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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纪委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巡察的调研报告[ 工作总结报告 ]

    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21 21:20:23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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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7月27日至8月18日,XX县纪委组织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纪律巡察,有力推进XX县脱贫攻坚工作,也对基层开展巡察工作作了有益的探索。  一、巡察工作主要做法  本次专项纪律巡察,县纪委监察局从县纪委机关、派出纪工委、县农业局、县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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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7日至8月18日,XX县纪委组织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纪律巡察,有力推进XX县脱贫攻坚工作,也对基层开展巡察工作作了有益的探索。

      一、巡察工作主要做法

      本次专项纪律巡察,县纪委监察局从县纪委机关、派出纪工委、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抽调人员37名,组成五个巡察组(巡察组成员实行籍贯、曾经工作地等回避),每个巡察组负责2个乡镇(街道),共对全县10个乡镇(街道)全覆盖进行了专项纪律巡察。在巡察工作中,巡察组坚持巡察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要求,严肃认真地履行巡察工作职责,与被巡察乡镇(街道)积极联系,广泛沟通,相互尊重。巡察中,对每个乡镇(街道)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同时延伸巡察到各村、组。在巡察工作中,我们主要按照四个步骤开展。

      (一)听取汇报。巡察组分别在10个乡镇(街道)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站所(办)负责人、村“三委”主要负责人、部分“三代表一委员”参加动员会,此轮巡察共有440余人参加了动员会。巡察组认真听取被巡察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重点听取在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中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六大纪律”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个别谈话。巡察组根据巡察内容和谈话提纲,分别与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站所(办)负责人、村“三委”主要负责人、部分“三代表一委员”进行了个别谈话,了解乡、村、组干部和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的掌握程度,扶贫对象如何确定,扶贫资金是否有截留、套取、私分等情况,是否有对各级干部的不良反映。巡察中,巡察组共与420余名乡村组干部和部分“三代表一委员”进行了个别谈话。

      (三)查阅资料。查阅被巡察单位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方案,扶贫项目资金拨付等票据。

      (四)进村入户。重点看扶贫对象确定程序是否严格,“挂包帮、转走访”包保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扶贫工作队驻村工作是否扎实,抽查贫困对象是否精准,抽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低保金是否有截留、私分、冒领等情况,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是否充分履职,是否有集体收入及其使用情况。一是提前在乡镇(街道)机关、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张贴巡察公告,要求保持完好一周以上,有条件的广播间隔告知3天以上(XX乡部分村(居)委会还利用党建综合服务平台向户主群发短信1200余人次,加大巡察公告宣传力度),明确举报电话、举报箱位置,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在各村(居)民小组张贴本组村民享受低保的人员情况,要求保持完好一周以上,接受监督举报。二是随机选择所辖区域的村组,通过现场查看、入户走访抽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

      本次巡察共入户走访抽查862户,在村(居)民小组张贴巡察公告、低保人员名单各500余份,在10个乡镇(街道)机关设立举报箱10个,公布举报电话5个,巡察期间接到举报45起,反映问题79个,其中:属于巡察受理问题62个(已移交县纪委纪检室、烟草公司处理3个,剩下的59个问题由县、乡纪委作进一步核实),不属于巡察受理的权属纠纷、私人开挖公山、个人纠纷、个人落户等问题17个。简单明了的12个问题已向举报人作了反馈,工作受到了举报人的认可和肯定。

      二、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通过本次巡察,主要发现以下10个方面问题。

      1、扶贫方面的具体政策不明确。群众最关心的具体扶贫政策还不够清晰、不明朗,群众询问时乡、村、组干部不好解答、不好宣传。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标准未明确,扶贫贷款利率未明确,一些补助标准和项目资金未到位。

      2、扶贫工作队驻村工作不够扎实。由于扶贫驻村的市县单位的财力等各不相同、驻村队员个人综合素质及其他原因,驻村作用发挥很有限,能真正长时间住在村里的很少,驻村队员的考勤和工作台账有造假嫌疑。

      3、扶贫对象精准识别难度较大。贫困人口指标下达以行政村为单位,除绝对贫困人口“社会兜底一批”易识别外,相对贫困人口因村民的收入难以准确测定,导致临界区域确定为贫困和非贫困的农户收入实为伯仲之间,贫困乡镇与非贫困乡镇之间、贫困村组与非贫困村组之间扶贫对象横向比较,结果不公平,群众对此有意见。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贫困户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于2023年5月底完成,但部分乡镇未在规定时限完成。

      4、结对帮扶工作落实不到位。少数贫困户反映只见调查走访,不见实质性的到户政策措施。挂钩帮扶干部普遍存在“只知道挂不知怎么帮”的问题,“一对一帮扶”浮在表面,入户走访了解、制订脱贫计划后,落实脱贫计划的实际行动没有,工作停滞在难处。还有的单位“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明显不实、不到位。

