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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架,文章,范文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优选20篇[ 其他范文 ]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2024-04-21 22:12:34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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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一篇由于烟花爆竹产品具有高度燃爆危险的特性,仓库区为储存重地,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制定本制度:1、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2、严禁在库区内动火、抽烟;严禁在库区内,或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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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一篇

    由于烟花爆竹产品具有高度燃爆危险的特性,仓库区为储存重地,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制定本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2、严禁在库区内动火、抽烟;严禁在库区内,或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试放烟花爆竹产品。

    3、严禁在库房内临时拉线用电照明;严禁在库房内用铁器清理垃圾。

    4、严禁酒后进入库房;严禁将火具带入库房。

    5、严禁儿童进入库区玩耍;未经批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库区。

    6、进入库区的车辆必须加戴防火罩,车辆在装卸时必须熄火。

    7、进入仓库接触烟花爆竹产品的人员必须触摸静电接地装置,导出身上的静电;严禁穿戴钉底鞋、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物;严禁在库房内打手机等。

    8、作好进出库区人员登记。进入库区人员必须将身上携带的火种交给门卫暂管。

    9、在级仓库内严禁存放A、B级产品或半成品。

    10、严禁在库区非危险建筑内存放烟花爆竹产品。

    11、仓库内产品堆放要符合规范要求:堆垛间的通道距离不小于米;运输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米;成箱产品堆垛高度不应超过米;严禁过量储存、超高堆放等违规现象。

    12、严禁在库房内封、启包装箱。裸露、破箱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及时更换包装或作销毁处理,严禁在仓库内长期储存。

    13、库区内烟花爆竹的运输、装卸、堆放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野蛮装卸。

    14、库房内温度超过35℃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库区内的消防、防雷、防静电以及报警等安全设施不能随便移动、损坏,必须保证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16、仓库四周严禁堆放杂物或搭建任何建筑。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7、库区内不能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等产生干秸秆的植物。

    18、必须保持库区内及周边的经常性巡查,及时清除仓库周边的树叶、干草、植物秸秆等易燃物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二篇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养犬的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市辖区区域内的所有组织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广州市公安局是本市养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机关,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畜牧兽医、工商行政、卫生防疫、市容环境xxx门依照各自职能和本规定,协同公安机关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养犬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本市越秀区、东山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芳村区的行政街范围内以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风景名胜区为限制养犬地区(以下简称“限养区”)。 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地区为非限制养犬地区(以下简称“非限养区”)。 限养区的变更,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会批准后公布。

    第五条 限养区内养犬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第六条 限养区内的军事机关、公安机关、海关因工作需要养犬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并向市公安局备案;科研单位、动物园、杂技团、马戏团因科研、展出、表演等需要养犬的,须经市公安局批准,申领《养犬许可证》,并应实行圈养。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不得养犬。

    第七条 限养区内申请养犬的个人,每户只准养一只,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护照;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独立的单元住房或者房屋;

    (四)所养犬只须是躯干长度少于60厘米,躯体高度少于40厘米的玩赏犬。

    第八条 个人领取《养犬许可证》,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领取《申请养犬登记表》。公安派出所在8日内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并报区公安分局审批。区公安分局在7日内作出准养或者不准养的决定;

    (二)申请人持批准养犬的决定、犬只的彩色照片并携带犬只到市(区)畜牧兽医部门,由畜牧兽医部门对犬只的种类和体型进行检验,并对犬只进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对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并发放《犬类免疫证》;

    (三)申请人持批准养犬的决定、《犬类免疫证》和犬只的彩色照片到市公安局办理登记,领取《养犬许可证》和犬牌。 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申请养犬的,须持回乡证或者护照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前款第(二)、第(三)项规定办理。

    第九条 限养区内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每年指定的时间内携带犬只到原发《犬类免疫证》的畜牧兽医部门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并在《犬类免疫证》上进行登记后,持《养犬许可证》和《犬类免疫证》到市公安局办理年度审查手续。

    第十条 限养区内经批准养犬的个人,领取《养犬许可证》时应缴纳登记费10000元。满一年后对犬只进行年审时应缴纳年审费6000元。 登记费和年审费上缴市财政。

    第十一条 非限养区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对犬只进行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应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每年还需接受原发证的畜牧兽医部门对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并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 《申请养犬登记表》、《养犬许可证》、犬牌、《犬类免疫证》、免疫牌由市有关主管部门统一印制。任何人不得伪造、倒卖、涂改。

