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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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七卷目录

 地异部汇考四

  北齐〈武成帝河清二则 后主武平一则〉

  北周〈武帝天和一则 建德二则〉

  隋〈文帝开皇二则 仁寿一则〉

  唐〈高祖武德二则 太宗贞观二则 高宗永徽二则 咸享一则 仪凤一则 永淳一则 中宗嗣圣五则 景龙一则 睿宗先天一则 元宗开元三则 肃宗至德一则 代宗大历四则 德宗建中二则 贞元六则 宪宗元和六则 文宗开成三则 太和五则 武宗会昌一则 宣宗大中二则 懿宗咸通二则 僖宗乾符二则 中和一则 光启一则 昭宗乾宁一则〉

  后梁〈太祖开平一则〉

  后唐〈庄宗同光二则 明宗天成一则 长兴三则 废帝清泰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四则〉

  后周〈太祖广顺三则〉

  辽〈太宗天显一则 穆宗应历一则 圣宗统和一则 太平一则 道宗清宁一则 咸雍一则〉

  宋一〈太祖建隆一则 乾德一则 太宗至道一则 真宗咸平一则 景德二则 大中祥符二则 天禧一则 仁宗天圣二则 景祐一则 宝元一则 康定一则 庆历五则 皇祐一则 嘉祐三则 英宗治平一则 神宗熙宁一则 元丰一则 哲宗元祐二则 绍圣四则 元符三则 徽宗建中靖国一则 崇宁一则 大观一则 政和一则 宣和三则〉

庶徵典第一百十七卷

地异部汇考四

北齐

武成帝河清元年,地生白毛。

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齐河清元年九月,沧洲及长城之下,地多生毛,或白或黑,长四五寸,近白祥也。时北筑长城,内兴三台,人苦劳役。

河清二年,地震。

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后齐河清二年,并州地震。和士开专恣之应。

后主武平四年,祈皇嗣坛中,忽有车辙。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武平四年夏四月癸丑,祈皇嗣坛壝蕝之内忽有车軏之辙,按验傍无人迹,不知车所从来。乙卯,诏以为大庆,班告天下。

北周

武帝天和二年,地震。

按《周书·武帝本纪》:天和二年闰六月庚午,地震。

建德三年,地震。

按《周书·武帝本纪》:建德三年十二月癸卯,泽、凉州比年地震,坏城郭,地裂,涌泉出。

按《隋书·五行志》:后周建德三年,凉州地频震。城郭多坏,地裂出泉。京房《易妖占》曰:地分裂,羌夷叛。时吐谷浑频寇河西。

建德五年,地震。

按《周书·武帝本纪》:五年十一月己卯,河东地震。

文帝开皇十四年,地震。

按《隋书·文帝本纪》:开皇十四年五月辛酉,京师地震。

按《五行志》:开皇十四年五月,京师地震。京房《易飞

候》曰:地动以夏五月,人流亡。是岁关中饥,帝令百姓就粮于关东。

开皇二十年,地震。

按《北史·隋文帝本纪》:二十年十一月戊子,以晋王广为皇太子,天下地震。

仁寿二年,地震。

按《隋书·文帝本纪》:仁寿二年四月庚戌,岐、雍二州地震。九月乙未,陇西地震。 按《五行志》:仁寿二年四月,岐、雍地震。京房《易飞候》曰:地动以夏四月,五谷不熟,人大饥。

高祖武德二年,地震。

按《唐书·高祖本纪》:武德二年九月乙未,京师地震。武德七年,地震。

按《唐书·高祖本纪》:七年七月甲午,巂州地震山崩,遏江水。

太宗贞观十二年,地震。

按《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十二年正月乙未,丛州地震。癸卯,松州地震。

贞观二十年,地震。

按《唐书·太宗本纪》:二十年九月辛亥,灵州地震。

高宗永徽元年,地震。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徽元年四月己巳,晋州地震。六月庚辰,晋州地震。诏五品以上言事。永徽二年,地震。

