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游记一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历经了各种各样的风景,或雄伟壮观,或朴实无华。这些风景,引领我走向不一样的世界。
热的天气像绳索一般缠绕着我的咽喉,近乎窒息的感受让我痛苦不堪,于是我与父母走出了家门,在朝阳的金光下缓缓步入九寨沟。
来九寨沟的游客真是络绎不绝,另我百感焦急——不是何时,才能这入这片圣土。
等了足足一个半小时后,我和父母终于乘上了专用的巴士。顺着山势盘旋而上的柏油马路宽阔且干净,那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天地,是自然与现代完美的结合。
少顷,我和众人下了巴士,走在山林间的木板小路上,穿梭于茂密的林中,阳光透过叶间缝隙投下的斑斑点点,如同一幅最美的油画,风儿带着阵阵芳香接踵而来,使人心旷神怡。这样的地方,怎不让人留恋。
人们都说这里有世间最美丽的水。
当我初见它时,我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我内心的震撼——沉睡了千百年的横木仰卧在水中,那水哟,倒映出少女的容颜,单纯执着如《庄子》里的尾声,与那在水一方的`伊人笑面如花的模样黑白相映,羞涩,干净,纯真。
我所爱的九寨沟,它似一座烟雨台,恰一筑明月阁,如一处丝竹轩。承载着岁岁月月的才人佳子。你的美在我还未成熟的平平仄仄的长短句中流淌,你的平静在我简单纯真的声音里飞扬。
静静地离开了九寨沟,我还依依不舍地望着那山水,望着那人们,舍不得离去。妈妈看见我那神态,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孩子,歌中画,画中歌。想要看尽这里的美丽风光,下次再来吧!
是啊,九寨沟是一幅画,就连这里的一根草,一株木都有它独到的创意;九寨沟是一首歌,就连这里的一朵花,一滴水都跳动着清丽的音符。
告别九寨沟多日,而我的思绪依然系着那山山水水。
暑假游记二
我早就听说北戴河风光明媚,气候宜人。春无风沙,冬无严寒,秋季天高气爽,夏季最热的是农历六七月。平均气温才只有23摄氏度。北戴河属于燕赵大地,河北省的一道名胜风景区。位于秦皇岛东南15公里处。这么美的景色,我好想去享受一番,感受一下祖国的大好风光啊!今年暑假,爸爸可圆了我这个梦想。
我随爸爸来到机场,踏上了我的旅游之路。经过了漫长的飞机上生活的岁月后,我们便到达了目的地。我和爸爸先找到了预定的酒店,把自己安置了下来,好好的睡上了一觉,之后,就驱车赶往北戴河。和我们同行的还有一位伯伯,那是爸爸公司的客户,恰好他是河北的,这次旅游还是他当我们的导游呢!几十分钟过后,我们到达了我心目中的人间仙境。
哇!我看到了汹涌的大海!它比我想象中的海要大了许多倍,往远处望,海天相接,无边无际,不知有多辽阔。
坐在沙滩上,海浪轻轻地拍打着我的身体,我觉得眼前的大海,与小说中写的,电影电视中拍的,与众不同,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凶猛。
我慢慢地走向深海,正起劲时,忽然一个小山似的海浪打来,我一点也没防备,咕噜喝了一大口海水。用力品尝一下,又苦又涩,又咸又难喝,实在太倒霉了吧!
海水忽而高,忽而低,忽而让人意想不到,忽而使人未报先知。
在沙滩上,我用海沙堆沙雕、堆沙人。我先用沙子堆成人的大概模样,再用小贝壳和小彩石做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和樱桃小嘴,又用海草做飘逸的长发。可是这个小沙人一点儿也不坚强,正当我着乐滋滋的欣赏自己做的小沙人时,一个海浪打来,它就瘫痪变形,人影全无。
时间飞流一逝,转眼间黄昏来临了,我们只好回酒店了。
晚上,我躺在床上,似乎还听到远处传来了海浪拍打礁石的声响轰嗒,轰嗒。
大海啊!我爱您!
一、书籍简介
《长恨歌》是王安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6年。
《长恨歌》写了一个女人长达40年的感情经历。中学生王琦瑶,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弄堂女,但她又是不普通的,因为她美丽无比,几乎达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境界。自从被选上“上海小姐”后,命运就发生了转变,她做了某大员的女人。后来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又成了普通弄堂女孩,但是表面的平静掩饰不了她内心的波澜起伏。她与几个男人纠缠在一起,关系复杂,后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与一位年纪与自己女儿相仿的男人发生畸形恋,最终因为金钱被女儿同学的男朋友杀害。小说笔调冷峻幽默,细腻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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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王安忆,1954年出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到沪。1970年赴安徽插队落户,1972年考入徐州地区文工团,1978年调回上海,任《儿童时代》小说编辑,1987年进上海作家协会专业创作至今。自1976年发表第一篇散文,至今出版发表有小说《雨,沙沙沙》、《本次列车终点站》、《流逝》、《小鲍庄》、《叔叔的故事》、《69届初中生》、《长恨歌》等短、中、长篇,约有400万字,以及若干散文、文学理论。其中一度获全国短篇小说奖,二度获全国中篇小说奖。翻译为外国语的有英、法、荷、德、日、捷、韩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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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简介
小说以王琦瑶“锦绣烟尘”式的传奇一生作为主要的表现内容,将时代的沧桑变幻同个人命运乖蹇相联系。
20世纪40年代末期,风雨飘摇中的上海并不知道时代的巨轮即将碾碎繁华旧梦。出身上海弄堂的女中学生王琦瑶非常偶然地被选为“上海小姐”,由此展开了她充满传奇和无限变数的人生。
作为颇有姿色又可人的“上海小姐”,被选中就意味着将被抛进喧嚣驳杂的男人世界。王琦瑶被大官员李主任看中,养为外室。怜香惜玉的李主任给予了她物质上的极大满足,王琦瑶尽享了人间的浮华,但同时她也饱尝了独守空房的寂寞滋味。两人进行的是一场“苦多乐少的恩爱”和“得过且过的恩爱”,彼此对未来都没有长久的打算。
李主任死于空难后,她陷入极大的恐惧之中,不得不逃到乡下避难。风平浪静后,她回到了平安里,按下心头的浮华,开始平淡素朴的生活。与严家师母的交往,不禁重新勾起她隐藏在内心深处昔日的繁华梦影。在严家的牌桌上,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
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但康明逊却担当不起做父亲的责任,王琦瑶只好让看似懵懂的混血儿萨沙代人受过。本打算在萨沙的帮助下做掉孩子,可是在去医院的路上她忽然决定生下这个爱情的纪念。当她大腹便便即将生产之际邂逅程先生,宅心仁厚的程先生担负起了照顾王琦瑶母女生活的重担。但“文革”之初,程先生便自杀了,他很难接受莫须有的罪名。王琦瑶侥幸度过了令人胆颤心悸的十年岁月,“文革”结束后,随着女儿薇薇的长大和出嫁、出国,她开始走入属于自己的怀旧时代。
王琦瑶荣膺“上海小姐”的陈年旧事和过眼繁华又重新被人们提起,女儿薇薇的同学张永红将王琦瑶介绍到各类年轻人的“派推”中去。在这些场合她似乎重新找到了生命的喜悦和自豪,但并不张扬,“她穿着那么得体,态度且优雅,一点不扫人兴的,一点不碍人事情的。她就像一个摆设,一幅壁上的画,装点了客厅。聚会中,对20世纪40年代充满怀旧之心情的“老克腊”被她的仪态和风韵所吸引,并逐渐与王琦瑶熟悉起来。“老克腊”爱上了王琦瑶,王琦瑶恍如隔世感慨万端,仿佛又回到了旧梦前尘,两人陷入了畸恋。王琦瑶提醒自己要处理好二人之间的关系,“走钢丝般的游戏,是有些刺激的。可也不能多,多了就要失足了”。但随着交往的加深,王琦瑶终于向他展开了自己几十年的“锦绣繁华悲剧”,“老克腊”完全被她往昔的魅踪丽影所迷惑。两人的感情热度亦达到了极致。
出乎意料的是王琦瑶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当“老克腊”游历40年代的“太虚幻境”之后,欲重新回归现实,要别她而去。王琦瑶为了挽留住他。不惜以黄金相诱。她的真心告白非但未能留住“老克腊”,反而加速了他逃逸的速度。最后王琦瑶被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所害,魂归离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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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恨歌》读后感30篇
第1篇:《长恨歌》读后感200字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面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爱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爱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只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面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第2篇:《长恨歌》读后感300字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平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平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第3篇:《长恨歌》读后感400字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第4篇:《长恨歌》读后感600字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第5篇:《长恨歌》读后感800字
人的一生有长有短,长则几十年上百年,短则几个月几年。无论我们的人生是长还是短,都没有谁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像《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当她还是一个懵懂少女的时候,她渴望被人关注,羡慕荧幕上的电影演员。然而,世事难料,当她朝这个梦想走去时,乱打误撞的遇到了程先生、蒋丽丽还有后来的李主任,从而改写了自己的人生。
人生总是在这样的渴望和不期而遇中被改写着,我们总是在计划着自己的人生,规划者我们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从小就在心中种下一颗当教师的种子,在此后的学习中不断的为这个梦想努力着,可是没有谁预料到在他即将成功的时候,从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面对这样的打击,他可能一蹶不振,从此过上了颓废的生活,也有可能奋发图强,当上了教育领导。他的人生可能因此发生大的逆转,他的未来更是变化无常的。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变化,我们的生活才变得多姿多彩,活着才变得有意义。苏秦之所以能成为赵国的相国,是因为他在秦国的外交失败,使其父母、妻子改变对他的看法,对其不理不睬,迫使他在愤怒下熟读姜太公的《阴符》,从而能游说于赵国,使赵国国君采纳他的意见,从而封他为相。如果牛顿没有偶然被落下的苹果砸到头,就不会引发一系列得联想,从而提出万有引力定论。无论是苏秦还是牛顿,面对各种变化,他们在此之前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成就。就像王琦瑶从没想过李主任会一去不返一样。然而,当他真的再也不能回来了,她就只得一个人面对剩下的人生了。
每个人都不得不在变化无常的岁月中面对自己的人生,看见身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
可是,并不是每一种人都适合这种变化无常的生活。当我们老了,只剩下女儿和回忆时,就没有谁期望这种变化再继续下去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经不起这种折腾了。王琦瑶就是在这种折腾中死去的。远离女儿的她,晚年照常与各种人打交道,参加各种聚会,最终在这不断的变化中不安稳的离去。
第6篇:《长恨歌》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第7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但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己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但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现在面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面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不过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爱情应该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爱情为何物的年龄,接受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后来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己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同寻常的关系。
最后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一定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爱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己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第8篇:《长恨歌》读后感
从小家碧玉、婷婷袅袅、顾盼流连到形容枯槁、满是皱纹,这便是王琦瑶一生的浓缩,也是大多数女人一生的浓缩,这浓缩又是如此让人感时伤怀的。
这一生是动荡不平的一生,歌舞升平吴侬软语的民国上海、建国后一切计划中平淡无奇的上海、文革时是非黑白颠倒流言四溢的上海、文革后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的上海。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旧时上海女人,又经历这时代的种种变迁,就更添了那沧桑感和历史气息。
王琦瑶的繁华里是带着质朴的,而这质朴中是透着娇媚的,就像这书中的字字句句,诉说着万事万物的两极,而这万事万部无一例外的都在这两极之间流连穿梭,不知停歇。
王琦瑶懂这闹中的静,知这扬中的抑,明这欲中的拒,这在我心中倒是显得可爱的。她的出生和出身也似乎决定了一生,其中有些命定的理,但又不忘了成事谋事都在人的理。几十年的风雨沉浮,也有着几十年的感情纠葛,可纵使再刻骨的爱,在这岁月的风蚀下也终成淡然和稀疏平常。而这其中的爱,是较着劲的;说成是一种博弈,不免伤人,可怎么看,那感情也只是这模样。
王琦瑶其实是势利的,她本是这上海城市的边角料,但那股上进心是非得要让她跻身这上海舞台主流的,这也是天生丽质的姑娘们所抱着的最大憧憬的。
程先生纵使有千万般好,纵使无可挑剔,可单凭一点,就注定了他是王琦瑶用来垫底的。那就是,程先生也是这边角料里的,虽说是这边角料里最为完整的一块,但也是王琦瑶所看不上眼的,自始至终都看不上眼的。王琦瑶宁可要当李主任没名没分的情人,宁可后来为康明逊忍痛生子,也是满心里看不上程先生的,因为她是将自己看作那上流中的一部分的,哪怕是那上流中的边角料也是与程先生不同世界的。
而程先生呢,对王琦瑶的百依百顺与其对蒋丽丽的任意放纵形成这书里最大的感情反差,最是让我心酸,也让人明白再好的人总会有其有恃无恐的时候。你或者会问,“凭什么呢?”可这感情里都是你情我愿,又何必探个究竟寻个明白。有时越想得,越不得;而不去想这得,也是不得的,这就是命里无时,不论强求与否,终是个无。
蒋丽丽本是有机会同程先生有个结果的,只可惜女人凡事太求个真,其实也不只是女人,总之太求个真反倒只能得个空。蒋丽丽是极致的,牺牲是极致,占有是极致,文艺是极致,革命是极致。满是要溢的啊,极致只能是让人内心负荷的。蒋丽丽是不懂王琦瑶那七八分的学问的,蒋丽丽也是不明王琦瑶那隐忍等待的命理的,也就只能吃了极致的苦,患了极致的顽疾,离了这极致的世界。
《长恨歌》是拖了一年的时间才读完的,作者散文似的笔触极其细腻,字句都能在读者心里形成一幅幅栩栩如生画面的。有了电影和电视剧,虽没看,但也知晓现代的影音技术再怎么发达也无法将这活灵活现的笔触不失真的表达。
而回想自己这一年,也是一个不忍,自知是个感时伤怀的人,也就在这样感时伤怀的文笔中不能自持。回忆也是有着生命力的,某个街角、某个桥头也是会有一幅幅画面浮现的,昔日之人之情之景已不复存在,又似乎是永存了,化作永恒,如同一尊望夫石。
这也只是一年的光阴罢了,倘若是几十年后的回望呢。不想不想,罢了罢了,前路漫漫且行且珍惜。
第9篇:《长恨歌》读后感
不管是张爱玲,还是苏青,不管是茅盾,还是王安忆,但凡涉及老上海的繁华锦瑟,心里总是会起一个结,是嫉妒,也是羡慕,是不屑,也是无奈,是忿忿,也是遗憾。北天津,南上海的气势磅礴如今不仅被上海远远的抛在了后面,就连北平也远远不如了。虽然表面上总是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渲染地域性的仇视,似乎又可以光明正大的指责政府了,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小肚鸡肠。
同样,上海女人全国闻名,却不是什么好名,势利,市侩,斤斤计较,好像把女人能有的缺点都套了上去。可是,又有王琦瑶这样静静的邻家女孩儿,淡淡的透着温情,虽然不是极艳的美,却带着风韵,让人上瘾。识大体,明事理,清清楚楚,好像把女人做到了极致。可是这样弄堂里的小家碧玉也是有人不喜欢的,觉得这样的人虽然仪表是端庄的,谈吐是高雅的,却精于心计,琐琐屑屑,没有大智慧。而这位清晰地画出分界线,拼命证明自己是真诚的,肝胆相照的“大智慧”却天天烹制心灵鸡汤,放那么多盐也不嫌齁儿。
王琦瑶成长于弄堂,悠闲慵懒,充满着小情调,人生发展顺水推舟,不骄不躁,看似平常,又在平常里透着不平常:天生的敏感中流露出来的是腼腆和沉着。这份含蓄恰恰成为她最有利的武器,男人看重的也恰恰是这份不经意。借着这份不经意,王琦瑶踏入了上层社会,红极一时,可随后便是急转直下,大富大贵后的忍气吞声。也不奇怪,那件武器毕竟是女人的武器,是胭脂水粉小世界的武器,抵挡不住刀光剑影的大世界。
随后的上海看似斗转星移,骨子里还是透着小情小调的慵懒。王琦瑶看似独当一面,实则还是靠着旧时代的荣耀。旧上海时虽不惊人却忘不掉的美带给了她一世繁华,这繁华又给了她在新上海不曾消逝反而会随着时光生长的美。
生为人母的王琦瑶明白漂亮的女生想用自己的美貌换取一个好价钱,却难免眼花缭乱地错过了去,所以劝诫张永红不得,心里也遗憾,也可惜。可她王琦瑶年轻时不也是无视一个中共地下党,被眼前的炫目繁华吸引过了去。所以到头来王琦瑶虽然仗着经验怜悯着张永红,可更多的却是惺惺相惜的闺蜜情。
想来也是,哪个闭月羞花的十分女生不希望自己能过上十二分的生活?可惜大多要么像张永红,自觉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游戏人间,哪知却是过眼烟云,稍纵即逝,最后草草了事;要么像王琦瑶,堕入大户,哪知男人们在外厮杀,屋檐下又怎会不染一滴血?就算熬成了正室,也躲不过大宅门里面的明枪暗箭,消磨心智,冷暖自知。真正幸福的,反而是忘掉了自己的十分美貌,过着七分的日子,慢慢酝酿,在时间里缓缓化成三分,反倒成就了十分的生活。
王琦瑶发迹于这繁华,也亡命于这繁华。在十里洋场的阴柔上海,王琦瑶可进可退,尚且死于非命,现在这个骄淫失道的社会里,王琦瑶张永红们又该何去何从?
