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卷

陈梦雷Ctrl+D 收藏本站

第一百七卷目录

 丰歉部汇考一

  书经〈周书洪范〉

  礼记〈曲礼 月令 郊特牲 乐记 杂记〉

  周礼〈地官均人 可关 廪人 春官 大宗伯 肆师 天府 司服 大司乐 籥章 大祝 保章氏 秋官士师〉

  尔雅〈释天〉

  礼纬〈稽命徵 斗威仪〉

  山海经〈西山经 东山经〉

  史记〈天官书〉

  淮南子〈天文训〉

  汉书〈天文志 五行志〉

  京房易飞候〈青云占〉

  玉历通政经〈占岁〉

  齐民要术〈杂说〉

  宋史〈天文志〉

  五色线〈岁星占〉

  娄元礼田家五行〈论草 论花 论走兽 论祥瑞〉

  珍珠船〈杏花占〉

 丰歉部汇考二

  周〈桓王一则 惠王一则 襄王四则 匡王一则 定王一则 景王一则 灵王一则 敬王一则〉

  秦〈始皇二则〉

  汉〈高祖一则 景帝三则 武帝建元一则 元狩一则 元鼎一则 昭帝始元一则 元凤一则 宣帝本始一则 元帝初元三则 永光二则 建昭一则 成帝永始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明帝永平三则 章帝建初二则 和帝永元二则 安帝永初三则 顺帝留嘉一则 桓帝建和一则 永兴二则 永寿一则 延熹一则 献帝兴平一则 建安一则〉

  魏〈文帝黄初二则 明帝青龙一则 齐王嘉平一则〉

  吴〈大帝嘉禾一则 赤乌一则 乌程侯一则〉

  晋〈武帝泰始一则 咸宁一则 太康一则 惠帝元康四则 悯帝建兴一则 元帝太兴二则 明帝太宁一则 成帝咸和二则 咸康一则 孝武帝太元一则 安帝隆安一则 元兴一则〉

庶徵典第一百七卷

丰歉部汇考一

《书经》《周书·洪范》

岁月日时无易,百谷用成。

〈蔡传〉岁、月、日三者,雨旸燠寒风不失其时,则其效如此,休徵所感也。

日月岁时既易,百谷用不成。

〈蔡传〉日月岁三者,雨旸燠寒风既失其时,则其害如此,咎徵所致也。

《礼记》《曲礼》

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悬,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

〈注〉登,成也。君、大夫、士皆为岁凶自贬损,忧民也。礼食杀牲,则祭先有虞氏,以首夏后氏,以心殷人,以肝周人,以肺不祭。肺则不杀也,天子食日少牢,朔月太牢。诸侯食日特牲,朔月少牢,除治也不治道,为妨民取蔬食也。县乐器钟磬之属粱加食也,不乐去琴瑟。〈疏〉此一节明凶荒,人君忧民自贬退礼也。岁凶水旱灾害也,郑注:太史职中数曰岁,朔数曰年,释者云年,是据有气之初;岁,是举年中之称。今谓岁既凶荒,而年中谷稼不登也。膳美食名盛,食必祭。周人重肺,故食先祭肺。岁凶饥不杀牲也,年丰则马食谷,驰道如今御路,君驰走车马之处,不除为不治其草莱也。凶年虽祭而不作乐,乐有县钟磬,因曰县也,大夫食黍稷,以梁为加,故凶年去之士平常饮酒奏乐,今凶年犹许饮酒但不奏乐也。君大夫士各举一边,而言其实,互而相通。君尊举大者而言,大夫、士卑举小者言耳。〈集说〉蓝田吕氏曰:仁者以天下为一身者也,疾痛痾痒,所以感吾憯怛怵惕之心,非有知力与乎其间也,以天下为一身者,一民一物莫非吾体,故举天下,所以同吾爱也。故岁凶,年谷不登,民有饥色,国君大夫士均与其忧。君非不能玉食,大夫士非无田禄,仁人之心与民同之,虽食不能饱也。马不食谷则刍秣而已。公明仪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夺人食而食马与牲,仁人所不为也。凡此皆与民同忧,自贬之道也。及乎有九年之畜,虽凶旱水溢,民无菜色,然后天子食日举以乐,则与之同其忧者,无不同其乐也。 严陵方氏曰:马不食谷者,杂记言凶年乘驽马,以驽马之贱不必秣之也。士之贱必饮酒,然后用乐,故以饮酒言之曰膳不祭肺,则燕食可知;马不食谷,则牲牢可知,驰道不除,则常行之道可知;祭祀不

