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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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卷目录

 鸡异部汇考一

  春秋纬〈运斗枢〉

  汉书〈五行志〉

  魏书〈灵徵志〉

  管窥辑要〈鸡占〉

  田家杂占〈论禽〉

 鸡异部汇考二

  周〈景王一则〉

  汉〈宣帝黄龙一则 元帝初元一则 永光一则〉

  后汉〈灵帝光和一则〉

  魏〈明帝景初一则〉

  晋〈惠帝元康一则 太安一则 元帝太兴一则 孝武帝太元一则 安帝隆安二则 元兴一则 义熙一则〉

  宋〈文帝元嘉一则 明帝泰始一则〉

  北魏〈高祖太和一则 世宗正始一则 延昌一则 肃宗正光一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中宗嗣圣二则 景龙一则 宣宗大中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宋〈真宗咸平一则 高宗绍兴一则 孝宗乾道一则 宁宗庆元一则 度宗咸淳一则〉

  元〈顺帝至正四则〉

  明〈孝宗弘治四则 武宗正德三则 世宗嘉靖八则 神宗万历三则 悯帝崇祯一则〉

 鸡异部艺文

  玉鸡赋           宋文彦博

 鸡异部纪事

 鸡异部杂录

庶徵典第一百六十八卷

鸡异部汇考一

《春秋纬》《运斗枢》

玉衡星散,为鸡。远雅颂,著倡优,则雄鸡五足。

《汉书》《五行志》

《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

于易,巽为鸡,鸡有冠距文武之貌。不为威仪,貌气毁,故有鸡祸。

刘歆视传曰:有羽虫之孽,鸡祸。说以为干天文南方喙为鸟星,故为羽虫;祸亦从羽,故为鸡;鸡于《易》,自在巽。说非是。

《魏书》《灵徵志》

《鸿范论》曰:京房《传》曰:鸡小畜,犹小臣也。角者,兵之象,在上,君之威也。此小臣执事者将秉君之威以生乱,不治之害。

《管窥辑要》《鸡占》

鸡入井中,有牢狱事。

鸡与野鸟𩰚,国乱;与野鸟交,海外臣有横谋,兵欲起。鸡无故自犯,主虚耗。

鸡无故自翔,去人家,有蛊。

鸡不肯入窠,树上栖,凶。

鸡无故飞来,不去,家有暴死。

鸡不卵,生而杂异形,皆为兵及水忧。

鸡日午不下窠,及雌作雄声,仍生冠距,皆主女乱政。鸡卵化为蜂蝇,主虚邑。

鸡生子而化为鼠,邑有火灾。

鸡与野鸟𩰚,入人家,其君不复,居主亡。鸡聚鸣,军兵起动。

黄昏有鸡频鸣,边庭有贼动。

昏夜有鸡鸣,军有远战,天子忧。

鸡夜鸣,有急令,戎马兴;昏鸣,人民有事。一曰:女主任政,其国乱。人定时鸣,有兵战;夜半鸣,流血滂滂。京房曰:有军,军罢,若有惊亡,将军妻死。

鸡不以时鸣,其国当之。

鸡鸣必飞,或走,天子失势。

鸡鸣不鼓翅,国有大咎。一曰:肘腋臣为变。

鸡据栖而鸣,其邑令免。

鸡至晚无故忽自惊鸣,其家人病。

雌鸡作雄鸣,女子乱政;若在人家,则妻妾奸谋。故曰:牝鸡晨鸣,其家不荣。

鸡上树不上栖,其家有凶。

鸡至日午不下栖,女子乱政,妻妾奸谋。一曰:妇人凶。鸡累日不下树,京房曰:其邑有水灾。

鸡暮有不栖宿,有水灾,有兵丧。

鸡无故宫阙上立,其君去。

鸡无故飞上人身,其人有疾病。

鸡无故自死在宫中,其君凶。

鸡生角,众小在位,其地有兵。角,兵象也。一曰:臣专政,有谋其地。角生而复落者,谋不成。京房曰:鸡生角,世主独。