自古红颜多薄命,独留青冢向黄昏。
第10篇:《长恨歌》读后感
此恨绵绵无绝期,别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长恨歌一下子就想到了这句。
书名《长恨歌》,简单分析一下。长是说书讲述了王琦瑶的一生,恨是说她从未找到过好的归宿,她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
本书主人公对得起她的名字,美丽,招惹了无数男人。
先说第一个也是此书最爱人物,程先生。程先生对王琦瑶可谓是爱到骨头里了,情一念而起,一往而深。程先生总让我想起金岳霖,而金比他还幸运些,起码得了回应又高寿。他从未放下过王琦瑶,他一直放在心上的。知道王琦瑶做了上海小姐,也是不愿相信,自己却是形销骨立了。不管王琦瑶后来怀孕了,种不是他的,他依然在孩子生下后感到欣喜,好像孩子真是他的一般。知道王永不会回应他决然地说从此不会再踏入平安里一步,虽是爱惨了可还保留着自尊,我欣赏。而这样一个喜爱摄影的人竟在文革中死去,莫大的冤屈那。文中还提过他本业是铁路设计,真真是多面俊公子。
每个人对爱自己的人都是自私的,程先生也不例外。程先生对蒋丽莉一直是残忍的,他在她面前不断地提王,一遍遍揭她的伤疤。但他们之间本是有可能的,他也曾真心对她,也许虽然只是感动,但王对他的影响太大,街上的一个背影都可错认。蒋丽莉终爆发,她明白自己永远替代不了王了,于是她一遍遍在他面前提王的名字,既刺痛自己又伤到对方,“王琦瑶这名字本是要用时间抚平的,哪经得起这翻来反复的提及,倒成了刻骨铭心。”我一直觉得这句写的很好,提醒女子不要在男人面前多次提前女友。
这里岔开去讲一下文中另一个我认为还要悲惨的女子,蒋丽莉。蒋丽莉写的一首小楷,她将王琦瑶视作好姐妹,甚至邀请王住她家,真真把她作姐妹待。可她爱的男人竟爱上了她的好姐妹,这让她痛不欲生。但她一直是不争不抢的,她只是心痛当得知姐妹抛弃了程先生,也为姐妹的未来心疼。她始终未得到幸福,她后来嫁了人也生了三个孩子,可竟连孩子也对待她像陌路一般,而她为加入共产党与家里划清界限,这让自己连个吐苦水的地方都没有了。所以她这么迫切的想加入共产党,如此急切甚至肉麻的表达自己对党的热爱,这是她的精神依托。她最终年纪轻轻的得了恶瘤去了,一声叹息。却也是痛苦的结束。
王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权势通天,是王两倍年纪,也是真正怜惜王的。他如此强势,迫使王不得不接受成了他的金屋藏娇的女人。不能说他们之间有爱情,王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男人,她只是接受了命运安排,在我的理解里,李主任是她的依靠。她一直在等待李主任的到来,最后一次相见两人都内心惶惶,因为他们都有预感。而这预感成真了,王等到了李死亡的消息。
后面几个人物我不想写了。直接跳到王的女儿薇薇。
薇薇和王真的不一样,她一点都不像王,她不美,所以她一直嫉妒母亲也许还带着怨恨。她和朋友在一起是陪衬,可她仍然很开心,一点不在乎。她看不惯老式的东西,就像她和母亲永远不和。王也会吃味女儿的年轻,她虽比女儿美,可这青春是比不来的。我看到这些情节突然就能理解在我和麻麻一起照镜子的时候麻麻每次都会发出的感慨,到底是老了啊,皮肤什么的都比不上了。我以前会觉得好笑,不是你的女儿么。可我现在明白,我就是她的对照,她通过在镜子里的我感受到了时间的流逝。薇薇似乎是这文中唯一幸福的人,“也许这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太去计较反而不得。当然一定要说,她也不一定幸福,她为男人向母亲要钱那个情节就像是铺垫,“不能对男人太好”。
王最后的结局真正是意外。就好像一场戏被中途打断。当然作者在前面也写了很多铺垫。老卡腊已与她断绝往来。这里我又要吐槽一下王的悲剧了“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只是想买这最后的年岁,你竟不同意么”。王这一生到最后竟是无人陪伴的,女儿远走美国,一直不把她当母亲,未体验亲情,虽前后有过6个男人爱她,但没一个能真正娶她,杜拉斯比她幸福多了。她的死因是李主任给的黄金,这似乎又成了个循环。此恨绵绵无绝期。
第11篇:《长恨歌》读后感
前些日子总在说,江南的雨都下到冬天了,没个完,随着严寒一起飞扬跋扈。于是这几日,天气就晴了,虽然没什么温度,但至少会有着天气真好的错觉,心里也因此温暖不已。不知是不是因为感冒,这几日的心情总是波澜,想得太多就容易陷入泥潭,不是不想拔出,而是越陷越深。看着窗外的阳光,情不自禁的想要蹲在某个阳光铺满的街角,然后向过往的人们诉说,不,吆喝,来吧,咱们聊聊,说说过去,谈谈将来,唠唠所有的无关紧要。看吧,就是寂寞了,有些寂寞是可以明说的,而我的,说来可笑,不谈也罢。
追根究底,这种属于江南婉约派小女人的做派是从何而来呢?今天把长恨歌看完了。其实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对它有什么期待。只是听说过,只是因为优惠,凑书单而已。我甚至连个大概的梗概都不晓。但是这本书就像颜色绚烂盛开在角落的不起眼的食人花,对,是会吃人的,吸人的精髓,然后自顾自的打个饱嗝,翘首等待下一位。
我不知王安忆是男是女,却把王琦瑶的味道写的如此传神,令人向往。女人都是哀的,这哀有的是别人给的,有的是自己争取来的,还有的是不知哀的。女人都是柔的,其中江南女人甚之。而上海女人则是柔中透着精明,精打细算惯了,难免会目光敏锐,心思细腻。
为什么总是被动的那个?我不想说王琦瑶的死和略显凄凉的晚年时光。他的一生都是被动的,连美都是被动的。她的心思细腻,十分理性,明白自己的美和长处,与他人相处总会留一条退路,既做到了待人之礼,又有全身而退得一闲情的宛转。可是做人处世哪能这么简单?一定的距离感,会使人心安理得的敬而远之的。更何况,在那个闹世,这样一个美人,怎可以平白的埋没?其时的王琦瑶心中也是有些不甘的,王琦瑶的不甘并没有一种凛人的气势,相反却有一种教周围人都情不自禁的本领。
人长得美不是错,长得太美了就是一种荒凉了。但也因此,心理上总是比别人多个高度。王琦瑶的美也给她带来了荣华富贵,虽然短暂,纵然短暂,仍是她之后平淡生活中安抚人心的一剂良药。她当上三小姐是被动,跟了李主任见不得光也是被动,与康明逊一起是被动,生下薇薇,结识老克腊还是被动。仿佛一张无形的命运之网,由不得她也由不得其他人。
长得美,心里又跟个明镜似的女人,就是所有女人的梦想。可是现实是,往往这种女人得不到好的归宿。没有那种什么不知不晓,糊涂度日,长相一般的女人似乎捡来的好福气。
男人们似乎都喜欢王琦瑶似的女人,但是真过日子了,却又会犹豫,此时众多的无可奈何,形成了一道鸿沟,越不过跨不去。明镜似的王琦瑶自然明白,于是这也给了那些男人心安理得的理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了解其可恨之处,但仍不免叹惋。其实王琦瑶不懂爱情,心高气傲不免会使她远离幸福之路,总是走在爱情的边缘,以为情欲就是爱,以为孤单,相互吸引就是爱。以为自己都懂,其实什么都不懂。
命运之手何其强大,难免会让人觉察自己的无力挣脱,死亡是解脱,看开也是解脱,我不愿再做自怨自艾的苦情女,永远不要!
第12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每一部分都会要那么几段文字专注于写上海的物和景。看似无意的环境描写,恰恰奠定了故事的整个基调,甚至是故事每一个情节的暗示。若我们足够细心,王琦瑶最后甘愿做李主任的情妇也不应该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外,每一个上海弄堂里的女人都是会这样做的。王琦瑶不仅是她自己,也是那个社会的文化缩影。
王安忆的文字是包含深情的,每一个文字好像都是一段感情的化身,她轻轻地落在我们的心上,让我们慢慢地深陷其中,等睁开眼的时候才发觉原来我们早就被包围了。《长恨歌》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嗅久了便浑然不觉,身心都浸透了。对啊,刚开始以为的冗长琐碎,到后来竟是深入骨髓了。王安忆的人物刻画是及到位的,王琦瑶的形象则是跃然纸上的。
王琦瑶的生命中有四个及其重要的男人和一个与她不可分离的女人。这几个男人中,最让人心酸流泪的是程先生,接近半生的孤单几乎迷失自己,却还是没能与心上人长相厮守。王琦瑶离开程先生后,程先生荒废了自己的兴趣——照相,而当程先生决定离开王琦瑶以后,程先生又重新开始为人照相。其中有一段文字让我流泪。
“他放完最后一张照片,拉开暗房窗户上厚重的布幔,看见了晨曦中的黄浦江,这是久违了的情景,却是熟人心底的情景,程先生想他已有多少日子没有对它垂目,可它却一直驻守着,等待他的回心转意。”
王安忆用她及其细腻的笔触,极好地表现了一个已然下好决定的男人的形象。程先生经历了半生的离别,一切对他而言好似真的能够放下了。程先生是爱极了王琦瑶的,但他也确实是骄傲的。直到后来他都不青春自己对王琦瑶剩下的究竟是迷恋还是爱恋。
突然再看眼下的风景,时光好像能够倒流到没有认识王琦瑶的那会。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一个极年轻的男子,有着一份极佳的工作,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是很多女子所钦羡的对象,而他偏偏只对王琦瑶上了心。如今,他放下王琦瑶,他本以为自己一无所有了,却不曾想自己的身后并非无人之境。原来那段潇洒不羁的青春还是有目睹者的。
程先生仿佛是下了决心似的要与那段时光作别,以至于后来他选择死亡的时候还是要让这个窗口的风景来见证自己的灭亡。
王琦瑶生命中徘徊着各色各样的男人,而这些与她有瓜葛的男人们最后都是离她而去的,连唯一血肉相连的女儿也是离她而去的。
微微看似是极不像王琦瑶的,事事都与母亲对着干,凡是王琦瑶说好的,她偏认为那是极不好的;王琦瑶说了要往东,她就要往西去。可这个女子正是王琦瑶的翻版,只是她没有自己的母亲来得出色,而正是这份“不如”,才使得微微获得一份比王琦瑶幸福安稳地多的生活和可靠得多的丈夫。王琦瑶其实是嫉妒女儿的,王琦瑶穿过古典的红色旗袍,穿过纯洁的白纱,却不曾拥有一个能与她白首的男子,微微却拥有了。微微的不够美丽让她放心,但王琦瑶在女儿结婚的那天却看到了一个让所有的美丽都甘愿偃旗息鼓的女子,这也正是她那个成为新娘的女儿,而这一切都是王琦瑶终其一生都没能得到的。
王琦瑶的天空是无风无云,无边无沿的,她的生命好像是黄浦江的水,一直在流淌,却流淌不尽。她仿佛甘于平庸,但她却一直记得自己三小姐的辉煌过去,直至死,想起的依旧是片场那个“死去”的女子。
从开始对王安忆文字的排斥,到最后的爱不释手,这是王琦瑶的功劳,更是王安忆的。
第13篇:《长恨歌》读后感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第14篇:《长恨歌》读后感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第15篇:《长恨歌》读后感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的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第16篇:《长恨歌》读后感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第17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第18篇:《长恨歌》读后感
上段时间在图书室里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第19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第20篇:《长恨歌》读后感
深夜读完了长恨歌长恨歌,一个悲伤的名字,开启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个繁荣锦绣的上海,繁荣里带着落寞,锦绣里透着晦暗。一个女人的一生,繁荣锦绣落寞晦暗的一生。十七岁的年纪,青春貌美,本就容易飘摇,从“沪上淑媛”到“上海小姐”可谓是烈火烹油锦上添花,被人争相簇拥吹捧着,迷失了方向。人生的出场,她的基调定的太高了,又心高气傲,不肯服输,以自己的家庭和修为只能做了笼里的金丝雀,以她的心性,是终不肯囿于程先生的柴米油盐的,从此也奠定了她一生的人生基调,先是璀璨而夺目,之后就是无尽的空虚和回忆空虚,直到最后的毁灭……
是有人说过,女人不能生的太好,如若生的好又不能加上聪明,她的这个聪明又不是大智慧,只是小聪明,只有那颗玲珑剔透心,而没有可以看到人生路的智慧眼,这个聪明就正好误了自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终身跳不出为自己织的牢。所以,女人倒不如糊涂些。最起码糊涂的死总比明明白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覆灭要好的多。这话好像说的更晦暗了啊!
