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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合同范本

    供热节能合同范本(共12篇)[ 其它合同 ]

    其它合同 发布时间:2024-02-09 11:19:12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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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供热节能合同范本1用热人(甲方):供热人(乙方):根据《^v^民法典》《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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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热节能合同范本1

    用热人(甲方):

    供热人(乙方):

    根据《^v^民法典》《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

    甲方采暖建筑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建筑物节能标准情况:

    □ 符合节能标准。

    □ 正在实施节能改造。

    □ 不符合节能标准。

    □ 其他: 。

    2.采暖计费总面积为建筑平方米,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争议提出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争议提出方承担。

    3.热量结算点设置在:

    □ 双方约定的供热设施管护责任的分界点。

    □ 锅炉房或热交换站内。

    □ 供热设施二次支线。

    □ 楼栋。

    □ 其他: 。

    第二条 采暖期

    甲乙双方对采暖时间约定如下:

    □ 执行本市法定的采暖期,即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因天气等情况延长或者缩短采暖期的按照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合同签订后,本市采暖期进行调整的,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 约定供暖时间为:每年月日至次年月日。

    第三条 供热质量要求及保障条件

    1.甲方建筑供热采暖系统及相关设施应当符合设计规范和乙方运行调节方式的要求。甲方需要调整运行工况的,应当符合乙方的运行调度要求。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采暖建筑信息资料和实际用热状况,按国家和本市建筑采暖耗热量指标,核算甲方建筑采暖用热量,制定热能供应方案。热能供应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建筑物所遵守的节能设计标准;建筑物设计热负荷和耗热量指标;应对气候变化的热量调整等。热能供应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

    采暖期内,乙方应当向甲方24小时连续供暖,并根据采暖期气象情况,做好热量供应保障。

    3.甲方(含甲方负责管理的采暖用户)按热能供应方案,自主设定、调节室内温度。

    第四条 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1.缴费标准

    (1)法定采暖期内的缴费标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采暖费=基本热费 + 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期)×建筑面积(平方米)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或元/吉焦)×用热量(千瓦时或吉焦)

    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均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本合同签订时,基本热价为元/建筑平方米·采暖期;计量热价为元/千瓦时(或元/吉焦)。

    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热价标准的,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计算采暖费。

    (2)市政府决定调整采暖期,或双方约定的采暖期超出法定采暖期时间的缴费标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采暖费=基本热费 + 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天)×建筑面积(平方米)×天数(天)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吉焦)×用热量(吉焦)

    基本热价计算方法为:法定采暖期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期)除以法定采暖期(天)。法定采暖期按121天计。

    计量热价为元/吉焦。

    2.缴费期限

    每年月日至10月31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期(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基本热费足额缴纳给乙方。

    计量热费的缴纳时间为:,计量热费的逾期违约金计收时间为:。

    3.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缴纳:

    □ 直接向乙方缴纳。

    □ 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

    4.双方应当在供暖起、止日,对热计量装置计费数据进行书面确认。

    5.热计量装置损坏、出现故障等不能正常计量时,甲方按热计量装置损坏前一个查表周期的日平均用热量计缴热计量装置损坏期间的采暖费。

    6.甲乙双方对热计量装置计费数据产生争议的,按《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的规定解决。经检测,热计量装置准确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热计量装置不准确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同时负责维修或更换热计量装置。

    第五条 供热采暖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供热采暖设施管护责任分界点为:

    甲乙双方按分界点承担各自负责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具体划分如下:

    (1)从热源至双方约定的管理分界点之间的供热设施的运行、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从双方约定的管理分界点至甲方户内散热设备之间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可以委托乙方承担相应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的责任,相关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乙双方对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更新改造责任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 热计量装置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

    热计量装置首次检定和安装后,其运行、周期检定、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热能供应方案供热,并对乙方的供热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2.采暖期内,应当指派具有供热运行调节、维修技能的人员,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供热专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采暖系统进行调节,执行乙方的供热调度指令,做好节能工作。

    采暖期内,甲方负责运行管理的人员应当填写运行调节、维修记录,按乙方要求提交有关供热运行参数。

    3.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支付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对缴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

    4.应当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供热采暖设施进行管护,排查安全隐患,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及时更新、改造。

