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画论。一作《山水受笔法》、《水山录》。 五代荆浩。 一卷。 约920年。 有《画苑》本、《书画谱》本、《唐书·艺文志》、《四库全书》收入。著者假托在太行山洪谷石鼓岩间遇一老人的答问,谈论山水画的创作经验。实为著者对东晋至隋唐五代的山水画创作经验进行总结。通篇借与石鼓老叟对话,来阐明画理,立论精辟, 分析透彻。 提出画有“气、韵、思、景、笔、墨”的“六要”, 以此作为山水画创作原则和批评标准; 提出“似者, 得其形,遗其气; 真者, 气质俱盛”的见解;从品评标准和表现要求方面提出“神”、“妙”、“奇”、“巧”的“四品”; 用笔方面的“筋、 肉、 骨、气”的“四势”;指出画分“有形”和“无形”的“二病”。 认为“山水之象, 气势相生”,“写云林山水,须明物像之原”,“随类赋彩, 自古有能”而“水晕墨章”兴于唐代。通过“古松赞”说松树“不凋不容,惟彼贞松”, 乃有“君子之风”。认为吴道子“有笔无墨”, 项容“有墨无笔”。为中国山水画论较完整的理论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