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个晦暗的故事。讲了一个个可怜的人。王琦瑶出场面容娇好众星捧月花团锦簇,可一生都活在那花团锦簇的梦里,虽然年轻时有无限风情,虽然一直是聪明灵透,可终究抵不过岁月无声,更抵不过美人迟暮这个箴言,更可悲的是她不愿意相信着岁月的老去,在自己编织的精彩的梦里苟且偷安着。蒋丽丽和程先生是一样的人,一样的爱而不得又执拗着的可怜人,在人的意识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生为这个得不到,自己给自己负气着。
书里一个个人出场又一个个褪去,不管出场是华丽的、惨淡的、平常的、终究都是可怜的,都在自己的世界里苟且偷安着,那些华丽那些绚烂是活给别人看的。其实生活中,你看,不论一个人在人前多么光鲜亮丽,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在某一个的午夜梦回,在对着整个黑夜的时候,都有被各自的伤痛爬满心头,爬满每一寸肌肤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人都是可怜的,也是在苟且偷安着。
第21篇:《长恨歌》读后感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后记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第22篇:《长恨歌》读后感
最近读了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一来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写的,读来觉得信服,二来是被其名字和故事梗概所吸引,可谓是慕名而读。小说分为三部分,写的是新旧中国交替时期,一个上海弄堂里一名普通而颇有姿色的女性的命运沉浮史。整个小说读来像是一篇篇散文诗,实在佩服作家的才情,可以把中国的汉字组合成如此优美的词句,那些原以为极难表达的场景和细腻情感,在作者的笔下都极其生动传神,且不说故事情节如何,就作品的艺术美感就足以让读者爱不释手,我想实在可以作为写作范本。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关键在于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并由此形成多重解读。女性的命运主题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中并不罕见。
古代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她们的命运和心灵世界几乎不被男权社会所尊重和理解,稍微重视一点的有红颜祸水一说,也是臆断而偏执的。这与女性本身重视感情也有关系,这部书的女主人公王琦瑶的悲惨命运就是由与几个男人的感情纠葛而酿成的。一个上海弄堂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孩,因偶然的机缘结识程先生,并由其推荐参选上海小姐,成为“三小姐”,因而得以与有妇之夫的高官李主任相爱,结局可想而知。后来又与一个大家族的少爷发生恋情,并怀孕,只能说这个男人太懦弱,或是王琦瑶太脆弱。
时隔二十几年,女儿已长大成人,王琦瑶也因沧桑而变得更有内涵,也就是“旧”的味道,最后死于自认为是朋友的年轻人手里。王琦瑶的结局场面是不堪的,从浅层的意义上讲,是她爱错了人,从宏观上来看,王琦瑶的命运是众多弄堂里女性命运的写照,她一直都在努力,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个人在时代中的渺小和悲哀。悲剧的美总让人震撼,往往比喜剧来的更深刻和动人,它在给我们呈现一种或历史变迁或人海沧桑的图画时,留下的更多是思考,因为感动。王安忆本人说希望新一轮的阅读,能归回她的初衷。我想实现初衷与否并不重要,文本一旦传播就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在作者与读者的心灵碰撞中产生出无穷意义的可能性,这是作品得以不断增值的重要原因。
经典是用来重读的,所以我认为好的书都该重读,常读常新,这也是文学的最大魅力所在吧。
第23篇:《长恨歌》读后感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第24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从人人皆知的爱的禁锢中走了出来,回到民间,变成和普通人一样的散兵游勇。
绫罗蕾丝编织起来的绮梦是有形的桎梏,在广阔天地中,念念不忘于心的是无形的约束。王琦瑶已经竭尽全力了,简单寒素的生活,仅仅维持生活的护士工作,不过分张望,不对谁留心。
她并没有等待或者期盼一个正常的归宿,因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还是不同。就像墙上的水渍,拿颜料一层一层的堆砌上去,堆砌的再多,那一块终还是看得出。那是日积月累的深层的印记,只能从深层消除。
王琦瑶遇到康明逊并与之恋爱,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命运之前下的饵,终于再次垂钓起一连串的事故,或者说,这就是宿命。是和前尘往事遥远的打了一个招呼,再一次做了爱丽丝。以前或许是懵懂,这次却是清晰的命运的轨迹。
爱丽丝是不计较将来的,快乐只当时,爱丽丝是不顾及后果的,活得下去自然就熬得下去。其中的乐趣不必对人说,就像其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在王琦瑶怀孕,康明逊退缩后,甚至于她的做法也是无比的自我和任性——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竟然是找到另一个男人萨沙来顶缸,但是顶缸的目的,也无非是带她去打胎而已。男人男人男人,男人是她所有的的起因和终止,但是这次,花了身段,费了金钱,所获无几。
当王琦瑶终于和一直倾慕她的老友程先生重逢,读者几乎暗暗松下一口气,觉得爱丽丝终于有机会落入凡尘,开始平庸的婚姻生活的时候,她偏偏又不愿意了——她以前下的那些功夫,学的那些技巧,看上去是为了男人,其实还是都为了自己。
她没有选择和生活和解。因为和解后的生活自然另有一番艰难困苦。比如好友蒋丽莉,舍下心里汹涌澎拜的诗情画意,跟了无产阶级的张先生,虽然一样的兴冲冲的,但那是一种因为被生活辜负,不得不还以颜色的凄厉。三个儿子,她都不亲近,宁愿一次又一次找到程先生,继续的赌气和愤恨——何必呢?好像衣服上的窟窿,不是用一双新手套就可以糊弄过去。
也不是因为王琦瑶是经历了绮梦的爱丽丝,所以固执。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和坚持,比如老友程先生。蒋丽莉是资本家小姐的时候,他喜欢初露风采的王琦瑶,蒋丽莉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干将时,他喜欢落魄无依的王琦瑶。他每次都选择和这个城市最热烈的步调擦肩而过,但他毫不在乎。他也没有变过。
他的那个暗黑的小小摄影棚是他的堡垒,将他和外面热火朝天的世界隔开,时间在堡垒里面静止的流逝,他也想为自己做主,他也是不和解的爱丽丝。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点和外界的疏离和钝感,不管是王琦瑶寒素的平安里,还是程先生黑洞洞的阁楼上,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做自己的主人。因为,每个人最终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心。
需要和解的从来不是外面的生活,而是内在的自己。他们都没有赢,和时间的赛跑谁都赢不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输,他们一早看清了生活的陷阱和骗局,岿然不动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风雨不动的前行。
王琦瑶生下了孩子,那是她对平凡生活的致敬和依恋;程先生纵身一跃,那是他对这浑浊尘世的最后的宣言。
永远都是爱丽丝,因为,我们都还是自己最初的未经风霜一腔孤勇的样子。
第25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那么长,明明和那么多人在心里走过了一生一世,这辈子还到不了头。
——题记
王琦瑶实实在在当得起“长恨”二字。
王琦瑶的不幸不是惊天泣地的不幸,不能放心活,不能用心死。
王琦瑶的美不是轰轰烈烈的美,没有让人活得彻彻底底的痛快,风光之下是底气不足的遮掩和逃避。
王琦瑶的一生算不上最最不幸的人生,却是最最不幸的女人的一生。死于女人最畏惧的死法——时间。一刀刀割在脸上,割在心里,割在别人眼里,割在自己命里。
邬桥一节有句话说得好,这小小的邬桥是大世界的边角料,却含着一种大而深的真理:人生争到最后是什么都留不住的。可是人生真得了这个真理,人生便到头了,还有什么可望的?讲到底,王琦瑶是栽在了她的聪明上。她太早的洞察了这些个道理,却又因涉世不深而不是的驻足。她步步通晓又步步迟疑,最后落得哪一条路都走的不痛快。够懂事又不够开怀,够勇敢又不够敏锐。
何事可谓恨?无非招不成招,退无可退。
人生有不甘,却愈挣扎愈落魄。
她的一生那么长,面对过那么多选择。李主任的荣宠,程先生的执着,康明逊的理解,萨沙的坦荡,老克腊的痴迷。她挣扎过,放纵过,才恍然发现,人生无一处非绝地,逃了这处还有那处,纵是留在此处也不过是落个愈陷愈深。《长恨歌》看似悲天悯人,实则冷酷到漠然。原来不是小时候抢了他一个馒头长大后就会纠缠不清;原来不是上学时亲密无间的传过纸条长大后就换的来至死不渝;原来不是花费在人生中笔墨最重的那个人离开后也会回来;原来不是所有未来及说明的缘由与真相都有公诸于众的机会。
这是人生,没有旁白。
电影里强大的缘分终究在现实里摇摇欲坠。
乍一看《长恨歌》里有好多断开的线索,邬桥暗生情愫的小二后来可曾寻过王琦瑶?片场激进的导演最后身往何方?康明逊后来可曾还为王琦瑶费过心力?萨沙可曾怜悯这个女人想过回来?老克腊后来是否后悔离开?全然不知的隐笔不仅让我们充满期盼,期盼在王琦瑶受苦受难的时候出现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就连她自己也因为这么多的不知而慢慢的演化成日后的希望吧。在屡屡思索屡屡期盼不得果时猛然惊顿,知道又如何呢?细细想去,每一位的出现,燃眉之急后也是细水长流的无望啊!更何况,如王琦瑶对程先生说的那般:这一切都回不去了啊。王琦瑶聪明却糊涂,唯一清明的感情便是对程先生。那般冷静到绝情,绝情到坦荡。女人往往对那个一往情深的看的清明,却始终是糟蹋了这份情,也糟蹋了自己。而和康明逊比来呢,明知他是步步为营的,却为那一丁半点的真情不肯舍弃。明知他是自保为上的,却是心甘情愿的陪他只看当下。
不要未来的,不是不在乎,就是太在乎。碰上哪一个,都是痛。
哪怕这一切都可倒回最初,她不当选上海小姐,她不去程先生处拍小照,她不去参观片场,这一场长恨可否幸免?不,蒋丽丽和吴佩珍就是她的命。无处不在的命,如兜头而下的大网罩住她的一生,而后凌迟。刀刀不致死,刀刀向死逼。
人生当歌以示长恨,犹如筛孔层层放大的筛子,从上一层落下,纵是又下一层暂时接住,到底不如当初的高高在上。若是本本分分的苟且活着,或许还能慢慢煎熬,可这脆弱的安稳却经不起一丝的挣扎。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世上不止一个王琦瑶。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不止一个三年五载。
那就恨吧,长恨一次,为余此生。恨尽了,便坦然吧。无处不绝地,又何必短恨不断,余恨成蹉跎。
第26篇:《长恨歌》读后感
说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
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
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
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第27篇:《长恨歌》读后感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第28篇:《长恨歌》读后感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篇的群雕象,想象在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们,我不禁这样感叹。一样的生活环境,一样的成长背景,我们的血液里注定流淌着属于这个城市共同的回忆。
分析一篇小说,很多人说要结合背景,深度挖掘背后的涵义。老师说,应该抓住那些让自己心动的瞬间。阅读小说,本来就是一种体悟式的体验。我很同意后者的观点。很多分析《长恨歌》的文章着笔于那个时代的命运和个人命运的穿插、纠结,也有不在少数的文章试图从逻辑的角度给整个故事的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都不以为然。首先,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如果缺乏了艺术的手法,仅仅是镜像发射般地把生活地本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我想可能就会少了很多灵气。因为它藏了一些,露了一些,编了一些,描了一些,这部小说才能酿出味道来。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中,因为迷路而濒死的人和受伤的狼之间的故事。在同样恶劣的环境下,这两种生物竟然会选择惺惺相惜。相同的,我相信李将军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应该能够远见到性命朝不保夕,在他强大的外表下面,承担的,是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到了她,一朵小茉莉,初来乍到,却注定浮萍命运。一样的随波逐流,一样的面对命运的不可操控性,他对她是疼爱而怜惜的,亦或是,疼爱怜惜彼此共同的命运?我想,这可能再次证明了,人总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的同类。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此文时离我第一次看可能已经隔了几个月,但是上海的气息还是如小茉莉花的幽香,令人唇齿生津。石库门是上海文学的标致性建筑,似乎不提到它上海味儿就是出不来。然而,如果为了营造这种气氛而把场景都设在石库门里发生,则不免矫情。王安忆不然。王琦瑶生在弄堂,死在弄堂,她的性格和命运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弄堂文化的熏陶。雨天细细密密的雨脚,密密麻麻的晾衣杆,精确地量油壶,在这里成长起来地人,怎么可能没有细密地性格。而弄堂狭窄而潮湿地环境,是最适合流言滋生的环境。流言随着油烟味、菜香、吵骂声、洗衣声,渗透在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地方。然而,这些看似琐碎的点滴,却是关于这个城市回忆的主体。是的,琐碎得让北方人皱眉,琐碎得遭来各种谩骂和误解,琐碎得连时钟都要拨快一个小时,琐碎得忽略这顿饮茶应该谁请却心里比谁都清楚。上海是这样得吗?某种程度上。可是,我觉得又不全象。或者,这部小说所满足得,是我们关于上海得遥想。
第29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如戏,魂牵梦萦。
就像劫后余生,几番阅读,却已入了戏,结尾一句“死于他杀”,让我觉得恍然,原来我已体味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一生。长恨歌,并不荡气回肠,却会令人流恋不绝,这是一个女人四十年的长恨,恨一生爱而不得,一段段“畸形”的恋爱,都是掏心掏肺的付出,却终是独自落寞。
有人说王安忆塑造的女主人公矫情、做作,整个故事只不过是几段荒谬又玛丽苏的爱情故事加大段的景物描写堆砌而已,但我觉得这样评价的人未免有些轻浮,甚至也可以说没看懂吧。王安忆作为一个海派作家,她的文字就是上海的精细,她写的鸽子、弄堂、光与影都是精雕细琢的,她每一个重要情节之前的铺陈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正因了周遭的变化才有故事接下来的发展,时空结合,当她温润雕琢的笔触流淌过,原来已是几年过去了,读她的情节总会让我有恍惚之感,原来蹉跎一瞬,已是岁月沧桑。
我一开始是不喜欢王琦瑶的,这种漂亮又聪明并且自知的人往往带着一种自作聪明的气质,但是这样的女人又是特别的,她不张扬似张永红;却有一份率性,她不矫情似蒋丽莉,却有诗人的气质;她不单纯直接似薇薇,却时有可爱。大概就是她心思太多吧,所以她并不快乐,她这一生看似平平淡淡,却是承载了痛的;她这一生虽有间歇不断的朋友,却总是品味孤独,时间在墙上的日影月移,朋友的曲终人散,都只有自己体味,到头来平安里39号还不是只住一个王琦瑶。当卡麦拉的一声响,她的一生就开始了,这就是人生如戏,当她人生最后回光返照的时候还是片场,所以她的一生自片场起就错了,可上海老弄堂里的女人没有哪一个不是过着将错就错的人生。
王琦瑶的爱情每一段都不得善终。小门小户出来的女子妄想太多,所以才有了她那第一段爱情,与一个富贵军阀相爱了,这就是我前期讨厌王琦瑶的原因,我觉得她对李主任更多的是依赖,也带了点虚荣的,而李主任对于她,则是爱怜,爱怜她也是爱怜当初那个初入社会摸爬滚打的自己,他们有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意思。因为李主任的身份关系,王琦瑶是不见天日的,所以在这段爱情里她做的最多的就是等待,她的这段爱情除了等待就只剩下巷弄里的流言。
