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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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旱灾部汇考八

  明二〈孝宗弘治十五则 武宗正德十五则 世宗嘉靖三十八则 穆宗隆庆三则 神宗万历三十七则 熹宗天启六则 悯帝崇祯十一则〉

庶徵典第九十二卷

旱灾部汇考八

明二

孝宗弘治元年,旱。

按《陕西通志》:弘治元年,略阳夏大旱。至冬,人相食。按《浙江通志》:弘治元年,金华大旱。

按《湖广通志》:弘治元年,武昌、汉阳、辰州、常德、黄陂、德安旱,荆州、慈利、华容、安乡大旱,人相食。

弘治二年,旱。

按《湖广通志》:弘治二年夏,沔阳大旱。

按《四川总志》:弘治二年,绵竹大旱。

弘治四年,旱。

按《浙江通志》:弘治四年,武义大旱。

按《湖广通志》:弘治四年五月,祁阳旱。

弘治五年,旱。

按《明外史·李东阳传》:弘治五年,旱灾求言。东阳条摘《孟子七篇》大义,附以时政得失,累数千言,上之。帝称善。

按《山东通志》:弘治五年春,正月,东昌府等处旱,大饥。弘治六年,旱。

按《大政纪》:弘治六年三月,亢旱,求直言。

按《明外史·张悦传》:弘治六年夏,大旱,求言。陈遵旧章、恤小民、崇俭素、裁冗食、禁滥罚数事。又上修德、图治二疏。并嘉纳。

弘治七年,旱。

按《浙江通志》:弘治七年,会稽、馀姚十月不雨,至次年三月。

弘治八年,旱。

按《大政纪》:弘治八年七月,西北诸省大旱。

按《山西通志》:弘治八年春,潞州、宁乡大旱。

按《潞安府志》:弘治八年春夏大旱。知州、马暾、斋祷清狱断刑,茹素、庖人以乾腊进,挥去之曰:欺人能自欺乎。乃出,就外是夕雨。

弘治十年,旱。

按《山西通志》:弘治十年,临晋旱。

弘治十一年,旱。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一年,台州、衢州大旱。

按《江西通志》:弘治十一年,袁州、临江旱。

按《广东通志》:弘治十一年,兴宁大旱。

按《广西通志》:弘治十一年夏,六月至八月无雨大旱饥。

弘治十二年,旱。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二年,夏、秋、冬三时不雨,井塍、溪塘皆涸。是岁,诏悉蠲田租。

弘治十三年,旱。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三年,馀姚三月不雨至五月。按《云南通志》:弘治十三年,蒙自县旱,明年复大旱。弘治十四年,旱。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四年,大旱无禾。

弘治十五年,旱。

按《广东通志》:弘治十五年旱。

弘治十六年旱。

按《大政纪》:弘治十六年五月,京师大旱。兵部尚书刘大夏引言:兵政弊端未能悉革,求退。上不允,令开具弊端。大夏陈十事,一曰京军苦于出钱供应;二曰营军困于私役做工;三曰江南军以漕运破家;四曰江北军因京操失业;五曰漕运本难,而滥食者妄费不稽;六曰养马固苦,而私用者法禁不顾;七曰镇守太监贪婪特甚;八曰守备内臣占军数多;九曰升赏多涉势要;十曰禁卫苞苴公行。上览奏嘉,纳命所司一一行之。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六年,杭州大旱,斗米银三钱。弘治十七年旱。

按《明外史·李东阳传》:弘治十七年,重建阙里庙成,奉命往祭。还,上疏言:臣奉使遄行,适遇亢旱。天津一路,夏麦已枯,秋禾未种,挽舟者无完衣,荷锄者有菜色。盗贼纵横,青州尤甚。南来人言:淮、扬诸府流亡载道,掘胔而食。江南、浙东方数千里,户口消耗,军伍空虚,库无旬日之储,官缺累岁之俸。东南,财赋所出,一岁之饥已至于此;北地呰窳,素无积聚,今秋再歉,何以堪之。事变之生,恐不可测。言及于斯,可为痛哭。按《山东通志》:弘治十七年,武定州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九月。

