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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劳动局合同范本最新(必备33篇)[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24-02-06 13:17:29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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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无锡市劳动局合同范本最新1(1)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5)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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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劳动局合同范本最新1

    (1)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

    (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4)依法服兵役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九、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一、合同鉴证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经同级劳动部门鉴证;经鉴证后的劳动合同变更内容的应重新鉴证。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人(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合同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无锡市劳动局合同范本最新2

    北京大学图书馆合同制招聘信息

    信息项目

    信息内容

    招聘单位

    北京大学图书馆

    招聘岗位

    综合内勤助理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范围

    校内外公开招聘

    招聘人数

    1 人

    岗位职责

    承担图书馆综合管理与协作中心日常内勤工作,包括:

    1.   中心所有办公室的保洁工作;

    2.   库房物品发放登记;

    3.   会议接待服务;

    4.   接听电话与临时性值班;

    5.   协助处理日常内勤事务工作;

    6.   馆领导或中心办公室分配的各种事务性工作;

    7.   其他综合性工作和临时性任务等。

    8.   负责巡视和检查物业与保洁的工作。

    应聘条件

    1.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办事能力;

    3.熟悉图书馆各方面的基本情况;

    4.能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临时性加班或其他值班任务。

    岗位待遇

    聘任性质为劳动合同制,聘用后按照北京大学图书馆劳动合同制人员的待遇规定执行,待遇面议。

    应聘程序

    接收应聘材料→初审→笔试、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

    应聘材料

    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

    联系方式

    应聘者发送个人简历至hrm@,并请在主题中注明“应聘图书馆综合内勤助理岗位”。

    备注说明

    本次招聘为合同聘用制,非北京大学事业编制。

    发布日期

    1月2 日

    截止日期

    20 1月 10日

    无锡市劳动局合同范本最新3

    包括国营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的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国营企业招用在一年以内的临时工、季节工,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常年性岗位上招用的工人。

    合同的订立

    国营企业与被招用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规定,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合同的内容

    包括:①在生产上应当达到的数量和质量指标,或应当完成的任务;②试用期限、合同期限;③生产、工作条件;④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⑤劳动纪律;⑥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⑦双方认为应当规定的其他事项。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以续订合同。

    合同的解除

    企业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按照^v^1986年7月12日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但在特定的情况下,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上述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工人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工人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无锡市劳动局合同范本最新4

    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_____

    单位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劳动法》、《^v^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甲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保障乙方休息、休假;乙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确定: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务或与实际用工单位的协议终止为合同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_____(实际用工单位)的_____岗位从事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书面公布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按时完成合理定额,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实际用工单位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工作要求。

    3.实际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需要调整或调动乙方工作岗位的,应由甲方征求乙方的意见,并与乙方协商一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约定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月)工作不超过__________小时。

    2.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补休,加班工资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不包括在劳务费中。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五、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由甲方按实际用工单位提供的结算清单每月_____日代发。由于实际用工单位未及时支付到帐的,由甲方先行垫付,并由甲方向实际用工单位按双方协议追偿。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1.甲方应依法建立劳务派遣规章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予以公布;未依法建立或未予以公布的规章制度,对乙方无约束力。

    2.乙方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实际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实际用工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的,甲方有权予以辞退。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派遣乙方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的,应与实际用人单位约定由其承担或部分承担甲方对乙方的义务,并将约定内容书面告知乙方。实际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出现劳动合同依法可以中止履行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中止履行情况消失,双方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应当继续履行;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中止时间不计人劳动合同期限。

    3.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书面形式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4.本合同应当依法解除和终止。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在乙方履行完必要手续的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同时,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资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一方须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合同履行期间,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应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十三、甲方应当自在乙方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与乙方签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以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或者鉴证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无锡市劳动局合同范本最新5

    编号:

    被通知人:身份证号码:所属部门:通知事项:签订劳动合同

    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公司通知您在收到本通知书日内到地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公司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征求各位员工的意见,请如实反馈您的真实意愿。

    □本人同意与公司续签/签订劳动合同期。

    □本人到期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本人不同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附劳动合同文本)

    特此通知!