按《唐书·高祖本纪》:二年十月辛卯,晋州地震。十一月戊寅,忻州地震。

咸亨二年九月,地震。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仪凤二年,地震。

按《唐书·高宗本纪》:仪凤二年正月庚辰,京师地震。

永淳元年,地震。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淳元年十月甲子,京师地震。

中宗嗣圣四年〈即武后垂拱三年〉,地震。

按《唐书·武后本纪》:垂拱三年七月乙亥,京师地震。嗣圣五年〈即武后垂拱四年〉,地震。

按《唐书·武后本纪》:四年七月戊午,京师地震。八月戊戌,神都地震。

嗣圣十一年〈即武后延载元年〉,地震。

按《唐书·武后本纪》:延载元年四月壬戌,常州地震。嗣圣十八年〈即武后长安元年〉,地震。

按《唐书·武后本纪》:长安元年七月乙亥,扬、楚、常、润、苏五州地震。

嗣圣十九年〈即武后长安二年〉,地震。

按《唐书·武后本纪》:长安二年八月辛亥,剑南六州地震。

景龙四年,地震。

按《唐书·中宗本纪》:景龙四年五月丁丑,剡县地震。

睿宗先天元年,地震。

按《唐书·睿宗本纪》:先天元年正月甲戌,并、汾、绛三州地震。

元宗开元十二年,地震。

按《唐书·元宗本纪》:开元二十二年二月壬寅,秦州地震。

开元二十四年,地震。

按《唐书·元宗本纪》:二十四年十月戊申,京师地震。十一月辛丑,东都地震。

开元二十六年,地震。

按《唐书·元宗本纪》:二十六年三月癸巳,京师地震。

肃宗至德元载,地震。

按《唐书·肃宗本纪》:至德元载十一月辛卯,河西地震。

代宗大历二年,地震。

按《唐书·代宗本纪》:大历二年十一月壬申,京师地震。大历三年,地震。

按《唐书·代宗本纪》:三年五月癸亥,地震。

大历四年,地震。

按《唐书·代宗本纪》:四年二月丙辰,京师地震。五月丙戌,又震。

大历十二年,地震。

按《唐书·代宗本纪》:十二年,恒、定、赵三州地震。

德宗建中三年,地震。

按《唐书·德宗本纪》:建中三年六月甲子,京师地震。建中四年,地震。

按《唐书·德宗本纪》:四年四月甲子,京师地震,生毛。五月辛巳,京师地震。

贞元二年,地震。

按《唐书·德宗本纪》:贞元二年五月己酉,地震。

贞元三年,地震。

按《唐书·德宗本纪》:三年十一月己卯,京师、东都、河中地震。

贞元四年,地震。

按《唐书·德宗本纪》:四年正月庚戌朔,京师地震。金、房二州地震,江溢山裂。是岁,京师地震二十。四月,河南、淮海地生毛。

贞元九年,地震。

按《唐书·德宗本纪》:九年四月辛酉,关辅、河中地震。贞元十年,地震。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年四月戊申,地震。癸丑,又震。贞元十三年,地震。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三年七月乙未,京师地震。

