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中招生文案短句锦集60条

时间: 2022-11-29 句子 我要投稿 人气:

郑州一中招生文案短句锦集60条

1、天塌下来你顶着,我垫着。

2、天青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3、相拥至耋耄,恩爱相不负。

4、谁会记得谁,谁会忘记谁。

5、好想去见你,然后拥抱你。

6、与书香为伴,与智慧同行。

7、爱学出勤奋,勤奋出天才。

8、智足以拒谏,言足以饰非。

9、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

10、洞庭有归客,潇湘逢故人。

11、鹰化为鸠,众鸟犹恶其眼。

12、长他人威风,灭自己志气。

13、千夫诺诺,不如一士谔谔。

14、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

15、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16、放荡我本性,人帅天注定。

17、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

18、故人入我梦,明我长相忆。

19、结交非贤者,难免生爱憎。

20、想要什么,就自己去争取。

21、你看不到,我小心的想念。

22、当时的热情,烫伤了自己。

23、无人陪我醉,无人与我归。

24、黄瓜在于拍,人生在于嗨。

25、岭外音书绝,经冬复立春。

26、有了你,黑暗不再是黑暗。

27、与君一夕话,胜读十年书。

28、你不会回来,我不会再爱。

29、良友在身旁,地狱变天堂。

30、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31、知道么。有一种爱叫离开。

32、你说得真对,说永远多累。

33、勇士的心胸,能容下大海。

34、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

35、暗自伤心,不如立即行动。

36、多一分诚信,多一份信赖。

37、失败得教训,成功获经验。

38、懂得了好多,放下了很多。

39、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

40、弱冠弄柔翰,卓荦观群书。

41、你若强大,困难就是小事。

42、平生铁石心,忘家思报国。

43、我不相信幸福,我相信你。

44、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45、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

46、花开并蒂莲,生生世世好。

47、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

48、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

49、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50、累了就睡觉,醒了就微笑。

篇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3830字)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XX]29号)和《衡阳市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办学行为、整顿招生秩序的实施意见》(衡教发[20XX]16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XX年衡阳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宣传;统一划定招生区域;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的原则;普职合理分流的原则;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市教育局成立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解决招生中遇到的问题,基教科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职成科、计财科、监察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确保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二、合理下达招生计划

2.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规模和当年初中毕业生的数量和普职分流5:5的比例,合理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各县(市、区)的招生计划意向于4月中旬前上报市教育局计财科,经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并下发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代码表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代码与专业代码。

3.招生计划下达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并按省厅有关规定编班,严格控制大班额。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计划,应按“先审批,后实施”的程序报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4.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分区域内计划和区域外计划。区域内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区域外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城区职业院校的招生计划分校下达到各县(市、区),建立城区职业院校生源基地。

三、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5.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一律在5月1日以后启动,不得提前。所有学校通过各类媒体等渠道发布的招生信息,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

6.认真做好中职学校的招生宣传,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在市教育局职成科统一指导下进行,市教育局统一编制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各生源学校必须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5月20日前将宣传资料发放到初中毕业生手中,并将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向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及家长宣讲。

7.各招生学校不得私自到各初中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进行招生宣传,更不允许与初中学校教师或领导建立任何招生委托关系。

四、认真做好考生报名工作

8.在籍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各学校对报名信息准确核对后,按时上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招办,各县(市、区)中招办对信息统一汇总审核后,上报市中招办。

9.外地回衡等无本地有效学籍考生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公布的《报名须知》的有关要求,于5月6日—15日到户口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属市城区户口的考生直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10.考生报名均统一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报名,系统中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未经批准均应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否则不予毕业和升学。

五、统一组织考试

11.考点的确定。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生源分布状况及学校办学条件,按相对集中、就近的原则确定考点,报市教育局备案。

12.考场的编排。市中招办根据考生的信息集中、统一编排考场,随机编制考生的座位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印制、发放考生准考证。

13.命题。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命题。

14.监考。在县市区范围内,实行交叉、滚动监考,考点主任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领导担任。

15.阅卷统分。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组织教师统一网上阅卷、统分。

六、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

16.高中阶段学校志愿按录取批次分为省示范普通高中(普高一批)、经市教育局批准面向全市行政区域招生普通高中学校的计划(普高二批)、非省示范普通高中(普高三批)、国家示范性职高(职高一批)、区域内中职(职高二批)、县域外普通中职(职高三批)等六批次。

17.初中学校要在中考前安排3个以上课时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课,帮助学生做好适合自身发展的选择,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同时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

18.有意向就读普通高中的市城区考生普高志愿填报时间统一为:第一轮志愿在6月20日上午8:15—8:25英语科考试前填报;第二轮普高征集志愿在7月29日到7月31日到市中招办现场填报补录志愿。考生应在认真阅读志愿填涂卡(见附件1)上相关信息后,在考场集中填涂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志愿卡填涂要求:普高一批填涂1所,普高二批填涂1所,普高三批填涂2所(含民办高中)。