    长沙聚美材料包装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注:本通知一式两份,单位与被通知人各留一份。

    确认:

    ▲上述通知我已收取,内容已知悉。劳动合同已阅读。

    ▲是否同意签订:□同意□不同意

    签收人:

    年月日

    无锡市劳动局合同范本最新6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劳动法》、《^v^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或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v^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v^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________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初始工资额为_____元/月或_____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________________;

    (2)劳动定额________________(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____(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__________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___(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条第(一)项第5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无锡市劳动局合同范本最新7

    根据^v^《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结合本市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国营企业招用的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包括学徒工人),属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范围,企业应当与工人(以下简称合同制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一年到五年的短期合同,也可以签订五年以上的长期合同,有些行业或工种可以签订一直达到退休年龄的长期合同。

    企业招用一年以内的临时工、季节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其办法另行规定。

    二、企业招用农民轮换工时,除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外,还应与县或乡签订相应的合同。

    三、合同制工人的劳动手册是他们享受退休养老保险待遇和其它有关待遇的法定凭证。由企业负责随时填写,经工人本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劳动部门公章。工人在企业工作时,劳动手册由企业管理;工人离开企业后,随着合同的解除或工作单位的变化,企业应将劳动手册连同工人档案一起办理转移手续。

    四、合同制工人在合同制内,因生产、工作需要,在本市范围内,经双方单位和工人本人同意转移工作单位时,新单位可以不再办理招工手续;原单位与工人解除劳动合同;新单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如新单位同意,可以不再规定试用期;原单位和新单位都要将工作变更情况填写在劳动手册内。

    五、企业招用原破产企业职工或濒临破产的企业精减的职工,其试用期一般可规定为三个月,招用其中技术、业务对口的职工,也可以不规定试用期。招用被辞退、除名、开除或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的待业人员,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其试用期可以适当延长,也可以不延长,延长的最多不超过一年。

    六、《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合同制工人的工资性补贴,全市都按全部合同制工人标准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十八提取。其使用办法如下:

    一每个企业掌握使用相当本企业合同制工人标准工资总额百分之十的工资性补贴,全部用于补贴合同制工人,按月发放。具体使用办法由企业自行决定。

    二用于每个合同制工人按月缴纳相当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三的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按月代为上缴,存入本市企业职工退休费统筹机构在银行开设的《退休养老基金”专户。

    三由市集中掌握全市合同制工人标准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大、工资收入低的企业和工种。

    工资性补贴全部列入成本。发给个人的工资性补贴,要和本人的劳动贡献大小挂钩,不要平均发放。

    七、企业招用重新就业的合同制工人,其工资问题,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招用原来已经定级的合同制工人,改变工种的,试用期间的工资按照不低于本企业同工种固定工人定级时的一般定级水平支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定级,定级工资与试用期间工资的差额部分,从开始试用时起予以补发。

    二招用原来尚未定级的合同制工人,工种对口的,其工资应当与本企业同工种、同岗位、同年限原固定工人中的学徒工人、熟练期未满的工人相同。改变工种的,分配到学徙工种岗位工作的,应当重新学徒,学徒期可以适当缩短,学徒期间生活补贴标准,可以按照本企业同工种、同年限的学徒生活补贴标准发给。

    八、企业对招用重新就业的合同制工人的考核,除其他条件外,应当包括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献大小三个方面的内容。

    九、合同制工人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给予三个月至十二个月的医疗期,连续工龄在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最多可以延长到二年。企业可以根据患病、负伤的情况和工人龄的长短,作出具体规定。合同制工人的家属不享受企业的医疗待遇。

    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具体发放办法由企业自定。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工种工作的工人,可以酌情加发一定的医疗补助费。

    十、合同制工人的连续工龄,按以下办法计算:

    一符合《暂行规定》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各项规定,并按期缴纳退休养老金的合同制工人,在各个单位从事合同制工人工作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合同制工人在劳动合同期间,因生产、工作需要,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之间转移工作单位,其转移前后在各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三破产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的企业在法定整顿期间精减的职工和被企业辞退的固定工,重新就业后为合同制工人的,其过去的连续工龄应与重新就业后的连续工龄合并计算。