县,则宾客之事可知。凡此皆举重以明轻也,大夫不食粱,则不祭可知;士饮酒不乐,则不县可知。凡此皆举小以见大也。然君之所以自贬者,其类为多。臣之所以自贬者,其类为少。岂非位有贵贱,故责有轻重欤。 马氏曰:大司徒以荒政言弛力,眚礼蕃乐,则驰道不除,弛力也。膳不祭肺,马不食谷,大夫不食梁,眚礼也。祭事不县,士饮酒不乐,蕃乐也。大司乐大凶令弛县,则不县,不特祭事而已,于祭事言不县则膳可知也。杂记凶年,祀以下牲,则祭不特不县而已,言县则牲可知也。司服言大荒,则素服玉藻,言年不顺成。君衣布,则君不特不祭肺而已,言膳则衣可知也。大夫以梁为加食,君膳不祭肺,故大夫不敢食粱,士无故不去琴瑟,君弛县,故士不敢饮酒以乐。凡此皆去备也。先王之于凶荒也,有珍圭以恤之,有委积以待之,于关市则无征:于刑贬则有虑。大至于移民通财纠守,小至于舍禁多昏杀礼,犹以为未也。故膳不祭肺,不食粱,不乐而损于自。养马不食谷,驰道不除而损于自。奉凡欲与民同患而已,司徒荒政,索鬼神大祝天灾弥祀社稷祷祠祭法雩禜祭水旱,诗之云汉靡神不举,则岁凶莫不祭也。司巫大旱,则舞雩女巫大灾歌哭而请,则祭莫有乐也。然祭则有祷而无祀,乐则有歌舞而无县。有祷而无祀,郊特牲所谓年不顺成,八蜡不通谷梁,所谓祷而不祀是也。有歌舞而无县曲,礼所谓祭事不县大司,乐所谓凡国之大忧令弛县是也。乐者所以荐鬼神也,凶年君膳不祭肺可也,祭事不县以亏祭可乎。盖乐所以荐鬼神,亦所以崇己之德也。凶年不祭失德之效也,苟失其德,安取于乐乎。记曰:五谷时熟,然后赏之以乐。 长乐陈氏曰:君子以得为在,人以失为在。己故吉事则推先于神,凶事则责先于身,方其为宫室,则先宗庙后宫室;为器,则先祭器后燕器。推先于神也。岁凶则先膳不祭肺,而后祭事不县,责先于身也。大蜡之礼,年之顺成而通则曰:报神而不可以为人功,年不顺成而不通,则曰谨民财而不以为神羞,亦此意也。 旴江李氏曰:掌客凡礼宾客,国新杀礼凶荒杀礼、札丧杀礼、祸灾杀礼、在野在外杀礼,由是观之,非直以岁之凶则杀邦,用若新建国,及札丧、祸灾、在外在野皆杀礼也。礼许俭不许无,安得重困于无聊之民,求备乎笾豆之事也。人主所宜动心矣,膳夫大荒则不举,大札则不举,天地有灾则不举,邦有大故则不举。由是观之,非直于外事杀礼,若王膳亦为之贬也。譬如父母其子之不哺,而日饫膏粱,可哉。人主所宜动心矣,如此经所云,皆自贬损忧民之道也。如之感人心为之悦,用度不足,海内不安,未之前闻也。

《月令》

仲春行冬令,麦乃不熟。

孟夏行秋令,五谷不滋,行冬令,秀草不实。

仲夏行冬令,则雹冻伤谷,行春令,则五谷晚熟,其国乃饥。

〈疏〉春主生,夏行春令,则生之日长,生之日长,故熟之时晚。

季夏行春令,则谷实鲜落,行秋令,禾稼不熟。

孟秋行春令,五谷无实。

仲冬行秋令,瓜瓠不成。

〈注〉瓜瓠不成,酉之气乘之也,子宿值虚危,虚危内有瓜瓠。

《郊特性》

八蜡,以记四方,四方年不顺成,八蜡不通,以谨民财也。顺成之方,其蜡乃通,以移民也。既蜡而收,民息已,故既蜡,君子不兴功。

〈注〉四方,方有祭也。其方谷不熟则不通,于蜡,使民谨于用财也。移之言羡也。《诗》颂丰年曰: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此其羡之与。〈疏〉四方之内年谷不得和顺成熟,则当方八蜡之神不得与诸方通祭,所以然者,欲使不熟之方,万民谨慎财物也。有顺成之方,其蜡之八神乃与诸方通祭,以蜡祭丰饶,皆醉饱酒食,使民歆羡也。〈集说〉长乐刘氏曰:九州之诸侯,保育其民者也。各视其年之丰凶,则蜡之祭有行与不行焉,所以谨民财,不以祭祀伤其衣食也。易之损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言凶年而约其礼也。顺谓五气时若,成谓九谷皆登,顺成之方,其蜡乃通者,以答百神,所以致丰穰之劳也。以移民也者,民底厥勤,以至京坻之积,必因祭报以燕劳之,所以劝而移之也。易其不勤:以为勤移其心也。易其不足,以就有馀移其身也。大司徒之职曰:大荒大札,则令邦国移民通财舍禁,弛力薄征缓刑,然则蜡之通不通,皆听命于司徒矣。 沙随程氏曰:圣人治神人之道,以为苟旷,其职如神者

亦不敢不致罚也,然则四方年不顺成之所八蜡不通者,亦变置社稷之意,非区区为民财不足而谨之也,唐礼蜡祭年不顺成,则绌其方守之神也。此古礼之存者,犹可考也。

《乐记》

天地之道,风雨不节则饥。

《杂记》

孔子曰:凶年则乘驽马,祀以下牲。

〈注〉自贬损亦取易供也,驽马六种最下者,下牲少牢若特豕、特豚也。〈疏〉此一节明凶荒君自贬损也。校人马有六种:种马、戎马、齐马、道马、田马,此五路所乘驽马,负重载远所乘。凶年人君自贬乘驽马也。天子诸侯常祭太牢,凶荒则用少牢。诸侯之卿大夫常祭用少牢,降用特豕。士常祭用特豕,降用特豚。如此之属,皆为下牲。

