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卷目录
旱灾部汇考四
唐〈高祖武德三则 太宗贞观十一则 高宗永徽五则 显庆二则 麟德一则 乾封一则 总章二则 咸亨二则 上元一则 仪凤二则 永隆一则 永淳二则 中宗嗣圣十则 神龙一则 景龙二则 睿宗先天一则 元宗先天一则 开元十三则 天宝四则 肃宗乾元二则 代宗永泰三则 大历五则 德宗建中二则 兴元一则 贞元十一则 顺宗永贞一则 宪宗元和七则 穆宗长庆二则 敬宗宝历二则 文宗太和六则 开成五则 武宗会昌二则 寅宗大中五则 懿宗咸通五则 僖宗乾符二则 广明一则 中和一则 昭宗景福一则 光化二则 天复一则 昭宣帝天祐一则〉
庶徵典第八十八卷
旱灾部汇考四
唐高祖武德三年,旱。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册府元龟》:武德三年,自夏不雨,至于八月。帝斋居稽颡,四向拜,遣治书侍御史孙伏伽告天地神,曰:某蒙圣明佑助,得为人主,有何殃咎,致使亢旱。某若无罪,使三日内雨。某若有罪,请殃某身。无令兆民受饥馑。应时大雨。
武德四年,旱。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自春不雨,至于七月。
按《册府元龟》:四年三月,帝以旱故,亲录囚徒。俄而雨。武德七年,旱。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秋,关内河东旱。
太宗贞观元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元年夏,山东旱,免今岁躬。大赦租。贞观二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二年三月庚午,以旱蝗责。
癸酉,雨。 按《五行志》:春,旱。
贞观三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三年正月,以旱避正殿。六月戊寅,以旱虑囚。壬午,诏文武官言事。 按《五行志》:春夏旱。按《册府元龟》:三年四月丙午,以旱甚,避正殿。六月,诏曰:朕以眇身,祗膺大宝,托王公之上,居亿兆之尊,励志克己,详求至治,兢兢业业,四载于兹矣。上不能使阴阳顺序,风雨以时;下不能使礼乐兴行,家给人足,而关辅之地,连年不稔,自春及夏,亢阳为虐,虽复洁诚祈祷,靡爱斯牲,膏雨愆应,田畴废业,斯乃上元贻谴,在予一人,元元何辜,罹此灾害。朕是用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瞻西郊而载惕,仰云汉而疚心。内顾诸己,永怀前载,既明不自见,德不被物,岂赏罚不衷,任用失所将,奢侈未革,苞苴尚行者乎。文武百辟,宜各上封事,极言朕过,勿有所隐。是月,遣开府仪同三司长孙无忌、左仆射房元龄、工部尚书段纶、刑部尚书韩仲良祈雨于名山大川。
贞观四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四年二月丁巳,以旱诏公卿言事。
按《五行志》:四年,自太上皇传位至此,而比年水旱。
贞观九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秋,剑南、关东州二十四旱。
贞观十二年冬,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五月甲寅,帝以旱避正殿,自去冬不雨,至是令文武官五品以上,各上封事,极言得失,勿有所隐。减膳罢役,分遣使人赈恤寡乏,理囚徒,申冤屈。司空长孙无忌以旱逊位,不许。自是澍雨应时,岁大稔。
贞观十三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十三年五月甲寅,以旱避正殿,诏五品以上官言事,减膳,罢役,理囚,赈乏,乃雨。 按《五行志》:十二年,吴、楚、巴、蜀州二十六旱;冬,不雨,至于明年五月。 按《魏徵传》:十三年,自去冬至五月不雨,徵上疏极言曰:臣奉侍帏幄十馀年,陛下许臣以仁义之道,守而不失;俭约朴素,终始弗渝。德音在耳,不敢忘也。顷年以来,寖不克终。谨用条陈,裨万分一。陛下在贞观初,清净寡欲,化被荒外。今万里遣使,市索骏马,并访怪珍。昔汉文帝却千里马,晋武帝焚雉头裘。陛下居常论议,远希尧、舜,今所为,更欲处汉文、晋武下乎。此不克终一渐也。子贡问治人。孔子曰:懔乎若朽索之驭六马。子贡曰:何畏哉。对曰:不以道导之,则吾雠也,若何不畏。陛下在贞观初,护民之劳,煦之如子,不轻营为。顷既奢肆,思用人力,乃曰:百姓无事则易骄,劳役则易使。自古未有百姓逸乐而致倾败者,何有逆畏其骄而为劳役哉。此不克终二渐也。陛下在贞观初,役己以利物,比来纵欲以劳人。虽忧人之言不绝于口,而乐身之事实切诸心。无虑营构,辄曰:弗为此,不便我身。推之人情,谁敢复争。此不克终三渐也。在贞观初,亲君子,斥小人。比来轻亵小人,礼重君子。重君子也,恭而远之;轻小人也,狎而近之。近之莫见其非,远之莫见其是。莫见其是,则不待间而疏;莫见其非,则有时而昵。昵小人,疏君子,而欲致治,非所闻也。此不克终四渐也。在贞观初,不贵异物,不作无益。而今难得之货杂然并进,玩好之作无时而息。上奢靡而望下朴素,力役广而冀农业兴,不可得已。此不克终五渐也。贞观之初,求士如渴,贤者所举,即信而任之,取其所长,常恐不及。比来由心好恶,以众贤举而用,以一人毁而弃,虽积年任而信,或一朝疑而斥。夫行有素履,事有成迹,一人之毁未可必信,积年之行不应顿亏。陛下不察其原,以为臧否,使谗佞得行,守道疏间。此不克终六渐也。在贞观初,高居深拱,无田猎毕弋之好。数年之后,志不克固,鹰犬之贡,远及四夷,晨出夕返,驰骋为乐,变起不测,其及救乎。此不克终七渐也。在贞观初,遇下有礼,群情上达。今外官奏事,颜色不接,间因所短,诘其细过,虽有忠款,而不得申。此不克终八渐也。在贞观初,孜孜治道,常若不足。比恃功业之大,负圣智之明,长傲纵欲,无事兴兵,问罪远裔。亲狎者阿旨不肯谏,疏远者畏威不敢言。积而不已,所损非细。此不克终九渐也。贞观初,频年霜旱,畿内户口并就关外,携老扶幼,来往数年,卒无一户亡去。此由陛下矜育抚宁,故死不携贰也。比者疲于徭役,关中之人,劳敝尤甚。杂匠当下,顾而不遣。正兵番上,复别驱任。市物襁属于廛,递子背望于道。脱有一谷不收,百姓之心,恐不能如前日之帖泰。此不克终十渐也。夫祸福无门,惟人之召,人无衅焉,妖不妄作。今旱熯之灾,远被郡国,凶丑之孽,起于毂下,此上天示戒,乃陛下恐惧忧勤之日也。千载休期,时难再得,明主可为而不为,臣所以郁结长叹者也。疏奏,帝曰:朕今闻过矣,愿改之,以终善道。有违此言,当何施颜面与公相见哉。方以所上疏,列为屏障,庶朝夕见之,兼录付史官,使万世知君臣之义。因赐黄金十觔,马二匹。