    5.负责管护责任范围内供热采暖设施的应急处置。按本市供热管理、应急管理法规、规章的要求,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与保障供热安全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以及通讯设备,在采暖期内实行24小时应急备勤。在应急处置中,需要乙方提供援助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6.不得擅自增加、拆除、移动或改装供热采暖设施、热计量装置、扩大采暖面积、增加散热设备或换热设备。

    确需改动供热采暖设施、增加采暖面积和采暖设施的,应当按乙方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

    7.依据本市有关规定,在管护责任区域内公告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安排;在乙方进行巡检、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以及对乙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

    8.乙方根据计量管理、供热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需要改动、更换热计量装置的,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9.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热能供应方案要求,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供热参数符合双方的约定。

    2.有权对甲方实际用热情况进行核查,制止甲方超标准、超范围用热行为。

    3.应当对甲方的供热采暖设施运行进行指导。发现甲方的供热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甲方存在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运行管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伪造运行记录、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妨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及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的,有权要求甲方予以纠正或整改。

    4.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并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5.供热前20日,应当与甲方沟通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安排,并与甲方约定相关工作的时间进度。

    6.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11/T598-20_)、《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_)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非采暖期期间安排人员接听电话,电话号码为:。电话号码更换应及时公示告知甲方。

    乙方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至少保留至下一采暖期开始之前。

    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

    7.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热人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8.应甲方要求,协助、配合供热采暖设施抢险、抢修作业。

    9.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支付采暖费的,经乙方书面催交【 】日仍未支付的,除须按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限制供热或暂缓供热。

    2.甲方擅自拆改供热采暖设施产生泄漏或影响其他用热人采暖、增加采暖面积或采暖设施、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当由其承担的设施管护义务、取用供热系统用水、增加换热设备、拒绝乙方入户作业、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或发生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用热行为,经乙方制止逾期仍未改正的,乙方有权对甲方限制供热或暂缓供热;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甲方私自拆改热计量装置或因甲方原因造成热计量装置损毁,不能正常计量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甲方已足额缴纳采暖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甲方缴纳的基本费用,并支付等额违约金。

    退费额=日平均基本热费×未供热天数

    日平均基本热费=采暖费基本费用总额/本采暖期法定供暖天数(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2.乙方未尽到管护义务,造成甲方、其他用热人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供热质量未达到热能供应方案要求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①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然气、电力、自来水采取限量供应措施。

    ②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启动应急预案后,影响供热设施运行。

    ③乙方因设施安全检修需停热的,但不得超过6小时,且已提前公告,整个采暖期累计不超过3次。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采暖建筑物的产权关系或房屋租赁关系变更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甲方未书面告知的,甲方应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乙方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本合同的,物业管理单位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采暖面积、用热量参数、双方法人登记注册信息以及其他供热采暖情况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订立新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民事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热协会、供热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备案登记号: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应急联系人: 邮政编码:

    供热节能合同范本2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v^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为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互相协作,保证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周期,确保承包工程如期完成,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范围:根据甲方要求对其户内暖气进行改造,其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并安装PPR管道70米,暖气片管道的双管更换、以及4个DN20阀门更换、以及管道的试压试运行、文明施工等。甲方负责完成提供暖气片管道改造施工场地及电源、水源。

    甲方负责该工程过程中的有关监督验收工作,质监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人员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监督管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而由乙方完成的,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工程量:拆除并安装PPR管道70米,暖气片管道的双管更换、以及4个DN20阀门更换。

    4、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本工程开工期:3天,工期自甲方书面通知次日起开始计算。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认可后,工期须相应顺延:

    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源、电源,障碍物未能清除等而影响进场施工;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工程造价结算、付款方式

    本工程造价现以《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_年徽省估算表》、《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_年合肥地区综合价目表》、工程主要材料价格签订单及相关规定为依据;取费标准按壹类取费,工程造价计算方式:固定总价+签证工程量决算价。

    本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元)。施工预算中所包含的内容,采用固定总价,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元);施工预算范围外的工程量,按照实际发生量办理经济签证,并时行补充结算。若无新增工程量,直接按照合同固定总价结算。

    本工程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工程竣工后,甲方于10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决算价的100%。

