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

司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字君实,号迂叟,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涑水乡人,《宋史》,《辞海》等明确记载,世称涑水先生。生于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北宋史学家、文学家。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卒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主持编纂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为人温良谦恭、刚正不阿,其人格堪称儒学教化下的典范,历来受人景仰。生平著作甚多,主要有史学巨著《资治通鉴》、《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稽古录》、《涑水记闻》、《潜虚》等。 司马光的诗文(884篇) 司马光的名句(95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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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事典故

  司马光一生诚信,应该也是受父亲的诚实教育的影响,大概在五、六岁时,有一次,他要给胡桃去皮,他不会做,姊姊想帮他,也去不掉,姊姊就先行离开了,後来一位婢女用热汤替他顺利将胡核去皮,等姐姐回来,便问:“谁帮你做的?”他欺骗姊姊是自己做的,父亲便训斥他:“小子怎敢说谎。”司马光从此不敢说谎,年长之后,还把这件事,写到纸上,策励自己,一直到死,没有说过谎言。邵雍的儿子邵伯温还看过这张纸。清人陈宏谋说:“司马光一生以至诚为主,以不欺为本。”後人对司马光盖棺论定之语,也是一个“诚”字。

破瓮救友
  有一次,司马光跟小伙伴们在后院里玩耍。院子里有一口大水缸,有个小孩爬到缸沿上玩,一不小心,掉到水缸里。缸大水深,眼看那孩子快要没顶了。别的孩子们一见出了事,吓得边哭边喊,跑到外面向大人求救。司马光却急中生智,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头,使劲向水缸砸去,“砰!”水缸破了,缸里的水流了出来,被淹在水里的小孩也得救了。小小的司马光遇事沉着冷静,从小就是一副小大人模样。这件偶然的事件使小司马光出了名,东京和洛阳有人把这件事画成图画,被人们广泛流传。

诚信卖马
  司马光要卖一匹马,这匹马毛色纯正漂亮,高大有力,性情温顺,只可惜夏季有肺病。司马光对管家说:“这匹马夏季有肺病,这一定要告诉给买主听。”管家笑了笑说:“哪有人像你这样的呀?我们卖马怎能把人家看不出的毛病说出来!”司马光可不认同管家这种看法,对他说:“一匹马多少钱事小,对人不讲真话,坏了做人的名声事大。我们做人必须得要诚信,要是我们失去了诚信,损失将更大。”管家听后惭愧极了。

低调淡泊
  司马光性情淡泊不喜奢华,他在《训俭示康》中曾提到小时後长辈会给他穿华美的衣服,他总是害羞脸红而把它脱下。宝元年间中举时,曾得到仁宗皇帝的接见。酒席宴会上,每人都在头上插满鲜花,肆无忌惮地嬉戏取乐,唯独司马光正襟危坐,也不戴花。同事提醒说:“戴花乃皇上之令也!”司马光才不太情愿地戴了一朵小花。
  司马光有一个老仆,一直称呼他为“君实秀才”。一次,苏轼来到司马光府邸,听到仆人的称呼,不禁好笑,戏谑曰:“你家主人不是秀才,已经是宰相亦,大家都称为‘君实相公’!”老仆大吃一惊,以后见了司马光,都毕恭毕敬地尊称“君实相公”,并高兴地说:“幸得大苏学士教导我……”司马光跌足长叹:“我家这个老仆,活活被子瞻教坏了。”

