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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DADADAD
大会上,领导干部,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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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的文章16篇 ,欢迎品鉴!第一篇: 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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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的文章16篇 ,欢迎品鉴!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前,市委书记多次过问并反复叮嘱,一定要把会议开好、开出成效,达到统一思想、警醒作风、加压履职的目的。为开好这次会议,市纪委监委作了充分的前期准备,筛选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刚才,会上宣读了这些案例,这是我们共同进行的一次集中学习,大家一定要对照提醒、警示学习。近年来,我市失职渎职案件呈多发趋势,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对全市党员干部进行反失职渎职警示教育,强化职责意识、问题意识、法治意识,推动主动履职、勤勉履职、依法履职,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下面按照市委要求,我讲三点意见。
一、明确要义,认清危害
职责,是任职者为履行一定的组织职能或完成工作使命,所负责的范围和承担的一系列工作任务,以及完成这些工作任务所需承担的相应责任。“职”代表位置和权力,“责”代表义务和责任,两者是统一的整体,有职必有责,有责必担当。
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首先要明白我们手中的权力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党和人民把我们摆上了现在的位置,给予我们了一定的职权,离开了党和人民,我们什么都不是。既然选择了目前的职业,走上了现在的岗位,就必须接受纪律规定和党纪国法的约束,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就必须依法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否则就是失职渎职,轻则,要让出现在的位置,重则,还会面临党纪国法的追究。现在,还有一些同志对失职渎职问题认识不清、概念模糊,甚至追究到自己头上了还茫然无知,这一现象在我们查办案件的过程中表现得还比较突出。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借今天机会,就失职渎职的有关概念和危害和同志们学习交流。
(一)失职渎职问题的基本类别。按照失职渎职风险的不同程度,我把它分为三个类别:一是一般性的工作失职。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职,但尚未达到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程度,在责任追究方面一般给予相关的组织处分,如: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诫勉谈话、调岗、免职等。二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失职行为。在开展工作或执法监管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达到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程度的,按照党纪政务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规定给予相关的纪律处分。三是构成渎职犯罪的失职渎职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失职也可以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当然,渎职犯罪是结果类犯罪,造成的损失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才以犯罪论。
(二)失职渎职问题的表现形式。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7个方面:一是玩忽职守。就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遭受损失。二是慵懒散拖。就是工作懒散,不思进取,办事拖沓,效率低下。少数干部不敢闯、不敢干,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凡事都要等着上面指示、等着明确要求,等着邯郸学步。三是纪律松懈。有的表面上对“八项规定”高调拥护,行为也有所收敛,但是内心却产生“饭不能吃了、酒不能喝了、福利也少了,为官不易了”的错误思想。有的甚至变着法子、变换形式,搞隐身的“四风”。四是违规越权。有的干部未经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机关委托或职责规定,行使不属于本岗位职权。五是滥用职权。有的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暴力执法;有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六是徇私舞弊。有的领导干部或执纪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七是以权谋私。有些身在关键岗位的公职人员,职位不高,却运用手中的权力,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以上7个方面,希望同志们逐一对照检查,有则即改,无则警惕。
(三)失职渎职问题的严重危害。失职渎职往往是由于公权力的缺失或滥用,造成对国家财产、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直接损害,其危害在某种程度上讲不亚于贪污腐败,是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依法严厉查处。一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侵害国家财产和群众利益。近年来因为公职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惊人,数额动辄上百万甚至以亿元计算。同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环境资源、医疗医药等领域的失职渎职犯罪,每一起都严重侵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引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二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由于失职渎职的行为主体是国家公职人员,每一起重大失职渎职案件,都在透支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广泛参与、深度解析和跟踪调查,更是放大了失职渎职的严重后果,因部门和个人的失职渎职,导致政府买单的情况屡有发生。三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或疏于职守,或恣意滥用,或以权谋私,轻则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重则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阻碍经济社会发展。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够惠及于民,用不好就会助纣为孽,伤及自身。随着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反失职渎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任何形式的失职渎职行为都将逐步失去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对此,同志们一定要有清醒认识,决不能心存侥幸,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为官不为、失职渎职问题。
二、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现在还有一些同志认为,失职渎职都是在履行公务时发生的,带有一定的“为公”性和非主观性,特别是失职问题属于过失性行为,有情可原,有谅可解。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在其位就要谋其政,拿着薪水不干活,坐着位子不干事,不是蛀虫是什么,不予以惩处怎么向群众交代。在反对失职渎职上,市委、市政府的态度是坚决的、意志是坚定的,各级各部门也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反对失职渎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反对失职渎职是适应从严治党趋势的迫切要求。在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的形势下,失职渎职问题的积弊和危害更加凸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所谓“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为”,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李克强总理指出,“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为官不为,不是新表述,也不是新问题。中央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和惩治决心可见一斑。对此,同志们一定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反对失职渎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牢,抓出成效。
(二)反对失职渎职是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失职渎职问题,根源在作风。近年来,全市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作风形象有了明显变化。但是从查办案件和暗访督查情况看,失职渎职行为仍然多发易发,表现的形式也多种多样。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没有问题意识,缺乏责任观念,平时对本辖区本系统内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往往是被媒体曝光了、发生群体性事件了再去亡羊补牢,甚至一些问题已经十分明显,但仍心存侥幸,在处置上态度暧昧、瞻前顾后、迟迟处理不到位。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看,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作为作风不良的突出表现和综合反映,整治好失职渎职问题,就是对作风建设成果的巩固、拓展和深化,是在抓细、抓常、抓长上的具体体现。
(三)反对失职渎职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保障。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出台《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我市作为八百万人口大市,对照《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表,差距不小、任务繁重。形势和任务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懈怠和迟疑,容不得有半点空谈、半点浮躁,迫切需要全市上下凝神聚力,保持定力,团结一心,巩固和发展好的形势;迫切需要有一大批能勤勉务实、埋头苦干、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党员干部迎头而上、克难攻坚,这不仅是发展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更是对我们党员干部意志能力的考验。特别是今天参加会议的每一位同志都是身居要职,大家,都负有沉甸甸的责任。我们丝毫没有理由懈怠,要立足本职,积极主动地担负起组织和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可以讲,大家坐在这个位置上,不是动力就是阻力,不是正能量就是负能量,不是功臣即为罪人、庸人。责任面前没有退路,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扎实解决好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守其位、谋其政,忠于职守,履职尽责,为推动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勇于担当,履职尽责