鸡生三足或四距,皆为有逆臣。京房曰:君用妇言,则鸡生妖。

鸡生两首,人主信用群小;生两首四翼,其家主有殃。鸡生无翅,后妃谋害主子孙。

鸡生鸭脚,其家凶,其国兵乱。

鸡生子,不完,其邑有凶。

鸡生鼠,其邑有大殃;一曰:有兵,水灾。

鸡不卵而生子,作兽形,有兵乱,其邑墟。

雌鸡生冠距,女子乱政,妻妾奸谋,妇人凶。雌鸡化雄,下将夺上。

雄鸡生卵,有改换。

鸡与野鸟入人家戏𩰚,其室不居;入宫,人主出;入邑,邑有乱臣叛其君。一曰:贵人相戮,有血流。

鸡与野鸟交,世主内乱,外人有谋,兵起。

鸡鹅鸭无故自死,其家虚耗。一曰:有疾病,不安。鸡无故飞鸣上屋,有死丧刑伤事。

鸡鹅鸭忽作人声,其家大吉庆。

鸭作鹅声,其家有朵兢,官灾。

《田家杂占》《论禽》

黄昏鸡啼,主有天恩好事,或有减放税粮之喜。

鸡异部汇考二

景王 年,雄鸡自断其尾。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汉书·五行志》:左氏传曰,周景王时大夫宾起见雄鸡自断其尾。刘向以为近鸡祸也。是时,王有爱子子鼍,王与宾起阴谋欲立之。田于北山,将因兵众杀适子之党,未及而崩。三子争国,王室大乱。其后,宾起诛死,子鼍奔楚而败。京房易传曰:有始无终,厥妖雄鸡自齧断其尾。

宣帝黄龙元年,雌鸡化为雄。

按《汉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黄龙元年,未央殿辂軨中雌鸡化为雄,毛衣变化而不鸣。不将,无距。

元帝初元 年,雌鸡化为雄。

按《汉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鸡伏子,渐化为雄,冠距鸣将。

永光 年,雄鸡生角。

按《汉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光中,有献雄鸡生角者。京房《易传》曰:鸡知时知时者当死。房以为己知时,恐当之。刘向以为房失鸡占。鸡者小畜,主司时,起居人,小臣执事为政之象也。言小臣将秉君威,以害正事,犹石显也。竟宁元年,石显伏辜,此其效也。一曰,石显何足以当此。昔武王伐殷,至于牧野,誓师曰: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殷王纣惟妇言用。由是论之,黄龙、初元、永光鸡变,乃国家之占,妃后象也。孝元王皇后以甘露二年生男,立为太子。妃,王禁女也。黄龙元年,宣帝崩,太子立,是为元帝。王妃将为皇后,故是岁未央殿中雌鸡为雄,明其占在正宫也。不鸣不将无距,贵始萌而尊未成也。至元帝初元元年,将立王皇后,先以为婕妤。三月癸卯制书曰:其封婕妤父丞相少史王禁为阳平侯,位特进。丙午,立王婕妤为皇后。明年正月,立皇后子为太子。故应是,丞相府史家雌鸡为雄,其占即丞相少史之女也。伏子者,明已有子也。冠距鸣将者,尊已成也。永光二年,阳平顷侯禁薨,子凤嗣侯,为侍中卫尉。元帝崩,皇太子立,是为成帝。尊皇后为皇太后,以后弟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上委政,无所与。王氏之权自凤起,故于凤始受爵位时,雄鸡有角,明视作威颛君害上危国者,从此人始也。其后群弟世权,以至于莽,遂篡天下。即位五年,王太后乃崩,此其效也。京房易传曰:贤者居明夷之世,知时而伤,或众在位,厥妖鸡生角。鸡生角,时主独。又曰:妇人专政,国不静;牝鸡雄鸣,主不荣。故房以为己亦在占中矣。

后汉

灵帝光和二年,雌鸡化为雄。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元年夏四月,侍中寺雌鸡化为雄。