《周礼》《地官》

均人,凡均力政,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

〈注〉丰年人食四釜之岁也,人食三釜为中岁,人食二釜为无岁,公事也,旬均也。

凶札则无力政,无财赋,不收地守地职,不均地政,三年大比,则大均。

〈注〉无力政,恤其劳也;无财赋,恤其乏困也;不收山泽及地税,亦不平计地税也。〈《订义》〉郑锷曰:凶札不均特权时之变耳,久而不修,则法浸以坏。三年大比时,则大均不以一时之变,废万世之常也。

司关,国凶札,则无关门之征,犹几。〈注〉凶谓凶年饥荒,无关市之征者,出入无租税。

廪人以岁之上下数邦用,以知足否,以诏国用,以治年之凶丰。凡万民之食食者,人四釜,上也。人三釜,中也。人二釜,下也。〈注〉皆谓一月食米也。〈疏〉上谓大丰年,中谓中丰年,下谓少俭年。

《春官》大宗伯

以荒礼哀凶札。肆师之职,国有大故,则令国人祭。〈注〉大故,谓水旱凶荒,所令祭者,社及禜酺。

天府,季冬,陈玉,以贞来岁之美恶。〈注〉问事之正曰贞。〈《订义》〉郑锷曰:先王防患远,忧民深,故每长虑却顾,以为灾害之防。尝之日卜芟,狝之日卜戒,社之日卜稼。犹以为未足以知来岁之休咎。又于季冬之月,岁且更始之时,而预卜之。方其问龟,则天府之官,陈玉以礼神,玉之为物阳精之纯,将以交三灵而通之,故必用玉也。问龟者太卜之职,天府掌出玉而陈之。

司服掌王之服,大荒素服。〈注〉大荒,饥馑。

大司乐

凡大凶,令弛县。〈注〉凶,凶年也。

籥章,凡国祈年于田租、吹豳雅,击土鼓,以乐田畯。 〈注〉祈年,祈丰年也。〈《订义》〉王昭禹曰:丰年虽本于天时, 顺而祈之,亦成乎人事尔。大祝掌六祝之辞,一曰顺祝,二曰年祝。〈注〉顺,丰年也。〈《订义》〉郑锷曰:祈丰年也,顺成之。方蜡祭乃通,年无必丰之理,祝其顺成,载芟之诗之类。刘执中曰:二曰年祝,谓所祈五气,时若常大有年。

保章氏

以五云之物,辨吉凶,水旱降,丰荒之祲象。〈注〉降,下也。知水旱所下之国。〈《订义》〉王昭禹曰:事未至而使之备,患未生而使之防,先王仁民厚矣。

《秋官》

士师若邦凶荒,则以荒辩之法治之。

〈《订义》〉刘迎曰:荒辩之法,所以别其荒岁之轻重而知其中年、凶年、无年,欲为移民、通财、纠守、缓刑之备,使凶札而无辨,安知食二釜与不能食二釜者哉。

《尔雅》《释天》

谷不熟为饥,蔬不熟为馑,果不熟为荒,仍饥为荐。

〈疏〉此释岁凶灾荒之名也。谷梁传曰:一谷不升谓之歉,二谷不升谓之饥,三谷不升谓之馑,四谷不升谓之荒,五谷不升谓之大饥,又谓之大祲,彼以五谷熟之多少立差等之名,其实五者皆是饥也。

《礼纬》《稽命徵》

天子祭天地、宗庙、六宗、五岳,得其宜则五谷丰,雷雨时至。

《斗威仪》

臣专政私其君位,则草木不生,禾谷不实。

《山海经》《西山经》

泰器之山。观水出焉,西流注于流沙。是多文鳐鱼,状如鲤鱼,鱼身而鸟翼,苍文而白首赤喙,常行西海,游于东海,以夜飞。其音如鸾鸡,其味酸甘,食之己狂,见则天下大穰。

玉山有兽焉,其状如犬而豹文,其角如牛,其名曰狡,其音如吠犬,见则其国大穰。

《东山经》

钦山有兽焉,其状如豚而有牙,其名曰当康,其鸣自叫,见则天下大穰。

《史记》《天官书》

杵、臼四星,在危南。

〈注〉《正义》曰:杵、臼三星,在丈人星旁,主军粮。占:正下直臼,吉;与臼不相当,军粮绝也。臼星在南,主舂。其占:覆则岁大饥,仰则大熟也。

匏瓜,有青黑星守之,鱼盐贵。

《索隐》曰:荆州占云匏瓜,一名天鸡,在河鼓东。匏瓜明,则岁大熟也。《正义》曰:匏音白包反。匏瓜五星,在离珠比,天子果园。占:明大光润,岁熟;不,则包果之实不登;客守,鱼盐贵也。

