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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DADADAD
协议书,股份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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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股份合作协议书版 多人股份合同协议书一乙方:丙方:甲、乙、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资注册 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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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丙方:
甲、乙、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资注册 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运营期间努力经营并初步达成预定目标。
丙方是一家规模型生产企业,为有效整合资源。现甲乙双方的同意丙方出资 入股,成立新股份制公司。经股东各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 新产品研发的指导性方案并参与技术指导,丙方负责 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并投入相应配套经费。
2、 有限公司为 新产品的独家销售代理,负责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
3、丙方负责在六个月之内,完成 的研发和生产工作。
4、 有限公司负责协助 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渠道拓展工作。
5、丙方有义务公开所研发产品的元器件、人工以及其他成本的价格。
6、丙方独立开发的产品在公开各种成本后,加收6%-8%的利润价格对 有限公司进行供货(年度销售超过1万台,供货价格另议)。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各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丙方占有公司股份______%甲、乙、丙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股东各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各方同意,然后重新核定股份结构。
三、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股东各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注资、撤资,股权的转让
a、注资: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股东各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撤资: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撤资;如执意撤资,撤资后以撤资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撤资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各方同意,任何出资一方不得退出。
c、股权的转让:允许股东方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转让时,第三方须经其余股东同意并认可。
3、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出资各方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①合作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作事业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其余股东各方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方出资多少,先以共同财产偿还,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各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4、纠纷的解决
股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股东各方职务分配如下:
公司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公司必须实现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按照合资股份比例进行共同出资。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各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各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甲、乙、丙三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 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 公司的 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 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 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 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 份公司 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 公司的 份。
(2)以上述 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 份。
2、共同投资人在 公司登记之日起_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 份及出资额。
3、 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六条:违约责任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
(1)甲方占公司股份的 %;
(2)乙方占公司股份的 %;
(3)丙方占公司股份的 %;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5)参加公示总经理办公会发表工作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4、丙方担任公司执行副总
(1)贯彻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2)协助总经理对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和监管
(3)全面执行和管理公司广告业务
(4)参加公示总经理办公会发表工作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三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1、转股:
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两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
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q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现有甲、乙、丙三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共担风险,共担责任,共负盈亏的决策,并对合伙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股东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元、占公司股份 %,出资的形式;乙方出资元、占公司股份 %,出资的形式; 丙方出资元、占公司股份 %,出资的形式。 其中元作为注册资金。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共同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 %;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 %;丙方占有股份股份 %;甲、乙、丙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利润分红方案按:甲、乙、丙、三方平均分利润的15%,同时甲方作为主要出资人单独得到利润的60%。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后,其余部分25%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股东研究同意方可进行。当股东出现变更和股份转让时,需要定制新的.利润分成方案,甲方有否决权。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一)合伙期限: 合股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入股;
二)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三方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4)甲方有否决权。
2、退股: 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股;如执意退股,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股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股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对待。
四、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股期届满;
2)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
3)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股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平均承担。
五、纠纷的解决:
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六、公司的运营:
在成立公司后,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法人,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执行运作的经理。执行经理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独立处理公司事务(简称公司执行人)。甲方作为主要出资人和大股东对公司人事和财务有管理权,有否决权。
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一)、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二)、新项目的引进;
三)、重大的促销活动;
四)、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七、公司今后如需增资,根据实际情况贷款或者融资等方法解决。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每季度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每季度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签订日期:
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经甲乙丙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合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伙企业名称:
2、合伙企业经营项目和范围:
3、合伙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伙企业的成立时间以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1、甲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2、乙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3、丙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4、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转入甲、乙、丙三方的共同账户并由指定专人管理。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对合伙事务行使表决权。
2、下列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处理合伙企业不动产或重大机器设备的。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或向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3)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的。
(5)处理流动资金壹万元以上的。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按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合伙企业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任何条款,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事务,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本合伙的合伙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作为执行合伙项目的负责人。
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出资比例过半数表决通过,但在争议双方比例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项目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该保密义务永久有效。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协议终止、解除以及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地人民法院处理。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11-13
11-14
11-14
11-14
11-09
11-14
11-14
11-14
11-19
11-14
11-13
11-13
11-13
01-21
11-13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