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炳姓主要源自:姬姓。
炳姓起源一
源于姬姓,出自周王朝乃至春秋时期司炳,属于以官职[span]称谓为氏。炳,即火把,取亮之用,古代时期与“昞”、“昺”同义,但“昞”、“昺”二字与自然光亮相确,而“炳”特指人工火烛。
两周和春秋战国时期,在宫廷职掌火烛之官吏称“司炳”,亦称“司昞”、“司昺”。在典籍《周礼·天官》中,称其为“炳仪”、后世文献中有称为“秉仪”者,专门在黄昏后点亮和保管宫内火烛,如同唐朝时期内宫的秉烛司,归由皇后管辖。
司炳在春秋战国时期是重要的诸侯国内宫大夫,同时兼管左右给事、宣传启奏。到唐、宋、金诸朝,还负责管理宫廷内部的经籍纸笔、珠宝首饰玩器财货等事务。
在司炳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官职称谓为姓氏者,称司炳氏、秉仪氏,后省文简改为单姓炳氏、或秉氏,世代相传至今。
炳姓起源二
源于地名,出自春秋时期火荒之地炳邑,属于以居邑名称为氏。说起湖北,马上就令人想起这么一句话:“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湖北汉子大多坚韧、勤劳、机心,湖北姑娘普遍秀丽、聪颖、灵诘,别的地方人士将湖北人喻作“九头鸟”,表明湖北人聪敏至极,因而,湖北人大多对此称谓甚是得意,洋洋而一概不拒。据古籍《山海经》中描述:“火荒之中,有神九首,人面鸟身,名曰九首凤……凤鸟飞腾,继之以日夜,凤翼其承旌兮,高翱翔之翼翼。”古代时期,居于中原地区的人们将荆楚及岭南一带地区视作蛮荒,将楚人视为南蛮,言语中多有不敬。但由汉朝学者刘向、刘歆父子校刊而成的《山海经》则斯雅一些,将其比作“火荒”,避开了鄙视的“蛮荒”之词,甚为明智,愈显大家文华。而民间俗话中就干脆称这“九首凤”为“九头鸟”,既通俗,又不失原意,贴切之至。
但在比《山海经》更早的《奇世异简》一书中,这“九头鸟”就另有一说了,读了来甚是令人深思:“赣水边嶂,有鹙为甚,大如盘,丽羽如凤,有九首各异,爪如轮,啼声若獒,恶气,其血剧毒。狡讦,喜翔,以虫鼠为食,时九首各异向,撕扯间头颈伤裂,其血沾人即毙。
由是赣人聚而举炳驱之入荆荒,是为鹗。”这就是说,在原来江西赣水流域的深山里,有种名叫“鹙”的像凤凰那样的异鸟,长有九个头,大如磨盘,利爪张开如车轮,啼叫声如狼嚎一般,浑身散发着恶臭的气味,身上的血液中蕴有剧毒,人若沾上“鹙”的血,就会立即被毒死。“鹙”喜欢飞来飞去的,捕食毒蛇猛兽,还爱吃老鼠。
它的九个头各有自己的想法,经常会争执起来,相互撕打,做事时老是意见不合,因此,脖颈间经常会被扯裂开来,毒血便会滴落下来,引得江西一带的住民厌恶之极。
由于“鹙”惧怕火把光亮,于是人们集合起来,高举火把,将“鹙”从江西深山里赶走,“鹙”没地可去,只好飞到湖北一带地方去了,在湖北一带,它的名字就改为“九首凤”,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九头鸟”。江西人将“九头鸟”成功地驱逐之地称作“炳邑”,也就是今江西省赣州地区。如此说来,“九头鸟”源自江西炳邑,无怪乎至今在赣南一带,每当人们彼此间指责对方外表美丽而内心恶毒、残忍、自以为是、无趣不讨好、损人不利己之类时,便要骂对方为“九头鸟”,在那里,“九头鸟”是斥责、辱骂之词。
其实,湖北与江西并不远,何以对“九头鸟”的含义有如此之天差地别之分歧呢?仔细想之,江西老表们的认定还是很有意思的。例如住在景德镇规划局宿舍的黄姓耄耋老人(笔者考察时,其年九十三岁)如是解释说:“九头鸟的脑袋多,自然聪明之致。但彼此间不团结,有点吃的就相互争抢,还经常闹得鲜血淋漓的,这血还毒害别人,那叫损人不利己。我们都将害人又害己的人,称为九头鸟,当然古人要把它赶走了事。”“九头鸟”源自江西炳邑,实无所考据,但炳邑为赣州古称,则一直到明朝成化年间仍有此称谓,尤在今江西赣州瑞金一带,仍称赣州为炳邑、炳州。
炳邑在春秋战国时期为姬姓随国之地,即曾侯乙的属地。据史籍《左传·僖公二十年》记载:战国末期,楚武王曾三次攻打随(曾)国都未成功,特别是在周庄王姬佗七年(公元前690年)的“随楚下溠之战”中,楚武王病死于军中,不得不与随国结盟而退兵。
此后楚军绕开随国锋芒,转而攻占随的周边小国,迫使随国逐步向随枣走廊腹地退让收缩,择地迁都。但随国最终在周定王姬瑜元年(公元前606年)被楚国令尹子文(斗豰於菟)击败,此后随国境土日削,国势衰落,不得不“世服于楚国,不通中国。”在史籍《左传·哀公元年》中记载,其时随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楚国附庸之国。
为避战乱祸扰,时有古随国人逃迁居于赣南地区,指地为氏,称炳氏,世代相传至今。
炳氏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姓氏,但在今中国大陆的姓氏排行榜上未列入百家姓前三千位,在台湾省则没有,多以豫章、虔州为郡望。
今浙江省的金华市,陕西省的蓝田市,河南省的开封市,江西省的景德镇市,福建省的厦门市同安区等地,均有炳氏族人分布。