坚不纳妾
  北宋士大夫生活富裕,有纳妾蓄妓的风尚。司马光是和王安石、岳飞一样,极为罕见的不纳妾、不储妓之人。婚后三十年余,妻子张夫人没有生育,司马光并未放在心上,也没想过纳妾生子。张夫人却急得半死,一次,她背着司马光买了一个美女,悄悄安置在卧室,自己再借故外出。司马光见了,不加理睬,到书房看书去了。美女也跟着到了书房,一番搔首弄姿后,又取出一本书,随手翻了翻,娇滴滴地问:“请问先生,中丞是什么书呀?”司马光离她一丈,板起面孔,拱手答道:“中丞是尚书,是官职,不是书!”美女很是无趣,大失所望地走了。
  还有一次,司马光到丈人家赏花。张夫人和丈母娘合计,又偷偷地安排了一个美貌丫鬟。司马光不客气了,生气地对丫鬟说:“走开!夫人不在,你来见我作甚!”第二天,丈人家的宾客都知道了此事,十分敬佩,说俨然就是“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白头偕老的翻版。唯独一人笑道:“可惜司马光不会弹琴,只会鳖厮踢!”张夫人终身未育,司马光就收养了哥哥的儿子“司马康”,作为养子。
  司马光就如此和妻子相依为命。洛阳的灯会享誉天下,逢元宵节,张夫人想出去看灯,司马光说:“家里也点灯,何必出去看?”张夫人说:“不止是看灯,也随便看看游人。”司马光一笑,说:“看人?怪了,难道我是鬼吗!”

典地葬妻
  司马光在洛阳编修资治通鉴时,居所极简陋,於是另辟一地下室,读书其间。当时大臣王拱辰亦居洛阳,宅第非常豪奢,中堂建屋三层,最上一层称朝天阁,洛阳人戏称:“王家钻天,司马入地。”司马光的妻子去世后,清贫的司马光无以为葬,拿不出给妻子办丧事的钱,只好把仅有的三顷薄田典当出去,置棺理丧,尽了丈夫的责任。司马光任官近40 年,而且官高权重,竟然典地葬妻。重读历史,让人深思。俗语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在封建社会,大多数人苦读寒窗,跻身仕途,无不是为了显耀门庭,荣华富贵,泽被后世,荫及子孙。在这些人面前,司马光的清廉更显可贵。嘉祜八年三月,宋仁宗诏赐司马光金钱百余万,珍宝丝绸无数,但司马光不为所动。司马光年老体弱时,其友刘贤良拟用50 万钱买一婢女供其使唤,司马光婉言拒之,他说:“吾几十年来,食不敢常有肉,衣不敢有纯帛,多穿麻葛粗布,何敢以五十万市一婢乎?”

主要成就

  司马光的主要成就反映在学术上。其中最大的贡献,莫过于主持编写《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年间,司马光强烈反对王安石变法,上疏请求外任。熙宁四年(1071年),他判西京御史台,自此居洛阳十五年,不问政事。这段悠游的岁月,司马光主持编撰了294卷近400万字的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司马光的独乐园,既是他的寓所,也是《资治通鉴》书局所在地。这里环境幽美,格调简素,反映了园主的情趣和追求。其书局在汴京时已奉诏成立,除了司马光之外,当时的著名学者刘恕、刘攽和范祖禹都参与了书局的工作。其中,司马光任主编,刘恕、刘攽、范祖禹为协修,司马光的儿子司马康担任检阅文字的工作。司马光来洛阳后,便把《资治通鉴》书局由汴梁迁到洛阳。在独乐园中常住的不仅有书局的工作人员,当时洛阳的名贤如二程、邵雍、文彦博等也常来此聚会,堪称是一个学术中心。

  他在《进资治通鉴表》中说:“臣今筋骨癯瘁,目视昏近,齿牙无几,神识衰耗,旋踵而忘。臣之精力,尽于此书。”司马光为此书付出毕生精力,成书不到2年,他便积劳而逝。《资治通鉴》从发凡起例至删削定稿,司马光都亲自动笔,不假他人之手。

  《资治通鉴》是我国最大的一部编年史,全书共二百九十四卷,通贯古今,上起战国初期韩、赵、魏三家分晋(公元前403年),下迄五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末年赵匡胤(宋太祖)灭后周以前(公元959年),凡一千三百六十二年。作者把这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史实,依时代先后,以年月为经,以史实为纬,顺序记写;对于重大的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与各方面的关联都交代得清清楚楚,使读者对史实的发展能够一目了然。宋元之际史学家胡三省说:“为人君而不知《通鉴》,则欲治而不知自治之源,恶乱而不知防乱之术。为人臣而不知《通鉴》,则上无以事君,下无以治民。……乃如用兵行师,创法立制,而不知迹古人之所以得,鉴古人之所以失,则求胜而败,图利而害,此必然者也。”(《新注资治通鉴序》)王应麟说:“自有书契以来,未有如《通鉴》者。”清代大史学家王鸣盛说:“此天地间必不可无之书,亦学者不可不读之书”(《十七史商榷》卷1)。近代著名学者梁启超评价《通鉴》时说:“司马温公《通鉴》,亦天地一大文也。其结构之宏伟,其取材之丰赡,使后世有欲著通史者,势不能不据以为蓝本,而至今卒未有能愈之者焉。温公亦伟人哉!”

