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儒略《万物真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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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真原

后学艾儒略述耶稣会士

同会傅泛际、龙华民、费乐德同订

温陵张赓较梓

万物真原题解

《万物真原》是1628年耶稣会士艾儒略所著,同会傅泛际 、龙华民 、费乐德 同订,艾氏的学生温陵张赓 较梓的天主教护教论著。今底本共61面,藏于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6889号。同馆藏还有四部: 古郎编目为6890, 6891, 6892, 6893号; 梵蒂冈教廷图书馆(Bibl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 亦有藏本,文献编码为Borg.cine.349, 364, 478; Rac.Gen.Or.III-221, 248, 286; Barb.Or.132号; Institut Vostokovedenija (Leningrad) 亦有几部,文献编码为D206, D1233, D315,/b.1, D1106, D1181号。

艾儒略,字思及,本名Giulio Aleni,意大利人。他生于1582年,1610年到达澳门,在广州、北京、开封、南京、上海、杨州、陕西、杭州、山西绛州、江苏常熟、福州、泉州、兴化、永春、延平传教,在闽25年,于1631年卒于延平,葬于福州十字山(延山)。艾氏被闽人誉为“西来孔子”,反教人士亦稱其为“聪明智巧人” 。

《万物真原》是有关天主教本原论的问答式护教论著。本书小引言:“东海,西海之人,异地同天,异文同理,莫能脱于公师之教焉,”即以普遍性的理(“人类之公师”)作为诀择是非的依据,来解决天地万物真本原的问题。书可以分为以下四大部分:第一部分说明 “物皆有始” ,“物不能自生”,不能由天地所生,不能由元气或理所生,论述唯有天主自有自然,无始无终;唯有天主能生万物,赋给万物以性理(第一、二、三、四、五节)。第二部分是在“论凡事宜据理而不可据目”(第六节)的论证基础上讨论天地万物必有主宰者(第七、八节)。第三部分描述的是天主“无始无终”、“绝无声息”、“无所不在”、“元无名象、不涉思议”的特性(第九节)。第四部分说明天主造成天地的过程、目的及天主自身的性质,综述天主是“万有无原之原”(第十、十一节)。本书,即在从一般理性出发,推证天地万物必有主宰创造之本原,而此主宰创造之本原必非同万物一样有所从生。故而天地万物的真本原乃是万物的无原之原(“无所从生者”)。