按《山西通志》:弘治十七年春,榆次、太谷、蒲州不雨,自春至秋不雨。田禾枯死,秋田不种,赤地遍境,米价腾涌,民食不足,有剥树皮以充饥者,宁乡亦饥。

武宗正德元年,旱。

按《浙江通志》:正德元年夏,馀姚、上虞大旱。

按《江西通志》:正德元年夏,瑞州旱。

按《湖广通志》:正德元年,黄州大旱。

正德二年,旱。

按《陕西通志》:正德二年大旱,民皆流移。

按《湖广通志》:正德二年夏,衡阳旱。

正德三年,旱。

按《浙江通志》:正德三年,湖州、绍兴、处州、金华、台州大旱。

按《湖广通志》:正德三年,汉阳、德安、武昌、襄阳、黄州大旱。

正德四年,旱。

按《江西通志》:正德四年,袁州、临江旱民饥。

按《湖广通志》:正德四年五月,武昌大旱。衡州、巴陵、临湘旱。武昌、汉阳、黄州、荆州旱。兴国旱。宝庆大旱。正德五年,旱。

按《大政纪》正德五年六月,京师旱。霾大学士、李东阳疏:弭灾四事不报东阳,因旱。霾上疏曰:近时,威令大行,中外悚惧,但霜雪之后,必有阳春;雷电之后,必有甘雨,此天道所当法也。臣谨条上:一曰宽逃军拐马之罪;二曰宽佥书职员之罪;三曰宽查盘粮草之罪;四曰禁官校罗织之罪。疏上,不报。

按《畿辅通志》:正德五年夏五月,衡水大旱。

按《四川总志》:正德五年,威州旱。

正德六年,旱。

按《湖广通志》:正德六年,兴国大旱。

正德七年,旱。

按《山西通志》:正德七年,长子大旱。

正德八年,旱。

按《江西通志》:正德八年,南昌府大旱。

按《福建通志》:正德八年,旱。

正德九年,旱。

按《湖广通志》:正德九年,枣阳旱。

正德十年,旱。

按《大政纪》:正德十年五月,风霾大旱。

正德十一年,旱。

按《大政纪》:正德十一年五月,大旱。

按《山东通志》:正德十一年秋七月,德平不雨。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一年,靖州大旱。

正德十二年,旱。

按《广西通志》:正德十二年,郁林、兴业大旱。

正德十三年,旱。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三年秋,辰州大旱。

正德十五年,旱。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五年,馀杭旱饥。

正德十六年,旱。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六年,杭州八月不雨,至十二月。

世宗嘉靖元年,旱。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元年,久旱。即位日,大雨沾足,顷复,开霁观者皆庆,为中兴之兆。

嘉靖二年,旱。

按《大政纪》:嘉靖二年五月,大旱。目去冬不雪,入春风霾,连日迨,夏益甚。四方灾变。奏报尤频。帝忧之,敕大小群臣同心匡辅,毋事虚文。时京师复有雷震城竿之异,御史秦武上言:陛下践祚之初,尽釐先朝变乱之章,复祖宗画一之法矣。近日以来,渐肆更张,或以养子而嗣阉竖之封,或以内臣而夺司寇之职,吏部之铨除阻挠既多,法司之律令,更易殆尽。敕自中出,而政府不得赞其辞。法以私行,而六曹不得摅其志。待臣之礼久衰,纳谏之心愈怠。经筵则屡日告罢,祠祷则不时修举。修身齐家之德罔闻,狎刑䁥宠之行已著。上违祖训,下拂人情多矣。此天之所以屡示灾变也。帝怒其狂率,切责之。南京给事中彭汝实亦上言:应天以实,不以文感人。以诚不以迹三王。以还莫之能违也。迩者,黄风、黑雾、春旱、冬雷,天变于上者,屡矣。地震、泉竭、扬沙雨、土地变于下者,屡矣。群小渐张,盗贼公行,草妖木异,非时失节人物之变,亦屡矣。昔人有言,怒予之,天犹可为也;忘予之,天不可为也。皇上省灾之诚,或足以仰答天心矣,而行政之可适,用人之可间,有不能无燕閒,虚费于女宠腹心,委托于貂珰,二廖诸张乃得缓死,李隆、苏缙犹得无恙。镇抚以报,复而窘辱主事。罗洪载内竖,携私盐,而执解巡检。程景贵、崔文、狐媚盖群枉之。赤帜将轮狼贪为戚里之溪壑。凡若此者,皆不锐意修革,而望天意之回。人心之感亦已难矣。亦不报。初,太监李昙者往来淮扬闻,舟携私盐鬻卖,巡检程景贵率逻卒搜得之,昙怒,诬诉于东厂。太监芮景贤奏差官,校逮系景贵赴京。而蒋轮者兴,国太后之弟也。欲以其子荣奉安陆庙祀。故汝实奏及之,九月南畿大饥,是岁,北畿、山东、河南、湖广、江西俱旱。有灾而应天。苏松、淮扬、徽池等一十四郡及徐滁等州为甚。千里尽赤,殍殣载道,奸盗因之蜂起。