后来,一个人生活的王琦瑶就有点迷人了,因为独立与成熟,这是比美丽可爱更值得、更耐欣赏的。她靠给人推针维持生计,虽然生活在简陋的平安里,但是她还是能保持生活的精细,也因此结交了严师母、康明逊和萨沙,就有了第二段感情,与康明逊相爱并有了孩子。又是同样的原因——身份关系,作为大家庭独子的康明逊是不能娶她的,但她还是义无反顾,怀了孕,甚至选择牺牲萨沙,牺牲自己的身体,她软弱又勇敢,女人总是矛盾的。
最后一段就是与老克腊了,相差二十多岁的黄昏恋,很多人觉得荒谬,但荒谬之余是苦涩的,就像我们学校有个学长发表的一篇小说《吴蓝花》的结局一样,年老的吴蓝花对着别人的新郎说“娶了我吧”,荒诞又心酸。王琦瑶一直是渴望爱的,老克腊激起了她最后一点的青春激情,可是老克腊和康明逊一样,没有足够的勇气,他们谁都没法给王琦瑶一个承诺,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
程先生,可以算王琦瑶爱情里的炮灰了,他给王琦瑶一生的走向开了个头,却始终没法参与到她的生活,王琦瑶是有点利用他的,当初为了激怒蒋丽莉和他在一起约会吃饭,后来也是因为长日的无聊和他一起约会吃饭,他们做着类似情人的事情却不是情人。我觉得王琦瑶一生所遇到的男人没有一个比程先生更爱他,这就是备胎的痛苦。
王琦瑶最后死于社会的渣滓——长脚之手,叫人唏嘘,饶是风情万种,不过惨淡收场。作者暗示了王琦瑶的死最终不过是个无头案,上海这地方,有太多的无头案了,像这样的独身的女人,更没人会在意,她死了,只不过是上海的巷弄里又多了一个流言而已。
第30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
王琦瑶是个兼具美貌与聪明的女孩。在参见舞会的时候,尽管很少见识这样的场面,但是她并没有露怯,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失礼之处。在被评为“上海小姐”的季后时,她从容镇定,表现出谦逊和自持。她也有一定的眼力,情商也不弱。周丽莉在王琦瑶眼里就是一张白纸。甚至在借住周家时,展现了一定的治家才能。在女性擅长的穿衣打扮上面,王琦瑶具有不俗的品味。总之,王琦瑶确实比一般女孩子优秀,碰巧她自己也明白这一点。
阅读过程中,王琦瑶让我想起一个人,就是张爱玲笔下的顾曼贞。其实王琦瑶比顾曼贞的状况好很多。王琦瑶家境不算贫寒,家里还雇着娘姨,父母对她也是挑不出刺来。顾曼贞家境贫寒,有个做小姐的姐姐,姐姐夫妇对她虎视眈眈。顾曼贞对富少是动了真情,王琦瑶对李主任却不是爱情。在李主任死后的时间里,王琦瑶心坎上放着的,是那一箱金条,而不是具有象征意味的戒指。顾曼贞让人怜惜,有情人难成眷属是一种悲剧。王琦瑶让人可惜,美好的事物落入泥淖之中,是另外一种悲剧。
那种痛到骨髓,悲到心坎不是王琦瑶,她是自己的愿,自己的无可奈何让悲伤慢慢袭来,慢慢袭来的悲却也不是能够转瞬即逝的,是一种哭笑不得的无奈,上海小姐们都在按照自己的欢喜,自己的情不自禁却也是自己的无可奈何走下去,最后转头已是白发的那日,上海小姐却仍是上海小姐。那种女人特有的虚荣心,上海小姐特有孤傲和自卑让她们永远无法走出那道光环和魔障。王琦瑶四十年卑微的固守着自己那份骄傲,那三小姐独有的骄傲,孑然一身的骄傲。爱情对她是奢侈品,但骄傲是她生存的支撑。二十岁的她却与四十岁的男子,四十岁的她却又与二十岁的男子,时间再她身上仿佛也不是时间了。她得到了同情,羡慕,怜悯,她抓不住的是爱情,程先生就像今时今日的小贝,孺子牛般低头拉磨,奈何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上海小姐们,那些王琦瑶们,爱情也随黄鹤去了。
王琦瑶大可以和爱她的程先生结婚,生儿育女,享受尘世的幸福。但是她不甘心,尤其是经历了“上海小姐”的选美活动,并且获得了一定的肯定。一只想要飞翔的凤凰不会眷恋一株小树。
王琦瑶有些小聪明,足以让她在一众女孩中卓尔不群。周围的赞扬未免让她有些自视甚高。是的,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目前的阶级。她应该属于上流社会,只有李主任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在当下,王琦瑶的做法似乎是一种上进心的表现。不安于自己所在的阶级有什么不对吗?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但这两者有本质不同。王琦瑶和李主任在一起是“攀”,她自己毫无根基,她实际上是依附于李主任。就如今天的某女星。她声称不需要嫁入豪门,因为她自己就是豪门。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嫁入豪门”,是靠依附进入上流社会,“自己是豪门”,她就是主人翁而非从属地位。
几乎每个女孩都有过超越阶级的美梦。灰姑娘的故事永远都有市场。王琦瑶在张永红身上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但是,和张永红相比,更加愚拙,更加平庸的薇薇却更幸福。
《长恨歌》中的男人,如李主任,康明逊,萨沙,都有些自私和软弱。但是王安忆用文字给予他们宽容和理解。王琦瑶说她一辈子都靠自己。其实不然,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箱金条给了她真正的安全感。在任何一种关系中,也许平等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美貌的女子,也不要做攀缘的凌霄花,还是做一株木棉吧。
书香三八征文 篇3
读书让我明白人生的意义。短短的人生,如果虚度光阴,那么你的人生有意义吗?“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读书迟”,小时候不知道努力,到了老年就会明白知识是对么的重要,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吃,我们只能从现在开始做起,好好读书。
关于读书的名言警句有许多,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读百遍,其意自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是一种责任,读书也是一种需要。我们要读对书,读好书,书教会了我很多东西。
曾经的我在作业中奋斗,也讨厌过读书,也有不读书的想法,认为读书太累了。偶然发现书中的一副插画,一个小女孩手捧着一本书,手中的铅笔都快握不住了,在一个黑暗的环境,坐在一个破烂不堪的课桌上学习。是什么精神让这个小女孩这么努力的学习,是毅力。想想自己,学习环境这么好,凭什么不好好学习,以前的想法是多么可笑多么愚蠢啊。
读书让我明白阳光总在风雨后,只要努力,就能见彩虹。《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中舜,百里奚,一些人物,他们都是先经历风雨和磨练,才取得了成功,都是先苦后甜。我们不要被眼前的挫折吓到,所迷惑,就算是倒下了,不要灰心,不要泄气,要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要相信“失败是成功之母”。
读书使我明白轻诺必寡信。“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如果当初曾子没有将猪杀掉,那就违背了他的诺言。“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诚实守信,真诚做人,从小事做起。
读书使我明白国家兴旺,匹夫有责。“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国家的发展与我们的努力密切相关,我们关乎着祖国的未来。
读书使我们明白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世界之大到处有关爱,伸出你的援助之手,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读书使我明白了很多,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会了很多知识,所以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书香三八征文 篇4
初为人母的我,除了喜悦和幸福之外,更多的是担忧,担忧我能不能做一个尽职尽责的好妈妈。能不能更好地引导孩子成长。偶然的机会读到《傅雷家书》这本书,透过那“又热烈又恬静,又深刻又朴素,又温柔又高傲,又微妙又率直”的文字,我看到了傅雷对儿子傅聪深沉的爱,我亦体悟到其中的家庭教育之道。
傅雷在书信中对儿子傅聪,大到人生事业、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一次书信中,傅雷提醒傅聪信封上的字要写的整洁,“日常琐事要做到干净利索,和弹钢琴要讲究干净是一样的。做人的作风应该是一致的,否则就是不调和。一切小事都要养成干净的习惯,对你的艺术无形中也有好处。因为无论如何细小不足道的事情,都反应出一个人的意识和性情”。为此傅雷还工工整整地附上一张写作示例,以此来示范和督导儿子养成书写工整的好习惯。书本上的道理是规规矩矩的,但生活中的哲理是无限的。透过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傅雷将人生的哲理融入孩子的教育之中。
傅雷教育孩子不是“家长式权威”,而是与孩子建立一种平等的关系。傅雷把儿子视为朋友,他们经常在书信中天南地北地讨论,有时是一些学术问题,有时则是对音乐、文学的交流,有时是对某些事的看法,有时又是一名父亲作为过来人对孩子得谆谆教诲……他们处于平等的状态,父亲没有自恃自己是父亲,而让孩子对自己言听计从,反之还常常虚心接受儿子的一些建议。
这本书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在书中我不仅看到了一个父亲对儿子成长的亲切关怀,还看到了父子的共同成长。傅雷曾在一封家书中提到“孩子,我从你身上得到的教训,恐怕不比你在我这得到的少。尤其是最近三年,你不知我对人生多增了几分深刻的体验,我从与你相处的过程中学会了忍耐,学到了说话的技巧,学到了把感情升华。”在教育孩子得同时,傅雷也是一位对自己要求严格,注重自身修养的人。他精通英语、法语,是我国著名翻译家,译著颇丰。此外,他的艺术造诣深厚宽广,对文学、绘画、音乐等都有独到的见解。
读罢傅雷家书,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都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初为人母,同孩子在一起的时光,也给了我一个反观自己、成长自己的机会,虽然我没有傅雷那般深邃的思想,但我会努力提升自己,与孩子一同成长。
书香三八征文 篇5
余华的《活着》曾被朋友推荐过三四次,总是认为这种描写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农村故事的书不适合我,我更喜欢一读即懂式的通俗故事。忽然在新闻上得知,余华被提名2019年诺贝尔文学奖,这让我燃起一丝好奇;余华的《活着》与寻常人的“活着”有何区别?
拿过这本书,黑色封面,白色的两个大字“活着”,相反的色差带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184页纸张,讲述了主人公——福贵传奇的人生经历。很难想象,不足二百页的薄薄一本书,没有过多的人物内心渲染,没有高潮迭起、情节曲折的故事,只是用最朴素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富二代戏剧化的人生,可一页页的墨色铅字像是一块块砖石,每阅读一页,就垒砌一层,待我从平静的故事中醒来,面前由砖石垒砌的硕大城堡彻底震撼了我,让我彻底懂得了书名为什么叫《活着》,现实社会中的人常会说:“没办法,为了生活。”看似风淡云轻,却是被现实生活压迫的`最有力的呐喊。福贵的一生没有像他的名字一样福贵一生,从最初的富甲一方到最后的穷困潦倒,经历了父母、儿女、外孙一个个至亲之人相继离世,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忍受的疼痛。福贵的心境也在“活着”中不断变化,书的结尾福贵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少年时从未将父亲的劝告当回事,也对妻子的无怨无悔不屑一顾,直到一个个亲人离开自己,他才开始反思,自责以及忏悔。面对亲人的离开,他表现的看淡生死,流露出包容一切的力量,我却认为他的心中是在滴血的。但我很敬佩他,他在经受了一连串生活的打击后,依然从容的活着,坚韧的生命是可敬的。
书的前言有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的,这也许就是福贵的内心真实写照吧。他能忍受常人不能忍,饱经磨难的生活把他磨练的可以包容生活所有的不幸,直到福贵年近古稀之年,整日与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丧失对生活的希望和勇气,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生命是属于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正如胡适所说:“生命本身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我们赋予它什么意义,它就会拥有什么样的意义。”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在社会中生存立足,能遵循自己内心的活着才具有生命的意义。有的人觉得追求事业成功就是活着的意义,他就会奋发作为、努力拼搏;有的人觉得享受生活就是活着的意义,他的生活节奏就会不快不慢、有条不紊;有的人认为家庭是活着的意义,他就会珍惜每一个至亲的人,哪怕是饭后的一小段散步、节日的一个拥抱。
虽然现实生活有很多不是尽如人意,但我们可以积极面对。活着很难,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有意义。活着,吃尽生活的苦,却依然坚韧、顽强,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书香三八征文 篇6
或许对于我们来说,阅读是一场心灵的旅行,而旅行也是一次身体的阅读。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们能在书中找到自己的信仰,能与书中找到灵魂的共鸣,阅读能够带我们领略不同的人生,在书中体验不一样的生活。曾几何时,我一直认为读书不过是为了应付考试,在学校的时候除了专业课本,只能勉强拿起几本吸引眼球符合年龄的小说。不是说没有时间去阅读,知识觉得阅读并不能给自己的实质性生活带来什么,精神上的东西与现实比起来确实是有些虚了。
随着时间流逝,我愈发喜欢上了阅读。在安静的午后拿起一本书,加上一杯提神的咖啡,感觉一整天都会温暖而美好。当然,这样的时间总是不多见的,偶尔的幸福就是闲暇时能够走到书里,开始一场精彩的旅行,这是我以前体会不到的。阅读的量渐渐积累,书的种类也开始多了起来,从小说到古代经典再到现代文学,好像每本书都有个神秘的隧道,带我走进书中领略一番不一样的大千世界。
当然,并不是说书看得多了,人就一定开明,活得通透。我喜欢在文字中遨游的那种感觉,喜欢触摸文字的温度,但是我明白对于我来说读书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放松,是单纯的打发时间的一种方式。很多人说读书是为了增长见识,开阔眼界,这确实是一种提升自己综合素养的一种好的办法,但是我认为带着目的去读书,往往容易与作者的思想精神走上岔路。我们通过阅读,让自己得到放松,与此同时书本的知识会反馈给我们一些想法,引人深思,可是如果一开始就为自己的阅读之旅勾画了重点,那么我们很可能会忽略了很多书中更精彩的部分,它们也许没有能够带给我们直接的精神感受,却也是这书中的重要一笔,就如每天上班途中的风景,看似无常,却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
我相信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阅读是一场精彩的旅行,我们不需要花费很多金钱,却要付出比金钱更宝贵的精力和时间,去书中邂逅一场美丽的奇遇,这是我们在书中最渴望的部分,至于丰富知识和眼界的开阔,大概就是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累积的附加值罢了!
书香三八征文 篇7
书可以让你看清这个世界;书可以让你的思想不再无趣,古板;书也是人类的朋友,是一生中最好的伴侣。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现在这个时代,书籍是人类中不可缺少的必备资源。人的一生中,因为有书才丰富了我们的人生,优化了我们的个性发展。所以,我不能没有书。如果没有书,我的思想就会永远那么地固执;如果没了书,我们就无法了解这个世界的千姿百态;如果没了书,那种蛮横霸道的人就会随处可见。
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当我们读书时,应该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去感受。我渴望读书,因为它就像一块土地,我要去耕耘,去获得更多的粮食;它就像一片汪洋大海,蕴藏着无数奥秘,等待着我去发现,去探索;它就像一片蔚蓝的天空,让我可以自由地翱翔……
读书可能对于有些人来说是一件及其困难的事,因为那些人没有理解书的含义。一本极好的书可能改变人的命运,人是一种感情动物,在读完后可能会感到心酸,会感到温暖,会感到留恋。
从小时候的连环画,到现在的各国名著,它也见证了我思想的升华,也让我明白了这世间除了有甜,还有苦。书的出现,让我原本黑白相间的世界变得绚丽多彩。人若想变得更加有光彩,就去好好读书,读出人生的哲理来,读出生命的价值来,读出人生对生命的感激与尊敬来……
有时候,看着猫追老鼠,我会想:难道人生就应该追追逐逐吗?难道一辈子就该那么忙碌?其实,我想得太多了,只要拿起书,就会发现自己早已没入知识的海洋里,翱翔在天空中,陷入知识的土地里。
所以,让我们读书吧,尽情地享受书带给我们的一切!
