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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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九十六卷目錄

 儀象部總論

  張河間集〈靈憲〉

  晉書〈天文志〉

  宋書〈天文志〉

  隋書〈天文志〉

  唐書〈天文志〉

  遼史〈律曆志〉

  朱子語類〈理氣〉

  元史〈天文志〉

曆法典第九十六卷

儀象部總論

張河間集

靈憲

昔在先王,將步天路,用之靈軌,尋緒本元,先準之於 渾體,是為正儀立度,而皇極有逌建也,樞運有逌稽 也。乃建乃稽,斯經天常,聖人無心,因茲以生心。故《靈 憲作興》曰:「太素之前,幽清元淨,寂寞冥默,不可為象」, 厥中惟靈,厥外惟無,如是者永久焉。斯謂溟涬,蓋乃 道之根也。道根既建,自無生有,太素始萌,萌而未兆, 并氣同色,渾沌不分。故《道志》之言云:「有物渾成,先天 地生。」其氣體固未可得而形,其遲速固未可得而紀 也。如是者,又永久焉,斯謂龐鴻,蓋道之幹也。道幹既 育,有物成體,於是元氣剖判,剛柔始分,清濁異位,天 成於外,地定於內,天體於陽,故圓以動,地體於陰,故 平以靜。動以行施,靜以合化,堙鬱構精,時育庶類,斯 謂《太元》,蓋乃道之實也。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天有九 位,地有九域,天有三辰,地有三形,有象可效,有形可 度,情性萬殊,旁通感薄,自然相生,莫之能紀。於是人 之精者作聖,實始紀綱而經緯之。八極之維,徑二億 三萬二千三百里,南北則短減千里,東西則廣增千 里。自地至天,半於八極,則地之深亦如之。通而度之, 則是渾已將覆其數用重鉤股,懸天之景,薄地之義, 皆移千里而差一寸得之。過此而往者,未之或知也。 未之或知者,宇宙之謂也。宇之表無極,宙之端無窮。 天有兩儀,以儛道中,其可睹樞星是也。謂之北極,在 南者不著,故聖人弗之名焉。其世人遂九分而減二, 陽道「左迴,故天運左行,有驗於物,則人氣左贏,形左 繚」也。天以陽迴,地以陰淳,是故天致其動,稟氣舒光, 地致其靜,承施候明。天以順動,不失其中,則四序順 至,寒暑不減,致生有節,故品物用生;地以靈靜作合, 承天清化,致養四時而後育,故「品物用成。」凡至大莫 如天,至厚莫若地,地至質者,曰地而已,至「多莫若水, 水精為漢,漢用於天,而無列焉。」思次質也,地有山嶽, 以宣其氣,精種為星,星也者,體生於地,精成於天,列 居錯時,各有逌屬。紫宮為皇極之居,太微為五帝之 廷,明堂之房,大角有席,天市有坐,蒼龍連蜷於左,白 虎猛㨿於右,朱雀奮翼於前,靈龜圈首於後,黃神軒 轅於中,六擾既畜,而狼蚖「魚鱉罔有不具。在野象物, 在朝象官,在人象事,於是備矣。懸象著明,莫大乎日 月,其徑當天周七百三十六分之一,地廣二百四十 二分之一。日者,陽精之宗,積而成鳥,象烏而有三趾, 陽之類,其數奇。月者,陰精之宗,積而成獸,象兔,陰之 類,其數耦。」其後有憑焉者,羿請無死之藥於西王母, 姮娥竊之以奔月。將往,枚筮之於有黃,有黃筮之曰: 「吉。翩翩歸妹,獨將西行。逢天晦芒,毋驚毋恐,後且大 昌。」姮蛾遂託身於月,是為蟾蜍。夫日譬猶火,月譬猶 水,火則外光,水則含景。故月光生於日之所照,魄生 於日之所蔽。當日則光盈,就日則光盡也。眾星被耀, 因水轉光。當日之衝,光常不合者,蔽於地也。是為「闇 虛在星,星微,月過則食。」日之薄地,其明也繇暗視明, 明無所屈,是以望之若火,方於中天。天地同明,繇明 瞻暗,暗還自奪,故望之若水。火當夜而揚光,在晝則 不明也。月之於夜,與日同而差,微星則不然,強弱之 差也。眾星列布,其以神著,有五列焉,是為三十五名。 一居中央,謂之「北斗」,動變挺占,「實司王命,四布於方, 為二十八宿。日月運行,歷示吉凶,五緯經次,用告禍 福」,則天心於是見矣。中外之官,常明者百有二十四, 可名者三百二十,為星二千五百,而海人之占未存 焉。「微星之數,蓋萬一千五百二十,庶物蠢蠢,咸得繫 命。不然,何以總而理諸?」夫三光同形,有似珠玉,神守 精存,麗其職而「宣其明。及其衰,神歇精斁,於是乎有 隕星。」然則奔星之所墜至,則石文曜麗乎天。其動者七,日月五星是也。周旋右回天道者,貴順也。近天則 遲,遠天則速。行則屈,屈則留回,留回則逆,逆則遲,迫 於天也。行遲者,覿於東,覿於東,屬陽。行速者,覿於西, 覿於西,屬陰。日與月,此配合也。攝提、熒惑,地侯見晨 附於日也。太白、辰星,見昏,附於月也。二陰三陽,參天 兩地,故男女取焉。方星巡鎮,必因常度,苟或盈縮,不 逾於次。故有《列司作使》,曰老子四星,周伯王逢芮各 一,錯乎五緯之間,其見無期,其行無度,實妖經星之 所,然後吉凶宣周,其祥可盡。

