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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保障,情况,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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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保障情况怎么填写范文 第一篇xx市xx区社会保障状况调查劳动关系系调研小组一、调查方案调查思路该项调查分四步进行:第一步,搜集资料,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初步认识;第二步,实地调查,掌握xx市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具体方针政策;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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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区社会保障状况调查
劳动关系系调研小组
一、调查方案
调查思路
该项调查分四步进行:第一步,搜集资料,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初步认识;第二步,实地调查,掌握xx市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具体方针政策;第三步,走访群众,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及群众的满意程度;第四步,案例分析,剖析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写出全程调查分析报告。
调查目的
基于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政策从城市到农村的不断落实、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政府对民生问题的日益重视,我们决定对社会保障制度做一次课题研究,以求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调查其落实情况,并从大学生的角度对其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具体研究目标
深入学习我国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及其法律保障
调查社会保障的落实情况,分析现有的执行机制是否合理
找出促使我国社会保障走上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科学依据
提出合理建议,构建更加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促使其进一步发展。
调查方法
个别案例分析法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政策
对“零就业家庭”的帮扶措施
走访调查法
走访xx市xx区韩村河镇,实地调研
调查时间
20_/3/20----20_/3/31
二、调研报告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各种不安定因素及各种矛盾不断变化,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已经成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政府对此的重视也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对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做出的每一项法规、政策及举动,都密切的关系到了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发展,都在社会和群众中产生非同一般的影响,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人民的生活得到保障,减轻了负担,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关怀。但同时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政策落实力度、地域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并没有形成一个完善有序的体系,法律法规并不十分完备,各相应机构在落实现有的政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种种漏洞和不足。因此我们对xx市xx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调查,从而进一步了解我国现有的各项社保政策,并从中发现问题和不足,综合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历程和经验,提出可行性建议,为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发展历程与社会现状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是民生之本,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朝阳产业。该地区社会保障事业由无到有,由低到高,由点到面,随经济增长稳步提高,在近几代社保人的努力下,该地区形成了一套基本完善、符合本地自然条件、有益于民计民生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为人民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和便利。
该地区常住人口万,户籍人口万,其社会保障工作成绩优异,每年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都在xx地区名列前茅,以07年为例
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531家,人数万人,比上年增加万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483家,人数万人,比上年增加万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2821家,人数万人,比上年增加万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831家,人数万人,比上年增加万人;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523家,人数万人,比上年增加万人。
该地区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也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为维护该地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三) 政策举例分析
随着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也亦步亦趋地前进,根据特有的社会状况,该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下面举例进行分析
案例1: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1.政策由来
体系结构的缺陷:近年来,xx市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但是,目前仍有包括部分大学生、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部分城镇老年人在内的相当一部分群体没有纳入到医疗保障范围,他们的看病就医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特别是部分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负担,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法律法规依据:20_年6月8日,xx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xx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_]11号),这意味着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转型,医疗保障体系将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
2.具体实施办法
给付标准: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7万元。
(2)学生及婴幼儿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超过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7万元。
缴费标准: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城镇老年人个人缴纳300 元;财政补助1100元。
(2)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按学年)100元,其中个人或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
参保方式:
城镇老年人以每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从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参保年龄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学生儿童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本校在册学生和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在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前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在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由其家长持参保人员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自9月1日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就医和结算:
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需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的《xx市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和《xx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就医。
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住院治疗或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就医时由个人先交付预交金,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结算时,按规定应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3.政策特点
这项大病医疗保险具有五个特点
一是大病有保障,将住院和门诊大病列为保障内容,化解大病重病风险。
二是政府补贴高,政府每年为参保的城镇老年人补贴1100元,每年为参保的学生儿童补贴50元。
三是个人缴费少,城镇老年人每人每年仅缴纳30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纳50元。
四是覆盖人群多,此项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将覆盖200万人,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五是制度衔接好,此次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与现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儿互助金等制度有效衔接。
4.实施后的成果
把“一老一小”人群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为了保障“一老一小”顺利参保,xx市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使“一老一小”取得了突出成绩
截至20_年底,xx地区参加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单位163家,参保人数66555人。其中,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10079人,占年初调查参保人数的,学生、儿童56476人;城镇户籍45190人,农业户籍11286人。另外,xx地区有万农业户籍学生、儿童已自愿选择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xx区已为223名城镇无保障老年人、学生儿童审核报销医疗费万元。
5.群众的看法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实施以来,所属范围内的大多数老年、儿童和学生都积极参保,政策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受益人群不断增加,有关民生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然而,越是发展就越容易发现问题,尤其是站在政策最前方的受益群众最容易发现体系的不足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为此,本小组专门与受益群众进行了访谈,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因此,群众的意见亦是值得重视的
首先,大多数群众在谈及这项政策时,认为政府能够有这样的举动是对民生问题的极大重视,但也不能说明政策就是完美无缺的。他们认为,“一老一小”医疗保险政策中所涉及的各项医疗费用报销条件限制太多,比如大病治疗过程中占医疗费用比重较大的器材费并没有包括在报销范围内,折合下来,真正能够报销的费用往往只是少数,大部分费用还得由群众自己负担。当然,这并不完全是政策体系的问题,国家的经济水平还处在欠发达状态,要发展就不能只顾公平不顾效率。希望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社会保障可以和经济得到同步的发展。
其次,多数群众有这样一种看法。在他们的就医治病过程中,医院一方往往利用群众对医药方面知识的不了解加以冗杂多余的用药和检查项目,院方认为群众有医疗保险,所以并不会因此而加重负担。我们认为,这种想法和做法在是极其恶劣的,这不仅是对国家财产的掠夺,更是对社会资源极大的浪费,在经济迫切要求又好又快发展的今天,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应该出现的。本小组认为,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是国家监督体系的不健全导致,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群众知识的欠缺。因此,加快完善国家在这一方面的制度体系和加大科教文卫事业的宣传力度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当务之急。
案例2: “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政策
1.“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的含义
城镇或农村中年满60岁的老人,且不含有下列各条件中的任何一条的老年人属于“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的范畴
(1)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
(2)享受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发放的离休退休退职费、退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
(3)享受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公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4)享受建设征地超期人员生活补贴;
(5)享受自主择业军事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无军籍职工退休金;
(6)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7)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政策由来
社会原因: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目标,根据《xx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xx市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紧实施了“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的政策。
现实原因:城乡无保障老年居民情况的调查数据显示xx区内城镇户籍居民男60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老年人15003人,其中80周岁以上634人,70周岁至80周岁3056人,70周岁以下11313人;1000人以上的乡镇5个(拱辰街道、城关街道、燕山办事处、河北镇、琉璃河街道)人数为8796人,占总25个乡镇人数的59%。
由此可见,老年居民在xx地区占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口比重,做好老年居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不仅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大飞跃,也是xx地区社会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老年人的社会保障落到了实处,才能真正体现社会保障意义。
3.具体实施方案
(1)地区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使人们了解该项政策,人们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参加这项社会保障活动。
(2)本政策从20_年1月1日起实施,满足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条件的老人可通过当地社会保障机构领取“xx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个人申请表”,照实填写表中各项信息,再交至当地社会保障机构审核,符合各项条件的申请表一般在交表20个工作日后可以领取每月200元人民币的补助金。
(3)每月20日,市xxx门会通过金融机构把福利养老金按时打到老人的账户里。需要注明的是,在20_年1月以后申请的老人同样可以领取1月至办理当月的保障金。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xx,男,汉族,出生于 1952年 7月 25日,今年61岁了,系xx市xx镇xx村六组人。身份证:xx.无处安身的我,现居住在八十三岁高龄的老母亲家中。
因身患糖尿病,多年前,我已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因为我的病,已把三间土房卖掉,现已债台高筑。老伴马凤金为了我,为了这个家,两年前,便去大连服装厂打工。老伴也年近六十了,常年在外,辛苦和艰难万般,自不必细说。眼下,寄住在老母亲家,我又啥也不能干,老母亲的一日三餐,老母亲的洗洗涮涮,着实让我受之有愧,寝食难安,
目前,党的惠民政策给予了弱势群体以最大的生活保障,这让我对生活有了信心。几番斟酌后,特向上级领导提出对我个人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请上级领导体察实情,批准为荷!