    工程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两个采暖季。

    6、工程质量

    本工程按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规定及验收标准执行,质量等级为合格。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遵守下列规定: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

    工程施工中若发生材料材质和参数等变更,须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用于工程。

    乙方应该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质量评定结果报送甲方和监理单位。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

    7、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场地、水源、电源。

    甲方须提供并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相关便利条件。

    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负责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乙方负责材料的采购,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采购的材料,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若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须提供书面的施工现场地下设施交底材料,并到施工现场对地下设施进行现场指认交底。

    施工期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乙方应文明施工,不得影响甲方周边环境。遇到水、电、气(包括地下设施)等的障碍,均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凡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违约责任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如果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合非违约方发生任何费用、开支、额外责任或遭受任何损失,则违约方应就该费用、开支、额外责任或损失,给予非违约方赔偿。

    如果甲、乙双方单方面未能按照本合同履行其义务和责任,则非违约方有权因对方的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向违约方索取违约金。

    如果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内发生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事件,如地震、台风、战争、水灾、政府行为等)而造成无法履行本合同或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9、幼儿园各教室、功能室、办公室供暖设备的小型基础维护、维修问题,由乙方免费提供服务(如需产生材料费由甲方另付)。

    10、此工程质保期为贰年。

    11、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检验,直到可正常使用。

    12、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乙方派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和因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其他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3、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已充分阅读,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充分理解并自愿遵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竣工结算付清余款止。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节能合同范本3

    校园建筑的多样化、管理的复杂性以及社会关注度决定了校园节能减排解决方案是系统化的综合方案。资金来源、解决方案、技术人员、施工措施、评估效果都是学校关心的问题,因此实施校园节能减排工程应避免成为简单技术的堆砌。节约型校园最终目标是实现节能量,实现节能减排指标性的目标。对于学校而言,将获得运行成本的降低与校园管理的高效化。

    一、设备节电控制系统

    用于教室、图书馆、实验室、行政楼等大型建筑的照明,空调及办公设备节电控制系统。

    对用电设备和电力分配系统进行系统性诊断和分析,加装节电设备,实现用电系统整体优化,提高电效。

    在照明方面应努力解决以下问题:

    1、应防止节能灯的频繁开关造成灯管寿命减少,出现“节电不节钱”的现象。

    2、应具备静止人体检测的功能,防止因人坐着不动灯熄灭的问题。

    3、应具备高灵敏度且不会出现闪灯现象。

    4、保证室内光线不仅达到绝对照度还应保证相对照度度。

    二、学校路灯的无线路灯节电控制系统

    三、校园动力用电节能控制系统

    四、校园综合能源监测平台系统

    安装分项或分类计量装置,通过远程传输系统等手段及时采集分析耗水耗数据,实现对学校内能耗水耗的实时动态监测。根据学校的用能用水特点,开展能源消耗(电、水、燃气、燃油、热量)分季度、年度的调查统计与分析。

    五、洗手间、水房节水控制系统

    卫生间安装节能型水箱与红外线小便器控制开关;洗浴改用刷卡式控水系统。

    六、供热与锅炉控制节能系统

    强化食堂等生活设施节能,推广使用高效能灶具;开发新技术回收烟道中的热量用其加热冷水;将供暖系统由分散人工操作改为集中微机控制;开发太阳能或地热供暖新技术。

    七、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

    八、高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大学生对垃圾分类回收认同度较高,在高校应采用“源头细分类”的方法。教学区的垃圾中可回收成分占75%以上,应采用“废纸+橡塑+废金属”的分类方式、分楼层收集的模式,垃圾箱3个一组并排设置,楼底集中设废电池收集箱。宿舍区的垃圾中可回收成分超过50%,可堆肥成分约15%,应采用“橡塑+废纸+废玻璃+布类+果皮”的分类方式、“宿舍内分类+楼层集中”的收集模式。橡塑、废纸、废玻璃、布类由学生在宿舍内分类存放,然后由每幢楼的管理室负责将本楼可回收成分集中收集。每层楼并排设置两个垃圾箱,分别收集果皮和渣土。食堂产生的垃圾种类较单一,大部分是厨余垃圾,产生量大且时间集中,采用“单独收集+及时处理”的模式。将厨余垃圾用垃圾桶收集或购买小型专用堆肥机器将垃圾转化。在垃圾处理方面可以通过出售先进的垃圾分类桶与小型堆肥机器、帮助建立垃圾回收中心、建立再生资源交易的市场体系与学校合作。