      5、危房改造资金有滞留的情况。危房改造资金是按“特困户占10%、补助2.81万元,中度贫困户占20%、补助1.2万元,其他贫困户占70%、补助1.02万元”的比例,由县财政局划拨下达乡镇,但在兑付时乡镇只是按农户实际申报情况兑付(绝大多数只按贫困1.02万元、低保1.2万元兑付),造成资金在乡镇总有结余。

      6、烤烟仍然是矛盾较多的问题。烤烟合同、丰产烟合同分配不公、公开情况与实际不符,烤烟受灾后保险给不给、给多少不透明,烤烟仍然是矛盾比较集中的问题。

      7、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依然还不到位。有的质疑村组卖山林的钱仅做了一点小工程,就把那么多钱用完了,怀疑有贪腐。有的举报卖学校未“一事一议”,卖了多钱,是否用了、如何用的不知道。有的举报工程上级给了多少钱、工程花多少钱不知道。举报内容反映出部分乡镇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依然不够扎实、不够经常化和规范化,群众获知相关信息的渠道不畅、掌握的信息严重不对等,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较为缺失,群众监督仍然是“雾里看花”,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

      8、农村低保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乡、村、组三级干部普遍反映民政部门要求以户吃低保的要求不符合实际,基层操作难度很大。吃低保的标准上(每月133元、143元、157元)随意性较大,存在利益空间,容易引发社区干部优亲厚友的问题发生。巡察发现,村组普遍按丧失劳动能力、重病大病慢性病等确定人员,有的也按高龄、子女读大学经济压力大“倒排”低保,甚至有为了解决遗留问题、息诉罢访而确定的情况。巡察中还发现有村组干部本人和公职人员的父母吃低保的情况。

      9、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村监委虽然组建3年有余,但村监委的作用发挥仍然有限。部分村监委会找不到工作切入点的问题突出,混同于村(居)委会下设的一个机构,被动接受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安排的与监督职责无关的其他工作,担负的监督责任缺位,亟待开展如何履职的系统培训。

      10、干部作风问题反映较多。有的反映王家庄街道班子成员及干部“走读”和早退问题严重,有的村组干部存在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套取资金、擅自分配危改资金搞平衡、挪用款物、作风霸道等问题。

      三、对脱贫攻坚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加快扶贫政策具体化明晰化。要立足于群众最为关心的帮扶问题,积极与省、市扶贫部门对接,建议尽快明确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的补助标准、贷款的利率、子女就学补助、患病群众医疗救助等具体问题,增强帮扶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帮扶措施的落实力度。

      (二)抓好产业扶贫带动农民增收。产业扶贫是贫困农户脱贫的根本保证。建议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XX实际,切实做好产业扶贫规划,积极争取产业扶持资金,采取“公司+农户、公司+农户+基地+市场、公司+农户+党支部”等多种形式,使贫困农户真正成为产业化扶贫的受益者。

      (三)加强惠农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直相关部门要配合乡镇(街道),督促乡镇(街道)站所、村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有效遏止截留、挪用、挤占、套取涉农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四)切实增强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透明度。针对村民反映突出的烤烟合同分配到户、低保、危房改造资金、集体收入入账及使用等问题,县直各对口部门都有相关制度,但在严格执行评议程序、公开公示上还有较大的差距。建议各乡镇(街道)督促各村、组,切实做到一事一公开、一个项目一公开、事后及时公开,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等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公开的内容具体明了,并明确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或一月,便于群众知晓和监督。

      (五)对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再次进行清理整治。在2023年农村低保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建议由县民政局牵头,再次组织开展农村低保清理整治,重点对公职人员父母、村组干部本人、有车有房户吃低保的情况进行清理整治,响应民盼、化解民怨,把群众极为关切的低保问题做细做实做好。

      (六)切实抓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着眼于切实解决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难的问题,深入分析了村级监督存在的问题和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列出培训“菜单”,因材施教,变“填鸭式”培训为“按需”培训,围绕村级监督什么、为何监督、如何监督等内容,开展一次如何履职的系统培训。

      (七)加大村组财务监督。针对基层不同阶段、时期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建议由县农业局农经站牵头,配合乡镇(街道)安排专门的财务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分批次对全县所有村、组账务进行清理。通过清理,严明财经纪律,督促村组干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收不入账、虚报冒领、账外私分、延迟发放、报账不及时等行为。建立村组集体资产处置、出租要采取“一事一议”、报乡镇备案审批等制度,切实加强监管。

      (八)加大对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驻村工作队员是基层脱贫攻坚的“指挥员”,建议县委农办要加大对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在岗情况的抽查力度;同时建议各村(居)委会要做好工作队员的食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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