19.有意向就读职高的考生可在考场填涂职业高中学校志愿。职高一批填涂1所、职高二批填涂1所、职高三批可填涂2所。

20.每一批次均设“服从分配”一栏,不填涂,则视为不服从分配。志愿填报后,一律不得更改,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七、认真做好考生录取工作

21.统一考生的'录取工作。全市统一录取时间,统一数据平台管理。市城区和各县(市、区)分类别同步录取,依次为普高一批、普高二批、普高三批;职高一批、职高二批、职高三批。各县(市、区)在划定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应及时将控制线以下的生源数据移交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统一办理市直职业学校的录取手续,普高学校未经批准不得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学生。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重复录取,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一律不能录取。不按规定录取的新生一律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22.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满分1080分,含新增体育20分,艺术6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第、综合素质评定等第和考生志愿作为录取依据。中职招生以初中毕业证书、考生志愿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第作为录取依据。

23.市城区和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在中考成绩出来后,应根据招生计划科学划定本区域内各类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按要求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严格执行线上录取。

24.普通高中继续实行直升生招生制度。市城区的完全中学可在本校初中生中招录直升生,招录人数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直升生招收采取考生自愿、学校综合评价择优、校内公示、中招办审批的办法。直升生的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前进行,被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参加初中毕业的学业考试。

25.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定向招生制度。将省示范高中学校公费计划的40%定向分配到本区域各初中学校,按考生志愿,学业成绩在省示范高中公费分数线下降30分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第的三年学籍无异动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定向生计划适当向新课改初中合格校倾斜(在基本标准上提高1个百分点的比例)。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规范、不及时的初中学校不予分配此项招生计划。

26.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面向全市行政区域的招生计划。市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可招收“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班”各50名,市一中的青化山分校、市八中的二七二分校招收“实验班”各100名,市田家炳中学招收“宏志班”50名,市五中招收“珍珠班”50名,市二中招收“恩萌”班50名,市七中招收“励志班”40名(招生对象均为成绩特别优秀的贫困家庭考生)。以上生源毕业后,参加高考的成绩,分别计算到录取学校和生源地。

27.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专业生招生计划。具体请见《20XX年衡阳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实施办法》(附件2-5)。

28.考生理化生实验操作、综合素质评定达到C等(含C等)以上,才具有录取高中阶段学校的资格。

29.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学校先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学校后办理录取手续的原则;凡招生计划未录满的公办学校在进行补录的时候,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任何学校都不能补录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严禁招生学校外挂学籍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严禁学校未经批准接收寄读、借读学生。

八、优惠政策

30.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教基厅[20XX]3号)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考生优惠。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降5分录取。

(2)子女降10分录取。

(3)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降5分录取。

(4)少数民族及侨属子女降5分录取。

(5)农村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家庭子女降5分录取。

以上优惠项目不累计,只取最高一项优惠加分。

31.享有优惠政策资格的考生填报《优惠加分申请表》(见附件6)及县级及以上相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学校,学校统一到市、县教育局中招办审核(1)至(5)项内容,第(5)优惠项目还需递交《独生子和双女家庭优惠加分审核表》(见附件7)到市、县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审核,过期不予补办。各学校必须将市、县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反馈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考生名单(附件8)在校内张榜公布。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的政策性优惠资格,并对有关人员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九、附则

32.各县市区教育局、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违反本规定,擅自违规招生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违规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33.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考报名、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贻误时间或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4.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

35.我市过去的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36.本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篇二:岳阳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3052字)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阳光招生的通知》(岳政办函〔20XX〕36号)和岳阳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岳市教通〔20XX〕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市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志高

成员:曹金钟、童六明、李伟灵、李嘉谊、方良、王德、胡亚君许英姿、万华政、彭志诚、童来金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设市教育局基教科,曹金钟兼任办公室主任,方良兼任副主任。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

市直普通高中面向市区(市直、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湖风景区)初中学校招生,省级示范性高中按计划面向君山区招生,市直民办高中在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衔接后可跨区招生。岳阳市户籍、在市外就读初中、没有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原则上不参加市直普通高中录取。从20XX年起,取消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见附件1)。

三、招生程序

(一)招生考试。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合二为一。高中学校不得以招生为目的另行组织其它文化考试。

(二)志愿填报。学生网上填报志愿。每位学生可填报提前志愿,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共三类志愿。根据普职协调发展的要求,学生可另自主填报1-2所中职学校。没有填报志愿的学生不予录取。

(三)招生录取。招生录取由中招办组织实施,按照先省级示范性高中后一般普通高中、先提前批次后普通文化生的录取顺序,分批次网上录取,同一类别学校按模拟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录取学校网站发布,学生可登录查询。

