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部方物略记

益部方物略记

物产志。宋宋祁撰。一卷。祁,字子京, 雍丘(今河南杞县)人。天圣进士。官翰林学士,吏部侍郎。是书乃嘉祐二年(1057)祁知益州(今四川成都)时所作。约四千余字。体例仿万震《南州志》。共记海椶、楠、竹栢、海芋、鸳鸯草等草木四十一种,药属九种,鸟兽八种、虫鱼七种,总六十五种。每物首绘图谱,各系以赞,并附注其下。今图已亡,赞皆古雅。材料皆为作者询访所得,翔实具体。对研究川西平原古代生态环境有一定参考价值。末有海盐胡震亨跋。有《四库全书》本。

官箴

官箴

一卷。宋吕本中撰。吕本中,字居仁,号东莱先生。吕公著之曾孙。曾任济阴主簿、起居舍人,官至直学士院。一生著述甚丰,有《春秋解》十卷、《童蒙训》三卷、《师友渊源录》五卷。本书是一本居官格言之类的著作,共有三十三则。吕本中曾任地方官多年,颇有阅历,书中所载多是他的切身体会。卷首即标明“清、慎、勤”三字,实为任官要旨。此书不载《宋史》本中列传,而见于 《宋史·艺文志》。此书有《百川学海》本、《说郛》本、《四库全书》本。

翰林志

翰林志

唐李肇撰。一卷。3800余字,书成于宪宗元和四年(809)。撰于作者任翰林学士时,故所记唐代翰林渊源、建置与沿革诸事。凡有厅堂苑宇、学士职掌、仪则、饮善、唱和等十三则。为记翰林院掌故的最古之作。宋洪遵收入《翰苑群书》。另有《百川学海》、《历代小史》等本。

通典

通典

唐杜佑撰。200卷。我国第一部论述历代典章制度之专史。 记载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化,上起传说中的唐虞,下讫唐肃宗、代宗时。作者综合群经诸史和历代文集、奏疏等,参以《大唐开元礼》,征引200余种史籍,分类编纂,自大历元年(766年)起,历时35载,至贞元十七年(801年)完成。计食货12卷,选举6卷,官职22卷,礼100卷,乐7卷,兵15卷,刑8卷,州郡14卷,边防16卷。《食货》述土地、财政之制及其状况,《选举》述选举士官、爵位之制及考核官吏治绩之政令,《职官》述官制源委沿革,《礼》述各种礼仪之制, 《乐》述乐制概略,《兵》述兵略及兵法,《刑》述刑法之制,《州郡》述历代舆地沿革,《边防》述历代边境外族邦国状况。每一典下,又分若干子目,汇集各代典章制度,录引前人评论,并载己见。此书编撰极有条理,于唐代叙述尤详,创“政书”之体,为后世典志书编纂之典范。宋刻本至明已罕见。通行有明刻本、清武英殿本、咸丰九年崇仁谢氏刻本、同治十年广州学海堂刊本等。近有1937年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二集之《十通》合刊本。

唐会要

唐会要

宋王溥撰。100卷。原本残缺,佚失第7—10卷,清别本有补亡4卷,作者不详,《四库全书》据以录补,仍加注明,以示区别,通行刊本以武英殿聚珍本为佳,后来的刻本皆以此为底本。记述唐代各项制度的沿革变迁。会要为史书体裁之一,属典志体断代史范畴。唐苏冕始创,撰会要40卷,记述唐高祖至德宗9朝事。 唐大中时,崔铉等奉诏续修40 卷。宋初王溥重加整理,并补收唐末史事,编纂成《新编唐会要》,后合称为《唐会要》。内容体例与《通典》相近,其中有新旧《唐书》所不载的史实。全书分为帝系、礼、乐、学校、宗教、选举、职官、民政、封建、历数、灾异、刑法、食货、舆服、外国等15类。王溥以后,以会要体撰史者渐多,至清代,各代会要均有编撰。此书,清代以前无刻本,传钞本脱误甚多。清开四库馆,经整理补充。通行以清武英本为最佳。有商务印书馆《国学丛书》本。1955年中华书局重印。