当然,我相信党和人民政府,会批准我的低保申请,切实解决我的实际困难。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关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区xxx会20xx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深入开展,监督政府将这项“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为低保家庭正常生活提供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办在新年伊始,利用一周时间对我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
通过听取区民政局的工作汇报,分别到湖西和红旗等街道社区进行实地座谈、调查等形式,对我区低保工作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20xx年,全区共有11,787户、31,316人享受到了城市低保,上述低保对象完全按照《长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救助,共发放低保金万元,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几年来,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把这项“民心工程”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区政府投入200万元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扶贫超市”,至20xx年5月全区8个街道全部成立了“阳光超市”。其中南湖街道湖xxx区“阳光超市”在20xx年5月迎接了___、xxxxxx同志的视察。
在区政府的积极努力下,目前,我区已经基本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运转有序的城市低保工作机制。20xx年1月,我区代表长春市在重庆街道接受了xxx中央办公厅、xxx办公厅关于解决困难群众社会保障问题专项调研,低保工作受到检查组的充分认可,为朝阳区乃至长春市争得了荣誉。
20xx年4月,在我区召开了全市“阳光超市”现场会;20xx年9月,全市低保金实物发放试点在我区实行。标志着我区低保工作已经走在了全市前列,并继续向着更高的水平迈进。
二、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为全区低保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区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关系全区安定团结大局的大事来抓,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政府年初财政预算都要优先安排低保资金,确保低保金全额到位,区财政和审计部门实行联审制度,保证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为保证低保工作运行顺畅,落实到位,政府建立了由常务副区长直接负责,区民政局具体操作,各街、镇民政科长、民政助理、社区主任、低保专干分工把关的低保组织体系,上下联动,目标明确,责任清楚。
社区低保评议小组定期召开低保工作会,了解辖区内低保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力求为低保户解决实际困难。政府领导重视,工作支持,为我区低保工作顺利、全面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和组织保障。
xx县xx镇第三居委会:
我叫xxx,男性,小学文化,现年岁,家中口人,无业,现住。由于家庭收入低基本生活无以为继,特申请城镇最低生活救助。现将我家具体状况介绍如下:本人,因常年患病找不到稳定工作。
妻子xxx。26岁,无业。
女儿xxx,x岁,因家庭生活拮据没有剩余的钱送女儿上学,至今一向在家里。由于我们夫妻二人工作不稳定,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致使家庭异常困难,生活十分拮据,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生活个性艰苦。幸好,我听说我的这种状况能够申请低保,心里十分高兴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也只有您们能救我全家于水火之中。于是几经思考,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望政府批准为盼。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1月24日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xx,现年62岁,家住乡村组。
本人于1985年至1987年任村村长,1988年至1992年任村支部书记,在任期间,我领导组织全体村民修筑了进村公路;领导组织全体村民架设高压电线进村进寨;组织全体村民扩建池塘,解决了当时头等“三大难”的交通问题x通电问题x农田灌溉问题,为集体事业忘我工作,鞠躬尽瘁,深得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拥戴。
然而,我不幸在1992年患坐骨神经疾病,无情的病魔使我无法工作和劳动,于当年年底主动辞职,全家老小的重担就压在妻子一个人身上。如今,我病情不见好转还有加重趋势,每年还得花上千元的药控制病情;而已年过六旬的妻子年老多病,积劳成疾,已经不能再下田地干活,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不孝独子常年在外省靠卖体力为生,生活过得风餐露宿,对我二老生老病痛不管不问也无能力照顾。我两个老人生活过得捉襟见肘,常常是有这顿,没下顿,生活特别艰苦。现在连平时控制病情的药都只好停了。
幸好,我听说中央对特殊困难的农民有政策照顾,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于是,我特向上级领导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xxx,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敬礼!
