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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书,建筑安装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借款协议书[ 借款合同 ]

    借款合同 发布时间:2024-03-31 15:26:34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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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建筑安装工程借款协议书(精选13篇)建筑安装工程借款协议书 篇1 订立合同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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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安装工程借款协议书(精选13篇)

    建筑安装工程借款协议书 篇1

    订立合同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年_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___%。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安装工程借款协议书 篇2

    订立合同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

    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

    预计用款为一九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年_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一九____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

    预定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

    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

    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安装工程借款协议书 篇3

    立协议人:

    ____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甲方)

    ____百货公司(下称乙方)

    ____建筑工程公司诉____百货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__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调解书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送达。调解协议规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____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银行货款的有关规定承担利息;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现因乙方目前经济方面有困难,提出分期付款。经甲、乙方反复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变更__区人民法院(____)_法经字第____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____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付清”的决定。

    (二)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款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款____元。

    (三)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协议。乙方如不履行协议,每期拖欠的款额,每拖欠一日按30%计 算滞纳金。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__建筑工程,A公司(公章) 乙方:____百货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章)

    建筑安装工程借款协议书 篇4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合同编号:

    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

    资料。甲方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建筑安装工程借款协议书 篇5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 前附表 )第1项所述。

    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XX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已到X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办理招标备案,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 资金来源

    2.1 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 前附表 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 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见工程安装施工招标公告及 前附表 第3项

    3.2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非本国注册的施工企业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取得施工资质。

    3.3 为了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3.3.1 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3.3.2 投标人在过去3年完成的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3.3 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3.3.4 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3.5 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最近2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投标人向开户银行开具的,由该银行提供财务情况证明的授权书。

    3.3.6 有关投标人目前和过去2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和其他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第四章 工程技术要求

    第五章 工程规范

    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卷 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卷 图纸

    第九章 图纸

    5.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核对,如有缺漏或其他方面问题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澄清更正,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招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人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在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后,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文件发出后,如确需变更的,招标人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通知各投标人。

    7.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有效性规定

    8.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的内容为准,同时须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8.2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否则,澄清(答疑)纪要或修改补充通知无效。如果时间来不及或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工程投标报价

    9 工程投标报价要求

    9.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中应包括施工设备、人工、管理、材料、设备、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9.2 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工器具及设备清单,按照有关定额、价格指数、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取费标准及辽宁省现行有关规定,编制工程投标预算清单报价,并结合企业自身潜力最后确定总投标报价。

    9.3 本工程投标报价参照的工程预算、费用定额、费用取费标准和有关政策性文件详见工程招标文件第二卷。

    9.4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9.4.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约定由投标人根据图纸测算工程量并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一清单中的其他有单价和合价的项目中。

    9.4.2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

    9.4.3 对现行价格信息缺项的部分特殊或贵重材料(设备),为使各投标人报价统一、可比,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中逐项说明取价标准。

    9.4.4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

    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两部分内容组成。

    11.1.1 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书;

    (4)投标报价预算书或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5)投标人综合业绩资料;

    (6)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1.1.2 技术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概况;

    (2)企业近两年竣工主要工程一览表;

    (3)企业现有主要施工任务一览表;

    (4)企业计划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5)资信(财务)证明资料;

    (6)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7)施工组织设计:

    ① 主要施工方法;

    ② 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③ 劳动力安排计划;

    ④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⑤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⑥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⑦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⑧ 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

    (8)项目管理负责人简历表:

    ①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② 项目经理简历表;

    ③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④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及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有效期(见 前附表 第4项)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投标须知第13条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提交不少于 前附表 第5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13.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3.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3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3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6.1 投标人在通过投标资格审查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3.6.2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13.6.3 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14 投标预备会

    14.1 投标预备会也称为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应在 前附表 第7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

    14.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组织投标人考察现场,了解情况。

    14.3 勘察现场

    14.3.1 招标人将同意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4.3.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4.4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

    14.5 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招标人将以正式的书面答疑纪要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投标须知第8条款规定执行。

    1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 前附表 第8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打印或编制(书面),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要求编制正副本的,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 正本 或 副本 。

    15.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的第一部分内容中必须填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5.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再密封在一个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中。并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 投标文件正本 和 投标文件副本

    16.2 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字样。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注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6.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6.1条款、第16.2条款规定加写标记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 投标截止期

    17.1 投标人应按 前附表 第9项所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日期和地点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17.2 招标人可以按本投标须知第6条款、第7条款、第8条款规定以澄清(答疑)纪要或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7.3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拒收并原封退给投标人。投标截止期满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8.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 修改 或 撤回 字样。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18.3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19 开标事项要求