按《蔡邕本集》:诏问:南宫侍中寺雌鸡欲化为雄,尾身毛已似雄,头尚未变。臣闻凡鸡为怪,皆貌之失也。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时即有鸡祸。孝宣黄龙元年,未央宫辂轸中雌鸡化为雄,不鸣无距。是时元帝初即位,将立妃王氏为后。至初元元年,丞相史家雌鸡化为雄,距而鸣。是岁封后父禁为平阳侯,而后正位。王氏之宠始盛。哀帝晏驾,后摄政,王莽以后兄子为大司马,由是为乱。昔武王伐纣曰:牝鸡之晨,惟家之索。《易传》曰:妇人专政,国不静。牝鸡雄鸣,主不荣。夫牝鸡但雄鸣,尚有索家,不荣之名。况乃阴阳易体,名实变改,此诚大异。臣窃以意推之,头为元首,人君之象。今鸡身已变,未至于头,而圣主知之,访问其故,是将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应之不精诚,无所及头冠,或成即为患灾,敬慎威仪动作之容,断娶御改兴政之原,则其救也。夫以匹夫颜氏之子,有过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易曰:不远复,无祇悔元吉。

明帝景初二年,雌鸡化为雄。

按《魏志·明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明帝景初二年,廷尉府中雌鸡化为雄,不鸣不将。干宝曰:是岁宣帝平辽东,百姓始有与能之义,此其象也。然晋三后并以人臣终,不鸣不将,又天意也。

惠帝元康六年,有雄鸡生而无翅。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康六年,陈国有鸡生雄鸡无翅,既大,坠坑而死。王隐以为:雄者,嗣子之象。坑者,母象。今鸡生无翅,坠坑而死,此子无羽翼,为母所陷害乎。于后贾后诬杀悯怀,此其应也。

太安  年,雌鸡雄鸣。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安中,周𤣱家雌鸡逃承霤中,六七日而下,奋翼鸣将,独毛羽不变。其后有陈敏之事。敏虽控制江表,终无纪纲文章,殆其象也。卒为𤣱所灭。鸡祸见𤣱家,又天意也。京房易传曰:牝鸡雄鸣,主不荣。

元帝太兴 年,雌鸡化为雄。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帝太兴中,王敦镇武昌,有雌鸡化为雄。天戒若曰,雌化为雄,臣陵其上。其后王敦再攻京师。

孝武帝太元十三年,鸡无右翅,生三足。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元十三年四月,广陵高平阎嵩家雌鸡生无右翅,彭城人刘象之家鸡有三足。京房易传曰:君用妇人言,则鸡生妖。是时,主相并用尼媪之言,宠赐过厚,故妖象见焉。

安帝隆安元年,雌鸡化为雄。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隆安元年八月,琅琊王道子家青雌鸡化为赤雄鸡,不鸣不将。桓元将篡,不能成业之象。

隆安四年,鸡生角。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荆州有鸡生角,角寻堕落。是时桓元始擅西夏,狂慢不肃,故有祸。天戒若曰,角,兵象,寻堕落者,暂起不终之妖也。后皆应也。

元兴二年,雌鸡化雄。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兴二年,衡阳有雌鸡化为雄,八十日而冠萎。天戒若曰,衡阳,桓元楚国之邦略也。及桓元篡位,果八十日而败,此其应也。

义熙元年,金鸡见。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义熙元年,南康雩都嵩山有金鸡,青黄色,飞集岩间。

文帝元嘉十二年,雌鸡化为雄。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嘉十二年,华林园雌鸡渐化为雄。后孝武即位,皇太后令行于外,亦犹汉宣帝时,雌鸡为雄,至哀帝时,元后与政也。

明帝泰始 年,鸡有四距。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明帝泰始中,兴东迁沈法符家鸡有四距。

北魏

高祖太和元年,有雌鸡二,头生角。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和元年夏五月,有司奏京师有雌鸡二,头上生冠如角,与众鸡异。是时文明太后临朝,信用群小之徵。

