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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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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方案书范文 第一篇针对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可选择适用:(1)采取一次性包干收费的形式,首次聘请第一年度的法律顾问费用总额根据公司规模和法律服务工作量协商确定后,不再收取其它费用。(2)采取收取长期法律顾问费+案件处理费的形式,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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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可选择适用:
(1)采取一次性包干收费的形式,首次聘请第一年度的法律顾问费用总额根据公司规模和法律服务工作量协商确定后,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2)采取收取长期法律顾问费+案件处理费的形式,首次聘请第一年度法律顾问费根据公司规模和法律服务工作量收取,除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及非诉讼事务减收法律顾问费外,其余法律事务不再收取。
(3)采取签约费+个案处理费的形式,首次聘请每年的基本法律顾问费一般为5万元,具体个案的收费减半收取。
结束语
公司法律服务涉及面广,要求律师团队在提供这方面的法律服务时,自身综合素质一定要高,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一定要强。本所的律师团队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经验和恪尽职守的责任心,本所的其他律师也将全力配合,可以有效地解决各类公司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篇1: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上墙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一、工作联系制度。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法律顾问每月1日入校,积极主动地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
二、法律宣传制度。根据学生对法律知识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咨询宣传活动,每季度应不少于一次。
三、工作汇报制度。法律顾问将每季法律服务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司法局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法律问题应及时报告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
四、督查考核奖惩制度。司法局成立工作督查组,对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律师或
五、总结评比制度。县司法局每年度对“一校一顾问”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做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不足、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将结果与年终考核奖惩相挂钩。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律顾问,要给予大力表彰奖励,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被投诉两次的,取消担任该村法律顾问的资格,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法律顾问的业务
1、就村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村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村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材料,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村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协助村审查各类经济合同、经
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5、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向村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村各项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7、办理村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调解工作流程图
篇2: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
南山区司法局公律科
二○一四年十一月
目 录 一
文件……4
1、xxx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 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0
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律师进村居活动的指导意见……20
5、村(社区)法律顾问选派工作指引(试行)……27
7、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样本)》的通
知……45
13、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参考式样一)…47 1
5、
式样…49 17、
日志51 18、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帐……54
2、附件1深圳市司法局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小组…63
3、附件2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量化考核指标……79
4、附件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量化考核指
标…………103
一、广东省规范性文件
1、xxx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xxx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粤委办发电〔20XX〕42号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
《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xxx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5月5日
抄送:省委常委、副省长
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律普及和法律服务进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治理,根据省委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现就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构建法治广东、和谐社会为目标,建立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城乡社区,切实增强广大