    19.1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 前附表 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和有关部门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进行。

    19.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19.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21条款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0 开标会议程序

    20.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0.2 主持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

    20.3 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和代表名单;

    20.4 主持人宣读开标、评标期间的工作纪律等有关事项要求;

    20.5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9.2条款规定,并由监督部门公布查验结果;

    20.6 由投标人、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依据本投标须知第21.1.1条款规定查验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并由监督部门宣布查验结果;

    20.7 经确认密封无误的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逆顺序当众拆封并进行唱标;

    20.8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5.3条款规定;

    20.9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依据本投标须知第21.1.4条款规定检查各投标文件字迹可辨情况;

    20.10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依据本投标须知第21.1.5条款规定检查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情况;

    20.11 开标会议结束。

    21 投标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

    21.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21.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具体指:(1)内层或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未密封;(2)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未加盖投标人印签;(3)密封未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6.1条款规定)。

    21.1.2 本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投标须知第15.3条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签。

    21.1.3 本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投标须知第15.3条款规定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1.1.4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指投标书中涉及造价、工期、质量的数字或文字,有关部门觉得难以确认)。

    21.1.5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七、评标

    22 评标会议

    开标会议结束后,即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工作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进行,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23 评标内容保密

    23.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均不得向投标或与该工程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23.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4 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投标文件澄清(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

    (3)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鉴定,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

    (5)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修正后的投标文件依据本工程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并提交评审意见和提出中标候选人;

    (6)招标人依据本办法的中标人确定原则确定中标。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6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6.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有效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6.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 错误的修改

    27.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

    27.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后进行评审,评标后,中标候选人应予确认同意,修正后的内容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中标候选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原评标工作。

    28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1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8.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工程规定的评标定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向招标人提交评审意见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合同的授予

    29 合同授予标准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产生的中标人。

    30 中标通知书

    30.1 定标后,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向 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方可发放 中标通知书 。

    30.2 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人应当在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后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 合同签订

    31.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安装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招标人在报请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下,招标人可以考虑向第二中标人授权。

    31.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条款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应返还中标人双倍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得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建筑安装工程借款协议书 篇6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他

    五、工程造价: (万元),其中土建: (万元),安装: (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X月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X月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以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工作。

    3.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份, 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 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期为 天 (日历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件

    一)。

    二、开工前 天, 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 小时以上), 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 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件

    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 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 备料款,计人民币 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 ,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 % ,计人民币 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 %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数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行审查, 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做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本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

    三、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 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质量保修责任;

    4. 保修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 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 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完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安装工程借款协议书 篇7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

    咨询人(全称):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建设工程咨询相关事宜,签定本合作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以下咨询业务;

    (一)工程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咨询:

    1.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市场调研、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审咨询;土地征用、招拍挂手续办理咨询;

    2.勘察设计阶段咨询:勘察设计单位选定、勘察设计合同审核、控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选型及优化比选、施工图设计阶段造价控制咨询;

    3.招标阶段咨询:招标文件审核、招标过程控制咨询;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拟定、审核咨询;

    5.项目实施阶段管理咨询;

    6.项目后期评价咨询;

    7.建设项目其他相关咨询;

    (二)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2.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3.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4.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签定与索赔;

    5.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 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咨询业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筑安装工程借款协议书 篇8

    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字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安装工程险的依据。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单的组成部分。

    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之前不发生保险效力。

    投保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工程关系方│名称和地址│是否被保险人│

    │所有人│││

    │承包人及其承包能力(级、类)│││

    │转包人及其承包能力(级、类)│││

    │其它关系方│││

    │工程名称和地址│

    │工程期限│

    │首批被保险项目运至工地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安装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项目和保险金额│

    │保险项目│保险金额│费率‰│免赔额│特别约定│

    │(1)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永久│││││

    │和临时工程及物料│││││

    │(2)安装工程项目│││││

    │(3)场地清理费│││││

    │(4)被保险人在工地上的其它│││││

    │财产(列明名称)│││││

    │(5)建筑、安装用机器、设备│││││

    │及装置(另附清单)│││││

    │保险金额合计人民币│

    │保险费:人民币│

    │工程详细情况│

    │体积:长、宽、高、层数、地下室层数││

    │基础施工方法,挖掘深度││

    │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工地及附近自然条件情况│

    │地形特点││

    │地质及底土条件││

    │地下水水位││

    │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称、距离和以往││

    │最高、一般和最低水位││

    │以往最大降雨量纪录││

    │以往遭受自然灾害纪录││

    │请随同本投保单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2)承包金额明细表│

    │(3)工程设计书│

    │(4)工程进度表│

    │(5)工地地质报告│

    │(6)工地略图│

    │(7)承包人的施工承包许可证│

    │(8)转包人的施工承包许可证│

    ││投保单位签章:│

    │保险单号码:││

    │签发日期:签单:│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安装工程借款协议书 篇9

    于 年 月 日, 公司(简称甲方),与 公司(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甲方 港口。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 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 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 主机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 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 %,即 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 %,即 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 %,即 美元整;

