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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一篇,热门,小说

    写一篇300字的小说作文(热门16篇)[ 300字作文 ]

    300字作文 发布时间:2024-02-02 07:48:23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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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写一篇300字的小说作文1动物世界中的狼都是凶猛、狡猾的。而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又描述了一只怎么样的狼呢?让我们翻开《狼王梦》去看看吧!这本书主要讲述着玛尔草原上一个个悲惨的故事。母狼紫岚智斗大猎狗产下了五只狼崽。想让它们有朝一日成为狼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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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一篇300字的小说作文1

    动物世界中的狼都是凶猛、狡猾的。而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又描述了一只怎么样的狼呢?让我们翻开《狼王梦》去看看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着玛尔草原上一个个悲惨的故事。母狼紫岚智斗大猎狗产下了五只狼崽。想让它们有朝一日成为狼王,可她心中的火被扑灭了。第五只狼崽在生下来时就被冻死了;黑仔在捕食的时候被金雕叼走了;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也死了;双猫在与狼王搏斗的时候战败了,被众狼当成了食物。最后母狼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的儿子身上。为了不让狼孙再收到金雕的伤害,她与金雕同归于尽。

    我觉得母狼紫岚很可怜。它用尽一生的时间去培养他的子女想成为狼王,可最终都失败了。同时我觉得母爱是伟大的,他为了实现培养狼崽成为狼王的梦想,还针对每只狼崽的特点制定了很多不同的计划。默默地为它们付出,甚至为了狼孙的安全付出了自己的性命。

    读了这本书,狼在我眼中不再是凶猛、狡猾的动物,它还是一个慈爱、伟大、有责任心的母亲。

    写一篇300字的小说作文2

    怡儿,你还好吗?我好想你!

    对不起,怡儿!我没有去香港看你,没有见你最后一面。我真的该死。真的恨透自己了!还记得。第一次相遇吗?我打扮成酷酷的帅男孩回家。你看见了我,我故意把帽子压得低低的,你叫住了我:“你好,可以交个朋友吗?”我冷冷地说:“为什么?”你害羞地说:“我……,只想交一个朋友而已。”我还是冷到极点的说:“有必要吗?”当我说完这句话时,我发觉自己好像是冷血动物。不,确切地说,本来就是。“额——,好吧。我叫李熙玄。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伸出手。她慢慢地伸来,我突然觉得做错了。(因为我是女孩子,她应该感觉得出来。)我跟她握手之后。就回家了。后来,你向我说了一句话。(你们懂得。)我向你解释,自己是女孩。你并没有伤心,反而很开心似的。我好可恨自己,为什么不是男孩子。

    你走了,永远的走了。你自己去天国了,留下我,在这里。我哭了,好累啊!为什么你会得那种病,为什么你的亲生爸爸妈妈不带你去医院找骨髓,动手术。我狠他们,想让他们对你道歉。他们一点都不好,很可恨。

    怡儿,答应我,好吗?来世,你要先遇到我。我下辈子一定会是男孩子,那样保护你,一直,一直……

    写一篇300字的小说作文3

    传说前往东边的预言之子,已经从这个永无宁日的世界觉醒。

    很久很久以前,那时侵犯世界的混世魔王,企图征服世界,可那时在密封的圣国的圣天使路西法,用尽了所有的力量,强行将它封印在自己身上,也有被混世魔王控制的机会。路西法倒了下去,在他临死前,他告知人们:虽然不知道,魔王,会什么时候复活,但我的转世他会再将它封印,记住它的肩上有圣羽印。圣国把圣天使的话语作为_,所以这事没有流传出去。

    圣天使的转世路西弗,生在利亚村的一个部落,因为部落的人见他肩上有个奇怪的印记,就以对待怪物似的的眼神看他,无奈家人将它养到5岁就流放了。

    一天,路西弗饿得无法忍受,就和小乞丐抢饭吃,4个小乞丐对路西弗大打出手,打得路西弗无法动弹。

    随后,路西弗身上出现了黑色的泡沫,正侵犯路西弗的身体,那正是混世魔王,他想乘机出逃,4个小乞丐慌了,然而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路西弗一把掏出大鸟,突突突突,诗歌乞丐死翘翘了。

    写一篇300字的小说作文4

    读了《狼王梦》后,我受益匪浅。小说《狼王梦》之中蕴含着哲理、启迪与教训。其意悠悠,其味也悠悠。[由好作文整理]

    《狼王梦》以母狼紫岚为主角,讲了她如何培养四只狼崽成为至高无上的狼王的经历。紫岚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为了让幼小的狼儿成为野心勃勃的一代狼王,宁愿让自己受皮肉之苦。可是,紫岚的母爱却是残忍的。在激烈的战斗中,眼睁睁地看着爱子一败涂地,也不伸出援手。在我们人类看来,狼是没有一丁点“人情味”。但我看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后,我对狼有全新的评价。在沈石溪的描写下,狼具有人的一切情感,就差不会像人一样说话。

