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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山林分成承包合同范本(精选49篇)[ 承包合同 ]

    承包合同 发布时间:2023-11-29 08:24:36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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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农村山林分成承包合同范本1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根据《^v^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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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山林分成承包合同范本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v^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开发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认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林地的地点、范围、面积和测量方法

    租赁林地地点(小地名)四至界址以林权证为准。实际租赁面积共计:亩,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1:10000地形图》。实际租赁面积是用林权证面积减去无法经营面积后计算得出的面积。无法经营面积是指油茶等经济林占地、风水山、石头裸露地、坟地等不能种植地以及输电线、电缆等线路法定占用的林地。无法经营面积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现场勾绘测量确定。林权证登记状况和双方确认的实际租赁面积详见下表。

    林权证编号

    宗地号

    林地小地名

    (内业号)

    林权证登记

    面积(亩)

    实际租赁

    面积(亩)

    面积合计

    第二条林地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林地租赁价格和现有林木处理办法

    甲方将林地出租给乙方,同时也将林地上现有的林木无偿提供给乙方自行处理。林地租金按实际租赁面积计算,每亩年的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不含税,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后,林地上现有林木即归乙方所有。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第四条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前,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林权证在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办理流转手续后归还。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款方式支付。

    1、现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亲自签收或委托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领取林地租金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的委托书等相关证明给乙方。

    2、银行转帐: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转帐所需的书面依据(指户名、帐号、开户行、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证明和委托书)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租赁给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条件:

    (1)林地权属为甲方所有,周边界线清楚。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没有租赁、转包给他方或与他方合作经营等的林地。

    (3)属于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非生态公益林区的林地,且不属于放牧山、薪材山、风水山及坟墓用地。

    (4)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林地须报乡(镇)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出具《林地、林木流转林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甲方无偿提供现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设施给乙方使用,不得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如出现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的由甲方负责解决,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经过相邻村、组的各种道路出现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调解处理。

    3、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增开或拓宽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须占用土地时,甲方负责理顺各种关系;如地上有果树或农作物的,占地、青苗补偿费按乙方与收取补偿方协商(或按当地乡镇修建乡村四级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由乙方一次性补清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有权无偿使用;所修的道路双方共同维护,不得毁坏。

    4、甲方必须确保乙方能顺利进场作业和稳定经营,如发生权属纠纷或村民阻挠施工、侵占林地等情况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赁的林地范围内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设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属甲方以外的单位、个人责任的,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林地内开矿、开石、取土。不得允准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范围内葬坟,原有的旧坟不得再扩大范围。甲方需新增葬坟的,每穴不得超过平方米,因此损害林木的,应向乙方交付林木补偿费(由甲方交清补偿费后才能使用)

    7、协助乙方办理承租林地的林权证过户手续,完善权属登记。

    8、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全部归乙方所有,同时自被征用之日起,甲方必须退还被征用面积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平均年租金×被征用面积)给乙方,并由甲方从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中优先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责

    1、按时交纳林地租金;落实资金,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造林。

    2、在租赁期内有权自主经营、与他方合作经营或转租给他方经营。

    3、乙方在租赁林地内所种植的林木全部归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赁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5、乙方租赁林地主要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及农业综合开发(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设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农林开发用途的建筑物时,须自行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办理手续。

    第六条其它约定条款

    因林地权属纠纷或侵权行为,经处理后仍不能解决的,乙方可根据可经营林地面积的情况,决定解除合同或将存在权属纠纷、侵权的林地面积从租赁面积中扣除。甲方应按实际租赁面积或扣除面积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下列情况之一的皆构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赁的林地%以上被国家征用,乙方自愿放弃经营的。

    3、因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八条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的,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条第(一)款第8项规定处理补偿费。

    2、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或依法律规定处理。

    4、属租赁期间乙方投资购置的设施、设备、建筑物、种植的林木等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处置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后归甲方所有。最后一期林木砍伐后,存留的竹子或林木归甲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盖为主。