(四)报到注册。新生要在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高中学校根据中招办下发的录取名册接受学生报名,生源学校、招生学校及其上级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毕业、升学和注册手续。

四、录取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原则,分提前批、普通文化生批和调剂批三类依次进行招生录取。

(一)提前批次录取

指标生、特长生、宏志生、日语实验班四类学生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必须通过相关测试或资格审查并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类提前批次志愿。被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未录取的学生按其志愿参加后续普通文化生录取。

1、指标生。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不含特长生和在君山区招录的学生)的60%,按比例分配到市区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指标生人数=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人数÷市区初中考生总数×该校考生总数。指标生计划分配见附件2。初中学校根据本校学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征求学生意愿确定指标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中招办提前预录。享受指标生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学校就读满一年以上。指标生设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总分低于志愿学校普通文化生录取分数线95%的不予录取。指标生计划未录满的不补录。

2、特长生。特长生招生计划由学校申报,市教育局核定。各招生学校制定专业测试方案,报中招办审批后实施。招生学校须向社会公示特长生招生计划、测试办法和测试时间。专业测试时间由招生学校在指定的时间内自主安排。有专业特长的学生可自主报名参加一至两所学校的专业测试,相应填报一至两所学校的特长生志愿。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须将测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名单报中招办并通知考生所在学校及考生。

特长生实施分类录取。省级示范性高中先确定各类专业的文化成绩入围分数线,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提前录取;一般高中先确定各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入围分数线,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特长生录取设定最低文化成绩入围控制线,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70%,一般高中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60%。特长生计划未录满的不补录。

3、宏志生。岳阳市第五中学在招生计划内招收品学兼优、家庭贫困、须统一资助就读的学生。凡户口在市区范围、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的学生持书面申请及户口所在地办事处证明到市五中申请,学校复核后,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名单上报,中招办根据志愿,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提前录取。录取为宏志生的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该校普通文化生录取线。

4、日语实验班学生。岳阳市外国语学校招收日语实验班学生(高中阶段攻读日语且高考参加日语类语言考试)。考生填报日语实验班志愿,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提前录取。录取为日语实验班的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该校普通文化生录取线的90%。

(二)普通文化生录取

普通文化生录取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十科总分为主要依据,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数相同时,根据中考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再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市十五中、市外国语学校“国际课程班”招生由学生到学校报名,学校汇总后报中招办,中招办在该校普通文化生录取批次,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为“国际课程班”的学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录取学校录取线的90%。

(三)调剂录取

所有已填志愿均未被录取、填写了调剂志愿且分数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的学生可参与调剂录取。参与调剂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填报两所学校的调剂志愿。中招办将符合调剂条件且填报了调剂志愿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相应的由于被录取学生未报到而导致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调剂人数为学校未完成的计划数。参加了特长生测试但没有填报特长生志愿的不能参与特长生调剂录取;未填报宏志生、日语实验班志愿的学生不能参与宏志生、日语实验班调剂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招生宣传。招生宣传由中招办归口管理。中招办在岳阳教育网站开设岳阳市市直普通高中招生专栏,公布招生政策、方案、程序和办法等;统一印发《20XX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宣传手册》,由初中学校发放至每位考生。各高中学校不得另行印发其他招生宣传材料,不得进入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

(二)加强志愿管理。志愿填报前,中招办公布市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5分段人数统计情况,由学生根据实际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经家长确认后打印纸质志愿并签字,志愿经确认上报后不能更改。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与培训,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

(三)规范招生程序。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表(见附件3)安排招生工作。高中学校要严格按中招办规定程序操作,不准借学科竞赛或其他名义提前录取新生。初中学校要准确及时报送考试、考查和志愿等方面的资料,不得拖延,不得瞒报、漏报和误报。

(四)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按照计划招生。未经统一审批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同一招生区域不得中途转学。严禁以特长生、日语实验班、国际课程班身份录取的学生进校就读后转为普通文化生。严禁学校以借读的名义接收未经统一审批录取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以借读、转学名义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五)遵守工作纪律。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利用教育网站等形式宣传招生政策,利用阳光服务平台热情接待和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教育系统干部教师要正确引导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带头抵制不当择校行为。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禁中介招生和买卖生源行为。

(六)强化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全过程置于纪检监察的监督之下,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监察室:8805579,中招办:8805670)。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篇三: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招生宣传工作方案(939字)

为让全社会了解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近年办学成果,做好我校职业高中专业转型升级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学校烹饪及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学校职业高中部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一、“幸福珠海开心家宴”系列活动

(一)系列活动一:启动仪式暨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时间:5月4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五楼宴会厅

参与人员:邀请区领导及主办单位领导、香洲区各中学领导、协办单位领导、校企合作单位代表、优秀毕业生代表、在校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