按《永陵编年史》:嘉靖二年九月,南畿十四郡及北畿、山东、河南、湖广、江西俱旱灾,赤地千里,殍殣遍道,盗起。户部孙交请留苏松折兑银粳白米。两浙盐价浒墅关钞课。应天缺官薪,皂赎锾兼赈之。又请发太仓银二十万折漕米九十万,往赈从之。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年湖广大旱,殍流无算。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年癸未夏旱,命祈祷雷雨而雹。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年秋,腾冲旱。

嘉靖三年,旱。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年,会稽、上虞、嵊县大旱。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年,元江、元谋大旱。

嘉靖五年,旱。

按《浙江通志》:嘉靖五年,衢州、温州、台州诸暨、新昌、缙云、松阳大旱。

按《江西通志》:嘉靖五年正月,九江府赤气见。是年,十三府大旱。

按《福建通志》:嘉靖五年夏,大旱。知府汪文盛奏:蠲租赋永。春五月不雨,七月十七日忽有物如西瓜从天而下,流转于地,有声如雷不甚烈,民骇不识。须臾,火发声震众,皆昏眩仆地,有震死者。既而雨下如注。嘉靖六年,旱。

按《浙江通志》:嘉靖六年,处州大旱。

嘉靖七年,旱。

按《大政纪》:嘉靖七年五月,北畿、山东、河南、山西、陕西大旱,帝以灾异频仍敕,群臣同加修省、直言得失。又谕辅臣曰:卿等亦各尽言,仰体朕怀,俯省己过。于是言者颇众,不见采纳。大学士杨一清上言:诸臣条奏固多,节财省费,与民休息之意亦有。拾陈言者祇充故事,立奇论者有碍措置。间有恤民数事,又且报罢。是皇上应天以实,而群臣之应诏以文也。臣窃谓:今日之务,在省事不在多事;在守法不在变法;在安静不在纷更;在宽厚不在烦苛。昔人有告其君曰:为国有不足惧者五;深可畏者六;三辰失行,天象屡变;小人讹言,山川崩竭、水旱蝗虫不足惧也;贤士藏匿,四民迁业,上下相循,廉耻道消,毁誉失真直,言不闻深可畏也;以为不足惧者,非真不足惧矣。知其可惧而修德弭之,则转祸为福。深可畏者,则以其变无形而祸甚烈势,若缓而伏最深。今日之弊,实恐堕此。臣举其急且要者曰:举贤才以充任使。曰:收人心以固邦本。曰:求直言以防壅蔽而已,释幽拔滞而登之要途,任贤位能勿拘常格,则贤才可致。蠲夏税,踏秋伤,停徵常赋,省额外之征,则民难纾弘。量霁威取善,而包荒未善,则直言日闻天休滋至庶几在此。帝嘉纳之,降旨曰:览奏,具见忠爱。举贤才,固邦本二者诚为急务。吏户二部即查照议。处以闻科道官以言为职。今后一切利弊务据实直言,不得浮谬。朕当釆纳施行。按《陕西通志》:嘉靖七年五月,陕西大旱,人相食,饿死无数。

按《湖广通志》:嘉靖七年,沔阳、汉阳、保康大旱,襄阳大旱饥,人相食。御史张绿绘饥民十图,以献,请内帑数万缗赈济。

按《四川总志》:嘉靖七年夏秋,全蜀大旱。

嘉靖八年,旱。

按《大政纪》:嘉靖八年二月不雨,帝雩祷不应,因制自咎,说示群臣使咸加警惕。

按《浙江通志》:嘉靖八年处州旱。

嘉靖十一年,旱。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一年,平阳州县大旱,民多流亡。按《陕西通志》:嘉靖十一年,庆阳大旱,天黄三日。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一年,荆州旱,自正月不雨至于五月。

