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的申辩

苏格拉底的申辩

古希腊柏拉图(Platon,前427~前347)著。该书记叙苏格拉底被美勒多等人指控不信国神、败坏青年等罪,在法庭受审并判处死刑的经过以及他在法庭上为自己所作的辩护。该书由自我申辩、定罪后的态度和定罪后的遗言3部分组成。在自我申辩中,苏格拉底首先简述其一生的业绩:为祖国而战,有功于国,充当民族的“牛虻”,随时披露弊端以激励祖国前进;力排众议,坚决反对判处十将军死刑;不屈服于三十僭主的权势与淫威,拒绝参与残害民主人士。其次,他列出理由以反驳诬告者:首先,原告肯定其不信神是无神论者,又说另立新神,前后自相矛盾;他宣称信奉神灵,而且是神派往雅典的“牛虻”。其次,原告诬陷其败坏青年,他辩护道:若我教人为坏,为何还受被害者及其家人之感谢和帮助?从逻辑上推论,同坏人接近将会危害于自身,若我引诱和败坏青年,岂不贻害自身?该书对于研究苏格拉底生平及其思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该书见严群的中译本《游叙弗伦·苏格拉底的申辩·克力同》,1983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