万物真原编目录

万物真原题解 355

万物真原编目录 357

万物真原小引 359

一、据理以求归一 359

二、著述以求归一 360

第一节 论物皆有始 361

一、天地有始 361

二、有始者必出于无始者 362

第二节 论物不能自生 362

一、物不能自生 362

二、物非自有 364

三、唯天主自然自有 364

第三节 论天地不能自生人物 364

一、天地不能自生人物 364

二、地不能生禀性完全之物 365

三、生长万物非尽犬地之功 365

四、当感谢生万物之主 366

第四节 论元气不能自分天地 366

一、元气不能自己造物 366

二、元气不能自然生物 367

第五节 论理不能造物 367

一、理无知觉以造物 368

二、理依于物而非能生物 368

三、造物乃造物主明理之功 368

四、造物者赋理于物 368

五、当以理推其所以然 369

第六节 论凡事宜据理而不可据目 369

一、目不得见不可谓无 369

二、据义理之目能见天主 369

三、以目所不睹为无是心瞽 369

第七节 论天地万物有大主宰造之 370

一、造化之妙使人知天地主宰 370

二、从被造之物类推天地被造 370

第八节 论天地万物主宰摄治之 370

一、天地万物运行不爽证天主立法 370

二、天地万物运行不爽证天主运旋 371

三、万物各有本性证天主定其性 371

四、人有形有神证天地有天主 371

五、万国人心皆知有天主 371

第九节 论造物主非拟议所尽 372

一、天主之理不可名言 372

二、天主可解以非而不可解以是 372

三、天主性体不可穷尽 372

四、姑称造物主为天主 372

第十节 论天主造成天地 373

一、天主造物与人不同 373

二、天主造天地万物之序 373

三、天主造天地之大要领 374

第十一节 论天主为万有无原之原 375

一、天主为万有之元有 375

二、天主为无始无终者 375

三、当感谢天主恩泽 376

万物真原小引

一、据理以求归一

凡论一事而有相反之说,既不能俱真,必有一确法以定之。如论物之轻重,必须定以权衡;如辨金之真伪,必须定以鏐石。论道亦然,每遇相反之论,惟藉一理为衡石。人能不是己是,而独是理之是,则决万疑亦易易耳。盖未有理之所是者而非、理之所非者而是、理之所既非既是者而可疑是可疑非。但彼一种似是实非之论,于理远又复弥近,故令人难辨。以此愈当寻认真理,击排到底以求归一。

1、以理释日远近之疑

譬如,童子辨日。其一以大小验之,谓早近午远矣;其一以寒暖验之,谓晨远而午近。二说相反,又俱似是,而实俱非也。以理究之,天包大地在中,如圈中之有一点。日月星辰丽天周绕,大地如一轮旋转于中枢。其上下四傍(石版)相距俱等,更无晨午、远近、彼此之分。所以早似大、午似小者,由早间湿气弥漫,地面重重辉映开日之光。午间则日在天中,无湿气遮映以开散日之光者,故早大而午则小也。所以早寒午暖者,因早间阴气甚盛,又日斜照无力,不能一时顿消。到午日力正旺,消化阴气,又能直照。所以早则寒、午则暖也。亦由于此。

2、以理证万物之原

今人论天地万物之原,其说不同。或云天地无始无终,或云天地有始而能自生,或云天地有始而有所以生。所谓天地有所以生者,又或曰理,或曰气,或曰主宰。穷究主宰之说,又各议论不一,以致人心茫然,莫知所向。而人伦之至业,亦不得不大废矣。此天地间一大事。众务之先,正学之宗,岂容置而不明论哉?必须逐端以理论之。理者,人类之公师。东海、西海之人,异地同天,异文同理,莫能脱于公师之教焉。故君子当姑置旧闻,虚其心,而独以理为主。理在,则顺而心服;理所不在,则逆而非焉可也。

二、著述以求归一

余述此编非敢好辨,聊就敝土所传公论与夫穷理所得之学,请证于好道之士,以求归一。或者不倍于真理,云君子不以人废言。倘肯留神谛思相与谘诹正道,予则幸矣。

泰西后学艾儒略识

第一节 论物皆有始

一、天地有始

或曰:天地之始。经典未载,耳目未经,何以考之?

曰:证天地有始,约举五端。

1、制作养生有始

其一曰,人类须备物以养其身。如五谷百果以疗饥。酒浆以止渴。衣服以御寒,房屋以蔽风雨,城池以避灾害,邻里以相友助。设无此数者,人类必不能存,存必不能久。即有一人能之,万民亦不能也。顾耕种、炊爨、制造诸存养生命之计,各国经典俱记其始肇年数。如中国记伏羲、神农、黄帝之时,创造存养生命等具。故知自此以前,天地之始必不远耳。不然,自此以前,既无烹饪、裁制诸事,民将何所依赖而生。设如外纪所谓茹毛饮血,有同禽兽之性。岂其然乎?

2、人类从出有始

其二曰,五谷之种,今岁一粒,明岁可得一升,后岁可得一石。一粒之少,渐渐而生,必至万亿。人类亦然。当今亿万之民,逆追百年之前,必少于今日。再追千年之上,必又少于百年。总而计之,今日万民,其先必出(于)数人。数人之最先,必出于两人。之时则人类之始矣。两人以前,人类从何而出乎?