  司马光著述颇多。除了《资治通鉴》,还有《通鉴举要历》八十卷、《稽古录》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此外,他在文学、经学、哲学乃至医学方面都进行过钻研和著述,主要代表作有《翰林诗草》、《注古文学经》、《易说》、《注太玄经》、《注扬子》、《书仪》、《游山行记》、《续诗治》、《医问》、《涑水纪闻》、《类篇》、《司马文正公集》等。在历史上,司马光曾被奉为儒家三圣之一(其余两人是孔子和孟子)。《训俭示康》收入高中语文课本。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十月十八日,司马光出生于光州光山,此时其父司马池任光山县令,所以给他起名光;六岁时,司马池就教司马光读书,七岁时,不仅能背诵《左氏春秋》,还能讲明白书的要意;并且做出了“砸缸救友”这一件震动京洛的事。

  天圣九年(1031年) ,司马光随父亲司马池从东京出发,一路经洛阳、潼关、宝鸡,过秦岭,前往四川广元,出任利州转运使,在栈道上遇着巨蟒,他沉着冷静地手持利剑,扎进巨蟒的尾巴上,使巨蟒疼痛得一震,滚下了深不可测的栈道下边。

  司马光的博学来自多方面,一方面他好学强识,另一方面他的父亲也着意培养。他既诚实聪明,又十分懂事,深得父亲喜爱。同时,每逢出游或和同僚密友交谈,司马池总好把他带在身边。耳濡目染,使司马光不论在知识方面,还是见识方面,都“凛然如成人”。好多当时的大臣、名士,都很赏识司马光。 尚书张存主动提出将女儿许配给司马光。担任过副宰相的庞籍在司马池死后,把司马光当成自己儿子一样培养、教育。司马池辗转河南、陕西、四川各地为官,始终把司马光带在身边。所以,司马光在十五岁以前就跟随父亲走过好多地方,在这些地方访古探奇,赋诗题壁,领略风土人情,极大地丰富了司马光的社会知识。

步入官场
  宝元元年(1038年),司马光二十岁,他参加了会试,一举高中进士甲科,从此步入仕林,初任华州(今陕西华县(判官。此时司马池正任同州(今陕西大荔)知州,两地相距较近,司马光经常前往探望父母。在同州他结识了同科进士石昌言,石早有才名,在同州当推官,虽比司马光大二十多岁,但两人很谈得来,经常在一起交流学问,谈古访今,成为忘年之交。同年,他和张存的女儿结婚。

  宝元二年(1039年),因父亲调往杭州任职,司马光辞掉华州判官,改任苏州判官。正当他怀着远大的抱负,在仕途上步步上进时,他的母亲病逝了。按照封建礼教,他必须辞官回家服丧三年。在此期间,北方党项族人元昊称帝,建立了西夏国,西夏为了摆脱对宋朝的臣属地位,同宋朝发生了战争,宋朝连连失败。宋仁宗为了加强军事防御力量,要求两浙添置弓手,增设指挥使等官职。司马父子认为这样做,并没有什么好处。于是由司马光代父草拟《论两浙不宜添置弓手状》,从各方面阐述添置弓手增设武官。

  庆历元年(1041年)十二月,司马池病死在晋州,司马光和兄长司马旦扶着父亲的灵柩回到了故乡夏县。双亲的相继去世,使司马光悲痛万分,他叹息“平生念此心先乱”。但他在居丧期间,把悲哀化作发奋读书作文的动力,以排遣无尽的悲伤和寂寞。在此期间,他读了大量的书,写了许多有价值的文章,如《十哲论》、《四豪论》、《贾生论》,对一些古人古事,根据自己的见解和感受,提出见解。