    第十三条 限养区内经批准饲养的犬只死亡、走失,需要继续饲养犬只的,应在年审前重新办理手续,可免交登记费;不再养犬的,应到市公安局办理注销手续,缴回《养犬许可证》。 将犬只转让他人饲养的,受让人应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第(二)项的规定办理手续后,持转让人的《养犬许可证》到市公安局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四条 限养区内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佩带犬牌;

    (二)为犬只束犬链、戴口罩,由成年人牵领、看管;

    (三)犬只排泄的粪便应立即收集清理;

    (四)不得携带犬只进入除为犬只检疫、免疫接种、诊疗的场所,以及道路、公园、广场以外的公共场所。携带犬只进入公园的,还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

    (五)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

    限养区内养犬,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犬只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时,养犬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第十六条 限养区内禁止从事犬只养殖、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在非限养区开设犬只养殖场、销售店(档)的,须申请市畜牧兽医部门对其卫生设施、防疫设备是否合格进行审查并报经市公安局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从事犬只诊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须报经市畜牧兽医部门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 发现狂犬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协同公安机关立即予以捕杀。 狂犬病暴发、流行时,市人民政府应依照《xxx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组织力量防治,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切断狂犬病的传播途径。

    第二十条 犬只伤害他人时,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xxx门诊治,并及时将伤人犬只送到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检查处理。 因养犬人或者第三人的过错,致使犬只造成他人伤害的,养犬人或者第三人应当负担被伤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并赔偿被伤害人其他损失。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未经批准擅自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按每只犬处以500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逾期不办理年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补办年审手续,并处以3000元罚款;逾期不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的,由原发证的畜牧兽医部门责令补注射疫苗,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由畜牧兽医部门责令补办有关手续,并对养犬单位按每只犬处以500元罚款;对养犬的个人按每只犬处以20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由公安机关没收有关证件及违法所得,并处以6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对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处以100元罚款;对逾期不办理过户手续的处以1000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的,作如下处理:

    (一)违反第(一)(二)项的,由公安机关处以200元罚款;

    (二)违反第(三)项的,由环境xxx门处以50元罚款;

    (三)违反第(四)、(五)项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并处以500元罚款;经多次教育不改的,没收犬只和吊销《养犬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没收犬只及违法所得,并对经营者按每只犬处以20xx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的,由工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对经营者按每只犬处以1000元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的,由畜牧兽医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20xx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无证的、走失的,遗弃的和被没收的犬只,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人均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应予受理,经查证属实的,由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为罚款金额的10%。

    第三十三条 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县级市的养犬管理工作,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三篇

    货物接收是否顺利、数据是否正确、货物是否有破损质量问题等,都关系着仓库的货物安全管理。以下是仓库管理安全制度之《货物接收制度》,可作仓库日常接受货物的参考。

    一、接货的要求关键是:及时和准确,接货人员要根据合同和发货通知单,经常到车站、码头、货场了解掌握到货情况,接到到货通知单后,及时办理接货手续,同时组织人力和装卸。输工具,保证货物安全,货入库。

    二、接货的方式主要有:到火车站、码头接货,和从供方(短途运输)自行提货等三种,提货人员必须做好接运工作,熟悉xxx门的规章制度。

    三、整车到货,接货人员必须会同铁路货运员,认真检查车门。车窗的铅封是否完好无误后,方可起封卸车。

    零担到货,由于经常会发生货动事故,接货人员一定要同铁路货运员一起,按照货运单详细核对物资的品种、件数,查验包装无缺后提货。

    四、在接货检查中,如发现货物进水、破损、短缺、散包等问题,应取得运输部门的确认和明确责任以及确切的证据,为查询和索赔提供可靠的依据,如属于铁路方面的责任应做出“商务记录”;如属于其它方面的责任,而需要铁路部门证明者,应做出“普通记录”,然后再组织人员提货。

    五、入库卸车要做到物资不乱、不混、不损,为物资入库、验收保管创造条件。接货人员应按交货要求,当面向保管员交接清楚。凡是通过混装、快件、零担等方式运来的货物,接收人员应争取当天送交仓库验收,避免积压,物资在没有交仓库验收前,不能开箱起件和拆除包装。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四篇

    为了规范车间叉车的使用,特制定《关于叉车使用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 责任人

    叉车责任人为车间叉车司机,隶属于车间进行管理

    二、 责 任

    1、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2、 服从车间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班长及调度安排的日常各项工

    作任务。

    3、 维护车辆的清洁和完整,经常对其安全附件和性能检查,并按

    规定进维修和保养。

    4、 严禁酒后驾车。

    三、 使用管理

    1、 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载人,杜绝驾驶员以外的人随意动用车辆(叉车司机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当班班长及调度可临时顶岗);