贞观十七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十七年三月甲子,以旱遣使覆囚决狱。六月甲午,以旱避正殿,减膳,诏京官五品以上言事。 按《五行志》:十七年,春夏旱。
按《册府元龟》:十七年三月甲子,以久旱诏曰:去冬之间,雪无盈尺;今春之内,雨不及时。载想田畴,恐乖丰稔。农为政本,食乃人天,百姓嗷然,万箱何冀。昔颓城之妇,陨霜之臣,至诚所通,感应天地。今州县狱讼,常有冤滞者,是以上天降鉴,延及兆庶。宜令覆囚,使至州县,科简刑狱,以申枉屈,务从宽宥,以布朕怀庶,使桑林自责,不独美于殷、汤、齐郡表坟,岂自高于汉代。六月癸巳,以旱不视朝。乙巳,谓侍臣曰:殷汤周宣求雨恳祷,昔闻其语,今见其心,比望云蒸雨浓,重于金膏玉液。又诏曰:朕以寡德,祗膺宝命,而政惭稽古,诚阙动天,和气愆于阴阳,亢旱涉于春夏。靡爱斯牲,莫降云雨之泽。详思厥咎,在予一人。今避兹正殿,以自剋责,尚食常膳,亦宜量减。京官五品以上,各进封事,极言无隐。朕将亲览,以答天谴。六月大旱,甲午避正殿,减常膳。丁未,雨降。百寮奉贺,请复常膳,御正殿。诏从之。
贞观二十一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秋,陕、绛、蒲、夔等州旱。
贞观二十二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秋,开、万等州旱;冬,不雨,至于明年三月。
贞观二十三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二十三年三月己未,自冬旱,至是雨。辛酉,大赦。
按《册府元龟》:二十三年三月,自去冬亢旱,至是始雨。帝谓侍臣曰:天生蒸民,树之人君以牧养,而移时不雨,自天亢旱,粟麦不成,春田未辟,朕忧其窘,罄无忘于怀。将廪给之故,不令乏绝耳。是日雨降。
高宗永徽元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徽元年七月辛酉,以旱虑囚。按《五行志》:永徽元年,京畿、雍、同、绛等十州旱。
按《册府元龟》:永徽元年,自夏不雨。至七月,诏在京诸司,见禁囚,宜并虑过所司,精加勘,当速即断决。寻而降雨。永徽二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二年冬,无雪。 按《五行志》:九月,不雨,至于明年二月。
永徽三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三年正月甲子,以旱避正殿,减膳,降囚罪,徒以下原之。三月辛巳,雨。
永徽四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四年四月壬寅,以旱虑囚,遣使决天下狱,减殿中、太仆马粟,诏文武官言事。甲辰,避正殿,减膳。 按《五行志》:四年夏、秋,旱,光、婺、滁、颍等州尤甚。 按《张行成传》:行成拜尚书左仆射、太子少傅。永徽四年,自三月不雨至五月,行成惧,以老乞身,制答曰:古者策免,乖罪己之义。此在朕寡德,非宰相咎。乃赐宫女、黄金器,敕勿复辞。行成固请,帝曰:公,朕之旧,奈何舍朕去邪。泫然流涕。行成惶恐,不得已复视事。永徽五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五年正月丙寅,以旱诏文武官、朝集使言事。
按《册府元龟》:五年正月,以时旱,手诏京官文武九品以上,及朝集,使各进封事,极言厥咎。
显庆四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显庆四年七月己丑,以旱避正殿。壬辰,虑囚。
显庆五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春,河北州二十二旱。
麟德元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麟德元年五月丙寅,以旱避正殿。是冬,无雪。
按《册府元龟》:麟德元年五月丙寅,以久旱,遣使命祷名山大川,避正殿,御帐殿,丹霄门外听政。凡三日而澍雨。
乾封二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乾封二年正月丁丑,以旱避正殿,减膳,虑囚。七月己卯,以旱避正殿。减膳,遣使虑囚。按《册府元龟》:乾封二年正月丁丑,以时旱,避殿,亲录囚徒,令所司减膳。其日雨降。
总章元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总章元年,京师及山东、江淮大旱。
总章二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剑南州十九旱;冬,无雪。
按《册府元龟》:二年二月戊辰,以旱,亲虑京城囚徒,其天下见禁囚,委当州长官虑之。仍令所司分祷名山大川。
咸亨元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咸亨元年七月,以雍、华、蒲、同四州旱,遣使虑囚,减中御诸厩马。八月,以旱避正殿,减膳。九月,给复雍、华、同、岐、邠、陇六州一年。闰月癸卯,皇后以旱请避位。十月庚辰,诏文武言事。是岁,大饥。按《册府元龟》:咸亨元年三月,以岁旱,谷贵,诏司成弘文崇贤馆,及书算律医胡书等诸色学生,并别敕修撰写经书官典,及书手等官,供食料者,宜并权停,其有职任者,各还本司。自馀放归本贯。秋熟已后,更听进止。