晉書

天文志

古言天者有三家:一曰蓋天,二曰宣夜,三曰渾天。漢 靈帝時,蔡邕於朔方上書言:「宣夜之學,絕無師法。周 髀術數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惟渾天近得其情。 今史官候臺所用銅儀,則其法也。立八尺員體,而具 天地之形,以正黃道,占察發斂,以行日月,以步五緯, 精微深妙,百代不易之道也。」官有其器,而無本書,前 志亦闕。蔡邕所謂《周髀》者,即蓋天之說也。其本庖犧 氏立《周天歷度》,其所傳則周公受於殷商周人志之, 故曰《周髀》。髀,股也。股者,表也。其言天似蓋笠,地法覆 槃,天地各中高外下。北極之下,為天地之中,其地最 高,而滂沲四隤,三光隱映,以為晝夜。天中高於外衡, 冬至日之所在六萬里。北極下地高於外衡下地亦 六萬里,外衡高於北極下地二萬里。天地隆高相從, 日去地恒八萬里。日麗天而平轉,分冬夏之間,日前 行道為七衡六間,每衡周徑里數,各依算術,用句股 重差推晷影極游,以為遠近之數,皆得於表股者也, 故曰《周髀》。又《周髀家》云:「天員如張蓋,地方如棋局,天 旁轉如推磨,而左行,日月右行,隨天左轉,故日月實 東行,而天牽之以西沒。譬之於蟻行磨石之上,磨左 旋而蟻右去,磨疾而蟻遲,故不得不隨磨以左迴焉。 天形南高而北下,日出高,故見;日入下,故不見。天之 居如倚蓋,故極在人北」,是其證也。極在天之中,而今 在人北,所以知天之形如倚蓋也。日朝出陽中,暮入 陰中,陰氣暗冥,故沒不見也。夏時陽氣多,陰氣少,陽 氣光明,與日同輝,故日出即見,無蔽之者,故夏日長 也。冬天陰氣多,陽氣少,陰氣暗冥,掩日之光,雖出猶 隱不見,故冬日短也。《宣夜之書》云:惟漢祕書郎郗萌 記先師相傳云:天了無質,仰而瞻之,高遠無極,眼瞀 精絕,故蒼蒼然也。譬之旁望遠道之黃山「而皆青,俯 察千仞之深谷而窈黑。」夫青非真色,而黑非有體也。 日月眾星,自然浮生虛空之中,其行其止,皆須氣焉。 是以七曜或逝或住,或順或逆,伏見無常,進退不同, 由乎無所根繫,故各異也。故辰極常居其所,而北斗 不與眾星西沒也。攝提、填星皆東行,日行一度,月行 十三度,遲疾任情,其無所繫著可知矣。若綴附天體, 不得爾也。成帝咸康中,會稽虞喜因宣夜之說,作《安 天論》,以為「天高窮於無窮,地深測於不測。天確乎在 上,有常安之形;地塊焉在下,有居靜之體。當相覆冒, 方則俱方,員則俱員,無方員不同之義也。其光曜布 列,各自運行,猶江海之有潮汐,萬品之有行藏也。」葛 洪聞而譏之曰:「苟辰宿不麗於天,天為無用,便可言 無,何必復云有之而不動乎?」由此而談,稚川可謂知 言之選也。虞喜族祖河間相聳,又立《穹天論》云:「天形 穹隆,如雞子幕,其際周接四海之表,浮於元氣之上, 譬如覆奩以抑水而不沒者,氣充其中故也。日繞辰 極,沒西而還東,不出入地中。天之有極,猶蓋之」有斗 也。天北下於地三十度,極之傾在地卯酉之北亦三 十度,人在卯酉之南十餘萬里。故斗極之下,不為地 中,當對天地卯酉之位耳。日行黃道繞極,極北去黃 道百一十五度,南去黃道六十七度,二至之所舍,以 為長短也。吳太常姚信造《昕天論》云:「人為靈蟲,形最 似天。今人頤前多臨胸,而項不能覆背,近取諸身,故 知天之體,南低入地,北則偏高。又冬至極低,而天運 近南,故日去人遠,而斗去人近,北天氣至,故冰寒也。 夏至極起,而天運近北,而斗去人遠,日去人近,南天 氣至,故蒸熱也。極之立時,日行地中淺,故夜短;天去 地高,故晝長也。極之低時,日行地中深,故夜長;天去 地下淺,故晝短也。」自虞喜、虞聳、姚信皆好奇徇異之 說,非極數談天者也。至於渾天理妙,學者多疑漢。王 仲任據蓋天之說以駮渾儀,云:「舊說天轉從地下過, 今掘地一丈輒有水,天何得從水中行乎?」甚不然也。 日隨天而轉,非入地。夫人目所望,不過十里,天地合 矣,實非合也,遠使然耳。今視日入,非入也,亦遠耳。當 「日入西方之時,其下之人亦將謂之為中也。四方之 人各以其近者為出,遠者為入矣。何以明之?今試使 一人把大炬火,夜半行於平地,去人十里,火光滅矣。 非滅也,遠使然耳。今日西轉不復見,是火滅之類也。 日月不員也,望視之所以員者,去人遠也。夫日,火之 精也;月,水之精也。水火在地不員,在」天何故員?故丹