3、人类始祖记载有始

其三曰,万国典籍论天地之原,本国之始,皆必谓有初。如中国记盘古而上,更无人类。太西记亚当以前亦更无人类。即此便是天地之始矣。

4、天地运动有始

其四曰,苍苍之天,必不可言无始。盖天一辟。就能运动。既运动,必如今日。自东而西,一日一周,明日复还本方。既还本方,即一日之始也。即此推之,一日之前直至于无天可动、无地可载、无物可生,岂不为天地之所始乎?

5、经典记载天地有始

其五曰,造物主之《圣经》详载天地之初年、人类之元祖,又详记自有天地以来,世世之事,代代相传。自今崇祯元年,直溯始有天地,共不满七千年。如中国历书,不经秦人,可为公证,不容疑也。或曰:中国载籍,记盘古氏至帝尧,约有数千万年。岂自开辟来,未满一万乎?曰:不以外纪所载为据,以经典所传为凭,则此疑可立破矣。盖孔子删述《六经》,诸如此无稽之谈,悉削不道。独《易》大传称说伏羲、神农、黄帝、尧舜。《尚书》亦粤稽古尧舜。而上古荒唐之言,俱未之及。盖经不传疑而传信如此。南轩氏论尧舜以前之事,亦曰其中多有不经,又曰作史者当自伏羲造端无疑也。太史公曰:夫神农以前,吾不知矣。《纲鉴》亦曰:不信传而信经,其论始定。今吾据经载,自帝尧迨今,未满四千年。顾说尧前又有一三千年,似亦多矣。此与《六经》之义不相远。而实有大据刘氏任臆载数千万年,未足为信也。若欲尽信之,则女娲炼五色石补天,共工氏触不周山,天柱绝,地维缺。伏羲人首蛇身等语亦将信之乎?既不信,则数千万年亦不可信矣。且史书称燧人氏始教民烹饪、有巢氏始教居室、神农始教民稼穑,可验如此以前,人类稀少,而天地之始,亦不远此矣。

二、有始者必出于无始者

矧吾论此有始,欲明有始也者,必有无始也者,出乎天地之先,能造成天地云尔。若只论有始,则七千年之始,始也;千万年之始,始也。总有无始者居先,而于修短曷论焉?若佛氏恒河沙数之天地,自无可证,不足论也。

第二节 论物不能自生

一、物不能自生

或问:天地人物,吾知有始矣。何以知其不能自生?

曰:此理甚明。试姑举数端。

1、物非造即生

凡生物者,必在物之先。受生者,必自无而得有。生物者,既在物先,则其能生己者,须在先。如先有,何更有生?既必受生,原无有。既无有,何有生物之能?既无生物之能,并无生之能也。物有二品:或生成,如牛马。或造成,如器皿。论生成者,如人必生于造人者,马必生于造马者,未有人马自能生己。可知最初之人马,亦不能自生己也。他物之生亦然。论造成者,如房屋器用之类,从古未有能自造者。必有工匠造作之而后有也。今夫天地人物,都包二品之中,故天不能自成天,地不能自成地,人物不能自成人物矣。

2、物不能自体

又凡保存已有之物,易于创造未有之物。今物既受生成一形体,不能自保其不坏也。易者尚且不能,而况其难者乎?

3、物有赖于他物

又凡需别物以养其身,必更需别物以生其身。今见人畜需饮食水土以养其生,草木亦需风雨、日月以滋其生。可知不需他物以生己者,更不资他物以养己者也。今既不能免其养己者,胡可免其生己者乎?