书香三八征文 篇8
逝者如斯夫,滔滔江水畔流淌“千古风流人物”的佳句;往事越千年,萧萧黄花边吟诵“凄凄惨惨戚戚”的绝唱。听一曲竹枝词,遍历人间万象;吟一首长短句,道尽心事万千。传统诗词如点点星辰闪烁的夜空,我们不应让它在现代生活中式微。
快节奏的生活,于诗歌而言是致命一击。包罗万象的新世纪,给人类的未来送去无限可能,也于无形之中凋零着传统诗歌。昔者墨香之中感悟人生的情趣已烟消云散,机器与人工智能取代了青帘沽酒,红花映日的惬意。浮躁的人心,铜臭的思想,“娱乐至死”与“乌合之众”的担忧,一切都在提醒我们:现代文明之下仍需回首诗词,“一心只读圣贤书”。
拾起记忆中诗词的碎片,是文化自觉更是文化自信,在西洋文化冲击眼球的当下,古香古色的诗词歌赋才愈发重要。“诗和远方”不仅是心灵的呼唤,更是民族的呼唤,如果说“一日看尽长安花”是登科及第之喜,那么“风雨不动安如山”则是关心民瘼的忧;如果说“醉翁之意不在酒”是寄情山水的乐,那么“无人会,登临意”则是壮志难酬的悲······凡此种种皆为华夏民族之宝藏,于篇篇笔墨之间见真情,我们除却物质上的富足之外,理应来一场精神上的文化盛宴。“没有诗歌的民族是空虚的”,离开了诗歌,民族之树就没有了根,只能在风雨中枯萎化尘。
携诗词之美好,请让诗歌伴你我同行,王国维《人间词话》中有言:一切景语皆情语,下一次看春回树梢,暖阳初照,吟一曲“两个黄鹂鸣翠柳”,下一次听风萧瑟,云卷云舒,歌一首“我言秋日胜春朝”······时间流逝,诗词却如一坛佳酿,遍历岁月却能愈发醇香,让我们携起手来,品诗歌之悠长,你完全可以种下树木,留下阴凉,栽下花草,留下芬芳。
“一世多艰,寸心如水。”叶嘉莹这样慨叹道。如今世事日新月异,在新时代的价值之前,还请莫忘古韵悠长。云山苍苍,江海泱泱,请让诗词与我们同行,让传统历久弥新,让心灵得以涤荡,卅载光阴弹指过,未应磨染是初心。
书香三八征文 篇9
沏一杯咖啡,泡一壶花草茶,伴着温暖的阳光,每天让自己有规律地享受一段书香四溢的别样时光,难道不正是惬意的岁月静好吗。
疫情期间更多时间宅在家里,度过了刚开始的烦躁不安,伴着每日读书让我反而可以真正静下来感受生活的简单平淡。杜绝了社交活动,拥有更多时间去和自己的内心好好对话。通过阅读,读懂道理,读懂生活,读懂自己。
随着电子书的发展,人们减少了购买纸质书籍的数量,更难说认认真真的读完一本书。各种电子书纷纷上市,连手机都可以当书来看,因此很多人都抛弃了纸质书,选择阅读电子书。可我却觉得,纸质书比电子书更有真正读书的味道。一本好书在手里有种分量感,阅读的时候感觉书页一点点由厚变薄,更是真切地体会到一种阅读的成就感。它让人心静,也让人神安。
随着阅读量的增加,网购买书也成了每月的必须。根据购买书单,在网上书城随意浏览就可以立刻下单,购买越多折扣越大。三八节期间,很多女性读物在促销的时候还有更多优惠。趁着过节索性下单多囤几本,作为一份节日礼物来犒劳自己!
每次收到新书,我都迫不及待地拆开包装翻看新书。我偏爱那翻书时发出的纸张摩擦声音,把书本捧在手心里面,它散发的油墨书香也让我深感沉醉。这味道,既是书之味,又是文化之味,更是女人之味!
我会继续走在读书的路上,让它始终陪伴我的生活。能够遇到一本好书也是一种缘分,读本好书,会让人永远不会感觉寂寞。因为遇到而幸福,因为读书而幸福!
书香三八征文 篇10
我一直喜欢读书,这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虽然人生中有一阶段最为忙碌的时期,中断了连续性阅读,但这并不妨碍我对读书的向往。我自己形容读书时的感觉,就是一句话:“当我拿起书本,全世界都安静下来了!”
读书带给我的是安宁、静谧、甜蜜。读过的书,记住的话,成了我大脑中的一分子,以为忘记了,但生活一触动、轻轻一翻阅,它们便滚滚而来!甚至,没有当初的渴求、中间的搁置、后来的深入阅读,你都体验不到书与日子的联系、我与书的那些感觉!
小的时候我读的书几乎都是借的,母亲常常带着线装本的《水浒》《三国演义》等等,文字不全认得,硬是一点点啃着把书看下来。奶奶家有姑姑的高中教科书,里边有很多鲁迅的作品,我常常去偷着看。后来,从金庸到梁羽生,能借到的都看个遍。上高中后又迷上了琼瑶,幻想《一帘幽梦中》中的白马王子也能向我走来。看三毛游记,又渴望周游世界,还羡慕《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意境。看《红楼梦》,为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而徒增悲情。喜欢看《红与黑》里于连复杂的心理描写,喜欢《飘》里斯嘉丽倔强刚毅的性格,更喜欢《少年维特之烦恼》里的维特,几乎每一页都被我的泪水浸泡……
书是我内心的声音,那些人物和悲欢离合伴我走过快乐的忧伤的、思索的、美好的童年。不同时期的阅读体验给了我不同的收获。相比少年时期的阅读,我更喜欢现在的读书感觉——人生的阅历达到了一定的累积,读书中的故事更能达到共鸣,与其是看作者写的事,不如说是自己又重新穿越了一回。那书中总有自己的影子徘徊!有时,怕看过的书像飘过的云,被岁月的风吹散,就不光一味的看书了,而是多出一本笔记,边读边写,内容思索得更为透彻,一本书的灵魂就势灌入了心底,升华到脑海,想忘都忘不了。
到了当下的网络时代,读纸质书竟显得守旧和奢侈,也只好每天在网络间游走,随意性极强,想看什么就可以看到什么,快速浏览像是吃了一包速食面,没有了以往捧读时那份静静的思考、默默的感动。
慨叹过往,如梦如幻,这下这段文字,是我中断读书后对书的一份怀念。书带我一次次深入到自己的内心,也帮我拷问逝去的年华,借此不断的得到自我反省!
岁月并不如烟,读书把它召回……
书香三八征文 篇11
扪心自问,你有多久没有读完一本书了。你是否将一串串书单列在纸上,却迟迟没有行动?又是否让你书架上的书落满灰尘?又是否会觉得读书太过索然无味,难以坚持?
想想自己也好久没有认真的读完一本书了,每次看书不是看一半留一半,要不就是直接在手机或者电子阅读器上面看,总是安慰自己说,这样既省钱又方便。现实情况我却总感觉缺少了点什么,也说不清少了什么,难道是读书的情怀吗?不像,但就是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不舒服。
我内心还是喜欢买书,每次买完了都会告诉自己我一定会看的,因为有感觉,所以才想去了解、才去买,然而事与愿违的情况占了大多数,买完了就蒙灰睡大觉,真的把明日复明日体现的淋漓尽致,也不是琐事太多,就是自制力有些薄弱。
我觉得,我的故事也是一些人缩影。三十而立,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生活而奋斗,回家以后又要忙着家里生火做饭、照顾孩子,累的只想躺在床上放空自己。现在的年轻人和小学生,业余时间都沉浸在小视频APP、游戏中,离书籍和自然越来越远,阅读的时间越来越少,更何来感悟而言。
问自己的同时,我也想问问大家。你有多久没有翻阅书籍了,又有多久没有读完一本书了呢?在忙碌的生活中,请给自己留出一点阅读的时间。
书香三八征文 篇12
张爱玲作为海派文学的代表仿佛是一个“异数”,她竭力与政治等敏感字眼划清界限。在她的散文作品中,读者可以看到她不厌其烦地谈论她的现代都市生活,偶尔加一句独到精辟的见解,没有褒贬之意;似乎作家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在审视这一切,审视自己,同时也审视他人。张爱玲所提供的情感体验与思想意识与当下人普遍的生存状态有着不同程度的契合。
张爱玲是善写旧中国租借生活的高手,她的家庭出身,从小就陷于其中的紧张敌对的人伦关系,纷扰的生活环境影响,再加上亲身经历了香港陷落的炮火和上海的沦陷,使她深切感受到世情淡薄和命运的不测,促成了她对生和死、自我和世界、男人和女人的独特理解。《流言》一书中大部分散文都从日常生活中采撷琐碎而平凡的题材,世俗男女的生活方式构成了张爱玲的焦点。
张爱玲的散文写的就是她的现代都市生活,让人感觉务实、坦诚。对于这个世界张爱玲是非常亲切的,她深爱小市民生活,爱这个世界的尘土,有着人世的烟火气息:她沉浸在市民生活的点滴,她冷淡聪明,知道人情世故,就是用不好它罢了。张爱玲的散文也不时透露出一种让人窒息的寒意,她在叙述女性在男权社会下的痛苦时,流露出对女性弱势群体的关爱,那是一种被隐埋的温情,而张爱玲骨子里的自尊不允许她有这种悲悯情怀;她的冷漠也不过是温情的保护色。张爱玲看人是孤独的,早年家庭生活的不幸,动荡的时代大背景,多种原因形成了她作品中始终挥之不去的出世的孤独感和生命的虚无幻灭感。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世俗的欢悦与孤独!
书香三八征文 篇13
天下诗词千千万,而我对苏轼的《浣溪沙》情有独钟。
我喜欢李清照的婉约,也喜欢辛弃疾的豪放,但苏轼的《浣溪沙》既婉约又豪放,实是难得。且看他的写景,多么清新:山脚下初生的兰芽浸泡在溪水中努力生长,松间的沙路被雨水冲刷得没有泥土,反倒更加好走。
即便萧瑟、伤感的“暮雨”和“子规啼”,都因苏轼的豁达、乐观冲淡了哀伤。词的下阕直抒胸臆,用问句强力推出自己的观点,用事实加强自己观点的说服力,然后用一个“休”字再次表达自己老骥伏枥的壮心,读来令人热血沸腾。
苏轼用字很有特色,“山下兰芽短浸溪,松间沙路净无泥”,点明地点与时令,“兰芽短”可以看出时值春天,兰芽才刚刚探出头。“浸”字表达出了当时的天气,刚下过雨。这样就很妙,把季节、天气融合到诗里,让读者细品。“松间沙路净无泥”可以看出沙路被雨水冲洗得干干净净,给人一种幽静的感觉,昨夜的雨水不但没有让路变得泥泞,反倒帮助了行人。人生面对问题,不应该被“雨”吓倒,化“雨”为“动力”反倒让人生更加畅快,尽管昨夜还是一幅“萧萧暮雨子规啼”的凄凉景象。
后面就越发豪放起来了。“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是啊,谁说人不能回到少年时代了,溪水都可以往西流,我们为什么不可以?不要因为老去而悲叹,苏轼不服老的决心深深包含在了里面。
苏轼在词的创作上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仍思进取,那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自暴自弃呢?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是啊,现在不努力,将来只能白白伤悲、一声叹息。苏居士经历了那么多劫难,人生起起伏伏,尚不满意,那我们还凭什么不努力!
我不禁想到钟南山院士,他一生为国家、为人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年非典肆虐,若不是钟南山主动收治重症病患,积极治疗,又有多少人将被困于病毒?如今,新型冠状病毒又来荼毒生灵,钟南山院士日夜操劳,毫无怨言。钟南山院士虽然已经老了,但是他那不服老不认输的精神深深烙印在我心里。老了又怎样,只要保持一颗不服老、不服输的决心,就一定会成功!
是的,只要努力,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老天是不会辜负有心人的。变化的是时间,衰老的是容颜,不变的是拥有一颗不服老、不服输的决心。我们要保持这种决心,无论身在何处,也一定会有所作为的。
书香三八征文 篇14
这段时间通过微信群拆书的形式读了卡耐基的《人性的弱点》,让我受益匪浅。
拆书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一种读书形式。通过拆书不仅能精确的找到书中对自己有用的内容,还能跟别人展开学习交流,最终将收获的知识用于指导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很多时候,即使通读一本书下来,感触最深就是几个点,所以通过拆书形式用心去体会感悟最深的部分深刻理解其含义,才能汲取其中的精华,让我们更好的认识自己。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战场上如此,生活中亦然。一个了解对方更了解自己的人才可以在生活中游刃有余,立于不败之地!“真诚地欣赏与赞美他人”是我读完此书最深的感触。它就像一面镜子,帮助我认识自我,了解自我,从而完善自我,驾驭自我,成为一个善于经营自己生活的成功者。
在书中,作者谈到了我们在生活、工作中要学会真诚的赞赏他人。卡耐基说:“人就是这样,做错事的时候只会怨天尤人,就是不去责怪自己。”也许这句话我们并不陌生,而且经常用到,只是我们将其作了少的改动而已,改动之后就变成了,“他就是这样,做错事的时候只会怨天尤人,就是不去责怪自己。”看似细微的差别,可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当你用一个手指指着别人说这句话的时候,也许另外的手指正指着你自己!卡耐基一语道破人了这一劣根性。我们总是喜欢高高在上,谈论别人的是非对错,为什么就不能对照他们,审视一下自己呢?别人做的不好时,是否自己做的就完美无暇呢?当你认识到自己也会犯错误的时候,你又会上升到一个高度!我们考虑事情总是习惯于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思考,于是,别人所做的一切与己相异时都是错的,同时对于别人来说,岂不亦然!可是如果双方都能站在别人的角度审视一下自己的话,结果定会截然不同的。站在别人的角度审视自己是需要理解和宽恕别人的素质和修养的。只有不够聪明的人才批评和抱怨别人——的确,很多愚蠢的人都这么做。我们只有学会真诚地关心身边的朋友,才能赢得朋友们最大的信任。
拆书活动,让我了解了一种新的读书方式,更让我懂得要用积极乐观良好的心态来面对当下迎接未来。今后的每一天我都会以快乐的态度对待生活、对待工作,对待身边的一切。
书香三八征文 篇15
席慕容在节目访谈中这样定义爱情:爱情不是轰轰烈烈,更不能以年龄来界定它的长短和有无,爱情就在日常生活中,就是那相互珍惜的感觉发生了,而且又恰恰被当事人察觉了。
我想如果把爱情换成幸福两字,这样给幸福的定义也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今晚加完班,老公和婆婆从家来单位接我,而后他开着我的小车载着我们娘俩一起回家。路上婆婆和老公不住的关心我加班饭有没有吃好、刚开始接触项目是不是紧张,我乖乖的坐在一旁,听着家人不住的絮叨,我心底却开出了幸福的花儿。是啊,幸福发生了,因为家人对我的疼惜被我察觉了。
你可知道啊,我是一个多么恋家的人哪!家在我的生命里跟自由一样地重要。
年少时,因为常年在外读书,对于在家里生活的大段记忆少之又少。现今唯一清晰的是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冬天的早上,下了早读,回家吃饭。只需绕过一个大水库,穿过几条巷子,便到家了。母亲早已准备好了热乎乎的洗脸水和香甜的地瓜粥,我将双手浸入水中,掬起一捧捧浇到脸上,顿感手脚暖和得很。坐在自己喜欢的小板凳上,小心翼翼地吃着腻甜的地瓜,不时呷几口地瓜粥,心里那个舒服,那个美啊,真真让我异常的满足。
我知道这种感觉就是幸福的感觉。父母用事无巨细的爱呵护我的成长,而我恰恰又抓住了这种感觉,这是怎样的一种幸福啊!