楊葛洪釋之曰:「《渾天儀注》云:天如雞子,地如雞中黃考證孤居於天內,天大而地小。天表裡有水,天地各乘氣

而立,載水而行。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 中分之,則半覆地上,半繞地下,故二十八宿半見半 隱,天轉如車轂之運也。」諸論天者雖多,然精於陰陽 者,張平子、陸公紀之徒,咸以為推步七曜之道度,曆 象昏明之證候,校以四八之氣,考以漏刻之分,占晷 景之往來,求形驗於事情,莫密於渾象者也。張平子 既作銅渾天儀,於密室中以漏水轉之,令伺之者閉 戶而唱之。其伺之者以告靈臺之觀天者曰:「璇璣所 加,某星始見,某星已中,某星今沒。」皆如合符也。崔子 玉為其碑銘曰:「數術窮天地,制作侔造化,高才偉藝, 與神合契。」蓋由於平子渾儀及地動儀之有驗故也。 若夫果如渾者,則天之出入行於水中,為的然矣。故 《黃帝書》曰:「天在地外,水在天外」,水浮天而載地者也。 又《易》曰:「時乘六龍。」夫陽爻稱龍,龍者,居水之物,以喻 天。天,陽物也。又出入水中,與龍相似,故以比龍也。聖 人仰觀俯察,審其如此,故《普卦》坤下離上,以證日出 於地也。又《明夷》之卦離下坤上,以證日入於地也。《需》 卦乾下坎上,此亦天入水中之象也。天為金,金水相 生之物也。天出入水中,當有何損?而謂為不可乎?故 桓君山曰:「春分日出卯入酉,此乃人之卯酉。」天之卯 酉,常值斗極,為天中。今視「之乃在北,不正在人上,而 春秋分時,日出入乃在斗極之南,若如磨右轉,則北 方道遠,而南方道近,晝夜漏刻之數不應等也。」後奏 事待報,坐西廊廡下,以寒故暴背,有頃,日光出去,不 復暴背君山乃告信蓋天者曰:「天若如推磨右轉而 日西行者,其光景當照此廊下,稍而東耳,不當拔出 去。拔出去,是應渾天法也。」渾為天之真形,於是可知 矣。然則天出入水中,無復疑矣。又今視諸星出於東 者,初但去地小許耳,漸而西行,先經人上,後遂西轉 而下焉,不旁旋也。其先在西之星,亦稍下而沒,無北 轉者,日之出入亦然。若謂天磨右轉者,日之出入亦 然。眾星日月,宜隨天而迴,初在於東,次經於南,「次到 於西,次及於北,而復還於東,不應橫過去也。」今日出 於東,冉冉轉上,及其入西,亦復漸漸稍下,都不繞邊 北去,了了如此,王生必固謂為不然者,疏矣。今日徑 千里,圍周三千里,中足以當小星之數十也。若日以 轉遠之故,但當光曜不能復來照及人耳,宜猶望見 其體,不應都失其所在也。日光「既盛,其體又大於星 多矣。今見極北之小星,而不見日之在北者,明其不 北行也。若日以轉遠之故,不復可見,其北入之間,應 當稍小,而日方入之時乃更大,此非轉遠之徵也。王 生以火炬喻日,吾亦將借子之矛,以刺子之楯焉。把 火之去人轉遠,其光轉微,而日月自出至入,不漸小 也。王生以火喻」之,謬矣。又日之入西方,視之稍稍去 初尚有半如橫破鏡之狀,須臾淪沒矣。若如王生之 言,日轉北去有半者,其北都沒之頃,宜先如豎破鏡 之狀,不應如橫破鏡也。如此言之,日入西方,不亦孤 孑乎?又月之光微,不及日遠矣。月盛之時,雖有重雲 蔽之,不見月體,而夕猶朗然,是光猶從雲中而照外 也。日若繞西及北者,其光故應如月在雲中之狀,不 得夜便大暗也。又日入則星月出焉,明知天以日月 分主晝夜,相代而照也。若日常出者,不應日亦入而 星月亦出也。又按:《河》《洛》之文皆云:「水火者,陰陽之餘 氣也。」夫言餘氣也,則不能生日月可知也,顧當言日 陽精生火者可耳,若水火是日月所生,則亦何得晝 如日月之員乎?今火出於陽燧,陽燧員而火不員也; 水出於方諸,方諸方而水不方也。又陽燧可以取火 於日,而無取日於火之理,此則日精之生火明矣。方 諸可以取水於月,而無取月之水之道,此則月精之 生水了矣。王生又云:「遠故視之員。」若審然者,月初生 之時,及既虧之後,何以視之不員乎?而日食或上或 下,從側而起,或如鉤至盡,若遠視見員,不宜見其殘 缺左右所起也。此則《渾天》之理,信而有徵矣。