世宗正始元年,有鸡雏,四足四翼。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始元年四月,河南有鸡雏,四足四翼。语在《崔光传》。八月,司州上言:河内民席众家鸡雏,近尾上复有一头,口目具。二头皆从颈后各有二翼,二足旁行。是时世宗颇任群小,更有朋党,邪佞干政之验。按《北史·崔光传》:光迁太常卿,领齐州大中正。正始元年夏,有典事史元显献四足四翼鸡,诏散骑侍郎赵邕以问光。光表曰:臣谨按《汉书·五行志》宣帝黄龙元年,未央殿路軨中雌鸡化为雄,毛变而不鸣不将不距。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鸡伏子,渐化为雄,冠距鸣将。永光中,有献雄鸡生角。刘向以为鸡者小畜,主司时起居,小臣执事为政之象也,言小臣将乘君之威,以害政事,犹石显也。竟宁元年,石显伏辜,此其效也。灵帝光和元年,南宫寺雌鸡欲化为雄,一身皆似雄,但头冠上未变,诏以问议郎蔡邕。邕对曰:貌之不恭,则有鸡祸。臣窃推之,头为元首,人君之象也。今鸡一身巳变,未至于头,而上知之,是将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政无所改,头冠或成,为患滋大。是后张角作乱,称黄巾贼,遂破坏四方,疲于赋役,人多叛者。上不改政,遂至天下大乱。今之鸡状不同,其应颇相类矣。向、邕并博达之士,考物验事,信而有證,诚可畏也。臣以邕言推之,翅足众多,亦群下相扇助之象。雏而未大,脚羽差小,亦其象尚微,易制御也。臣闻灾异之见,皆所以示吉凶。明君睹之而惧,乃能招福,闇主视之弥慢,所由致祸。《诗》、《书》、《春秋》、秦、汉之事多矣,此皆陛下所观者。今或有自贱而贵,关预政事,殆亦前代君房之匹。比者南境死亡千计,白骨横野,存有酷恨之痛,殁为怨伤之魂。义阳屯师,盛夏未反;荆蛮狡猾,征人淹次。东州转输,多往无还,百姓困穷,绞缢以殒。北方霜降,蚕妇辍事。群生憔悴,莫甚于今。此亦贾谊哭叹,谷永切谏之时。司寇行戮,君为之不举,陛下为人父母,所宜矜恤。国重戎战,用兵犹火,内外怨弊,易以乱离。陛下纵欲忽天下,岂不仰念太祖取之艰难,先帝经营劬劳也。诚愿陛下留聪明之鉴,警天地之意,礼处左右,节其贵越。往者邓通、董贤之盛,爱之正所以害之。又躬飨如罕,宴宗或阙,时应亲享郊庙,延敬诸父。检访四方,务加休息,爰发慈旨,抚振贫瘼。简费山池,减撤声饮,昼存政道,夜以安身。博采刍荛,进贤黜佞,则兆庶幸甚,妖弭庆进,祯祥集矣。帝览之大悦。后数日而茹皓等并以罪失伏法,于是礼光逾重。

延昌四年,雌鸡生角。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昌四年十二月,洛州上言魏兴太守常矫家黄雌鸡,头上肉角大如枣,长寸三分,角上生丛毛,长寸半。

肃宗正光元年,雌雄鸡各生角。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光元年正月,虎贲中郎将兰兜家鸡雄、雌二,各头上生两角,其毛杂色,上耸过冠。时灵太后临朝专政。

文帝开皇 年,鸡鸣不鼓翅。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皇中,有人上书,言频岁已来,鸡鸣不鼓翅,类腋下有物而妨之,翮不得举,肘腋之臣,当为变矣。书奏不省。京房《易飞候》曰:鸡鸣不鼓翅,国有大害。其后大臣多被夷灭,诸王废黜,太子幽废。

炀帝大业 年,鸡常夜鸣。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业初,天下鸡多夜鸣,京房《易飞候》曰:鸡夜鸣,急令。又云:昏而鸣,百姓有事;人定鸣,多战;夜半鸣,流血漫漫。及中年已后,军国多务,用度不足,于是急令暴赋,责成守宰,百姓不聊生矣,各起而为盗,战争不息,尸骸被野。