幸福而满足的日子总是那么美好而短暂,初中、高中还有大学我一直是寄宿读书的,对家的那份执念,虽不曾淡去,可也在匆匆的来去中满是遗憾。我于家,是一个十足的在外游子,游子时常思家,却终究没有多少时光可以沉浸在家中;家于我,则是人生途中一个时而近时而远的客栈,而父母则是店里最忠诚的老伙计,他们因为忙着给我准备最好的饭菜和最好的一切,忙前忙后。直至我再次踏上征程,却猛然发现,这忠诚的人儿啊,竟忙得没有顾上跟自己日思夜想的孩子说上一句半句。
桃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那些匆匆而逝的岁月里最大的寄托便是学业有成之后久久的相依。可是啊,我亲爱的人们,刚毕业的时候,我竟然一度不愿回家,确切地说是不敢回家。害怕,深深地害怕自己承担不起父辈宏达的梦想,害怕面对那个没有因为我的努力而有所改变的家,害怕他们的期许,害怕他们的督促。我不愿,也害怕承受父辈梦想的延展。
因为上学的时候,我可以竭尽全力取得好成绩来获取属于自己的安全感,来向父母证明只要我努力就会实现他们一直期待的前途,可是啊,工作了,生活有了它该有的节奏,再难以找到那种努力了,就更加接近心中梦想的快感了。我害怕了,退缩了,因为我找不到出口,父母告诉不了我,而我又找不到一个可以毫无顾虑向他倾诉又可以为我指点迷津的老师,我无法向父母交代一个未来。
然而,我还不得不感谢父母的期许,是他们的鼓励和鞭策才让我拥有了今天这样幸福的生活,所以,在生命的这一段里,我虽然不大敢回家,但是却满心的感激我的家,是它的期许,成全和成就了我今日光鲜的幸福。
曾经那些为我终身大事思前顾后的人们说,一定要找家庭和美、有担当的男人。不知是上天格外的眷顾还是自己对家与亲情翘首企盼的虔诚感动了上苍,在一个温润的傍晚,我遇到了他,可曾想,这竟是我更加幸福人生的开始。
对,是他,不但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家,而且他还携着一个温馨和睦的大家庭深情款款地走进了我的世界。
这个家里啊,有我说不出的爱,有我说不完的幸福。他们尊重我的事业,他们给我想要的自由,他们懂得我的欢喜。他们给我整片的星空,好让我自由地去来。在这里,我享有一份深沉宽广的爱,在这里,我是一个被疼惜纵容的女子。
我愿意,我愿意在这一世的尘缘里,搜集那些美丽的纠缠着的值得为它活一次的感觉,这是幸福的感觉!
书香三八征文 篇16
在这浩瀚的宇宙,我们如同星尘一般渺小,短暂的时光了却赋予了我们自由的灵魂,也许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却忽略了平淡的幸福就在我们身边。有人觉得有钱有权就是一种幸福,有人觉的事业成功是种幸福,也有的人觉得柴米油盐是种幸福。幸福是什么?在我眼里,幸福不是一叠厚厚的钞票,一件华丽无比的衣裳;也不是遮掩痛苦的工具,贪图片刻欢娱的美酒。幸福,应该是心灵深处微妙的感受,是一个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幸福的诠释只是自己的体会。爱情的幸福:幸福和爱相伴相生,幸福的获得离不开爱的施舍。在给予中获得幸福,在爱人时被人所爱。唯有懂得施予,才会有获得,才能真正领略幸福的真谛。这是我真心喜欢的一句名言。好比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也许会有人觉得不合适,但是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两个人在时光的面前,爱情就是一场持久的马拉松,终点就是幸福。爱是包容而不是放纵,爱是关怀而不是宠爱,爱是相互交融而不是单相思,爱是百味而不全是甜蜜,爱是一辈子的事!某一天你我暮年,静坐庭前,赏花落,笑谈浮生流年。今夕隔世百年一眼,相携而过,才知姹紫嫣红早已看遍。如同这美丽的诗句,等待迟暮之年还能有如此的感慨。真正的爱情是包容、尊重、理解,最终能相守一辈子。
给予的幸福:可能每一个人都会有一段经历,每当出门外出的时候或要干了什么事情,母亲千叮咛万嘱咐的交代,我们还嫌其啰嗦、唠叨。可是自己做了母亲以后却理解了她的心情,孩子在母亲的眼里就是孩子,也许到七老八十的时候还会替他考虑周全。在这世界没有人比父母的爱更伟大无私,他们不求回报的付出只是为了孩子生活的更好。有时付出也是种幸福。
主耶稣说过:“施比授更有福”。在如今的的社会,在马路上摔倒了都没有人敢扶,是否还能有颗感恩的心,还能做到给予需要的人帮助。有一次在回家火车上旅途中有一位中年妇女背着一个背包,怀里抱着一个孩子,看到那熟睡的小脸,不知是不是自己也母亲的原因心中涌出一阵心疼,毫不犹豫的站起来给她让了位子。让孩子睡在座位上,孩子的奶奶不断的感谢。不知怎么了看到孩子舒服的睡着,一边站着的我突然觉得给予需要的帮助时心中是那么的暖暖的。如果人与人点多感恩、会不会少点冷漠。朱子治家格言上说过: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物力维艰。目地就是要让我们懂得感恩和节俭。时时怀着感恩的心是一种善良的美德,也是一个做人的基本条件。知足的人都懂得感恩。
有了生命,就已经站在幸福的最高处了。所以说活着就是幸福。身边的人健康、平安、快乐的活着就是幸福。除了这么提醒自己,你还必须学会爱,学会勤奋,学会坚忍。这样,你就会在原本幸福的屋顶上,获得更多的幸福。
书香三八征文 篇17
感动伴着我幸福地成长。感动是从天而降的甘霖,滋润着我们的灵魂;感动是一缕缕飒爽清风,吹散我们心中的片片阴霾;感动是空气中的清新剂,让我们荡气回肠,回味无穷。
我刚来到二十局工作的时候就听过这样一句话:“人之所以会感动,是因为他生活在爱之中。”如今我到了知天命的年纪,才真正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记得当兵那年,因年龄小且初次离家,总是想念父母及家人,到了夜里经常暗自在被窝抹眼泪。班长知道情况后陪我聊天,疏导我的情感。那时候和家人沟通的唯一方式就是写信,当班长送来甘肃老家的来信时,我趴在他的肩头喜极而泣。家书抵万金,班长带给我的温暖和感动终生难忘。退伍踏上了工作岗位,同事们耐心地帮助我重拾信心迎头赶上;生病时爱人和朋友的精心地照顾让我恢复健康,痊愈如初。正是大家的一个微笑、一声祝福、一句关怀、一个动作,甚至是一个鼓励的眼神,都在温暖着我的心窝。这份感动如从心灵流出来的火一般,照亮着我的心田和前行的道路。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小时候,总认为父母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认为他们对我的爱太过于平凡,不够感天动地、轰轰烈烈。直至我离开了家乡,离开父母,踏上求学和工作之路,才真正体会到父母之爱的平凡与伟大。父母从来没对我说过生活有多劳累和辛苦,默默地付出一切。父爱如高山般厚重,母爱如大海般深沉。父母虽然已离世多年,但这份感动却永存心间,将陪伴我度过一生。
生命是如此的美丽,世界是如此的精彩,生活中随处可见绚丽多姿的爱和感动。在拥挤的公交车上,经常可以看到年轻人主动给老年人让座;乘坐出租车者不慎将贵重物品遗忘,出租车司机会找到失主原物奉还……每当我倾听岁月的脚步之声,总有平凡的感动荡漾在心头。这份感动,悄悄地流淌过心灵。
学期间,总说要学拍照、学PS,却一直没有真正的“动”起来,永远停留在“想”与“说”。电脑桌面上的PS已下载了两年多,打开的次数一个手都数不完。现在实习了,倒是真的学起来了。在网上找了很多关于拍照、P图的视频,认识照相机的按键、模式,学习拍照的取景、构图……从了解PS的界面,认识工具开始。虽然走出了学校的大门,我依然还是一个“学生”。
新的征程已然起航,而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坚信,我能成为老师的好学生,企业的好员工。
书香三八征文 篇18
再次见到她,已是腊月二十七,街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大家都在忙着置办年货。
尽管她的眉宇间仍隐藏着淡淡的忧伤,但气色比我想像得要好的多,棉衣包裹的身体越发显得笨拙,询问她的预产期也就在这几天。
看着她踽踽独行的背影,心中有种莫名的酸楚。
两个月前她的老公因一场车祸离开了她,出事的前两天,她老公还陪她去医院做了B超,得知是男孩,喜得合不拢嘴。
出事一小时前还打电话让她喝杯奶早点休息,而一眨眼,这人说没就没了。
半年前的那场婚礼仍历历在目,公婆选了本市最高档的酒店,请了最好的司仪,高朋满座,张灯结彩,鲜花红地毯,美酒佳肴,帅气的新郎,恬静美丽的新娘,朋友们衷心祝福这对金童玉女的结合,女孩子梦想的这一刻她都拥有了。
出殡前,她不顾众人的劝说,坚持挺着大肚子来到了殡仪馆,人一下子憔悴了许多,眼窝深陷,谁能想到面对突如其来的噩耗,她是如何度过这难捱的漫漫长夜。
朋友们做好了各种突发状况的准备,以防她的情绪激动而导致的不测,谁知,她冷静的出奇,默默地坐在棺椁前,仔细地端详着老公的遗容,她要努力记住他的点点滴滴,与她在一起的分分秒秒,她也许在心中对他有百般的安慰与叮嘱。
寒冬腊月,殡仪馆冷的出奇,她在那里一动不动呆了两个小时,最后在亲朋好友的劝说下才离开。
临走前,她轻轻地卸下丈夫手指上的戒指和自己手中的戒指牢牢地套在一起,众人掩面而泣,不忍心再看。
葬礼后没几天,父母及兄嫂开始轮番做她的工作。
“不是哥说你,赶紧把这孩子打掉,以后嫁人也好嫁。”
“是啊,你哥说的对,长痛不如短痛,你才二十五岁,以后的路还长着呢。”
公婆也很通情达理:“孩子,你如果想生,我们老两口就帮着带,如果不想生,就做掉吧,一切随你。”
两天后,她提着行李住进了公婆家,以后每天黄昏,都会看到一位孕妇挽着年迈的老妇人在家属区外的小路上散步。
天空中不时飘下洁白的雪花,这让不知情的人看起来,这一幕,是多么温馨的场景。
大年初一,我接到一条短讯“生了,儿子八斤,母子平安”。
那一刻心中五味杂陈,不知是喜悦还是悲伤。
下午,我提着营养品去医院探望她,一路上将准备好的话在心中默念了无数遍,来到产房门前,我再次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并叮嘱自己千万不要流泪。
推门进去,她就静静地躺在墙角的病床上,正输着液,雪白的墙壁与床单衬得那张脸蜡黄,还有些浮肿。
她一眼不眨地瞅着睡得正香的小宝宝,告诉我,公婆熬了一夜,让他们回家休息去了,这孩子真好带,不哭也不闹,吃饱了就睡。
临床的产妇尊贵的像个女皇,四位老人围着转,问吃什么喝什么,床头摆满了营养品和鲜花,老公更是照顾的体贴入微,一会儿问伤口疼不疼,一会儿亲亲额头。
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只是紧握着她干瘦的手,强忍着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你真坚强,真伟大。”
今年的春节来的很晚,阳历三月,已是繁花开满枝头,一条短讯映入眼帘“儿子今天满月了”。
呵,时间过的真快,我的眼泪终于随着落英纷飞,她才二十五岁,人生的路刚刚开始。
我不清楚在那两天两夜里,她经过了怎样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毅然决然地生下这个孩子,是为了纪念他们那段短暂而甜蜜的爱情,呵护这颗爱情的结晶,延续对他无限的思念,还是想承担起一位母亲的责任,均不得而知。
那时自己心目中真正的爱情无非两种极致:一是凄美如石评梅与高君宇,评梅生前拒绝一往情深的君宇,当斯人已去,则于每个周末去陶然亭畔,用自己的泪水浇灌这朵迟来的爱情花朵,风雨无阻;一如林黛玉用终生的泪水回馈神瑛侍者前世的灌溉之情,生未成婚,死而合葬,演绎了一曲现代版的梁祝;一如完美如林徽因与梁思诚,显赫的家世,美满的婚姻,珠联璧合,才子佳人,志同道合,无愧于“梁上君子,林下美人”的评价。
待人到中年,日子平淡沉寂,如一条溪,涔涔流过,方感悟爱情的真谛:执子之手,与子携老是一种境界;相濡以沫,举案齐眉也是一种境界;双手相牵,头枕于臂弯的现世安稳更是一种境界。
但在这世上,还有一种最为凝重、最为浑厚、最为深沉、也最为断魂的爱,叫做思念。
是“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凄苦;是“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孤寂;是一生逐林而居,终生未娶,却于晚年仅为林徽因的一张小照就脸红如孩童的幸福;是一字不识的母亲,却在父亲离开我们十九年中每一个特殊的日子里,早早摆放好祭品,燃起三柱香,于袅袅的青烟中回味曾经绵长的岁月。
写此文时,正值“清明”,我伴着初春的薄雾,于一树嫣红,一江碧水,一袭烟雨中凭吊他们的爱情。
想来也是一件值的庆幸的事,在这个物质至上感情泛滥的年代,还有这样一些真挚的情感值得永远怀念。
书香三八征文 篇19
今晚,没有自习,无须梳头,无须整装,一切都变得清闲、慵懒起来。我不喜欢城市的灯红酒绿,这种繁华似乎过于喧嚣,容易令人在狂热的夜生活中迷失自我。在这偏远的小乡镇,一呆就是二十多年,我已习惯了这里独有的宁静和清新。而这种环境正好适合读书和写作。工作之余静赏红尘美景,呼吸没有烟尘的清新空气,品品茶,听听音乐,抑或捧起心爱的书本,进入自由的阅读状态,累了,放下书本,静立窗前,看鸟儿自由翻飞,天边云卷云舒,这对于我来说是再惬意不过的事情。想着今晚又可以好好独自享受这美好而又宁静的夜,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舒畅。
晚饭过后带上一本书漫步于校外丛林,一边赏景,一边对生活作一下理性的思考。现在已经是阳春三月天,
然而我竟忽略了。暖暖的夕阳余晖穿透了整个身体,一直暖到心脏的最深处,我想这就是一种温暖的心情。望着远处的田野,似乎有新的生命在萌动,春的气息已扑面而来。生命如此的神奇,而我却差点忽略了这个季节,然而生命却不会因为人们的不关注而停止不前。它们在走,不管是什么样的环境,不管有没有雨,有没有风,一直在顽强的生存。想到自己,有时因为工作、生活的不顺心,而心生抱怨,止步不前,在这些不息的生命面前,我有些汗颜!我想,无论今后我生命的天空如何阴晴变幻,我都要心向远方,迎着太阳,沐着风,和这一个个不屈的生命结伴而行,让自己的生命里永远都有一抹真正属于自己的不败的绿色。真是有春天的地方,就有希望啊!