反对和预防失职渎职问题,重在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必须以提升能力素质、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从政行为为关键,以树立正确导向、营造干事氛围为重点,以刚性纪律约束、严格责任追究为保障,对症下药,综合施治。
(一)营造干事氛围。反对失职渎职,强化履职尽责既要靠内在的自觉和自律,又要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氛围来保障。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岗位责任和履责范围,切实解决好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必须把什么干好这一基本问题。要按照市委提出的“团结凝聚战斗力、敬畏规矩树形象、忠诚担当事上见、落实见效真本事”四句话作风建设新要求,大力倡导敢担当、干实事、抓落实、求成效的良好作风。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工作导向,“刹不为之风、换不为之将”,对不作为、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坚决撤换,使庸官难过“上岗关”,懒官难过“考核关”,太平官难过“群众关”。同时,要支持、保护、重用敢抓敢管、敢于负责、善于干事的同志,特别是要严格区分失误与失职渎职的不同情况,主动为出以公心、造成工作失误的干部担责分责,为因干工作、抓发展而得罪人、受诬陷和被打击的干部撑腰壮胆。要挖掘、培育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事迹,鼓舞人心,凝聚力量,在全社会形成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担当意识。造成失职渎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党员干部责任缺失,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我们在工作中都深有体会,只要尽心尽责,再复杂的问题也能迎刃而解;漠视责任,再简单的工作也会出现差错。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结果就会使问题越积越多,长期以往,必然会导致重大的失职失责。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担当是不容选择的,因为党和人民在给予我们职位和待遇的同时,也赋予了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首先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发现问题,才能够明确自身的责任,才能够找准担当的切入。应当肯定,目前大多数党员干部问题意识是强的,是勇于直面问题的,但也有一些同志问题意识淡薄。有的忽视问题,对矛盾熟视无睹,一旦遇到问题,往往措手不及;有的逃避问题,搞鸵鸟政策、选择性失明,把一些本来应该及时解决的问题拖成了老大难,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有的不注重解决问题,纸上谈兵、夸夸其谈,真正遇到棘手问题就捉襟见肘等等,这些都是造成失职渎职的重要因素。问题并不可怕,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所有的工作就是为了解决问题,解决不好问题就是失职。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看多问,多动脑筋,对辖区内、部门内、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和矛盾了然于胸,并辩证地认识问题、正确地对待问题、及时地解决问题。其二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敢于担当,就是要担当责任,担当困难,担当风险。一名党员干部称不称职,首先要看敢不敢负责、有没有担当精神,看在难题面前敢不敢抓、在矛盾面前敢不敢管、在风险面前敢不敢闯。革命战争时期,革命队伍就是在党员干部“跟我上”的感召下夺取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和平年代,在党和人民需要你挺身而出、担当履责的时候,犹犹豫豫、优柔寡断,贻误战机,这就是典型的失职渎职。我们党员干部无论身处哪个岗位,都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真正做到忠诚担当事上见。其三要有善于担当的智慧。毋庸讳言,要干事,就会有困难;要改革,就会遇阻力,甚至还会受到委屈、做出牺牲,干事的同志们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怎么保护,就是要“为官善为”,干实事、干成事、不出事。干实事是党员干部的天职、使命、本分所在;干成事是组织的要求,群众的期待,干部的能力的体现;不出事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干实事、干成事的保证。干实事、干成事、不出事,三者一体、相辅相成,既是党员干部素质建设上的高标准、执政风范上的高姿态和工作作风上的高素养,同时也是对“不干事、少出错”论调的最有效的批驳,是对我们反对失职渎职最有力的支持。
(三)依法依规履职。所有的职责、职权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在法律的约束下行使和运行,这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实际工作中,个别职能部门和一些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由于不懂法、不守法,强征强收问题、暴力拆迁问题、钓鱼执法问题等等屡禁不绝,造成渎职侵权的例子绝非个别。要加强法治理念的培养和法律知识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履职尽责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出格、不越界,最大限度减少因违反法律规定而造成的渎职问题。同时,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我们在查办失职渎职案件中,发现一些单位职责不清,直到责任追究时,还弄不清是不是自己的应负责任,糊里糊涂受处分。懒政怠政、失职渎职,很大程度上与权责划分不对称、不清晰有关。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如果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对乱作为的约束,那么“法定职责必须为”则为不作为划定了底线。这意味着,履职尽责不仅是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更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近期,各级各部门都要对照有关要求把自己的职责捋一捋,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厘清肩负的任务,确保依法履职尽责。
(四)加强内部监管。去年以来,个别地方和单位因为失职渎职问题被连续问责,多人次受到责任追究,相信这不是偶然,说明你这个地方、这个单位内部管理出现了问题,必须引起警觉和重视,同时对其它地方和单位而言,也要引以为戒。首先要开展自查整改。严是爱,松是害,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教育提醒是防范失职渎职问题的有效手段。这次会议之后,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开展一次履职尽责、勤政廉政自查活动,认真检查本地本部门各项职责履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查找是否有能为不为、当干未干的项目和环节,是否存在履行职责不担当、开展工作不主动、破解难题不敢闯、服务群众不热心、利益作祟不公正、降低标准不尽责、基础工作不务实、缺乏激情不进取、论资排辈不出力等“九不”问题,并从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能力、工作机制等方面逐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要针对自查出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提升工作质效的倒逼机制,切实把可能出现的失职渎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二要抓实岗位责任。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原有的岗位责任制进行补充规范,该调整的调整、该细化的细化、该完善的完善,确保部门责任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链接无缝化。要以权责相称为原则,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权力清单,把每个岗位的责任细化量化,明确如何履职尽责,明确失职失责的后果,明确各层级之间的责任,确保环环相扣、责罚分明,形成责任闭合环路。其三要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对具有执法监管权力的内设科室加强日常监管,细化工作流程,防止权力失控。实施“阳光作业”、加大公开力度,推进权力透明运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要抓好“三亮三评”这一载体,提升“亮”的水平,亮清职责,亮出形象;强化“评”的效果,评出优劣、评出担当。
(五)加大惩处力度。整治失职渎职问题,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去年,我们建立了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人社局等十部门组成的效能问责联动机制,今年2月,又在全市启动了贯穿全年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目标是一致的,就是要着力整治为官不为、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问题。专项治理期间,要保持高频率、全方位的暗访检查力度,一旦发现在失职渎职方面存在的顶风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一律顶格处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构成犯罪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市纪委监委要拓宽视野,畅通渠道,主动出击,认真排查为官不为和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形成震慑,强化“不敢”氛围。同时,各执纪执法部门发现的失职渎职问题线索,要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及时通报,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或刑事责任的,及时移交。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导致为官不为风气滋生,失职渎职问题多发的地方和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步倒查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今天通报的典型案例只是个开始,下一步我们将定期整理,定期通报,不仅是在会议上通报一下,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还要作表态发言,强化警示教育力度,切实达到处理一批、教育一批、警示一批、巩固一批的效果。
同志们,失职渎职问题危害严重,不容小觑,希望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今天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忠诚履职、扎实尽责,以更多更好的工作成效,为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刚才,我们集体观看了马光明、雷志强腐败问题警示教育专题片,明智书记传达了省纪委刘昌林书记在新任省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会上的讲话精神,两个内容体现了会议的主题,看片子警示干部,学讲话教育干部,大家一定要在看片子、学讲话中把自己摆进去,从灵魂深处进行反思,从日常行为查找不足,从不足之处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从落马官员中途陨落、锒铛入狱的人生轨迹中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廉洁自律必须牢记在心