嘉靖十二年,旱。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十二年春二月不雨,上祈祷不应,因制自咎,说示群臣使知儆惕。

按《盛京通志》:嘉靖十二年河西大旱。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二年,吉州、翼城、猗氏旱。

嘉靖十三年,旱。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三年,武昌大旱。

嘉靖十四年,旱。

按《江南通志》:嘉靖十四年睢河竭。

按《江西通志》:嘉靖十四年,临江府大旱,次年又旱。按《湖广通志》:嘉靖十四年,蕲水大旱。

嘉靖十五年,旱。

按《福建通志》:嘉靖十五年旱。

按《广东通志》:嘉靖十五年,广州、肇庆、南雄、韶州大旱。嘉靖十六年,旱。

按《福建通志》:嘉靖十六年旱饥。

嘉靖十七年,旱。

按《大政纪》:嘉靖十七年夏四月,南北畿、山东、陕西、福建、湖广大旱,户部上言:各处饥民流聚京师,宜令大兴、宛平二县分地查覈录名呈部,人给太仓羡米三斗。责令还籍。给事中曾烻等上言:诸路俱有旱灾而顺天、永平为甚,饥民闻有大役匍匐就工,乃今,饿死城隅日数千人。通会河侧尸骸枕藉,乞急发内帑救恤及行各处多方赈贷。从之。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七年汉阳大旱。

嘉靖十八年,旱。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八年,杭州二月不雨至六月,井泉皆竭。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八年七月,襄阳、谷城大旱。嘉靖十九年,旱。

按《明外史·杨爵传》:爵擢御史岁频旱,帝日夕建斋醮,修电坛,屡兴工作。经年不视朝。而太仆卿杨最复谏死。嘉靖二十年元日,微雪。大学士夏言、尚书严嵩、侍郎温仁和、张邦奇、孙承恩、张潮、詹事、陆深等作颂称贺。爵抚膺太息,中宵不能寐。踰月乃上疏极谏曰:今天下大势,如人衰病已极。内而腹心外而百骸,莫不受患。即欲拯之,无措手地。方且奔竞成俗,赇赂公行,遇灾变而不忧,非祥瑞而称贺,谗谄面谀,流为欺罔,士风人心,于此颓坏而国之所恃以为国者扫地尽矣。以危为安,以菑为利,诤臣拂士日益远,而快情恣意之事无敢龃龉于其间,此天下大忧也。去年自夏入秋,恒旸不雨。畿辅千里,已无秋禾。既而一冬无雪,元日微雪即止。民失所望,忧旱之心远近相同。此正撤乐减膳,忧惧不宁之时,而辅臣言等方以为符瑞,而称颂之。欺天罔人,不已甚乎。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九年,德安冬不雨至于明年四月。

按《贵州通志》:嘉靖十九年,石阡旱。

嘉靖二十年,旱。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二十年,畿内旱蝗,议发帑金赈之。

按《贵州通志》:嘉靖二十年,石阡旱。

嘉靖二十一年,旱。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一年,处州旱。

嘉靖二十二年,旱。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二年,郴夏旱。

按《广东通志》:嘉靖二十二年秋,兴宁大旱,八月不雨至于明年五月。

嘉靖二十三年,旱。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三年,嘉兴、绍兴、衢州大旱。按《江西通志》:嘉靖二十三年,十三府旱大饥。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三年五月至于九月不雨,汉阳、沣州、沔阳、石门、黄冈、黄梅大旱,安陆旱。

嘉靖二十四年,旱。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四年,嘉兴、湖州、绍兴、台州大旱。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四年,武昌大旱地震。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三年二十四年相继大旱,民饥死载路。

嘉靖二十六年,旱。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六年,辰州大旱。

嘉靖二十九年,旱。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九年,处州大旱。

嘉靖三十年,旱。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年,辰州旱。

嘉靖三十一年,旱。

按《江西通志》:嘉靖三十一年,南昌旱,民饥。

嘉靖三十二年,旱。

按《陕西通志》:嘉靖三十二年大旱,民移褒城。

嘉靖三十三年,旱。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三年,平江、黄陂、蕲水大旱。嘉靖三十五年,旱。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五年,顺宁正月至五月不雨,景东二月至六月,不雨。