活动内容:1、活动启动仪式;2、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

特区报报道方案:在新闻版发布消息。

(二)系列活动二:“我为妈妈做个菜”

时间:5月13日

地点:南屏中学职高五楼烹饪操作室

活动内容:

1、邀请50至100对母子参与活动,请南屏中学烹饪专业学生进行一对一厨艺指导。

2、特区报社报道方案:

(1)为配合本次活动,进行问卷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2)请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3)活动预告消息,并全程跟踪报道。

(三)系列活动三:“幸福珠海,开心家宴”母子厨艺大赛

时间:5月14日至6月16日

地点:南屏中学五楼烹饪操作室

宣传报道方案:

1、在特区报要闻版刊发3到4次预告及活动进展跟踪系列报道。

2、比赛正式开始后,在特区报刊发活动消息和半版专题报道(图文)。

二、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办学成果报道

时间:4月26日—6月23日

宣传:

(一)特区报社专题报道半版专题;

(二)消息2-3篇

报道内容:1、毕业生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2、实习、实训、校企联合办学报道(实训处提供材料);3、学生近四年参加技能大赛成绩回顾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4、舒展学生自信的翅膀,铸造合格技能性人才(德育处提供材料)

三、对全市各中学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一)时间:5月4—6月15日

(二)活动内容:1、送招生简章到全市各中学;2、到斗门城东中学、横山中学等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3、6月22日与本校初三部分学生举行填报志愿恳谈会。

四、系列活动及宣传报道组织架构。

珠海特区报、香洲区教育局和南屏中学联合成立组委会,组织、策划、协调所有系列活动和宣传工作。珠海特区报派出骨干文字和摄影记者组成报道专责小组进行及时报道。

篇四:高一招生宣传方案(295字)

一年一度的高一招生是我校的大事,它关系到我校发展的后劲和潜力,请各招生点负责人认真落实,积极工作,为我校早日跻身于全国一流名校而做出自己卓有成效的贡献。具体宣传方案如下:

一、在我市初三学生填报志愿(5月中旬)前,各招生点负责人到指定学校宣传。

要求:

1、散发招生资料;

2、对全体初三班主任口头宣传我校有关招生政策。

目的:

在初三班主任和我校招生点负责人共同努力下保优保量地完成我校今年的招生任务。

二、各招生点负责人返校后,把初三各班前20名学生或全体学生信息(电话号码、家庭住址)附初三各班主任联系电话上交学校,以便招生时能及时联系学生和奖励初三班主任。

三、赴各招生点负责人一览表。(后附其表)

招生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完善特长生测试和录取办法,保证特长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年初中阶段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精神和区教委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 领导小组

组 长:王俊成

副组长:李剑波 唐 挈 耿晓东 张春林

组 员:吕 彤(初中教学处主任)、王 芳(初中学生处主任)、 高 颖(科技教育办公室主任)、赵 鑫(现代教育技术办公室主任)、柳臣云(初中教学处副主任)、耿莉娜(初中学生处副主任)

三、工作小组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成立科技特长生工作小组、艺术特长生工作小组、体育特长生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工作。

四、招生计划

根据西城区教委小升初分配给我校的特长生名额为招生名额。特长生招生总人数:65人(其中体育15人,艺术40人,科技10人)

五、招生条件

1、品学兼优,爱好广泛,具有较强的求知欲。

2、特长优势明显,且文化课水平发展比较均衡,学习习惯良好。

3、科学技术特长生(只招收机器人、创新实践)要具有一定的动手实践能力、探究意识,能独立地完成探究活动;艺术特长生(只招收管弦乐、美术、书法)要具有较高的综合艺术素养和较扎实的表演技能;体育特长生(只招收田径和游泳)要具有较高的综合体育素养,有发展潜力、热爱并能够积极参加运动训练和比赛,运动成绩达到北京市比赛前八名或区级比赛前六名;

4、北京市西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六、工作程序

1、前制定并通过本方案,召开相关工作布置会议。

2、在学校网站公布招生计划及报名办法,接受学生网络报名,由初中教学处统一整理报名材料。下午5:00报名截止。

3、初中教学处分类整理报名表,分别交各工作小组组长。

4、各工作小组审核特长生报名材料,根据招生条件确定拟参加综合测试名单,上报校长。校长审核确定参加综合测试名单。各工作小组负责通知参加综合测试的学生。

5、各工作小组上报各自综合测试具体方案。

6、全天进行综合测试。

7、各工作小组负责通知综合测试合格的学生家长。

8、初中教学处按上级要求完成后续录取工作。

招生方案 篇2

(一)报名

时间:20xx年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00-下午4:00

地点:曲阜校区体育科学学院球类馆,考生凭县区报考证、二代身份证报名。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时 间:20xx年2月28日