    5、合同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v^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约定,导致乙方造林受阻碍或不能采伐林木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发生权属纠纷,村民阻挠施工、侵占承租林地等情况,甲方在一个月内未能妥善解决的,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在乙方种植后发生上述情况的,甲方除赔偿乙方在此之前对该地块所投入的一切费用的经济损失外,还需赔偿乙方在承包期内经营该林地所应得的收益。

    4、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将出租给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转包给他人的,甲方须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含乙方对该租赁地投入的一切费用和乙方应得收益)

    5、甲方因违约而又不及时向乙方赔偿的,乙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

    6、法律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应包括:

    1、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甲方租赁林地范围示意图。

    2、《土地所有权证》、《林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3、其它:。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如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满为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起诉方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鉴证单位执二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主件页共条,附件件共页。

    甲方代表:(签名按指印)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年月日

    农村山林分成承包合同范本2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______村___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_________年共计金额为____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

    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

    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

    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

    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存档___份,公证机关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农村山林分成承包合同范本3

    出租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了加快山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发展生态农业、森林产业和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根据^v^《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平等协商。甲方并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一)。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与乙方签订本林业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甲、乙双方就承包___县___乡___村集体山地山林签订本合同,以兹遵守。承包标的:甲方所有权项下的本次红线划定集体山地山林。

    1、转让林地应具备如下条件:

    1)、林地权属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v^林权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附件二)。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租赁承包给他方或他方合作经营等。

    3)、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区的林地。

    2、具体地点、面积和面积测量:

    1)、四至界限以双方签名确认的林业、土地部门测绘的1: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为准。见卫星测绘图件(附件三)。

    2)、以实际承包面积计算租金。

    3)、面积测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进行求算,或用[ft=,+0,]GPS(卫星定位仪)测算。

    3、以林业部门办理的《林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该《山林所有权证》及附图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限:

    自承包期限为年,即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0日止,共计70年。本合同获得村和县乡政府批准确认之日为起租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共计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每3年支付一次,第一支付于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次支付日期为8月30日前。每5年为提增一次,提增的幅度为 %。

    四、承包山林的交付:

    本合同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为起租日,自该日起甲方落实人员将承包范围四至砍出标示,人工费用由乙方支付,完成现场清界定界后,将标的物的林地经双方签字后,甲转移由乙方经营和使用。

    承包性质与山林用途:

    1、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处置权,对山地享有经营自主权、分包开发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甲方及当地乡政府应全力予以支持和配合。

    乙方按照当地各级政府和林业、农业、旅游等各部门法律政策,根据市场的需求,对山地使用进行系统规划或项目开发,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亦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租或与第三人联营合作开发项目,但所形成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政府与有关部门批准,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管理用房、生产用房、经营设施等,以满足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

    六、管护责任:

    在乙方承包使用山林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对林木的管护责任,做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等工作,费用乙方负担。

    七、甲方的义务:

    1、协助办理必须以其名义申报、用印的项目或事项。

    2、协助处理山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3、做好承包经营权流转山林范围之内的林权、土地、资产、坟墓、林木的政策处理,保障承包划线范围内的一切资产经营权、处置权为乙方所有,保障经营权流转后山林范围内山林和土地规划开发的无障碍。

    4、协助做好村民对乙方开发经营期间的干扰,做好周边山林相邻纠纷的处理。

    5、协助申请办理每年的森林采伐计划,费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乡镇修建康庄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7、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租期届满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有权优先继续承租该山林。

    2、如乙方不要求继续承包或甲方不同意继续承包,应在租期届满前一年内通知对方,山林附属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由甲、乙双方按当时评估价格的2:8折价进行分配,即80%的份额归乙方所有,20%的份额归甲方所有。

    3、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经营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补偿款应在双方合同届满时偿付,如甲方未能按时偿付该款,乙方有权继续经营该山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九、地面附着物的处理

    1、甲方将该承包山地现有地面附着物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1)林木;

    (2)建筑物及设备(以资产清单记录为准,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上述地面附着物在交付承包山地的同时交付给乙方所有。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附着物转让费人民币 元,此款在甲方将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着物交付给乙方后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届满之前中止或解除,根据双方对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过错责任,甲方应将尚存的地面附着物按评估价80%返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 %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v^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在山地权属上设定有其它权利暇疵造成纠纷,影响乙方承租经营权的行使,乙方有权要求减少或免除纠纷解决期间的租金,甲方并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经甲方催要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林区的经营权,乙方已经交纳的款项予以没收。

