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中国画二十四种重要品评标准及绘画风格特点。也指绘画的二十四种美的境界, 即气韵、神妙、高古、苍润、沉雄、冲和、淡逸、朴拙、超脱、奇辟、纵横、淋漓、荒寒、清旷、性灵、圆浑、幽邃、 明净、健拔、简洁、精谨、隽爽、空灵、韶秀。二十四种美的境界,既是指的客观现实的反映, 又指的是画家主观的人品、胸次、气质和情思的表现。《二十四画品》为清代黄钺所撰,集中反映出黄钺的绘画美学思想, 为中国绘画的重要品评标准。黄氏强调绘画作品的情景交融,主客观的统一,提倡与欣赏“妙在画外,如音栖弦, 如烟成霭”的“气韵”一品。认为绘画的作用在于“消忧”、“药俗”、“增才”等, 以既传客观之神,又抒主观之情为第一要求。同时注意到景物的基本规律“理”的前提下, 重视所谓“天倪”与“兴”对于绘画美形成的作用。指出多读书的作用与锤炼作为创造绘画美的境界的笔墨技巧的重要, 既不反对师古,又很主张创新。《二十四画品》为宋代以后重要的画品之作,《二十四画品序》云:“昔者画绘之事,备于百工, 两汉以还,精于学士。谢赫姚最, 并事书传,俱称画品。于时山水犹未分宗, 止及像人肖物。钺涂余闲,乃仿司空表圣之例,著画品二十有四篇。 专言林壑理趣。管蠡之见,曾未得其二三,后有作者, 为其前驱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