凡候岁美恶,谨候岁始。岁始或冬至日,产气始萌。腊明日,人众卒岁,一会饮食,发阳气,故曰初岁。正月旦,王者岁首;立春日,四时之卒始也。

《索隐》曰:谓立春日是去年四时之终卒,今年之始也。

四始者,候之日。

《正义》曰:谓正月旦岁之始,时之始,日之始,月之始,故云四始。言以四时之日候岁吉凶也。

而汉魏鲜。

孟康曰:人姓名,作占候者。

集腊明正月旦决八风。风从南方来,大旱;西南,小旱;西方,有兵;西北,戎菽为。

孟康曰:戎菽,胡豆也。为,成也。《索隐》曰:韦昭云戎菽,大豆也。又郭璞《注尔雅》亦云胡豆。与孟康同。

小雨。

徐广曰:一无此上两字。

趣兵。

《索隐》曰:趣音促。谓风从西北来,则戎菽成。而又有小雨,则其国趣兵起也。

北方,为中岁;东北,为上岁。

韦昭曰:岁大穰。

东方,大水;东南,民有疾疫,岁恶。故八风各与其冲对,课多者为胜。多胜少,久胜亟,疾胜徐。旦至食,为麦;食至日昳,为稷;昳至餔,为黍;餔至下餔,为菽;下餔至日入,为麻。欲终日有雨有云,有风,有日。

《正义》曰:正月旦,欲其终一日有风有日,则一岁之中,无灾害也。

日当其时者,深而多实;无云有风日,当其时,浅而多实;有云风,无日,当其时,深而少实;有日,无云,不风,当其时者稼有败。如食顷,小败;熟五斗米顷,大败。则风复起,有云,其稼复起。各以其时用云色占种其所宜。其雨雪若寒,岁恶。是日光明,听都邑人民之声。声宫,则岁善,吉;商,则有兵;徵,旱;羽,水;角,岁恶。或从正月旦比数雨。

《索隐》曰:比音鼻律反。数音疏举反。谓以比数日以候一岁之雨,以知丰穰也。

率日食一升,至七升而极。

孟康曰:月一日雨,民有一升之食;二日雨,民有二升之食;如此至七日。

过之,不占。数至十二日,日直其月,占水旱。

孟康曰:月一日雨,正月水。

为其环城千里内占,则其为天下候,竟正月。

孟康曰:月三十日周天,历二十八宿,然后可占天下。《正义》曰:按月列宿,日、风、云有变,占其国,并太岁所在,则知其岁丰稔、水旱、饥馑也。

月所离列宿。

《索隐》曰:韦昭云离,历也。

日、风、云,占其国。然必察太岁所在。在金,穰;水,毁;木,饥;火,旱。此其大经也。正月上甲,风从东方,宜蚕;风从西方,若旦黄云,恶。冬至短极,县土炭。

孟康曰:先冬至三日,县土炭于衡两端,轻重适均,冬至日阳气至则炭重,夏至日阴气至则土重。晋灼曰:蔡邕律历记候钟律权土炭,冬至阳气应黄钟通,土炭轻而衡仰,夏至阴气应蕤宾通,土炭重而衡低。进退先后,五日之中。

炭动,鹿解角,兰根出,泉水跃,略以知日至,要决晷景。岁星所在,五谷逢昌。其对为冲,岁乃有殃。

《正义》曰:言晷景岁星行不失次,则无灾异,五谷逢其昌盛;若晷景岁星行而失舍有所冲,则岁乃有殃祸灾变也。

《淮南子》《天文训》

岁星之所居,五谷丰昌,十二岁而一康。

庚子干戊子,五谷有殃。

戊子干庚子,岁或存或亡。

摄提格之岁,岁早水晚旱,稻疾,蚕不登,菽麦昌,民食四升。

单阏之岁,岁和,稻、菽、麦、蚕昌,民食五升。

执徐之岁,岁早旱晚水,小饥,蚕闭,麦熟,民食三升。大荒落之岁,岁蚕小登,麦昌,菽疾,民食二升。

敦牂之岁,岁大旱,蚕登,稻菽麦昌,禾不为,民食二升。协洽之岁,蚕登,稻昌,菽麦不为,民食三升。

涒滩之岁,岁和,小雨行,蚕登,菽麦昌,民食三升。作鄂之岁,蚕不登,菽麦不为,禾虫,民食五升。

掩茂之岁,岁小饥,蚕不登,麦不为,菽昌,民食七升。大渊献之岁,岁大饥,蚕开,菽麦不为,禾虫,民食三升。困敦之岁,岁大雾起,大水出,蚕、稻、菽、麦昌,民食三升。赤奋若之岁,岁早水,蚕不出,稻疾,菽不为,麦昌,民食一升。

《汉书》《天文志》

太白在南,岁在北,名曰牝牡,年谷大熟。太白在北,岁在南,年或有或亡。

《五行志》

《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说曰:土,中央,生万物者也。其于王者,为内事。宫室、夫妇、亲属,亦相生者也。古者天子诸侯,宫庙大小高卑有制,后夫人媵妾多少进退有度,九族亲疏长幼有序。孔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故禹卑宫室,文王刑于寡妻,此圣人之所以昭教化也。如此则土得其性矣。若乃奢淫骄慢,则土失其性。有水旱之灾而草木百谷不熟,是为稼穑不成。

京房《易飞候》《青云占》

视四方常有青云,主丰。

《玉历通政经》《占岁》

冬至之日,见云送迎,从下乡来,岁美。无云送迎,德薄岁恶。

《齐民要术》《杂说》

《师旷占·五谷贵贱法》:常以十月朔日,占春粜贵贱:风从东来,春贱;逆此者,贵。以四月朔占秋粜:风从南来、西来者,秋皆贱;逆此者,贵。以正月朔占夏粜:风从南来、东来者,皆贱;逆此者,贵。