宋書

天文志

言天者有三家:一曰宣夜,二曰蓋天,三曰渾天。而天 之正體,經無前說,馬《書》、班《志》又闕其文。漢靈帝議郎 蔡邕於朔方上書曰:「論天體者三家,宣夜之學,絕無 師法。周髀術數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惟渾天僅 得其情。今史官所用候臺銅儀,則其法也。立八尺圓 體,而具天地之形,以正黃道,占察發斂,以行日月,以 步五緯,精微深妙,百世不易之道也。官有器而無本 書,前志亦闕而不論。本欲寢伏儀下,思惟微意,按度 成數,以著篇章。辠惡無狀,投畀有北,灰滅兩絕,勢路 無由,宣問群臣,下及巖穴知渾天之意者,使述其義。」 時閹官用事,邕議不行。漢末,吳人陸績善天文,始推 渾天意。王蕃者,廬江人,吳時為中常侍,善數術,傳劉 洪《乾象曆》,依乾象法而制渾儀,立論考度曰:「前儒舊 說,天地之體狀如鳥卵,天包地外,猶殼之裹黃也。周 旋無端,其形渾渾然,曰渾天也。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五百八十九分度之百四十五,半露地上,半在地下, 其二端謂之南極、北極。北極出地三十六度,南極入 地亦三十六度,兩極」相去一百八十二度半強。繞北 極徑七十二度,常見不隱,謂之「上規」;繞南極七十二 度,常隱不見,謂之「下規。」赤道帶天之紘,去兩極各九 十一度少強。黃道,日之所行也,半在赤道外,半在赤 道內,與赤道東交於角五弱,西交於奎十四少強。其 去赤道外極遠者,去赤道二十四度,斗二十一度是 也;其「入赤道內極者亦二十四度,井二十五度是也。 日南至在斗二十一度,去極百一十五度少強是也。 日最南,去極最遠,故景最長。黃道斗二十一度,出辰 入申,故日亦出辰入申。日晝行地上百四十六度強, 故日短;夜行地下二百一十九度少弱,故夜長。自南 至之後,日去極稍近,故景稍短。日晝行地上度稍多, 故日稍長;夜行地下度稍少,故夜稍短;日所在度稍 北,故日稍北。以至於夏至,日在井二十五度,去極六 十七度少強,是日最北,去極最近,景最短。黃道井二 十五度,出寅入戌,故日亦出寅入戌。日晝行地上二 百一十九度少弱,故日長;夜行地下百四十六度強, 故夜短。自夏至之後,日去極稍遠,故景稍長;日晝行 地上度稍少,故日稍短;夜行地下度稍多,故夜稍長; 日所在度稍南,故日出入稍南,以至於南至而復初 焉。」斗二十一,井二十五,南北相覺四十八度。春分日 在奎,十四少強,秋分日在角,五少弱,此黃赤二道之 交中也。去極俱九十一度少強,南北處斗二十一、井 二十五之中,故景居二至長短之中。奎十四,角五,出 卯入酉,故日亦出卯入酉。日晝行地上,夜行地下,俱 百八十度半強,故日見之漏五十刻,不見之漏五十 刻,謂之晝夜同。夫天之晝夜,以日出入為分;人之晝 夜,以昏明為限。日未出二刻半而明,日已入二刻半 而昏,故損夜五刻以益晝。是以《春秋》分之漏,晝五十 五刻。三光之行,不必有常。術家以算求之,各有同異, 故諸家曆法,參差不齊。《洛書甄曜度》《春秋考異郵》皆 云:「周天一百七萬一千里,一度為二千九百三十二 里七十一步二尺七寸四分四百八十七分分之三 百六十二。」陸績云:「天東西南北徑三十五萬七千里。」 此言周三徑一也。考之徑一不啻周三,率周百四十 二而徑四十五,則天徑三十二萬九千四百一里一 百二十二步二尺二寸一分七十一分分之十。