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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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兵

海防

纪兵

(宋)干道七年,岛寇毘舍邪掠海滨。八年,复以海舟入寇;置水澳寨控御之。

(明)崇祯二年(己巳),海寇李魁奇攻陷浯洲后,浦城死者百余人。

五年四月二十日,海寇刘香老泊舟石井,夜出肆掠。次日兵至,遁海中;执男子以要赎。南、同二邑,俱被其害。

国朝顺治元年,郑联、郑彩据厦门。

四年,郑成功略海坛,不克;退回鹭岛,顿兵古浪屿。伪官黄恺等索饷安平镇(恺科敛苛急,民无聊生;成功收杀之)。

八月,郑鸿逵攻泉州,列营于桃花山。泉绅郭必昌之子显为内应,提督赵国祚杀之,灭其家;并系明大学士黄景昉等。九月,漳州王进来援,围解。伪水兵官破溜石炮城,参将解应龙死之。

五年三月,郑成功据同安。七月,大兵至,复之;杀伪守官邱缙、林壮猷等。

七年八月,郑成功并郑联、郑彩军于厦门。

八年,巡抚张学圣调提督马得功攻入厦门。八月,成功还,复据之。

十一月,提督杨名高援漳,与郑成功战于小盈岭;败绩。

九年,总督陈锦驻同安县,攻厦门;不克而还。

九月,固山金砺率兵万骑屯泉州。

十年,固山金砺与郑成功大战于厦门岛天妃宫,乘胜复海澄;寻复为贼所陷。

六年(月?),遣郑芝龙招抚成功,不就。

十一年正月,郑成功遣其党沿乡索饷。

十二年三月,官军自泉州出攻两岛,为暴风飘回;分兵攻白沙,弗克而还。

十三年,「海贼」陈霸等窃踞■〈氵丙〉洲,勒饷、烧毁房屋;夜则入内地掳掠男女。至康熙二年,方讨平之。

十六年,郑成功攻江南,兵败归厦。

十七年五月,将军达素、总督李率泰、海澄公黄梧分督水师官军迫海门,斩伪将周瑞。渐近厦门,会东风大作,眩晕;遂大溃,还。

十八年四月,成功入台湾据之。

康熙元年五月,成功死,子经袭。

二年十月,水师提督施琅与海澄公黄梧、总督李率泰、陆路提督马得功攻厦门;得功船为其所围,死之。郑经弃厦门、金门,走铜山;大兵入厦门,墟其地而还。

三年三月,郑经遁入台湾。

十三年三月,耿精忠反;伪檄至泉,提督王进功纵诸将焚掠,诸县俱降。郑经遗刘国轩、何佑、冯锡范入厦门。

五月,郑经复据厦门。

六月,经入泉州城,遣□将刘国轩败精忠兵于涂岭。

十六年二月,大兵至泉,郑经走厦门;各县以次恢复

四月,山贼蔡寅以白巾为号,伏苎溪桥,劫夺官兵饷银;遂屯聚数千,掠乡村,两界人被其害。时总兵黄蓝会剿,捣其穴,遂至仙人旗山下,大败之,贼始逃散;蔡寅入海。

十七年,郑经取同安、南安、安溪等县。

是月(?),山贼蔡寅又率众攻安溪;二十八日,郡城兵至,乃解。

七月,郑将刘国轩侵同安;都统雅大里遁归泉州,国轩遂围泉州(时国轩水陆并进攻南安,杀守将;诸县守兵相继弃城遁。贼攻泉南门,城堕四十余丈;我师筑短墙以守。会天大雨,城不克拔。相持两月,援兵四集,围乃解)。