    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 %,即 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 %,即 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 %,即 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 %,即 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 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图样;(2)估价单。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 保养服务 年,每 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建筑安装工程借款协议书 篇10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业务需要,需委托乙方对相关工程造价编制预算、结算、核对工程预结算,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一期。

    2、服务内容:编制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与建设单位(或其受权委托人)核对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时申报、核对各项进度报表;审核甲方分包工程进度及结算造价;施工过程中的价格申报、确认及造价审核、控制、工程商务洽谈、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不含水电安装工程、钢筋工程量计算)。

    二、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取得酬金。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度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提交的各项成果进行审核。

    四、咨询人的责任

    1、从专业角度出发,尽心尽职及时做好合同服务内容内的工作;书面提出总承包合同执行全过程中造价方面应注意的各项事项,包括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结算资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作计划等。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4、经审核的结算成果,造价误差在1%(不含1%)以上,视为乙方失职。

    5、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7、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8、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五、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咨询人配合)。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5、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6、按合同要求及时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咨询业务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按包干单价2.50元建筑面积平米(可复制楼栋不计算建筑面积,类似度90%以上楼栋按10%计算建筑面积),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单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电话费、网络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各项劳保及福利、节假日补助费等除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即乙方酬金结算款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2.50元建筑面积平米。

    3、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由甲方实报实销。

    4、甲方每月暂支付乙方5000.00元,累计支付乙方酬金达到10.00元时暂停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结(决)算书编制完成并经甲方审核报建设单位后,按该申报工程建筑面积2.508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乙方与建设单位核对完成工程竣工结(决)算并经甲方审核后,按该完成结算工程建筑面积2.5010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

    5、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____日银行贷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6、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七、其 他

    1、因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2、咨询人如需外聘人员协助,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书人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不应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____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筑安装工程借款协议书 篇11

    于 年 月 日, 公司(简称甲方),与 公司(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甲方 港口。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 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 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 主机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 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 %,即 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 %,即 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 %,即 美元整;

    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 %,即 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 %,即 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 %,即 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 %,即 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 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图样;(2)估价单。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及定期对 保养服务 年,每 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

    建筑安装工程借款协议书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1、工程名称:

    1. 2、工程地点:

    1.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1.4、设计说明:

    1.4.1、楼面顶层窗户上方拱形中间点缀七彩跳变的LED点光源,窗户正面采用兰、白两色可控LED数码管渐变。

    1.4.2、楼体轮廓采用可控LED七彩数码管勾勒,色彩变化为行云流水,七彩追逐的效果。

    1.5、工期:本工程完工工期自合同生效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15日内。

    1. 6、工程质量:按国家和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验收。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和时间的要求。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专人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2.3 、在施工过程中,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指派专人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 4、有权对原设计提出变更,在双方共同确认的条件下,做好变更记录。

    2.5、项目验收交接后,按协议及确认的变更记录及时付款。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指派专人为驻工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而采取措施的费用。

    4.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定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的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本合同生效 ,甲方分三次支付总额为36000.00元的合同价款。

    6.2、第一次:合同签订后的2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2%即15000.00元的工程材料款。

    第二次:乙方进入现场开工后的2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2%即15000.00元的工程进度款。

    第三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6%即6000.00元的工程结算余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7.2、由于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并承担延误工期的损失。

    7.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设备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7.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5、未经甲方书面文件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7、因一方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因一方违约而延期并在延期阶段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另一方损失的,不得以不可抗力事件为由主张其免除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8.2、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不可抗力认定证明。如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有异议并因此发生仲裁纠纷,应以仲裁裁决的认定为准。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甘肃省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项目没有调整或增减,则按本合同价款结算;若变更或增加工程量,变更或增加项目在报价文件中已有列明单价的按报价书的单价和安装实际工程量结算,在报价文件中没有列明单价的工程,原则上按《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现行相关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结算。本合同未涉及事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解决。

    10.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7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若是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质保期满后发生质量问题,收取相应的材料及人工费。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是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4、与本合同有关的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会审记录、项目变更文件、凭证、通知书、确认书等文件,以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工商执照和资质证书(经乙方盖章的复印件)、乙方的报价文件等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 代理人:

    年月日:

    建筑安装工程借款协议书 篇13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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