咸亨二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二年六月癸巳,以旱虑囚。
按《册府元龟》:咸亨八年,以时旱,亲虑囚徒,多有原宥。仍令沛王贤虑诸司囚,周王显虑雒州及两县囚。〈按咸
亨止有四年,而沛王贤又以咸亨三年改封雍王,则八年,二字必有错误矣。故附见于此
〉上元二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上元二年四月丙戌,以旱避正殿,减膳,彻乐,诏百官言事。
按《册府元龟》:上元二年四月,久旱,避正殿,减膳,彻悬,兼令百官,极言得失,勿有所隐。仍令礼部尚书杨思敬,往中岳以申祈祷。
仪凤二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仪凤二年冬,无雪。 按《五行志》:仪凤二年夏,河南、河北旱。 按《刘宪传》:宪父思立,在高宗时为名御史。于时河南、北大旱,诏遣御史中丞崔谧等分道赈赡,思立建言:蚕务未毕而遣使抚巡,所至不能无劳饯。又赈给须立簿最,稽出入,往返停滞,妨废且广。若无驿处,马须预集,以一马劳数家,今农事待雨兴作,辍日役,破岁计,本欲安存,更烦扰之。望且责州县给贷,须秋遣使便。诏听罢。
仪凤三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三年四月,以旱避正殿,虑囚。按《册府元龟》:三年四月朔,以旱,避正殿,亲虑京城系囚,悉原宥之。
永隆二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册府元龟》:永隆二年正月己亥,诏曰:朕闻受上天之命者,其道在乎爱人。处皇王之位者,其功先于济物。然则所修在德池籞,可以假贫人,所宝惟贤,珍玩不足奉诸己。自朕临驭天下,三十馀年,永念黎元,情深抚育,频颁制命,犹未遵行,所有差科,尚多劳扰。关中地狭,衣食难周。山东遭涝,粮储或少。刺史县令,寄以字人。长史司马,职惟毗赞。若能恤隐求瘼,清直无私,则囹圄于是空虚,鳏寡自然苏息。而在外官司,罕能奉法,志存苟且,不举纲维。欲使讼息刑清,家给人足,无为而化,其路何繇。今当励精求政,先身理物,救乏赒无,自迩及远,凡在寮庶,宜识至怀。其殿中太仆寺马,并令减送群牧,诸方贡献物,及供进口味,百司支料,并宜量事减省。雍岐华同,四州六等已下户,宜免两年地税。河北涝损户,常式蠲放之外,特免一年,调其有。屋宇遭水破坏,及粮食乏绝者,令州县劝课助修,并加给贷。
永淳元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淳元年,关中大旱,饥。
永淳二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夏,河南、河北旱。
中宗嗣圣二年,〈即武后垂拱元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垂拱元年五月壬戌,以旱虑囚。嗣圣三年,〈即武后垂拱二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二年冬,无雪。
嗣圣四年,〈即武后垂拱三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三年二月己亥,以旱避正殿,减膳。四月癸丑,以旱虑囚,命京官九品以上言事。
嗣圣六年,〈即武后永昌元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嗣圣七年,〈即武后天授元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天授元年三月乙酉,以旱减膳。嗣圣十一年,〈即武后延载元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延载元年二月乙亥,以旱虑囚。嗣圣十四年,〈即武后神功元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嗣圣十七年,〈即武后久视元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久视元年夏,关内、河东旱。
嗣圣十九年,〈即武后长安二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安二年春,不雨,至于六月。
嗣圣二十年,〈即武后长安三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三年四月,以旱避正殿。 按《五行志》:三年冬,无雪,至于明年二月。
神龙二年,旱。
按《唐书·中宗本纪》:神龙二年十二月,京师旱、河北水,减膳,罢土木工。苏瑰存抚河北。 按《五行志》:五月,京师、山东、河北、河南旱,饥。
按《册府元龟》:神龙二年正月,以旱,亲录囚徒,多所原宥。其东都及天下诸州,委所在长官详虑。又遣使祭五岳四渎,并诸州名山大川能兴云雨者。五月,以旱,避正殿,尚食减膳。
景龙元年,旱。
按《唐书·中宗本纪》:景龙元年正月丙辰,以旱虑囚。五月,以旱避正殿,减膳。
景龙三年,旱。
按《唐书·中宗本纪》:三年六月以旱,避正殿,减膳,彻乐。壬寅,虑囚。
睿宗先天元年,旱。
按《唐书·睿宗本纪》:先天元年二月丁巳,是春,旱。七月丙戌,以旱减膳。