  在居丧三年的时间里,他了解了许多下层社会生活的情况。庆历四年(1044年),二十六岁的司马光服丧结束,签书武成军判官,不久又改宣德郎、将作监主簿,权知丰城县事。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取得“政声赫然,民称之”的政绩。

  在工作之余,他大量阅读典籍,写下不少论文,如《机权论》、《才德论》、《廉颇论》、《应侯罢武安君兵》、《项羽诛韩生》、《汉高祖斩丁公》、《甘罗》、《范睢》、《秦坑赵军》等几十篇。

  庆历六年(1046年),司马光接到诏旨。调他担任大理评事、国子直讲。赴京之日,僚友们空府出动,置酒为他饯行。司马光为大家的热情所感动,即席赋诗:“不辞烂醉樽前倒,明日此欢重得无?追随不忍轻言别,回首城楼没晚烟!”这时司马光意气风发,虽然宦海茫茫,风云莫测,但仍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京都。

  庆历七年(1047年),司马光二十九岁,贝州农民王则起义,攻占贝州城,号称“东平郡王”。这时司马光父亲好友庞籍在朝为枢密副使,掌管全国军事要务。司马光写了《上庞枢密论贝州事宜书》,为尽快平息起义给庞籍献计献策。具体建议“以计破”,威胁利诱并用,进行分化瓦解,只诛“首恶”,余皆不问。实际上起义军只坚持66天,首领王则被杀,其余尽皆焚死。

  皇祐元年(1049年),庞籍升任枢密使,举荐司马光任馆阁校勘,但没有得到皇帝的许可。皇祐三年(1051年),司马光三十三岁,由宰相庞籍推荐任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他在任职期间对《古文孝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撰写了《古文孝经指解》一文。皇祐五年(1053年),司马光任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校理,专任史官。从此,司马光开始了对历史的研究。正在司马光潜心研究历史时,庞籍被罢宰相职,降为户部侍郎,出任郓州(今山东郓城境内)知州。庞籍举荐司马光为郓州典学。

治理地方
  至和元年(1054年),司马光离开志趣相投的王安石、石杨休、包拯等人,去往郓州。不久,提任为通判,负责考察全州官吏。

  至和二年(1055年),因庞籍出知并州,为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司马光改任并州通判。

  嘉祐元年(1056年),他连写三封《请建储副或进用宗室》(第一、二、三状),建议仁宗皇帝立储君,而前后三状没有结果以后,又托范镇在奏事时代为转达,请仁宗有个明确答复。但这一切均未说服仁宗,司马光选择了沉默。

  司马光随庞籍在河东路任职期间,宋朝和西夏处于休战时期,但他并没有放松警惕,而是深入民间听取当地人意见。并州乡贡进士刘邕对边事很有研究,写成《边议》10卷,议论很有见地,司马光便予以推荐。

  司马光认为绝市和修建堡垒的办法有利于保护边界地区安宁,于是一面禁绝边民和西夏互市,一面决定修堡。正在这时,带兵将军郭恩,乘酒出击西夏,结果大败而归,自己不得已而自杀。朝廷御史审理此案,庞籍一人承担了责任,事后庞籍被解除了节度使之职,贬谪知青州事,司马光向皇帝连奏三状奏明庞籍是听了他的意见才决定修堡的,说明庞籍完全是出于“欲为国家保固疆圉”的本心,“发于忠赤,不顾身谋”,因为“过听臣言,以至于此”,应当“独臣罪,以至典刑”。而庞籍得知司马光要为自己辩解时,就又上奏章,引咎自归,请求免除司马光之罪,使司马光没有受到任何责罚。

  庞籍和司马光以忘年之交,互相支持、爱护,难能可贵。庞籍死后,司马光不忘庞籍对他的大恩,待其家人如自己的亲人。

重回中央
  嘉祐三年(1058年)司马光迁开封府推官,赐五品服;嘉祐六年(1061年),擢修起居注。司马光坚决推辞,连上五状,他认为自己“实非所长”,但仁宗一直不收回成命。