    2、 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严禁急停、急刹车、急转弯,限速行驶;

    3、 车辆开始作业前需检查制动情况,作业扣需将叉车在指定位置停放,严禁在生产线随意停车;

    4、 行驶过程中调节好叉车臂高度,避免划伤地面。

    四、 处 罚

    1、 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叉坏物资将按公司材料原价赔偿损失。

    2、 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车间指挥,经核实第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3、 在车间内超速行驶,第一次处罚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4、 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撞坏附属物及公共财产,视其情节罚款或按财产原价赔偿。

    5、 上班时间,司机人员严禁脱岗、睡觉。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6、 下班后,需将叉车停放到指定地点,并将叉车臂降到地面高度,如违规处罚50元/次;

    7、 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处罚100元/次;

    8、 叉车司机严禁在作业过程中严禁载人,如违规处罚50元/次;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五篇

    货架的质量对仓储系统的安全影响巨大。随着现代物流逐渐受到重视,货架需求大幅上升,货架应用领域不断拓宽,货架供应商越来越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由于目前我国货架行业标准尚不完备,对货架设计、制造、安装、验收等方面缺乏明确必要的规定,货架企业行为得不到有效规范。部分企业为了抢占市场,采取低价竞争策略,视产品质量而不顾,致使货架系统存在安全隐患,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威胁。因此,加快货架标准的制定与宣传、贯彻,规范约束企业行为,成为货架行业发展的当务之急。可喜的是,货架标准工作已受到行业内外的高度重视,一些标准正在抓紧制修订过程中。

    多个因素影响货架安全

    近年来,货架需求快速上升,供应商大量涌入,竞争日趋激烈,已成为货架企业对行业发展的共识。其实,对于国内的货架生产与销售情况,很多人并不十分清楚。据我国著名的物流技术专家李守林介绍,由于目前还没有国家权威机构进行全面的行业统计分析,只能在对货架主要生产地区的主要企业的年产量和产值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大致推算出货架年产量与产值(参见表1)。随着物流业进入国家十大振兴行业,企业仓储系统的新建与改扩建需求大量释放,货架市场前景看好。

    货架作为专业物流设备,产品种类繁多,很多客户在购买货架时并不清楚该如何评价产品质量和选择正确的产品,于是往往以价格决定一切,结果买回来之后却发现货架根本不适用,或者质量不过关。针对这种情况,业内人士指出,客户必须对货架的一些基本参数有所了解。

    首先,材质是所有货架参数中最重要的。因为货架的材质决定了货架的使用性能,如承重能力、使用寿命等。货架中最主要的材料是钢材,有冷轧钢、角钢、板钢。

    其次,应关注货架规格,因为这是货架厂家最容易偷工减料的一个环节。货架厂基本上不会降低货架的高度、减少货架的长度,但是会在货架层板的厚度、立柱的直径等不易被察觉的地方做手脚。因此,选择与验收货架时要量一下层板、立柱、横梁等的规格。

    而要真正全面保证货架质量,关键在于货架的设计、材料、制造和施工四个方面。对于货架企业来说,只有对货架的设计、材料、制造、安装、售后服务等环节严把质量关,才能确保客户仓储系统的安全性与实用性。

    标准缺失影响行业发展

    很多业内人士人都知道,20xx年5月5日,郑州北郊陈砦冷库30号库的货架突然倒塌造成15人死亡,就是一起非常典型的由货架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据事后调查,引发此次惨剧的直接原因是冷库里使用的仓储货架存在质量缺陷,并且在货架安装完毕后没有进行质量验收。此冷库的货架供应商在不具备生产高位仓储式货架资质的情况下,违规生产冷库仓储货架,致使产品设计、生产和安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货架的整体稳定性差、承载能力不够,最终造成货架坍塌的重大安全事故。

    要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必须切实提升货架生产企业和使用方的安全意识,提高货架质量。由于货架生产与安装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因此,规范货架企业行为成为关键。而这离不开相关标准的制定与贯彻。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长期以来,我国货架生产与使用方面缺乏统一标准,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行业进入门槛低,货架生产商良莠不齐;一些企业重制造,轻设计,追求短期效益;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督机制,部分企业低价格无序竞争,扰乱了行业的正常发展。

    笔者认为,由于行业标准不完善,货架市场主要存在如下问题:1、货架制造企业在货架设计、生产、检验时没有确切的标准可以参照;2、没有明确的货架验收标准,导致用户无法对货架产品进行验收;3、大量企业涌入货架行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又缺乏相应标准来引导货架行业向高品质方向发展。