按《册府元龟》:延和元年七月丙戌,以炎旱,命减膳。囚徒并决断,勿使冤滞。土木之功并停。 又按《册府元龟》:裴漼为中书舍人,睿宗太极初,炎旱,寺观兴役。漼上疏曰:臣谨按《礼经·春令》曰:无聚大众,无起大役,不可以兴土工,恐妨农事。若号令乖度,役使不时,则人加疾疫之危,国有水旱之变。此五行之应也。今自春将夏,时雨愆期,下人忧心,莫知所出。陛下虽降哀矜之旨,两都仍有寺观之作。时旱之应,实此之繇。近日已来,雨虽不多,仅得下种。若不劝以农桑,恐弃本者多。故《书》云:虽有镃基,不如待时。言在乎时不可失也。今春告期,东作方始,正是丁壮就工之日。而土木方兴,臣恐所妨尤多,所益尤少。耕夫桑妾,饥寒之源。故《春秋》庄公三十一年,冬不雨。《五行传》以为是岁三筑台。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五行传》以为不时作南门,劳人兴役。陛下每以万方为念,睿旨殷勤,安国济人,防深虑远。伏愿下明制,发德音,顺天时,副人望,两京公私营造等,并请且停。则苍生幸甚。若农桑失时,户口流散,纵寺观营搆,岂假黎元饥寒之弊哉。帝览而善之。〈按:睿宗太极元年五月,改延和八月,改先天〉
元宗先天二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先天二年三月甲戌,帝以旱,亲往龙首池祈祷。有赤蛇自池而出,云雾四布,应时澍雨。
开元二年,大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开元二年正月,以关内旱,求直谏,停不急之务,宽系囚,祠名山大川,葬暴骸。二月壬辰,避正殿,减膳,彻乐。 按《五行志》:开元二年春,大旱。按《张廷圭传》:开元初,大旱,关中饥,诏求直言。廷圭上疏曰:古有多难兴国,殷忧启圣,盖事危则志锐,情苦则虑深,故能转祸为福也。景龙、先天间,凶党搆乱,陛下神武,汛扫氛垢,日月所烛,无不濡泽,明明上帝,宜锡介福。而顷阴阳愆候,九谷失稔,关辅尤剧。臣思天意,殆以陛下春秋鼎盛,不崇朝有大功,轻尧、舜而不法,思秦、汉以自高,故昭见咎异,欲日慎一日,永保太和,是皇天于陛下眷顾深矣,陛下得不奉若休旨而寅畏哉。诚愿约心削志,考前王之书,敦素朴之道,登端士,放佞人,屏后宫,减外厩,场无蹴鞠之玩,野绝从禽之乐,促远境,罢县戍,矜惠茕独,蠲薄徭赋,去淫巧,捐珠璧,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或谓天戒不足畏,而上帝冯怒,风雨迷错,荒馑日甚,则无以济下矣;或谓人穷不足恤,而亿兆携离,愁苦昏垫,则无以奉上矣。斯安危所系,祸福之原,奈何不察。今受命伊始,华夷百姓清耳以听,刮目以视,冀有闻见,何遽孤其望哉。开元三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三年五月丁未,以旱录京师囚。戊申,避正殿,减膳。
按《册府元龟》:三年五月戊申,以旱故,下诏曰:司牧生人,爱之如子。眷兹灾旱,倍切忧勤。将政理不明邪,冤囚有滞邪,疵疠道长邪,阴阳气隔邪。何崇朝密云,布未洽也。载加寅畏,弗敢荒宁。诚不动天,叹深罪己。思从避减,以塞愆尤。俾月离有期,星退何远。朕今避正殿,减常膳。仍令诸司长官,各言时政得失,以辅朕之不逮。天下见禁囚徒中,或以痛自诬者,各令长官审加详覆。疑有冤滥,随事案理。仍告于社稷备展,诚祈诸州旱处,有山川能兴云致雨者,亦委州县官长速加祷祀。
开元六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六年八月庚辰,以旱虑囚。
按《册府元龟》:六年七月,帝以亢旱,不御正殿,于小殿视事。诏曰:皇天应人,必有所谓。此月少雨,盖非徒然。深虑系囚,或有冤滞。京城内诸司,见禁囚徒,并以来日过,朕将亲虑。所司量准旧典,其杖以下,情不可恕者,速决。自馀即放却。
开元七年秋,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七年闰七月辛巳,以旱避正殿,彻乐,减膳。甲申,虑囚。
按《册府元龟》:七年七月,诏曰:今月之初,虽降时雨,自此之后,颇𠍴甘液。如闻侧近,禾豆微致焦萎,深用忧劳。式资祈请,丘祷则久,常典宜遵。即令礼部侍郎王丘、太常少卿李皓,分往华岳河渎祈雨。甲申,亲虑囚于宣政殿。事非切害,悉原之。诏曰:朕以匪德,嗣膺丕命。虽日慎为诫,政期以康,而天灾流行,诚或未感。自孟秋在候,雨泽𠍴足,永念农亩,用怀宵旰,在予之责。万方何罪,视人如伤。一物增怵,且夫修政之要。恤刑之重,虽得情勿喜,宁僭无滥。将恐此辈,犹有冤人。或伤于和,而作此厉。法惟明慎,事藉躬亲。故爰加案省,开其幽滞。虽士师不冤,时称阅实,而愚者自陷,朕甚悯焉。故屈常法,特申宽典。丙戌,诏曰:爰自春首,颇𠍴甘泽,眷兹近甸,将损嘉苗。人天谓何,夙夜增怵。岂刑罚莫省,罪狱其纷,傥致吁嗟,是生炎亢。故京师囚系,亲虑原减,而郡县狴牢,将何慎恤。平分之道,载轸于怀,天下诸州,见系囚徒,宜令所繇长官,便虑。有司即此类,作条件处分。
开元九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九年冬,无雪。
开元十二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七月,河东、河北旱,帝亲祷雨宫中,设坛席,暴立三日。九月蒲、同等州旱。
按《册府元龟》:开元十二年七月,河东河北旱。命中书舍人寇泚宣慰河东道,给事中李升期宣慰河北道。百姓有匮乏者,量事赈给。帝亲祷于内坛场,三日曝立。
开元十四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秋,诸道州十五旱。
按《册府元龟》:十四年六月丁未,以久旱,分命六卿祭山川。诏曰:五岳视三公之位,四渎当诸侯之秩。载于祀典,亦为国章。方属农功,颇增旱暵。虔诚徒积,神道未孚。用申靡爱之勤,冀通能润之感。宜令工部尚书卢从愿祭东岳,河南尹张敬忠祭中岳,御史中丞兼户部侍郎宇文融祭西岳,及西海河渎太常少卿张九龄祭南岳,及南海黄门侍郎李皓祭北岳,右庶子何鸾祭东海,宗正少卿郑繇祭淮渎,少詹事张晤祭江渎,河南少尹李晕祭北海及济渎。且润万物者,莫先乎雨。动万物者,莫先乎风。眷彼灵神,是称师伯。虽有常祀,今更陈祈。宜令光禄卿孟温祭风伯,左庶子吴竞祭雨师,各就坛壝,务加崇敬。但羞蘋藻,不假牲牢,应缘奠祭,尤宜精洁。壬戌,以旱及风灾,命官及州县长官上封事,指言时政得失,无有所隐。 又按《册府元龟》:十四年六月丁未,以久旱,分命公卿祭山川。己卯,河北道及太原泽潞等州皆雨。祭北岳使李皓上言曰:臣至邢州,雨降盈尺。切问野老,皆云:往十二年春夏,大旱,六月下旬方始降雨。其岁河朔大熟,粟斗五钱。今年得雨虽晚,犹早于前岁。百姓欣然,咸有秋望。臣受命之日,祈雨常山,玉币未陈,明灵已应。实陛下至诚元感,先天不违。