《师旷占·五谷》曰:正月甲戌日,大风东来折树者,谷熟。甲寅日,大风西北来者贵。庚寅日,风从西来者,皆贵。二月甲戌日,风从南来者,稻熟。乙卯日,不雨晴明,稻上场不熟。四月四日雨,稻熟;日月珥,天下喜。十五日、十六日雨,晚稻善;日月蚀。

《师旷占·五谷早晚》曰:粟米常以九月为本;若贵贱不时,以最贱之月为本。粟以秋得本,贵在来夏;以冬得本,贵在来秋。此收谷远近之期也,早晚以其时差之。粟米春夏贵去年秋冬仕七,到夏复贵秋冬什九者,是阳道之极也,急粜之勿留,留则大贱也。

《物理论》曰:正月望夜占阴阳,阳长即旱,阴长即水。立表以测其长短,审其水旱,表长二尺:月影长二尺以上,大旱;二尺五寸至三尺,小旱;三尺五寸至四尺,谓适,高下皆熟;四尺五寸至五尺,小水;五尺五寸至六尺,大水。月影所极,则正面也;立表中正,乃得其定。又曰:正月朔旦,四面有黄气,其岁大丰。此黄帝用事,土气黄均,四方并熟。有青气杂黄,有螟虫。赤气,大旱。黑气,大水,正朔占岁星,上有青气,宜桑;赤气,宜豆;黄气,宜稻。

《师旷占》曰:黄帝问曰:吾欲占药善一心,可知不。对曰:岁欲甘,甘草先生;荠。岁欲苦,苦草先生;葶苈。岁欲雨,雨草先生;藕。岁欲旱,旱草先生;蒺藜。岁欲荒,荒草先生;蓬。岁欲病,病草先生。艾。

《宋史》《天文志》

八谷八星,在华盖西、五车北,一曰在诸王西。武密曰:主候岁丰俭,一稻、二黍、三大麦、四小麦、五大豆、六小豆、七粟、八麻。甘氏曰:八谷在宫北门之右,司亲耕,司候岁,司尚食。星明,吉;一星亡,一谷不登;八星不见,大饥。客星入,谷贵。彗星入,为水。黑云气犯之,八谷不收。天厨六星,在扶筐北,一曰在东北维外,主盛馔,今光禄厨也。星亡,则饥;不见,为凶。客星、流星犯之,亦为饥。糠一星,在箕舌前,杵西北。明,则丰熟;暗,则民饥,流亡。杵三星,在箕南,主给庖舂。动,则人失釜甑;纵,则丰;横,则大饥;亡,则岁荒;移徙,则人失业。荧惑守,民流。客星犯、守,岁饥。彗、孛犯,天下有急兵。

农丈人一星,在南斗西南,老农主稼穑者,又主先农、农正宫。星明,岁丰;暗,则民失业;移徙,岁饥。客星、彗星守之,民失耕,岁荒。

天樽三星,在五诸侯南,一曰在东井北,樽,器也,主盛饘粥,以给贫馁。明,为丰;暗,则岁恶。

《五色线》《岁星占》

岁守心则年丰,岁为重华,故主丰年。

《娄元礼·田家五行》《论草》

五谷草占稻色。草有五穗,近本茎为早色,腰末为晚。禾随其穗之美恶,以断丰歉。未必极验,但其草每年根根相似。

《论花》

《草花杂占》云:荠菜先生,岁欲甘。葶苈先生,岁欲苦。藕先生,岁欲雨。蒺藜先生,岁欲旱。蓬先生,岁欲荒。水藻先生,岁欲恶。艾先生,岁欲病。皆以孟春占之,系江南农事云。

《论走兽》

鼠咬麦苗,主不见收。咬稻苗,亦然。

《论祥瑞》

两岐麦谓一秆而秀两穗也,主时年祥瑞,又主其田秋必倍收。

《珍珠船》《杏花占》

《师旷占术》:杏花多者、不虫者,来年秋禾善。

丰歉部汇考二

桓王三年,京师饥。

按《左传·鲁隐公六年》: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于宋、卫、齐、郑,礼也。

惠王十一年,鲁大无麦禾。

按《春秋·鲁庄公二十八年》:大无麦禾。 按《公羊传》:冬,既见无麦禾矣。曷为先言筑郿,而后言无麦禾,讳以凶年造邑也。 按《谷梁传》:大者,有顾之辞也,于无禾及无麦也。

按《汉书·五行志》:严公二十八年冬,大水亡麦禾。董仲舒谓夫人哀姜淫乱,逆阴气,故大水也。刘向谓水旱当书,不书水旱而曰大亡麦禾者,土气不养,稼穑不成者也。是时,夫人淫于二叔,内外亡别,又因凶饥,一年而三筑台,故应是而稼穑不成,饰台榭内淫乱之罚云。遂不改寤,四年而死,祸流二世,奢淫之患也。