虔州:即今江西赣州。赣州之名始自宋绍兴二十三年(公元1153年)改虔州为赣州。历有二说:一因州治赣县而得名;另说章、贡二江在州治合流之故。赣州在春秋战国时,先后为楚地、吴地、越地。秦时属九江郡。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置南壄县,隶九江郡,为赣南建置政权之始。汉时先属豫章郡(赣、雩都、南壄县地),后属庐陵郡。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置豫章郡,治南昌,领十八县,其中赣南三县隶之:南壄县(辖今南康、大余、上犹、崇义、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赣县(辖今章贡区、赣县、兴国等地)、雩都县(辖今于都、宁都、石城、瑞金、会昌、安远、寻乌等地)。
西汉末年,改豫章郡为九江郡。东汉建武元年(公元25年),九江郡复名豫章郡,南壄改为南野,赣南三县仍隶之。东汉兴平元年(公元194年),分豫章郡置庐陵郡,赣南三县隶庐陵郡。
三国东吴嘉禾五年(公元236年)析庐陵郡置庐陵南部都尉,治雩都,属扬州,领雩都、赣县、平阳(由赣县分出,即今兴国年)、阳都、揭阳(析雩都白鹿营地置阳都;析阳都陂阳地置陂阳县,随后改为揭阳年)、南安(由南野分出,约辖今南康、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年)、南野(约辖今大余、上犹、崇义等地年)七县。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改南安为南康,改阳都为宁都,改平阳为平固。西晋太康三年(公元282年)改为南康郡,移治赣(今章贡区年),属江州。后罢庐陵南部都尉,置南康郡,治雩都,将南野并入南康,领六县。西晋太康五年(公元284年),改揭阳为陂阳。西晋太康十年(公元289年),赣县移县治于葛姥城(今章贡区虎岗一带)。西晋元康元年(公元291年),南康郡改属江州都督府。西晋永和五年(公元349年),郡治从雩都迁至赣县(章、贡两水间,今章贡区年)。
南北朝梁大宝元年(公元550年),南康郡地大余改属广东东衡州始兴郡。陈太建十三年(公元581年),大余改隶广东东衡州安远郡。隋开皇九年废南康郡置虔州,隋大业初复为南康郡。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改南康郡为虔州,隶洪州总管府。平固并入赣县、南野并入南康、虔化并入宁都。隋开皇十三年(公元593年),陂阳县设石城场,并入宁都。虔州领四县:赣县、雩都、南康、宁都。唐朝时期改置虔州,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属江南道,唐开元二十一年属江南西道。
唐永淳元年(公元682年),析南康东南地复置南安县(辖今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年),虔州领五县。唐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置大余县,虔州领六县。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南安改名信丰县,并分出原南安地置百丈泉,后改虔南镇。
唐贞元四年(公元788年)分出雩都三乡和信丰一里复置安远县,虔州领七县。唐天祐元年(公元904年),从雩都县分出象湖镇置瑞金监。五代梁属百胜军,五代南唐改称昭信军。后梁开平三年(公元909年)虔州属梁。后梁开平四年(公元910年),以虔、韶二州置百胜军;南唐升元元年(公元937年),改百胜军为昭信军,虔州属之。南唐乾化元年(公元911年),析南康县地置上犹场。南唐保大十年(公元952年),改上犹场为上犹县,翌年改瑞金监为瑞金县,虔南场为龙南县,石城场为石城县。至此,虔州领十一县:赣县、雩都、信丰、南康、大余、虔化、安远、上犹、瑞金、龙南、石城。宋朝初期复称虔州;宋淳化元年(关于990年年)析虔州之南康、大庾、上犹三县别置南安军。宋开宝八年(关于975年),改昭信军为军州。
宋太平兴国元年(关于976年),改军州复为虔州,隶江南西路;宋太平兴国七年(公元982年),从赣县分出潋江镇七乡及庐陵泰和部分辖地置兴国县,从雩都分出县东南六乡于九州镇置会昌县,虔州领十三县。
宋淳化元年(公元990年),以虔州原辖南康、大余、上犹三县另置南安军,治大余,虔州领十县,隶江南西路。宋宣和三年(公元1121年),龙南县改名为虔南。宋绍兴二十三(公元1153年)年改为赣州,属江南西路,校书郎董德元以“虔”字为虎头,虔州号“虎头城”,非佳名,奏请改名,诏改虔州为赣州(取章、贡二水合流之义年),赣州名始此。同时,虔化县改名为宁都,虔南县复名为龙南。元朝时期为南安、赣州路,属江西行中书省。