    李守林认为,从货架的种类、产值、产量、生产企业数量等方面来看,货架巳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但是,在多年快速发展过程中货架企业存在一定的重量不重质问题,对货架的系列化、标准化工作没有充分重视,直接影响货架企业的规模化与规范化发展。因此,抓紧制定行业标准,对促进企业的规模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加快市场响应速度等都有重要意义。

    以上分析的共同指向就是,目前亟需建立健全货架行业标准,对货架企业行为起到引导、规范作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标准制定进行时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颁布实施的货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相关标。除了国内标准外,还有一些货架企业参考国外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具体包括:日本的JB/T5323-91《立体仓库焊接式钢结构货架技术条件》、JB/T9018-1999《有轨巷道式高层货架仓库设计规范》,欧盟的《有轨巷道堆垛起重机设计规范高架仓库的公差、变形和间隙》、《托盘用静力钢货架设计》,美国的ANSI/《工业和商业用钢制货架使用安全规范》、《工业存储用钢货架设计、试验和应用规范》等标准。显而易见,为数不多的标准对于产品种类繁多的货架行业来说,是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

    可喜的是,近年来,在各方的共同关注与努力下,我国货架行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为了加快货架行业标准制定,20xx年10月15日,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南京召开了货架标准编制研讨工作会议,正式立项了6项货架行业标准,其中包括:《货架术语》、《货架分类及代号》、《仓储移动式货架设计规范》、《仓储货架生产管理要求》、《托盘货架》、《贯通式货架》(后改名为《驶入式货架》),另有2项国家标准——《组合式工业货架设计与计算》和《工业货架规格和额定重量载荷》已公示准备立项,并就货架行业标准工作的现状、问题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进行了讨论。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戴定一副会长在会议总结中指出,在货架标准编制工作中需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抓好几个基本方面,一个是尺寸,一个是质量与成本的平衡,要贯穿到整个货架标准的制定中;二是尽量学习和借鉴国际标准,将国际标准的框架作为我国的框架,学习其理念和方法;三是要加强基础资料的收集,加强调查研究,尤其是定量标准更要注意对经典案例的研究;四是有一个合作的队伍,各标准起草单位建立密切联系,对标准体系有所了解,知道自己所制定的标准处于什么位置,加强协调,争取起草的标准有一个较高的水平。

    据协助组织并全程参与货架标准编写工作的李守林介绍,此次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体现在:

    1)规范统一货架名词术语,有利于国外贸易和学术交流;

    2)促进货架结构、尺寸的标准化,有利于规模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和不同厂家产品的应用互换;

    3)加快货架强度和刚度的标准化,有利于货架的安全使用;

    4)制定托盘货架强度和刚度的检验方法,使托盘货架验收具有一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供需双方的交付验收。

    20xx年6月3-4日,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标准审查会,与会专家一致通过对《货架术语》、《货架分类与代号》、《托盘式货架》、《驶入式货架》四项行业标准的审查。目前,这些标准正在等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审批通过,即将公布、贯彻。

    李守林认为,这是我国货架行业企业首次联手行动,有一定示范作用,但标准制订尚有不足之处,如地震水平力的设定、检测平台的建设等,有待今后在标准贯彻执行中进一步修订。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六篇

    1.对本部门员工,正副班长要对三大院库区有全面了解,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统一指挥。特别是每日值班,要从思想上认识肩负的责任,对环境熟悉,以高度责任制对库区巡防,保证库区的安全。

    2.值班期间严格按部门制定规章制度实行,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自己所做的工作要签名,正副班长要检查值班记录,签好自己名字。部门安全管理员不定期检查评估,把安全考核作为员工工作考评的一部分。

    3.每位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按规定检查施工单位所需领退材料的正确性,严防个别私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加强库房安全防范意识。

    4.安全员应积极协助三大院门卫检查,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共同管理物资流出,办理好出门相关手续。

    5.协助各部门不定期派出人员上门收集各个施工单位工程废料,统一集中,统一处理。

    6.加强对公司统一上交的工程废料处理,配合安保部对工程废料监督,检查,在处理工程废料时,及时向安保部通知,请安保部上门检查工程废料处理去向,同时拿出收购单位相关证件,给安保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处理。

    7.正确合理的对工程废料进行处理,全面了解工程废料市场价格信息,严把重量关,办好相关手续,现场按规定二人以上人员签字方可。

    8.每位员工应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库房消防设备安全到位,进出随手关灯,关好大门。

    9.在行吊下发料时,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人员戴好安全帽,在吊车工作时,人员要远离行吊下,操作人员按规定做好每一项工作,严防无关人员进行操作,如施工单位人员不戴安全帽,发料人员有权停止发料。