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委会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协同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政府负责,人大监督,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明确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组织引导社会力量,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促进法治,服务民生。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于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广大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是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区域。各市可结合实际,采取适合的方式推进工作。全省分步组织实施,先试点总结经验,然后全面推开。
(三)主要目标
1.法律服务在全省实现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篇3:20XX年一村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表
大同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大同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一、日常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日常法律服务:
1.就甲方履行职责及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有关事项,接受甲方的法律咨询,接受甲方委托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2.参与甲方各类商务谈判,草拟、审査或修改甲方各类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3.以甲方的身份参与有关甲方与第三方纠纷的调解;
4.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5.根据实际需要,协助甲方对其所属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6.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各类经济活动提供律师见证;
7.根据甲方委托,就甲方之经贸关联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査;
8.代表甲方就有关甲方经营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声明;
9.承担甲方履行职责,对外交流产生的各类事务纠纷的处理。
二、专项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可向甲方提供以下专项法律服务:
1.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参与有关甲方与第三方纠纷的仲裁或诉讼;
2.为甲方重大经济决策提供综合性的书面法律分析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第三方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4.协助甲方办理股票上市手续,或为甲方的股份制改造和股票摹集、发行及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
5.代理甲方办理债券发行手续;
6.代理甲方办理工商、房地产及车船等登记手续;
7.代理甲方办理专利、商标等工业产权的申请手续。
三、法律服务的形式
1.专项服务及时响应制度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对于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法律事项,我所律
师将在接到通知后的最短时间内提出建议或方案,全程参与协调、谈判乃至诉讼。
2.集中办案制度
我所委派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制定各项法律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集中审定企业经营所涉各项重要合同,集中处理企业经营过程遇到的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出具重大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参与各类谈判。
3.驻场办案制度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需要,我所可以派驻专业律师进行现场服务,及时处理法律纠纷或法律问题。
(一)法律咨询、法律调查、提供法律建议。
根据以往经验,如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商务活动能在事前、事中乃至事后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其效果不仅体现在法律风险的避免与或然损失的减少,而且将贯彻在公司员工的工作思维中,从而养成对公司十分有益的工作习惯。
我方在下述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将有助于公司之公司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和权利的保障性,并有助于经营损失与法律费用(如诉讼费)的减少:在合同、税务、业务经营、公司治理、劳动人事、知识产权、房地产、投资合作、企业并购,行政刑事及诉讼、仲裁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与建议;为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所涉法律问题及事件,组织专业律师进行法律调研和尽职法律调查,将调研、调查之结果以书面法律意见报呈,供公司决策参考。
(二)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我方希望,通过下述主要的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或修订,帮助公司规避经营风险、减少损失,扩展公司的无形资产(如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由此,我方将以公司法为核心,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建立和完善。
1、公司章程
作为公司“宪法”的章程往往被投资人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忽略。现公司普遍使用的格式章程,因其对公司特殊性的考虑不足,可能使公司高层在某些重大事件发生时无法依据章程操作而导致公司僵局。为此,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十分重要,即使无法修订,也应尽量作可操作性方面的补正努力。对股东、董事会成员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言,公司章程是其工作的主要指引,对此作出法律分析,有助避免越权或侵权风险。
2、公司议事和工作规则
议事和工作规则包括股东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经理工作细则等方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执行力的高低是现代公司生存、发展的根基,对于议事和工作规则公司可能均已制定,但制定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贯彻执行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我方建议公司,可以实行顾问律师对上述规则的跟进制度,将公司运行的程序法赋予实施,并有建议权向公司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汇报。