走累了,坐下来,看着不远处因采矿而日渐裸露的荒山,听着那阵阵揪心、刺耳的机器轰鸣声(这也许是这块净土中唯一一处最败的风景,最不和谐的声音),我想。为了眼前一时的蝇头小利,而牺牲后世子孙几代人的幸福,这鼓胀的钱包里真的能盛满真正意义上的幸福?每每想起曾经有这么一天,一个学生拿着作文本,笑得一脸灿烂,用溢满童真快乐的语调对其他的同学说:“这是老师批的!”因为,他的作文被我用红笔描了许多“~~~”,且得了“96”分外加“优”。这时,我的心里湿漉漉的,我想那就是幸福感吧。一个红对勾,一朵手折的小红花也许就能让一个孩子拥有了全世界。推己及人,我想如果换做我们什么事情都能够简单些,或许幸福来的就更容易些吧。
想到这二十几年,生活虽然比较清贫、寂寞,但生活在孩子的那种透明的世界里,没有孰是孰非的面红耳赤的争论,没有明争暗斗的尔虞我诈……只有雨打芭蕉的清静,我亦感到幸福与满足。细细的品来,繁华三千,富贵也好,贫穷也罢,只不过是一场过眼烟云。在教育的这块晴空里,无风无云无雨,抛开世间繁华,抛开烦恼怨叹,只有自己一颗纯净的心,简单从容,就像这水滴成弦,须用简单、毫无利欲之心才能聆听成是美妙的乐音!
阳春三月天,也有让我始料不及的时候,刚才还暖阳斜照,一会儿就下起了雨,虽小树林离校不远,我疾步回走,但还是受到了雨的眷顾。不知怎的,我非但不懊恼,反而一身清爽。这一刻,我嗅到了雨袭烟尘的芳香,似乎也看到了被雨水洗礼后的更蓝的天,更绿的叶,更美的虹,更蓬勃的生命,更纯净、透明的世界!
人生又何其不是如此,在历经了世俗尘埃的沾染之后,如能去掉浮华和贪念,对生活不寄予过多、过高的奢求,最终能得到良知和道德的净化,又何愁我们的生活不简单、不充实,人生的天空不亮丽、不精彩!
回房后,随意地翻看手中的《意林》,任思绪一如草原上的野马自由驰骋。突然有这样一段文字映入眼帘:“小时侯,幸福是一件东西,拥有就幸福;长大后,幸福是一个目标,达到就幸福;成熟后,发现幸福原来是一种心态,领悟就幸福。”
我虽不敢妄自定义幸福究竟是什么,但是我却知道平和、健康、良好的心态是滋生幸福的沃土,得到它其实也很简单。
聆听自然、感受生活,你就能得到幸福!
甘清贫、寂寞,怀揣纯真,平淡从容地工作,你就能得到幸福!
抛却过高的物欲,懂得感恩,积极、有爱地生活,你就能得到幸福!
沧海之大,生命如沧海一粟。人的一生如白驹过隙,转眼即逝,而这一生谁又会不想幸福地度过呢?在这空气日益污浊,物欲日益横流,幸福指数日益下滑的今天,人们的眼睛开始迷乱,有许多曾经美好的东西日渐同化甚至是遗失。但此时,虽注定今生必将与清贫结伴,与寂寞为伍,青春只能在三尺讲台上挥洒的我们,应时刻保持清醒,擦亮眼睛,不触碰道德的底线,不放逐欲念的恶魔,方能守住清贫,守住纯真,守住希望,守住心底的纯净和良知……这样,我们就一定能得到并守住属于我们的幸福。
书香三八征文 篇20
四月的大地,禾青花艳,到处一片恣意的浓绿。手捧一部好书,畅游在这片葳蕤中,让思想沉浸在书香里,顿觉满面春风,心旷神怡,此时的心头,只能装满“幸福”二字。
自然是和谐的,上帝也是公平的。幸福的道路万千条,当其中的一条道路不幸关闭了,必定会有新的道路一路绿灯、畅通无阻。
少不更事的我,曾经像一只被冷箭射伤的小鹿,跌入婚姻的低谷,心里头只有阴霾,不见半缕阳光。那段日子实实在在的苦,苦如黄连。
可幸运的是,我毕竟不是生活在密闭的真空,任由自己这样低迷下去。我是生活在一个充满阳光,充满人情味的社会里。这是一个有爱心,充满正能量的大集体。我的身边也都是我的亲人,我的朋友,我的同事和领导。那段时光,家人事事处处地贴心呵护,生怕我再受到一丁点的伤害;闺密推心置腹地开导,让我充满快乐;领导同事们句句温暖的话语和关切的眼神,无不像冬日的暖阳,照进我那阴暗而冰冷的心,融化掉心中的怨气。更为可贵的是我可以捧起心爱的书本,徜徉其中。书中的精神世界让我如饮甘饴,它让我忘掉了忧愁,得到了宣泄,慢慢地走向康复。很快,我就调整好心情,抛开所有的烦恼,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在工作中,我种下了快乐,也收获了幸福。
这期间,我经历了比较有意义的一件事,那就是参加了由湖北省团委和湖北省教育厅组织的去宜昌秭归支教。当时我被分到秭归县的一所乡村希望小学,虽说条件艰苦,但是同那些善良淳朴的老师们共事,与那些天真无邪的山里孩子们一起学习,我的心境也瞬间变得跟那片蓝天似的那么干净、那么澄澈、那么旷远。可以说这是一次心灵的升华和蜕变。在那段清淡的日子里,我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关怀,特别是我们县教育局的领导和黄梅镇教育组的领导,他们都跟我的亲人一样,送给我书本,让我深受感动,倍感幸福!
塞缪尔斯迈尔斯说过,只有晴空丽日而没有阴雨笼罩的生活,根本就不是生活。经历挫折后的我,像极了被潮水不断冲刷的鹅卵石,光滑而美丽,已经没有了先前的锋芒和棱角,变得成熟起来,聪明起来,看问题也更加全面,更加有深度了。
也讲过:“错误和挫折教训了我们,使我们比较地聪明起来,我们的事情就会办的好一些。”现在的我,自以为处理问题,不再会犯些低级的错误。如此一来,错误少了,心中的烦恼相对地减少,快乐也自然地增多了。
读书让我变得充实。我从事班主任工作也有十多年了,也是我们学校近几年唯一的女班主任,每天起早摸黑,风雨无阻,以校为家。累和苦自然是不消说的,也曾有许多体己的姐妹嗔怪道:“搞个么事班主任哦,弄的像个黄脸婆,小心老得快!”真的,这些年来,就没人说我脸色好看过。可是,当看到同学们信任的目光里满含敬意时,当教师节来临,同学们那诚挚的祝福和小小的贺卡接连不断时,当上下学路上,老远传来学生那响亮而热烈的“老师好”时,所有的苦与累都烟消云散,浑身又充满斗志,总像有使不完的劲。
当然,幸福不是用嘴巴说说的,而是要用心去感受的。我的幸福就好比是小河里的水,有时浅,有时深,从未间断哗哗地流着。感受到幸福是多么开心的事啊!
如果你觉得我的这些幸福还不足以打动你,此生,我最大的幸福源泉来自于我的儿子。
因为大人们不懂事而犯下的错,我深感对不起儿子,儿子那年才6岁。所以从小我就用善良去引导儿子。我决不在儿子面前说任何人的不好,我要用宽容和理解还儿子一颗健康快乐的心灵。所幸的是儿子很乖,很懂事。
记得儿子还小的时候,弟弟从法国带回一小瓶的法国香水,送给我妈,妈妈极舍不得用,就给了我,那香味纯正、迷人,喷一点衣服上,只要衣服不洗,持久留香,可惜不久就用完了。后来儿子念大学了,那年暑假有机会去香港,就留心帮我寻找那种香水,没找着,最后请售货阿姨推荐了一瓶四百元的香水邮给了我。我问他怎么想起买香水呢?儿子就说起小时候的一些事。可见那时,儿子就暗暗希望他妈妈能天天用上这样好的香水。那一次,我狠狠地感动了一回,美美地尝到了幸福的滋味,没想到,我竟然生了这么一个细心的好儿子,好幸福哦!
去年,我心血来潮学开车,脸晒的那个黑呀,演张飞都不用化妆。同事都替我惋惜:黑喽,老喽。儿子放假回来,咋一看见我,脸上那个难过的神情至今还驻留在我心里,他啥也没说。用打工挣来的钱为我买了上好的防晒霜和面膜,自己却放弃了旅游的打算。
每次出门在外,儿子总要抢过我的背包,不让我有半点的负累,总象要保护我似的。就连这次在北京,儿子的脖子上做了个小手术,出院时,依然抢我的包包,导致伤口处肿痛……如此种种,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幸福?儿子就是我嘴里永远含不化的那块糖,甜,一直甜!还有,那些可爱的懂事的学生,他们小鸟依人,在我的身边喋喋不休,听到这样的声息,所有的忧烦全然无踪。
幸福如空气,看不见,摸不着,却时时伴我左右,伴我一生!
书香三八征文 篇21
夜晚的灯辉铺展在宿舍的办公桌上。掩上窗帘,一方世界立即安静而温馨起来。我十分珍视这样的温馨一刻。很多年来,我习惯了宁静夜晚的思考和阅读。
阅读使我变得丰富而深刻,它让我的思想生长出羽翼,高高地飞翔。一杯茶,一部书,我享受这样的幸福。也许有人说,你的生活两点一线,除了上班就是呆在家里,在我看来它近乎单调枯燥,何有幸福可言?是的,没错,我的生活真的近乎单调,除了书本就是患者,但是,人各有志,也许,幸福在有些人的眼里是推杯换盏、灯红酒绿、迎来送往,是花钱如流水,是华美的装扮……但是,在我眼里,幸福是为患者点亮一盏心灯。
是的,我是一个平凡的护士,没有权势,没有贵妇人颐指气使的资本,甚至,常常为了柴米油盐而斤斤计较,显得小家子气,可这并不影响我在幸福的道路上自由地追逐。
幸福是什么?是心底的坦然和自由,是为别人点亮一盏心灯的快乐。没有什么束缚自己的手脚,自由自在、宁静快慰是幸福,雪中送炭,为人点亮一盏心灯也是幸福!