4、物不能自主其生

使天地人物能自生,何以今日生,而非千万年前生;何以此处生,不彼处生;何以生时,不即顿大而、完全,乃俱由小而大由亏而全。何以中国所产之物,他国或未有;他国所有者,中国亦未全有,如宝石、奇香异物等类。即知天地人物,不由己自生其生也,必有造物之主,命其生焉,而后乃有生也。

5、天不能自动生物

若有物能自生,人必曰:天生矣。万古不坏者,明者断之曰:天若能自生,必能自运。然天不能自运,必藉天神而运之。可知:天不能自生也。何以知天不自运?凡物自运动者,必有所未得,而藉运动以得之,以遂其本性。如石之在上,去其阻碍,必至就下;如火在下,去其雍阏,必至升上。因石之本性重,其本所在下;火之本性轻,其本所在上。故运动各求所未得,以遂其性之所向。他物亦然。今夫天,万古以来,昼夜运动,无瞬息停。若天之运动是本性所发乎,必其将有所未得而运动焉,以求得之。乃天今日一周已复昨日,原所若有可得则得之,斯已矣,何明日又复转乎?况且能自动者,必是活物。活物有形体者,必须他物养之,必渐至于大,又渐至于衰。今天一无可养,又不必养。万古大小如一,坚固光明如一,可知非活物也。既非活物,亦不能求所得,亦不必求所得。故天之运动,必藉外有力者旋转之。此乃造物者哀怜下民,命天神旋转之,以普照广育万民也。

二、物非自有

或曰:天地人物不能自生,既已明矣。然天地万物虽不自生,亦不必有所从生,乃云:其原自有。于理何伤?

曰:自有者,无时不有、无德不备、无福不全、绝无穷尽。凡物受生于他造者,任造者之意以造之。早迟、先后、长短、广狭、方圆、平直,俱随其意。故不受生而自有者,无有定其本体。与夫时德福之界限者,今天虽光明亦有昧。虽至广大,亦有穷尽,诸重天之上,更无天也;九重天以下,亦无天也。不惟其本体有尽、其用亦有穷,而德福又不必论矣。矧天原自无而有,则原非自有者明也。天如此,地与人物又在天之后,愈不可言自有矣。

三、唯天主自然自有

或曰:形气之天,必非自有。惟有主宰之者,常在而自有也。

曰:主宰天地者,即造成天地万物之主也。惟有此一主自然而自有。故惟此一主,无时不有,无智、能、德、福不全备。他物受此主化生,谓之自有可乎?

第三节 论天地不能自生人物

一、天地不能自生人物

或曰:天地既有始,又不能自生自有,必有造之者是矣。然既有天地,天为父,地为母,有氤氲之气,自能生人物矣。故人常感天地之恩,而以时祭谢之。

曰:否!不然。

1、天地不能自生草木

盖凡不能其所易者,愈不能其所难。今五谷百果之化生,必易于人畜之生育也。五谷果品,非藉人工耕种灌溉,虽有土而受天照,亦必不能生也。草木之微,天地且不能自生。矧难于草木如人畜者乎?

2、天地不能生人物

若始初天自有生人物之能,则今古同此天地。何以据今所见,天地未曾有生人物而必各出于其种类乎?

3、天地不能养婴儿

纵使始初能生,然亦不能养。试取一婴儿置之旷野,纵受和风煦日,而能自生自长乎?即在父母怀中,拊摩鞠育,尚难必其生。何况野处乎?

4、天地不能生人畜

又凡生于土者,必藉土以养,如草木之类;生于水者,必藉水以养,如水族之类。气族、火族亦然。今人畜不能以土为养,则人畜非生于土者,可知矣。

5、地不能生灵明之物

又论凡物之性,其本体所未有者,必不能传之于他物,故物生物,不能超出己类。如土之为物也,只有体质而无生活,故其所生,只是块然无生之物,如金石之类也。草木但有生长而无知觉,即不能生有知觉,如禽兽之类也。禽兽但有知觉而无灵明,故不能生有灵明如人类也。今天地本无生长、知觉、灵明,故自不能肇生有生觉灵明之物,必须各物之本类,自相传生也。

二、地不能生禀性完全之物

或曰:人、物不从天地生,既已悉明。今见小草,不待种类,自生长于土者,其说云何?