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改江南西路为江西行中书省,赣州、南安军隶江西行省。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赣州、南安军分别改为赣州路总管府、南安路总管府。隶属与领县如旧。明为南安、赣州府,属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吴二年(元至正二十五年,公元1365年),赣州、南安两路改为府。明朝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江西分为五道,赣州、南安二府均属岭北道。明成化十三年(公元公元1477年),设分巡岭北道于赣州,赣州、南安二府属之。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置南赣巡抚都察院于赣州,称虔院。明正德十一年(公元1516年),置巡抚南赣汀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辖江西的南安、赣州,广东的韶州、南雄州,湖南的郴州和福建的汀州等州府。明正德十二年(公元1517年),从上犹、南康、大余三县划出部分辖地置崇义县,属南安府,至此,南安府领四县:大余、南康、上犹、崇义。明嘉靖三十六年(公元1557年),增设分守岭北、岭东、岭南、漳南四道,统于虔院。岭北巡、守两道治赣州,赣州、南安二府隶之。明隆庆三年(公元1569年),从安远、信丰、龙南三县划出部分辖地置定南县,隶赣州府。明万历四年(公元1576年),以安远县原辖寻乌等十五堡另置长宁县,隶赣州府。至此,赣州府领十二县,南安府领四县。清朝时期沿袭明制,增设宁都直隶州。清顺治十年~至清康熙八年(公元1653~1669年),先后撤销南赣守抚和巡、守两道。清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置分巡赣南道,辖赣州府、南安府。清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改分巡赣南道为分巡吉南赣道,增辖吉安府。清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升宁都县为宁都直隶州,辖瑞金、石城二县,为赣南分设赣州府、南安府、宁都直隶州三个政区之始。同年,改分巡吉南赣道为吉南赣宁兵备道,增辖宁都直隶州。民国时期置赣南道,分为赣南、宁都两专区。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废府(州)、厅设县,县直隶省。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江西设浔阳、豫章、庐陵、赣南四道。赣南道,治赣县,领十七县:赣县、雩都、信丰、兴国、会昌、安远、长宁、龙南、全南、定南、宁都、瑞金、石城、南康、大余、上犹、崇义。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废赣南道,县直隶省。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全省划为十三个行政区,赣南各县分属第九、十一、十二、十三行政区:兴国县归第九行政区;第十一行政区(后改称赣南行政长官公署年)设赣州,辖赣县、南康、信丰、上犹、崇义、大余六县;第十二行政区设宁都,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雩都、会昌六县;第十三行政区设龙南,辖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五县。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民国政府为统调政区以剿灭中央工农红军,第十一、十三个行政区合并,改名赣南政务专员公署,先设大余,后迁赣州,领十一县。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全省改划为八个行政区,赣南各县分属江西省第四、八行政区:第四行政区设赣州,辖赣县、南康、信丰、大余、上犹、崇义、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十一县;第八行政区设宁都,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会昌、雩都、兴国七县。民国十八~二十三年(公元1929~1934年)赣州大片土地成为中央革命根据地,赣南各地先后成立苏维埃政府,分别隶属江西、湘赣、粤赣、赣南省苏维埃政府。并于1934年8月在瑞金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1949年8月,赣州各县先后被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设赣西南行署区,辖赣州、瑞金、吉安三专区:赣州专区辖赣州市和赣、大庾、安远、虔南、崇义、龙南、定南、南康、上犹、信丰十县;瑞金专区辖广昌、雩都、石城、会昌、瑞金、宁都、兴国、寻邬八县。1950年撤销赣州专区,所属市、县直隶赣西南行署区;瑞金专区更名为宁都专区。1951年6月17日撤销西南行署区,恢复赣州专区,今赣州各县分属赣州专区、宁都专区。1952年8月29日,宁都专区并入赣州专区,广昌县划归抚州专区。1954年5月改称赣南行政区,广昌县来属。1957年雩都、寻邬、虔南、大庾县分别更名为于都、寻乌、全南、大余县。1964年5月赣南行政区复名赣州专区。1970年改称赣州地区。1983年7月广昌县划归抚州地区。1994年瑞金撤县设市。1995年南康撤县设市。1998年12月,国务院批准赣州地区撤地改市,原赣州市改为章贡区,管辖范围不变。1999年7月1日,地级赣州市正式挂牌成立。