考试时间:上午:8:00-12:00

考试科目:

1.碑帖背临:在所列碑帖范围中任选一帖,背临该帖指定内容。

2.创 作:指定内容,考生自选书体创作。

分值:背临40%,创作60%。

(三)考生须知

1. 美术学(书法)、美术学(篆刻)专业可兼报。

2. 学校测试号报名时随机产生; 考试使用学校测试号条码,不须填写姓名和考号;学校测试号条码含有考生在本校的考试信息,严禁污损。

3. 考生凭县区报考证、学校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待监考老师验证后,按号就座,考生只需携带必需的书写工具。

4. 考生不得携带碑帖、字典、手机进入考场。

5. 背临帖范围:

楷书:勤礼碑、九成宫醴泉铭、胆巴碑、张玄墓志、郑文公碑、褚遂良倪宽赞、张猛龙碑、褚遂良雁塔圣教序

隶书:史晨碑、曹全碑、乙瑛碑、张迁碑、礼器碑、石门颂

行书:蜀素帖、集王雁塔圣教序

篆书:李斯泰山刻石、吴让之小篆代表作品

6. 背临与创作考试时间为四小时,前段时间为背临,后段时间为创作,时间由考生自主安排。考试开始先发背临试题纸,考生上交背临试卷后领取创作科目试题纸。

7. 山西考生请参照外省招生计划表中的规定参加考试。河南省计划使用河南省书法统考成绩。

招生方案 篇3

江南大学20xx年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工作。我校将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的优秀考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范围

20xx年在下列省(市)实行自主招生:江苏、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北、河南、天津、安徽、浙江、湖北、湖南、四川、重庆、江西、北京、上海、陕西。

二、招生对象

20xx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或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其它国际竞赛奖、全国竞赛奖、省级竞赛三等奖以上,并由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认可者。

3、获得《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者。

5、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质者(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不纳入选拔范围)。

三、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为我校20xx年招生总计划的3%以内。

四、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1、符合第1-3项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向江南大学招办申请,符合第4、5项条件的考生可由中学推荐(校长签章)提出申请。

2、填写《江南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下载,也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

3、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起、800字以内、本人签名)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一张贴在申请表的“照片”处,另二张背面写上姓名,轻贴在申请表的右上角;

②经中学教务处审核盖章的高中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A4复印纸);

③获奖证书复印件(A4复印纸);

4、所有材料合订成册。

申请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24日(以寄件邮戳为准)

五、选拔程序

1、公布自主选拔录取方案。20xx年11月通过江南大学招生网以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的报考条件、报名方式和选拔规则,使中学、考生、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要求和办法。

2、中学选荐或个人自荐。根据上述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的要求,欢迎中学积极推荐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优秀考生,同时也欢迎优秀考生踊跃向我校自荐参加选拔。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材料寄给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材料”的字样。

3、初审申请材料。学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以审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于20xx年12月31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

4、自主选拔笔试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必须参加江南大学组织的自主选拔笔试测试。我校拟在长春、西安、济南、青岛、石家庄、郑州、南昌、绍兴、合肥和无锡市设立10个考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时间、路程等情况,选择其中任一考点参加笔试。测试时间为20xx年1月7日,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测试通知请登陆我校招生网查阅。

5、公布笔试合格者。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进行审核,于20xx年1月17日公布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名单。

6、参加科学文化冬令营。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于20xx年1月27日―28日,统一参加在我校进行的“江南大学20xx年科学文化冬令营”,并参加自主选拔的综合素质考察。

7、确定自主选拔入选考生。根据考生的笔试和相关测试的综合成绩,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复审,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于20xx年3月5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并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时报送考生就读中学备案。

8、中学张榜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自主选拔入选资格。

9、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自主选拔的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江南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协议》,明确各自的义务和权利,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0、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江南大学作为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江苏籍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在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表上只能填报江南大学)。

六、自主选拔录取政策

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本科控制线,满足招生对象1、2条并达到考生所在省的重点本科控制线或满足招生对象3、4、5条并与江南大学在该省的投档线之差不超过10分者,即可被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并满足其所报考的专业志愿(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3个专业志愿)。

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为准。

七、监督保障

1、在学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

2、按照自主选拔录取的程序来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坚持社会监督,选拔条件、政策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中学及学生本人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八、重要日程

1、报名截止:20xx年12月24日 2、笔试通知:20xx年12月31日

3、笔试时间:20xx年1月7日4、成绩查询:20xx年1月17日

5、冬令营时间:20xx年1月27日―28日6、入选查询:20xx年3月5日

7、签订协议:20xx年3月下旬

所有自主选拔录取信息均在江南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zs.sytu.edu.cn或www.jdzsb.net