曰:如土藏于密室,不受天之照、雨之润、日月之冷暖,亦断不能发生,可知土本无自生物之能矣。但既受天之照、雨之润,日、月、寒、暑,四行相交。则诸禀性不全之物,藉此四行之质,即可作其种子,而发易生之物。如土虫、野草诸化生之类,至如禀性完全之物,如人、畜、果、谷诸种,如有四行之质,不资本类,必不能生也。

三、生长万物非尽犬地之功

或曰:万物不得天之照临,不能生育,则生育非天之功乎?

曰:无天则万物不能生育,似也。然亦未可言即天之所生也。譬如画工赖日灯之光,作画既成,亦不可即言为日灯之作也。又如无土则人无所承藉,而生育之机绝然,则生育亦岂土为之哉?故天地虽不可无,而生长万物亦非尽天地之功也。

四、当感谢生万物之主

故明士欲穷究事理,必穷天地万物本然之性,谁为付之?谁为主之?此乃万物功效之根原也。知天地不能自生人物,必另有主之者。则其拜天、谢地与一切他物,无宁感谢物主,而图所以报其恩为愈也哉?

第四节 论元气不能自分天地

一、元气不能自己造物

或曰:天地之先,惟有一气。其清者,分而为天;其浊者,分而为地,此乃天地之根也,何复论造物主哉?

曰:气者,不过造物之材料,非可自造物也。且据云分而为天,分而为地,则已有分之者。果“元气”之能自分乎?元气之说,夫何所考?或者不知天地来由,姑举“元气”以为天地之根抵。

1、万物必有四所以然

然以“理”推论之,凡物受生,必有四所以然,而后能成。曰质者、曰模者、曰造者、曰为者。缺其一,必不能成物。而论凡物之生,又分两种。有生成者、有造成者。两种俱赖四者而成。试论生成之物,如人以形躯为体、质以灵性为模、以父母为造作、以父母继嗣之意为意。再观造成之物,如瓦器以土为质、以式为模、以人工为造、以其所适之用为为,万物皆然。则天地之先,纵有“元气”,亦断不能自分为天地万物,必有造之之主,明矣!

2、造物必明觉其象

又凡造物者,必先有其物当然之象在明觉中。因照内心之象,然后能成其物也。譬如工匠造器,必先有器之象了于胸中,然后能信手造出。如无此象,便懵然不能措手矣。今元气更无灵觉,不能明了天地之象,何能造天地哉?

3、元气不能为造者、为者

又凡造物者,必在物体之外。如工匠造器,必不分其体为器皿,须以他物造之,其工匠固在他物外也。今元气浑在物物中,以成万物,是元气为物体,而不在外,仅可为质者、模者,而不可为造者、为者也。

二、元气不能自然生物

或曰:譬如谷种仅一粒耳,迨其后枝干花实,自然而生,不必有他造之者。物具本性,又因本性发生,乃自然而然,岂必有他作者乎?

1、种之发生不离造者

曰:种之发生,必不离于造者。设种无前树生之,将必无今树之生。故前树为后种之私造者。纵自各有种子,无人力栽培,与夫土之滋润,天之照临,为种公造者,则亦不能发生也。

2、元气由造者所造

矧今之所云元气,苟无造之者,即无所从来。

3、元气分散不由自己

设有元气,而无停毓、运旋之者,亦不能自分天地,与夫万物之散殊也。

4、元气不能自定己性

何况凡有自然而生之物,必先有定其自然之性,为其自然之所以然者。如火自然而热,水自然而湿。必先有定水火之性者,而后水火能有此性耳,非水火能自任己意以为冷热也。则元气不能自分天地,另有造之者,著矣!

第五节 论理不能造物

或曰:气不能自分天地万物,固矣。然气中有理,理能分气。造天地万物之功,理之功也。

曰:不然,此乃非理之说也。理者、道者,皆虚字耳,何以能生物也?