豫章郡:亦称南昌府、南昌郡。原为春秋时期的洪州之地,战国时期秦国置为九江郡。楚、汉之际置豫章郡,治所在豫章(今江西南昌),其时辖地在今江西省南昌市,南朝陈时包有今江西锦江流域、南昌、清江、九江、历陵、彭泽、柴桑等十八县和两个候国,即今江西省北部地区。隋朝时期为洪州治所。唐朝以后又改为豫章郡洪州,后期曾改为钟陵县,再后又改为南昌。五代时期的南唐及明、清诸朝为南昌府治,明朝初期曾为洪都府治,其时辖地均为今江西省南昌市。
豫章堂:以望立堂,亦称九江堂、洪州堂、南昌堂。
虔州堂:以望立堂,亦称炳邑堂、赣南堂、赣州堂。
一、炳bǐng
现行罕见姓氏。今山东之平度有分布。《新编千家姓》亦载。初见于《姓苑》。
二、炳
炳姓分布:北京大兴、吉林长白等地均有此姓。
炳姓起源:源出不详。见《中国著者号码编制法》及《新编千家姓》。
虔州:即今江西赣州。赣州之名始自宋绍兴二十三年(公元1153年)改虔州为赣州。历有二说:一因州治赣县而得名;另说章、贡二江在州治合流之故。赣州在春秋战国时,先后为楚地、吴地、越地。秦时属九江郡。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置南壄县,隶九江郡,为赣南建置政权之始。汉时先属豫章郡(赣、雩都、南壄县地),后属庐陵郡。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置豫章郡,治南昌,领十八县,其中赣南三县隶之:南壄县(辖今南康、大余、上犹、崇义、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赣县(辖今章贡区、赣县、兴国等地)、雩都县(辖今于都、宁都、石城、瑞金、会昌、安远、寻乌等地)。
西汉末年,改豫章郡为九江郡。东汉建武元年(公元25年),九江郡复名豫章郡,南壄改为南野,赣南三县仍隶之。东汉兴平元年(公元194年),分豫章郡置庐陵郡,赣南三县隶庐陵郡。
三国东吴嘉禾五年(公元236年)析庐陵郡置庐陵南部都尉,治雩都,属扬州,领雩都、赣县、平阳(由赣县分出,即今兴国年)、阳都、揭阳(析雩都白鹿营地置阳都;析阳都陂阳地置陂阳县,随后改为揭阳年)、南安(由南野分出,约辖今南康、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年)、南野(约辖今大余、上犹、崇义等地年)七县。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改南安为南康,改阳都为宁都,改平阳为平固。西晋太康三年(公元282年)改为南康郡,移治赣(今章贡区年),属江州。后罢庐陵南部都尉,置南康郡,治雩都,将南野并入南康,领六县。西晋太康五年(公元284年),改揭阳为陂阳。西晋太康十年(公元289年),赣县移县治于葛姥城(今章贡区虎岗一带)。西晋元康元年(公元291年),南康郡改属江州都督府。西晋永和五年(公元349年),郡治从雩都迁至赣县(章、贡两水间,今章贡区年)。
南北朝梁大宝元年(公元550年),南康郡地大余改属广东东衡州始兴郡。陈太建十三年(公元581年),大余改隶广东东衡州安远郡。隋开皇九年废南康郡置虔州,隋大业初复为南康郡。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改南康郡为虔州,隶洪州总管府。平固并入赣县、南野并入南康、虔化并入宁都。隋开皇十三年(公元593年),陂阳县设石城场,并入宁都。虔州领四县:赣县、雩都、南康、宁都。唐朝时期改置虔州,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属江南道,唐开元二十一年属江南西道。
唐永淳元年(公元682年),析南康东南地复置南安县(辖今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年),虔州领五县。唐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置大余县,虔州领六县。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南安改名信丰县,并分出原南安地置百丈泉,后改虔南镇。