观看了这个警示教育片之后我们大家都很震惊、也很震撼。虽然他们的职务与我们相差甚远,但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必将依纪依法受到严肃惩处。马光明作为一名从临夏成长起来、走出去的干部,用曾经身边的人教育大家,更是一场活生生的警示教育课。对我们在座的各位来讲,看这个片子不能只图新鲜、凑热闹,而是要通过反面典型案例来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照检查。不论是马光明、雷志强,还是之前的马宗明、高世太,他们之所以违纪违法,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坍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马光明不信马列信宗教,雷志强不信组织信老板。最近,原武威市委书记火荣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火荣贵人前常讲守纪之理,背后常干违法之事,是一个典型的两面派、两面人。这些人都是由于理想的螺丝没有拧紧,信念的扣子没有系牢,组织的谆谆教诲抛之脑后,从而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腐败的泥潭里越陷越深,这是他们落马的最根本原因。
二是自我要求不严。小节不拘、终累大德,小问题有可能导致大隐患。对自己小节放松、小事放纵,绝对会自食恶果。马光明在20年前就曾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被组织挽救过,按正常的思维应该是痛定思痛,从此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而他恰恰相反,与组织的期望背道而驰、越走越远。雷志强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在组织的关心下一步一步走上领导岗位,本应通过勤勉的工作来回报组织,而他的所作所为却适得其反。这些都是放松自我约束、放纵不良陋习造成的。
三是侥幸心理严重。落马的这些人,都有一个典型的心理,就是自我感觉做得隐蔽、藏得很深,总认为不会查到自己的头上,正是这种侥幸心理使他们走向深渊、无法自拔。广河县委原书记马宗明被查时就曾说,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砸到谁就是谁。东乡县委原书记高世太大把大把收受下属和老板的贿赂,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这些人忘记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个至理名言。你做了违纪违法的事,行得不端走得不正,砖头不砸你砸谁,组织不查你查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必将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透视这些人所犯的错误,这方面的教训是很深刻的,就是前车之鉴,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
四是贪欲急速膨胀。古人说“良田万顷日食三餐,广厦千间夜眠一榻”,这个简单的道理,但就是有人看不透。雷志强涉案总金额达3个多亿,一次就收受贿赂6800万元,马光明涉案金额也近3000多万元,这些人的贪欲有多膨胀,现在回过头来看,极度的贪欲并未让他们发家致富,反而成了他们的一件件罪状。还有很多原因,我再不一一列举,只想告诉大家,腐败的教训是沉痛的,影响和危害是多方面的,不仅损害了党的威信,玷污了干部形象,还毁坏了家庭幸福,断送了美好前程。全县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这些反面典型中得到教育,以案为鉴,以人为镜,警钟长鸣,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我约束,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好。
二、认清形势,落实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廉政建设
近年来,县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制度规定更加完善,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作风顽疾得到有效解决,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从总体上看,我们县党员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绝大部分党员干部恪尽职守,率先垂范,严以律己,干净干事,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但是,从省州纪委交叉检查和州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来看,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有些乡镇和部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思想上重视不够,缺乏主动预防的意识,认为发展才是第一要务,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主观上放松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风险防控意识。我们有些乡镇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不够、认识不清、了解不全、把握不到位,抓不到点上,该注意的方面没有注意到,该抓的没有抓、该管的没有管、该整改的没有整改,工作要求不严、措施不力、方法不多,警示教育开展不经常、不深刻,存在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是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今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25件33人,开除党籍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件,问责处理96人。看到干部犯了错误,甚至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步入犯罪深渊,作为组织、同事和家人都是十分痛心和惋惜的。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必须正确处理好严管和厚爱的关系,最大限度保证干部少犯错、甚至不犯错。我们有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奉行“老好人”思想,明明一个干部有问题却不说,明明可以拉一把却非等事情坐大,是不愿意管、还是有其他的顾虑。近期,我们一个乡的财政所长,因违反廉洁纪律,涉嫌贪污犯罪,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是我们身边活生生的例子,贪的钱不多,当的官不大,但小贪终究酿成大祸。在这里我再强调一次,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切莫让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要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现在管干部不能只盯着8小时以内,还要拓展到8小时以外,要多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家庭、生活状况和交友情况,与干部家属交心谈心,倡导干部家属常念“廉政经”,当好“廉内助”。
三是抓作风建设的力度不够。这几年,我们抓作风建设有成效也有不足,作风有转变也不乏问题。比如: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经商办企业,公职人员酒驾赌博等问题。仅今年1-6月份,县纪委处理的公职人员酒驾、赌博案件就有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平均一个月就有3名干部被问责。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了这么久,一个办公室就是整改不到位,三令五申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还是有些人充耳不闻、不当回事。还有一些老问题树倒根在,一些新问题隐形变异,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今年1-7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86件;立案结案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其中重处分13人。信访举报节节攀升,问题线索居高不下。所以,我们不要盲目地认为我县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是好的,是可以放心的,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地认为“这很正常”“没人管”“不会有事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中央制定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说明中央反“四风”的决心是不变的、力度是不减的、尺度是不松的,大家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三、强化教育,恪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8项新要求,对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的判断,这意味着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全县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这些反面典型中得到教育,扪心自问,真正弄明白“什么事情必须做、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
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理想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一旦出现了偏差,必然会带来政治上的变质、道德上的堕落、生活上的腐化,就会让一个人步入歧途,走上犯罪的不归路。因此,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不懈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给自己敲响抵制腐败的警钟,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要保持敬畏之心。敬畏什么?就是要敬畏党纪国法,敬畏人民赋予的权力,敬畏组织规定的岗位职责。一个人如果觉得没人管得住你了,做什么事都无所顾忌了,那离出问题也就不远了。同时,还要敬畏监督。大家一定要主动地、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要把监督当做和自己过不去,或者认为是鸡蛋里挑骨头,而是要把监督看成爱护、当做关心。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也是扶贫领域各类问题、矛盾的集中“暴露期”,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把每一分扶贫资金必须用在刀刃上。在这里,表明一个态度:谁要跟扶贫资金过不去,县委、县政府就跟谁过不去,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们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我们必须严肃查处、绝不放过。
三是要强化自律意识。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世之道。大家要时刻明底线、知红线,既要老实做人、干净做事,也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官发财从来都是两条道”。看看这些落马的人,只和老板交心,不和组织谈心,一出事,所谓的这些老板朋友除了交代蝇营狗苟之事外,还会做什么?所以,大家一定要加强对党章党规的学习,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绷紧廉洁之弦,时刻从严要求自己,千万不要成为警示教育的反面主角。
四是要严肃执纪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正在开展的“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和“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肃查处政治不过硬、履职不担当、搞形式走过场、庸懒散慢、落实不力等问题,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各乡镇、各单位也要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有所作为,不能视而不见、避而不谈、见怪不怪。