    九、新能源的利用

    开展太阳能、地热、沼气等新能源,节能建筑技术,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垃圾堆肥技术等节能减排科技的应用。

    十、校园建设

    为新校园建设提供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与自然景观进行规划建设,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墙体节能系统提高校园公用建筑整体用能效率,实现节地、节材的目的。

    十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

    不但提供完善的节能改造方案与系统的、先进的节能控制产品,还能为学校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或融资,向学校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审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

    供热节能合同范本4

    甲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公共事业局,市物价局有关物业收费的规定,各供热单位及热用户对冬季闲置住宅要求停止供暖规定要求,并就停止供暖前后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首先收取采暖费不是以住户是否享受到采暖服务为依据的,而是以住宅是否消耗了热量为依据的。 没有实现分户控制的用户,不能申请停止供热。实现分户控制的住宅竣工第一年,因整个供热系统需要试运行,采暖费不予减免。

    2、已经实现分户控制的用户,不入住需停止供热时,用户必须在采暖期之前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签订停热协议,由供热单位关闭该户控制阀门停止供热,同时住户需交纳全额热费的50%,用以补偿供热企业的不变成本。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清,包括采暖期前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3、对于办理半费不入住的房屋,在停暖的同时,也将停止供水服务(拆除水表,供暖期结束应业主要求再为其安装;另有业主要求不让停水的,另外加收全额采暖费的10%,视为偶有入住现象对待。如不停水自来水管道冻裂,跑水给自己和邻里造成损失以及产生其他后果,由业主负全部责任。

    4、在采暖期间,要求安装水表或开启暖气数日的,需交纳20元安装费。采暖期外物业负责安装。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签字手印)

    经办人: 联系方式:

    供热节能合同范本5

    甲方:____________供暖公司(热力公司?供热站等)

    乙方:____________业主(业主委员会等)

    为规范冬季采暖,维护供需双方的正当需求和合法权益,依据《_____》、《______》制定本合同。

    一、鉴于冬季供暖涉及人的生存权利,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存质量,甲方应当尽心尽力,保证按规定时间温度等本地惯例,向乙方提供热力供应服务,并保证持续的热力供应,不得中断,不得以用户未交、迟交供热费用而拖延、中断热力供应。

    二、供热的质量约定:

    (1)温度。按有关规定或惯例,供热后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也就是指:24小时内的任何时点,在住户的每一个安装有暖气片、热风口等供热设备的房间的任何一个位置测量,温度均不得低于16℃。

    (A)按户计算。以用户为一个计量单位,每与16℃相差1度,每天甲方向用户支付50元,温度每降低1度,加付1倍。如15℃时,为每天50元,14℃为100元,依此类推。

    (B)按每户取暖费计算,温度每差1度,为相应期间取暖费的2倍。如平均取暖费为每天30元,每差1度为30元,差2度为60元,以此类推。

    (4)遇燃料等涉及供暖成本的因素发生较大价格变化调整时(以原来为基数变化超过50%),双方应按本条河豚款的程序协商供暖的价格。如双方在价格上协商不成,取暖费暂按上年度的50%的比例或按燃料下跌的比例计算收取,用户有权选择其中的一种计算方式。

    无论用户与甲方就取暖费的价格是否能达成一致,甲方必须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向各用户供暖,否则按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按上一年度的取暖费标准向用户承担违约责任。

    三、供热的时间约定

    (1)按惯例本区域的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摄氏度,甲方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户支付违约金,?由用户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温度的确定以_____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

    供热节能合同范本6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依照《^v^经济合同法》及国家^v^、省市建委对建筑维修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商丘市开发区;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安装内容:

    三、工程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质量要求:

    按国家^v^行业标准规定,及省、市建委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结束后由工程部及公司主管领导验收。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终身维修。

    五、付款方式:

    供热节能合同范本7

    市 供 热 合 同

    供 热

    供热方:

    用热方:

    供 热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供热方(甲方):

    用热方(乙方):

    为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效力

    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义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

    第二条 供热地点、交费面积

    (一) 供热地点:

    (二) 房屋性质:

    (三) 交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双方认定面积为准):

    其中:民用供暖交费面积 平方米。

    商用供暖交费面积 平方米。

    机关事业单位交费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为每年11月1日零时起至翌年3月31日24时止。

    第四条 供热标准

    (一) 本合同所指供热标准为:

    1、 室内温度标准:按照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的房屋(节能建

    筑)的居室平均温度不低于18℃(含18℃);其他建筑的房屋室内平均温度不得低于16℃(含16℃)以上为合格。

    2、双方同意非住宅室内温度按不低于摄氏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供热的,双方约定的用热量为每小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 ℃。

    第五条 热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时限。

    (一) 热费价格:执行铁岭市物价局文件的供热价格标准收取热费。 民用供暖/建筑平方米,共计 商用供暖/建筑平方米,共计 机关事业单位 元/建筑平方米,共计 元。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 。

    (三)热费结算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0日期间用热方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供热方。

    第六条 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用热方收取热费;

    (二) 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 有权检查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

    制止用热方超量、超范围用热;

    (四) 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

    (五) 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停

    止供热;

    (六) 负责维修用热方室内供热系统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双方

    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 属于供热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因各种原因不

    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应当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热方,

    并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热。因不可抗力原因

    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中断供热除外;

    (八) 供热方发现用热方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用热

    方。如用热方未及时改正上述安全隐患,造成供热方不能正常

    供热或者供热中断,用热方应当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和使用范围向用热方供热。

    第七条 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要求供热方出具收费文件及对确定的热价、计量表具等

    申请复核;

    (二) 监督供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进行供热;

    (三) 对供热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申请仲裁和提出起诉;

    (四) 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交纳热费;

    (五) 用热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

    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

    费结清;

    (六) 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户名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

    办理手续。

    (七) 维护供热设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热方对供热设施进

    行维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供热方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方供热的,应按照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每日热费退还给用热方,还应当向用热方支付不超过累计日热费总额20%的违约金。

    2、 因供热方责任,给用热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3、 因供热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方成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 用热方的违约责任

    1、用热方逾期交费的,应当支付每日热费总额3‰的滞纳金。

    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制其用热或停止供热。

    2、用热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供热支付热费总额不超过20%的违约金。

    3、用热方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施工,用热方应当赔偿供热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长期年,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

    供热节能合同范本8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用户正常供热,维护好供热秩序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给供热企业换热站机房及供热管线设备通水通电。

    2、配合供热企业及用户供热系统设施的维修及维护。

    3、甲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协助配合供热企业及用户收取2个采暖季的供热费用及有关退热费的处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室内供热系统出现任何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热季内若因种种原因达不到供热标准 由乙方自行解决,或告知供热企业解决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擅自改装、拆除、迁移用热设施,私自扩大供热面积造成的故障或隐患由供热企业按有关规定与乙方共同解决。

    三、其他

    供热前的系统充水由供热企业及甲方负责,充水期间因乙方家中无人给用户造成财产、人身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双方均不得修改或废止。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供热管理部门调解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供热节能合同范本9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v^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效力

    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

    第二条供热地点、交费面积

    (一)供热地址: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_号。

    (二)交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双方认定面积为准):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起至翌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条供热标准

    (一)本合同所指供热标准为

    1.居民住宅在采暖期内每日居室(卧室、客厅和书房)温度在摄氏______℃(含______℃)以上为合格,低于______℃为不合格。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热用户室内温度不低于______℃。

    2.双方同意非住宅室内温度按不低于摄氏______℃执行。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供热的,双方约定的用热量为最小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______℃。

    第五条热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时限

    (一)热费价格: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热价格标准收取热费。

    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非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热费结算时间: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期间用热方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供热方。

    第六条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用热方收取热费;

    (二)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有权检查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制止用热方超量、超范围用热;

    (四)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

    (五)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停止供热;

    (六)负责维修用热方室内供热设施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属于供热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应当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热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热。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中断供热除外;