唐贞元四年(公元788年)分出雩都三乡和信丰一里复置安远县,虔州领七县。唐天祐元年(公元904年),从雩都县分出象湖镇置瑞金监。五代梁属百胜军,五代南唐改称昭信军。后梁开平三年(公元909年)虔州属梁。后梁开平四年(公元910年),以虔、韶二州置百胜军;南唐升元元年(公元937年),改百胜军为昭信军,虔州属之。南唐乾化元年(公元911年),析南康县地置上犹场。南唐保大十年(公元952年),改上犹场为上犹县,翌年改瑞金监为瑞金县,虔南场为龙南县,石城场为石城县。至此,虔州领十一县:赣县、雩都、信丰、南康、大余、虔化、安远、上犹、瑞金、龙南、石城。宋朝初期复称虔州;宋淳化元年(关于990年年)析虔州之南康、大庾、上犹三县别置南安军。宋开宝八年(关于975年),改昭信军为军州。
宋太平兴国元年(关于976年),改军州复为虔州,隶江南西路;宋太平兴国七年(公元982年),从赣县分出潋江镇七乡及庐陵泰和部分辖地置兴国县,从雩都分出县东南六乡于九州镇置会昌县,虔州领十三县。
宋淳化元年(公元990年),以虔州原辖南康、大余、上犹三县另置南安军,治大余,虔州领十县,隶江南西路。宋宣和三年(公元1121年),龙南县改名为虔南。宋绍兴二十三(公元1153年)年改为赣州,属江南西路,校书郎董德元以“虔”字为虎头,虔州号“虎头城”,非佳名,奏请改名,诏改虔州为赣州(取章、贡二水合流之义年),赣州名始此。同时,虔化县改名为宁都,虔南县复名为龙南。元朝时期为南安、赣州路,属江西行中书省。
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改江南西路为江西行中书省,赣州、南安军隶江西行省。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赣州、南安军分别改为赣州路总管府、南安路总管府。隶属与领县如旧。明为南安、赣州府,属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吴二年(元至正二十五年,公元1365年),赣州、南安两路改为府。明朝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江西分为五道,赣州、南安二府均属岭北道。明成化十三年(公元公元1477年),设分巡岭北道于赣州,赣州、南安二府属之。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置南赣巡抚都察院于赣州,称虔院。明正德十一年(公元1516年),置巡抚南赣汀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辖江西的南安、赣州,广东的韶州、南雄州,湖南的郴州和福建的汀州等州府。明正德十二年(公元1517年),从上犹、南康、大余三县划出部分辖地置崇义县,属南安府,至此,南安府领四县:大余、南康、上犹、崇义。明嘉靖三十六年(公元1557年),增设分守岭北、岭东、岭南、漳南四道,统于虔院。岭北巡、守两道治赣州,赣州、南安二府隶之。明隆庆三年(公元1569年),从安远、信丰、龙南三县划出部分辖地置定南县,隶赣州府。明万历四年(公元1576年),以安远县原辖寻乌等十五堡另置长宁县,隶赣州府。至此,赣州府领十二县,南安府领四县。清朝时期沿袭明制,增设宁都直隶州。清顺治十年~至清康熙八年(公元1653~1669年),先后撤销南赣守抚和巡、守两道。清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置分巡赣南道,辖赣州府、南安府。清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改分巡赣南道为分巡吉南赣道,增辖吉安府。清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升宁都县为宁都直隶州,辖瑞金、石城二县,为赣南分设赣州府、南安府、宁都直隶州三个政区之始。同年,改分巡吉南赣道为吉南赣宁兵备道,增辖宁都直隶州。民国时期置赣南道,分为赣南、宁都两专区。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废府(州)、厅设县,县直隶省。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江西设浔阳、豫章、庐陵、赣南四道。赣南道,治赣县,领十七县:赣县、雩都、信丰、兴国、会昌、安远、长宁、龙南、全南、定南、宁都、瑞金、石城、南康、大余、上犹、崇义。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废赣南道,县直隶省。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全省划为十三个行政区,赣南各县分属第九、十一、十二、十三行政区:兴国县归第九行政区;第十一行政区(后改称赣南行政长官公署年)设赣州,辖赣县、南康、信丰、上犹、崇义、大余六县;第十二行政区设宁都,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雩都、会昌六县;第十三行政区设龙南,辖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五县。