宪宗元和七年,地震。

按《唐书·宪宗本纪》:元和七年九月,京师地震。

元和九年,地震。

按《唐书·宪宗本纪》:九年三月丙辰,巂州地震。

元和十年十月,地震。

按《唐书·宪宗本纪》云云。

元和十一年,地震。

按《唐书·宪宗本纪》:十一年二月乙丑,地震。

元和十二年,地震。

按《唐书·宪宗本纪》:十二年正月丁丑,地震。

元和十五年,穆宗即位,地震。

按《唐书·穆宗本纪》:十五年闰正月丙午即位。戊辰,京师地震。

文宗开成元年,地震。

按《唐书·文宗本纪》:开成元年三月,京师地震。开成二年,地震。

按《唐书·文宗本纪》:二年十一月乙丑,京师地震。开成四年,地震。

按《唐书·文宗本纪》:四年十月甲戌,地震。

太和二年,地震。

按《唐书·文宗本纪》:太和二年正月壬申,地震。

太和六年,地震。

按《唐书·文宗本纪》:六年二月,苏州地震,生白毛。太和七年,地震。

按《唐书·文宗本纪》:七年六月甲戌,地震。

太和八年,震定陵。

按《唐书·文宗本纪》:八年七月辛酉,震定陵寝宫。太和九年,地震。

按《唐书·文宗本纪》:九年三月乙卯,京师地震。

武宗会昌二年,地震。

按《唐书·武宗本纪》:会昌二年正月,宋、亳二州地震。十二月癸未,京师地震。

宣宗大中三年,地震。

按《唐书·宣宗本纪》:大中三年十月辛巳,京师地震。振武及天德、灵武、盐夏二州地震。

大中十二年,地震。

按《唐书·宣宗本纪》:十二年八月丁巳,太原地震。

懿宗咸通八年,地震。

按《唐书·懿宗本纪》:八年正月丁未,河中府晋、绛二州地震。

咸通十三年,地震。

按《唐书·懿宗本纪》:十三年四月庚子,浙江东西道地震。

僖宗乾符三年,地震。

按《唐书·僖宗本纪》:乾符三年六月乙丑,雄州地震。七月辛巳,又震。十二月,京师地震。

乾符四年,地震。

按《唐书·僖宗本纪》:四年六月庚寅,雄州地震。

中和三年,地震。

按《唐书·僖宗本纪》:中和三年秋,晋州地震。

光启二年,地震。

按《唐书·僖宗本纪》:光启二年春,成都地震。十二月,魏州地震。

昭宗乾宁二年,地震。

按《唐书·昭宗本纪》:乾宁二年三月庚午,河东地震。

后梁

太祖开平三年夏四月,地震。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后唐

庄宗同光二年十一月丁巳,地震。

按《五代史·唐庄宗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同光三年十月,地震。

按《五代史·唐庄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同光四年正月,诸道各奏准宣,为去年十月地震,命僧道置消灾道场。

明宗天成二年,地震。

按《五代史·明宗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天成二年冬十月癸未,地震。十一月辛未,地震。壬申,地震。十二月癸未,地震。

按《十国春秋·荆南武信王世家》:天成二年冬十月癸未,地震。

长兴元年,吴越地震。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越·武肃王世家》:宝正五年〈即长兴元年〉,所在地震,居人有坏庐舍者。

长兴四年,地震。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闽·惠宗本纪》:龙启元年〈即长兴四年〉五月,福州地震,帝避位修道。长兴六年六月壬午,地震。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废帝清泰三年,地震。

按《五代史·唐废帝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明德三年〈即清泰三年〉三月,地震。

后晋

高祖天福二年,地震。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幸蜀记》:广政元年〈即天福二年〉十一月,地震,屋柱皆摇,三日而后止。天福三年,地震。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幸蜀记》:广政二年〈即天福三年〉六月,地震,汹汹有声。

天福四年,地震。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三年〈即天福四年〉五月,地震。帝问群臣曰:年地何频震。群臣对曰:地道静而屡动,此必强臣阴谋之事,愿以为虑。冬十月,地震从西北来,声如暴风急雨之状。天福六年,地震。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五年〈即天福六年〉春正月,地震。十月,地震,摧民居百数。

后周

太祖广顺元年,蜀地震。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幸蜀记》:孟昶十四年春,周太祖即位,改元广顺。十月,地震,摧民居者百数。

广顺二年,蜀地震。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十五年〈即广顺二年〉十一月,地震。广顺三年,蜀地震。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十六年〈即广顺三年〉春三月,地震。

太宗天显十二年夏四月甲申,地震。

按《辽史·太宗本纪》云云。

穆宗应历二年十一月己巳,地震。

按《辽史·穆宗本纪》云云。

圣宗统和九年,地震。

按《辽史·圣宗本纪》:统和九年九月己酉,南京地震。

太平二年,地震。

按《辽史·圣宗本纪》:太平二年三月,地震。云、应二州屋摧地陷,嵬白山崩数百步,泉涌成流。

道宗清宁三年,地震。

按《辽史·道宗本纪》:清宁三年秋七月甲申,南京地震,赦其境内。

咸雍四年,地震。

按《辽史·道宗本纪》:咸雍四年秋七月,南京地震。

宋一

太祖建隆三年,地震。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越·忠懿王世家》:建隆三年九月庚戌夜,所在地震,响如雷。

乾德三年,地震。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德三年,京师地震,史失日月。

太宗至道二年,地震。

按《宋史·太宗本纪》:至道二年九月丙戌,秦、晋诸州地昼夜十二震。 按《五行志》:至道二年十月,潼关西至灵州、夏州、环庆等州地震,城郭庐舍多坏,占云:兵饥。是时,西夏寇灵州,明年,遣将率兵援粮以救之,关西民饥。