中宗嗣圣四年〈即武后垂拱三年〉,雌鸡化为雄。

按《唐书·武后本纪》:垂拱三年七月丁卯,冀州雌鸡化为雄。

嗣圣六年〈即武后永昌元年〉,雌鸡化为雄。

按《唐书·武后本纪》:永昌元年正月己未,朗州雌鸡化为雄。八月乙未,松州雌鸡化为雄。

景龙二年,鸡生三足。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龙二年春,滑州匡城县民家鸡有三足。京房《易妖占》曰:君用妇言,则鸡生妖。

宣宗大中八年,雄鸡化为雌。

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八年九月,考城县民家雄鸡化为雌,伏子而雄鸣。化为雌,王室将卑之象,反雌伏也。汉宣帝时,雌鸡化为雄,至元帝而王氏始萌,盖驯致其祸也。

懿宗咸通六年,鸡生角。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六年七月,徐州彭城民家鸡生角。角,兵象,鸡,小畜,犹贼类也。

真宗咸平三年,群鸡夜鸣。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三年八月,黄州群鸡夜鸣,至冬不止。

高宗绍兴 年,鸡生三足。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初,陈州民家鸡忽人言,近鸡祸也。松阳县民家鸡生三足,县治有鸡伏卵,毛生壳外,近鸡祸,亦毛孽也。

孝宗乾道六年,有物,鸡首人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道六年,西安县官塘有物,鸡首人身,高丈馀,昼见于野。

宁宗庆元三年,鸡卵出蛇,雌鸡化为雄鸡,伏子三足。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元三年,饶州军营鸡卵出蛇,近鸡孽,亦蛇孽也。婺源县张村民家

雌鸡化为雄,烹之,形冠距而腹卵孕。同里洪氏家雄鸡伏子,中一雏三足。

度宗咸淳五年,鸡羽生距。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淳五年,常州鸡羽生距。

顺帝至正十七年,鸡雏鸣。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至正十七年春三月,上海李胜一家鸡伏七雏,一雏作牡鸡状,鼓翼长鸣。

至正十八年,鸡雏有四足。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至正戊戌春正月,钱塘卢子明家一鸡伏九雏,一雏有四足,二足在翼下。不数日,皆死。而其家亦无他异。

至正二十二年,鸡有二形。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二十二年,龙泉县人家一鸡二形,一边毛羽纯雄,一边毛羽纯雌,能雄鸣又能雌伏。

至正二十五年,雄鸡有子。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二十五年,瑞安县郑镇抚家有雄鸡生子。杀之,腹中有子累累然。

孝宗弘治二年,雌鸡化为雄。

按《江南通志》:弘治二年,吴县民家雌鸡化为雄。弘治七年,鸡雏生三足。

按《江南通志》:弘治七年,嘉定大场镇鸡雏生三足。弘治十四年,鸡生三足。

按《续文献通考》:弘治十四年春,湖广华容县红柿村民刘福家鸡生雏,三足。

弘治十八年,鸡卵中有狝猴。

按《江南通志》:弘治十八年,崇明县鸡生方卵,碎之,中有猕猴大如枣。

武宗正德六年,鸡夜鸣。

按《山西通志》:正德六年,赵城鸡二鼓鸣。是年,流贼刘六、刘七作乱。分贼将杨虎自东乌岭来攻翼城,不克,犯洪洞赵城霍州,历太谷破祁县、辽州二城,所过残杀。

正德十一年冬,鸡生三足。

按《冠县志》云云。

正德十五年,富川县鸡生四翼。

按《广西通志》云云。

世宗嘉靖三年,雌鸡化为雄。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年,保山县民曾铭家雌鸡化为雄。

嘉靖四年,鸡卵内有人形。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四年,长垣县民王宪家鸡卵内成人形,耳、目、口、鼻、四肢皆具。