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民国政府为统调政区以剿灭中央工农红军,第十一、十三个行政区合并,改名赣南政务专员公署,先设大余,后迁赣州,领十一县。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全省改划为八个行政区,赣南各县分属江西省第四、八行政区:第四行政区设赣州,辖赣县、南康、信丰、大余、上犹、崇义、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十一县;第八行政区设宁都,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会昌、雩都、兴国七县。民国十八~二十三年(公元1929~1934年)赣州大片土地成为中央革命根据地,赣南各地先后成立苏维埃政府,分别隶属江西、湘赣、粤赣、赣南省苏维埃政府。并于1934年8月在瑞金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1949年8月,赣州各县先后被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设赣西南行署区,辖赣州、瑞金、吉安三专区:赣州专区辖赣州市和赣、大庾、安远、虔南、崇义、龙南、定南、南康、上犹、信丰十县;瑞金专区辖广昌、雩都、石城、会昌、瑞金、宁都、兴国、寻邬八县。1950年撤销赣州专区,所属市、县直隶赣西南行署区;瑞金专区更名为宁都专区。1951年6月17日撤销西南行署区,恢复赣州专区,今赣州各县分属赣州专区、宁都专区。1952年8月29日,宁都专区并入赣州专区,广昌县划归抚州专区。1954年5月改称赣南行政区,广昌县来属。1957年雩都、寻邬、虔南、大庾县分别更名为于都、寻乌、全南、大余县。1964年5月赣南行政区复名赣州专区。1970年改称赣州地区。1983年7月广昌县划归抚州地区。1994年瑞金撤县设市。1995年南康撤县设市。1998年12月,国务院批准赣州地区撤地改市,原赣州市改为章贡区,管辖范围不变。1999年7月1日,地级赣州市正式挂牌成立。
豫章郡:亦称南昌府、南昌郡。原为春秋时期的洪州之地,战国时期秦国置为九江郡。楚、汉之际置豫章郡,治所在豫章(今江西南昌),其时辖地在今江西省南昌市,南朝陈时包有今江西锦江流域、南昌、清江、九江、历陵、彭泽、柴桑等十八县和两个候国,即今江西省北部地区。隋朝时期为洪州治所。唐朝以后又改为豫章郡洪州,后期曾改为钟陵县,再后又改为南昌。五代时期的南唐及明、清诸朝为南昌府治,明朝初期曾为洪都府治,其时辖地均为今江西省南昌市。
豫章堂:以望立堂,亦称九江堂、洪州堂、南昌堂。
虔州堂:以望立堂,亦称炳邑堂、赣南堂、赣州堂。
一、炳bǐng
现行罕见姓氏。今山东之平度有分布。《新编千家姓》亦载。初见于《姓苑》。
二、炳
炳姓分布:北京大兴、吉林长白等地均有此姓。
炳姓起源:源出不详。见《中国著者号码编制法》及《新编千家姓》。
一、炳bǐng
现行罕见姓氏。今山东之平度有分布。《新编千家姓》亦载。初见于《姓苑》。
二、炳
炳姓分布:北京大兴、吉林长白等地均有此姓。
炳姓起源:源出不详。见《中国著者号码编制法》及《新编千家姓》。
虔州:即今江西赣州。赣州之名始自宋绍兴二十三年(公元1153年)改虔州为赣州。历有二说:一因州治赣县而得名;另说章、贡二江在州治合流之故。赣州在春秋战国时,先后为楚地、吴地、越地。秦时属九江郡。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置南壄县,隶九江郡,为赣南建置政权之始。汉时先属豫章郡(赣、雩都、南壄县地),后属庐陵郡。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置豫章郡,治南昌,领十八县,其中赣南三县隶之:南壄县(辖今南康、大余、上犹、崇义、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赣县(辖今章贡区、赣县、兴国等地)、雩都县(辖今于都、宁都、石城、瑞金、会昌、安远、寻乌等地)。
西汉末年,改豫章郡为九江郡。东汉建武元年(公元25年),九江郡复名豫章郡,南壄改为南野,赣南三县仍隶之。东汉兴平元年(公元194年),分豫章郡置庐陵郡,赣南三县隶庐陵郡。
三国东吴嘉禾五年(公元236年)析庐陵郡置庐陵南部都尉,治雩都,属扬州,领雩都、赣县、平阳(由赣县分出,即今兴国年)、阳都、揭阳(析雩都白鹿营地置阳都;析阳都陂阳地置陂阳县,随后改为揭阳年)、南安(由南野分出,约辖今南康、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年)、南野(约辖今大余、上犹、崇义等地年)七县。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改南安为南康,改阳都为宁都,改平阳为平固。西晋太康三年(公元282年)改为南康郡,移治赣(今章贡区年),属江州。后罢庐陵南部都尉,置南康郡,治雩都,将南野并入南康,领六县。西晋太康五年(公元284年),改揭阳为陂阳。西晋太康十年(公元289年),赣县移县治于葛姥城(今章贡区虎岗一带)。西晋元康元年(公元291年),南康郡改属江州都督府。西晋永和五年(公元349年),郡治从雩都迁至赣县(章、贡两水间,今章贡区年)。