  不久,仁宗下诏,迁司马光为起居舍人,同知谏院。任职五年期间,前后向皇帝上奏疏170余份,先后向仁宗上书“三言”、“五规”,多次上书仁宗解决继嗣的问题,仁宗觉得司马光真心为国家社稷考虑,遂将奏折转至中书省。司马光亲自到中书省催办,直到赵曙被立为皇太子。

  司马光四十四岁时,擢为知制诰,但司马光不愿就职,他认为这是一个掌管起草诏令的差事,不是他的特长。为此,他在嘉祐七年(1062年)三月,连上九《辞知制诰状》,说明不适宜任此职务;仁宗皇帝收回诏令,改授天章阁待制兼侍讲,仍知谏院。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驾崩。四月赵曙即位,即英宗。两宫矛盾加剧,司马光看到这种情况,四月十三日进《上皇太后疏》,四月二十七日进《上皇帝疏》,力陈国家当务之急应君民同心、内外协力的道理。六月二十二日,他又上《两宫疏》,指出:“金堤千里,溃于蚁穴;白璧之瑕,易离难合。”皇帝没有太后支持“无以君天下”,太后离开皇帝“无以安天下”。十一月二十六日,又写了两封章奏,一封给皇太后,一封给皇帝。在奏章中,讲历史,摆利害,晓明大义,从全局出发,苦苦相劝,终于得到效验。加之英宗的病情也有所好转,使太后和英宗的矛盾趋于缓和。

  从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到治平元年(1064年)七月的一年多时间里。司马光为消除太后和英宗之间的矛盾,前后共上奏章17封。在五年的谏官生涯中,除了关注社会上层,帮助朝廷解决好皇位继承和皇帝的修身要领、治国政纲等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外,同时也把注意力放到下层人民身上。他发出了关心人民疾苦,减轻人民负担的呼声。而且这个思想几乎贯穿在他所有的奏章里。他在《论财利疏》中指出:当今天下最苦的是农民,因为“农民苦身劳力,粗衣粗食,还要向政府交纳各种赋税,负担各种劳役。收成好的年代,卖掉粮食以供官家盘剥,遇到凶年则流离失所,甚至冻饿而死”,建议切实采取一些利民措施。

  司马光反对宫中宴饮和赏赐之风,嘉祐六年(1061年),他上书《论宴饮状》,恳请皇帝为民着想,悉罢饮宴。他上《言遗赐札子》,反对朝廷不顾国家实际,厚赏群臣。

留任谏职
  仁宗死后,英宗将仁宗价值百余万的遗物颁赐群臣,司马光也获得近千缗。但这些正确的谏言,因为朝廷腐朽,又触犯一些既得利益者,当然不能被采纳。司马光只好从自己做起,将自己所得赏赐交给谏院为公使钱。

  治平元年(1064年),司马光上奏《乞罢陕西义勇札子》,他认为当时在边防组织“义勇”使百姓“骨肉流离,田园荡尽”,给百姓带来无穷苦难,希望朝廷审察利害。特罢此事。当朝廷不予采纳时,他又写第二封札子,并亲自上殿面见英宗,他说:要防边必须从将帅军政着手,一味拉夫凑数,只能是“徒有惊扰,而实无所用”。英宗这次略有所动,并把上殿札子送中书省和枢密院商量,但一经商量,方知此事拟议已久,难以更改。他又连上六疏,并和宰相韩琦进行辩论,韩琦虽然无言以对,但手中有权,司马光也拿他没办法。这次谏言失败后,司马光连上五状,要求降黜。

  治平二年(1065年),朝廷任司马光龙图阁直学士,仍留任谏职。司马光因对谏官彻底失望了,借机连上三状,要求不当谏官,他在奏章上说:“臣从事谏职,首尾五年,自本朝以来,居此官者,未有如臣之久。臣资质愚戆,惟知报国,竭尽朴忠,与人立敌,前后甚众,四海之内,触处相逢,常恐异日身及子孙无立足之地,以此朝夕冀望解去。”英宗批准他免去谏职,仍进龙图阁直学士。