五是要牢记为民使命。在座的各位从上学、上班,再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很不容易,这里面既饱含着组织的培养、同事的支持,也有自己的努力和家人的付出。大家一定要倍加珍惜现有的工作岗位,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难题。始终牢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职责,在其位、谋其政,始终做到依法用权、阳光用权、廉洁用权。
同志们:
今天,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主要目的是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深刻触动、强烈警示,教育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警钟长鸣、严格廉洁自律,既管好自己,又带好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刚才,市纪委、市检察院的同志剖析了今年我市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听了之后,令人痛心,发人深省。同时,会议还印发了市纪委编印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汇编》。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从严律己、筑牢防线,坚守担当,落实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担负起时代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吸取教训、高度警醒。
今天会议剖析的几起典型案例,虽然违纪违法形式各有不同,但深入分析,根本上都是理想信念不坚定、自身要求不严格,特权思想严重、权力监督缺失,导致“衣冠”不正、行为失范,最终滑向深渊、身败名裂。教训沉痛,必须深刻吸取。
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必然滑向腐败。崇高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是站稳政治立场、抵御各种诱惑的决定性因素。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不论是今天剖析的典型案例,还是各地查处的腐败案件,都强烈警示我们,腐化堕落是从精神防线失守开始的。有的党员干部背离了党的宗旨,背叛了入党誓词,一味谋求个人升官发财,置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于不顾;有的党员干部特权思想严重,私心作祟、私欲膨胀,把个人私利融入公共权力运行之中。凡此种种,都始于理想信念的不坚定甚至缺失,根本在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最终失去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坠入腐败深渊。这些案例深刻告诉我们,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党员领导干部一旦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利欲熏心,在金钱女色面前打败仗;就会急功近利,贻误事业;就会违反党规党纪、触犯法律,成为人民的罪人。面对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坚定理想信念对我们党员干部显得极为重要。
二是不正之风滋生必然走向腐败。不正之风不仅直接毁坏党的形象,而且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就会演变成腐败问题。多次指出:“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玩物丧志,奢侈堕德。很多腐败行为就是在吃喝玩乐、觥筹交错之中发生的,很多腐败分子的蜕化变质正是从不正之风开始的。一些党员干部,正是在追求体面、阔气、享乐中,不知不觉落入圈套,坠入浮夸、堕落、腐败的行列,成为腐败奢侈、欺上压下、不知廉耻、庸碌无为的贪官、恶官、昏官、庸官。我们近年来查办的腐败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都充分印证了这一点。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都是从收受三五百元的红包、接受吃请开始,逐步走向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行贿受贿、插手工程招标、贪污项目资金的。有的也曾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过成绩,但在沾染了不良习气后,生活上开始腐化堕落,经济上变得贪得无厌。这些事实无不警示我们,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四风”问题不除,必然走向腐败。
三是违规行使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权力是党和人民授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权力是法律法规授予的,必须依法依规行使,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无数腐败案件表明,腐败行为虽然表现各异,但无论涉及副国级、省部级高官,还是科级以下干部,无论是贪污侵占,还是收受贿赂,本质上都是违规行使权力。领导干部一旦把权力当作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就会决策搞“一言堂”,花钱搞“一支笔”,任人唯亲,以权谋私、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也就成了家常便饭;一旦失去依法依规用权的观念,就会凌驾于法律和纪律之上,拒绝监督、独断专行、妄自尊大,滥用职权、“暗箱操作”、恣意妄为也就习以为常。如果领导干部过不了权力关,在权力面前经不住诱惑,那就别当领导。因为你成了贪官,必有牢狱之灾,身败名裂,只是时间问题!这些案例无不警醒我们,巨大权力中的人性高尚往往靠不住,一旦缺少监督,权力被滥用常常是一种本性。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干部规避监督,迟早要出问题。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高度警醒、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照检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规范从政行为,决不能重蹈覆辙,步人后尘。
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严明党纪,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起点上,开启了强势自我纠错、强效自我革新、强力自我净化的新征程。全党反腐败斗争形成了一种立体式、全方位的新态势,提振了全党的信心,增加了党的威信,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近年来,市委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0xx年为“作风建设年”,20xx年开展“提质增效”活动,20xx年开始实施“效能风暴”,20xx年开始贯彻落实“八项规定”,20xx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大气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严抓作风、严管干部,收到了明显效果,教育了全体干部,也保护了一批干部。全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得到进一步好转,风清、气正、劲足的干事创业氛围日益浓厚。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一些领域的腐败问题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四风”问题仍未根除。一些地方“贪假懒庸”现象虽然有所收敛,但仍未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党员干部为官不为,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不吃不喝也不干;有些违规问题由公开转向隐蔽,公款吃请由明转暗,送礼收礼花样翻新;有的人在观望风向会不会转,有的人在怀疑能不能抓到底;顶风违纪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问题远远没有解决。二是腐败问题仍然多发。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岗位腐败问题仍然突出,一些党员干部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甚至变本加厉,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案件时有发生。值得警醒的是,我们一些干部、特别是有的领导干部,仍在时不时插手或变相插手介绍施工队伍、推销工程材料,从中牟利,以身试法!还有一些腐败案件手段隐秘,尚未及时发现查处。有的人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年近退休,谋求“安全着陆”。还有一些不法分子,自以为多年编织了关系网,上面有人说话,仍在行贿腐蚀,谋求暴利。还有的企图以诬陷他人而转移视线,梦想逃脱惩处。今年1—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69件、404人,立案数和查处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7.8%和61.6%;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62件、105人,立案数和查处人数增长55%和19.3%。这一方面说明我市查处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也暴露出遏制腐败的任务依然艰巨。三是主体责任仍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动性不强,压力递减、上紧下松的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党组织认为经济发展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人为把二者对立起来,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仍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有的党组织重视程度不高,抓党风廉政建设还处于一般化层面,措施不具体不实际,甚至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工作流于形式;有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片面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的观念还未完全改变,看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直接批给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一律由纪委书记参加,甚至将放心放手让纪委抓工作错误理解为是党委的信任和支持;有的班子成员认为主体责任是主要领导的事,抓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更有个别领导干部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严重破坏了制度的有效执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部署,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中央反腐败,不仅打老虎、拍苍蝇,而且猎狐狸、追捕外逃贪官。终身追究,对已经退休的腐败分子,仍然严厉查处,彰显出反腐败全方位、立体式、深入持久的巨大决心。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准确把握形势,高度警醒,保持政治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始终坚持严格自律,始终筑牢思想防线,始终坚守责任担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二、坚持从严律己,切实筑牢防线、秉公用权。