开元十五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诸道州十七旱。
开元十六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东都、河南、宋亳等州旱。
开元十七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十七年冬,无雪。
开元十九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九年五月壬申,京师旱。帝亲祷兴庆池。是夜大雨。七月甲戌,以久旱,帝亲祷于兴庆池。翼日大雨。
开元二十一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一年四月,以久旱,命太子少保陆象先、户部尚书杜暹等七人,往诸道宣慰赈给。仍令黜陟宫吏,疏决囚徒。开元二十四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夏,旱。
天宝二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天宝二年冬,无雪。
天宝六载,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六载七月乙酉,以旱降死罪,流以下原之。
天宝九载,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九载正月,诏以十一月封华岳。三月辛亥,华岳庙灾,关内旱,乃停封。
天宝十四载,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四载三月丙戌,敕顷缘少雨,遍于致祭,旋降甘泽,实荷灵祇。其先令中使祭者,别有昭报。京兆府比来,应有祗请处,并有畿内名山灵迹,并令府县长官各申赛祭。 又按《册府元龟》:十四载三月,诏曰:近日以来,时雨未降。在于宿麦,虑有所伤。虽忧勤之心,不忘于黎庶,而精诚之至,冀展于灵祇。宜令太子太师陈希烈祭元冥,光禄卿李憕祭风伯,国子祭酒李麟祭雨师。仍取今月二十三日,各申诚请,务令蠲洁,如朕意焉。又诏曰:关辅郡邑,霈泽屡施。京城在近,时雨未降。是用轸虑匪宁于怀,其诸郡坛,虽已勤请,攸资遍祭,庶达诚心。宜令吏部侍郎蒋烈,今月二十五日祭天皇地祇,给事中王维等,分祭于五星坛。务申虔洁,以副朕怀。
肃宗乾元元年,旱。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乾元元年五月己亥,亢旱。阴阳人李奉先,自大明宫出金龙及纸钱,太常音乐迎之,送于曲江池,投龙祈雨。宰相及礼官,并于池所行祭礼。毕,奉先投龙于池。
乾元二年,旱。
按《唐书·肃宗本纪》:二年三月丁亥,以旱降死罪,流以下原之;流民还者给复三年。
按《册府元龟》:二年三月癸亥,以久旱,徙东西二市,于是祭风伯、雨师,修雩祀坛,为泥人土龙,及望祭名山大川而祈雨。
代宗永泰元年,旱。
按《唐书·代宗本纪》:永泰元年四月己巳,自春不雨,至于是月而雨。 按《五行志》:春夏,旱。
按《册府元龟》:永泰元年七月,以久旱,遣近臣分录大理京兆囚徒。 又按《册府元龟》:元年七月庚子,以旱故,祷诸神祠。是日,雨降盈尺。
永泰二年,关内大旱。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关内大旱,自三月不雨,至于六月。
永泰三年,旱。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六月庚子,以大旱,分遣左仆射裴冕等,祷祝川渎,及徙市闭诸坊门,祀风伯雨师。是日乃雨。
大历元年冬,无雪。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大历六年,旱。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春,旱,至于八月。
大历七年,旱。
按《唐书·代宗本纪》:七年五月,以旱大赦,减膳,彻乐。大历八年,旱。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黎干传》:八年,干为京兆尹。时大旱,干造土龙,自与巫觋对舞,弥月不应。又祷孔子庙,帝笑曰:丘之祷久矣。使毁土龙,帝减膳节用,既而霔雨。大历十二年,旱。
按《唐书·代宗本纪》:十二年六月丁未,以旱降京师死罪,流以下原之。冬,无雪。
德宗建中元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建中元年冬,无雪。
建中三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自五月不雨,至于七月。
兴元元年冬,大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贞元元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贞元元年春,旱。七月,灞、浐竭。八月甲子,以旱避正殿,减膳。 按《五行志》:元年春,旱,无麦苗,至于八月,旱甚,灞浐将竭,井皆无水。
按《册府元龟》:贞元元年五月癸卯,命右庶子裴谞、殿中少监马锡、鸿胪少卿韦俛,分祷终南、秦岭诸山,以祈雨。
贞元六年,大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六年春,旱。闰四月乙卯,诏常参官、畿县令言事。免京兆府夏税。 按《五行志》:六年春,关辅大旱,无麦苗;夏,淮南、浙西、福建等道大旱,井泉竭,人暍且疫,死者甚众。
按《册府元龟》:六年三月,以旱故,遣使分祷山川。是春,京畿、关辅、河南,大旱,无麦苗。