    (八)供热方发现用热方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用热方。如用热方未及时改正上述安全隐患,造成供热方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供热中断,用热方应当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和使用范围向用热方供热。

    第七条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供热方出具收费文件及对确定的热价、计量表具等申请复核;

    (二)监督供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进行供热;

    (三)对供热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申请仲裁和提出上诉;

    (四)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交纳热费;

    (五)用热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六)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户名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

    (七)维护供热设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热方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供热方的违约责

    1.因供热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方供热的,应按照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每日热费退还用热方,还应当向用热方支付不超过累计日热费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2.因供热方责任,给用热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供热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方造成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方的违约责任

    1.用热方逾期交热费的,应当支付每日热费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制其用热或停止供热。

    2.用热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供热方支付热费总额不超过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方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施工,用热方应当赔偿供热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年

    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对本合同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条本合同的修改、变更需取得合同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确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确认,补充协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用热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已经实施房屋拆迁的;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按照以下第 方式处理: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热节能合同范本10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等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v^劳动法》、《^v^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培训记录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或整改通知书)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备案。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v^《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v^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v^《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v^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4.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应于第一时间以电话、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双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本协议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处以____元到____元的罚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7.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____元至____元/次的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十、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十一、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教育记录。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具有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供热节能合同范本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安装暖气管道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工程名城: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暖气管用:_________,暖气片用:_________,锅炉用: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此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施工的方式,双方协定总价为: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合同签订时支付现金_________元,材料进场时支付现金_________元,安装结算时支付出保证金外剩余的工程款_________元。本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任何问题,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四、地点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指定货物的位置地点,工程材料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五、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负责暖气管的安装、调试。

    2、安装的标准按照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乙方竣工后通知甲方验收,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材料合格证。

    六、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如乙方没按合同规定时间交工,每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1%的违约金,

    2、由于材料及安装不合格的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责任

    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提供水电接入口。

    八、产品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条款

    自验收之日起,工程无偿保修期年

    锅炉保:_________年

    暖气片保:_________年

    暖气管道保:_________年

    九、争执

    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热节能合同范本12

    (按面积计费版)

    用热人(甲方):

    供热人(乙方):

    根据《_民法典》《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

    甲方所居住建筑的建设时间:。

    住宅建筑节能状况:

    □ 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节能建筑,步节能建筑。

    □ 经过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 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2.采暖计费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1)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计平方米,甲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对此部分采暖计费面积有争议的,以争议提出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争议提出方承担(此部分面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可参考本市有关方法计算)。

    第二条采暖期

    采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因天气等情况延长或者缩短采暖期的按照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合同签订后,本市采暖期进行调整的,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供热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乙方应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1.缴费标准

    单层建筑高度不超过4米的部分,采暖计费标准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元/建筑平方米·采暖期;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缴费标准为元/建筑平方米·采暖期。采暖费总计:元/采暖期。

    如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采暖费缴费标准的,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计算采暖费。

    2.缴费期限

    每年月日至12月31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期(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乙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3.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支付:

    □ 直接向乙方支付。

    □ 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

    □ 缴至乙方委托的其他代收单位:。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供热。

    2.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支付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对缴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

    3.应当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进行管护,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改造;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采暖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因甲方未及时整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4.应当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日常维修的材料费和更新改造费用。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增加散热设备或换热设备。拆改自用采暖设施的,不得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不得妨碍对共用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检查,并应当对拆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发现室内供热设施有异常、泄漏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乙方报修。

    6.应当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留人监守;在乙方进行巡检、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以及对共用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

    7.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采暖期内甲方室内温度持续达标,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免费室温抽测。

    2.应当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巡检。在巡检中发现甲方的自用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妨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及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并督促甲方整改,拒不整改的,乙方有义务将甲方违规行为向执法部门举报。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并按照甲方要求开具采暖费发票。

    4.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当提前7日在住宅单元门口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甲方留人监守。

    5.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11/T598-20_)、《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_)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非采暖期期间安排人员接听电话,电话号码为:。电话号码更换应及时公示告知甲方。

    乙方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至少保留至下一采暖期开始之前。

    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出现温度不达标等情况的,乙方应当在6小时内告知甲方处置情况。

    供热节能合同范本(共1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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