真宗咸平四年,地震。

按《宋史·真宗本纪》:咸平四年九月,庆州地震。

景德元年,地震。

按《宋史·真宗本纪》:景德元年春正月丙申,京师地震。辛丑,京师地再震。丁未,京师地复震。二月戊寅,冀、益、黎、雅州地震。夏四月丙辰,邢州地震不止。丁卯,瀛州地震。五月甲申,邢州地连震不止。十一月戊辰,石州地震。

景德四年,地震。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八月己酉,益州地震。丙辰,泾原路言瓦亭砦地震。

大中祥符二年,地震。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二年五月庚辰,代州地震。

大中祥符四年,地震。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秋七月壬午,镇、眉、昌等州地震。

天禧三年,地震。

按《宋史·真宗本纪》:天禧三年二月乙未,河南府地震。

仁宗天圣五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天圣五年三月戊申,秦州地震。天圣七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七年冬十月丙午,京师地震。

景祐四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景祐四年十二月甲申,并、代、忻州并言地震,吏民压死者三万二千三百六十人,伤五千六百人,畜扰死者五万馀。遣使抚存其民,赐死伤之家钱有差。

宝元元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宝元元年春正月丙辰,以地震及雷发不时,诏转运使、提举刑狱按所部官吏。除并、代、忻州压死民家去年秋粮。十二月甲子,京师地震。按《叶清臣传》:清臣判三司盐铁勾院,进直史馆。是冬,京师地震,上疏曰:天以阳动,君之道也;地以阴静,臣之道也。天动地静,主尊臣卑。易此则乱,地为之震。乃十二月二日丙夜,京师地震,移刻而止;定襄同日震,至五日不止,坏庐寺,杀人畜,凡十之六。大河之东,弥千五百里而及都下,诚大异也。属者荧惑犯南斗,治历者相顾而骇。陛下忧勤庶政,方夏泰宁,而一岁之中,灾变仍见。必有下失民望、上戾天意者,故垂戒以启迪清衷。而陛下泰然不以为异,徒使内侍走四方,治佛事,修道科,非所谓消复之实也。顷范仲淹、余靖以言事被黜,天下之人,齰舌不敢议朝政者,行将二年。愿陛下深自咎责,许延忠直敢言之七,庶几明威降鉴,而善应来集也。书奏数日,仲淹等皆得近徙。