    我最喜欢紫岚,因为紫岚可以为了下一代而牺牲自己的婚姻,甚至牺牲性命,与可怕的老金雕同归于尽。充分表现出母爱的至高无尚。其实,母爱就是世上最真挚的情感,母爱就是水,母亲就是络绎不绝的源泉,无论我们在何处,依然感受到不尽的源头之水。

    写一篇300字的小说作文5

    去年暑假,我读了《岳飞传》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从岳飞刻苦学艺、岳母刺字、南征北战平内乱以及_秦桧屈膝求荣、陷害忠良等故事全面记录了岳飞传奇的一生。

    宋朝名将岳飞不止是一位武将,还是一位诗人。他一生写了许多的诗,如:《满江红》、《遥望中原》,其中《满江红》最为著名。这首诗激励着我们中华儿女的爱国之情,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有骨气,不能一遇到困难就服输,一遇到危险就后退。中华上下五千年,不知出了多少有骨气的人,如南宋的丞相文天祥,临死前还对着南边慷慨的说:“我的事业到此完结了”,还有那位“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都是有骨气的英雄。一个人从生到死都要有骨气,不能为了一点点利益就失去了气节。书中秦桧杀害岳飞、陷害忠良仅仅只是为了报答金兀术的几顿饭菜与许多的金银珠宝,而岳飞临死之前为了国家安危还求狱官让他的战士们不要以下犯上,引起内乱。

    之前,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身上蹭破点皮就“呜呜”的哭。但是自从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决心不能再动不动就流泪,要向一个男子汉一样有骨气。

    写一篇300字的小说作文6

    现在人看小说,无非用来消磨时光,在时光被学习,工作之后,剩下来的一部分纯真,大多数人用在了小说上。

    小说可以理解为小人物看的书,这样的人小说就真的是小说。还有一部分人看文学著作,这当然就不是小市民的首选,这样的小说就不是小说了,因为人给了它一个层次上的定义。

    所以,因为想要刻意提高自身地位的缘故,或者说是在装作高深莫测。于是,人们给小说下了个定义,叫做快餐文学,甚至是垃圾文学,这样的人真的高深,因为他们深陷入高深的境界,自以为是的爬不出来了。

    小说是具有时光性质的,它不一定好,但一定不是坏的。

    小说在很多时候是人们生活的幻想。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得到充分的肯定,成功,于是把关于梦想的一切加到小说上,在这个幻想世界.中找到自我存在的安慰。

    比如我偶然看到的一部小说《火映长空》,虽然还刚刚起步,可是这种特征已经开始展现了。

    写一篇300字的小说作文7

    大自然中,弱肉强食的情景总是映入我们眼帘,但母亲用慈爱,用生命来呵护我们的场景也天天都在上映,黑天鹅也不例外,下面这刚故事就是令我最感动的。

    黑天鹅正在孵化它已快出生的小天鹅,就在这时候,一只针鼹渐渐向黑天鹅那几枚小天鹅逼近,针鼹企图能偷走那几枚天鹅蛋!针鼹缓慢而坚决地爬向那几枚天鹅蛋,针鼹一步歩逼近了。黑天鹅不顾一切地向针鼹啄咬,针鼹身上有几根锐刺折断了,针鼹身上的尖刺像钉子一样钉在黑天鹅的红色嘴壳上。黑天鹅不顾疼痛,依然保护着它身后的宝贝,不让针鼹有缝细可钻。黑天鹅继续攻击着针鼹,这是为了它身后的几枚小生命。但黑天鹅的攻击对针鼹根本造不成威胁,针鼹仍闷着脑袋一步步靠近。而黑天鹅怒视着它那紫水晶一般的眼睛,等待着针鼹的来攻!黑天鹅已经不顾一切了,只见它张开双翅,用自己的胸脯来抵挡针鼹的攻击。它胸脯上扎满了尖锐而乌黑的锐刺!

    这就是动物界一位伟大的母亲!黑天鹅最终救下了它的小宝贝,你看,这就是拥有雌性的一位伟大的母亲,不管它是动物还是人类,都是最伟大的!