嘉靖三十六年,旱。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六年,平遥大旱。

嘉靖三十七年,旱。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七年五月大雩乃雨,时久旱禾欲立槁,帝命斋祀高元,忽雷电交至,澍雨沾足,群臣表贺。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七年,平陆旱,自夏至秋不雨,次年夏又不雨。

嘉靖三十八年,旱。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八年,云南县大旱,减其租税。嘉靖三十九年,旱。按《山东通志》:嘉靖三十九年三月三日晡时,有赤气自西北来,昼暝如夜,秋大旱,民转徙。

按《广东通志》:嘉靖三十九年秋,大旱。

嘉靖四十年,旱。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年二月,京师不雨。帝祷雷坛得雨,群臣表贺。

嘉靖四十一年,旱。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一年夏四月不雨,帝谕辅臣祈雨。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一年,平陆旱,春夏无麦,流移载道。

按《河南通志》:嘉靖四十一年,偃师夏大旱。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一年,江陵旱。

嘉靖四十二年,旱。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二年夏,六月不雨,帝祷雷坛得之,群臣表贺。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秋,孝感大旱。

嘉靖四十三年,旱。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三年三月不雨,四月大雩,帝以久旱大雩于郊庙社稷及各坛殿,久之得雨。群臣表贺。十一月旱,风霾大计京师鄢。懋卿削籍时旱,暵经时风霾示异,从言官之,请大计两京群工四品以上自劾,听去留。于是懋卿秽迹著矣,犹得倖脱。南京御史林润上言:懋卿自蔑宪典,罔法行私,所过郡县掊剋无遗一,运司取十万两黩货无厌,为罪一也;商民王鏊、吴章被讼,公行苞苴千有馀两,大丧名节为罪二也;恫喝淮扬巡抚刘景韶,筵金巨万始得驩颜,往谒皇陵,携领俳优、爨役,糜费无极,反道悖礼为罪三也;輘轹有司暴虐百姓,箠死场官姚佩、厨夫蔡经,而平民毙杖下者二十二人,残忍酷毒为罪四也;北直、山东饥莩,枕藉、扬州水灾,剥削流窜,而势必取盈无名派扰,去岁盐盗几聚,为乱动摇国本,斲丧元气为罪五也;乞将懋卿速赐罢黜庶民,怨消而士论快耳。章下吏部覆奏,从之。南北商民欢舞于道。

按《续文献通考》:四十三年,因旱,乃于正月二十七日致斋祷雨。先是传谕徐阶等曰:今日风沙又作,必严祈祷。今旱固未必如前岁,而黄霾土雨灾疫或过之拟,所举行勿怠。遂有是祷,已而又传谕云:恰才我树幡竿,微雷安,水缸雨零未移时,大霾赤黄异于前日,祈祐可缓乎。朝天宫等处宜分遣官,陪告行礼,遂以五府、六部、正官轮至四月七日。吏部尚书严讷奏云:河间等县闻已得雨。初十日大学士徐阶、成国公朱希忠等率群臣上表称贺:云雨应期。上喜,批答:天慈垂鉴大泽,应祈朕心感仰。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三年,永和旱。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三年,楚雄旱。

嘉靖四十四年,旱。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四年,太平旱。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四年,归州大旱。

嘉靖四十五年,旱。

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十五年秋冬大旱,晚禾无收。

穆宗隆庆元年,旱。

按《云南通志》:隆庆元年,云南县旱。

隆庆二年,旱。

按《续文献通考》:隆庆二年六月,浙江、福建、四川、陕西、淮安、凤阳等处大旱。

按《山西通志》:隆庆二年,临汾、太平、岳阳、蒲县、朔城大旱。

按《浙江通志》:隆庆二年,金华五月至八月不雨。按《江西通志》:隆庆二年,南昌、抚州旱民饥。

隆庆六年,旱。

按《陕西通志》:隆庆六年,延安大旱,饥人相食。

神宗万历元年,旱。

按《山东通志》:万历元年大旱,七月始雨。

按《浙江通志》:万历元年,处州旱。

按《湖广通志》:万历元年,咸宁、广济大旱。

万历三年,旱。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年,衢州、处州、金华、海盐大旱。按《广西通志》:万历三年,怀集县大旱,民饥。