《周禮》: 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鄭眾說:土圭之長,尺 有五寸,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與土圭等,謂 之地中。今潁川陽城地也。鄭元云:「凡日景於地千里 而差一寸,景尺有五寸者,南戴日下萬五千里也。」以 此推之,日當去其下地八萬里矣。日邪射陽城,則天 徑之半也。天體圓如彈丸,地處天之半,而陽城為中, 則日春秋冬夏,昏明晝夜,去陽城皆等,無盈縮矣。故 知從日邪射陽城,乃天徑之半也。以《句股法》言之,傍 萬五千里,句也;立八萬里,股也。從日邪射陽城,弦也。 以句股求弦法入之,得八萬一千三百九十四里三 十步五尺三寸六分,天徑之半,而地上去天之數也。 倍之,得十六萬二千七百八十八里六十一步四尺 七寸二分,天徑之數也。以周率乘之,徑率約之,得五 十一萬二千六百八十七里六十八步一尺八寸二 分,周天之數也。減《甄曜度考異》郵:五「十五萬七千三 百一十二里有奇,一度凡千四百六里百二十四步 六寸四分,十萬七千五百六十五分分之萬九千三 十九,減舊度千五百二十五里二百五十六步三尺 三寸二十一萬五千一百三十分分之十六萬七百 三十分。黃赤二道相與交錯,其間相去二十四度。以 兩儀推之,二道俱三百六十五度有奇,是以知天體 員如彈丸。」而陸績造渾象,其形如鳥卵,然則黃道應 長於赤道矣。績云:「天東西南北徑三十五萬七千里。」 然則績亦以天形正員也。而渾象為鳥卵,則為自相 違背。古舊渾象,以二分為一度,凡周七尺三寸半分; 張衡更制,以四分為一度,凡周一丈四尺六寸。蕃以 古制局小,星辰稠穊,衡器傷大,難可轉移,更制渾象, 以三分為一度,凡周天一丈九寸五分四分分之三 也。御史中丞何承天論渾象體曰:「詳尋前說,因觀渾 儀,研求其意,有以悟天形正員,而水周其下。言四方 者,東暘谷,日之所出;西至蒙圯,日之所入。《莊子》又云: 『北溟之魚,化而為鳥,將徙於南溟』。斯亦古之遺記,四 方皆水證也。四方皆水,謂之四海。凡五行相生於金, 是故百川發源,皆自山出,由高趣下,歸於注海。日為 陽精,光耀炎熾,一夜入水,所經燋竭,百川歸注,足於 補復。故旱不為減,浸不為益。徑天之數,蕃說近之。」太 中大夫徐爰曰:「渾儀之制,未詳厥始。」王蕃言:「《虞書》稱 『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則」今渾天儀日月五星是也。 鄭元說動運為璣,持正為衡,皆以玉為之,視其行度, 觀受禪是非也。渾儀,羲和氏之舊器,歷代相傳,謂之 璣衡,其所由來,有原統矣。而斯器設在候臺,史官禁 密,學者寡得聞見。穿鑿之徒,不解璣衡之意,見有七政之言,因以為北斗七星,構造虛文,託之讖緯,史遷、 班固猶尚「惑之。鄭元有贍雅高遠之才,沈靜精妙之 思,超然獨見,改正其說,聖人復出,不易斯言矣。」蕃之 所云如此。夫候審七曜,當以運行為體,設器擬象,焉 得定其盈縮?推斯而言,未為通論。設使唐虞之世,已 有渾儀,涉歷三代,以為定准,後世聿遵,孰敢非革。而 三天之儀,紛然莫辯。至揚雄方難蓋通渾,張衡「為太 史令,乃鑄銅制。」《範衡傳》云:「『其作渾天儀,考步陰陽,最 為詳密』。故知自衡以前,未有斯儀矣。」