嘉靖八年,鸡作人语。

按《吴县志》:嘉靖八年十月,金乡书院旁民家雄鸡作人语。

嘉靖十五年,雌鸡化为雄。

按《贵州通志》:嘉靖十五年,金州民间有雌鸡化为雄。嘉靖二十六年,鸡腹有小儿。

按《常熟县志》:嘉靖二十六年,涂松民家雄鸡剖腹有小儿,五形具。

嘉靖二十九年,忻州盂县雄鸡化为雌。

按《山西通志》云云。

嘉靖三十一年,嘉定县雌鸡化为雄。

按《江南通志》云云。

嘉靖三十九年,雌鸡化为雄。

按《河南通志》:嘉靖三十九年,生员乔惟重家雌鸡化为雄。

神宗万历四年八月,武定产鸡,四翼四足。

按《云南通志》云云。

万历九年,鸡雏司晨。

按《云南通志》:万历九年秋,临安北关有鸡雏,仅一日,冠距羽毛皆具,遂能司晨。

万历十九年,雌鸡化为雄。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九年,衡州府民家雌鸡化为雄。

悯帝崇祯三年,鸡生骈体。

按《山西通志》:崇祯三年,大宁鸡异,两头四足。

鸡异部艺文

《玉鸡赋》宋·文彦博

王者,尊临四海,孝治万方。握金鉴以御众,感玉鸡而降祥。将韫椟以强名,实资光润假栖埘,而赋象用表。飞扬原夫,翼翼奉先,孜孜继志。允彰恭己之道,克协因心之义,精诚能格于上天,和气遂钟于下地,非烟非雾侔攻石以腾辉,将翱将翔状,衔珠而为瑞,油然生也。仰以观之,或缥缈以瑜润,或氤氲而翼垂。笼汉室之飞凫,高呈葱郁。映周行之振鹭,俯焕羽仪。奕奕堪嘉,溶溶可贵。混铜龙于博望,蒙金雀于象魏。有道则见,宁同野马之光,为时而生宛,类白虹之气来,岂无为至实有因。且非求于照庑,亦无假于司晨。虽名符于五德,盖瑞应于一人,将紫气以俱浮,度关宁辨与青云,而共散舐。鼎相伦旌此至诚,表乎。笃孝标名且异于石燕,穷理亦殊于雾豹,轮囷乍布辉山之美,应同蠛蠓暂收敛翼之仪。是效能致此者,夫何伟而诚。日乌之可遂,谅天驷以难追,湛露宵零已类,寄流之际长,霞晓映还符。系火之时,伟乎。呈瑞不群,凌空有异,非醇化而不显。故旷代而罕至,吾皇以孝德升闻,兹玉鸡兮,来萃。

鸡异部纪事

《水经注》:昔王子晋与道士浮丘伯同游伊洛之浦,始受玉鸡之瑞于此水。

《左传·昭公二十有二年》:王子朝,宾起,有宠于景王,王与宾孟说之,欲立之,刘献公之庶子伯鼢事单穆公,恶宾孟之为人也。愿杀之,又恶王子朝之言,以为乱,愿去之,宾孟适郊,见雄鸡自断其尾,问之侍者曰:自惮其牺也。遽归告王,且曰:鸡其惮为人用乎,人异于是,牺者实用人,人牺实难,已牺何害,王弗应,夏,四月,王田北山,使公卿皆从,将杀单子,刘子,王有心疾,己丑,崩于荣锜氏,戊辰,刘子挚卒,无子,单子立刘鼢,五月,庚辰,见王,遂攻宾起,杀之,盟群王子于单氏。《拾遗记》:太初二年六月,氐国贡双头鸡,四足一尾,鸣则俱鸣。武帝置于甘泉,故馆更以馀鸡混之,得其种类而不能鸣。谏者曰:雄鸡不鸣,非吉祥也。帝乃送还西域。

《搜神记》:汉桓帝延熹五年,临沅县有牛生鸡,两头四足。

《拾遗记》:建安三年,胥徒国献沈明石鸡,常在地中应时而鸣,声能远彻。其国闻鸣乃杀生以祀之,当鸣处掘地则得此鸡。若天下太平,翔飞颉颃以为嘉瑞。《世说补》:宋处宗甚有思理,尝买得一长鸣鸡,笼著窗间。鸡遂作人语,与宋谈极有致,宋因此元功大进。《十六国春秋》:石勒四年,雍州刺史石生上言长安城中鸡鸣,音皆曰基慈。