万历四年,旱。

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年,广西府春夏不雨。

万历五年,旱。

按《云南通志》:万历五年,临安春夏不雨,斗米三钱,民多殍。

万历六年,旱。

按《福建通志》:万历六年,候官、怀安秋大旱。

万历七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七年六月,岳阳旱。

按《福建通志》:万历七年正月不雨,大旱,量田大旱。万历九年,旱。

按《浙江通志》:万历九年,台州旱蝗。万历十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年,闻喜大旱。

按《陕西通志》:万历十年,西安、临庆皆大旱,人相食。按《湖广通志》:万历十年,德安大旱。

万历十一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一年,广陵河竭,壶流河竭,自辰至未始流。

万历十二年,旱。

按《广西通志》:万历十二年秋,梧州大旱,蠲免苍梧灾米。

万历十三年,旱。

按《陕西通志》:万历十三年夏,广灵旱,诏免租十之七。平阳州县大旱。

万历十四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四年大旱,荒死者相枕道,官赈济。

按《河南通志》:万历十四年,卫辉大旱。

按《陕西通志》:万历十四年,陕西大旱。

按《福建通志》:万历十四年旱,大无禾。

万历十五年,旱。

按《福建通志》:万历十五年旱,大无禾。

万历十六年,旱。

按《续文献通考》:万历十六年,苏松等处大旱。

按《江西通志》:万历十六年,九江府旱。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六年,沔阳、汉阳、黄州郡县皆大旱。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六年,楚雄旱。

万历十七年,旱。

按《续文献通考》:十七年,苏松又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七年,安邑大旱。

按《江西通志》:万历十七年春,抚州、建昌、袁州、临江、瑞州五月不雨,大饥。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七年,黄州郡县复大旱。

按《兴化县志》:万历十七年、十八年大旱,下河茭葑之,田尽成赤地,有黑鼠无数豗葑中,食其根,经野烧并为灰,土不耕,而垦者十得其一二。〈见旧志〉扬州、兴化漕堤决。

万历十八年,旱。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八年,台州大旱。

按《福建通志》:万历十八年正月不雨至秋八月。按《云南通志》:万历十八年,澄江旱。

万历十九年,旱。

按《福建通志》:万历十九年夏大旱。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九年,澄江旱,民饥。

万历二十一年,旱。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十一年,乐清旱饥。

按《贵州通志》:万历二十一年,永宁旱。

万历二十二年,旱。

按《广西通志》:万历二十二年,怀集县秋旱。

万历二十三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三年,临晋大旱。

按《广西通志》:万历二十三年秋旱。

万历二十四年,旱。

按《续文献通考》:万历二十四年闰八月,浙江巡抚刘元霖奏:杭嘉湖三府自五月以来旱魃为虐,禾苗失种,秋成无望。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四年夏,临汾大旱。

按《广东通志》:万历二十四年,雷州大旱,赤地千里。万历二十六年,旱。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十六年,绍兴、衢州、金华、台州大旱。

万历二十七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七年春,临汾、襄陵、太平、汾西、沁州大旱。

万历二十八年,旱。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八年秋,寻甸旱民饥。

万历二十九年,旱。

按《续文献通考》:万历二十九年五月初六日,礼部奏:二月至今畿辅内外半年不雨,土脉焦枯,河井乾涸,二麦尽槁。巡抚何尔健奏:阜平县丈水洞矿,夫张世诚饥,将自己六岁小儿杀死,煮食,请。自五月初六日为始仍各青衣角带于本衙办事、宿歇。致斋益加乾惕。诸司照例停刑、禁屠五日。遣官恭诣天地、社稷、山川、风云、雷雨等坛,黑龙潭庙祝文祭品行。各该衙门撰述备办仍行。顺天府官督率所属于应祀神庙竭诚祈祷、奉旨:今岁旱暵异常,雨泽未澍,朕在宫中密祷夙夜,惶惶依拟,著百官再加修省。务祈感格祭告。南郊遣徐文璧,北郊侯陈良弼,山川尚书李戴,社稷尚书陈渠,风云雷雨等坛。侍郎冯琦、黑龙潭庙真人张国祥各竭虔行礼,仍行顺天府官率属祈祷。按《湖广通志》:万历二十九年,京房大旱。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九年,省城夏秋不雨,民大饥。澄江自二月至六月不雨。

按《贵州通志》:万历二十九年夏四月不雨。

万历三十三年,旱。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三年,嘉兴大旱,台州旱蝗。万历三十四年,旱。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四年嘉兴大旱。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四年,兴化府大旱,斗米二百钱,诏免田租十之一。