贞元七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七年冬,无雪。 按《五行志》:七年,扬、楚、滁、寿、澧等州旱。
贞元十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年六月,自春不雨,至于是月辛未雨。
贞元十一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一年五月,以旱故,令礼部尚书董进巡覆百司禁囚。
贞元十二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四月,以久旱,令百司速决囚徒。
贞元十三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三年四月辛酉,以旱虑囚。壬戌,雩于兴庆宫。
按《册府元龟》:十三年四月,自春以来,时雨未降。正阳之月,可行雩祀。遂幸兴庆宫龙潭,为兆庶祈祷焉。忽有白鸬鹚沉浮水际,群类翼从其后。左右侍卫者,咸惊异之。俄然莫知所往,方悟龙神之变化。遂相率蹈舞称庆。至乙丑,果大雨,远近滂沱。
贞元十四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四年冬,无雪。 按《五行志》云云。按《册府元龟》:贞元十五年三月,以久旱,令李巘郑云逵于炭谷秦岭祈雨。四月,以久旱,令阴阳术士陈混常吕广顺及摩尼师祈雨。
贞元十八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八年,申、光、蔡州旱。
贞元十九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九年正月,不雨,至七月甲戌乃雨。 按《权德舆传》:十九年,大旱,德舆因是上陈阙政曰:陛下斋心减膳,悯恻元元,告于宗庙,祷诸天地,一物可祈,必致其礼,一士有请,必听其言,忧人之心可谓至已。臣闻销天灾者修政术,感人心者流惠泽,和气洽,则祥应至矣。畿甸之内,大率赤地而无所望,转徙之人,毙踣道路,虑种麦时,种不得下。宜诏在所裁留经用,以种贷民。今兹租赋及宿逋远贷,一切蠲除。设不蠲除,亦无可敛之理,不如先事图之,则恩归于上矣。十四年夏旱,吏趣常赋,至县令为民殴辱者,不可不察。又言:漕运本济关中,若转东都以西缘道仓廪,悉入京师,督江、淮所输以备常数然,后约太仓一岁计,斥其馀者以粜于民,则时价不踊而蓄藏者出矣。又言:大历中,一缣直钱四千,今止八百,税入加旧,则出于民者五倍其初。四方锐于上献,为国掊怨,广军实之求,而兵有虚籍,剥取多方,虽有心计巧历,能商功利,其于割股啖口,困人均也。又言:比经绌放者,自谓抆拭无期,坐为匪人,以动和气。而冬荐官踰三年未受命,衣食既空,溘然就毙,此亦穷人之一端也。近陛下洗宥绌放者,或起为二千石,其徒更相勉,知牵复可望。惟因而弘之,使人人自效。帝颇采用之。按《许孟容传》:孟容为给事,中贞元十九年夏,大旱,上疏言:陛下斋居损膳,具牲玉,走群望,而天意未答,岂丰歉有定,阴阳适然乎。切惟天人交感之际,系教令顺民与否。今户部钱非度支岁计,本备缓急,若取一百万缗代京兆一岁赋,则京圻无流亡,振灾为福。又应省察流移征防当还未还,役作禁锢当释未释;负逋馈送,当免免之;沉滞郁抑,当伸伸之;以顺人奉天。若是而神弗祐、岁弗稔,未之闻也。先是,为裴延龄、李齐运流斥者,虽十年弗内移,故孟容因旱及之。帝始不悦,改太常少卿。
按《册府元龟》:十九年正月至于六月,不雨。分公卿望祈于岳、镇、海、渎、名山大川,精祷于太社、太稷、太庙、天皇地祗,及山川能出云为雨者。六月,诏曰:京师近郊,时雨未洽,虑囹圄冤滞,致伤和气,是用轸于朕心。其御史台大理寺,及京兆府等诸司系囚,中书门下与有司,亟议,条理冤滞以闻。又敕:礼部举人,自春以来,久愆时雨,念其旅食京邑,资用屡空。其礼部举人,今年宜权停。
贞元二十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李实传》:实擢拜京兆尹,封嗣道王。怙宠而愎,不循法度。贞元二十年旱,关辅饥,实方务聚敛以结恩,民诉府上,一不问。德宗访外疾苦,实诡曰:岁虽旱,不害有秋。乃峻责租调,人穷无告,至彻舍鬻苗输于官。
顺宗永贞元年,旱。
按《唐书·顺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贞元年秋,江浙、淮南、荆南、湖南、鄂岳陈许等州二十六,旱。
宪宗元和三年,旱。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三年,淮南、江南、江西、湖南、广南、山东西皆旱。
元和四年,旱。
按《唐书·宪宗本纪》:四年正月壬午,免山南东道、淮南、江西、浙东、湖南、荆南今岁税。闰三月己酉,以旱降京师死罪非杀人者,禁刺史境内榷率、诸道止条外进献、岭南黔中福建掠良民为奴婢者,省飞龙厩马。己未,雨。 按《五行志》:四年春、夏,大旱;秋,淮南、浙西、江西、江东旱。
元和七年,旱。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夏,扬、润等州旱。
按《册府元龟》:元和七年三月庚午,以旱故,诏京畿内禁囚徒据罪轻重,宜疏理处分。
元和八年,旱。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夏,同、华二州旱。
元和九年,旱。
按《唐书·宪宗本纪》:九年五月癸酉,以旱免京畿夏税。元和十年,旱。
按《唐书·宪宗本纪》:二月,自冬不雨至于是月。丙午,雪。元和十五年,旱。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穆宗长庆二年,旱。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长庆二年十二月己亥,诏曰:自冬以来,甚少雨雪。农耕方始,灾旱是虞。虑有冤滞,感伤和气。宜委御史台、大理寺,及府县长吏,自录囚徒,仍速决遣。除身犯罪,应支證追呼近系者,一切并令放出。须辨对者,任其责保。冀得克消沴气,延致休祥。