    四凡在劳动合同期间被企业开除、除名或自动离职的合同制工人,其连续工龄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五合同制工人在劳动合同期间被劳动教养但仍保留公职的,其劳动教养期间不计算连续工龄,劳动教养前和劳动教养后参加工作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结工龄;不保留公职的,劳动教养以前的工作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

    六合同制工人在劳动合同期间或在待业期间被判刑,其服刑期间和服刑以前的工作时间都不计算为连续工龄。

    十一、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的来源,按本市国营企业退休费统筹办法与国营企业固定职工统一实行退休费统筹。按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由企业代缴的退休养老基金,用于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后的医药费、冬季宿舍取暖补贴、困难补助、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十二、合同制工人符合《^v^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应当退休、退职,并享受有关待遇。

    十三、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基金,由本市退休基金统筹管理机构负责筹集和管理,由街道(镇)劳动服务公司负责发放。劳动服务公司应增设退休费管理、发放和退休工人管理的机构,增加相应的人员,办法另定。

    十四、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在执行《暂行规定》中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无效时,由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任何一方对仲裁不服时,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区、县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有关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和调解、仲裁组织办法另行规定。

    十五、各区、县、局(总公司)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招用工人时,应当比照《暂行规定》和本实施细则执行。合同制工人的退休养老基金的来源,机关从行政费中列支,事业单位从事业费中列支。有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问题,另行规定。

    十六、《暂行规定》和本实施细则有关工龄、保险、福利待遇的规定不适用于从农村招用的户口、粮食关系不变的合同制工人,他们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本实施细则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十八、本实施细则自1986年10月1日起执行。

    无锡市劳动局合同范本最新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 业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及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 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五)至(八)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条一款、二款(五)至(八)项规定的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符合本条第二款(五)项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二条 终止、解除本合同证明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十三条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续订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本合同。

    (一)续订期限执行下列第_____款:

    1、期限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始,终止合同条件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补充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劳动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出如下变更: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无锡市劳动局合同范本最新9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其中试用期为两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务

    1、乙方负责甲方货运车的驾驶工作,负责甲方安排的运输任务,遵守甲方与协议方签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议、合同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并认真履行驾驶员应尽的各项职责。

    2、乙方应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乙方应定时保养车辆,如换机油、加水、检查轮胎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良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在外出车要保证车辆停放安全,落好锁,若因乙方未尽至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甲方主管,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

    4、乙方对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三、工作时间

    因工作性质特殊,乙方需机动作业,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车子停运时,乙方原则上应在办公室休息待命),但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正常的运输任务等。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五、社会保险

    1、甲方在合同存续期间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

    2、甲方为乙方购买车上人责任险,如因事故等则按保险公司的规定理赔。

    六、劳动纪律

    1、乙方聘用期间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出车(未出车时车子应停在甲方指定地点),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2、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3、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若有违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杜绝偷油、倒油、卖油、人为损坏车辆以及贪 污、侵占公司财物等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续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乙方离职应当提前三十天向甲方发出通知,未通知或通知不满三十天的,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损失包括:乙方离职后安排其他人加班处理其岗位事务所发生的加班费,临时紧急招用新员工发生的费用,工作未完好交接造成的业务损失,以上损失赔偿可以在薪金中扣除。

    3、本合同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甲、乙双方应将终止或续订本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都有续订合同的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4、因甲方经营方式变更时,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劳动合同。但甲方应提前15日内向乙方进行通知,并完成交接工作。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无锡市劳动局合同范本最新10

    1、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一致基础上,依据校人事部劳动合同范本(5月版)签订劳动合同(三份);

    3、经系统打印“经费保障证明”、“保险个人登记表”、“加入社会保险申报表”,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4、持劳动者工商银行借记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经费保障证明”前往校财务部工薪办公室办理经费保障备案、个人工资账户备案;

    5、在确认财务部审核已通过后,携带三份合同原件,同时将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复印件1份(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上个单位离职证明复印件1份,作为附件装订在劳动合同书最后,前往校人事部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办公室,办理劳动合同备案。

    6、在确认合同审核已通过后,持“保险个人登记表”、“加入社会保险申报表”前往校人事部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办公室办理社保起缴手续(若有公积金,则会在下一月自动起缴)。