  治平三年(1066年),司马光将《通志》(以《史记》为主,编成《周纪》5卷,《秦纪》3卷,共8卷)进呈英宗。这部书的时间是从烈王二十三年,韩、赵、魏三家分封起,到秦二世三年,秦朝灭亡为止。英宗看后大为赞赏,并给司马光二条明确指示,一是接续《通志》往下编修,二是决定设立书局,并由司马光自择官属,作为自己的助手。

  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病死,神宗赵顼即位。参知政事欧阳修极力向神宗推荐,说司马光“德性淳正,学术通明”,神宗任司马光为翰林学士,不久,又任司马光为御史中丞。

新旧党政
  神宗赵顼即位以后,年轻年盛,朝气蓬勃,决心振兴祖业。他在虚心下问、多方征求治国方略以后,感到王安石提出的一整套激进、大胆的变革方案很符合自己的思想,于是在熙宁二年(1069年),起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在思想上王安石主张开源,司马光主张节流。司马光和王安石因政见不同,在一些问题上进行激烈的争辩,有时在皇帝主持的议政会议上也毫不相让,但司马光对王安石的变法也并不一概反对,尤其当变法还未显露明显弊病时,他也并未公开持反对意见。甚至有人要弹劾王安石时,他还进行劝解和说服。直到王安石颁发“青苗法”,司马光才表示不同意见,他认为县官靠权柄放钱收息,要比平民放贷收息危害更大,因此表现了强烈不满。

  神宗希望司马光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辅佐自己早日挽救危机,实现国家的振兴。熙宁三年(1070年)二月十二日,擢司马光枢密副使,可是司马光以“不通财务”、“不习军旅”为由,坚决推辞,从十五日到二十七日,连上五封札子,自请离京,后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现陕西省西安市)。

  熙宁四年(1071年)四月九日,他看到他的好友范镇因直言王安石“进拒谏之计”、“用残民之术”,因而被罢官。司马光愤然上疏为范镇鸣不平,并请求任职西京留司御史台,自己退居洛阳,绝口不论政事,以书局自随,继续编撰《通鉴》,时间长达15年。

  元丰七年(1084年),司马光已六十六岁,《资治通鉴》全部修完,是年七月十一日全书呈上,十一月,《通鉴》的最后部分《唐纪》和《五代纪》修成以后,司马光连同《通鉴考异》、《通鉴目录》一起奏进给神宗皇帝。神宗皇帝十分重视,将书的每编首尾都盖上了皇帝的睿思殿图章,以其书“有鉴于往事,以资于治道”,赐书名《资治通鉴》,并亲为写序。十二月初三日,神宗降诏奖谕司马光,说他“博学多闻,贯穿今古,上自晚周,下迄五代,成一家之书,褒贬去取,有所据依”。并赏与银、绢、衣和马,擢升司马光资政殿学士,迁范祖禹为秘书省正字。

  元丰八年(1085年),司马光六十七岁。三月七日,神宗病死,年仅10岁的赵煦继位,是为哲宗。哲宗年幼,由祖母皇太后当政。皇太后向司马光征询治国方略,司马光上《乞开言路札子》,建议“广开言路”。司马光又一次呼吁对贫苦农民不能再加重负担,而且主张新法必须废除,要对农民施以“仁政”,接着上第二份奏疏《修心治国之要札子》,重点谈用人赏罚问题,提出保甲法、免役法和将兵法是“病民伤国,有害无益”。

  皇太后下诏起用司马光知陈州,不久,又下诏除授门下侍郎(即副宰相)。但司马光上疏辞谢,以自己“龄发愈衰,精力愈耗”,请求只任知陈州。以后在周围亲友支持下还是到任就职了。司马光向皇太后进言,为了实现废除新法的政治主张,把因反对新法而被贬的刘挚、范纯仁、李常、苏轼、苏辙等人招回朝中任职,吕公著、文彦博等老臣也被召回朝廷任职。