    十一、免责条款

    1、在承包山地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遭受损失、合同无法继续继续履行,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获得批准或经修改的合同条件乙方不能接受,甲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设立相关经营开发公司,公司成立后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成立的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可以将其承租的山林分割和转租给他人开发经营。

    3、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十三、纠纷的解决和处理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双方可以由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主合同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偿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政府部门批准确认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山林分成承包合同范本4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编码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公开协商方式取得甲方一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基本情况:甲方将位于某镇某村村民委员会所有的面积为 亩的土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西长 米、 南北长 米。甲方保证本合同签订之前,已经过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并报 镇人民政府批准,并保证该宗土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

    二、承包期限:乙方承包使用期为五十年,即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终止。

    三、承包费:承包费为 元/年,共计 元,自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分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完毕,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四、承租土地用途:乙方拟将所包土地用于植树等经营之用,但不排除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另作他用。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建设符合承租目的的各种地上设施,甲方在权限范围内予以协助。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承包费。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土地,除非因政府征收、征用行为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但甲方应在该事实发生后三日内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合同解除事宜。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权获得地上附属物补偿,并有权要求甲方补偿乙方实际损失。

    3、甲方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道路畅通、通水、通电等便利条件。

    4、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为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提供支持,帮助乙方办理相关经营建设手续。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承包土地的治理成果及经营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添臵、建设各种地上设施,并享有所建设施的所有权。甲方对因建设设施所涉城建、规划、土地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予以保障,如乙方未获准建设或所建设施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而严重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的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3、乙方有权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方式对所承包土地进行流转。乙方在承包期内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其指定的人承受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上述事实发生后十日内,乙方或乙方的权利义务承受人应将产权的变动情况通知甲方。

    4、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承包费,但除交纳承包费和水电费外,乙方有权拒绝交纳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七、合同的期满和续签: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相同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乙方接到甲方发包启事后30日内决定是否承包,否则甲方有权将土地发包他人。合同期满后,双方不续签合同的,乙方自行处臵地上设施或经双方合理作价后归甲方所有,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山林分成承包合同范本5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东至:现西边;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o 年 月 日

    农村山林分成承包合同范本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____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_________亩的,以______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________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____%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 _________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____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_________元,其中;

    (1)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亩×_________年)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_________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____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 _________立方米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立方米),中幼林按_________株计算,作价 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_________立方米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__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____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__________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_________万元,余款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农村山林分成承包合同范本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土地转承包经营及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转让林地简况:

    转让山场为荒山,坐落在盈江县芒璋乡宝石村崩东自然村。地名为瓦约空,总面积亩(表面积为1120亩)。

    山场四至:

    东:从洼子荣腊汤地头顺国有林到洼子集体林地头至;

    南:从集体林地头顺洼子到洼子交口至;

    西:从交口顺洼子到洼子地头,再直对路董腊宗地脚至;

    北:从董腊宗地脚顺路到排腊弄地脚,在直上到路,再顺路到洼子荣腊汤地头至。

    二、转让期限

    租期为柒拾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有效期为双方签订有效合同之日起生效)

    三、转让价款

    20_年x月x日,经双方协商评估,林地转让价款计人民币贰拾叁万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必须在变更手续全部完成后7日内将林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并办理合同交接手续。若逾期不付,作自动放弃,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同时对乙方作合同违约处理。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要确保转让林地无林权纠纷,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确保是林权所有者真实转让愿望表达,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山场的林地所有权证。

    2、确保林地不是公益林(国家重点公益林、省级重点公益林),以20xx年国家验收为准,同时出具有关证明。

    3、确保林地为宜林荒山荒地(甲方负责处理现有林地木材的处理)。

    4、若出现山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并负责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5、甲方负责修通通往林地的道路。(有待见面商议)