申请人:x
x年x月x日
劳动保障监察是人社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做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近几年来,我区人社部门及其所属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认真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化解调处了诸多矛盾纠纷,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区劳动保障着力开展整顿劳动力市场、打击非法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专项检查活动有计划、有整顿、有成效。组织案件专题讨论会8次,全面提升了监察水平,保证了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通过加大实地检查面、重点监控、动态跟踪等监察措施,实行关口前移,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处理。
一是认真开展劳动保障年审工作。全年开展劳动保障年审147个用人单位,日常巡查91个用人单位,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3条,督促补签劳动合同561份,32家未参审或参审不合格单位被责令整改,实现了各类用人单位巡查全覆盖。
二是加大投诉举报处置力度。全年接待投诉举报37起,结案36起,按期结案率100%,无一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加大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共排查涉及欠薪单位xx家,拖欠农民工工资万元,涉及农民工1971人。截止20xx年12月,已追讨回农民工工资万元,涉及农民工784人。依法移交公安立案侦查涉嫌欠薪逃逸案件1件。
三是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机制。20xx年,我们持续开展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请区政府办转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办法的通知》,联合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林水局下发了《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监管、支付程序的通知》,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截止目前,共征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3万元。
四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宣传力度。全年累计发放职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问题600余条。先后在辖区各乡镇(街办)悬挂宣传横幅13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办理宣传专栏10期。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执行工作中仍存在不足,工作中面临不少问题:
1、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资现象严重,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如维多利亚项目所属三家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万元,涉及农民工776人。
2、用人单位用人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资纠纷时,劳动者无法提供证据,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3、源头治理监管难。在处理工资拖欠案件中,95%以上发生在建筑领域,虽然近几年我们在规范治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建筑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给各类“包工头”性质的自然人,一但出现自然人挪用、亏损、逃逸等事件,造成劳动xxx门不能立案、或立案后无法找到当事人进行调查,在处理中困难重重,导致劳动者追讨数月仍无结果。
4、维权案件执行难。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对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约束乏力;在当事人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然而行政复议和诉讼期过长,等申请法院时,不是找不到人、就是当事人转移了财产导致无力偿付,造成举报者等不住、耗不起,产生新的不维定因素。
5、联合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是一种能使更多的劳动者回避成本较高的司法程序而享受政府提供的简单、便宜和直接的救济。由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涉及行业多、范围广,复杂的劳动违法案件仅靠劳动xxx门有时得不到及时处理和解决,需要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目前,劳动xxx门与相关部门还没有建立有效的协调解决机制,没有形成劳动监察形工作合力。
6、劳动监察的执法力量不足,影响监察效率。随着我区经济的不断发展,被监察的用人单位数量也在逐渐扩大,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越来越多。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和及时接待投诉和上访,处理劳动违法案件,是劳动xxx门的首要任务。目前,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定编2人,实际在编2人,现有监察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与当前的劳动监察执法任务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根据这一规定,必须2个人同时进行执法监察。近几年来,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不断上升,工作量大,监察力量明显不足,造成非常多的劳动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纠正,劳动执法工作难以深入细化,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处罚、教育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思路、目标及举措
1、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欠薪问题和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效能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化解劳资纠纷和信访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建设。
2、工作目标
(1)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查处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率100%,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依法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提高办案效率,案件结案率达97%以上。
(3)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以上。
(4)加大社会保险扩面稽查,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三)工作举措及建议
营北居委会:
本人今年31岁,现住琼中营根镇政府宿舍,面积20平米,全家月收入800元,家中生活特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情况是: 本人,今年31岁,没有固定工作,干一些零活,月收入800元左右,再无其它收入。
妻子,苏开携,今年30岁,无工作,无收入。
女儿,陈春杏,今年9岁,在校念书。
儿子,陈墩亿,今年7岁,在校念书。
由于我的收入低,妻子,无工作,无收入,现生活举步艰辛,特请求营北居委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敬礼!
申请人:xxxxxx
xxxx年x月xxx日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xxx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在xxx副委员长带领下,从6月上旬到7月下旬,先后对山西、黑龙江、甘肃、河北四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情况开展了实地调研。专题调研小组先后听取四省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介绍,到20个市、14个县与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座谈,深入城区、林区、垦区、矿区和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地实地考察,探访廉租房、棚户区和农村危旧房住户,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与四省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充分交换了意见。同时,专题调研小组还委托安徽、江西、山东、河南、云南等5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提交了调研报告。现将专题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___、xxx高度重视解决城乡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党的xx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到20_年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xx年,xxx制订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以加快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xx年12月,xxx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xx年第4季度,xxx决定在新增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75亿元用于新建廉租住房补助,2亿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今年3月,xx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落实和完善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在xx年预算安排的中央重大公共投资中,有493亿元用于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和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xxx有关部门及时制定了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出台了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确定在xx年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增廉租住房177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83万户;解决8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的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改造;帮助80万个农村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继续推进游牧民定居工程。
在实地调研过程中,我们深深感到,各级党委、政府对于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决心大、信心足、力度强,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拉动经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积极推进,大力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认识明确,态度积极。山西省委、省政府将保障性住房作为“五大惠民工程”之一,纳入构建和谐山西的指标考核体系。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将廉租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泥草房改造作为全省“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摆上重要日程。甘肃省委、省政府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作为今后三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河北省出台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明确在三年内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强化组织,大力推进。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山西省确定了“xxx”期间全省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黑龙江省提出,用5—8年的时间,完成煤矿城市、非煤城市、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农村泥草房改造和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任务,涉及城市居民200万户,农村居民160万户。甘肃省提出,xx年至xx年,基本解决全省26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涉及农村居民200万户。河北省结合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目标,加强城市、矿区的棚户区改造和低收入居民廉租住房建设。四省的省级政府和市县政府都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省与市、市与县区政府都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量化指标,形成了“省级政府负总责,县市区政府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地还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努力将工作落到实处。