蕃又云:「渾天遭 秦之亂,師徒喪絕,而失其文,為渾天儀,尚在候臺。」案 既非舜之璇玉,又不載今儀所造,以緯書為穿鑿,鄭 元為博實,偏信無㨿,未可承用。夫璇玉貴美之名,璣 衡詳細之目,所以先儒以為北斗七星,天綱運轉,聖 人仰觀俯察,以審時變焉。史臣案設器象,定其恆度, 合之則吉,失之則凶,以之占察,有何不可?渾天廢絕, 故有宣蓋之論。其術並疏,故後人莫述。揚雄《法言》云: 「或人問渾天於雄,雄曰:『洛下閎營之,鮮于妄人度之, 耿中丞象之,幾幾乎莫之違也。若問天形定體,渾儀 疏密,則雄應以』」渾儀答之。而舉此三人以對者,則知 此三人制造渾儀,以圖晷緯問者,蓋渾儀之疏密,非 問渾儀之淺深也。以此而推,則西漢長安已有其器 矣,將由喪亂亡失,故衡復鑄之乎?王蕃又記古渾儀 天度井,張衡改制之文,則知斯器非衡始造明矣。衡 所造渾儀,傳至魏、晉,中華覆敗,沈沒戎鹵,績蕃舊器, 亦不復存。晉安帝義熙十四年,高祖平長安,得衡舊 器,儀狀雖舉,不綴經星七曜。文帝元嘉十三年,詔太 史令錢樂之更鑄渾儀,徑六尺八分少,周一丈八尺 二寸六分少,地在天內,立黃赤二道,南北二極,規二 十八宿,北斗極星五分為一度,置日月五星於黃道 之上,置立漏刻,以水轉儀,昏明中星,與天相應。十七 年,又作小渾天,徑二尺二寸,周六尺六寸,以分為一 度,安二十八宿中外宮,以白黑珠及黃三色為三家 星,日月五星悉居黃道。蓋天之術云,出周公旦,訪之 殷商,蓋假託之說也。其書號曰《周髀》。髀者,表也,周天 之數也。其術云:「天如覆蓋,地如覆盆,地中高而四隤, 日月隨天轉運,隱地之高,以為晝夜也。天地相去凡 八萬里,天地之中,高於外衡六萬里;地上之高,高於 天之外衡二萬里也。」或問蓋天於揚雄,揚雄曰:「蓋哉 蓋哉!」難其八事。鄭元又難其二事,為蓋天之學者不 能通也。劉向《五紀說》《夏曆》以為列宿日月皆西移,列 宿疾而日次之,月宿遲,故日與列宿昏俱入西方。後 九十一日,是宿在北方,又九十一日,是宿在東方,九 十一日在南方,此明日行遲於列宿也。月生三日,日 入而月見西方,至十五日,日入而月見東方,將晦,日 未出,乃見東方,以此明月行之遲於日,而皆西行也。 向難之以《洪範傳》曰:「晦而月見西方,謂之脁。脁,疾也。 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側匿,遲不敢進「也。星辰西 行,史官謂之逆行。」此三說,夏曆皆違之,跡其意好異 者之所作也。晉成帝咸康中,會稽虞喜造《安天論》,以 為天高窮於無窮,地深測於不測。地有居靜之體,天 有常安之形。論其大體,當相覆冒,方則俱方,圓則俱 圓,不同之義也。喜族祖河間太守聳又立《穹天論》云: 「天形穹隆,當如雞子幕其際周接四海之表,浮乎元 氣之上。」而吳太常姚信造《昕天論》曰:「嘗覽《漢書》云:『冬 至日在牽牛,去極遠;夏至日在東井,去極近』。欲以推 日之長短,信以太極處二十八宿之中央,雖有遠近, 不能相倍。今《昕天》之說,以為冬至極低而天運近南, 故日去人遠,而斗去人近;北天氣至,故冰寒也;夏至 極起而天」運近,北斗去人遠,日去人近,南天氣至,故 炎熱也。極之立時,日行地半淺,故夜短;天去地高,故 晝長也。極之低時,日行地中深,故夜長;天去地下淺, 故晝短也。然則天行,寒依於渾,夏依於蓋也。按此說 應作「軒昂之軒」,而作昕所未詳也。凡三說,皆好異之 談,失之遠矣。

