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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单位,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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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单位补缴社保书范文 第一篇xxxx年10月28日之后离职的xx市xx区环卫合同工,请在xxxx年12月5日17:30分之前到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307办公室办理社会保险金补缴手续,逾期办理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补缴,将无法享受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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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10月28日之后离职的xx市xx区环卫合同工,请在xxxx年12月5日17:30分之前到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307办公室办理社会保险金补缴手续,逾期办理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补缴,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放弃补缴的环卫合同工自行承担因放弃办理补缴社会保险产生的不利后果、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
为便捷、高效开展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工作,凡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的员工,请在来局办理补缴手续前,与工作人员联系、咨询补缴的相关具体事项。
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地址:xx市xx区曲塘路70号
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工作人员:xxxxx
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办公电话:xxxxxxxxxxxx
特此通告
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xxxx年x月xx日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感谢公司一直以来对我的栽培和帮助。本人于_年7月2日进入公司,于公司工作已满三个月。《关于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申请》正文,公司遵照国家法律及劳动法和公司法,应为我个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包括养老金、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因本人自身原因,不愿意在公司缴纳社保,请求公司将应为本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在发放工资时发放给本人,即视为公司已履行了为本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本人保证不再向公司提出任何与社保有关联的请求。如本人以公司未为我缴纳社保为由,提起仲裁或诉讼或向相关部门投诉,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本人自愿赔偿公司的上述损失,并返还公司已支付给本人的全部社保费用。因公司未为本人缴纳社保引起的一切相关的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申请人:_
身份证号:_
二〇_年十二月十一日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
请求裁决解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6个月经济补偿金元;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诉人补缴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社会保险费.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申请人经录用进入广州白云 _________________ 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班,工作内容主要为操作*车、特种车等。_____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提出劳动合同由其关联公司广州 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即被申请人)继续履行,除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外,其余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岗位、劳动报酬、劳动地点等一切照旧不变。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请人曾数次侵犯申请人劳动权益,其中_____________年_____月,因被申请人扣克申请人底薪工资数千元,申请人等人提出强烈反对,被申请人因此补发申请人人民币1000元草草解决此事。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入厂至今,申请人勤勤恳恳、加班加点,奉献青春,被申请人却从未理会申请人今后的社会保障,逃避法律法规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金,严重损害申请人劳动权益。_____________年_____月份以来,被申诉人单方面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将主要生产设备从广州市搬到往河源市,至今已基本搬迁完毕并要求申诉人跟随前往,申诉人则多次要求被申诉人补交社会保险金但遭拒绝。为维持自身权益,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相应经济的补偿金及补缴社会保险金,以上请求,请仲裁委支持。
_______________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篇一:社保补缴申请报告
我单位职工:*别:
户口*质为:*号码:
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单位从事工作,是我单位职工。由于原因,我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年月至年月的养老保险,现及时发现,特此申请为该职工补缴年月至年月共计月的养老保险。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篇二:个人补缴社保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叫………,*别…….,*号码……………从…………….年致………..年就职于……………..公司,担任………职务,因…………………..原因,现向公司申请补缴社保费用由我个人承担,忘公司领导给予批复。
申请人:
篇三:补缴养老保险申请书范文
xx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本人姓名:xxxx,*别:xxxx,*号码:xxxxxxxxxxxxxx,由于当时对购买社保意识不足,从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从事xxxxxxxx公司工作期间没有参加社保,现申请补缴这段时间的社保费,本人愿意从现在起按有关规定缴交社保,望批准补缴。
申请人:
尊敬的xx:
本人进入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后,成为该公司正式员工,现就本人有关社保购买事宜做出如下申请和要求:
一、本人作为公司正式员工,由于不愿意缴纳社保的款项,因此,自愿要求公司不要为本人在就职期间购买该社会保险。
二、本人承诺因公司按照本承诺书要求未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的,因此而导致本人未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后果和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给自己和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与公司无关,一切后果自负。
三、本人在做出本承诺书后,不得在事后以公司未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为由要求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担经济补偿金。如若因社会保险事宜要求公司做出经济补偿的,公司有权从本人薪资中扣除保险的金额。
四、本人签订本承诺书完全出于自身真实意愿,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法律意义。如单方违约,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字):
公司审批人:
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尊敬的社保局领导:
您好!本人(单位)----给***买了****保险。减员原因,减员人员名单:****
望社保局领导能根据单位的情况,同意给予单位减员!
此致!
申请单位(人):
***年 *月*日
社保减员申请书范本 [篇2]
鹤山市地方税务局:
兹有 张某某 (身份证号码: )为我司员工,现因其个人原因于20xx年 月 日辞职,并与我司解除劳动关系,烦请贵局协助办理离职员工减册停保手续。
特此申请。
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感谢公司一直以来对我的栽培和帮助。本人于20xx年7月2日进入公司,于公司工作已满三个月。正文,公司遵照国家法律及劳动法和公司法,应为我个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包括养老金、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因本人自身原因,不愿意在公司缴纳社保,请求公司将应为本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在发放工资时发放给本人,即视为公司已履行了为本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本人保证不再向公司提出任何与社保有关联的请求。如本人以公司未为我缴纳社保为由,提起仲裁或诉讼或向相关部门投诉,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本人自愿赔偿公司的上述损失,并返还公司已支付给本人的全部社保费用。因公司未为本人缴纳社保引起的一切相关的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申请人:
身份证号: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员工购买社保流程
1. 员工试用期过后,根据各部门情况为其购买社保。办理社保必须见其转正申请以及由领导批示的购买社保申请后方可购买。
2. 办理社保,首先要到行政中心办理劳动合同备案。 劳动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1) 招收转入申请表
(2) 劳动合同
(3) 招收转入花名册
3. 办理完劳动合同备案后方可购买社保及医保
购买社保所需材料:
(1) 招收转入花名册
(2) 员工社会保险基本信息登记表
(3) 劳动合同
(4) 社会保险增加表
(5) 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员工以前有参保过则只需要上交(1)、(4)相关表格。 医保购买必须在社保购买之后,办理医保所需材料:
(1) 招收转入花名册
(2) 医疗保险增加表
每个月20号以后方可领取上个月新增员工的医保卡。领取医保卡必须携带公司介绍信及代办员身份证原件。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xx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0xx〕2861号)要求,从20xx年7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2408元调整为2906元。所属期为20xx年7月、8月、9月已按低于2906元(不含2906元)的基数计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应补缴差额,现就有关补缴事项明确如下:
一、须补缴差额的缴费单位(人)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申请补缴,在此期限内补缴差额不加收滞纳金。
二、原向地方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的缴费单位(人),到所属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补缴。
三、原由各级社保部门开具《梅州市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到地税部门缴费的缴费人,按原途径到相应社保部门申请补缴。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1236xx(市地税局)1233x(市社保局)
xx市地方税务局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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