    10.负责行车片区员工要熟悉设备性能,了解设备状况,查明线路来龙去脉,及时掌握进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定期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1.员工搬运货物时,严格检查货物包装,搬好货物,卸货时注意货物场地,避免货物碰撞损坏,保证物资完好无损。

    12.加强员工宿舍安全检查,特别严禁使用电磁炉,进出关好电器设备,关好门窗,严防个人用品失窃的发生。

    13.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关培训教育记录。

    14.安全管理员应加强上下之间的沟通,努力执行好相关政策落实,对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有权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员工在安全管理符合要求成绩突出的有权给予奖励表扬,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把安全生产工作跃上一层楼。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七篇

    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管理

    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八、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 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八篇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公司综合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安全事故管理范围

    生产安全(包括特别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厂区安全及食品安全。

    生产安全

    1)焊接人员进入工作操作前,必须佩带防护面罩、眼镜、手套;操作前检查电源及氧气瓶阀门;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

    2)筛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叉车司机须持证上岗,严禁在生产区行驶超过5km/h;严格按照叉车操作规程工作;

    4)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米的车距;

    5)酸洗员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护围裙、口罩、手套;女员工长发隐于帽子内;使用工具归位正确、摆放整齐;

    6)起料、溢流班组在攀登工作用梯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应手扶稳、脚踩正;平台操作员严禁工作期间倚靠、攀爬铁栏杆。

    7)锅炉员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水处理加力罐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用电安全:

    1)严禁在车间内用生产用电充电动车电池;

    2)保持电气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3)电工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外)

    5)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交通安全

    1)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劳驾驶;

    2)上、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防护齐全、戴头盔;

    3)员工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

    消防安全

    1)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3)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据火种能明确使用相应的器材:油类及化学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类使用二氧化碳、卤化烷灭火器

    文件编号:sh-zh-20xx-02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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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厂区治安安全

    1)门卫人员严格管理进入公司内的外来人员、车辆,并进行登记在册;对外出货厢车辆进行清点、检查;

    2)严禁生产场所道路内私车行驶、停放;

    3)进入公司内的所有电动、机动车辆限速,不得超过5km/h;

    4)严禁员工动用消防设备及办公设施;

    食品安全

    1)购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腐烂变质食品。

    安全培训

    员工必须先进行岗前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需签订安全责任书。

    培训内容

    公司级培训

    1)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守则;

    3)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

    部门级培训

    1)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定;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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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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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2)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纪律、转岗培训和文明生产要求;4)生产现场环境、工作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班组培训1)员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器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培训方式1)岗位培训、会议、报栏、员工手册;2)班前、班后会,例会、管理会议。建立培训档案1)对培训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评;2)建立员工安全考评档案,作为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的依据。安全生产管理

    各岗位员工必须熟知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常识方可上岗;

    员工坚守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严禁工作场所打闹、睡岗、脱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文件编号:sh-zh-20xx-02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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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严禁酗酒员工进入工作岗位;

    修理机械、电器设备前,必须在动力开关前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非工作

    人员禁止摘牌合闸(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

    新安装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选后的设施,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可进行生产作业;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并上报公司领导;

    员工因工作失误、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安全生产的奖励措施

    公司在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对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全体员工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敢于制止违章指挥、作业,避免设备和人身事故者,给予奖励: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伤的奖励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奖励: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奖励:1000—XX元。

    公司设立安全奖,每个季度对各生产班组实行安全考核。

    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将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

    1)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个人200—500元的罚款;

    2)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个人(班组)资格;

    3)处以班组全体罚款100元。

    工伤事故处理规定

    工伤认定

    1)从事本职工作岗位或执行上级领导临时指派工作,造成负伤的;

    2)在公司区域内工作时,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伤害,而造成负伤的;

    3)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指本人住址到公司距离时间内)出现的交通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害;

    4)员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学习、开会、因公外出所出现意外造成的伤害;

    不认定的工伤

    1)工作时间内因打架斗殴而造成的负伤;

    2)工作前(或工作时间内)因喝酒造成的负伤;

    3)不服从指挥和明知违反操作规程,还操作而造成的负伤;

    4)出现事故后,不在24小时之内汇报,又没有人能证明受伤经过的;

    5)上下班途中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或xxx门鉴定负主要责任的。

    工伤处理办法

    重伤:达到劳动保险部门认定,并评为伤残级别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员工因工受伤,不够评定伤残的,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医疗期发内100%的基本工资。医疗期满后接到公司上班通知仍不上岗的员工,按旷工处理,连续超过三天旷工者,予以辞退;