襄王五年,晋饥。

按《左传·鲁僖公十三年》:冬,晋荐饥,使乞籴于秦。六年,秦饥。

按《左传·鲁僖公十四年》:冬,秦饥,使乞籴于晋。

七年,晋饥。

按《左传·鲁僖公十五年》:晋饥,秦输之粟。

十三年,鲁饥。

按《左传·鲁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是岁也。饥而不害。

匡王二年,宋饥。

按《左传·鲁文公十六年》:秋八月,宋公子鲍礼于国人,宋饥,竭其粟而贷之。

定王十四年冬,鲁大有年。

按《春秋·鲁宣公十有六年》:冬,大有年。 按《谷梁传》:五谷大熟,为大有年。

〈《大全》〉程氏曰:大有年记异也,旱乾水溢,饥馑荐,臻者灾也。山崩地震,彗孛飞流者,异也。景星甘露醴泉芝草,百谷顺成者,祥也。大有年,上瑞矣,何以为记异乎。凡灾异庆祥,皆人为所感,而天以其类应之者也。人事顺于下,则天气和于上。宣公弑立,逆理乱伦,水旱螽蝝,饥馑之变相继,而作史不绝,书宜也独。于是冬乃大有年,所以为异乎,夫有年、大有年一耳。古史书之,则为祥。仲尼笔之,则为异。此言外微旨非圣,人莫能脩之者也。

景王元年,郑、宋饥。

按《左传·鲁襄公二十九年》:郑饥而未及麦,民病,子皮饩国人粟,户一钟,子罕闻之。曰:邻于善,民之望也。宋亦饥,请于平公,出公粟以贷。

灵王十三年冬,鲁大饥。

按《春秋·鲁襄公二十四年》:冬,大饥。 按《谷梁传》:五谷不升为大饥。一谷不升谓之歉,二谷不升谓之饥,三谷不升谓之馑,四谷不升谓之康,五谷不升谓之大祲。大祲之礼,君食不兼味,台榭不涂,弛侯,廷道不除,百官布而不制,鬼神祷而不祀,此大祲之礼也。

〈《大全》〉何氏曰:有死伤曰大饥,无死伤曰饥。

敬王十五年,蔡饥。

按《左传·鲁定公五年》:夏,归粟于蔡,以周亟,矜无资。

始皇三年,岁大饥。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云。

十九年,上谷大饥。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云。

高祖二年,关中大饥。

按《汉书·高祖本纪》:二年六月,关中大饥,米斛万钱,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汉。 按《食货志》: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

景帝元年,诏以比岁不登,听民徙宽大地。

按《汉书·景帝本纪》:元年春正月,诏曰:间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硗狭,无所农桑毄畜;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

后二年,饥。

按《汉书·景帝本纪》:后二年春,以岁不登,禁内郡食马粟,没入之。

后三年,岁比不登。

按《汉书·景帝本纪》:三年春正月,诏曰: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

武帝建元三年春,大饥。

按《汉书·武帝本纪》:建元三年春,大饥,人相食。

元狩三年,山东饥。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狩三年秋,遣谒者劝有水灾郡种宿麦。举吏民能假贷贫民者以名闻。 按《食货志》:山东被水灾,民多饥乏。

元鼎二年,饥。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鼎二年夏,大水,关东饿死者以千数。

昭帝始元四年,岁比不登。

按《汉书·昭帝本纪》:四年秋七月,诏曰: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未尽还,往时令民共出马,其止勿出。

元凤三年,饥。

按《汉书·昭帝本纪》:元凤三年春正月,诏曰:乃者民被水灾,颇匮于食,朕虚仓廪,使使者振困乏。

宣帝本始四年,岁不登。

按《汉书·宣帝本纪》:本始四年春,诏:今岁不登,遣使者赈贷困乏。 按《食货志》:宣帝即位,用吏多选贤良,百姓安土,岁数丰穰,谷至石五钱。

元帝初元元年,岁不登。

按《汉书·元帝本纪》:初元元年夏四月,诏:关东今年谷不登,民多困乏。其令郡国被灾害甚者毋出租赋。九月,关东郡国十一饥,或人相食。 按《贡禹传》:元帝初即位,徵禹为谏议大夫,数虚己问以政事。是时年岁不登,郡国多困,禹奏言:古者宫室有制,宫女不过九人,秣马不过八匹;墙涂而不雕,木摩而不刻,车舆器物不文画,苑囿不过数十里,与民共之;任贤使能,什一而税,亡它赋敛繇戍之役,使民岁不过三日,千里之内自给,千里之外各置贡职而已。故天下家给人足,颂声并作。至高祖、孝文、孝景皇帝,循古节俭,宫女不过十馀,厩马百馀匹。孝文皇帝衣绨履革,器亡雕文金银之饰。后世争为奢侈,转转益甚,臣下亦相放效,衣服履绔刀剑乱于主上,主上时临朝入庙,众人不能别异,甚非其宜。然非自知奢僭也,犹鲁昭公曰:吾何僭矣。今大夫僭诸侯,诸侯僭天子,天子过天道,其日久矣。承衰救乱,矫复古人,在于陛下。臣愚以为尽如太古难,宜少放古以自节焉。论语曰:君子乐节礼乐。方今宫室已定,亡可奈何矣,其馀尽可减损。故时齐三服官输物不过十笥,方今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一岁费数钜万。蜀广汉主金银器,岁各用五百万。三工官官费五千万,东西织室亦然。厩马食粟将万匹。臣禹尝从之东宫,见赐杯案,尽文昼金银饰,非当所以赐食臣下也。东宫之费亦不可胜计。天下之民所为饥饿死者,是也。今民大饥而死,死又不葬,犬猪所食。人至相食,而厩马食粟,苦其大肥,气盛怒至,乃日步作之。王者受命于天,为民父母,固当若此乎。天不见邪。武帝时,又多取好女至数千人,以填后宫。及弃天下,昭帝幼弱,霍光专事,不知礼正,妄多臧金银财物,鸟兽鱼鳖牛马虎豹生禽,凡百九十物,尽瘗臧之,又皆以后宫女置于园陵,大失礼,逆天心,又未必称武帝意也。昭帝晏驾,光复行之。至孝宣皇帝时,陛下恶有所言,群臣亦随故事,甚可痛也。故使天下承化,取女皆大过度,诸侯妻妾或至数百人,豪富吏民畜歌者至数十人,是以内多怨女,外多旷夫。及众庶葬埋,皆虚地上以实地下。其过自上生,皆在大臣循故事之罪也。唯陛下深察古道,从其俭者,大减损乘舆服御器物,三分去二。子产多少有命,审察后宫,择其贤者留二十人,馀悉归之。及诸陵园女亡子者,宜悉遣。独杜陵宫人数百,诚可哀怜也。厩马可亡过数十匹。独舍长安城南苑地以为田猎之囿,自城西南至山西至鄠皆复其田,以与贫民。方今天下饥馑,可亡大自减损以救之,称天意乎。天生圣人,盖为万民,非独使自娱乐而已也。故《诗》曰:天难谌斯,不易惟王;上帝临女,毋贰尔心。当仁不让,独可以圣心参诸天地,揆之往古,不可与臣下议也。若其阿意顺指,随君上下,臣禹不胜拳拳,不敢不尽愚心。天子纳善其忠,乃下诏令太仆减食谷马,水衡减食肉兽,省宜春下苑以与贫民,又罢角抵诸戏及齐三服官。迁禹为光禄大夫。

