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流砥柱是不是褒义词】
典故出处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吾尝从君济于河,鼋衔左骖,以入砥柱之中流。”
近义词
砥柱中流
反义词
随波逐流
英文翻译
a tower of strength
成语资料
成语解释:就象屹立在黄河急流中的砥柱山一样。比喻坚强独立的人能在动荡艰难的环境中起支柱作用。
成语举例:《论联合政府》:“没有中国共产党人做中国人民的中流砥柱,中国的独立和解放是不可能的。
常用程度:常用
感情色彩:褒义词
语法用法:作定语、宾语;含褒义
成语结构:偏正式
产生年代:古代
成语正音:中,不能读作“打中”的“zhònɡ”;柱,不能读作“zù”。
成语辨形:砥右边不能写作“氏”。
成语谜面:卅
歇后语:三门峡的石峰
成语故事
晏婴是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丞相。当时齐景公手下有三个勇士,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号称“齐国三杰”。有一次,他们三人坐着说话,晏婴从他们面前走过,他们傲慢非常,谁也没有站起来行礼。晏婴对齐景公说:“我听说明君手下的勇士,上有君臣之义,下有长幼之礼,内能除暴,外能抗敌。现在主公手下的三个勇士,上无君臣之义,下无长幼之礼,内不能除暴,外不能抗敌,恃功自傲,这是国家祸乱的根源啊!我看该把他们除掉。”齐景公说:“可这三人勇猛异常,且家势庞大,既没人能抓得住,也没人能杀得了。”晏婴想了想说:“主公可派人送两个桃子给他们,就说赐给最勇敢的两个人。”
这一天,三位勇士被请到王宫外,使者送来两颗桃子,并对他们说:“使臣送来两个桃子。国君觉得你们三人功勋卓著,只有你们三个人才配吃这样的好桃。可惜只有两个,你们何不论功吃桃呢?”说完,放下桃子便出去了。
公孙接率先说道:“我曾陪国君出去打猎,第一次杀死一头野猪,第二次杀死一头猛虎。别人无法跟我比,我应该有资格吃一颗桃子吧?”于是他就拿了一颗桃子。田开疆说:“我率领军队几次打败进攻齐国的敌人,我大概更有资格吃一颗桃子吧?”于是他也拿了一颗桃子。古冶子一看,横眉立目地站起来说:“我曾经为国君驾着马车渡河,一头巨鼋(yuán)咬住了马腿,钻进河中间急流的砥柱之下。在这紧要关头,我纵身一跳,潜入水底,逆流行百步,顺流漂了九里,才杀了巨鼋,救主公脱了险。难道我不比二位更有资格吃一颗桃子吗?”说着便“唰”地一声拔出宝剑。
公孙接和田开疆感到十分惭愧,公孙接说道:“我的勇敢不如你,功劳也不如你。但我却居功恃勇,毫不谦让地拿了一颗桃子,是贪功的小人。但我不是懦夫,敢作敢当。”说完交出桃子,拔出剑自杀了。田开疆也一声不响地交出桃子,拔剑自杀。古冶子看着两具尸体和两颗桃子说:“我们三人本来亲如兄弟,现在为了争这两颗桃子,你们两人都被我逼得自杀了。我如果独活,是不仁;我自吹自擂而羞辱勇士,是不义;知道自己做错了事还不肯死,就是不勇。”他把两颗桃子放在两具尸身上,也举剑自杀了。使者回宫向齐景公报告:“三个人都死了!”齐景公长叹一声,下令将他们厚葬。
【中流砥柱造句】
1. 中流砥柱,力挽狂澜,具天才,立大业,拯斯民于衽席,奠国运如磐石,非大英雄无以任之。
2. 一个好的人才结构,应由“老马识途”的“老”、“中流砥柱”的“中”和“初生牛犊”的“青”三部分组成,唯有如此,才能相映成辉,相得益彰。
3.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中流砥柱。
4. 而在这些中流砥柱的背后傲然屹立着我们的总公司,它犹如光芒四射的灯塔,指引着我们驶向光明的未来,让我们永远喷射着璀璨的光芒。
5. 正因为沧海横流,才需要中流砥柱,我们应该立志做个强者。
6. 在面临诱惑的漩涡时,自制力就是你的中流砥柱。
7. 共产党是改革开放事业的中流砥柱。
8. 摘要农村党员干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流砥柱,其队的素质如何、其作用发挥的如何,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
9. 中国汽车业是国家经济的'中流砥柱,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方面起重要作用。
10. 侯教授是港大内地校友联谊社的中流砥柱,担任理事长一职超过十年,一直致力加强母校与内地校友的联系,及积极推动母校与内地的交流。
11. 风雨九十载,中流砥柱;拼搏九十载,辉煌无数;进取九十载,世界立足。率领华夏复兴,和平发展瞩目。歌舞盛世祝福,未来更加幸福。
12. 教师和校长是教育制度的中流砥柱,他们对教学技巧的掌握,以及对教育工作的热情,都是确保这个制度成功的要素。
13. 福斯特先生是他的政党的中流砥柱。
14. 前所未有的,新兴经济被看做是振兴世界经济的中流砥柱,然而,他们能有这么大影响力吗?
15. 过去制造业曾是支撑工人阶级的中流砥柱,而现在却逐渐衰退,这样就有一些年轻人无所事事。
第一章 俱乐部名称和地址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潜水人俱乐部
英文名称:Beijing Divers' Club (简称:BDC)
第二条 俱乐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巴沟村87号
第二章 宗旨
第三条 俱乐部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中国潜水运动协会章程的前提下,实现会员潜水教育和潜水活动的愿望,安全地开展潜水活动,提高会员的潜水水平,扩大与潜水爱好者的交流,推广潜水运动,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会员们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
第三章 业务范围和活动区域
第四条 业务范围: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中国潜水运动协会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业务活动。
第五条 活动地域:会员训练活动主要在北京的游泳馆和自然水域,潜水活动主要在国内沿海地区和内陆江河湖泊地区。
第四章 会员资格、入会、权利、义务、退会、除名及申诉
第六条 本俱乐部根据潜水运动的特点,实行会员制,会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和参加活动的实际情况成为不同的会员,并享有不同的权力和义务。对于会员资格、入会、权力、义务、退会、除名和申诉,在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会员细则》中有明确表述。
