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周惠施 (约前370—310)撰。施,战国时宋人,仕魏,相梁惠王。惠又作慧,惠施亦称惠公、惠子。据郑樵 《氏族略》记载: “惠氏,姬姓,周惠王支孙,以谥为氏也。”施相惠王,《战国策·魏策》于惠、襄、哀三王中皆记其事,可知哀王时施尚在人世。惠施的主要思想,是 “合同异”。他认为 “大同而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具体事物之间的同异是“小同异”,而天下之物谓其相同则皆有相同之处,谓其相异则皆有相异之处,这是“大同异”,从而否定了 “同”、“异”概念的确定性。他提出的“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因而,《汉书·艺文志》将其列入名家,云 《惠子》 一篇。《隋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并未著录该书,可知原书佚失很久。清人马国翰从群书中广征博引,辑得十七节,以玉函山房辑佚书本刊行。国翰所辑,错误很多。如在序中云惠子为魏人,而高诱 《吕氏春秋·淫辞篇》明云宋人,国翰误。他以 《庄子·天下篇》 “惠施历物之意” 一句,即题《历物篇》,尤为无据。此外,《惠子》的版本还有 “明归有光辑评《诸子汇函》本;惠施诡辩新解一卷,民国时胡怀深撰,《朴学斋丛书》 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