十八年十二月,总督姚启圣、巡抚吴兴祚大集舟师攻厦门。

十九年二月,提督万正色兵至泉州,合巡抚吴兴祚军与贼战于围头,克厦门,进扼料罗;贼惧,遁归澎湖。

万正色疏

臣等于二月初六日攻复海坛;其全胜情形,业于二月初七日具疏题报外,随探逆贼朱天贵率■〈舟宗〉遁据南日、湄洲等澳,希图抗御。臣即咨会抚臣吴统师由陆路声援,臣审候风利,亲率大■〈舟宗〉于二月十四日自海坛进取。鼓励将士,乘锐攻击;逆贼望风披遁。我师奋勇尾追,直至平海,与抚臣会师。而朱天贵又将败遁逆■〈舟宗〉窜合伪右武卫将军林陞、伪左武卫江钦、伪镇黄应、黄德等会■〈舟宗〉三百余艘,并力坚踞崇武;经抚臣先以陆师于二月十七日抬运红衣炮火直抵崇武,缘岸设伏炮击,贼取水路绝,惊惶游移,栖泊不安。臣随于二十日乘风顺,自平海扬帆南下,贼径率逆■〈舟宗〉分列大洋数股迎战;臣指挥将士,分作六股攻击。自巳至酉,钓搭大战,犁沈贼舟大小一十二只;贼溃□海面大洋外,遂克获崇武,安泊船只。贼复于二十一日午时乘南风大发,径会各港逆■〈舟宗〉前来,拚命死战;抚臣仍于崇武缘岸炮击。臣豫挥两股占据上风,以两股从下风诱战,以中两股冲■〈舟宗〉炮击;上下夹至,犁沈贼船一十七只、烧毁六只、擒获三只,阵斩伪总兵吴丙、伪骁翼营副将林勳、伪副领薛春、伪翼将林熊、俞硕筹、方国发等,阵斩贼兵六百余人,活擒五十二名,击沈溺死贼兵二千五百余众,得获器械、伪印节、火药、旗帜等项。鏖战两日夜,贼势莫支;我师乘胜追至泉州港,又得臭涂地方。而贼■〈舟宗〉遂飘洋南遁,回顾巢穴。是役也,破海坛,取湄洲、南日、平海,攻复崇武、臭涂,皆贼所连年据扼边海要地以肆毒螯者。幸赖我皇上威灵,一旦肃静;而福、兴、泉沿边居民获安衽席矣。

二十年正月,郑经死,子克塽□袭。

二十二年六月,靖海将军施琅会各镇官兵破澎湖。

七月,我师入台湾,郑克塽降;设一府三县。

——选自「泉州府志」卷七十三「祥异」「纪兵(附)」。

海防

(明)万历二十五年,添设澎湖游兵。

嘉、隆间,海寇曾一本、林凤巢穴于此。万历二十年,倭有侵鸡笼淡水之耗,议者谓澎湖密迩,不宜坐失;乃设官兵先据险戍之。初设一游四哨;后以孤岛寡援,增设一游总哨。旋裁去(兵额、船额见「军制」)。

——选自「泉州府志」卷二十五「海防」(明)。

(清)顺治十八年,迁沿海居民,以垣为界。三十里以外,悉墟其地。

康熙十八年,命沿海二、三十里量地险要,各筑小寨防守,限以界墙。

时耿逆之乱,迁民悉复故土。及康亲王平定闽疆,疏称「迁界累民,听其自便」。至是,督、抚上请,遂再迁焉。

康熙四十二年覆准:各处商船出东洋者,必由定海镇所辖要汛挂号;往噶喇吧、吕宋等处船出洋,必由澎湖、南澳所辖之要汛挂号。其或由浙入闽、由闽入浙者,则必经定海、黄岩、温州、闽安、海坛、厦门、澎湖、南澳各协镇所辖要汛挂号。

康熙五十五年覆准:福建水师提标五营、澎湖水师二营、台湾水师三营派拨兵船,各书本营旗帜,每月会哨一次,彼此交旗为验。

康熙五十六年覆准:海坛、金门二镇各分疆界,为南北总巡。每岁提标拨船十只,将六只归于巡哨南洋总兵官调度、四只归于巡哨北洋总兵官调度。其台澎二协副将、金门海坛总兵官,均于二月初一日起、至九月底止期满撤回。

又是年覆准:台湾米粮,应着落台湾镇、道将内地一体严加查禁,不许私运出洋偷买。至漳、泉、厦门地方米少价贵,该督、抚即酌定应需米榖数目,行文台湾镇、道量拨米榖,验给照文,护送兵船逐汛严加押送;令地方官亲看发卖,并将原照申送督、抚销案。

康熙五十八年覆准:凡往台湾之船,必令到厦门出入盘查,一体护送,由澎而台。从台而归者,亦令一体护送,由澎到厦,出入盘查,方许放行。又往台之人,必由地方官给照;单身游民无照偷渡者,严行禁止。如有违犯,分别兵民治罪。不许地方官滥给照票。如有哨船偷带者,将该管专辖各官分别议处。

——选自「泉州府志」卷二十五「海防」(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