南北朝梁大宝元年(公元550年),南康郡地大余改属广东东衡州始兴郡。陈太建十三年(公元581年),大余改隶广东东衡州安远郡。隋开皇九年废南康郡置虔州,隋大业初复为南康郡。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改南康郡为虔州,隶洪州总管府。平固并入赣县、南野并入南康、虔化并入宁都。隋开皇十三年(公元593年),陂阳县设石城场,并入宁都。虔州领四县:赣县、雩都、南康、宁都。唐朝时期改置虔州,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属江南道,唐开元二十一年属江南西道。
唐永淳元年(公元682年),析南康东南地复置南安县(辖今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年),虔州领五县。唐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置大余县,虔州领六县。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南安改名信丰县,并分出原南安地置百丈泉,后改虔南镇。
唐贞元四年(公元788年)分出雩都三乡和信丰一里复置安远县,虔州领七县。唐天祐元年(公元904年),从雩都县分出象湖镇置瑞金监。五代梁属百胜军,五代南唐改称昭信军。后梁开平三年(公元909年)虔州属梁。后梁开平四年(公元910年),以虔、韶二州置百胜军;南唐升元元年(公元937年),改百胜军为昭信军,虔州属之。南唐乾化元年(公元911年),析南康县地置上犹场。南唐保大十年(公元952年),改上犹场为上犹县,翌年改瑞金监为瑞金县,虔南场为龙南县,石城场为石城县。至此,虔州领十一县:赣县、雩都、信丰、南康、大余、虔化、安远、上犹、瑞金、龙南、石城。宋朝初期复称虔州;宋淳化元年(关于990年年)析虔州之南康、大庾、上犹三县别置南安军。宋开宝八年(关于975年),改昭信军为军州。
宋太平兴国元年(关于976年),改军州复为虔州,隶江南西路;宋太平兴国七年(公元982年),从赣县分出潋江镇七乡及庐陵泰和部分辖地置兴国县,从雩都分出县东南六乡于九州镇置会昌县,虔州领十三县。
宋淳化元年(公元990年),以虔州原辖南康、大余、上犹三县另置南安军,治大余,虔州领十县,隶江南西路。宋宣和三年(公元1121年),龙南县改名为虔南。宋绍兴二十三(公元1153年)年改为赣州,属江南西路,校书郎董德元以“虔”字为虎头,虔州号“虎头城”,非佳名,奏请改名,诏改虔州为赣州(取章、贡二水合流之义年),赣州名始此。同时,虔化县改名为宁都,虔南县复名为龙南。元朝时期为南安、赣州路,属江西行中书省。
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改江南西路为江西行中书省,赣州、南安军隶江西行省。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赣州、南安军分别改为赣州路总管府、南安路总管府。隶属与领县如旧。明为南安、赣州府,属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吴二年(元至正二十五年,公元1365年),赣州、南安两路改为府。明朝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江西分为五道,赣州、南安二府均属岭北道。明成化十三年(公元公元1477年),设分巡岭北道于赣州,赣州、南安二府属之。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置南赣巡抚都察院于赣州,称虔院。明正德十一年(公元1516年),置巡抚南赣汀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辖江西的南安、赣州,广东的韶州、南雄州,湖南的郴州和福建的汀州等州府。明正德十二年(公元1517年),从上犹、南康、大余三县划出部分辖地置崇义县,属南安府,至此,南安府领四县:大余、南康、上犹、崇义。明嘉靖三十六年(公元1557年),增设分守岭北、岭东、岭南、漳南四道,统于虔院。岭北巡、守两道治赣州,赣州、南安二府隶之。明隆庆三年(公元1569年),从安远、信丰、龙南三县划出部分辖地置定南县,隶赣州府。明万历四年(公元1576年),以安远县原辖寻乌等十五堡另置长宁县,隶赣州府。至此,赣州府领十二县,南安府领四县。清朝时期沿袭明制,增设宁都直隶州。清顺治十年~至清康熙八年(公元1653~1669年),先后撤销南赣守抚和巡、守两道。