    工伤员工工伤复发,经安全领导小组调研情况属实,医疗期间发100%基本工资,不进行治疗只是康复期发70%基本工资;

    文件编号:sh-zh-20xx-02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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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工伤员工受伤,确需到外地治疗的,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转院单,本人申请,经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转外地治疗;

    因打架斗殴、喝酒,违反社会治安而造成的伤害,不发工资,医药费不予报销;

    医疗费:员工受伤后医疗费由本人垫付,待康复后根据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共同分析事故的责任,按责任大小比例给予报销,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下公司可以垫付,康复后按比例报销后的差额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治疗工伤期间,治疗工伤以外的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工伤员工到岗后,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或公司安排调整工作岗位。

    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在:

    500元以下的罚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罚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罚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罚款800——1000元;

    因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造价赔偿。

    安全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建华

    副组长:任宪军贺荣坤

    组员:陈铁成王媛郑文彬陈涛蒋凤文陈晨田虎魏海英聂敏蔡强

    李坤田传珍刘学堂刘学涛李坤(水处理)王广峰蒋安亮袁玉罗褚菲

    孟苗苗吴敏刘兵

    安全领导工作小组职责

    文件编号:sh-zh-20xx-02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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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1)拟定修改、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及安全措施;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总结、评比,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抢救、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采取措施建议;

    6)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对各类违纪现象实施处理或处罚。

    安全监督检查员

    陈涛刘兵

    安全监督检查员职责

    1)负责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2)指导和督促本公司员工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检查和维护本公司的安全设施,指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并负责登记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参加发生事故分析和处理的工作,协助领导落实安全防范事故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处罚措施

    违反以上规定的,处以50—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涂改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交接班记录、医疗诊断凭证和隐瞒事故真实情况的,给予警告、行政记过、罚款及辞退处理。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至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九篇

    “抵御入侵,安全防护,一个不能少”。没有绝对稳固的设计结构,采取物理防护是阻止入侵物(特指叉车)的最佳方案。防护的缺失、功能的失效都是造成货架直接面对撞击的主要原因。

    辅助件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辅助件的重要性”。合理的完善的辅助件配置是确保存取过程中安全的重要保障。

    专业源于专注、安心基于安全。以上介绍了部件损坏的相关内容,关于货架工程如何验收及安全检测,国内外有哪些专业标准等问题,欢迎留言,大家股东交流,对货架安全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与稳图公司专家直接联系。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十篇

    (一)、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类物资、器材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金、银等贵重金属、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实行:双从管理、双人锁、双人帐目、双人收发、双人清退的“五双”制度。提货单据、凭证、印章专人保管,班后锁入橱内。已发货的单据须当场加盖注销章或有发货人签名,并每日装订成册,以备查考。

    (二)、库内不设更衣室、休息室,办公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料搭建搁层。库房内的加工间和发货、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设置或与库房有隔离设施。除经消部门许可外,不准在库房周围搭建货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库内外主要过道畅通。经常保持库区和库房的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严禁库内吸烟。危险品库区不准吸烟、用火。

    (三)、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电炉、电热杯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置,不应当使用超过60瓦以上的灯炮,灯头等物品应保持安全距离,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

    (四)、库房(含门、窗)必须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户需加装铁栅栏等防范设施,库房门配备大号挂锁。仓库必须制定仓库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仓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库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离库时闭离、锁门、断电。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十一篇

    1.目的: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2.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内容:

    安全管理办负责维持厂区内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4.作业程序

    资格要求

    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没有公司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未经公司领导同意,其他人员不得动用叉车。

    驾驶前检查

    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后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缝产生。

    检查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驾驶规定

    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钥匙,启动时不允许拔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钥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

    不可麻痹大意。

    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后倒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难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关闭电源后放可离开叉车。

    叉车出入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站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严禁超载行驶。

    装卸规定

    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叉起货物时,货叉应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放可提升。

    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停放要求

    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停放后将货叉调整至中央位置。

    保养规定

    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设备部或维修厂商来处理。

    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生产厂家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检修。

    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各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一个季度应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公司规定处罚。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十二篇

    第一条 仓库系物资保管重地,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第二条 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第三条 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

    第四条 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第五条 仓库范围不准点火,也不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条 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第七条 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要,不准把仓库商品物资试用试看。

    第八条 仓库应定期每月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柱查监督。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十三篇

    一、汽车司机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管理规则。

    2、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谈笑和其他妨碍安全的任何动作,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行驶前,应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鸣号起步。