咨询电话:0510-85913577、85913572、85913576传真:85913570

监督电话:0510-85913556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122

招生方案 篇4

为了实现多途径办学,响应教育部办特色学校的倡议,结合我校美术教学的优势,**年秋季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继续招收美术特长生。

一、面试对象

二、面试时间:

7月18日。

三、面试内容(满分100分)

色觉普查:所有参加面试的学生均要接受视觉色觉普查,视觉色觉普查过关的学生才有资格参加后面的.面试。

1、速写临摹(满分60分,时间30分钟)学生根据提供的速写图片,进行临摹。

2、问卷调查(满分20分,时间30分钟)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3、现场问答(满分20分,时间5分钟)考生进行简短的自我介绍,考官根据考生的自我介绍内容进行问答,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形象、气质作出判断。

四、面试流程

1、7月18日,所有已经在志愿中填报了黄州中学志愿,符合面试资格的学生于上午8:00到新黄州中学双馨楼一楼大厅登记,领取准考证,参加视觉色觉普查。

2、9:00——11:00视觉色觉普查合格的学生根据准考证中所指定的考试科目和考室(在逐梦楼),参加速写临摹或现场问答。

五、结果运用

学校根据面试结果,将面试结果提供给市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后,公布合格学生名单,由市教育考试院在合格的学生中由高分至低分录取。

六、纪律要求:客观、公平、公正,防止徇私舞弊,整个招生过程由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监督,并接受主管机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纪检监察室)和社会团体的监督。

七、成立招生面试工作小组。

招生方案 篇5

一、组织实施

1.忻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忻府区教育局统筹组织,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划定招生范围、下达招生计划。

2.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xx] 52号)的要求,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

3.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市直学校招生工作,忻府区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忻府区所属学校招生工作。

二、服务范围

1.纳入城区划片的学校

(1)小学17所

长征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七一路小学、云中路小学、十二中小学部、十三中小学部、东街小学、北关小学、新建路学校小学部、 东方红学校小学部、南关小学、卢野小学、十里后小学、张家庄小学、健康路学校小学部、大檀小学。

北同蒲铁路以东的城乡结合部归忻府区秀容学区、长征街学区、新建路学区管理,梨花街以北的城乡结合部由忻府区播明学区管理。

(2)初中13所

五中、六中、第十一中学、第十二中学、第十三中学、健康路学校初中部、新建路学校初中部、东方红学校初中部、七中、八中、卢野中学、秀容中学、播明中学。

20xx年城区17所小学招生计划、13所初中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2.20xx年服务范围调整

根据城区学校分布和20xx年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坚持“相对就近、校际生源基本均衡、适度调整、全面覆盖”的原则,对城区现有小学、初中学校服务范围做了适当、必要的调整。

调整后的学校服务范围详见附件一、附件二,由各学校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政策

1.服务范围内学生报名认定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办法》规定,忻州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和房屋产权(所有)证。

(2)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xx]2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xx]39号)规定,城区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和其他相关证明。

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三。

2.公办学校招生

公办学校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

3.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安排。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规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20xx年城区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一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在同一时间内各校同时录取。城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分为两部分,学校自主招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70%,由学校制定自主招生细则;不低于30%的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摇号录取。

4.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持有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在教育部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报名。忻州城区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西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忻州十二中报名;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东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团结路小学、播明中学报名;健康街以南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南关小学、秀容中学、忻州八中报名。

未办理《居住证》或租房居住不足一年的,与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同等对待。

四、时间安排

1.7月25日,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将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2.城区小学、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从8月1日开始,8月6日民办学校招生结束,8月8日公办学校报名截止。

3.8月15日前,学校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4、9月1日正式开学,开学后15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吸收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责任公开,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

2.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本校校园网,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入学具体政策、学校服务范围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防止问题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往年易发生的问题,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商,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要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处理本校有关社会举报。招生录取结果一经公布,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变更。

3.强化监督检查。市、区教育局及其纪检监察室和教育督导室要对各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查处扰乱中小学招生工作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4.公安、房管、工商、人社、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出具相关真实有效证明,协助招生工作。

招生方案 篇6

一、招生计划

面向市内三区招收2个班,共100人。

二、报名条件

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市内三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学生在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优秀;

(三)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A等;

(四)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均不低于B等级;

(五)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

(六)学业总成绩突出或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

三、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须加盖初中学校公章);

(二)综合素质评定中的相关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指在初中阶段取得的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各项实证性材料。主要包括:

1.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在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的成果。成果应包括过程记录、研究报告等。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至少提交一项成果,社会实践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至少提交一项成果;

2.学生会、班级、校报校刊、社团组织等优秀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证明材料;有关学生活动优秀组织者证明材料;学校及以上大型活动优秀主持人证明材料;

3.学生在校获得的各种综合或单项荣誉;