清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置分巡赣南道,辖赣州府、南安府。清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改分巡赣南道为分巡吉南赣道,增辖吉安府。清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升宁都县为宁都直隶州,辖瑞金、石城二县,为赣南分设赣州府、南安府、宁都直隶州三个政区之始。同年,改分巡吉南赣道为吉南赣宁兵备道,增辖宁都直隶州。民国时期置赣南道,分为赣南、宁都两专区。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废府(州)、厅设县,县直隶省。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江西设浔阳、豫章、庐陵、赣南四道。赣南道,治赣县,领十七县:赣县、雩都、信丰、兴国、会昌、安远、长宁、龙南、全南、定南、宁都、瑞金、石城、南康、大余、上犹、崇义。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废赣南道,县直隶省。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全省划为十三个行政区,赣南各县分属第九、十一、十二、十三行政区:兴国县归第九行政区;第十一行政区(后改称赣南行政长官公署年)设赣州,辖赣县、南康、信丰、上犹、崇义、大余六县;第十二行政区设宁都,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雩都、会昌六县;第十三行政区设龙南,辖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五县。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民国政府为统调政区以剿灭中央工农红军,第十一、十三个行政区合并,改名赣南政务专员公署,先设大余,后迁赣州,领十一县。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全省改划为八个行政区,赣南各县分属江西省第四、八行政区:第四行政区设赣州,辖赣县、南康、信丰、大余、上犹、崇义、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十一县;第八行政区设宁都,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会昌、雩都、兴国七县。民国十八~二十三年(公元1929~1934年)赣州大片土地成为中央革命根据地,赣南各地先后成立苏维埃政府,分别隶属江西、湘赣、粤赣、赣南省苏维埃政府。并于1934年8月在瑞金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1949年8月,赣州各县先后被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设赣西南行署区,辖赣州、瑞金、吉安三专区:赣州专区辖赣州市和赣、大庾、安远、虔南、崇义、龙南、定南、南康、上犹、信丰十县;瑞金专区辖广昌、雩都、石城、会昌、瑞金、宁都、兴国、寻邬八县。1950年撤销赣州专区,所属市、县直隶赣西南行署区;瑞金专区更名为宁都专区。1951年6月17日撤销西南行署区,恢复赣州专区,今赣州各县分属赣州专区、宁都专区。1952年8月29日,宁都专区并入赣州专区,广昌县划归抚州专区。1954年5月改称赣南行政区,广昌县来属。1957年雩都、寻邬、虔南、大庾县分别更名为于都、寻乌、全南、大余县。1964年5月赣南行政区复名赣州专区。1970年改称赣州地区。1983年7月广昌县划归抚州地区。1994年瑞金撤县设市。1995年南康撤县设市。1998年12月,国务院批准赣州地区撤地改市,原赣州市改为章贡区,管辖范围不变。1999年7月1日,地级赣州市正式挂牌成立。
豫章郡:亦称南昌府、南昌郡。原为春秋时期的洪州之地,战国时期秦国置为九江郡。楚、汉之际置豫章郡,治所在豫章(今江西南昌),其时辖地在今江西省南昌市,南朝陈时包有今江西锦江流域、南昌、清江、九江、历陵、彭泽、柴桑等十八县和两个候国,即今江西省北部地区。隋朝时期为洪州治所。唐朝以后又改为豫章郡洪州,后期曾改为钟陵县,再后又改为南昌。五代时期的南唐及明、清诸朝为南昌府治,明朝初期曾为洪都府治,其时辖地均为今江西省南昌市。
豫章堂:以望立堂,亦称九江堂、洪州堂、南昌堂。
虔州堂:以望立堂,亦称炳邑堂、赣南堂、赣州堂。
一、炳bǐng
现行罕见姓氏。今山东之平度有分布。《新编千家姓》亦载。初见于《姓苑》。
二、炳
炳姓分布:北京大兴、吉林长白等地均有此姓。
炳姓起源:源出不详。见《中国著者号码编制法》及《新编千家姓》。
其他姓氏
[ 炳 ]字的同音字 - [ bing ]
[ 炳 ]的同部首字 - [ 火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