捕蝗考

捕蝗考

捕蝗专书。一卷。清陈芳生撰。成书于清顺治四年(1648年)或稍前。陈芳生,字漱六。生卒不详。仁和(今浙江杭州)人。本书分“备蝗事宜”和“前代捕蝗法”两部分。“备蝗事宜”共十条。其中,前三条抄录徐光启于明崇祯元年著《屯盐疏》“除蝗”部分的第九条中前三项,后七条全部抄录董煟《救荒活民书》卷三。“前代捕蝗法”在形式上以宋元明三代史实置于所抄录徐光启《屯盐疏》之前,事实上,宋代的《宋熙宁诏书》抄自《救荒活民书》。

唐六典

唐六典

又名《大唐六典》,中国古代官修职官政典。原题唐玄宗御撰,李林甫奉敕注。唐传抄本早已湮没无闻,宋有元丰、绍兴两种刻本,明有正德、嘉靖两种刻本,至清嘉庆扫叶山房本,光绪广雅书局本,脱误已经很多。现北京图书馆尚藏有南宋绍兴本残本15卷。日本学者拍照以与明正德传本合校,在1973年刊印新本《大唐六典》,乃是当前最佳版本。此书开元十年(722)开始编纂,玄宗曾手写六条,要求臣下按《周官》分理、教、礼、政、刑、事六部,以类相从编撰,故名《六典》。宰相张说、肖嵩、张九龄、李林甫四人先后负责总管修撰事宜,具体执笔有徐坚、陆坚等12人。开元二十六年(738)撰成,由李林甫进奏皇帝。该书共30卷,体例由韦述制定:“以令式入六司,沿革并入注”(《集贤记注》),按照唐国家机关体系,排比现行令式,以三师、三公、六省、五监、十二卫、诸王府、州郡官为篇目,叙述了唐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机构、编制、职责、人员、品秩、待遇等,注中又叙述了官制的历史沿革,并收入了若干唐代诏令,内容相当丰富。该书在唐代虽“无明诏颁行”,但代宗、德宗时已流行于世。唐人讨论典章,也常加引用,并对后来宋代元丰官制改革有过很大影响。学术界认为本书是一部关于唐代官制的行政法典。

漕船志

漕船志

《漕船志》是记载明代官船厂的专著之一。明代席书编撰,后经朱家相增修。席、朱二人多年从事漕运,并先后主持清江船厂(在今江苏淮阴市)。这是以其亲身经历撰写的关于漕船和船厂的专著。书中记述了明代清江船厂与卫河船厂(在今山东临清市)这两个专造漕船工厂(后二厂合并为一)的历史沿革与生产情况。书中对历代漕运管理,亦有记述。明成祖永乐(1403—1424)中在南京清河(今江苏清江市)、山东临清(今临清)创建清江和卫河二造船厂,打造各类运粮漕船。世宗嘉靖三年(1524),卫河厂生产任务改由清江厂承担。不久又裁革卫河厂衙署,二厂遂合并为一,总称为清河船厂。总管理机构设在原清江厂,各地分厂概由其统属。《漕船志》于明弘治十四年(1501)成书,作者为该厂主官工部主事席书。

汉官六种

汉官六种

10卷。清人孙星衍校辑。包括《汉官》1卷,东汉王隆撰;《汉官解诂》1卷,东汉胡广注;《汉旧仪》(又称《汉官旧仪》)2卷,东汉卫宏撰;《汉官仪》2卷,东汉应劭撰;《汉官典职仪式选用》(或省称《汉官典仪》、《汉官典职》、《汉官典职仪》)1卷,东汉蔡质撰;《汉仪》1卷,吴丁孚撰。以上6种,原书早佚,经孙星衍校辑,收入《平津馆丛书》、《四部备要》等丛书中。其《汉旧仪》上下两卷系采清代武英殿聚珍版所刊《永乐大典》本,孙氏校证后,又别作《补遗》2卷附后。6种之中,《汉旧仪》、《汉官仪》分量最大。《汉旧仪》专载西汉一代,以职官制度为主,兼述皇帝起居、皇后亲蚕、祀典、皇帝诸侯丧葬等杂事。其余5种则仅记两汉官制。此6种书虽已非完篇,但仍不失为探讨两汉官制与礼仪制度之重要资料。

续通典

续通典

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