(三)勇于探索,注重创新。各地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注重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总结有益的经验。山西省坚持政府主导,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把廉租住房建设与经济适用房建设、城市和煤矿棚户区改造一并纳入城市开发建设的总体规划。太原市依托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提高工程效益和建设效率,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可持续性。黑龙江省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优惠、保障优先”作为解决居民保障性住房的基本方针。哈尔滨、齐齐哈尔市等中心城市发挥区位优势,采取土地置换和减免税费等方式,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林区提出把棚户区的改造和生态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宜楼则楼,宜平则平”;垦区将棚户区改造与有效复垦土地、扩大耕地面积结合起来;有些城市把棚户区改造与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统筹安排。有些地方还探索对廉租住房实行政府与居民共有产权的模式,按照群众自愿原则,向有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低价出售部分产权,缓解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压力,满足部分群众拥有住房产权的愿望;有些地方多方筹集建设资金,积极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改善农民的住房条件;也有一些地方将城区内廉租住房的底层作为商业铺面出租或出售,筹措资金弥补廉租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费用。
(四)注重民生,讲求实效。河北省对农村危房改造,提出了能维修的不要迁建,必须拆建的合理控制建设标准的要求,计划从xx年至xx年,完成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三年总投资亿元,每户需改造资金2万元左右。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棚户区改造采取先建后拆的办法,有效地维护了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为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实施危旧房改造,今年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改造240户危旧房,每户建筑面积45平方米,造价万元左右,农民每户自筹资金不到1万元。河北省石家庄市为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困难,今年从社会上租赁3500套住房为低收入困难居民提供廉租房,使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中央政策带来的实惠,也促进了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五)狠抓落实,初见成效。据住房和城乡xxx汇总各地上报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去年4季度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570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已下达548亿元。全国已开工廉租住房建设项目126万套,完成投资400亿元,全国新增租赁补贴户数154万户;煤矿棚户区改造已开工10万户,林区棚户区改造已开工万户,农垦危旧房改造已开工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万户,游牧民定居工程已开工万户。其中,山西省的廉租住房、城市、煤矿等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已完成投资195亿元;黑龙江省“四棚一草一租”工程,已完成投资428亿元;甘肃省廉租住房建设,已完成投资12亿元;河北省廉租住房建设,已完成投资亿元。
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城乡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做到得民心、顺民意,不仅要有良好的愿望和坚强的决心,还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专题调研中,我们发现有些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需要深入研究解决。
(一)规划不够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准确掌握城乡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情况,实事求是地制订好建设规划。从调研反映出来的情况看,有些地方没有开展住房普查,仅依靠抽样调查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总数的一定比例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不能准确反映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有的地方为了多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或者急于改变城乡面貌,没有充分考虑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承受能力,编制的建设规划过大,任务过重。有的城市向上级申报的廉租房建设规划,大大超过了应保障对象的户数;有的县上报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就达10亿多元。按照国家要求,地方申报中央补助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时,应该在配套资金、征用土地和前期准备等方面基本具备开工条件。但我们了解到有不少地方的项目配套资金、征用土地等,至今还没有全部落实。
(二)摊子铺得过大。有的城市提出xx—xx年新建廉租住房16万套,占全市居民总户数的三分之一,今年新建廉租房规划就占全省规划的72%;有的林区城市提出改造棚户区住房约占该市城市居民户数的55%;有的农业垦区提出改造棚户区户数约占居民户数的60%。有些城市的棚户区改造形成了平房改楼房、旧房改新房,拆迁建设任务很重。有的市县政府将省里确定5年完成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缩减在3年完成,要求更为紧迫。有的省提出,用5年时间完成全省农村危旧房改造,约占全省农村户数的45%。
(三)资金配套困难。今年以来,由于经济增速减缓和结构性减税的影响,各级财政收入增速普遍较低,完成今年预算存在很大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地方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压力很大。有的省今年完成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约需资金80多亿元。其中,中央补助亿元已全部到位,而地方需配套的67亿元,市县政府反映难以落实。有不少市县政府将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寄希望于银行发放政策性长期贷款。有的省xx年安排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至今尚未全部落实配套资金。有些地方推行农村危旧房改造,政府对每个农户按4000—5000元补助,还不足改造所需资金的10%,许多农户只能依靠大量向银行贷款或向亲友筹借,五保户、低保户等贫困农户难以承担。
(四)保障标准偏高。国家要求,当前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重点,是通过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优先解决城市最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问题。有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标准达到每平方米2500元左右;有的城市将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提高到人均年收入一万元左右,扩大了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增加了政府保障的难度。有的地方为推进农村旧房改造,对富裕农户也给予了资金补助,有些农户改造后的住房面积很大,用于出租。
(五)模式比较单一。有些煤矿、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基本上是成片拆平房盖楼房。有些居民原有的平房面积较大,改造成楼房后,每户只无偿置换50平方米,扩大面积需自费购买,群众有意见。有的城市反映,不少居民不愿搬迁。有的林区提出将职工集中异地搬迁盖楼房,有些垦区农场集中盖职工楼,给职工今后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群众由平房搬进楼房后,水、电、气、暖等生活费用都将大幅增加,有些居民承担不起。有些高寒地区施工期短,居民原有住房拆除后,新房建不起来、搬不进去,将给群众生活带来困难。
三、出现困难和问题的原因分析
由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展的时间不长,各地都在探索、积累经验,出现上述困难和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分析,主要是:
(一)有些地方对中央的精神把握得不够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低收入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是中央的重大决策,有利于拉动经济,改善民生,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落实好中央的决策,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从调研情况看,我们感到各地对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积极性很高,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视为“千载难逢的机遇”,希望在中央的帮助下多进行一些建设。但有些地方没有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改善最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条件上,而是全面推进城市旧城区改造和农村房屋建设,编制的规划过大,增加了落实的难度;不少地方财政投入不足,大量依靠银行贷款,或拖欠工程款,将会增加政府的信用风险,影响今后的可持续发展;还有的地方希望靠政府的补助“拉动”农民几倍甚至十几倍的住房消费,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将会影响农民今后的生产和生活;有些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过多考虑亮化城市,美化乡村,改善城乡面貌。
我们认为,实现“住有所居”是党的xx大提出的到20_年实现的目标,是政府一项长期任务。实现这个目标,应该坚持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建设规模和标准应该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建设规模不能太大,标准不能太高,要求不能太急、太快。
(二)有些地方对政府及其部门间应承担的责任落实得不够好。中央确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由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中央财政对地方补助部分建设资金。而有些省级政府的责任不够落实,把投资和建设的责任过多放在了市县政府身上,省里安排资金补助很少。有些市县政府认为,开展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中央的决策,规划由省级有关部门审批,投资应主要由中央和省级政府承担,基层政府承担不了主要责任。由于各级政府间的责任划分得不够清楚,影响了中央决策的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土地、环保、税收、金融等多个部门。有些地方在资金筹措、前期准备等方面的部门责任落实得不够好,影响工作效率和建设进度。
(三)地方财力与承担的责任不够匹配。从住房保障情况看,越是经济财政发展水平低的地方,城乡居民的收入越低,住房条件越差,政府保障任务越重,承担的资金越多,落实的困难就越大。这次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廉租房建设,分别按每平方米300元、400元补助,而实际造价约1200元—1500元,有的还要更高。中央补助还不足实际造价的30%,地方需配套70%以上,不少地方落实困难。有的地方为多争取中央的补助资金,不顾实际可能多报项目,先把中央补贴资金拿到手,造成了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