3、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是公司防范风险的基础性制度,它不能被简单理解为合同书的保管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合同基础资料管理,合同模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纠纷处理,监督检查与奖惩。其主要作用在于事前防范与事中控制,辅助作用是事后补救。该制度的作用将体现在合同缔约准备、审核签订、依约履行、争议处理和违约救济等方面。
依照合同管理制度,将使公司职员在合同范本使用、授权委托、公章(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合同评审、合同纠纷预警、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管理统计和合同监督检查等细节方面有章可循。
4、劳动管理制度
劳动管理制度包括劳动管理和商业秘密保护、竞业禁止制度等方面。详见(四)
5、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详见(五)
包括各类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在每个进程的管理制度。
6、突发事件的处置。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强劲增长,与此同时我国各行业的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给相关公司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如公共场所的突发治安事件、“我国南方百年不遇的雪灾、铁路列车脱轨相撞事件、xxx事件、航空公司返航事件、银行金库被盗事件、酒店福寿螺事件”等,这些突发事件会给公司造成重大的损失,甚至使企业遭受毁灭性的打击。对于公司经营决策者而言,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如何成功地处置与媒体应对将成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良好时机,有助于增加外界对公司的了解,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扩大市场占有率。
由此,公司必须针对某些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作出合理的安排,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我方根据新近发生的实例及自身的研究探讨认为,顾问律师可以在突发事件中扮演多种角色,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基础,重点解析、预研企业突发事件公关预警机制体系与整合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处置、媒体报道、媒体危机的积极应对,及如何降低法律责任。
(三)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查、谈判及模版制定
1、合同审查
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在签订前的审查有助于规避法律风险、保障自身权益和在实务中培训一线员工;即使是签订后的审查也有助于依约履行与控制对方违约风险。我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合同的形式及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力争使公司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
2、公司交涉
在涉及重大合同谈判,品牌招商时,我方律师团将随同公司同步进行法律服务,将交涉双方意思表示的法律效果、法律风险及时向公司汇报,现场办公,以便公司做出有利的决断。
3、公司法律文书模版
合同、协议、授权委托书、送货单、验收单等法律文书是物权与合同履行的重要书面依据,也是今后获得法律救济的根据。任何法律文书的准备都不排除此后可能的诉讼或仲裁中作为证明权利与义务的证据。相关模版的建立可以使一线工作人员减轻临阵时的犹疑和压力,也利于公司商业风险的控制。希望我方多年积累的法律顾问服务和司法实践经验对公司有所帮助与借鉴。我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与流程特点,与公司共同设计与跟进相关文书的模版建设,力求规范相关的法律风险。此外,鉴于商业活动的复杂性与灵活性,我方一般在制定模版时推荐可选择援引的不同条款,并会对一线合同签订或履行职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以便他们灵活使用相关模版
(四)劳动人事、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
1、劳动人事
公司的竞争归根究底是人才的竞争,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是公司长盛不衰的关键,对照欧州、日本与我国的公司不难发现,我国大部分公司在人才的培植观念及制度上仍亦步亦趋。理顺劳动人事关系不仅保护劳动者,同时也发展壮大了公司。我方将重点集中在公司在劳动合同范本的制定与应用上,形成制度化+顾问律师跟进的.工作机制,并同时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向职工宣传职工手册对其的法律效力。健全职工违纪的证据保留制度,完善职工辞职与解雇规程,以便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劳动仲裁与诉讼。
2、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针对公司最重要的就是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关乎公司的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也是公司最具有“利润率”的武器。我方将重点操作如何使公司有价值信息成为商业秘密而受法律保护,如何使公司客户名单成为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建立并完善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制度),不定时向员工培训侵权商业秘密而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教育。
3、竞业限制
我方为从源头上维护公司的利益,将对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合理设计竞业限制补偿金,做好职员离职时的告知工作。(五)知识产权
无形资产是公司的重要资本,这就必然涉及如何保护并发挥公司知识产权价值的法律机制。我方的意向是全面审查公司知识产权的现有状况,重点建立公司知识产权的保障体系。
建立并完善商标权的申请与注册机制,建立并完善商标权侵权预防及救济机制,并有工商,司法部门培育对公司商标权的行政与司法保护沟通渠道的畅通;使公司的相关文件受著作权法,通过合法程序有效的保护公司产品宣传品的著作权;预先向公司报告其专利产品所涉专利仿制的可能性分析,并提出应对方案,以便在专利的行政与司法保护程序中有备无患;同时,在信息时代,公司域名的开发和权利保护以及对侵犯域名的救济保护,也是我方工作的重点。
(六)纠纷的处理及司法救济
经营过程中,公司的纠纷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内部的纠纷,它包括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公司与公司经营者、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母子公司之间,公司与加盟店面之间的纠纷,这主要由我方对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来解决。二是外部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消费者、合作商、供应商、媒体的纠纷,以及公司在税务等行政执法中发生的纠纷。对此,我方将双管其下,即建立、健全公司的合同运行和证据保全机制,又通过运用成熟的智慧来化解上述纠纷,以维护公司的利益。(七)员工法律培训与法律信息提供