康定 年,河东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苏舜钦传》:舜钦迁大理评事,监在京店宅务。康定中,河东地震,舜钦诣匦通疏曰:臣闻河东地大震裂,涌水坏屋庐城堞,杀民畜几十万,历旬不止。始闻惶骇疑惑。窃思自编策所纪前代衰微丧乱之世,亦尝有此大变。今四圣接统,内外平宁,戎夷交欢,兵革偃息,固与夫衰微丧乱之世异,何灾变之作反过之耶。且妖祥之兴,神实尸之,各以类告,未尝妄也。天人之应,古今之鉴,大可恐惧。岂王者安于逸豫、信任近臣而不省政事乎。庙堂之上,有非才苟禄、窃弄威福而侵上事者乎。又岂施设之政有不便民者乎。深宫之中,有阴教不谨以媚道进者乎。西北羌夷有背盟犯顺之心乎。臣从远方来,不知近事,心疑而口不敢道也。所怪者,朝廷见此大异,不修阙政,以厌天戒、安民心,默然不恤,如无事之时。谏官、御史不闻进牍铺白灾异之端,以开上心。然民情汹汹,聚首横议,咸有忧悸之色。臣世受君禄,身齿国命,涵濡惠泽,以长此躯,目睹心思,惊怛流汗,欲尽吐肝胆,以拜封奏。又见范仲淹以刚直忤奸臣,言不用而身窜前,降诏天下,不许越职言事。臣不避权右,必恐横罹中伤,无补于国,因自悲嗟,不知所措。既而孟春之初,雷震数作,臣以为国家阙失,众臣莫敢为陛下言者,唯天丁宁以告陛下。果能沛发明诏,许群臣皆得献言,臣初闻之踊跃欣抃。旬月间颇有言事者,其间岂无切中时病,而未闻朝廷举而行之,是亦收虚言而不根实效也。臣闻唯诚可以应天,唯实可以安民,今应天不以诚,安民不以实,徒布空文,增人太息,将何以谢神灵而救弊乱也。岂大臣蒙塞天听,不为陛下行之。岂言事迂阔无所取,不足行也。臣窃见纲纪隳败,政化阙失,其事甚众,不可概举,谨举大者二事以闻:一曰正心。夫治国如治家,治家者先脩己,脩己者先正心,心正则神明集而万务理。今民间传陛下比年稍迩俳优贱人,燕乐踰节,赐予过度。燕乐踰节则荡,赐予过度则侈。荡则政事不亲,侈则用度不足。臣窃观国史,见祖宗日视朝,旰昃方罢,犹坐于后苑,门有白事者,立得召对,委曲询访,小善必纳。真宗末年不豫,始间日视事。今陛下春秋鼎盛,实宵衣旰食求治之秋,而乃隔日御殿,此政事不亲也。又府库匮竭,民鲜盖藏,诛敛科率,殆无虚日。计度经费,二十倍于祖宗时,此用度不足也。政事不亲,用度不足,诚国大忧。臣望陛下脩己以御人,洗心以鉴物,勤听断,舍燕安,放弃优谐近习之纤人,亲近刚明鲠直之良士。因此灾变,以思永图,则天下幸甚。其二曰择贤。夫明主劳于求贤而逸于任使,然盈庭之士不须尽择,在择一二辅臣及御史、谏官而已。陛下用人尚未慎择。昨王随自吏部侍郎迁门下侍郎平章事,超越十资,复为上相。此乃非常之恩,必待非常之才,而随虚庸邪谄,非辅相之器,降麻之后,物论沸腾。故疾缠其身,灾仍于国,此亦天意爱惜我朝,陛下鉴之哉。且石中立顷在朝行,以诙谐自任,士人或有宴集,必置席间,听其语言,以资笑噱。今处之近辅,不闻嘉谋,物望甚轻,人情所忽,使灾害累降而朝廷不尊,盖近臣多非才者。陛下左右尚如此,天下官吏可知也。实恐远人轻笑中国,宜即行罢免,别选贤才。又张观为御史中丞,高若讷为司谏,二人者皆登高第,颇以文词进,而温和软懦,无刚鲠敢言之气。斯皆执政引拔建置,欲其慎默,不敢举扬其私,时有所言,则必暗相关说,旁人窥之,甚可笑也。故御史、谏官之任,臣欲陛下亲择之,不令出执政门下。台谏官既得其人,则近臣不敢为过,乃驭下之策也。臣以为陛下身既勤俭,辅弼、台谏又皆得人,则天下何忧不治,灾异何由而生。唯陛下少留意焉。

庆历三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庆历三年五月,忻州地大震。 按《五行志》:庆历三年五月九日,忻州地大震,说者曰:地道贵静,今数震摇,兵兴民劳之象也。

庆历四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五月乙酉,忻州言地震,有声如雷。

庆历五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五年秋七月戊申,广州地震。八月庚午,荆南府、岳州地震。

庆历六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六年二月戊寅,青州地震。三月庚寅,登州地震,岠嵎山摧,自是屡震,辄海底有声如雷。五月甲申,京师地震。 按《胡宿传》:宿知制诰。庆历六年,京东、两河地震,登、莱尤甚。宿兼通阴阳五行灾异之学,乃上疏曰:明年丁亥,岁之刑德,皆在北宫。阴生于午,而极于亥。然阴犹强而未即伏,阳犹微而不能胜,此所以震也。是谓龙战之会,其位在乾。若西北二边不动,恐有内盗起于河朔。又登、莱视京师,为东北少阳之位,今二州置金坑,多聚民凿山谷,阳气耗泄,故阴乘而动。宜即禁止,以宁地道。时以为迂阔。明年,王则果以贝州叛。

庆历七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七年冬十月乙丑,河阳、许州地震。

皇祐二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皇祐二年十一月丙寅,秀州地震,有声如雷。〈《志》作丁酉夜。〉

嘉祐二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嘉祐二年春二月,雄、霸州地震。夏四月丁未,以河北地数震,遣安抚。丙寅,幽州地大震,坏城郭,覆压死者数万人。

嘉祐五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五年五月己丑,京师地震。

嘉祐七年,地生面。按《宋史·仁宗本纪》:七年三月壬申,徐州彭城县白鹤乡地生面,占曰:地生面,民将饥。五月,钟离县地生面。

英宗治平四年,神宗即位,地震。

按《宋史·神宗本纪》:治平四年正月即位。八月己巳,京师地震。 按《五行志》:治平四年秋,漳、泉、建州、邵武、兴化军等处皆地震,潮州尤甚,拆裂泉涌,压覆州郭及两县屋宇,士民、军兵死者甚众。八月己巳,京师地震。