四、落实好中央决策的几点建议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总体要求,各级政府都要正确领会中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事求是地制订建设规划,坚持统筹兼顾、量力而行,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政策,各级政府形成合力,共同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一)明确工作目标,优先把最低收入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问题解决好。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把解决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放在优先位置,多做“雪中送炭”,少做“锦上添花”。除重点改善城市特困群体住房,煤矿、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外,还应把其他工矿的棚户区改造逐步纳入中央投资补助范围。要正确把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住房保障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由政府为保障对象无偿提供住房,煤矿、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不能理解为拆旧翻新盖高楼,农村危房改造也不能理解为农村大规模新房屋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订建设规划。政府有能力提供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应集中财力,落实资金,加快建设;没有能力的地方,应保证租赁补贴发放,或者按照节俭、适用的原则,维护、修缮、利用现有旧房,改善困难居民的住房条件,切忌不顾代价拆迁建楼,造成资源浪费。
基本住房保障应调动政府和社会两个积极性,多渠道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政府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应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反映,目前国家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实行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的办法,由于一些特困农户没有自筹能力,筹措资金难以落实,建议国家提高补助标准,完善相关政策,真正解决好困难农户的危房改造问题。对于地方政府的这些建议,请xxx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完善政策,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六)建章立制,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法制保障。住房保障与教育、医疗、就业、养老保障一样,都是我国社会保障基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制度、政策等还不够完善,地方同志希望xxx尽快制定住房保障的行政法规,使这项工作有法可依。住房保障法已经纳入十一届xxx常委会立法规划,建议相关方面抓紧研究,尽快制定颁布施行。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通知》(劳社部发〔1999〕13号)的规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职工工资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民政部门要将本地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以及因未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或养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财政部。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一、基本情况
3、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情况。xx年,我市共审批农村低保对象4381户、10905人,1-6月份月人均补助42元,月均发放农村低保金万元,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将达到万元。截至今年8月份,已发放低保金万元。全部实现了社会化发放,一户一存折,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有效。同去年相比,保障覆盖面、保障标准、保障资金都有了大幅度提高,其中,保障人员增加2140户、6534人,月人均补助增加27元,年发放低保金增加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未能把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资金投入不足,推动力度不大。部分基层干部缺乏积极性,有畏难情绪,有的认为要办的大事急事很多,没有时间、精力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有的认为社会保障工作投入太大,等有了经济实力再去解决;还有一种是将适当的收费和减轻农民负担简单地对立起来,认为去向农民收取费用不合时宜。从保障对象农民来看,也存在种种模糊的认识。有的担心国家政策多变,对参保后是否能拿到养老金心存疑虑;有的甚至认为缴纳保费是政府的乱收费行为,存在抵触情绪。反映在农村合作医疗上,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信心不足,认为合作医疗统筹力度太小,解决不了看病的大问题,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只注重温饱,健康投入意识差;还有相当比例的农民存在投机心理,认为自己身体好,参加合作医疗的钱互助给他人,自己吃亏了,不愿参加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合作医疗的参加率。
(二)进展不平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困难较大。按照现行参保办法,农民20岁开始参保,若60岁时要领取300元养老金,必须每年缴纳1020元,连续缴纳40年。虽然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800元,具备了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条件,但很多农民收入在平均数以下,如果扣除生活消费支出后,其可支配收入有限。尤其40岁以上的群体参保困难更大,他们的子女教育开支较大,而他们参保缴费时间短,缴费标准高,成为参保的弱势群体。市、乡两级财政每年给每个参保农民的补贴较少,大部分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较弱,补助能力有限。调查发现,许多农民认为,由于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较少,目前的缴费机制基本等同于“自己吃自己”,还不如自己存银行,参保积极性不高。此外,农村养老保险没有社会统筹基金,缺乏社会保险资金的共济。二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不完善。省政府115号文件对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筹集渠道和比例已做出规定,但由于没有强制性要求,在我市财政相对困难,大多数乡村经济基础薄弱,被征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意识的情况下,保障资金筹集很难落实到位。三是乡镇企业养老保险扩面难度大。乡镇企业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型企业多,中小型企业多,原始积累少,经济实力差。目前企业普遍不景气,职工收入比较低,要普遍建立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困难较大。乡镇企业有着灵活机制,企业职工有活就上班,没活就回家种地。哪家企业效益好,工资高,职工就往哪流动,增加了保险的管理成本,也给乡镇企业职工参保带来了较大困难。
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由于筹资额度仍较低,加之我市经济增幅不快,农民收入增幅趋缓,而药品价格及医疗费用不断增高,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相对较低。由于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还没很好地建立起来,救助基金没有稳定的来源渠道,基金数量少,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未能彻底得到解决。特别是一些偏远山区和经济贫困乡镇,农民低薄的收入只能维持养家糊口,遇到疾病只能“小病磨、大病拖”,实在坚持不下去则靠东借西凑,变卖粮食或牲畜来支付医药费,以致债台高筑。“一人得病,全家返贫”。调研中一些群众深有感触地说:“不怕贫穷,只怕生病,穷可以致富,病特别是大病,足以倾家荡产。”乡镇合作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不理顺,工作人员从卫生院临时抽调,无编制和预算经费,难以保证长期运转。
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方面:一是低保户“进来容易出去难”问题。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已两次提高救助标准,由去年的月人均25元提高到目前的52元。一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产生了“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进来了就不想出去,容易产生“养懒汉”现象。加上审批过程中对低保户家庭经常性收入核准难,隐性收入、金融性收入核查难,导致部分低保户家庭实际收入虽然高于低保标准,但仍然被列入低保对象。二是低保工作机构不健全。乡镇无低保工作机构,由民政办兼职,村(居)委会则由村(居)会计兼职,农村低保面广、量大、要求高,又无专职人员,造成了低保工作被动,规范化程度不高。三是医疗救助费用报销机制不合理。不管是合作医疗还是医疗救助费用报销,目前实行的都是先垫再报的制度,即先由个人把医疗费用支付给医疗机构,再由个人向有关部门和组织进行申报,核实后补给个人。但部分困难家庭对垫资部分显得力不从心,影响医治效果,迫切要求个人在支付医疗费用时把报销部分直接扣除。农村社会福利工作有待加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福利目前仅仅停留在对“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上,需进一步探索建立普惠式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制。
(三)资金压力过大。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撑,资金主要来源于三大块,分别是农民个人、财政补助和村级集体资金的支持。从农民这个群体看,除困难户外,大多数农民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投入到自己的社会保障。资金压力主要是财政压力和村级集体资金的压力,如果财政和集体资金投入不足,不能发挥导向作用,则势必影响农民投入的积极性,影响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程。
(四)管理体制不理顺。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是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上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主要归xxx门管理,医疗保障主要归xxx门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安置、救灾救济、老年人社会福利归民政部门管理。一些部门、乡村也制定了社会保障办法和规定,如人武部、计生委、组织部、教育局、残联和慈善总会等,对义务兵、独生子女户、村组干部、残疾人、特困户的社会保障都有相应的指导意见,各自为政,条线分割;部分商业保险公司也对部分农民搞了保险,形成了“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政府和农民虽然不断增加合作医疗投入,医疗费用却越涨越高,农民普遍感到“有病看不起、有病看不好”,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显得越来越紧迫。同时,保险资金的监管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大,国内、省内涉及保险资金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屡见不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强化监管。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只有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才能保证其健康顺利发展。一是要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各负其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挂帅,由劳动保障、卫生、民政、财政、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和资金征收、管理、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各部门、各条线优势资源整合。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并把任务逐年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责部门,定期检查考核,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教育。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民保障意识教育,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提高农民参与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实行试点先行和典型引路。针对保障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近期可先行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福利特别是老年人社会福利工作试点。同时,要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实践中的新经验、新途径、新方法,树好典型,建好样板。