玉不啄,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对公司员工法律知识的教育及培训是我方进驻公司后日常工作的组成要素。全面向公司原告进行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合同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履行注意事项培训,突发事件法律应对培训,雇员法律责任培训,以及公司特别需要的行业法律信息的动态提供。
(八)、法律风险防范业务
法律风险是企业二十一世纪最大的风险。法律风险,对企业及其管理人者来说,犹如洪水猛兽。对法律风险的不了解或了解甚浅,更不知道规避或如何规避法律风险的必要技巧,他们或将不幸都撞到了法律风险的暗礁上。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营过程中,风险如影随行,成功的经营者即要获得利润,又要规避各类风险,对于企业而言,法律风险无疑是最大的风险,也往往是最致命的风险。
法律风险防范,其意义已经是不言而喻。与自然风险、商业风险等其他风险不同,法律风险可控可防。我方将着重帮助对公司在法律风险进行评估识别、控制、监控与化解方面,建立完善的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并通过对监控过程中发现和反馈的实际问题进行不断地改进和完善,逐渐优化法律风险防范制度设置和操作流程,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更完善的法律环境。
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职能作用,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队伍面向农村开展法律帮扶、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全县“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服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大局,积极构建以法律服务队伍为实施主体、覆盖城乡的社会法治化建设工作新体系,推进城乡基本法律服务一体化,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乡村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顾问单位和顾问期限
乡村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是:全县21个乡镇(街道)、254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覆盖率达到100%。
乡村法律顾问的期限是:三年,自20_年1月起至20_年12月止。
三、主要任务
(一)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为构建和谐农村服务;
(三)为“民主法治村”建设服务;
(四)为维护困难村民合法权益服务。
四、服务形式
(一)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
(四)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五)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意识。各法律顾问要树立服务大局、奉献社会的责任意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果。
2、定期联系。法律顾问要加强与顾问单位的联系沟通,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到基层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村务法律体检,形成书面体检意见,为乡镇政府及村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完善法律顾问示范点。要继续推进红星街道红星社区、鹤溪街道三枝树村、大际乡潘宅村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工作机制,以示范带全局,全面提升我县乡村法律顾问工作水平。
1、我方建议公司采取顾问律师,固定工作方式和不固定工作方式相结合的模式。
顾问律师每周至少一天到公司的工作场所,为公司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固定日期以外,如发生需要顾问律师办理的事务,公司可随时通知顾问律师到公司办理;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到公司办理时,顾问律师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工作原则
(1)及时,法律顾问律师将根据公司要求勤勉及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文本制作、文书审查等法律服务;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提供法律支持与帮助。
(2)优先,法律顾问律师将优先从速处理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法律事务。
(3)优惠,如涉及专项法律服务及诉讼仲裁等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之外需另行收费的特别法律事务,我方提供优惠报价。
(4)专业,法律顾问律师不仅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而且对每件法律事务均在穷尽法律调查与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提供意见与建议。
(5)团队,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将为公司提供社会资源共享、专业分工和负责律师缺位补进等团队配合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方案
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 HUNAN RUJIN LAW FIRM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方案
贵司定位于专业从事混凝土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企业,现已正式落户长沙市开福区洪山桥,贵司的成立不仅为长沙混凝土行业注入了一股新鲜血液,而且为省城的建筑、建材业发展提供了又一强有力的保障。我们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希望与贵司携手合作为省城混凝土行业的有序发展以及贵司在混凝土行业做强做大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简介
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_年,是一家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省直律师事务所。我所可全方位的提供法律、税务、知识产权代理等外包业务服务,使顾问单位的法律、税务、知识产权代理等事务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本所具有集体办案、快速反应、分工明细、复合人才、专业性强等特色,为客户办理了大量诉讼与非诉讼法律、税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本所拥有一批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熟悉建筑、房地产开发建设及商品混凝土产销等法律事务的资深律师和工作人员。在为各类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混凝土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时积极配合服务顾问单位开展各项法律事务,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期间我所律师为顾问单位圆满的处理了近百起土地使用权转让、建筑工程承包及分包、混凝土质量及混凝土货款纠纷案件;同时为顾问单位审查、修订大量的民事、经济合同及协议,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 HUNAN RUJIN LAW FIRM