干部清正作为廉洁政治建设的三个基本要素之一,具有基础性和根本性作用,是实现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基本保证。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笃行焦裕禄精神,坚定信念、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在加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自觉做到廉洁奉公、清白做人、干净干事。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常补精神之钙。理想信念是一个政党的精神旗帜,决定政党的生命。崇高的理想信念,既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前进动力,也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完成党的执政使命而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党员干部做到严格自律,坚定理想信念是决定性因素。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牢牢把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特别是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全面掌握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做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矢志不渝、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要站稳政治立场,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努力做到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贯彻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要始终坚持崇高的精神追求,带头抵制腐朽的生活方式,陶冶高尚情操,培养健康情趣,脱离低级趣味,升华思想境界,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和政治本色。
二要树牢宗旨意识,着力改进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检验干部作风的首要标准。“党执政后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历史反复证明:“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方法永远是党的传家宝。每一名领导干部都必须充分认识到,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全党一切事业的出发点、着力点、落脚点。只有一心想着群众、为了群众、服务群众,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有力支持,脱离群众,脱离基层实际,党的执政基础就会发生动摇。要巩固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不断改进作风。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本色,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用足用好“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这个载体,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扑下身子接地气,一心一意为人民,坚决摒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切实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特别是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看问题、办事情,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始终把人民群众当作我们的衣食父母,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最高标准,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动真情、用真心、下真功,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富民惠民利民政策,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真正以亲民爱民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要增强党性意识,严守党的纪律。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可靠保证。多次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说到就要做到,有纪必执,违纪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把严守党的纪律作为为官从政最根本的规矩,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坚守党性原则,敬畏党纪国法,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始终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要加强对党纪条规的学习,熟知党规党纪的内容,掌握行为规范,筑牢党纪防线,争做“明白人”,不做“糊涂人”。特别要牢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纪律、行动上讲服从,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模范遵守者,给群众作出表率。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决杜绝批评的:“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的行为发生。牢记“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的要求,党内决不能搞利益集团,上下级不能搞成帮派关系。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的必须请示,绝不允许自行其事,该报告的必须报告,绝不允许欺瞒组织。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8个严禁、52个不准”的规定,严格遵守纪律作风规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坚决拒绝特殊和超标待遇。最近,市委会否决了一份提交审定拟出台的文件,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把地级干部列为干部保健重点的首要对象,从制度上为领导干部谋求特权。我们一定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人,努力做到自身清、家属清、亲属清、身边清。
四要坚持依法用权,保持清正廉洁。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权为公,能赢得民心,带来荣誉;以权谋私,定会带来罪恶与镣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在思想上强化对权力的敬畏感,常怀敬畏之心、常存戒惧之意,切实把权力作为一种责任,时刻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授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变成谋取私利的资本和工具。要严格遵守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是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凡属于部门和下级审批的事项,一定要把权力下放;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要依法依纪审慎用权,始终坚持秉公用权、依法用权、阳光用权、廉洁用权,不超越边界、不任意妄为、不逃避约束,防止因一念之差开启贪欲腐败的大门,防止因一时失足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要学法纪、懂法纪,弄清楚哪些事可为、哪些事不可为,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确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自觉在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切不可越雷池一步。要有主动接受监督的胸怀,把监督看作是一种约束,一种爱护,一种警戒,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摆正个人和组织、权力和监督、自律和他律的关系,常听“批评语”,常敲“廉政钟”,争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不做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切实做到清正廉洁。
五要加强道德修养,保持立身准则。道德水准的高低,道德修养的好坏,是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人格品质的标准之一,也是共产党员区别于普通群众的重要尺度,更是党的先进性的伦理基石。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一直把道德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十分重要的人生必修课,自觉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老老实实向人民群众学习,时时处处见贤思齐,以严格标准加强自律、接受他律,努力以道德的力量去赢得人心、赢得事业成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把道德建设摆上更为突出的位置。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坚持“三严三实”,着力提高改造主观世界的能力,拓宽眼界、开阔胸怀,不断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注重加强人格修养,树立高尚的人生追求,培养高尚的人品和官德,升华共产党人的思想道德境界。特别是要摒弃低级趣味和庸俗行为,不要八面玲珑、处处卖好。貌似关心爱护干部,实则积习成疾、养痈成患,坑害干部。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切实把精神追求转化为个人修养的内在底蕴,转化为建功立业的强大动力,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状态去谋划和推动工作,真正做到无愧于党的事业、无愧于群众期望、无愧于岗位职责、无愧于职业操守。
三、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坚守担当、强力推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强力推进,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力度。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严格落实责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对党章的重申,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是我们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按照省委王三运书记“夯实基本功、追求无愧感、打好整体战、抓住关键点”的要求,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自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按照“4883”主体责任体系的总体布局,进一步健全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党委“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纪委“下狠手”。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既要“挂帅”,更要“出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的作用,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加强对班子成员和直接管辖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强化压力传导、责任传递,以上率下带动下一级党组织积极承担主体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当好“责任人”,不做“局外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党风,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业主责,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干部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腐败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的,严格按照《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坚决责任倒查,“真兑现”、“硬挂钩”,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迁就姑息,决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二要巩固活动成果,深化作风建设。