(二)积极探索创新,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积极创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开展改革、探索和实践,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式,政府出资的比例可以低起点,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调整,增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鼓励农民参保。二是认真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可纳入城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基本生活。城市规划区外被征地农民,凡已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和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乡镇(街道)将被征收土地后留有的土地用于兴办集体经济的,可将其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已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尚未就业的,可引导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导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是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对省政府115号文件下发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应本着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妥善解决其就业和保障问题。个人有能力全额承担缴费的被征地农民,可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部分缴费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可引导其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生活困难且无工作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已由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纳入城镇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四是调整现行城乡养老保险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要求农村各类企业必须为其从业人员,尤其是已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缴纳用工期间的养老保险金。为减轻企业负担和增强经济活力,可采取调节缴费基数的过渡办法,低水平纳入,逐步规范,增强企业的参保缴费意识,强化企业的缴费责任。五是建立农村无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规定60周岁以上的无子女村民,其承包田收归集体,每月给予一定的老年基本生活保障金,资金由市、乡财政筹集,解决这个群体的养老问题。
(三)深化合作医疗,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健康。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议出台可操作性的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明确市县(市)及乡镇对卫生事业的具体财政补助标准或最低标准,保证卫生事业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将乡镇卫生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拨款,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医疗设备简陋等问题。二是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医疗。在坚持做好大病统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普及型合作医疗工作的经验,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医疗,不断扩大受益面。充分考虑资金可承受能力,合理增加门诊报销比例,适当提高封顶线,增强普及型合作医疗的吸引力。三是认真解决费用报销和资金筹集等环节中的问题。抓紧实行实时报销办法,使参保群众在与医疗机构结算时,只支付个人负担费用,其余可报销费用直接扣除,简化报销程序,方便参保群众。针对筹资成本较高的问题,因地制宜改进缴费办法,可在坚持居民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农民签订数年期的合同或协议,实行与电费或其他公用事业经费类似的扣缴、缴费卡代缴等方式,方便居民缴费。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深化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为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也可在合作医疗工作中引入社会化管理机制,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业务管理和保险金发放,让政府腾出更多精力解决更宏观层面的问题,也确保了医保基金的科学管理,杜绝了医保问题上的腐败行为,这一做法可以借鉴。
(四)坚持分类实施,提高农村社会救助和福利水平。一是坚持分层分类、标准有别的原则。根据困难群众致贫、致困的不同程度和情况,实施分层分类救助。救助范围要逐渐从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拓展,在政策设计上体现“斜坡效应”,改变过去救助政策只聚焦低保群体的“高台效应”。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下的困难家庭,要确保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应的各项帮扶优惠政策;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20%以内的困难家庭,应在就医、就业、就学、住房、法律等方面给予援助;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困难家庭,应在医疗、法律方面给予救助和援助。对因家庭人员长期患病造成医药费支出已超出其家庭经济收入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政府也将其列入救助范围,重点给予医疗救助。二是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都要及时给予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对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要按程序及时增发或减发保障金。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救助对象,要按规定办理退保手续,确保应退尽退。完善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机制。对新申报低保户家庭必须实行公示,对无法确定其真实情况的,一种方法是推行村干部、邻居和村民代表议事会议讨论决定;另一种方法是通过法律程序对其存款等进行查证核实。要坚持救助和扶本相统一,在对救助对象实施救助的同时,挖掘他们的潜力,建立就业帮扶机制,鼓励低保对象就业。也可对有劳动力的家庭实行限期救助,即根据劳动力的年龄、身体状况,确定最长救助期限,超过期限的,实施减免,以切实解决好“养懒汉”现象。三是完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农村老年人福利制度。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设施建设,改善文化、娱乐、健身等基础设施,有条件的敬老院可适当安排生产生活用地,让尚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人员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给予必要的报酬,改善其生活。注重敬老院资源的合理利用,在满足集中供养要求的前提下,开展低收费寄养活动,逐步实现以院养院,使其成为农村养老的重要场所和福利服务中心。探索建立普惠式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制度,对高龄农民,分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使老年人真正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四是加大对我市农村低保对象的资金补助力度。市财政对我市的补助比例,低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其他县市,需要省、市财政提高补助标准,缓解我市低保资金缺口大的现状。
尊敬院领导:
您好!
本人xxx,是xxx的一名普通在岗职工。欣闻单位正在给有困难的职工办理困难补助,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单位的难处,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申请困难补助,主要原因如下:
我的家庭是个贫困之家,家在xxx市xxx镇xxx村。父母都是农民,辛辛苦苦供我和妹妹读书,现在年龄都大了,除了种地不能像年轻人那样外出打工贴补家用了。承担起家庭重担本应是我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由于我初入工作岗位,工资较低,支付房租和维持日常生活必需已用去所有工资,经济状况一直比较拮据,更无力支持家庭生活开销。我希望在最困难的时期能得到领导的关怀,组织的温暖,特申请员工困难补助,解决我的实际困难。
请领导和组织考虑、核实我的实际困难情况,批准给予经济上的补助。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xx:
我叫xxx,现住xx县xx小区x单元x楼x号,房屋为小叔所有。现年xx岁,父母离异,至出生到此刻一向由爷爷奶奶抚养,母亲改嫁父亲不知去向,现因爷爷年龄增大,既将无经济收入,奶奶早以退休在家收入微薄,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景是:我本人,xxxx年出生,在校大学生,无经济收入。光靠爷爷奶奶无法完成学业。
在我自强自立的同时,依然需要社会地关怀和照顾。恳切期望领导体恤,为我伸出援助之手。我将不胜感激。
最终,祝各位领导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我必须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长大成人后尽自我最大努力来报答社会,感激各位领导的。多谢您们了!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x日
一、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通过获得贯彻实施妇女法情况的基础性资料,总结和评价妇女法实施十年来妇女权益保障的现状,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进一步贯彻实施及修改完善妇女法提供参考依据。
为了从不同角度了解妇女法10年来的实施情况,本次调查从两个层面进行:一是社会公众。调查公众对妇女法的认知程度,对妇女权益保障状况的评价以及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要求。并以男性为参照,围绕政治、劳动、婚姻、家庭等问题较突出的领域分析妇女权益保障的现状。二是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群众团体等妇女权益保障机关机构的负责人。调查上述单位和部门对妇女法的认知水平,贯彻落实妇女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开展工作的情况和建议。
二、调查对象
1、居住家庭户内的16岁至60岁的中国男女公民:
2、妇联、宣传部门、法院、检察院与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
三、调查结果及分析
妇女法颁布实施十年来,执法机关认真履行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责,社会公众热情支持并积极参与到这部法律的实施中,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妇女平等参与经济、文化事务得到社会大众的普遍认可,形成基本的社会共识。总体上看,妇女法的执行情况较好,群众的满意度较高。主要表现在:
1、公众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认知程度
的被访公众知道我国目前有保护妇女的专门法律,其中的人能够正确的说出妇女法的名称。在知道妇女法的人中,认为这部法律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很有用,36%左右认为有点用。
2、相关机构负责人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认知程度
的人对妇女法认知程度较高,的人能正确写出该法中涉及的妇女六项基本权益。
四、主要问题
妇女法实施十年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已取得了很大成绩和进步,但调查也表明目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在一定人群和领域中,侵害妇女权益问题的程度仍比较严重。半数以上的相关机构负责人认为,近5年来侵害妇女权益问题有增多的趋势。作为妇女权益保障的相关单位,被调查的机构负责人经常接触到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各种问题和事件,从亲身感受中高达的人认为工作中涉及的妇女权益问题有增多的趋势,认为没有变化和减少的人数比例分别为和。
主要表现为:
社会政治参与方面:
1、女性的参政意识较男性薄弱;
2、女性社会事务参与度和参与意愿低于男性。
劳动权益方面:
1、女性因为性别,在就业、再就业中受到歧视的现象较男性突出;
2、妇女享受的社会保障、职工福利的程度总体低于男性;
3、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落实不到位;
4、男女两性职业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女性工作职位和晋升机会处于较不利位置;
5、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不容忽视。
婚姻家庭方面:
1、妇女是配偶间家庭暴力主要受害者;
2、妇女在家庭中财产权利受到侵害。
五、对策和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更有利于妇女法贯彻实施的社会环境;
2、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当前妇女权益保护中的难点问题;
3、完善立法,加强法律监督,优化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制环境。
近年来,农民工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作为一名土木工程系的大学生,我对这个问题一直都很关注。正好借着这次在寒假往返的列车上近100个小时的时间里,接触了很多民工,在与他们的谈话中,我进一步了解到他们的不易与艰辛!