万历三十五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五年夏,临汾、夏县、平陆等旱。万历三十七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七年夏四月,省鼓楼瓦兽吐烟。是月初十日,鼓楼瓦兽吐烟。占主旱,四月至次年五月不雨,省郡及平阳属汾辽沁大饥。发内帑银五万,临清、通州仓米四万,遣使赈济省城。二年火凡四见。

按《河南通志》:万历三十七年,怀庆大旱。

按《陕西通志》:万历三十七年,延安旱。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七年,台州连旱,井泉皆竭。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七年,沔阳大旱。

万历三十八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八年夏,省属平阳属汾辽沁旱灾,俱议赈济。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八年夏,省城大旱。

万历三十九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九年夏,平阳三十四州县旱,蠲免秋夏税。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九年,台州正月至五月不雨,六月始插苗。

万历四十一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一年秋,蒲州、临晋、猗氏、荥河、万泉、安邑、平陆、蒲县大旱。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一年秋大旱。

万历四十二年,旱。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二年,黄州大旱。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二年,罗源县大旱。

万历四十三年,旱。

按《山东通志》:万历四十三年大旱饥,人相食。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三年春,广昌旱,自春至夏不雨。

按《浙江通志》:万历四十三年,衢州旱灾。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三年夏旱。

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十三年夏,省城大旱。

万历四十四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四年夏六月,文水、蒲州、安邑、闻喜、稷山、猗氏、万泉旱,春夏不雨。

万历四十五年,旱。

按《江南通志》:万历四十五年,吕梁洪水乾。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五年,黄安大旱。

万历四十六年,旱。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黄安大旱。

按《广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夏六月,茶城县诸溪不雨而涨伸,家廖洞传有龙斗日夜不休,山水若决,率皆泥淖。

按《广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全省大旱,民饥,南宁尤甚,死者白骨叠丘。

熹宗天启元年,旱。

按《云南通志》:天启元年,省自城正月不雨,至六月米价腾踊,新兴十八寨弥勒大旱。

天启二年,旱。

按《湖广通志》:天启二年七月郧阳旱。

天启三年,旱。

按《江西通志》:天启三年,吉安府旱饥。

天启四年,旱。

按《山西通志》:天启四年,静乐大旱。自春至夏不雨。按《广西通志》:天启四年甲子,阳朔县旱饥民变。天启五年,旱。

按《山西通志》:天启五年夏六月,文水不雨。

按《浙江通志》:天启五年,绍兴大旱。

天启六年,旱。

按《陕西通志》:天启六年,富平旱。

悯帝崇祯元年,旱。

按《畿辅通志》:崇祯元年,保定府大旱。

按《山西通志》:崇祯元年秋,太平、隰州、永和、蒲州旱。按《湖广通志》:崇祯元年,郧阳旱。

按《广西通志》:崇祯元年,怀集秋旱。

崇祯二年,旱。

按《陕西通志》:崇祯二年,米脂大旱。

崇祯五年,旱。

按《浙江通志》:崇祯五年,遂昌大旱,自七月不雨至次年二月。

崇祯六年,旱。

按《山西通志》:崇祯六年秋,太平、蒲县、安邑、隰州、汾西、蒲州大旱。

按《陕西通志》:崇祯六年,西安旱饥,饿莩遍涂。米脂大旱,斗米千钱,人相食。

崇祯八年,旱。

按《山西通志》:崇祯八年,稷山、垣曲旱。

崇祯九年,旱。

按《山西通志》:崇祯九年夏,安邑大旱。

按《吴县志》:崇祯九年夏大旱。

按《浙江通志》:崇祯九年,金华、新昌、嵊县大旱。

崇祯十一年,旱。

按《吴县志》:崇祯十一年秋旱。

崇祯十二年,旱。

按《潞安府志》:崇祯十二年冬无雪。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二年,钟祥旱。

崇祯十三年,旱。

按《山东通志》:崇祯十三年,连岁大旱,天下大饥,人相食,盗贼破城邑。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三年,嘉兴、绍兴旱蝗,诸暨夏,旱。崇祯十五年,旱。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五年,宁波旱。

崇祯十六年,旱。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六年,宁波旱饥。

按《云南通志》:崇祯十六年夏,武定大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