4.其它能突出体现学生优势智能及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

上述标志性成果及荣誉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按照1至4项的顺序分类组织材料,同时必须在档案袋首页上逐项标明。其中,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在录取时作为参考,不进行等级评定。

四、准考证发放

青岛二中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资格参加综合测试的学生名单,发放准考证。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学生,不能参加综合测试。

五、评定方式

(一)综合素质评定。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通过学生提交材料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按照A、B、C三个等级评定。

(二)学科素养测试。

学科素养测试时间: 4月23日(星期六)上午。

地点:青岛二中。

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间:数学,满分120分,8:30—10:00;物理,满分100分,10:30—11:30。

(三)面试。

根据学科素养测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1。5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搜集处理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按照A、B、C三个等级评定。

面试时间:4月24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青岛二中。

六、录取程序及办法

(一)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依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择优录取。对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依据其提交的实证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需要到各初中学校,对自主招生学生进行考察。

(三)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公示期结束,确定录取名单。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学校录取。

招生方案 篇7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有关学校:

《莆田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已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教育局

20xx年2月6日

莆田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

莆田市教育局

(20xx年2月6日)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xx〕13号)等规定,在保持原有方案基本稳定的情况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市中考中招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中考报名

(一)报名对象

1、凡本市学籍、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2、本市初中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历,下同)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25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5月5日至5月10日补报。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中考报名确认表;

2、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应届初中毕业生特别是20xx年秋季入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准确性。经资格审查后的考生,经办人必须在考生类别信息审核汇总表上签名,以示负责。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参加我市中考中招与当地户籍子女享受同等政策。

二、网上志愿填报

我市中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在学校或其它有网络的地方,完成中考志愿填报,并且可以随时查询自己填报志愿的情况。志愿正式填报时间安排在6月16日至6月19日进行。任何学校或个人无权阻挠、影响考生填报志愿。

个别省一级达标高中由于生源不足,完成当年招生计划确有困难的,20xx年全市将继续统一组织未投档考生网上第二次补报志愿,择优录取。已被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的考生不参与二次补报志愿。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填报的宣传、指导和组织工作。指导学生根据个人特点和国家对各类人才需求,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学校。要鼓励和引导考生填报1—2所中等职业学校。

三、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管理,分为全市统一考试和学校自主考查两类进行。

(一)全市统一考试的组织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地理、生物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考试,其它学科统一在九年级结束时考试。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共安排3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时间各120分钟;思想品德、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考试时间各60分钟。体育考试时间、方式、项目另文通知。

3、考试形式

文化课考试除思想品德、历史科实行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考试形式外,其他学科均为闭卷考试。

4、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号编排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应本着公平公正、方便考生、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考点,每个考点原则上要有二所学校(含二所)以上的考生,且同一考生校考生数不得超过该考点考生总数的70%。考生准考证号由市中招办组织各县区进行现场电脑随机编排。

5、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卷面分数均为150分,其他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按原始分记载,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科成绩各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各学科A级人数为与考人数的25%;B级以上(含B级)人数为与考人数的40%;C级以上(含C级)人数应不少于与考人数的60%,即该科成绩达到及格(该科满分的60%)以上,扣除A、B两个等级考生,其余考生确定为C级,当及格以上人数不足总考生数的60%时,降分至与考人数的60%止;扣除A、B、C等级考生以外,剩余部分考生为D等级。

外地转入莆田的九年级考生,必须参加八年级的生物、地理结业考试补考,并按当次考试统一划定等级。

6、考试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20xx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继续实施监考员异校监考制度,严格落实监考老师选聘及培训措施;继续实行开考前监考员随机抽签轮岗制度;继续实行市派巡视员制度,每考点选派1-2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的市派巡视员;加强对考试过程中考点所有人员手机或无线电通讯设备的管理;继续实行现场与视频同步监考,实行录像回放审看制度。

(二)县区及学校考查科目的组织

1、考查科目。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学校负责组织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地方与学校课程(校本课程)考查。

2、考查办法、时间与成绩使用。考查科目的考查办法与考查时间由县区教育局自行制定安排。考查内容按新课程标准执行,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由市教师进修学院统一命题。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记载,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省级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依据之一。

3、考查成绩管理。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考查组织的管理与督查,学生考查科目成绩由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备案。5月30日前将不合格名单报送我局。

四、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办法

1、资格认定。继续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同一份试卷的“两考合一”制度。学生毕业资格要求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县区、学校考查科目(含补考,具体由各县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并通过考核。毕业考试分数线由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

2、证书发放。对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由学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放毕业证书,对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应由学籍所在学校发放结业证书。

五、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按学校级别、类型、志愿进行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所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10门学科成绩应同时达到各类学校的录取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执行。本市普通高中学校除省一级达标高中、经审批的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学校不得擅自跨县区(管委会)招生。省一、二级达标高中学校不得招收不在我市参加统一升学考试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依据所在县区最低录取控制线、本校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及会考建档。

