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刻丛钞

古刻丛钞

碑刻集录。明代陶宗仪编。一卷。共录碑刻六十九种。所录者皆以原碑额为题,全载原文,首尾完备。编排不分时代先后,随得随抄。所录碑刻见于他书者不过几种,余下者皆藉此编得以流传。

绛帖平

绛帖平

六卷。书论。宋代姜夔著。夔(约1155—1221年,或1163—1203年),字尧章,号白石道人,鄱阳(今属江西)人。一生未仕。南宋词人、音乐家。著有《续书谱》。此书原二十卷,仅存六卷。前有序,并有清代纪昀等人所作提要。标有总录。提要言“宋之论法帖者米芾、黄长睿以下互有疏密。夔欲折衷其论,故取汉宫廷尉平之义以名其书”。并评是编“考据精博”。所考法帖,乃古人陈迹,几经摹刻,原来笔意已失。撰者认为诸家刊帖,黄长睿鉴赏较精。绛帖是尚书郎潘师旦用官帖私自摹刻的,世称潘驸马帖,又称《潘氏析居》,法帖石分而为二,其后绛州公库得其一,于此补刻余帖,名东库本、为绛帖由来。

救荒活民书

救荒活民书

《救荒活民书》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一部系统全面论述救荒之策的著作。宋董煟著。主要版本有墨海金壶本、珠丛别录本、中华书局1985年《丛书集成初编》本。该书是其成进士后知瑞安县前写成的,具体年代不详。董渭,字季兴,号南隐。生年不详,卒于宋嘉定十年(1217年)。德兴(今属江西)人。绍熙五年中进士,曾知瑞安县,后升通义郎。致仕后创南隐书院。其著作还有《南隐文集》等,今已失传。《救荒活民书》共分三卷。书中对前代的荒政政策和措施进行了全面综合、系统地阐述,主张荒政的最终目的是巩固封建统治。作者认为 “自古盗贼之起,未尝不始于饥馑”,如不采取措施,则“鲜有不殃及社稷者”。

孔子弟子考

孔子弟子考

清朱彝尊撰。一卷。朱氏据《孔子家语》与《史记》中有关孔子弟子的记载,并参照《礼记》、《春秋》左氏传、《庄子》、《吕览》、《文翁礼殿图》、《鲁峻石壁画七十二子象》等典籍,对孔子弟子的缺失作了补遗。朱氏由此统计并排列孔子弟子九十八人。诸人事实从略,而详于历代封爵,搜采甚博,考据亦详。此书有康熙年间刊《曝书亭全集》本,道光十一年 (1831年)六安晁氏木活字印《学海类编》本

皇明马政纪

皇明马政纪

明杨时乔撰。十二卷。时乔字宜迁,号止庵,江西上饶人。嘉靖进士,官至吏部侍郎。是书记有明一代马政,自洪武至万历二十三年(1595),计分户马、种马等十二门,叙述其中因革损益。材料丰富,原委详明,切中时病,为研究明朝马政之重要资料。有《玄览堂丛书》本。

幕学举要

幕学举要

清万维翰著。一卷。本书就著者阅历,提纲挈要地论述习幕之道,以供有志于此者参考。内有总论、盗案、命案、奸情、逃人、钱谷、交盘、社仓、赈灾、捕蝗、水利、官牙等二十目。书眉有清汪辉祖所作增注。

钱通

钱通

中国古代金融资料性著作。明代胡我琨所撰。全 书共32卷,除卷一、卷二为正朔一统,专记明代钱法 外,其余按资料的性质分为13类,即原、制、象、用、才、 行、操、节、分、异、弊、文、闰。每一类又分成若干项目, 其中第3类“象”属于钱币学范围,共3卷,分为正品、 杂品和奇品。有说有图,但内容多取自洪遵的《泉志》, 附图系摹自其他钱谱。全书的资料大部分抄自历代 《食货志》和《会典》,但也收录许多杂家的资料。此书 虽属汇编性质,但也有不少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佐治药言

佐治药言

《佐治药言》是清代 “幕学”著作。幕指幕宾、幕僚,是明清时官员私人聘请的处理具体政务的顾问。“佐治”即辅助长官为治之意。本书作者从幕多年,有感而发,告诫后人,故称 “药言”。作者汪辉祖是清乾隆年间江南名幕,本书在其生前已多次刻版发行,后收入 《知不足斋丛书》。近代又收入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 (初编)》。书中记录著者辅佐吏治三十余年之经验,内有尽心、尽言、不合则去、立心要正、词讼速结、息讼、求生、慎初报、命案察情形、盗案慎株累、严治地棍、读律、妇女不可轻唤、差禀拒捕宜察、须为犯人着想、勿轻引成案,访案宜慎等等

学治臆说

学治臆说

二卷。续说、附说赘一卷。清汪辉祖撰。《学治臆说》二卷,是汪辉祖应其二子继坊、继培之请,将自己平日从政佐治的经验,整理出一百二十则。上卷主要谈及选幕僚、处理政务,而以审案为重点;下卷主要谈及治理恶棍、除盗、理财,而以勤职为重点。《学治续说附说赘》一卷,是应其弟子、河南夏邑知县慎习岩之请,整理出五十则理政佐治经验。通过汪辉祖《佐治药言》和《学治臆说》二书的记述,清代中叶政治腐朽、吏治衰败的状况充分展现在人们眼前,并成为国内各民族、各地区人民反清起义的主要原因。种种迹象表明,清廷大厦之将倾,已是无可挽回的了。本书有《读画斋丛书》 本。

学治说赘

学治说赘

说具于前,已不直善为治者一噱矣。比来威友急公报国多以牧令自效,下问致治之方,老病昏废,更无新得。且言贵可行,谨就佐幕服官时素所留意,最简易者,巢簿记记十则,即前说书板,折以备遗忘一条,引而伸之,乃官须自做靠实之一道,至福孽之辨,勤怠之分,特隐括前说,而切言之近于于费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