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

原名《律疏》。中国唐代《永徽律》的律文注解。长孙无忌等编撰。最早成于永徽四年(653)。长孙无忌,唐高宗时的太尉。本书是现存最古老也最完整的封建法典的释文,是唐太宗为统一律文的解释,以保证律书的统一适用而诏示下属编写的。分30卷,12篇,502条,其篇目同唐律完全相同,内容包括:名例律,共6卷57条,规定刑事法律制度;卫禁律,2卷33条,是关于警卫宫室和保卫关津要塞方面的法律;职制律,3卷58条,是关于官吏职务及驿使方面的法律;户婚律,3卷46条,规定有关户籍、土地、赋税以及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厩库律,1卷28条,规定国有牲畜和仓库管理的法律制度;擅兴律,1卷24条,关于发兵和兴造方面的法律;赋盗律,4卷54条,是保护封建政权及地主阶级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制度;斗讼律,4卷59条,关于斗殴和诉讼方面的法律;诈伪律,1卷27条,关于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杂律,2卷62条,内容广泛,包括买卖、借贷、度量衡、犯奸、赌博等;捕亡律,1卷18条,关于追捕罪犯和逃亡士兵及役丁的法律;断狱律,2卷34条,是关于司法审判方面的法律。本书不仅对律文逐条解释,而且还对律书中规定的不够完备之处进行补充、修订,吸收了中国古代律学的成就,是中国封建法制的重要著作,后来成为历代封建立法的楷模,并传入外国,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重要资料。

唐律疏议全文阅读
故唐律疏議卷第一名例 凡七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名例 凡一十一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三名例 凡一十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四名例 凡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五名例 凡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六名例 凡一十三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七衛禁 凡一十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八衛禁 凡一十五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九職制 凡二十三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職制 凡一十九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一職制 凡一十七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二戶婚 凡一十四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三戶婚 凡一十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四戶婚 凡一十四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五廄庫 凡二十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六擅興 凡二十四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七賊盜 凡一十三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八賊盜 凡九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十九賊盜 凡一十七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賊盜 凡一十五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一鬥訟 凡一十五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二鬥訟 凡一十六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三鬥訟 凡一十三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四鬥訟 凡一十六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五詐偽 凡二十七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六雜律 凡三十四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七雜律 凡二十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八捕亡 凡一十八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二十九斷獄 凡一十四條
故唐律疏議卷第三十斷獄 凡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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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十八捕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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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義序(柳贇)
唐律疏義序(勵廷儀)
重刻故唐律疏議序
重刻唐律疏議序(沈家本)
跋(顧廣圻)
滂喜齋藏書記
跋(張元濟)
四庫全書總目唐律疏議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