(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负责投档,按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顺序面向全市招生,根据学生志愿择优录取。

20xx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时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B级以上(含B级),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物理、化学、思想品德3科成绩只能有1科B等级(即AAA或AAB),历史、地理、生物3科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学校考查科目合格,并以语、数、英总分(投档分)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已被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的考生,其它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建档并在校就读。

20xx年我市继续试行统招生高分保护政策。以全市20xx届初中参加中考考生总数的5%划定当年统招生高分保护分数线。高分保护分数线上的考生,如果统招第一志愿未被投档,可优先按顺序投档第二、三志愿学校。不希望接受高分保护的考生,应放弃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第二、三志愿的填报。

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名单通过莆田教育网、学籍所在学校以及电话查询等多条途径供考生查询。

1、特长生录取办法

(1)报名方式:4月10日前,在莆田教育网公布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4月30日前,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报名,每位考生可根据各校公布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要求,选择两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填报特长生志愿。

(2)专业测试办法:

全市特长生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具体测试办法以相关特长生测试文件为准。

(3)录取原则: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二是必须参加我市中考。

(4)录取办法:在语文、数学、英语总分(投档分)及等级学科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如个别招生学校按要求未能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指标直接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5)20xx年起,我市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分别设立本校一项体育特色项目,凡取得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称号,并获得下列荣誉中之一的考生,一是获得省锦标赛、省中学生联赛及其以上运动会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二是全国性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可直接到该特色项目学校报名申请免试破格录取。

2、定向生录取办法

省一级达标高中直接面向我市各农村初中校招收定向生。

(1)定向生指标下达。20xx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5%。市教育局按各县区中考报考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县区。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按各农村学校实际参加中考报名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按比例分解。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可适当增加教育集团总校(省一级达标高中)向成员校的定向生名额分配比例。

(2)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资格。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要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一是学校按照省颁课程计划要求,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二是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获得合格;三是学校班生额不得超过50人;四是学校的辍学率在省定范围内;五是学校七年级实行免试入学;六是近三年学校未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责任事故。对无法达到以上六条资格中任意一条的,不予安排定向生指标。

具体分配方案细则由各县区在4月10日之前上报市中招办审批。

(3)定向生资格。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学籍在报考学校并三年均在本校就读的初中应届生。

(4)定向生录取。定向生录取按下列条件和程序进行:一是成绩要求。考生的语、数、英三科总分(投档分)在当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最低控制线下30分之内(含3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3科成绩必须符合BBB及以上等级要求,历史、地理、生物3科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二是录取方式。每位考生可选报两所学校定向志愿,录取时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是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其剩余定向生指标收回并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指标。

(5)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我市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莆田第一中学“中美高中课程班”,年招生120人;莆田第五中学“中加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100人;莆田第十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60人;仙游第一中学“中澳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60人。具体招生简章另行公布,招生计划不占该校统招计划。

(二)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招生,由辖区中招办负责投档录取。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级要求由县区招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要求确定,报市中招办备案。各县区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学科等级要求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7月20日前报市中招办备案。

(三)民办高中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报市中招办,列入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高中自主确定招生录取方案,5月20日前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民办普通高中根据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招生,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录取政策。

(四)四年应届生、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录取办法

1、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四年应届生时,应在考生语、数、英总分(投档分)减掉30分后参加投档录取。

2、省一级达标高中不得录取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

3、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四、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不受限制。

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有关20xx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生源质量,在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同时,由市中招办将考生的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姓名、成绩、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刻录光盘发给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以动员更多的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让他们取得一技之长,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

1、今年全市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下达给我市的20xx年五年制高职招生指导性计划,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生源情况,经与高职院校协商后确定录取控制线。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努力做到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2、为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允许中等职业学校采取集中录取,后期补招等多种录取办法。将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纳入当地年度中职教育招生计划和统计范围,进一步拓宽生源渠道,扩大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区(管委会)和学校不得封锁生源和阻挠中等职业学校跨县区招生。

3、为了方便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简化招生手续和考生档案,除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外,原则上不进行面试和体检,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校的面试、体检应根据20xx年省、市有关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4、7月27日至8月1日,全市集中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花名册于11月底上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七、奖励加分及照顾政策

(一)奖励加分办法

为了确保学校开齐开足省颁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下列对象实行奖励加分:

1、20xx届考生在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门学科考试成绩全部达到C级以上(含C级,即所有等级学科只要一科为D等级,则不享受以上奖励加分)的前提下,每取得一个学科A等级,可在语、数、英总分上加2分参加中招录取。

2、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三年总评为A的考生,在语、数、英总分上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

(二)照顾录取办法

1、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仍按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执行少数民族学生中考加分政策的通知》(莆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