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律诗、骈文等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义的虚实做成对偶的语句。
英antithesis; match both sound and sense in two poetic lines;
⒉ 〈方〉:交战。
英wage war;
⒈ 谓当廷奏事。古时皇帝坐朝听政,必设仪仗,百官当廷言事,无所隐秘,故称。
引《旧唐书·萧至忠传》:“旧制,大臣有被御史对仗劾弹者,即俯僂趋出,立於朝堂待罪。”
宋 王溥 《唐会要·百官奏事》:“百官及奏事,皆合对仗公言,比日以来,多仗下独奏。宜申明旧制,告语令知,如缘曹司细务及有秘密不可对仗奏者,听仗下奏。”
⒉ 左右分设、相对而立的仗卫。
引清 袁枚 《随园诗话》卷一引 万柘坡 《金鳌玉蝀桥》诗:“晓来浓翠东西映,也算蛾眉对仗班。”
⒊ 指旧体诗文的词句相对偶。
引清 沉德潜 《说诗晬语》卷下:“对仗固须工整,而亦有一联中本句自为对偶者。”
蔡元培 《国文之将来》:“旧式的五七言律诗与骈文,音调铿锵,合乎调适的原则;对仗工整,合乎均齐的原则,在美术上不能说毫无价值。”
王力 《龙虫并雕斋文集·语言与文字》:“对仗,就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数量词对数量词,虚词对虚词。”
⒋ 交战。
引《太平天囯资料·林凤祥李开芳吉文元朱锡琨北伐回禀》:“有妖数千在 归德 城边东门,分作三路,忽然而来对仗。”
蔡东藩 《清史通俗演义》第四二回:“巧值 王囊仙 韦七綹鬚,至 南笼 与 清 军对仗,两路夹攻,把 勒保 围住。”
⒈ 对著仪仗。唐时正殿设有仪仗,中书、门下及三品官奏事,及御史弹劾百官,都是对著仪仗上奏。
引《旧唐书·卷九二·萧至忠传》:「旧制:大臣有被御史对仗劾弹者,即俯偻趋出,立于朝堂待罪。」
《资治通鉴·卷二一一·唐纪二十七·玄宗开元五年》:「诸司皆于正牙奏事,御史弹百官,服豸冠,对仗读弹文。」
⒉ 诗文中句子的对偶。
引清·沈德潜《说诗晬语·卷下》:「对仗固须工整,而亦有一联中句自为对偶者。」
1、追本溯源,对仗不是文人创造,而是从民歌中得来的。
2、对仗,一般是平行的两句话,它们各有独立性。但也有一种对仗是一句话分成两句说,出句独立起来没有意义,或者意义不完整。这叫流水对。上文中提到的是其形式,此处说明其含义。
3、律诗的对仗,有许多规则与讲究,下面谈谈比较重要的和常见的几种。
4、一是对仗作为文体的一种格律要求运用;二是字数由骈偶句喜用偶数向奇数转化,最后定格为五、七言;三是对仗精确而工稳,声律对仗已成熟。
5、意义的排偶较早起,声音的对仗是从它推演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