    6、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7、在乙方合理开发期间,如有村民进行恶意破坏,除追究个人责任外,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8、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2、乙方只能在转让的山场范围内经营。不得越界开发,在合同经营期限内所转让山场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如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在合同期限内,若乙方未完成转让经营事宜,在合同期满后,将由甲方无偿收回使用。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注意森林防火工作,注意安全生产,切实加强防范措施,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负。

    4、乙方经营该山场进行生产、林地培护、安装设施等所需有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赔偿双倍保证金;若乙方违约,必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服务管理中心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山林分成承包合同范本8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v^土地管理法》、《^v^合同法》、《^v^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地段,实用面积 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 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 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 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 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3、 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 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5、 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 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9、 乙方的权利义务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10、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农村山林分成承包合同范本9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利用农村闲臵荒山,发挥其经济效益,甲方依照公开协商的方式,决定将荒山对外承包。现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荒山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现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荒山荒坡发包给乙方进行养殖业开发和荒坡管理。

    2、承包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3、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项目,自负盈亏,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有权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4、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荒坡,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山林分成承包合同范本10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林业生产需要,乙方向甲方承包荒山用于造林,经双方协商种费用。在未承包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由双方协商另定,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一、承包荒山造林地名: 四抵界线:东抵 、 西至 、南抵 、北达 ,总面积 亩。

    二、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养殖、经济林开发等。

    三、承包年限: 年起到 年止,共计 年为承包期,合同期满后,山权由甲方收回使用。乙方若要继续使用,须另行签订合同。

    四、根据“森林法”规定,乙方所造的林木,其所有权归乙方,并有继承、转让,砍伐和销售权。

    五、林木收益分成:林木成林后,按活立木蓄积 分成,即甲方 成,乙方成。林木进行主伐时一次结清。造林、育林和护林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概不负责。如承包期内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由乙方实施,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全部负责。

    以上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造林公司、区林业站、乡政府、鉴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山林分成承包合同范本11

    20_农村林地承包甲方:某某村民委员会

    乙方:某某某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以西与村某某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某某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某某年某月某日起至二o某某 年某月某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某某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山林分成承包合同范本12

    甲方:

    乙方;

    一、 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屯______亩耕地承包给乙方。

    二、 承包期限:从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土地承包费____元,分两次^v^清。第一笔款自签字日交首笔款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在 年 月 日全部交完

    三、 边邻四至:东至 西至南至 北至 。

    四、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只能用作耕地。

    2、 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利。

    3、 耕地的国家补贴款有甲方享有。

    五、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单方违约将付给对方土地承包费两倍的违约金。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山林分成承包合同范本13

    发 包 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v^土地承包法》、《^v^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集体经营土地承包原则:在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集体土地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承包。

    第二条:集体经营土地承包性质: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是集体所有用于农业的土地,承包方只有土地使用权,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第三条:依法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集体土地承包当事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权益,鼓励经营方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土壤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坚持稳定和完善集体土地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第四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甲方发包方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新增土地范围以内,面积为30亩,其中林带亩,实际播种及交费用的面积为亩。该土地的位臵与四周界限见本合同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承包土地期限:本合同土地承包期限为50年,即从20xx年1月1日起到2057年12月31日止。合同年限以公元年的起止计算,合同期满后自然解除。

    第六条:承包土地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不同承包土地经营年限阶段,执行不同承包费标准。并以现金形式交纳。承包费标准共分五个阶段,即:

    1、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共计20xx年,免交土地承包费,但每年每亩土地上交管理费10元,每年上交土地管理费共计275元人民币(贰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共交2750元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元整)。

    2、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共计20xx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费共计1375元人民币(壹仟叁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合计上交13750元人民币(壹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3、20xx年1月1日至2037年12月31日,共计20xx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10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费共计2750元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元整),十年合计上交27500元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整)。

    4、2038年1月1日至2047年12月31日,共计20xx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150元,每年上交土地费共计4125元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十年合计上交41250元人民币(肆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

    5、2048年1月1日至2057年12月31日,共计20xx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3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费共计9625元人民币(玖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十年合计上交96250元人民币(玖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