长庆三年,旱。
按《唐书·穆宗本纪》:三年三月癸亥,淮南、浙东西、江西、宣歙旱,遣使宣抚,理系囚,察官吏。
敬宗宝历元年,旱。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历元年秋,荆南、淮南、浙西、江西、湖南及宣、襄、鄂等州旱。
宝历二年,旱。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年六月癸亥,诏曰:近日京城,虽已得雨,畿甸之内,沾洒未周,灾歉是虞。黎元重困救旱之备,深所注怀。宜令京兆府,各勒诸县令长,疏理见禁囚徒。除首罪外,馀支證并责保放出。其有法不得原,情有可恕者,府司一一条举,当为蠲免。御史台、大理寺,亦委本司长官,亲自覆视,准前处分。炎炽方甚,狴牢可矜。京城及畿内诸狱,亦宜并与除放,冀得存活。
文宗太和元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太和元年六月乙卯,以旱降京畿死罪以下。 按《五行志》:太和元年夏,京畿、河中、同州旱。
按《册府元龟》:太和元年六月庚子,诏缘自夏少雨,应见禁囚徒,宜差清彊。御史各就诸司,巡勘速理,闻奏,无令冤滞。是月,以霖潦。诏京城见禁囚徒,虑有冤滞,宜令御史台府县及诸司各量轻重疏决。三日内,闻奏。
太和三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三年八月辛酉,以旱免京畿九县今岁租。
太和六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河东、河南、关辅旱。 按《李中敏传》:中敏,入拜侍御史。郑注诬逐宰相宋申锡,天下以目。太和六年,大旱,文宗内忧,诏询所以致雨者。中敏时以司门员外郎上言:雨不时降,夏阳骄愆,苗欲槁枯,陛下忧勤,降德音,俾下得尽言。臣闻昔东海误杀一孝妇,大旱三年。臣顷为御史台推囚,华封儒杀良家子三人,陛下赦封儒死。然三人者,亦陛下赤子也。神策士李秀杀平民,法当死,以禁卫,刑止流。宋申锡位宰相,生平馈致一不受,其道劲正,奸人忌之,陷不测之辜,狱不参验,衔恨而没,天下士皆指目郑注。臣知数冤必列诉上帝,天之降灾,殆有由然。汉武帝国用空竭,桑弘羊兴筦榷之利,然卜式请烹以致雨。况申锡之枉,天下知之,何惜斩一注以快忠臣之魂,则天且雨矣。帝不省。
按《册府元龟》:六年七月壬寅,诏曰:秋稼方茂,时稍愆亢,虑有冤系,致伤和气。应内外诸司,见禁囚徒,各委本司长吏,随罪疏决。务从宽典,副我忧怀。
太和七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七年闰七月乙卯,以旱避正殿,减膳,彻乐,出宫女千人,纵五坊鹰犬。 按《五行志》:七年,大旱。
按《册府元龟》:七年七月己酉,敕曰:今缘稼穑方滋,旬月少雨,虑其冤滞,或有感伤。宜委左仆射李程,及御史大夫郑覃,同就尚书省,疏理诸司囚徒,务从宽降。限五日内毕闻奏。其外州府,为有稍旱处,委长吏速准此处分。壬子,以旱,命吏部尚书令狐楚,御史大夫郑覃同,疏决囚徒。甲寅,徙市。闰七月乙卯,诏曰:朕嗣纂圣图,覆育生类,兢业寅畏,上承天休。而阴阳失和,膏泽𠍴候,害我稼穑,灾于黔黎。有过在予,敢忘咎责。是用避殿彻乐,减膳省刑,思惕虑以覃思,庶荐诚而致雨。时泽未降已来,朕当避正殿,减供膳,太常教坊声乐,权停阅习。飞龙厩马,量减食粟。其百司官署厨馔,亦且权减。阴阳郁堙,絷系伤害,有紊和气,是乖燮调。今放出宫人一千人。其诸道今年合进鹰犬,宜数内停减一百头联。在五坊者,宜减放一百头联。京城囚徒,虑有冤滞,已委疏决,务从宽降。宜令郑覃、令狐楚,速具条疏闻奏。内外诸司,先有修造,稍非急切者,并宜停省。公卿百寮及戚里旧将相之家,如有僭侈踰制,委御史台纠察闻奏。诸州府长吏及县令,有贪纵苛暴者,委御史台访察闻奏。名山大川及能兴云致雨者,各委长吏,精诚祈祷,于戏朕受天眷佑,为人父母,暵旱作沴,焦劳匪宁,遍祀山川,靡爱圭璧,菲食罪己,缓狱消灾,载深勤雨之心,冀警纳隍之戒。凡百士庶,宜谅予怀。时以久无雨,帝遍走群望,至是复有此诏。既而甘泽普沾,人心大悦。
太和八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夏,江淮及陜、华等州旱。
按《册府元龟》:八年六月甲午,诏曰:近者咎徵所集,阳亢成灾。靡神不宗,未获嘉应。岂刑政之尚乖其当,将狱犴之未察其冤。夙兴以思,庶答天谴。宜令尚书右仆射李逢吉,御史大夫郑覃,于尚书省疏理刑狱,轻系者咸从于决遣,重条者议所以矜宽。小大以情,必详必慎。致诚无怠,称朕意焉。丁酉,诏曰:时属亢阳,虑有冤滞。应诸州府囚徒,各委所在长吏,疏理处分,务从宽降。其缘制狱未决遣者,委刑部大理寺速立限奏覆。稍涉留滞者,仍令御史台纠劾举奏。八月,诏罢诸色选举,以岁旱故也。
太和九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秋,京兆、河南、河中、陕华同等州旱。
按《册府元龟》:九年七月,诏曲江雩土龙。
开成元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成元年二月庚申,帝幸龙首池,观内人赛雨。自春少雨,帝孜孜忧勤,遍礼群望。至是甘泽屡降,中外咸悦。帝赋暮春喜雨诗,百官咸有唱和。
开成二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二年四月乙卯,以旱避正殿。 按《五行志》:二年春、夏,旱。
按《旧唐书·天文志》:二年,彗出东方。文宗召钦天监朱子容问星变之由,子容曰:彗主兵旱。是岁,夏大旱。按《册府元龟》:开成二年四月戊申,诏曰:自春以来,未降甘泽。从来但以过时无雨,议祈祷,及至降,洒已似后时。今虽未旱,亦要沾洽。各宜差官,精诚祈祷。七月庚午,诏曰:农人遍野,甘泽稍愆。眷言时苗,未保收穫。斋心恳祷,犹望有成。各宜差长吏所在灵庙祷祈。乙亥,以久旱,移市,开坊市南门。乙酉,诏曰:秋旱未雨,虑有幽冤,缧禁多时,须议疏决。京司刑狱,宜令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郑覃,亲往疏理。乃分命宰臣,祈雨于太庙太社白帝坛。己丑,遣侍御史崔虞、孙范,各往诸道巡覆蝗虫,并加宣慰。