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要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态度,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要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解决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要继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整治作风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彻底打消一些人的观望侥幸之心。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市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督促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加大惩戒力度。要重点查处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要进一步解决好教育医疗、污染治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焦点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重点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要强力推进效能风暴行动,坚决查处吃拿卡要和“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等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要坚持严管干部、善待群众,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等制度,健全中央和省上有关法规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有章可循,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特别要持续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严处、深挖细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坚决杜绝“破窗效应”,以强力问责促进作风持续好转。
三要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治腐败。惩治是反腐败最有力的手段,强调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办案件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使党员干部形成“不敢腐”的强大心理威慑。要坚持打持久战、攻坚战、歼灭战的决心,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坚持党纪国法没有例外,对于腐败分子,无论是谁,不管有多大势力、多硬的后台,都要一查到底,严惩不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真正遏制腐败问题多发态势。要坚决查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提拔使用的干部。要加大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紧盯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紧盯扶贫开发、施工招标、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政府采购等领域,紧盯巡视线索、审计线索、信访举报线索,严查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查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真正使腐败行为成为高风险、高成本的行为,震慑腐败分子的侥幸妄想。要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力度,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案人员,切实净化社会风气、形成新风正气。市纪委、组织部、检察院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联合建立“行贿犯罪档案库和信息查询平台”,使行贿者政治上升官无望、经济上无路可走!要坚持抓早抓小,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的问题及早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决不能养痈遗患。
四要加强教育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教育和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治本之策,是预防腐败的源头性工作。要健全完善廉政教育机制,探索提升廉政教育实效的方式方法,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群众路线、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笃行焦裕禄精神,强化“不想腐”的思想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提拔。进一步完善县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四述”制度,强化各级党委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意识。要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强化党员干部“不易腐”的制度保障。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制度,特别是要解决名义上不分管,实际上不松手的“隐形揽权”问题。要提升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拓展运用范围,强化电子监察。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和收费事项,依法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着力加强后续监管,坚决查处变相审批、明取暗留等违规行为,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不断减少新的腐败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同志们,反腐倡廉任务艰巨,领导干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从严律己,奋发进取,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
69年前的今天,党中央从西柏坡动身前往北京,毛泽东同志意味深长地说:“今天是进京赶考的日子。”而今以及将来,这场“赶考”还要进行、还在持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的那样,“我们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依然严峻复杂,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我们要赶什么样的“考”?就是要赶党和党员干部勇于自我革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考”,就是要赶向新时代、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答卷的“大考”。
市委决定在今天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专门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目的就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引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以史为鉴汲取力量,以案示警吸取教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保持“赶考”精神、“奋斗”姿态,带领广大干部群众一往无前、攻坚克难,在全市上下凝聚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磅礴力量,团结一心打造更加良好的政治生态,万众一心推动沈阳实现振兴发展的新跨越、新突破。
刚才,我们一同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沉重的忏悔——十八大以来沈阳市部分领导干部违纪案件警示录》。大家对这些因违纪违法而受到查处的领导干部都比较熟悉,对他们从“领导干部”到“阶下之囚”的堕落轨迹,一定会深有感触,一定会从中更加认识到“赶考”之路的艰辛。片中揭露的腐败问题触目惊心,这些受到查处的领导干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把规矩规则当摆设,视各方监督如儿戏,我行我素,天马行空,踩“底线”、越“红线”、碰“高压线”,既是“赶考”路上的掉队者,更成为“赶考”路上的绊脚石。这些干部受到查处是咎由自取,他们在纷繁复杂的诱惑面前经不起考验、站不稳立场,最终身败名裂、身陷囹圄,交出了不及格的人生答卷,给组织蒙羞、让家庭悲伤,被清除“考场”、逐出“队伍”。这些腐败案件警醒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纵深推进,决不能有丝毫停滞;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决不能有丝毫放松;正风肃纪必须加大力度,决不能有丝毫手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赶考”之路走得更好更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目前,我们“赶考”的这张“卷”已经摆在面前,“考题”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推动沈阳实现历史地位的全面复兴。我们要答好这张“卷”,确保向人民交好这张“卷”,一定要首先深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特别是把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修身正己立德作为“赶考”路上的重中之重抓住不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助推沈阳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中打头阵当先锋、当好排头兵。
下面,我以“守住"心"、当好"人"”为主题,谈一些认识和体会,和大家交流,与大家共勉。
第一,必须守住绝对忠诚之心,永远当好政治坚定的“明白人”
古语讲:“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鱼失水则死,人失忠则凶。”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是政治信仰、政治操守,必须将绝对忠诚体现到实践中、落实到行动上。只有这样,才能在“赶考”路上走好人生每一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对腐败案件,要从反贪腐上来看,更要从政治上来看。刚才警示教育片中的违纪违法者,腐化堕落最致命的根子就是修身不真修、信仰不真信,假忠诚、假政治,说一套、做一套,是典型的“两面派”“两面人”。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不忘入党宣誓时许下的铮铮誓言,绷紧讲政治这根弦。