    第七条:土地承包费的交纳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每年于当年3月20日前向甲方交纳当年承包费的50%作为承包当年履行合同的保证金。于当年11月20日前结算当年的土地承包费。当年的土地承包费必须在当年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乙方在交纳土地承包费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款收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费。

    第八条:承包土地种植类型: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土地,用于种植果园,主要种植优质的核桃、苹果、红枣等品种。不是改变合同约定的种植用途。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2、甲方有要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甲方有要按照如数向乙方收取土地承包保证金和土地承包费。

    4、甲方负责乙方用水,用电等其他方面与当地农民同等对待,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解决宅基地。

    5、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其它相关费用(以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6、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国家相关规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种植技术指导。

    7、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政策对乙方及其雇佣人员进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民与乙方之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矛盾。

    8、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除国家征用和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征用外,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9、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合同约定种植范围内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土地承包期内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处臵产品。

    2、乙方在承包期内死亡,其承包经营权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承包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合同期满。

    3、乙方有自主的用人权,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的村(居)民享有优先录用权。

    4、乙方必须承担公益性建设的义务工,义务工主要用于道路的平整、林带的放水、补植,清渠等公益性劳动。具体按土地承包面积每10亩一个义务工,如若不参加或完不成按每个义务工40元纳入上缴任务。

    5、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补偿标准,有要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保证金、土地承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合理利用土地,必须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挖坑、挖塘、采矿等活动。不得转为非农业用地,不提擅自买卖、出租、荒芜所承包的土地;不准转作宅基地或修建其他建筑物,若需修建,必须经甲方同意,上报国土、^v^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8、乙方投入农业生产的劳务人员,应承包管理责任,必须服从当地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并按有关规定交纳管理费用,对雇佣人员进行保险,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用于生产的各项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包括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10、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工作完成时间,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不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11、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新达成的书面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3、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了乙方的权益时,乙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4、由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缴、逾期缴纳承包费三个月的,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侵犯集体财产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6、承包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能力。

    7、乙方使用土地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按期缴纳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应上交总承包费的50%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不交纳承包费,甲方无偿收回乙方合同及承包土地上的附关物。

    3、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

    4、乙方如擅自在承包的土地上兴修建筑物,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并按要求复垦。乙方如毁坏承包地内的树木、水利设施等,要照价赔偿。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连连荒芜承包土地一年以上,乙方除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外,还应交纳土地承包费1—4倍的罚金,并不退还押金。

    6、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转为非农业用地,买卖、出租、荒芜、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应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同时,解除承包合同。

    7、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可以申请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仍然解决不了的,30日内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30日内未提起诉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乙方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如洪涝灾害、冰雹)等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土地内种植的农作物减产或绝产,经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后,甲方可根据行业相关规定或参照当地政府对农民的减免规定,对当年的土地承包予以适当减免。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乙方依据本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承包范围内。

    2、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政策需要重新调整或统一规划土地,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并按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标准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3、合同到期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如水稻、棉花等土地)必须达到土地平整,水渠完好;种植经济林的土地内(如苹果园、梨子园、红枣园等)果树必须符合相应承包年限种植的年轮,否则将参照国家相关产业种植要求标准,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

    4、合同到期后,承包土地范围上的附着物果树、林带、水渠、水利设施、临时住房由乙方无偿交给甲方。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v^合同法》、《^v^土地承包法》、《^v^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定备案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温宿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一份,镇土地管理所备案一份。

    4、本合同生效后,原承包合同即行废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山林分成承包合同范本14

    甲方: (以及简称“甲方”)

    乙方: (以及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地块的林地除草承包事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所属指定地块林地位于:工作承包给乙方。

    二、乙方工作内容:西域集团院内草坪割草

    三、乙方就该上述工作应该在 双方约定时间 前完成(因自然灾害等因素不能施工的时间除外)。

    四、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1、清除的杂草、灌木等距地面高度不超过cm。

    五、质量不合格的处罚措施:

    1、无故延迟工期的,按照未完工地块合同总价款的30%扣除。

    2、施工不符合标准的,甲方同意乙方返工1次。

    六、生产工具

    1、乙方自备除草机(配件、油料、运输、修理等由乙方负责)。

    七、割草时间:一年共计 次,分别为:因草长势情况不一,再做其他调整。

    八、承包价格

    1、承包价格按照每除草一次 元;一年共割草: 次;共计: 元。

    2、该价格中包括:乙方除草人员工资、劳动保险、劳动机具购置费(除甲方提供外机具)、管理费、利润、交通费、人身意外伤害、第三方损害赔偿等一切费用。乙方承包期间造成自身和他人(他物)损害(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后附测算方案)

    3、乙方自行组织劳务人员。

    九、付款方式

    1、以甲方指定的该地块为单位,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负责人确认即付款。

    2、甲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无偿提供绿化使用的水电,并提供贮物室、办公室各一间供乙方放置绿化器械、材料等物品及员工工作期间休息之用(如有条件,甲方可再为乙方免费提供员工宿舍一间).

    2.负责派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绿化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全力支持;

    3.如遇特殊绿化工作需求时,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绿化工作;

    5.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以引导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双方议定要求运作。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所共同制定各项作业标准,指派具有相应的从业人员为小区提供专业绿化服务,并严格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承担所有安全生产责任。遵守甲方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有违法乱纪或违反厂区各项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须予以严肃处理。

    2.按照甲乙双方协商人数 3-5 人(为了保证现场的品质,必要时乙方须增派人手),选派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之专业人员(包括常驻现场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指定现场主管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绿化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绿化情况,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现场服务人员应满足如下条件:

    3.乙方在进场前,向甲方提交项目月绿化用品和用具总清单、员工绿化用具和用

    7.负责承担乙方员工之保险、工资、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管理好员工

    并严格要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8.乙方自行负责承包业务所需之全部设备、工具、绿化材料、及绿化保养技术,按合同规定的绿化范围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乙方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公司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统一身着乙方作业工作服、佩带工作证(加盖乙方公章),着装整齐有序,严格遵守甲方之相关管理规定,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其工作岗位;非工作时间不得在甲方管理区域内逗留;

    10.乙方工作人员在进入放置或张贴有甲方规章制度、信息资料等文件的办公场所、培训室等房间进行室内绿化时,不得翻阅上述资料,如因特殊原因获悉上述信息,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传阅;

    1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及其员工不得擅自为甲方客户提供绿化外的其他服务,不得介绍他人为甲方客户提供其他服务,不得有拾荒等其他未经允许的行为;

    13.如遇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乙方必须配合搞好绿化工作并保证检查合格;

    15、若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导致本小区内受有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乙方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任务(包括中途主动退出)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因此而发生的承包费用按照乙方已经实际完成任务的 70%结算。

    2、由于乙方原因超界施工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

    林地所有人:______________

    甲方林权证号:____________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类型: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亩,共______宗。

    第一宗(______亩),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__责任山;西至______责任山,南至______责任山;北至______责任山。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______元,合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文3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负责人:

    身份证号:

    住所: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地方经济和企业共同发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乙方决定以可里村委会为核心区域投资开发集低产林改造、种养殖经营、生态农业及生态旅游等于一体的森林资源综合开发项目。现根据《^v^森林法》,《^v^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其集体山林、已分到各农户山林(商品林)联合整体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林地

    (宗地一):甲方将承包经营的林地转让给乙方,坐落: 勤丰 (镇) 可里 村委会 组,名称(小地名): ,面积________亩,林权证号: ,宗地编号: 。

    宗地四至

    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山林转让期限:60年,自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三、山林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山林转让期60 年,转让费260元/亩,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10日内按甲方实际转让亩数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转让费。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转让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受让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二)办理林权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

    (三)在乙方开发项目启动时,甲方享有劳务输出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用工可以优先考虑安排甲方的劳力;但甲方要教育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协调工作,维护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正当的权益,要负责乙方用水、用电、通讯和交通等项目建设的相关协调工作。但乙方不能占用甲方现有的水和设施取用水,乙方根据项目规划逐年开发,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应积极支持当地公益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抵押林地及相关开发项目,但要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山林转让费。

    (五)在山林转让期内,乙方允许甲方在转让山林区域内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对造成对乙方山林的毁坏,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农村山林分成承包合同范本(精选4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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