(一)日常法律事务
1.对顾问单位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为合法经营提供建议。
2.对顾问单位草拟、签署的各类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
3.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各类合同,提供参考意见,争取为顾问单位获得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大利益。
4.应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5.根据顾问单位需要,协助顾问单位及其各部门开展有关法律的宣传活动,教育员工遵纪守法,运用法律手段加强企业管理。
6.为顾问单位内部法律纠纷进行调解,协助制订公正、合理、完善的劳动合同,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
7.不定期向顾问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提供有关法律信息资料,解释有关法律规定。
8.应顾问单位要求提供多方面的法律培训。
(二)非诉法律事务
1.接受委托,担任顾问单位的代理人,参加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的调解活动,寻求纠纷的公正处理,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
2. 应顾问单位的要求,参与混凝土、沙卵石、水泥及有关机器设备和车辆买卖合同的谈判,审查或起草包括混凝土销售合同、砂卵石和水泥等原材料及有关设备、车辆的采购合同,争取为顾问单位获得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大利益。
3. 提供贸易法律事务服务:代理进行商务调查、谈判、起草法律文件、催索欠付款项服务。
4. 提供金融法律事务服务:为贷款、抵押、担保、融资租赁、
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 HUNAN RUJIN LAW FIRM
债务重组等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草拟、修改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就法律解释、遵循、风险控制及转移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5. 提供公司法律事务服务:为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及其规范化、公司收购、兼并、破产、清算等提供法律操作服务。
6. 提供专业资信调查:依照客户委托展开对合作伙伴的资信调查。
7. 办理企业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诉讼法律事务
1.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企业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企业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
3.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企业进行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三、结合贵司业务范围,我们认为贵司需要法律服务的范围主要集中在设备、材料采购和混凝土销售、劳动用工以及公司治理三个大的方面。
(一)、贵司在设备和原材料采购,及预拌混凝土销售过程中涉及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责任追究等环节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
1、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将在源头上决定贵司在设备、材料采购及混凝土销售业务的盈亏以及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等相关法律风险。现在建筑建材市场主体五花八门,有法人单位,有法人分支机构、有个体工商户,甚至还有个人的,而且相互存在着无序竞争,相当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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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誉较差。因而有必要让专业的法律服务提前介入到业务的洽谈和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来,在业务洽谈中占据主动的利好地位。
2、合同签订后,对于履行合同的过程也需要律师的专业法律服务。律师可根据合同提示贵司在合同各个阶段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保全相关证据。特别是现在很多建筑施工单位动不动就以混凝土质量问题拒付混凝土货款,所以在供应混凝土过程中特别需要注意保留相关验收合格的证据。还有在履行中除确保自己依约履行合同外,还得时刻防范对方违约,并随时准备好一旦对方违约时如何减轻我方损失以及如何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各项证据。
(二)、贵司规范劳动用工、避免劳动纠纷、降低用工成本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
《xxx劳动合同法》已经出台并已实施,该法在诸多方面做出了倾向于劳动者的规定,如《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月不满1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超过1年仍不签订劳动合同即推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际上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因此,企业在招工、试用、解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过程中如不注意合法规避风险就可能接二连三的出现劳动争议问题,给企业正常经营运作带来影响。
该法对贵司这类人员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尤为显著,为此也对贵司在规范劳动用工、避免劳动纠纷、降低用工成本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贵司有必要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提供深度的劳动法律服务,以促使贵司尽快适应新的用工环境,并大幅降低用工成本。
(三)、贵司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等公司治理事项需要法律服务。
贵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划分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公司在发展初期往往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区分不明确。股东们为了公司的发展时常将个人资金大量注入公司,而当股东资金困难时也常从公司调动资金使用,而这些资金转入与转出又常常缺乏书面的凭证。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随时将个人财产注入公司法律是允许的,而抽调公司资归股东个人使用则有涉嫌抽逃注册资本、侵占公司财产和股东与公司财产不分的嫌疑等法律风险。此外,公司治理过程还有股权激励、员工奖金、业务提成等事项均涉及到专业的法律问题。