第五章 俱乐部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 会员大会是由《会员细则》中规定的会员组成,是俱乐部的权力机构,对俱乐部的一切事务拥有最终决定权。俱乐部中的任何组织、机构、个人均不能凌驾于会员大会之上。行使下列职权:
1. 审议由理事会起草的章程,提出改进意见并对修改后的章程进行投票表决;
2. 审议理事会对已通过的章程的修改,提出改进意见并对修改后的章程进行投票表决;
3. 决定俱乐部的经营方针;
4. 选举和更换理事;
5. 选举和更换监事;
6. 审议批准理事会报告;
7. 审议批准监事报告;
8. 审议批准俱乐部的财务报告;
9. 对俱乐部的合并、分离、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 在必要时裁定俱乐部的其它重要事宜。
第八条 会员大会的首次会议由俱乐部发起人组成并召开。
第九条 会员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会员。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两名以上理事,十名以上会员,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会员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员大会,可书面委托其他会员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条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由理事长主持,当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理事长指定的执行理事或其他理事主持。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需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否则其任何决议均视为无效。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与会的有表决权会员表决通过。会员大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会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全体会员都应自觉履行。
第十四条 俱乐部设理事会:成员为5人,首届将由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其它各届将在曾任两届会员事务委员会委员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委员中经选举产生。任期四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在任届期满前,会员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理事会成员可兼任俱乐部其它机构委员或工作人员。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执行理事1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会员大会,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2.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3. 决定俱乐部的发展计划;
4. 决定俱乐部的财务方案;
5. 拟定俱乐部的合并、分离、变更、解散的方案;
6. 决定俱乐部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 决定会员事务委员会委员和技术委员会委员人数,并聘任或者解聘会员事务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的负责人。根据会员事务委员会负责人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8. 制定俱乐部的基本管理制度;
9. 决定俱乐部工作人员的报酬。
第十六条 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并主持,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理事长指定的执行理事或者其他理事召集和主持。2名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并应于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理事。
第十七条 理事会对所议事项做出的决定,须有3名(含3名)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方有效,并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俱乐部设会员事务委员会:成员人数将由理事会根据工作部门设定情况而定。人员在《会员细则》中规定的会员中产生,由《会员细则》中规定的会员推荐候选人,报理事会确认任命,任期二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设负责人一名。副职两名。由会员事务委员会选举产生,由理事会确认任命。对理事会负责,任期二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 会员事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处理俱乐部的日常事务;
2. 协同技术委员会审批入会申请;
3. 确定不同类别会员资格;
4. 会员档案的登记和管理;
5. 俱乐部各类档案的管理;
6. 会同技术委员会一起协助会员落实潜水计划;
7. 对俱乐部活动情况的整理,并存档;
8. 会同技术委员会一起安排各类教学和讲座;
9. 对申请退会会员的事务处理;
10. 对违规会员的处罚,直至除名。
第二十条 会员事务委员会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俱乐部会员事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2. 拟定俱乐部会员事务委员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3. 拟定俱乐部会员事务委员会基本管理制度;
4. 制定俱乐部会员事务委员会具体规章;