开成三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郑覃传》:开成三年,旱,帝多出宫人,李珏入贺曰:汉制,八月选人;晋武帝平吴,多采择;仲尼所谓未见好德者。陛下以为无益,放之,盛德也。覃又推赞曰:晋以采择之失,举天下为左衽,宜陛下以为殷鉴。帝善其将美。
按《册府元龟》:三年正月癸未,以旱,下诏放逋租,及宽刑狱。其日大雨。乙亥,京兆尹崔琪奏,畿内去冬少雪,宿麦未滋。今欲差少尹于终南广惠公庙祈祷,诸县各委令长于灵迹处精诚祈请。从之。癸未,诏曰:朕自守丕训,恭临大宝,兢兢业业,十有三年。何尝不惠下以爱人,克己以利物。外无畋游之乐,内绝土木之工。浣衣菲食,宵兴夕惕。厚于身者无不去,便于人者无不行。损群方之底贡,驱时风于朴素。将以弘祖宗法制,致夷夏雍熙,勤求理道,日冀平泰。而去秋旱蝗所及,稼穑卒瘁,哀此蒸人,惧罹艰食。是用顺时布令,助煦育之深仁。施惠覃恩,法雨露之殊泽。其淄青兖,海郓曹濮,去秋蝗虫害物偏甚,其三道有去年上供钱及斛㪷在百姓腹内者,并宜放免。今年夏税上供钱及斛㪷,亦宜全放。仍以当处,常平义仓斛㪷,速加赈救。京兆府诸州府,应有蝗虫米谷贵处,亦宜以常平义仓。及侧近官中所贮斛㪷,量加赈赐。闭籴禁钱,为时之蠹。方将革弊,尤藉通商。其见钱及斛㪷,所在方镇州府,辄不得擅有壅遏,任其交易,必使流行。仍委出使郎官御史,及所在度支盐铁巡院,切加勾当。兼委车运使,设法般运江淮糙米于,河阴贮积,以备节级赈救应方。镇州府借使度支盐铁户部钱物斛㪷,经五年已上者,并宜放免。刑狱之重,人命所悬,将绝冤滥,必资慎恤。京城百司及畿内,见禁囚徒,委中书门下,差官疏理,无使滞冤。于戏唯此凶灾,是彰菲德,情敢忘于罪己,惠所贵于及人。施令布和,期于苏息。凡厥臣庶,宜体朕怀。
开成四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夏旱,浙东尤甚。
按《旧唐书·天文志》:四年夏大旱,祷祈无应,文宗忧形于色。宰臣进曰:星官言天下时当尔,乞不过劳圣虑。帝改容言曰:朕为人主,无德庇人,比年旱灾,星文谪见。若三日内不雨,朕当退归南内,卿等自选贤明之君以安天下。宰相杨嗣复等呜咽流涕不已。
按《册府元龟》:四年六月戊辰,以久旱,分命群官遍祠祈祷。帝自即位,每岁有微旱,即虔诚祈祷。至是久旱,帝于紫宸殿,对宰臣忧形于色。宰臣以星官所奏,天时当尔,乞无过劳圣虑。帝慄然改容,曰:朕为天下主,无德及人,致此灾旱。今又谪见于上。若三日不雨,当退归南内,更选贤明,以主天下。宰臣呜咽流涕,各请罪乞免相位。是夜,澍雨大洽。
开成五年,武宗即位,旱。
按《唐书·武宗本纪》:五年正月,即位。六月丙寅,以旱避正殿,理囚,河北、河南、淮南、浙东、福建蝗疫州除其徭。八月甲寅,雨。
武宗会昌五年,旱。
按《唐书·武宗本纪》:会昌五年三月,旱。
会昌六年,旱。
按《唐书·武宗本纪》:六年二月,以旱降死罪以下,免今岁夏税。 按《五行志》:六年春,不雨;冬,又不雨,至明年二月。
宣宗大中元年,旱。
按《唐书·宣宗本纪》:大中元年二月,以旱避正殿,减膳,理京师囚,罢太常教坊习乐,损百官食,出宫女五百人,放五坊鹰犬,停飞龙马粟。
大中四年,大旱。
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大中八年,旱。
按《唐书·宣宗本纪》:八年三月,以旱理囚。
大中九年,旱。
按《唐书·宣宗本纪》:九年七月,以旱遣使巡抚淮南,减上供馈运,蠲逋租,发粟赈民。庚申,罢淮南宣歙浙西冬至、元日常贡,以代下户租税。
大中十二年,旱。
按《唐书·宣宗本纪》:十二年,自十月不雨,至于二月。
懿宗咸通二年,旱。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二年秋,淮南、河南不雨,至于明年六月。
咸通九年,旱。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江淮旱。咸通十年,旱。
按《唐书·懿宗本纪》:十年六月戊戌,以蝗旱理囚。 按《五行志》:十年夏,旱。
咸通十一年夏,旱。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咸通十四年,僖宗即位,旱。
按《唐书·僖宗本纪》:十四年七月,即位。十二月,大赦,免水旱州县租赋。
僖宗乾符元年,旱。
按《唐书·僖宗本纪》:乾符元年四月辛卯,以旱理囚。乾符三年,旱。
按《唐书·僖宗本纪》:三年二月丙午,以旱降死罪以下。五月庚子,以旱理囚,免浙东西一岁税。是冬,无雪。
广明元年,大旱。
按《唐书·僖宗本纪》:广明元年三月辛未,以旱避正殿,减膳。
中和四年,旱。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中和四年,江南大旱,饥,人相食。
昭宗景福二年秋,大旱。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光化三年,旱。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化三年冬,京师旱,至于明年春。
光化四年,旱。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天复元年,旱。
按《唐书·昭宗本纪》:天复元年二月甲寅,以旱避正殿,减膳。
昭宣帝天祐二年,旱。
按《唐书·昭宣帝本纪》:天祐二年四月乙未,以旱避正殿,减膳。
按《册府元龟》:哀帝天祐二年三月,诏曰:朕以宿麦未登,时阳久亢,虑阙粢盛之备,轸予宵旰之忧。所宜避正位于宸居,减珍羞于常膳。谅惟眇质,深合罪躬。庶其昭感之祥,以致滂沱之泽。今月八日以后,不坐正殿,及减常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