一要夯实信仰根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信仰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根,这个根扎得不实、不牢,早晚要出问题。扎实扎牢信仰之根,最重要的就是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砥砺奋进,夺取了一个又一个新的伟大胜利,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步一步化作现实。在刚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充分体现了党的意志、人民意志、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心声。习近平总书记无愧为全党拥护、人民爱戴的领袖,无愧为国家的掌舵者、人民的领路人。我们一定要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把中央各项要求部署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深刻领会党的奋斗历史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伟大实践结合起来,与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国家、人民前途命运的使命担当和博大情怀结合起来,确保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如磐石、不可动摇。
二要强化革命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是革命者,不要丧失了革命精神”。这种精神,既包括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伤、壮士断腕,也包括敢于斗争、敢于亮剑、敢于碰硬。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和抵制形形色色的否定、削弱、淡化党的领导的言行,切实以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实际行动,彰显绝对忠诚的品格,体现政治坚定的操守。良好的政治生态对于促进干部形成干事创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于确保我们的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至关重要,尤为关键。我们必须进一步肃清王珉及苏宏章等人的恶劣影响,进一步破除“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进一步铲除“七个有之”现象,特别是深入地、持续地进行政治体检,以更加扎实细致的工作,不断在更高水平上加强思想洗礼、维护组织纯洁、增进政治团结,让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成为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坚强保证。
三要加强党性锻炼。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讲政治是本性,讲忠诚是天职,都应该熔铸于党性锻炼之中。坚强的党性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形成的,不是一劳永逸可以保持的,必须在不断抓好党性锻炼中来巩固、来增强,真正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炼就“金刚不坏之身”。
刚才警示教育片中的案例也充分说明,如果党员干部不注重在锤炼党性中改造自我、提升自我,必然导致精神支柱坍塌、精神家园迷失,最终走向腐败堕落的深渊。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锤炼党性“大熔炉”、纯净党风“净化器”的作用,特别是敢于勤于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图面子,经常反躬自省地问一问自己:组织给了岗位待遇,履职尽责到位了吗?人民给了权力责任,用来造福群众了吗?进而及时纠偏定向,坚决不给“政治灰尘”“思想病毒”滋生蔓延的可乘之机。
第二,必须守住勤政为民之心,永远当好服务群众的“贴心人”
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开宗明义地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论身居多高的职位,都必须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还是脱离群众,是否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不仅是情感问题,更是政治本色问题。刚才警示教育片中的违纪违法者,最终走向犯罪不能自拔,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权力观出了问题,自以为手中有权就可以为所欲为,背离了党的根本宗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中饱私囊、谋取私利的工具,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过这样一幅对联,“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这是清朝康熙年间知县高以永在河南南阳内乡任职期间撰写的,封建官吏尚且如此,党员干部更应该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切实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一要切实把服务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宁德工作时提出了“四下基层”,即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引导党员干部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办法,到群众家门口去发现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工作。我们一直要求各级干部,突出抓好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的治理等等,目的就是促进大家从办好群众家门口的小事、实事做起,让群众能够实实在在感受到身边的变化。现在,大多数群众还是生活在背街小巷,住在亮丽大街附近、高档小区当中的群众毕竟还是少数。大家可以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如果一出门看到的就是坑坑洼洼的道路、乱堆乱放的杂物,谁能满意?谁能高兴?我们必须多做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受益的事情,真正让广大群众经常在身边看到他们希望的、满意的、高兴的变化。
二要切实把服务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现在,为什么有的干部抱怨为群众办事挺苦挺累,群众却不买账,出现了“干部拼命干、群众冷眼看”的现象?就是因为没有真正从群众所思所想出发,自以为理直气壮,群众却有情绪、有抵触。反观在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我们坚持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入手,要求各级干部深刻认识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做到“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用千方百计、真心诚意、不遗余力办好事、解难事赢得了群众满意。民之所盼就是政之所为。面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们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讲的那句话,“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正把人民群众期盼的事情变成我们要干的事情,把我们在干的事情变成人民群众赞成支持的事情,把我们干成的事情变成惠及人民群众的事情,决不搞自拉自唱的政绩工程,决不搞哗众取宠的形象工程。
三要切实把服务工作做到“平时中”。勤政为民,必须天天如此、月月如此、年年如此,切实在日常的点滴积累和平常的持续用力上下功夫,决不能搞“运动式”、刮“一阵风”,抓一阵缓一阵、紧一阵松一阵。前段时间,我深入到一些地区,发现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比如,环境脏乱差,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现象仍然存在,公共场所车辆乱停、摊位乱摆、杂物乱放,亮化、绿化、美化水平较低,居民供水供暖供气基础设施老化严重,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加以整改。“三城联创”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我们一定要以提升群众福祉为目的,切实做到常态化、长效化,坚决避免应付式、突击式,真正让沈阳天天清清爽爽、处处干净整洁、时时亮丽动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这个宗旨要落实在行动中,应该体现为全程全时为人民服务。我们必须切实把功夫下在日常平常经常,既要立说立行、雷厉风行地“马上办”,更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地“钉钉子”,真正为广大群众创造更加宜居宜业的良好环境。
第三,必须守住务实进取之心,永远当好干事创业的“带头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又指出,“世界上没有坐享其成的好事,要幸福就要奋斗。”人间正道是沧桑。干事创业、不懈奋斗,就是党员干部“赶考”路上的“正道”,就是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的一个重要“原点”。刚才警示教育片中的违纪违法者,为官不思尽责,掌权不想干事,而是想方设法利用工作之便大捞一笔,他们的所作所为损害的是党的形象,伤害的是群众感情,耽误的是沈阳振兴大业。当前,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推动沈阳在新一轮振兴发展中雄风再展,迫切需要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过硬干部队伍。全市各级干部一定要以反面典型为戒,把全部功夫下在大干实干上,把全部精力用在狠抓落实上,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
一要有大干实干的强烈担当。在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慢走一步,差之千里;耽误一时,落后多年。作为“生于斯、长于斯”的党员干部,作为接过振兴发展“接力棒”的我们这一任,没有任何理由松劲懈怠,没有任何理由推脱责任,没有任何理由回避现实,必须强化为沈阳负责、为人民负责的使命感,必须强化“一日无为、三日难安”的紧迫感,必须强化“不进则退、慢进也退”的危机感,经常想一想我能为沈阳干什么、我能为人民做什么、我能为城市留什么,撸起袖子干、甩开膀子干、脚踏实地干、齐心协力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我们的党员干部都要有这种人生境界,都要有这种人生追求,决不能有辱职责、有负使命。
二要有大干实干的优良作风。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不是一路坦途,面临着许多矛盾和问题,需要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特别是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我们推进项目建设、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发展环境,都需要打好“攻坚战”,都需要啃下“硬骨头”,必须以大干实干的优良作风抓好落实。当前,我们的一些干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极不相适应,在大干实干抓落实上还有很大差距,集中表现为:有的搞“忽悠”,表态好落实差;有的搞“顺溜”,凡事只点头顺着来,消极被动,毫无主观能动性;有的搞“开溜”,遇到矛盾绕道走,面对困难不担当,推卸责任、推诿扯皮。我们必须进一步明确,不许“忽悠”、反对“顺溜”、整治“开溜”,坚决做到“不转作风就转岗,不换状态就换人”。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强化迎难而上的勇气、攻坚克难的意志,切实唱响大干实干的最强音,全面提升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把“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的要求铭刻于心,把“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的承诺落实于行,用推动各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的实际成果,展现沈阳赶超跨越的信心决心。