四、结合贵司主营业务范围和我们对贵司法律服务需求的理解,本所愿为贵司提供以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一)为贵司的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责任追究等环节提供的法律服务。
1、为贵司采购机器设备、车辆,以及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业务合同的起草、审查、谈判提供法律服务。就贵司各项业务交易的有关事项起草合同书,审查、修改可能由对方提供的合同书。必要时可接受委托对拟进行交易的机器设备、车辆的卖方以及购买商品混凝土的建筑施工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商等买方进行包括主体资格、商业信誉及运营现状等情况的调查、核实;且不管是对方需要混凝土的方量是很大还是小甚至几十方,最好都签订书面合同。另外签订混凝土销售合同时内容要全面、严谨,如必须明确约定质量和数量的验收方法及
标准,约定结算方式(是按图纸结算还是送货单据结算,如按图纸结算建议最好按照施工图纸不要按照竣工图纸),约定解决争议的办法,约定现场收货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号等等。
2、为贵司履约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对贵司经营活动中的签约授权、合同用章、合同文档管理等事项的完善提出优化工作流程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合同约定提示各履约阶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3、为贵司履约抗辩和违约追究提供法律服务。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收集保全合同履行、抗辩及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证据。以备必要时提出履约抗辩和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4、为贵司规范合同签订、管理制度提供法律服务。根据贵司客户类型、服务内容的不同,制定规范的合同范本。同时,规范合同的签订、货款对帐、收取等制度。
(二)为贵司规范劳动用工、避免劳动纠纷和降低用工成本提供法律支持。
1、结合贵司现有规章制度及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审查、制定贵司规章制度(包括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培训制度等),使企业的'规章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并可以作为法院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2、协助审查、起草符合贵司自身特点的《劳动合同》,搞好劳动合同的签订,规定试用期、明确工作内容、合理确定劳动报酬、约定双方的义务、约定明确可行的违约责任和罚则、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预防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纠纷。
3、协助审查、制定贵司的员工工资构成,合理设定底薪、加班费、福利、奖金等各项比例,降低工资成本,避免或减少公司在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况下的经济损失。
4、有效引用过错惩处条款,取得有效的违章违纪证据,使公司的操作合法合规,预防和解决因辞退引发的经济补偿金纠纷。
5、协助建立员工档案保管制度,收集与保管劳动争议的相关法律文件,防范劳动用工中企业在劳动争议中的“举证不能”风险。
(三)为贵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供法律服务。
1、协助理顺贵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经理的职责与关系,做到公司权责明确、职责分工明确。
2、协助理清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的法律关系、转进转手续,避免因公司与股东财产不清而可能导致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3、为贵司起草或审查内部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务文书;起草、审查和修订对外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务文书,并应贵司要求向相对人发送律师函。
4、应贵司要求提供有关公司内部管理方面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为贵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1、应贵司要求,就相关专业和领域的法律、法规为贵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进行专题法律讲座或座谈,为贵司决策层提供决策支撑,并配合贵司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
2、就贵司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涉法律风险进行论证并提供处理建议,协助贵司处理相关非诉讼法律纠纷。
3、应贵公司的要求,协助贵司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使贵司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保护。
4、就贵司要求的其它有关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代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劳动争议等案件 受贵司委托,代理贵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仲裁、诉讼、劳动争议案件。为公司分析案情,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谈判,协调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代理有关行政复议;代理交涉包括听证在内的法律服务。
五、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1、我们律师事务所服务的最大特色是:整体运作、团队服务、重点突出、强调效率。
2、贵司可随时通过电话、传真或派人上门与法律顾问沟通,及时解决问题。根据贵司的服务要求我们将专门指定一个律师与贵司联络或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一个或两个律师到贵司定期坐班。
3、法律顾问不定期或应约与贵司领导会晤,为企业的管理和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4、发挥我们全所律师智慧,共同研究贵公司遇到的复杂的重大问题,力求制定最佳的处理方案。
六、结束语
我们深知,前述法律顾问工作对于规范并促进贵司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贵司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十分重要。因此,如能承任贵司法律顾问,我们将兢兢业业、勤勉尽职,本着对贵司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如履薄冰之心态,完成前述法律顾问工作。对此,我们充满信心,我们相信凭借自身的业务实力与敬业精神,基于贵司的充分信任,在与贵司密切配合、精诚合作的基础上,一定能够实现贵我双方的共赢!