    新参保人员( 指在北京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和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服装与背景的颜色反差要大。

    2)jpg格式。

    3)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

    4)电子版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于申报之月的15日之前发送到校人事部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办公室。

    特别提醒,由于该电子版照片是用于制作社会保障卡的,应符合格式要求,不符合格式要求的照片在办理社保增员时无法提交,不能申报该月的社会保险,因此影响本人的社会保险费缴纳。

    相关证件复印要求:

    凡办理社保业务的相关复印件必须和原件大小保持一致,不能扩印、缩印、照相印等。如身份证要求正面在上,反面在下竖线横印并居中印在A4纸上。

    无锡市劳动局合同范本最新11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_______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万元。

    第十条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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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事业单位聘用职工应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禁止事业单位非经国家规定和未履行审批手续聘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有事业单位(以下统称聘用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包括聘用单位原有的全部职工及新进职工)。

    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依法行使行政职能,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北京市人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章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签订聘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聘用程序

    (一)公布聘用岗位、应聘条件、聘期和聘用方法;

    (二)采取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拟聘人选;

    (三)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确定聘用人选;

    (四)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公布聘用结果。

    第九条聘用单位聘用管理人员,应实行任职回避。不得聘用单位主要领导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担任本单位行政副职和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监察等岗位的职务。

    第十条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从确立聘用关系之日起签订。聘用合同采取书面的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聘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四)工作报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六)工作纪律;

    (七)聘用合同终止的条件;

    (八)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聘用合同除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特定工作的时间为期限。

    聘用合同期限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双方同意订立或续延聘用合同,受聘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连续工龄满十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二)国家和本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聘用单位聘用新职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聘用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大中专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下列聘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聘用合同;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聘用合同;

    (三)违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无效,由政府人事部门确认。确认聘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经有关部门鉴定,可以缓签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原固定制职工不愿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又不属于缓签的,聘用单位应给其不少于三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人基本工资。自行择业期内重新就业的职工,聘用单位应办理有关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出辞职或由聘用单位按照本市失业保险规定办理有关的失业手续。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任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十九条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事业法人变更后,原合同仍有效,由新事业法人继续履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聘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条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聘用单位被撤销,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受聘人在聘期内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受聘人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的;

    (四)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五)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六)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三条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缓刑期间原聘用合同保留,适当安排工作,缓刑期满后视情况确定聘用合同是否解除。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

    (一)受聘人患重病或非因公(工)负伤,病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二)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况解除合同的,聘用单位要为受聘人员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人基本工资。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聘用单位按照本市失业保险规定办理有关的失业手续。

    第二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依据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二)受聘人患重病或者负伤未愈的;

    (三)受聘人因公(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四)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三)经过必要程序,被招考、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或应征入伍的。

    第二十八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后,应按照本市失业保险规定为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办理有关的失业手续。

    第四章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由单方解除合同的;

    (三)由于聘用单位原因订立的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

    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约定,合同未约定,但造成可计算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聘用单位出资培训的受聘人员,聘用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及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受聘人员培训后,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服务期未满的,受聘人解除合同,应按每年递减20%的培训费和培训期间的基本工资向聘用单位支付培训违约金。

    试用期间,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单位出资培训的受聘人员应承担培训违约金;聘用单位解除合同,受聘人员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二)受聘人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四)聘用单位被撤销的,聘用单位不能继续履行聘用合同的;

    (五)因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的。

    聘用单位承担的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为: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月基本工资计算基数为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基本工资。

    第五章聘后管理

    第三十二条聘用单位要按照聘用合同加强对受聘人员的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以及职务升降、工资待遇和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

    第六章组织监督

    第三十四条市和区、县人事局是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工作的管理部门,对全市和各区、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工作负有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有权对违反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行为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系统事业单位对本办法的的实施工作。根据本办法结合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文本,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制。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北京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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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住所):

    员工姓名(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日至起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

    (四)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标准工时制,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即每日正常工作__个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个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休息日和法定假日,乙方未书面申请加班而自愿加班的,不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的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确定:

    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试用期满基本工资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绩效工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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