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法典

公有法典

法国泰·德萨米著。1842年出版。根据18世纪唯物主义论证共产主义,确信存在着社会生活的永恒的确定不移的规律,这种规律是自然赋予的,符合人的自然特性。而合乎人的自然特性的社会生活原则是幸福、自由、平等、博爱、统一和共有,共有法则正是自然本身体现出来的。由此批判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制度,指出私有制违反社会生活的自然规律,是剥削、压迫、阶级对抗、社会不平等和一切社会祸害的根源;资本主义制度是现代奴隶制,它使无产者遭受非人的压迫,使现代工业变成血腥的搏斗场,使科学发明变成大多数人的灾难,使劳动和才智不能保证免受贫困。号召无产者进行社会革命,铲除私有制这一祸根,建立公有制社会。 认为公有制社会基本经济单位是城乡结合、工农业结合、约由1万人组成的公社。公社联合为省,省联合为民族共同体,民族共同体再联合成全人类共同体。在公社内部,在公社与公社之间,一律实行平等的原则。 在分配上反对昂·圣西门的“能力等级制”,反对绝对平均,主张按比例的平等,人人有义务各按所能参加共同劳动,各按需要共同享受劳动成果。指出,公社以促进生产、发展教育、繁荣科学和艺术为己任,人人充分享受科学艺术成果,脑力和体力劳动密切结合。公社将不存在强制力量,自由成为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最高保证。在公社中,家庭失去经济职能,男女自由结合,两性完全平等,离婚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