神宗熙宁元年,地震。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元年秋七月甲申,京师地震。乙酉,又震。辛卯,以河朔地大震,赐压死者缗钱。京师地再震。八月壬寅,京师地震。九月戊子,莫州地震,有声如雷。十一月乙末,京师及莫州地震。十二月癸卯,瀛州地大震。 按《五行志》:熙宁元年秋七月甲申,地震。乙酉、辛卯,再震;八月壬寅、甲辰,又震。是月,须城、东阿二县地震终日,沧州清池、莫州亦震,坏官私庐舍、城壁。是时,河北复大震,或数刻不止,有声如雷,楼橹、民居多摧覆,压死者甚众。九月戊子,莫州地震,有声如雷。十一月乙未,京师及莫州地震。十二月癸卯,瀛州地大震。丁巳,冀州地震。辛酉,沧州地震,涌出沙泥、船版、胡桃、螺蚌之属。是月,潮州地再震。是岁,数路地震,有一日十数震,有踰半年震不止者。

元丰八年,哲宗即位,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丰八年三月,即位。五月丙午,京师地震。

哲宗元祐二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二年二月,代州地震。

元祐七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七年九月己酉,永兴军、兰州、镇戎军地震,冬十月庚戌朔,环州地震。

绍圣元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元年十一月丙戌,太原地震。绍圣二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二年冬十月辛卯,河南府地震。是岁,苏州夏秋地震。

绍圣三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三年三月戊午〈《志》作戊戌〉,剑南、东川地震。九月己酉,滁、沂二州地震。

绍圣四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四年六月己酉,太原地震。

元符元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符元年秋七月壬申,京师地震。元符二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壬申,恩州地震。八月甲戌,太原府地震。

元符三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己巳,太原府地又震。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纪》:建中靖国元年,河东地震。 按《五行志》:建中靖国元年十一月辛亥,太原府、潞、晋、县、代、石、岚等州岢岚威胜保化宁化军地震弥旬,昼夜不止,坏城壁、屋宇,人畜多死。自后有司方言祥瑞,郡国地震多抑而不奏。

崇宁元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元年春正月丁丑,太原等十一郡地震,诏死者家赐钱有差。

大观元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纪》:大观元年冬十月辛酉,苏州地震。

政和七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纪》:政和七年秋七月壬辰,熙河、环庆、泾原地震。 按《五行志》:政和七年六月,诏曰:熙河、环庆、泾原路地震经旬,城砦、关堡、城壁、楼橹、官私庐舍并皆摧塌,居民覆压死伤甚众,而有司不以闻,其遣官按视之。

宣和四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宣和四年,北方用兵,雄州地大震。元武见于州之正寝,有龟大如钱,蛇若朱漆著,相逐而行,宣抚司使焚香再拜,以银奁贮二物。俄俱死。

宣和六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纪》:六年,京师、河东、陕西地大震。按《桯史》:宣和六年春,东都地震。后三月,又震,宫殿门皆动有声。既而兰州地及山之草木悉没入地,而山下麦苗乃在山上。驿书闻朝廷,徽宗为之侧席。时方得燕兵端衅,日侈上心,向阑遇灾,而惧。临朝谓群臣曰:大观彗星之异,张商英劝朕畏天戒,更政事,虽复作辍,朕常不忘。五月壬寅,遂罢经抚房。于是时事危一变矣。会遣右司郎中黄潜善按视回乃,没其实以不害闻,天意遽回。六月,诏天下起,免夫钱图,卒固燕黄,骤迁户部侍郎建。炎中兴复以扳,附致鼎轴,杀陈东欧阳彻,逐李忠定,纲撤备纳,寇皆其为也。维扬渡江以覆,餗赐罢迹,其媕阿患得之心,盖已见于在庶僚时矣,遗臭千载,言之拊膺。

宣和七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纪》:七年秋七月,河东路地震。 按《五行志》:七年七月己亥,熙河路地震,有裂数十丈者,兰州尤甚。陷数百家,仓库俱没。河东诸郡或震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