三要有大干实干的过硬本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担当的宽肩膀,更要有成事的真本领。应当看到,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新要求,面对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科技革命日益发展的大趋势,我们有很多干部思想观念不新、视野眼界不宽、知识储备不足,不懂、不会、不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问题比较突出,集中表现为:在改革攻坚上迟迟打不开局面,在创新驱动上缺少务实招法等等。“没有金刚钻,干不了瓷器活”。大家一定要有强烈的本领恐慌,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什么缺就补什么,什么弱就强什么,真正具备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专业素养,不断提高驾驭工作的过硬本领,决不当庸官、太平官,推动沈阳加快实现从“跟跑”到“领跑”的华丽转身。
第四,必须守住清正廉洁之心,永远当好严以律己的“规矩人”
一名干部要做到拒腐防变,最难战胜的“敌人”是自己。如果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换句话说,在“赶考”的路上不迷失、不掉队,自警自省自重至关重要。刚才警示教育片中的违纪违法者,就是因为不自觉、不检点、不自律,才钻进了钱眼里,倒在了利益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突出强调领导干部要讲法治、立政德,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定不移厉行法治,锲而不舍常修政德。
一要慎独、慎微。强化自律,关键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能否做到慎独慎微,保持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在这方面,有的干部存在认识误区,认为遵守党纪党规大的方面做到就行了,不必拘泥小事小节,认为“八小时”之外属于“个人时间”,说点什么、做点什么,不可苛求。不矜细行,终累大德。那些违纪违法者,正是因为在台上台下做“两面人”、人前人后搞“两张脸”,才一步步走向腐败。我们一定要牢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古训,在无人之时常自律,于细微之处常自省,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饭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东西不拿,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我。同时,要注重廉洁齐家,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防止子女亲属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
二要慎始、慎初。“君子慎始,差若毫厘,谬以千里。”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慎始慎初就是要守好为官从政“第一关”,杜绝贪腐堕落第一次,决不抱侥幸之心、决不越雷池一步。凡事有一才有二,“第一次”是人的一种心理防线,一旦打开,欲望便会一泻千里。有多少党员领导干部就是因为没有把好“慎始”关,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一次守不住,次次做让步”的怪圈,一点一点越过雷池、滑入泥潭,最终栽了跟头、毁掉人生。我们一定要谨记“万事皆有初”“欲善终,当慎始”,时刻保持坚定的党性和清醒的头脑,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敢于说“不”,坚守第一道“防线”,严把第一道“闸门”。惟有如此,才能“浪击身不斜,沙打眼不迷”。
三要慎交、慎处。人不可无友,但也不可乱交友,对于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交友更要慎之又慎,必须坚持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特别是要看到,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之所以和领导干部往来密切,无非就是把领导干部作为“围猎”的对象,利用权钱交易为自己谋取好处。在这些人投其所好的强大攻势下,有的领导干部招架不住了,甚至心甘情愿被“围猎”。“以势交者,势倾则绝;以利交者,利穷则散”。我们一定要自觉净化朋友圈、纯洁社交圈、规矩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坚持以德为据、以信为基,分良莠、辨忠奸,多交为人民着想、对事业有益的朋友,不交无德之人、不交无义之人、不交无耻之人。
第五,必须守住兴党护党之心,永远当好管党治党的“责任人”
党员干部腐败堕落,固然有自身修养不够、要求不高的原因,但也反映出有的党组织管党不力、治党不严。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既要在廉洁自律上作表率,更要在抓班子带队伍上下功夫,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一要真管真严。抓而不紧、等于不抓,管而不真、等于不管。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真管真严,切实做到严字当头、实字着力,主动认真地而不是被动应付地抓,深入细致地而不是蜻蜓点水地抓,决不能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只有这样,才是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才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从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情况来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普遍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究其根源,还是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深处存在错误认识,不想抓、不愿抓。我们一定要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承担起领导之责、示范之责、监管之责,扶犁亲耕党建“责任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要敢管敢严。是否敢于“唱黑脸”、勇于执纪问责,考验的是党性,体现的是担当。实事求是地讲,现在个别领导干部怕得罪人、怕引火烧身,甚至自己本身就做得不够好,在管党治党上不愿硬起来、严起来,有的当“老好人”,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好”;有的做“墙头草”,风一吹就两边倒,遇到事情态度含糊、左右逢源……这样做,到头来既坑害自己、也伤害同志、更妨害发展。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在严以律己的同时,横下心来管、硬起手来抓,原则问题必须丝毫不让,特别是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坚决的态度反腐惩恶,用自己地区、部门、单位风清气正的“小环境”构筑沈阳山清水秀的“大生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用好党规党纪的“紧箍咒”、惩恶肃贪的“杀威棒”至关重要,把好选人用人的“入口关”同样不可或缺。在这个问题上,市委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特别是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重德才、重实绩、重群众公认,真正把干部选准用顺,树立正导向,激发正能量,释放正效应,切实让实干者得实惠、让有为者更有位、让吃苦者不吃亏、让流汗者不流泪,决不让那些只作秀、务虚功、口碑差的人有市场,进一步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格局。
三要长管长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没有终点,而且必须越往后越严,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决不能“一阵风”“热一阵冷一阵”。要切实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坚持在抓小、抓早、抓细、抓实上下功夫,对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锲而不舍整治“四风”特别是那些隐形变异的突出问题,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小毛病发展成大罗乱、小管涌演变为大塌方。要按照中央及省委要求部署,把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和派驻“探头”作用,使不敢腐的震慑威力常在、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更加坚固。
第六,必须守住宁静平常之心,永远当好淡泊名利的“快乐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淡泊之心对待个人名利和权位。作为一个真正的、纯粹的共产党人,从来都没有一己虚名和一己私利,从来都将个人发展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从战争年代流血牺牲的革命先辈到和平时期忘我奉献的先进模范,一辈子追求的“名”始终是共产党员的光荣名字,一生中谋求的“利”始终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处处彰显了“淡泊以明志,宁静而致远”的可贵品格。“求名心切必作伪,求利心重必趋邪”。刚才警示教育片中的违纪违法者,挖空心思追名逐利,想方设法抢帽子、要位子、搂票子,最终为名利所累,成为名利的俘虏。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从中受到警示,时刻鞭策自己,在“赶考”路上无论面对什么样的考验和诱惑,都要把党和人民的事业看得比生命都重要。
一要正确对待付出与回报。奋斗者最幸福、最快乐。我们常讲,一分付出,一分回报,这个付出是工作的付出,这个回报是事业的回报,决不是那种商品交易的等价交换。现在,有的干部总认为自己“付出太多、得到太少”,干一点事就希望得到“回报”、刚刚提拔就琢磨再上一个台阶;有的处心积虑,大搞自我设计,“削尖脑袋”想到有实权、待遇高的地方;有的甚至把公共资源当作交易的筹码,不给好处就百般刁难,“吃拿卡要”无所不用其极。这种讲条件的付出,不要说不配姓“党”,就连最起码的人格都丧失殆尽,这种搞交换的回报,非常狭隘、非常有害,早晚带来身败名裂的下场。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有“计利当计天下利,求名应求万世名”的大胸襟、大境界,决不能打自己的“小算盘”、念自己的“小九九”,把能够为党和人民工作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把能够助力振兴发展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把沈阳振兴、群众满意当作对自己最好的褒奖,切实用无怨无悔的实际行动,诠释什么是共产党员的精彩人生。
二要正确对待显绩与潜绩。事业有成最令人敬佩,最令人快乐。党员干部事业有成看什么?对这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给出了非常明确的答案,这就是“看干部的政绩,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但实事求是地讲,我们的一些干部没有做到“既要”和“又要”的有机统一,而是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愿意做立竿见影的事情,不愿意在打基础、利长远上下功夫。更有甚者,有的干部“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有的干部“花拳绣腿”、弄虚作假,既称不上“显绩”,更与“潜绩”背道而驰。究其原因,无外乎就是沽名钓誉的错误思想在作怪。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沉下心来、静下气来、安下身来,甘当新时代“长征路”、老百姓“幸福路”上的铺路石,在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的过程中,以“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境界、“十年磨一剑”的精神,一棒接着一棒跑好接力赛,一锤接着一锤全力“钉钉子”,让沈阳振兴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
三要正确对待知足与不足。古人讲:“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知足常乐。”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应该怎样对待知足和不足?就是对享有的待遇要知足,对自己的贡献要知不足;就是对所处的岗位要知足,对自己的能力要知不足;就是对现有的职务要知足,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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