    写一篇300字的小说作文8

    理想,是一座灯塔,指引着迷航的船舶停在幸福的港湾;理想,是一辆奔腾不息的火车直达成功的终点;理想,是一节节阶梯,只要你坚持走下去,就能直达最高顶点!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小说家。在一次无意间看了一本小说,我就情不自禁的喜欢上了看小说,而且是看完一本又看一本。所以,我暗地里下了决心,将来一定要成为一个鼎鼎有名的小说家,为大众奉献出小说。

    为了尽早实现我的理想,我最初的目标是写一篇一千五百字的小说,写什么好呢?我绞尽脑汁,最后觉得还是写玄幻小说比较好,我把一个现在比较火的榜样 ——唐家三少的作品定成我的目标,唐家三少也是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如今已经成为有名的小说家,成名小说有《斗罗大陆》、《天珠变》、《酒仙》、《生肖守 护神》等。

    实现理想的时间也许很快,也许很漫长……虽然我现在已经写了一片千字左右但还没写完的《逆世纪》,但,这还远远不够,我开始涉足写小说越写越无味,甚至还有不想写的念头,但是,始终有一个信念支持着我努力向前,那就是理想!

    一个人有了自己的理想,也就有了前进的方向,有了方向,走起来就不会迷茫!

    写一篇300字的小说作文9

    经过3天的等待,我的《根鸟》终于到了,它是曹文轩的一本长篇小说,里面的开头是:

    一天,根鸟独自一人去山上捕猎,他上去时,被他的几个好朋友嘲笑说他不可能打到猎物,可他却不听他朋友说的话,还是上山了。到了山上后,他捕了很久,连一只兔子都没打到。后来飞来了一只白色的鹰,一只根鸟没见过的鹰,可根鸟却不捕他,后来因为那只鹰把他快到手的一只兔子给吓跑了,于是,根鸟一气之下把那只白色的鹰打死了。后来他看见鹰的脚上挂着一根布条,那是一封求救信,后来,根鸟告别了父亲,开始了他的寻梦路程。

    根鸟不管在哪里,都是以乐观的态度去面对,可我呢,一个上课吃包子,下课打摆子,考试考腰子。还记得他在鬼谷的时候,不埋怨自己被长脚骗了,不埋怨自己的处境,不像我,每次失败了,总是会说这说那,每次遇到困难就什么都不做了,就在原地发闷气。

    根鸟这本书让我懂了很多道理,我以后要努力像他学习。

    写一篇300字的小说作文10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人,最后,他死了。”

    这真的是小说,不骗你!

    现在的小说是层出不穷,从长篇到中篇,再到短篇,最后是微型小说,越来越短,不知道这是文化的进步还是倒退。

    现在的快餐文化也是很“风靡”。也许已经有很多人曾不止一次的说过这个现象,觉得我在此只不过是在“重复绿荫单调的歌曲”。是的,我的见解并不会比那些专家的好,但是我觉得是很有必要的!

    文化的发展越来越快,就像现在大学生谈恋爱,旧的未去,新的已来。在如此多元化的文化氛围中,怎能不迷失?又该如何去选择?

    也许有人要说,几百年后,这些“快餐文化”就会成为经典。也许吧,不过我想说这话的人一定是看不到这天的。我想我不能否认,“快餐文化”也有其好处,就像伟大的孔子的思想也并不是全都适用于我们!

    写一篇300字的小说作文11

    小说看多了,思绪也渐渐变得紊乱,我虽然常常无故地悲伤,却是不常哭的,可是看书的时候,常常不由自主地就眼眶湿润了,是的,很感动!

    看的小说很杂,其中有喜有悲!我喜欢看武侠,也喜欢言情,不过我对言情小说的要求极高,很少会为哪本言情感动,我喜欢纯粹而坚强的爱,不顾一切矢志不渝的爱,也喜欢那种绝望而浓烈的爱,就像释殿!

    我是个很纠结的人,一般是很排斥悲剧的,可是我却深深恋上了小四笔下一个个悲情的人物!

    我喜欢那种舒缓宁静的爱,却依然执着于樱空释的决裂!

    是的,看小说的时候,我特别容易被感动,也特别容易恨上一个人,我不懂爱,却向往完美的爱,刚刚看了倾城逝,很恨那个男主角,明明爱的那么深却要伤她至此,明明可以为她舍弃一切却对她如此冷漠,明明想好好保护她却害她失去所有!我又是如此倾慕那位女子,始终如一的爱,无悔的付出,谁人当得起?

    爱永远是建立在彼此的信任上,我坚信这世上一定有让人心动的爱!不一定如童话的美好无暇,唾手可得,不一定如传奇般倾国倾城,流芳百世,真挚就好!

    写一篇300字的小说作文12

    “丑女!”她自嘲的笑着。

    十年前被定下的婚事被拖了十年后,依旧是毁了。

    那十年,他拼命反抗,她奋力挽回。

    “你长成这幅德行还有脸向上攀?”他把婚书撕烂,扔在她那张令他厌恶的脸上,身着一袭红衣阔步而去。

    努力了十年,怎会如此轻易放弃?