《宋书·五行志》:明帝泰始中,兴东迁沈法符家鸡有四距。

《异苑》:卞伯玉作东阳郡灶正炽火,有鸡遥从口入。良久乃冲突而出,毛羽不燋,鸣啄如故。伯玉寻病殒。《唐书·五行志》:元宗好𩰚鸡,贵臣、外戚皆尚之,贫者或弄木鸡,识者以为:鸡,酉属,帝生之岁也;𩰚者,兵象。近鸡祸也。

《嘉莲燕语》:神降伍氏,有雌鸡司晨者,问之。答曰:牝鸡不鸣,鸣则财生,其家果大利。

《宋史·王禹偁传》:咸平初,知黄州。四年,州境二虎𩰚,其一死,食之殆半。群鸡夜鸣,终月不止。冬雷暴作。禹偁手疏引《洪范传》陈戒,且自劾;上遣内侍乘驿劳问,醮禳之,询日官,云:守土者当其咎。上惜禹偁才,是日,命徙蕲州。禹偁上表谢,有宣室鬼神之问,不望生还;茂陵封禅之书,止其身后之语。上异之,果至郡未踰月而卒。

《辍耕录》:至正丁酉春三月,上海李胜一家鸡伏七雏。一雏作大鸡状,鼓翼长鸣。明年戊戌春正月,钱塘卢子明家一鸡伏九雏,一雏有三足,二足在前,一足在后。三月,诸暨袁彦城家一鸡伏五雏,一雏有四足,二足在翼下,不数日,皆死。而各家亦无他异。

《明通纪》:都督董兴等大破黄州贼,黄肖养等诛之。杨信民先为广东参议,有惠政,恩信素孚于民,及受命巡抚。至广州,民争归之信民,发粟赈济,民益喜。贼众日既散,而信民率兴等帅兵至。时,天文生,马轼随行至中道。夜半闻鸡鸣,兴问之曰:此何祥也。对曰:鸡不以时鸣,由赏罚不明。愿公严军令。经清远峡,有白鱼入舟中。轼曰:昔武王伐纣,有此徵,此逆贼授首之象。时,肖养聚船河南千馀艘,势甚。张众欲请益兵,轼曰:兵贵神速,若复请兵,则缓不及事,以所徵两广江西。狠兵取胜,犹拉朽耳,兴从之。

《异林》:弘治甲子,苏州崇明县民顾氏家,鸡胎息一物,猴头,馀悉如人状,长四寸,许有尾蠕动而无声。是岁,海盗作。

《淮安府志》:弘治戊午,新城牛尚武家起屋上梁,白雄鸡唱于梁上,生一卵,坚甚。取供佛前,化为水。

《太平府志》:明万历间,繁昌郝思俊家有雌鸡,状大异于常鸡,抱雏八年,不出𪃟。怪而杀之。燖羽,次见胁下二大包,剖之,左胁包内鸾一只;右包凤一只,五色绚烂。俨同绘画家婢啖其雏肉,立毙。

鸡异部杂录

《易林》:鸡鸣失时,君骚于忧。

《淮南子·泰族训》:人主有伐国之志,雄鸡夜鸣,库兵动而戎马惊。

京房《易妖占》:君用妇言,则鸡生妖。

《白泽图》:鸡有四距重翼者,龙也。杀之,震死。

《易潜虚》:牝鸡司晨,惟家之索。牝鸡司晨,反常也。《见闻搜玉》:今人以半夜鸡鸣为不祥,其来远矣。唐来鹏晓鸡诗云:黯黯严城罢鼓鼙,数声相逐出寒栖。不嫌惊破纱窗梦,却怕为妖半夜啼。

《客退纪谈》:猪突入人家,必割其耳。黄昏鸡鸣,必杀之。以为不祥,俗忌也。王隆家方割猪耳,适有神降于伍氏,隆往问曰:猪入门,可乎。神答曰:猪入门,百福臻。又问曰:割其耳,何如。曰:割猪耳,伤于矢。隆,明日观射,果伤其臂。里中异之。适有沈氏黄昏鸡鸣,问之。答曰:定昏鸡啼,福禄日跻。于是沈氏日昌盛。自是,人家惟恐猪不入门,鸡不黄昏啼耳。俗之贪利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