调查地点:寒假往返的列车上
调查时间:寒假期间
调查方法:访谈(与近20个民工的谈话,聊天中对民工生活有了大体的了解)
在文中我将对如下两个问题进行阐述并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许多民工一年的辛苦钱打了水漂,家里的生活没了着落。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攻打的民工劳动强度大,劳动和生活条件差。而建筑工程又流动性比较大,有关部门管理相对困难,许多民工工资被拖欠和克扣。这个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拖欠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广大农民工对建筑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没有他们的付出,取得今天的建设成果是不可想象的,我想,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管什么原因都不应该,尤其是一些包工头恶意拖欠,行为特别恶劣,令人气愤。
是什么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事件屡见不鲜呢?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建筑市场不规范。有的建筑队为了揽工程垫姿施工;而垫姿款也有可能是贷款来的,一旦发生资金短缺,很容易拖欠劳动者工资,损害民工权益。有的工程层层转包,加上监管不利,很容易发生“包工头“卷款逃逸,让辛辛苦苦一年的民工们血本无归。
我认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或被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据不补发的,要与有关部门一起帮助农民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姿的施工企业,依法给予制裁和惩处,作为不良记入企业信用挡案;性质恶劣的资质年检时按不合格处理,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筑单位拖欠企业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防地产企业施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准许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鉴中予以处理。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xxx将制定建筑用户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将农民权益写在条款上,对他们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本人:————性别:————家庭人口——人,现住————县(市、区)————街道办事处(镇、乡)————社区居委会。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自愿申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现将家庭收入情况申报如下:单位:元家庭成员收入来源 户主姓名家庭成员工资、津贴、补助等劳动收入基本生活费、遗属生活费、困难生活补助费、补偿费退休金、养老金、救济金、退职金、辞职金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生活补助费各种博彩、财产继承、受赠及存款本息、红利、有价证券、房屋出租、交易等收入其它劳动收入合计家庭每月实际收入——元,月人均——元,以上收入申报属实,请审核,若有弄虚作假,自愿按《条例》第十四条接受处罚。申请人:年月日一、城市低保申请凡本地区行政区域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人将个人申请书、户口薄、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交到所在居委会。 2、居委会入户调查。 3、居委会及评审小组公布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户名单。 4、居委会填写入户调查,申请表上报乡(镇)城乡社会救助站。5、乡(镇)、街办城乡社会救助站入户调查、审核。 6、乡(镇)街办城乡社会救助站公布 7、乡(镇)街办城乡社会救助站上报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 8、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入户抽查 9、公布 10、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审批 11、发低保金 12、领取低保金。二、农村低保申请 1、申请人将个人申请书、户口薄、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交到所在村委会。 2、村委会入户调查。 3、村委会及评审小组公布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户名单。 4、村委会填写入户调查,申请表上报乡(镇)城乡社会救助站。5、乡(镇)城乡社会救助站入户调查、审核。 6、乡(镇)城乡社会救助站公布 7、乡(镇)城乡社会救助站上报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 8、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入户抽查 9、公布 10、县城乡社会救助中心审批 11、发低保金 12、领取低保金。
尊敬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叫XX锋,今年31岁,住x省x县3组,身份证号:xxx,系x乡x村农民。 我家现有5口人,现有一个父亲,已年迈,积劳成疾,身体也很不好,母亲与3年前得重病离开人世,留下了高昂医药费,至今未还完,我哥已成家,有两个孩子家里贫困,而我多年被病痛折磨,现已查明,强直性脊椎炎,(有医院证明)已经不能再下田地干活,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生活即将到无法维持,我今年30多岁,我不想死,我想活,我年轻,我有理想,有抱负,这种病目前世界没有一例可以治好的,需要长期的治疗,可目前我已没有能力来负担以后医药费,幸好,我听说中央对特殊困难的农民有政策照顾,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就像黑暗中见到一丝曙光,于是,我特向上级领导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xxx,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相信各位身为人子,为人父的领导,可以理解我此时的心情,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现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望给予批准为盼。
敬礼!