    5、在上下乘员时,必须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

    6、在行驶中,应随时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动态,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并鸣号示意。

    7、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应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

    8、在吊车下面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二、车辆修理安全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铲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位,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证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证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辆未停妥,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三、牵引车、叉车、拖拉机、铲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安全行车责任感,严格遵守本规程。

    2、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3、各种生产用车,必须有保证安全音响器、大小灯、方向灯、转向器、制动器等必须灵敏可靠。

    4、在行驶前,应查看周围行人或障碍物,鸣号起步。

    5、行驶时应注意来往车辆行人的动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时速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6、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的距离至少在10米以上,不得后车超前车。

    7、车辆调头、倒车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车辆、行人和周围情况,慢速进行。

    8、随车乘员驾驶室设有坐位的只准坐二人(包括司机),其他部位一律不准乘坐,挂车一律禁止乘人。

    9、车辆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车、跳车。

    10、夜间临时停车在车间门口和交叉路口,应开放小灯,司机不得远离。

    11、车辆在吊车下面装卸物件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落物伤人。

    12、叉车作业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行驶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高于米。

    13、行驶时,禁止吸烟、饮食、谈笑或其他妨碍安全动作。

    14、司机离开车辆必须将开关钥匙随身带走。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灭,叉车铲脚应放落地面。

    15、机动车如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经有关部门现场观察分析后才可变动现场。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十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xxx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奖惩

    第五十七条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现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视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xxx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xxx备案。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十五篇

    1、仓库重地严禁烟火,库内严禁吸烟。每个职工都必须了解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遵守消防安全条例,熟悉消防措施,参加消防用具的使用训练及演习。对消防设施用具要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分工明确,责任清楚。

    2、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等电器设备,不准用超过60瓦以上的灯泡,灯头与物品要保持安全距离,对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经常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绝缘摇测,防止短路打火发生火灾。

    3、保管员下班时要拉掉电闸,关好门窗,封好门锁。值班人员按时到位。

    4、物资搬、装、卸、吊、摆、码,要采取安全措施,使用合格的劳动工具和保护用品,杜绝违章操作,保证人身安全,保证物资不受损失,对标志向上的物资不准倒放,装运货物时,轻搬轻放,防止碰撞,震动和倒置等,摆码时注意平稳,下垫牢固整齐。

    5、进油时,要按规程操作,防止油桶与水泥面路碰撞起火,汽车加油,夏季要避开中午高温时刻(即上午10点至下午4点)。

    6、仓库保管员要做到昼夜24小时值班制,既保证物资供应,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十六篇

    1、孕妇在建《健康档案》时,保健人员负责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详细询问病史,特别是不良孕产史,家族史并传染病史。发现高危孕妇,将其填在保健手册上,并在手册上做高危标记。

    2、妇产科门诊负责动态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发现高危孕妇,应及时记录,并在《健康档案》上做高危标记,并定期进行随访。

    3、妇产科门诊要统一使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高危妊娠转诊三联单。

    4、实行高危妊娠转诊制度,妇产科做好高危妊娠的管理,门诊筛出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转到指定的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同时填写高危妊娠管理登记册和高危妊娠转诊三联单。

    5、认真落实高危孕妇追访制度,妇产科门诊要建立并加强与上级医院的联系,落实高危妊娠追访制度。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十七篇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学校安全工作要抓住两条主线:一是由校长负责学校设施及物资设备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师充分利用思品课、活动课、社会课、班队会及时组织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四、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为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六、严格执行学生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须经校长亲自审批,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外出活动必须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由大队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八、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课堂安全责任制,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课教师全权负责,重点加强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一、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教学时间。放学后不得随意留学生。

    十二、加强对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迅速妥当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十八篇

    为维护机关办公秩序,做好防火、防盗、防止失泄密等安全防范工作,根据xxx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多元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望遵照执行。

    一、各种印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各单位、部门的公章要设专人保管。

    2、公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可铁柜内。

    二、现金的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部门,保存现金必须设置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由负责人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下班前将超额部分送存银行。

    3、到银行取送款要有两人以上,其中必须有男同志并且要乘车取送,数额较大的须由安全保卫人员护送,数额巨大的与银行联系由银行派人接送。

    4、非财会部门不准保存现金,个人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一律不准放在机关。

    三、贵重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1、像机、录像机、计算机、彩电及其分贵重仪器设备,均应设专人保管,并建立使用管理制度。

    2、所有贵重物品,要存放在门窗牢固有可靠安全设施的房间,要建立卡片,写明品种、名称、型号、本机号、价值、购入时间和保管人姓名职务。

    3、建立检查制度,对上述物品每年至少要和卡片对照一次防止遗失。

    四、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必须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本室安全保卫工作。