隋書

天文志

梁奉朝請祖暅曰:「自古論天者多矣,而群氏糾紛,至 相非毀。竊覽同異,稽之典經,仰觀辰極,傍矚四維,睹 日月之升降,察五星之見伏,校之以儀象,覈之以晷 漏,則渾天之理,信而有徵。輒遺眾說,附《渾儀》,云《考靈 曜》,先儒求得天地相去十七萬八千五百里,以晷影 驗之,失於過多。既不顯求之術,而虛設其數,蓋夸誕」 之辭,宜非聖人之旨也。學者多因其說而未之革,豈 不知尋其理歟?抑未能求其數故也?王蕃所考校之 前說,不啻減半,雖非揆格所知,而求之以理,誠未能 遙趣其實,蓋近密乎?輒因王蕃《天高數》以求冬至、春 分日高及南戴日下去地中數。法令表高八尺與冬 至影長一丈三尺,各自乘并,而開方除之為法。天高 乘表高為實,實如法得四萬二千六百五十八里有 奇,即冬至日高也。以天高乘冬至影長為實,實如法 得六萬九千三百二十里有奇,即冬至南戴日下去地中數也。求春秋分數,法:令表高及春秋分影長五 尺三寸九分,各自乘,并而開方除之,為法。因冬至日 高實而以法除之,得六萬七千五百二里有奇,即春 秋分日高也。以天高乘《春秋分》影長實實如法而一, 得四萬五千四百七十九里有奇,即春秋分南戴日 下去地中數也。南戴日下,所謂「丹穴」也。推北極里數 法:夜於地中表南傳地,遙望北辰細星之末,令與表 端參合。以人目去表數及表高,各自乘并,而開方除 之,為法。天高乘表高數為實,實如法而一,即北辰細 星高地數也。天高乘人目去表為實,實如法即去北 戴極下之數也。北戴斗極為空桐。〈原圖〉

「日去赤道表裡二十四度,遠寒近暑。而《中和》二分之 日,去天頂三十六度,日去地中四時同度。」而有寒暑 者,地氣上騰,天氣下降,故「遠日下而寒,近日下而暑, 非有遠近也,猶火居上,雖遠而炎,在傍,雖近而微。視 日在傍而火居上而小」者,仰矚為難,平觀為易也。由 視有夷險,非遠近之效也。今懸珠於百仞之上,或置 之於百仞之前。從而觀之,則大小殊矣。先儒弗斯取 驗,虛繁翰墨,夷途頓轡,雄辭析辯,不亦迂哉!今大寒 在冬至後二氣者,寒積而未消也;大暑在夏至後二 氣者,暑積而未歇也;寒暑均和,乃在春秋分後二氣 者,寒暑積而未平也。譬之火始入室,而未甚溫,弗事 加薪,久而逾熾,既已遷之,猶有餘熱也。