申请人:xxxxxx
xxxx年x月xxx日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农民只有循序从土地剥离出来,才能提高生活质量,才能加快现代化的步伐。党的xx大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城乡统筹”就是要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开拓新的空间,为农民增收开辟新的途径。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从而在工业化、城市化的牵引下完成人口与资源的优化组合。因此,部分农民失地不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时代进步的需要。合理地离开土地,不仅符合政府的愿望,也是多数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城市化有利于农民富裕,而不是造成大批农民失地失业;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扩大社会不公。但在具体操作中也应认识到,农民失去土地之时,便是政府引导农民建立长久生活基础的“历史性时刻”。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大量土地被征用后必须做好补偿工作。更要考虑到失地农民今后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问题。为此,我们做了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分布和农民收入情况。到20_年底,奎文区共有人口万人,城镇人口万人,农村人口万人。其中,城中无地村15个,人均亩以下的村11个,亩至亩的村14个,亩至1亩的村12个,1亩以上的村13个。钢厂工业园区共有12个村,6652人,劳动力3463人,人均耕地面积均在亩以上。20_年全区农村经济收入亿元,其中来自一产的亿元,占;来自二产的亿元,占;来自三产的亿元,占。全区农民人均收入3878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774元,占;经营性收入1467元,占;农业收入636元,占。农民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村22个,最多的为潍州路街道杨家村,人均5371元;在3000元以下的14个村,最少的为钢厂工业园孙家村,人均2700元。
(二)农村劳动力就业现状。近年来,我区把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民就业通盘考虑,城乡统筹,优劣互补,在做好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的同时,把街道企业、村办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吸纳农民就业的主渠道,不断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进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从而形成了城乡一体,工农一体的大就业格局,促进了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保持了就业局势稳定。
到20_年底,全区共有城镇从业人口89935人,农村劳动力34101人,其中,年龄在20岁以下的占28%,20—40岁的占32%,40—60岁的占40%。从事传统农业的万人,占;在企业打工的万人,占;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万人,占;无业的万人,占。无地村中,从村集体积累、村办企业效益等方面综合看,就业情况可分为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部分近郊村、城中村的村办集体企业效益比较好,村中80%—90%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在本村企业工作,其余外出打工或在本村自谋职业。这些村就业问题解决得比较好,基本上无农村劳动力失业问题,生活安宁,社会稳定。如广文街道李家村,廿里堡街道南屯、廿里堡村,大虞街道东庄村等。广文街道李家村发挥集体经济优势,对自愿参与本村企业就工的村民实现全部就业。南屯村依托金宝集团公司安置本村1300名村民,占全村劳动力的。大虞街道东庄村结合旧村改造,腾出黄金地段联合开发建设了早春园市场和沿街商业房,提供就业岗位300多个。据统计,全区在本村就工的农民达5980人,占全部劳动力的18%。
第二层面。部分近郊村,村办企业少,农村劳动力只有30%左右在村办企业工作,其他在外打工或自谋职业,大部分家庭比较富裕,就业压力不大。
第三层面。大部分远郊村、小部分近郊村无村办企业或村办企业效益不佳,部分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或自谋职业,还有部分无业,就业压力大。如广文街道东上虞村、廿里堡街道范家村、大虞街道刘家村等。
(三)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情况。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分类指导,采取不同的投保办法,对村集体经济条件好的村,象廿里堡街道北王村,采取村集体投保,村民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由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对村集体经济比较好的村,如北苑街道沙窝村、丁家,潍州路街道丁家道口村等,采取农民个人缴费与村集体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村里统一组织为适龄农民办理;对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减少、村民收入较好的村,如樱桃园街道西樱、樱南村,组织村民自己投保。目前,全区共有3979名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占农村人口的,其中无地农民2100人左右。二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近年来,立足区情实际,我们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在深入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逐步将街村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提高了社会保险对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保障作用。同时,与经贸局、外经贸局联合下发了《奎文区个体私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做好应保尽保。到目前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已经达到
3711人。三是依靠村集体发放福利和老年生活补助金等方式解决。村里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主要依靠土地补偿金和村办集体企业收入。同就业情况相同,根据土地补偿金多少和企业效益好差,发放福利待遇也分三个层面。第一层面。土地补偿金多或村办企业效益好的,对农民的生活保障待遇就高。大虞街道东庄村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村民实行了退休,每人每月发放150元生活费,节日期间发放面粉、食油等生活补助品,并且对村民住房及水、电、暖等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助。第二层面。村集体企业效益一般或有部分集体积累,也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广文街道中上虞村,每月给村民发100元生活补助费,一年发两次面粉。第三层面。村集体企业效益差或没有企业,集体资金积累又不多,大部分村民基本上没有福利和补助金,只给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发放30元左右的生活补助费,由于资金有限,这部分资金积累一旦用完,则60岁以上老人的保障也无着落。
二、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民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在其自身观念以及与其相联系的随之而来的就业、保障等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这是一个全新的问题,也是解决农民转市民的关键。从目前情况看,失地农村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一方面,就业观念差。农民失去土地后,其生活习惯、思想观念还停留在农民原有的层次上,仍存在只要有土地就有饭吃,就有保障,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存的权利,只能依靠政府、依靠村里补助救济,认为就业仍然是村和集体的事,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通过其它途径实现就业的意识较差。对参加社会保险没有充分的认识,这些问题在经济条件差的村表现的尤为突出。另一方面,社会保障观念淡薄。在调查中,有50%以上村民对到了不能工作的年龄将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问题的回答是:到时候再说吧,先把眼前的吃饭、孩子上学问题解决了就行。有些村领导希望能有一个比较好的保障方法来保障村民今后的生活问题,但没有达成村与村民的共识。
(二)社会保险开展难度大,覆盖面窄。从调查情况看,全区无地或少地村的社会保障当前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保障覆盖面窄。目前我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占适龄投保人员的比例不足四分之一,全区大多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没有解决。二是保障数额偏低。目前我区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大多数参保农民都存在缴费基数低,保障数额偏少的问题,尚达不到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目前我区大多数村已无土地,但这部分村的村民多数还没有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是生活补助少。由于村集体企业少或效益不佳,许多村资金积累不多,仅靠有限集体积累来对村民或仅对60岁以上老人进行生活补助,且补助额度偏低。四是失业农民依然存在。农村无地后,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但有相当一部分中老年村民无业在家,仅依靠村积累或土地补偿金进行生活补助也难以维持长久。
由于上述现实问题的存在,加上我区8个街道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街道的村经济发展也不一样,对农村社会保障带来了一定困难。如广文街道东上虞村负债大于资产,村里也没有集体企业,村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和做小生意维持生活。如果参加农村社会保险,集体难以承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还有的村村民有愿望、集体也有愿望,如广文街道中上虞村,村集体有部分积累,但是不愿一下子拿出很多的资金为村民缴纳保险费。村民的经济水平也不一样,有的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经济收入较高,不在乎参不参加保险,甚至不愿参加。有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差,仅能保障基本生活和子女上学,也无力参加保险,造成了两极分化的问题。
(三)就业安置困难。 从我区目前的产业结构来看,有三分之一的农村劳动力处于就业不充分状态,加上今后平均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将不断增大。从无业农民情况看,失地的中老年农民失业比率比较高。具体分析:一是企业提供的再就业岗位有限,安置大龄下岗职工十分困难,再要安排失地农民的就业更难。二是受下岗职工和外地来的打工者的冲击,就业岗位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无地农民对工作挑肥拣瘦,这与外地农民工“肯吃苦、低报酬”的优势形成鲜明对比。三是农民素质低,尤其中老年农民素质更低,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更难。由于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再就业困难重重。四是部分村办企业效益不佳,也使失地农民减少了就业机会。五是失地农民中“弱势群体”就业难尤为突出。这不仅包括身体上有缺陷的残疾人和体弱多病者,还包括40岁以上的妇女,50岁以上男子农民。这些人有土地补偿金,生活还能勉强维持,一旦补偿金用完了,生活将无着落。
(四)社会不安定因素多。失地农民中的青壮年由于无事可干,出去打工又怕累,又嫌报酬低,加上有一定补贴,就是在村里闲逛。他们因为年轻往往觉着生活无聊,于是或结伙闹事,或坑蒙拐骗干起违法勾当。此外,因土地出让或补偿金问题处理不妥而引起村民集体上访因素增多。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三、对策建议
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又要从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研究解决征地费用偏低、就业困难等问题,还要从保障农民长远利益出发,探索制定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出路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
第一,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既要有别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险,又要考虑能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险相衔接。
(一)保障对象。按《_____农村土地承包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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