    下班前,责任人要对本室进行认真检查,关闭电灯及其他电器、关好门窗后离开办公室。

    2、办公室的门窗必须牢固。财会室、保密室门窗必须牢固,要安装保险锁或防撬锁,门上亮和窗户要安装铁栏杆。

    3、办公室内各种文件、资料、报表应按保密制度管理,严防失密。非财会部门不准保存现金,财会现金按银行规定限额,存放于金库内。个人的现款和贵重物品,不准存放在办公室内。

    4、严禁将燃易爆、剧毒物品带入办公室内。

    5、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熨斗,不准私拉电线,随意安装电器设备。离开办公室前应关闭电源。

    6、办公室走廊内,不准堆放纸张,书籍和资料,不准在走廊内焚烧废纸和其他物品。

    7、节、假日应安排专人值班,并对下属单位进行严格检查,不要把节日值班流于形式。

    8不准在办公室内会客,更不准在办公室内留宿。办公室钥匙不能转借,人员调出要及时收回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十九篇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工作,开展对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安全规定

    (一)电气设备操作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持证操作。

    2、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电气设备如遇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4、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5、如遇电气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禁止用水及其他液体灭火器进行灭火。

    6、发生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急抢救。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与触电者直接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

    7、所有接电设备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电气设备不应有漏点现象。

    (二)电气设备维护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及时清扫其表面的粉尘,定期添加轴承润滑剂,设备周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无妨碍安全运行的杂物。值班及操作人员应密切监视各种安全仪表,并经常检查设备外壳的表面温度。当仪表的显示超过警戒线或设备表面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使其恢复正常。

    2、运行中如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上报。

    (1)电气设备发出异常响声或异常气味。

    (2)负载电流突然超过允许值。

    (3)电气设备及线路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

    (4)电气设备连接部件松动或冒火花。

    (5)设备壳罩破损。

    3、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的电气联锁及其他安全保护装置,不得任意更改或拆除。如确需更改应报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进行。电气设备的保护开关因故障跳闸(或熔丝熔断)应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后,方能投入运行。保护开关及保护继电器动作电流的调整部件,不得任意拨动,更换熔丝应按设计规定的额定电流更换,不应改用其他规格的熔丝。

    4、公司防爆区域电气设备不得任意拆除、添加。由于

    技术改造需要拆除、添加或更改电气设备时,应由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

    5、仅在发生事故或停电时才使用的备用电源装置,及各种事故报警信号设备,应定期试运行,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全面检测一次,防静电导除装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全面检测一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三)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所有的电气检修工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2、电气检修工要随身携带完好的电气工具和仪表,电压等级符合要求。

    3、每班工作前都必须认真听取前一班对各设备的运行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工作面所有设备的现有状态。

    4、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绝缘保护用具,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检修开关所控制设备时,此开关要停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并有专人看管,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管理规定。公司防爆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经分析在周围20米范围以内的可燃气体合格时,才准打开电气设备,并且在切断电后用同等级电笔测试,确认无误后,进行放电,而后才可进行全面的维修,

    维修完确实无误后,才可送电。

    5、严禁带电移动、拆接、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

    6、所有电缆不准有明火接头、破口、漏电现象,电缆如出现破口,应采用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后,才允许送电。

    7、所有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操作,电气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要妥善保护,不得砸坏,保证防爆面的光洁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锈漆油或凡士林油,要适量均匀。

    8、在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同时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和隔爆性能,做到每台设备达到完好标准和防爆要求。

    9、任何一种继电保护装置失灵时,电气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10、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并达到完好标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11、需要更换电缆或重新做电缆头时,首先要停电并且闭锁开关必须对所更换的,电缆进行绝缘摇测,在做头完毕后,检查电缆的接线绝缘阻值,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12、电缆的接线符合完好标准,同时屏蔽线要可靠接地,决不允许接线松动,发热和损坏芯线,接线柱损坏要及时更换,接线完毕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可运行。

    13、照明不得无故缺少和随意取下,不得任意移动和临时吊挂,照明系统完全接好后方可送电,照明灯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不得将故障的照明灯继续连在系统中,不得带电拆装照明灯及接线。

    14、检修电气设备至少必须两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停送电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管理规定。

    三、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要求

    仓储货架安全检测文章范文 第二十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xxx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各类安全工作要点。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害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委;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委,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区教委分管安全副主任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委。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水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集会、会操、军训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5.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

    6.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7.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委分管安全副主任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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