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139号鸿盛大厦B座1505室
电话;(0731)84437171 84459595 传真:(0731)84417680 邮编:410005
常年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工作方案20_-12-11 13:45 | #2楼
一、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
1.防患于未然。常年法律顾问首要的和基本的作用即在于防患于未然,避免产生各种经济纠纷和发生不合法行为。
2.处理专业问题。当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经济纠纷时,积极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使经济纠纷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防止公司经济利益遭到非法侵害。
3.促进公司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本所律师作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一方面将协助公司草拟各项规章制度、各种条例和法律文书,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另一方面将通过法律培训、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方式,提高公司有关人员的法律意识,丰富法律知识,为管理工作规范化打下基础。
4.节约费用。本所顾问律师将通过参加谈判、审查重大经济合同、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预防各种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从而使公司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达到节约费用的目的。
二、本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原则
1.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本所律师将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摆在法律顾问工作的首要地位,尽职尽责地提供各项法律服务,防止公司的合法权益遭到不合法的侵害或损害。
2.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顾问律师的主要工作可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预防纠纷的发生,二是正确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即“防”和“治”。在处理“防”与“治”的关系上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将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地进行专业判断,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标本兼治,为公司提供优质的日常法律服务。
3.依法办事的原则。如上所述,顾问律师的首要工作即在于预防各类纠纷的产生,为公司的合法经营提供法律咨询和保障。因此,本所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保守秘密的原则。本所律师将严格保守秘密,非因法定事由,决不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因顾问工作而知悉、了解的公司商业秘密及公司内部事务,以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及工作方式
本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将在全面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和有关的法律、政策之后,对企业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提出法律建议,主要是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风险预测。本所律师提供法律意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口头方式;一种是书面方式。
2. 为公司草拟、审查和修改法律文书。本所律师将根据公司的要求,草拟、审查和修改公司各类法律文书,包括经济合同、企业章程、公司管理规定等等。尤其是经济合同,本所律师将严格审查各项条款,维护公司利益。
3. 参与重大经济活动谈判。本所顾问律师将在谈判前做好准备工作,收集与谈判有关的法律、政策资料,草拟、审查谈判所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件,协助公司制定谈判的方案。在谈判过程中,将及时向公司提出有关法律意见,协助办理好合同审批、抵押公证等手续。
4. 代理参加诉讼、调解、仲裁活动。公司在对内、对外活动中发生纠纷后,本所律师将作为公司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纠纷的解决有多种方式,本所律师将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各方面的得失,协助公司选择最佳的纠纷解决方案。
5. 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要求,本所律师将根据公司要求,协助公司清理、审查、制定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如合同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商业秘密保守制度等。
6.协助公司进行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提高公司有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知识的水平。
7.为公司的有关活动、文件、协议提供法律见证。依法出具法律见证书,保证有关活动、文件、协议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8.协助公司进行清产核资,界定产权。通过清产核资,理顺公司与股东、公司内部各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为公司的发展夯实基础。
9.协助公司进行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发展的组织保障,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本所律师将协助公司制定资产重组方案、界定股权结构、确定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等,并依法出具各项法律意见书。
10.协助公司进行资本运营,实施收购、兼并。资本运营是现代企业超常规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公司的资本运营中,本所律师将理顺公司与有关各方的法律关系,协助进行资信调查,为公司提供有关法律风险预测与分析。
11.协助办理工商登记、公证、抵押、信托、租赁等法律手续,为公司规范化运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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