    她顶着那张丑陋的皮囊去了山顶的寺庙。

    曾在庙中许下嫁给他的愿望倒是了了,哪怕仅有那么一刻。

    “我愿用我二十年寿命换美貌余生”

    “当真?”寺中的小和尚告诉她“你仅剩二十年阳寿了”

    “当真。”

    下山后,她在一个陌生的府中见到了身旁倾世之人无数的他。

    “那个丑八怪太难缠了,张成什么样自己还不知道。”他倾酒一杯,又连一盅,没见到门后的她正咬上了嘴唇。

    亥时,她待到他空房无人才去见他。

    他揉了揉酴醾的双眼看向面前的美人儿,不由一喜。

    隔日午后,她躺在他怀里,笑魇如花;他仍着新婚红衣,胸口被匕首深刺,血漫全身。

    写一篇300字的小说作文13

    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下午,我的小说迷老妈又躺在沙发上打开手机看小说了,我老妈和手机上的小说一天得看二十次。

    那天下午,我放了学做完作业,和妈妈吃过晚饭,妈妈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打开手机看起她的小说来。到了我和老妈约好出去散步的时间了,老妈还是津津有味地看着她的小说。我对老妈说:“老妈,别看小说了,出去散散步吧!”老妈说:“今天就不去了吧,这部小说快看完了,我们明天再出去好吗?”我对妈妈说:“要不然您一边散步一边看啊。”老妈不情愿地说:“好吧!”

    出了家门,我们去了俱乐部,我在那里和我的同学打羽毛球,我老妈就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看她的小说。我从六点三十分一直打到七点三十分,我老妈也从六点三十分看到七点三十分。

    我的老妈真是一个小说迷!

    写一篇300字的小说作文14

    班里不知从哪吹来一股“小说”风:大家都想出一部自己的小说。

    上回吹来的是一股“写书”风,大家都说要写一部书,但两篇作文纸就打住了,那股“写书”风就不知去向。

    这次吹来的“小说”风,不知是不是说说玩的。可同学们好像“假戏真演”了,编得入了迷。就不说写字快、想象力丰富、文笔好的杨飞,就连写作不算出色的王雨也赶上了这股风,编了1、2、3、4、5……将近8张纸呢!我也赶呀赶,抓住了“风”的边缘。我也开始编,但不像王雨编得栩栩如生,不像马骏编得情节丰富,也不像杨飞编得感觉身临其境。

    班里吹来的一股“小说”风也有好多同学抓不住就放弃了。这股“小说”风好比冬天里吹来春风,带着暖意。我相信,在很多人的眼里,这股风是永远刮不走的。

    写一篇300字的小说作文15

    大业出事前是公司 的业务经理,每天开着东奔西跑,虽然辛苦,但日子过得也算富裕,最主要得到是他和蔼可亲,对领导敬重,对下属关怀,因为他的名字叫:“李大业”,同事们都戏称他“你大爷”,可是他一点不生气,莫名奇妙成了好多同事和朋友的“大爷”。

    可是如今,他下半身已经彻底的不能动,躺在床上如“半死人”一般,哀莫大于心死,对人生,对以后,他已经没有丝毫的留恋,心里为一的牵挂就是 年老的父母和未婚妻蝶儿。

    大业是聪明人,自己已经醒了这么多天,丝毫没有见过蝶儿的影子,他心里也大概明白了,其实即使是蝶儿现在对他不离不弃,他也会赶蝶儿走,可是他心里仍有那么一丝丝希望,希望蝶儿是真的忙,或者是有什么难言之隐,这么多年的 感情,真的就抵不过现实的残酷吗?

    曾经的山盟海誓,曾经的花前月下,难道就这样不堪一击,他眼前一次次浮现他们在一起是恩爱的情景,山山水水间,曾经留下了他们拥抱的身影、火热的吻、浪漫的足迹以及点点如梦的回忆……

    写一篇300字的小说作文16

    人类的科技越来越发达,作为人类的日常用品和工具之一。电脑也要大有不同啦!瞧!从时光机中穿回一个未来的电脑。

    刚看到它的外貌,你也许会说:“咦,这不是跟现在的笔记本电脑一样吗?”那你就错了!瞧瞧,这说明书上说出的功能,比现在的电脑先进几十倍呢!它有一个类似于耳机的东西连接电脑,但其实他并不是耳机,而是电脑接受你脑电波的专用仪器。当你带上它,你心中所想的让电脑做些什么,它就全知道了,用不找你再去手动操纵。这样既省时,又省力。比如家里的地没扫,你有没时间打扫卫生,你只要向电脑传送指示,它便会智能操作扫把、拖把……让它们自行打扫。哦?什么?你担心电脑太大,不便携带?这你就不用担心了。那时的电脑可以像孙悟空的金箍棒,变大变小随你控制。最小可以缩成一块5号电池那么小呢!不过未来的电脑简直是万能,厂家担心,要是这样下去,人类会变得越来越懒,导致四肢退化,所以,如果五天电脑都没有接收到你正在运动的信息,它便会罢工两天呢!

    怎样,这未来的电脑你还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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