5. 提请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6. 总负责人列席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设技术委员会:由技术委员会总监提名的教练员和助教组成。技术委员会总监由人品端正、德高望重的潜水教练担任,由会员大会推举候选人,由理事会确认任命,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技术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协同会员事务委员会审批入会申请;
2. 负责俱乐部潜水活动的评议,拥有否决权;
3. 负责俱乐部参加潜水活动的`潜水员评议,拥有否决权;
4. 负责俱乐部会员潜水档案的整理;
5. 会同会员事务委员会一起安排各类教学和讲座。
第二十三条 俱乐部技术委员会总监的职权:
1. 负责俱乐部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 负责拟订技术委员会委员的人选;
3. 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4. 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俱乐部设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二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俱乐部财务;
2. 对理事、会员事务委员会负责人和技术总监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俱乐部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理事、会员事务委员会负责人和技术总监的行为损害俱乐部的利益时,要求理事、会员事务委员会负责人和技术总监予以纠正;
4. 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5. 监事列席理事会。
第二十六条 俱乐部理事、会员事务委员会委员、技术委员会委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章 俱乐部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理事长为俱乐部的法定代表人,任期四年,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八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会员大会和召集理事会会议;
2. 检查会员大会决议和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并向理事会报告;
3. 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文件;
4.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俱乐部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俱乐部利益,并在事后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
第七章 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 俱乐部资金的来源:
1. 会员会费;
2. 社会或个人捐赠;
3. 国家允许的收费;
4. 银行存款利息。
第三十条 俱乐部资金的管理:俱乐部的资金管理,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财务制度。
第三十一条 俱乐部资金的使用:俱乐部的资金,将完全用于俱乐部的管理和建设。
第八章 财务、会计、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二条 俱乐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俱乐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报会员大会。
第三十三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俱乐部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四条 俱乐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 会员大会决议解散;
2. 因俱乐部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3. 俱乐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4.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俱乐部无法继续发展时。
第三十五条 俱乐部解散时,应依据相关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俱乐部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会员大会及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俱乐部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俱乐部登记,公告俱乐部终止。
第十章 会员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俱乐部根据需要或涉及俱乐部登记事项变更时可修改俱乐部章程,修改后的俱乐部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俱乐部章程要得到会员大会的通过,并送原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俱乐部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七条 俱乐部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 俱乐部登记事项以俱乐部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全体会员共同订立,自俱乐部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 本章程报俱乐部登记机关备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