初元二年,饥。

按《汉书·元帝本纪》:二年三月,诏曰:间者岁数不登,元元困乏,不胜饥寒,以陷刑辟,朕甚悯之。六月,关东饥,齐地人相食。秋七月,诏曰:岁比灾害,民有菜色,惨怛于心。已诏吏虚仓廪,开府库赈救。今秋禾麦颇伤。其咎安在。公卿其悉陈朕过,靡有所讳。 按《食货志》:元帝即位,天下大水,关东郡十一尤甚。二年,齐地饥,谷石三百馀,民多饿死,琅琊郡人相食。

初元五年,关东饥。

按《汉书·元帝本纪》:五年夏四月,诏曰:乃者关东连遭灾害,饥寒疾疫,夭不终命。

永光元年,大饥。

按《汉书·元帝本纪》:永光元年三月,陨霜伤麦稼,秋罢。

〈注〉晋灼曰:五行志永光元年三月陨霜杀桑,九月二日陨霜杀稼,天下大饥。师古曰:秋罢者,言秋时无所收也。

永光二年,饥。

按《汉书·元帝本纪》:二年夏六月,诏曰:间者连年不收,四方咸困。元元之民,劳于耕耘,又亡成功,困于饥馑,亡以相救。朕为民父母,德不能覆,而有其刑,甚自伤焉。其赦天下。

建昭四年,饥。

按《汉书·元帝本纪》:建昭四年夏四月,诏曰:间者阴阳不调,五行失序,百姓饥馑,烝庶失业。

成帝永始二年,饥。

按《汉书·成帝本纪》:永始二年二月乙酉,诏曰:关东比岁不登,吏民以义收食贫民、入谷物助县官赈赡。按《食货志》:永始二年,梁国、平原郡比岁伤水灾,人相食,刺史守相坐免。

后汉

光武帝建武二年,关中饥,民食野谷。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二年九月,关中饥,人相食。初,王莽末,天下旱蝗,黄金一斤易粟一斛;至是野谷旅生,麻菽尤盛,野蚕成茧,被于山阜,人收其利焉。

明帝永平五年,岁稔。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食货志》:显宗即位,天下安宁,民无横徭,岁比登稔。永平五年作常满仓,立粟市于城东,粟斛直钱二十。草树殷阜,牛羊弥望,作贡尤轻,府廪还积,奸回不用,礼义专行。于时传曰三统之元,有阴阳之九焉,盖天地之恒数也。永平九年,大有年。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云云。

永平十二年,岁屡丰。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十二年,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

章帝建初元年,饥。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东平王苍传》:建初元年,苍上便宜。帝报书曰:灾异之降,缘政而见。今改元之后,年饥人流,此朕之不德感应所致。

建初二年,饥。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二年春三月,诏曰:比年阴阳不调,饥馑屡臻。深惟先帝忧人之本。

和帝永元五年,饥。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五年三月,遣使者分行贫民,举实流冗,开仓赈廪三十馀郡。 按《樊准传》:永元之初,连年水旱灾异,郡国多被饥困。

永元六年,饥。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六年三月,诏流民所过郡国皆实禀之。丙寅,诏:以济河之域,凶馑流亡,其令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安帝永初二年,夫饥。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二年春正月,禀河南、下邳、东莱、河内贫民。

〈注〉古今注曰:时州郡大饥,米石二千,人相食,老弱相弃道路。

二月乙丑,遣光禄大夫樊准、吕仓分行冀兖二州,禀贷流民。秋七月戊辰,诏曰:昔在帝王,承天理民,莫不据璇玑玉衡,以齐七政。朕以不德,遵奉大业,而阴阳差越,变异互见,万民饥流,羌貊叛戾。夙宿克己,忧心京京。间令公卿郡国举贤良方正,远求博选,开不讳之路,冀得至谋,以鉴不逮,而所对皆循尚浮言,无卓尔异闻。其百僚及郡国吏人,有道术明习灾异阴阳之度璇玑之数者,各使指变以闻。二千石长吏明以诏书,博衍幽隐,朕将亲览,待以不次,冀获嘉谋,以承天诫。