曾经,在护理岗位上,我兢兢业业,奋斗了二十余年。二十余年,时光一瞬,恍惚间,我从一名青涩的小护士成长为技术娴熟的主管护师,这让人感到惊讶和快慰。那年的5月,我从黄冈护校毕业,分配到苦竹医院上班,接到通知,心中充满了兴奋与憧憬,想到理想终于成为现实,想像着自己戴着燕尾帽,身穿白大褂穿梭于病房,成为一名美丽的“提灯女郎”,能够为减轻别人的痛苦而尽心尽力,一种强烈的使命感油然而生。
曾记得当初我真的不敢到苦竹医院精神科里面去。那里的病人蓬头垢面、喜怒无常,医护人员被打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是常有的事。那一天,我内心忐忑,硬着头皮穿过两道大铁门,来到了护士站。只见记事板上醒目的留言吸引了我的视线:防某某患者逃跑,防某某患者自杀,某某患者视线观察,某某患者伤人、毁物。看到留言,我倒吸一口冷气。护士长忙说:“这是几位新入院的患者,挺不安分的,要重点观察”。“在这儿上班可真让人胆战心惊啊!”护士长一听就笑了:“干的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但你要明白一点,精神科不同于其它科室,在确保病人治疗的同时,还要兼顾他们的生活照料与心理观察,做好病人的安全护理工作是精神科护理的重中之重,所以必须深入了解每一个患者的病情,细心观察他们的一言一行、所思所想!它要求我们有高度的责任心,敏锐的观察力和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护士长的话如一记重拳,我深深震撼着。凭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气,我很快掌握工作要领,并且能独挡一面,成为科室业务尖子。
这就是护士的全部?入夜,腰酸背痛、浑身无力,我对自己的岗位产生了怀疑,我对自己的人生价值再一次审视。在莫名的时刻,我捧起了书本,文学前辈朱自清的散文让我沉浸在诗情画意中,我立即安静下来。我想,把自己所学用于服务患者,服务社会,这不就是我的初衷吗?就在我对眼前的一切深深怀疑和不安时,一件突然发生的事情让我的灵魂产生震撼。那天晚上,我正忙着清理病人床铺,检查有无危险用品,突然,我发现有一床床单被人撕去了半边。呀,不好,我心头一紧,想到在别的医院曾发生过病人撕破床单从窗户逃跑的事,我赶紧和当班护士一起在各个病房反复查找,最后,终于在一患者身上找到了失踪的半边床单。果然,患者想以此为“作案工具”,准备夜间自缢的。“好险啊!”我松了口气,如果自己疏忽一点,如果自己不去追查,后果将不堪设想。在后来的工作中,我要求科室护士:在精神科上班,不光要用眼睛看,还要用脑子想,思想不能有丝毫放松。
精神病患者大多生活懒散,生活起居都需要护士督促照料,尤其病情发作严重时。
一位忧郁症女患者,刚入院时不说活,不吃药,不洗澡,大小便不能自理,她目光呆滞,衣衫不整,身上的异味让人不敢近前。我和科室护士一起,从食堂打来热水,给她擦洗身体。可她又踢又打又抓又挠,我们强行把她带到洗澡间,好一番努力,终于帮她洗完澡,当然,我们自己也弄得一身湿。在她住院期间,她不愿吃药、吃饭,大家便把药捣碎拌在饭里喂她吃,或把药放在牛奶里鼻饲。精心护理,她的病情慢慢好转,思维也渐渐恢复正常,有时还跟我们说说心里话,甚至帮助一起照料其他病人,她的家人前来探视时,看到她前后判若两人,感谢之情溢于言表。
看到一个个神志不清、蓬头垢面的病人经过医院精心治疗与护理而恢复了正常,重返社会,大家觉得再苦再累也值。点起一盏心灯,为他人照亮前路,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2009年8月份,我调到了血防医院工作。为了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我利用空余时间学习有关护理知识。漫长的夜晚,当人们进入甜蜜的梦乡,我却手捧书本,进入知识的天地。是的,读书使我由外行走向专业,我的手里又多了为别人创造幸福的筹码。多年的工作中,我认为细节对于工作很有帮助。在病人需要时帮他们倒上一杯热茶,在患者上厕所时给予轻轻的搀扶,病人痛苦时,给予一个鼓励的眼神、一句安慰的话语,让他们感受到人世间浓浓的温情和关爱,这多么好。
阅读使我深刻而丰富,阅读使我变得愈来愈幸福。对于我的付出,患者也给予积极的回报,他们对我赞誉,给予微笑,这让我充实而快乐。一个人的幸福可以像花儿一样引来百花盛开,遍地姹紫嫣红,影响患者,影响社会,这是多么神奇的事情。
由于工作突出,我多次被县卫生局表彰,2002年被评为全县卫生系统“十佳青年”,2007年被评为卫生系统“十佳护士”,2009年被县妇联授予“全县首届道德模范”光荣称号。
点一盏心灯,为别人照亮前路,让幸福的花儿开遍每一寸土地,开遍社会,这是我今生不悔的承诺。
书香三八征文 篇22
小时候,我以为你很美丽,领着一群小鸟飞来飞去;小时候,我以为你很神奇,说上一句话也惊天动地。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才知道那间教室放飞的是希望,守巢的总是你”喜欢这首歌,是因为这感人的歌词中饱含着我的梦想――从小我就立志当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带着这样的梦想,我报考了武穴师范院校,之后便如愿踏上了教育事业的征程。
将近十六年的教育生涯,我快乐过,失落过,徘徊过,犹豫过人们常说,人生的价值体现在积淀之中,只有在“时空”之间找出自己正确的坐标,才能领略人生的真正乐趣。从古至今,有很多人用许多优美的语言来赞扬教师的职业,如:“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老师就像蜡烛,照亮别人,燃烧自己。”也有很多人以为教师是一个简单的工作,无非就是上课、批改作业,没什么技术含量。
如此认识教师职业,只能说是无知无畏。其实,只有真正踏入这个行业的人才能理解老师的苦与累,理解这个行业的博大与精深。才知道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即便是老师三天不读新书就会落后于形势,甚至落后于你所教育的孩子。 曾经有很多朋友问我:你整天和孩子们在一起,做着机械性的工作,做一名普通的老师,你觉得自己幸福吗?我总是微笑着告诉他们:我很幸福。是呀,什么是幸福呢?漂亮的外表?超人的智慧?大量的财富?还有许许多多。说实在的,这些我都不具备,我所拥有的只是不断从书本中吸取营养,然后用这营养去栽培花朵,并由此获得成功的喜悦与幸福的微笑。 传统的教育观念认为,有错必改是学生的行为,而不是教师的行为。对这一说法,我却不能苟同。
我认为,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只要是犯错,都应该及时去改正,这样才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自教也特别重要。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处在学生的观察和监督下,教师以身作则的行为和公正无私,诚实坦白的品质以及实事求是的态度,能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对学生的心理成长十分重要。 我班曾经有一位学生,父母均在外打工,他跟着年迈的祖父母生活,家中无人管束。他头脑很聪明,但上课从不认真听讲,作业也从来不做,加上家长对其不够重视,考试成绩从未突破个位数。该学生平时不注意个人卫生,我对他也就没有好感,言语之中有时不免表现出对该学生的排斥情绪。我的举动班级学生似乎有所觉察,很多同学不和他玩,歧视他,更有甚者会打他。
他在班级里的表现更恶劣了。我发现了这一情况,深感自己的言行过激了。 我利用班队课开了一节“知错,认错,改错”的主题班会。一开始,我先诚恳地向那位学生道歉,并当场向全班同学做了自我批评。孩子们被我的举动所折服,也纷纷发言,检讨自己平时的错误,并当众和那位同学握手言好。班会开得十分成功,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最后,我作了总结:“同学们,人无完人,谁都会有错。知错,认错是一种美德,改错更是求上进的表现。我们要勇于改正自己的错误。”从那以后,我主动关心、帮助那位学生,班里同学也都和他一起玩,帮助他。他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表现比以前好多了。从毕业那天迈出师院的大门,再到跨入一所真正意
义上的学校,我的人生之路并没有因此而停滞不前,相反,我的人生才刚刚扬帆起航。在读完《做一个幸福的教师》这本书后,有位老师在读后感中写到:我们曾经为研究如何上好一堂公开课备课到深夜,我们曾经挑灯批阅孩子们一篇篇稚嫩却又充满童趣的作文,我们曾经为提高课堂效率制作课件遇到了难题而苦恼,我们曾经为一个教学上的小问题争得面红耳赤这一切,我几乎都经历过。沿用当下一句比较时尚的话叫做“痛并快乐着”。也许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当我们慢慢老去,静下心来,沉醉往事的时候,这一切都将变成温馨而幸福的回忆。而在从事教学与教育孩子的的过程中;在自己钻研教材备课与上课中;在和同事们一起集体备课的过程中;在数次听与被听的教研活动中,我的心灵一次又一次受到震撼,我的知识也在不断得到充实。近年来,我的专业水平不断得到加强和提升。我的多篇教学论文、教学设计与教学随笔在省市县级的评比中获奖。我在参加校级授课比赛中多次获奖。播种的过程是辛苦的,可收获的结果却是幸福的。我也由懵懂的小女孩成长为一个为人师表的教育工作者,这难道不是我人生的一种莫大的幸福吗? 人们常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但对于义务教师来讲却可以理解为“铁打的学校流水的学生”。在这年复一年的“送往迎来”中,我们送走了一届届毕业生,又迎来了一批批新学子。对于学校这个大家庭来说,它为学生取得的成绩而感到光荣,而学生也会因为在学校里健康成长而感到骄傲! 我为所有学生的健康成长而高兴,也为自己在教学上的专业取得进步感到欣慰,我更为学校的发展壮大感到自豪。如果将这三种滋味儿融合到一起,那就是幸福。教师是普通人,但我们从事的事业是不平凡的,我立志做一辈子教师,做一个幸福的教师,以无悔于我的人生,无悔于我的青春。我很幸福,因为我是一名教师。
书香三八征文 篇23
人类获得知识的途径有两种――读书和实践。但人的生命和精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去亲躬体验,而获得更多知识的最有效办法则是读书。多读书,快读书,读好书,方能又快又准地找到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开启了智慧大门,也就等同于开启了幸福大门。因为幸福要靠劳动来创造,而劳动成果的丰欠则与智慧的多寡大小成正比,而智慧的多寡大小又与读书的多少和知识更新的快慢速度互为因果。全国总工会女工委发起的“书香三八――‘阳光女性幸福中国’读书征文”活动,创意真好。这一活动,能广泛组织起广大女职工通过学习,执掌开启智慧和幸福大门的钥匙,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妇女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支生力军。但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这支生力军的正能量呢?唯有读书。对于广大妇女来说,用读书来提高自己,用读书来充实自己,用读书来全面深化、更新自己既有的科学文化知识,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因为只有丰富了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增长了才干,方能跟上时代的发展步伐,方能用最新的知识去指导工作,指导生产,指导生活。
我们黄梅县是一个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文化大县,古往今来,向以爱读书、善发明创造著称于世。而在读书和发明创造中,妇女从来不甘其后,这从黄梅戏和黄楷挑花两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蓬勃发展上就可以得到印证,尤其是被誉为“无声的抒情诗,立体的中国画”的黄梅挑花,几乎完全是妇女的独立创造。试想,一副涉及美学、几何学、动植物学和人文科学等多学科知识的黄梅挑花作品,不读书没有文化怎能研创出来?
黄梅女子爱读书爱学习的优良传统是世代相袭的。清末石美玉作为第一批留美女学生,开创了华夏女子出国留学之先河;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陈小珍、熊贵娥等一批女子学哲学用哲学,名噪一时;近几年来,在全总和省市各级总工会组织的读书征文竞赛活动中,我县大批女职工积极参与,并活学活用,使自己所带领的团队、自己所创办的企事业风生水起,享誉一方。这些堪称女子读书造势之楷模,值得效仿。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家有余粮鸡犬饱,户多书籍子孙贤”。这些千古流传的哲理贤文,说的都是读书的好处。读书确实好处多多――读书可以积累知识,读书可以增长智慧,读书可以培养情操,读书可以增长才干;读书的人心里最阳光,读书的人视野最开阔,读书的人思维最敏捷;读书的日子最幸福,读书的女人最美丽。广大女职工同胞们,快快加入读书的行列吧,愿大家在读书过程中获得新知,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书香三八征文 篇24
“你幸福吗?”“我姓曾。”我真的姓曾。这句源于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关于幸福的话题让我这小姓名声大振。“你幸福吗?”确实是个大命题令人茫然不太好回答。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从低到高五个需求层次理论中对生理、安全、情感归属需求的满足最容易令人产生幸福感。家人的平安和谐、自己工作收入的稳定、住有房、行有车、衣食无忧都是我们幸福的源泉。虽没有高境界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大豪迈,也没有“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聚欢颜”的胸襟,但我们的幸福却实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
最近很喜欢一个词:小确幸。出自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的随笔集《兰格汉斯岛的午后》。是指生活中那些“微小而又确切的幸福”。
如果你的幸福感没有那么强烈,那么就请让这些美好的小确幸温暖彼此的生活吧。或许这种小确幸真的不值一提,或许深藏在你心底不能拿出来示人,但它带给你的幸福感不亚于莫言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李安拿了奥斯卡金像奖。
这种小确幸也许是午后伴着窗外和煦的阳光捧着本心爱的书籍静静阅读、也许是爱人晚归后你端出热汤面时他的一句谢谢、也许是为病中的父母跑前忙后从未离开你身影的那双关切目光、也许是见到久违的老朋友时发出的惊喜、也许是完成一件自认为满意的工作后来自领导的点头赞许,甚至更小到买了件自己喜爱的服饰、买菜时占了两角钱的便宜、上班停车时找了个好车位、听到一首喜爱的歌曲、孩子学习上的点滴进步……小确幸随处可见,只是看你是否用心去体会、去寻找。
人生的道路多种多样,酸甜苦辣个中滋味,我们看到的都是别人阳光灿烂的笑脸,悲伤痛苦的那面都深藏在心底。苦尽甘来,只要自己开心快乐就好。再深个层次,幸福不只是具体物质的表现,还是心灵的一种感受。生活、工作的压力让很多人来不及去细心体会这些小确幸,只是一味地抱怨命运的不公,人生路上的风景来不及欣赏,匆匆错过。
大概是年长了几岁,心态逐渐平和,我的生活节奏慢了下来,开始用心去体味生活感悟生命。这几年公司的厂容厂貌变化很大,处处花草掩映苍翠葱茏。工作闲暇时在厂区转转,欣赏春花夏雨秋叶冬雪景色,一次次惊呼一阵阵窃喜,随手拍下盛开的月季、迎风的紫薇、黄灿灿的银杏树、冰清玉洁的树挂……,发在我的博客上,让博友分享我的喜悦。
这种小确幸让我的心总是溢满了幸福感,对待亲朋好友也学会宽容,不再苛刻。人无完人,追求完美只会让自己徒增烦恼。有时听到不友善的话只是会心一笑,不再辩解。走自己的路,随它去吧。同事间也多了微笑少了剑拔弩张的气氛,相遇即是缘分,工作上的事商量着来不好吗?为什么要唯我独尊啊?
村上春树说:“没有小确幸的人生,不过是干巴巴的沙漠罢了。”希望你我的心田不要被荒芜的沙漠所吞噬、掩埋。春天到了,厂区内的杨树要吐穗子了,同我一起去发现新绿,好吗?
书香三八征文 篇25
太阳是幸福的,因为它光芒四射;海也是幸福的,因为它反射着太阳欢乐的光芒。——高尔基
尘世间有多少种人,就有多少种对幸福的感悟。一个人的幸福感,不是来自丰衣足食,而是来自内心的丰盈,来自安暖的心境,幸福如饮水,冷暖自知。我们总喜欢在别人的幸福中仰望,一回头,却发现自己正在被别人仰望和羡慕着,其实幸福无处不在,一缕晨风,一米阳光,一抹微笑,都是幸福的源泉,真情的动容,一直流淌在心底,在某个薄凉的时刻,瞬间溢出,那些镌刻在生命平仄韵律中的温暖与感动,便是生活留给我们的幸福痕迹。
幸福是抽象的,我们看不到也无法触摸;幸福是公平的,与金钱不成正比,与地位毫无关系,更不受种族、地域和性别的限制。其实,幸福很简单,它是相对于苦累工作之后,母亲的一桌热菜;是辛勤耕耘后,领导的一句肯定;是生活不顺心时,朋友的一句问候一个拥抱。人在不同的时期,对幸福的追求也不尽相同。
幸福——依托责任而存在。
作为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褪去一身学生的稚气,幸福的含义也不再是傲人的成绩单和收到中意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而是多了责任,对工作负责,对家庭负责,对自己负责。平凡的周末,买好新鲜的蔬菜,照着网上找来的千人点赞的菜谱,以风卷厨房之势,手忙脚乱的做好三菜一汤,看着老爸老妈吃着自己的手艺,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幸福;其实幸福很简单,它可以是一杯热水,一句出门前的提醒,也可以是生日当天出其不意的一束鲜花。在家庭的定义中,幸福就是在家人需要你的时候,及时的站起来为他们遮风挡雨。
作为职场新人,一切都要重头学起。做好经手的项目,尽快掌握工作流程,这都是我们的责任。当顺利完成一项任务的时候,小小的成就感让我们觉得幸福。
一个人不单单属于自己的家庭、工作,更是一个社会人,要对自己生存的社会有所担当。正确的价值观就是对这个社会最大的贡献,再创造个人价值的同时,也要有社会责任感,大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个体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幸福——因感恩而真实。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每天我都要无数次的提醒自己我的内心和外在的生活,都是建立在其他人劳动的基础上。我们必须竭尽全力,像我们曾经得到的和正在得到的那样,做出同样的贡献。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今日所得到的一切,感谢父母给予我们生命;感谢单位给了我们一席之地,可以让我们在社会立足;感谢身边给予我们职场新人帮助的同事和朋友;更感谢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可以有时间和精力去体味自身的快乐与悲伤。人的心就这么大,当你装下知足的时候,就盛不下欲望和怨恨。
我们就在得与施之间感受着幸福的含义。
做一个温暖的人,做一个简单的人,做一个善良的人,做一个洒脱的人,做一个微笑常挂嘴边的人,做一个把快乐放在心上的人。所不能左右天气,我们可以改变心情;若不能改变容貌,我们可以展现微笑;若不够聪明,我们可以学会努力。在寒冷中学会找寻阳光的温暖;在雨天学会为自己撑伞;在繁华处学会找寻阴凉;在喧嚣中学会独守清欢。我们需要脚踏实地的享受平凡的生活,不奢望,不过分期待,尽力就好。不要走得太快,偶尔停下来看看沿途的风景,学着生活,而非活着。
燃一盏心灯,照亮生活每一个黑暗的角落,借时光的手,暖一树花开,即便会衰落,我们也曾灿烂过,即便会失去,我们也曾拥有过,即便会凋零,我们也曾盛放过。善良着,柔和着,便温暖着;经历着,感念着,便幸福着。心若年轻,岁月则不老,无论时光如何流转,守住心中的那一集春暖花开。
这,就是我们的小幸福,没有太多的轰轰烈烈和激情洋溢,它们就存在于简单,平凡的生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