唐書

天文志

昔者堯命羲和,出納日月,考星中以正四時。至舜則 曰「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而已。雖二典質略,存其大 法,亦由古者天人之際,推候占測,為術猶簡。至於後 世,其法微密者,必積眾人之智,然後能極其精微哉! 蓋自三代以來詳矣。詩人所記婚禮土功,必候天星, 而《春秋》書日食星變,傳載諸國所占次舍,伏見逆順。 至於《周禮》測景求中,分星辨國,妖祥察候,皆可推考, 而獨無所謂璿璣玉衡者,豈其不用於三代耶?抑其 法制遂亡而不可復得耶?不然,二物者,莫有知其為 何器也。至漢以後,表測晷景,以正地中,分別境界,上 當星次,皆略依古,而又作儀以候天地,而渾天、周髀、 宣夜之說。至於星經曆法,皆出於術數之學。唐興,太 史李淳風《浮圖》一行,尤稱精博,後世未能遍也。

遼史

律曆志

《孟子》有言:「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苟求其故,千歲之 日至,可坐而致。甚哉,聖人之用心,可謂廣大精微,至 矣盡矣。日有晷景,月有明魄,斗有建除,星有昏旦,觀 天之變,而制器以候之。八尺之表,六尺之筒,百刻之 漏,日月星辰,示諸掌上,運行既察,度分既審,於是像 天圜以顯運行,置地櫃以驗出入。渾象是作天道之 「常。尋尺之中可以俯窺,陶唐之象是矣。設三儀以明 度分,管一衡以正辰極,渾儀是作天文之變。六合之 表可以仰觀,有虞之璣是矣。體莫固於金,用莫利於 水,範金走水,不出戶而知天道,此聖人之所以為聖 也。」歷代儀象、表漏,各具於志。太宗大同元年得晉曆 象、刻漏、渾象,後唐清泰二年已稱損折,不可施用,其 至中京者,概可知矣。古之鍊銅,黑黃白青之氣盡然 後用之,故可施於久遠。唐沙門一行,鑄渾天儀,時稱 精妙。未幾銅鐵漸澀,不能自轉,置不復用。金質不精, 水性不行,況移之沍寒之地乎?

朱子語類

理氣

《渾儀》可取,蓋天不可用。試令主蓋天者做一樣子,如 何做?只似箇雨傘,不知如何與地相附著?若渾天,須 做得箇渾天來。

有能說蓋天者,欲令作一蓋天儀,不知可否?或云「似 傘樣」,如此則四旁須有漏風處,故不若渾天之可為 儀也。

元史

天文志

司天之說尚矣。《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又曰: 「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自古有國家者,未有不致謹於 斯者也。是故堯命羲和,曆象日月星辰;舜在璿璣玉 衡,以齊七政,天文於是有測驗之器焉。然古之為其 法者三家:曰周髀,曰宣夜,曰渾天。周髀、宣夜先絕,而 渾天之學至秦亦無傳。漢洛下閎始得其術,作渾儀 以測天。厥後歷世遞相沿襲,其有得有失,則由乎其 人智術之淺深,未易遽數也。宋自靖康之亂,儀象之 器盡歸於金。元興,定鼎於燕,其初襲用金舊,而規環 不協,難復施用。於是太史郭守敬者,出其所創《簡儀》 《仰儀》及諸儀表,皆臻於精妙,卓見絕識,蓋有古人所 未及者。其說以謂:「昔人以管窺天宿」度餘分約為太 半少,未得其的,乃用二線推測,於餘分纖微,皆有可 考。而又當時四海測景之所凡二十有七,東極高麗,

西至滇池,南踰朱崖,北盡鐵勒,是亦古人之所未及考證為者也。自是八十年間,司天之官遵而用之,靡有差

忒。而凡「日月薄食,五緯陵犯,彗孛飛流,暈珥虹霓,精 祲雲氣」等事,其係於天文占候者,具有簡冊存焉。若 昔司馬遷作《天官書》,班固、范蔚宗作《天文志》,其於星 辰名號、分野次舍、推步候驗之際詳矣。及晉、隋二志, 實唐李淳風撰,其於二十八宿之躔度,二曜五緯之 次舍,時日災祥之應,分野休咎之別,號極詳備。後有 作者,無以尚之矣。是以歐陽修志《唐書》天文,先述法 象之具,次紀日月食五星陵犯及星變之異,而凡前 史所已載者,皆略不復道。而近代史官,志宋天文者, 則首載「儀象」諸篇;志金天文者,則唯錄日月五星之 變。誠以璣、衡之制載於書,日星、風雨、霜雹、雷霆之災 異載於《春秋》,慎而書之,非史氏之法當然,固所以求 合於聖人之經者也。今故�其事例作《天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