永初三年,大饥。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三年三月,京师大饥,民相食。壬辰,公卿诣阙谢。诏曰:朕以幼冲,奉承鸿业,不能宣流风化,而感逆阴阳,至令百姓饥荒,更相啖食。永怀悼叹,若坠渊冰。咎在朕躬,非群司之责,而过自贬引,重朝廷之不德。其务思变复,以助不逮。是岁,并、凉二州大饥,人相食。 按《续汉书》:四年,诏:比年饥,加有军旅,且勿设戏作乐。正旦,无充庭车也。

永初七年,南阳等郡饥。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七年九月,调零陵、桂阳、丹阳、豫章、会稽租米,赈给南阳、广陵、下邳、彭城、山阳、庐江、九江饥民。

顺帝阳嘉二年,吴郡饥。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阳嘉二年春二月,诏以吴郡、会稽饥荒,贷人种粮。

桓帝建和元年,饥。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建和元年二月,荆、扬二州人多饿死。

永兴元年,饥。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兴元年秋七月,百姓饥穷,流冗道路,至有数十万户,冀州尤甚。

永兴二年,饥。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二年九月,诏:饥馑荐臻。其不被害郡县,当为饥馁者储。

永寿元年,冀州饥。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寿元年二月,司隶、冀州饥,人相食。敕州郡赈给贫弱。

延熹九年,豫州饥。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九年三月,司隶、豫州饥死者什四五,至有灭户者,遣三府掾赈廪之。

献帝兴平元年,饥。

按《后汉书·献帝纪》:兴平元年,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一斛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帝使侍御史侯汶出太仓米豆,为饥人作糜粥,经日而死者无数。

建安二年,江淮饥。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建安二年,岁饥,江淮间民相食。

文帝黄初三年,饥。

按《魏志·文帝本纪》:黄初三年秋七月,冀州民饥。黄初五年,冀州饥。

按《魏志·文帝本纪》:五年十一月庚寅,以冀州饥,遣使者开仓廪赈之。

明帝青龙三年,关东饥。

按《魏志·明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宣帝本纪》:青龙三年,关东饥。

齐王芳嘉平四年,关中饥。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食货志》云云。

大帝嘉禾三年,岁不登。

按《吴志·孙权传》:嘉禾三年春正月,诏曰:兵久不辍,民困于役,岁或不登。其宽诸逋,勿复督课。

赤乌三年冬十一月,民饥。

按《吴志·孙权传》云云。

乌程侯   年,稼穑不成,饥。

按《晋书·五行志》:吴孙皓时,常岁无水旱,苗稼丰美而实不成,百姓以饥,阖境皆然,连岁不已。吴人以为伤露,非也。按刘向春秋说曰水旱当书,不书水旱而曰大无麦禾者,土气不养,稼穑不成,此其义也。皓初迁都武昌,寻还建业,又起新馆,缀饰珠玉,壮丽过甚,破坏诸营,增广苑囿,犯暑妨农,官私疲怠。月令,季夏不可以兴土功,皓皆冒之。此脩宫室饰台榭之罚也。

武帝泰始七年,雍、凉、秦饥。

按《晋书·武帝本纪》:泰始七年五月,雍、凉、秦三州饥,赦其境内殊死以下。

咸宁五年,饥。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五年二月乙亥,以百姓饥馑,减御膳之半。

太康六年,屡年不登。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六年春正月庚申朔,以比岁不登,免租贷宿负。

惠帝元康四年,饥。

按《晋书·惠帝本纪》:元康四年秋八月,大饥。

元康六年,饥。

按《晋书·惠帝本纪》:六年,关中饥。

元康七年,饥。

按《晋书·惠帝本纪》:七年秋七月,关中饥,米斛万钱。元康八年春,雍州饥。秋,有年。按《晋书·惠帝本纪》:八年春正月,诏发仓廪,赈雍州饥人。秋九月,雍州有年。

悯帝建兴四年,饥。

按《晋书·悯帝本纪》:建兴四年冬十月,京师饥甚,米斗金二两,人相食,死者大半。

元帝太兴元年,江东饥。

按《晋书·元帝本纪》:太兴元年十二月,江东三郡饥,遣使赈给之。

太兴二年,三吴饥。

按《晋书·元帝本纪》:二年五月,吴郡大饥。是岁,三吴大饥。

明帝太宁元年,饥。

按《晋书·明帝本纪》:太宁元年冬十一月,以军国饥乏,调刺史以下米各有差。

成帝咸和四年,饥。

按《晋书·成帝本纪》:咸和四年春正月,城中大饥,米斗万钱。

咸和五年,大饥。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和五年,无麦禾,天下大饥。

咸康元年,扬州诸郡饥。

按《晋书·成帝本纪》:咸康元年二月,扬州诸郡饥,遣使赈给。

孝武帝太元六年,大饥。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六年秋七月甲午,交州平。大饥。 按《五行志》:六年,无麦禾,天下大饥。

安帝隆安五年,饥。

按《晋书·安帝本纪》:隆安五年,是岁饥。

元兴元年,无麦禾,天下大饥。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