  司马光废除新法,上《请革弊札子》,又在《请更新新法札子》中,把新法比之为毒药,请求立即采取措施,全部“更新”。废除了保甲法,又废除了方田均税法、市易法、保马法,带病得知免役法、青苗法和将官法还未废除,无限感伤地说:“吾死不瞑目矣!”他向吕公著说:“光自病以来,悉以身付医,家事付康(司马康),国事未有所付。”切望吕公著能够完成他的宿愿。同时,上表请求辞位。但皇太后对他很倚重,不但不准辞位,反下诏除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正式拜为宰相。接着很快就废除了免役法、青苗法。司马光终于完成了自己废除免役法的夙愿,实现了自己的政治主张。

暮年岁月
  司马光在第二次回朝为相期间,辑录《国语》的精要,编成《徽言》一书。又将《历年图》和《百官公卿表》增补、总辑为《稽古录》一书,形成一部“略存体要’’的简明通史,又负责将《资治通鉴》进行了最后的校定。

  元祐元年(1086年)九月初一,司马光因病逝世,享年六十八岁,获赠太师、温国公,谥号文正,宋哲宗赐碑名为“忠清粹德”。死后,哲宗将他葬於高陵。灵柩送往夏县时,京城的人们罢市前往凭吊,有的人甚至卖掉衣物去参加祭奠,街巷中的哭泣声超过了车水马龙的声音。等到安葬的时候,哭的人非常真诚,仿佛是在哭自己的亲人。岭南封州的父老们,也都纷纷祭奠司马光,京城及全国各地都画他的像来祭祀他,吃饭前一定要先祭祀他。

  绍圣元年(1094年),章惇为相,议论司马光更变熙丰法度,哲宗下诏削除司马光的赠谥,毁坏所赐碑。

  绍圣四年(1097年),再贬为清海军节度副使,又追贬朱崖军司户参军。元符三年(1102年),追复太子太保。崇宁二年(1103年),蔡京为相时,再次追降左光禄大夫,旋即除名,将司马光等称为“元祐党人”,刻元祐党人碑,禁止元祐学术。大观年间,追复太子太保。靖康元年(1126年),赠太师,再次赐谥。宋高宗建炎年间,配享哲宗庙廷。

  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理宗图二十四功臣神像于昭勋阁,司马光位列其中。咸淳年间,从祀于孔庙。明嘉靖年间,从祀时称“先儒司马子”。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司马光与历代功臣四十人从祀历代帝王庙。

几砚昔年游,于今成十秋。

松坚终发石,鱼变即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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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家五尺道,置吏抚南夷。

欲使文翁教,兼令孟获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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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简成新令,褰帷刺剧州。

韦平家法在,邵杜治声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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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舟容易入春山,仙家日月闲。绮窗纱幌映朱颜,相逢醉梦间。

松露冷,海霜殷。匆匆整棹还。落花寂寂水潺潺,重寻此路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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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通贵绝相过,门外真堪置雀罗。

我已幽慵僮更懒,雨来春草一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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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本寒家,世以清白相承。吾性不喜华靡,自为乳儿,长者加以金银华美之服,辄羞赧弃去之。二十忝科名,闻喜宴独不戴花。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乃簪一花。平生衣取蔽寒,食取充腹;亦不敢服垢弊以矫俗干名,但顺吾性而已。众人皆以奢靡为荣,吾心独以俭素为美。人皆嗤吾固陋,吾不以为病。应之曰:“孔子称‘与其不逊也宁固。’又曰‘以约失之者鲜矣。’又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古人以俭为美德,今人乃以俭相诟病。嘻,异哉!”

  近岁风俗尤为侈靡,走卒类士服,农夫蹑丝履。吾记天圣中,先公为群牧判官,客至未尝不置酒,或三行、五行,多不过七行。酒酤于市,果止于梨、栗、枣、柿之类;肴止于脯、醢、菜羹,器用瓷、漆。当时士大夫家皆然,人不相非也。会数而礼勤,物薄而情厚。近日士大夫家,酒非内法,果、肴非远方珍异,食非多品,器皿非满案,不敢会宾友,常量月营聚,然后敢发书。苟或不然,人争非之,以为鄙吝。故不随俗靡者,盖鲜矣。嗟乎!风俗颓弊如是,居位者虽不能禁,忍助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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