理不能生物,略举数端:

一、理无知觉以造物

其一,经营剖析之事,非明觉者不能。理原无觉,岂能经营剖析哉?天之日月星辰、地之山川草木、人之百骸四体,各的确不移,千古不差忒者,非有大灵觉为之剖析,则何以能成乎?今试使造一异品,如璇玑玉衡之类,自非聪明妙巧之人不能,何论大而天地、织而万汇,谓无知觉者能造之哉?

二、理依于物而非能生物

其二曰,凡物共有二种:有自立者、有倚赖者。自立者又有二种:有有形而属四行者,如天地、金石、人物之类;有无形而不属四行者,如天神、人魂之类。倚赖者亦有二种:有有形而赖有形者,如冷热、燥湿、刚柔、方圆、五色、五味、五音之类;有无形而赖无形者,如五德、七情之类。夫此自立与倚赖二种,虽相配而行,然必先有自立者。而后有倚赖者。设无其物,即无其理。是理犹物之倚赖者也。无有形之体质,则冷热、燥湿、刚柔、方圆、五色、五味、五音,俱无所着。无无形之灵,则五德、七情,亦俱泯于空虚,而谓理能生物乎?即云天地有天地之理,神鬼有神鬼之理,亦从有生之后,推论其然。若无天地、人物、神鬼,理尚无从依附,又何能自生物乎?

三、造物乃造物主明理之功

或曰:理配物而行是矣。然物未生时,亦必有物之理。譬如此扇,当无扇前,先有扇理。据彼扇理,造此扇用,则是理可以生物也。

曰:物前之理,不属于物,属造者之明觉中。盖造者必以其物之当然而造物。如造物而不知物之当然,必不能应手而作,作之亦不能各得其当。譬如造一日晷,先不知日晷当然之理,必不能刻画而成。故此物先之理,非先自立一处,而自能造物也。俱系于造物者之智能。而造物之功,非理之功效,乃造物者明理之功效矣。

四、造物者赋理于物

其三曰:理也者,法度之谓。造物者成物之时,不特造其形,而亦赋其理。犹如开国之君,必定一国之法律以为治。然无主君主焉,法律岂能自行也哉?又如棋局界画于盘,以待人用,此其棋理。然而棋不自用,必由人用。非棋之理,自能生棋也。此岂不亦昭昭易见,而谓理为造成天地万物根抵哉?

五、当以理推其所以然

且理之云,亦总统之称。凡因其物当然,推其所以然,皆理也。子云理能生物,吾云理不能生物。必由造物主所生,亦据理而论也。如何脱得个理?

第六节 论凡事宜据理而不可据目

一、目不得见不可谓无

或曰:人所能见者,方为的确,可传于人。今谓天地有主,目不可见,岂易传于世乎?

曰:论人世之事,多有不能自见,而信为必有者。譬如遗腹之子,未尝得见其父,然其子既生长,必信有父。若有人谓其无父,必大骇而拂然矣。又如道途之中,虽不见人涉历,但见人之足迹,必信有人过;又上古尧舜之事,人即末见,但因世世相传,无有不敬而信之者。理可信耳。天之道、人之性、物之则,俱有可信。苟因耳目末见,而谓天无道、人无性、物无则,岂不畔常拂经也乎?而今不必远论,即目前粗物,如风、气、音、声、臭、味之类,亦俱不见,亦不可谓之无也。

二、据义理之目能见天主

吾今欲令诸有目者能见天主。但人目不等,有外目焉,有内目焉。二目相并犹太阳之光与爝火之光,大相悬绝。外肉之目,视物或有差谬,然而自不能觉。内神之目,最精明,能改外目之差,以归于正。故外目之用,全藉内目主张,分别物象。试以肉目而视水中植木,必谓本体倾斜。然以理度之,则其本体实直,未尝有斜,为其水荡漾而似斜也。又试观彩石。近置目上,则五彩炫耀;离目寸许,诸色全无矣。又物大者,远视则小;相离之物,旁视则断,直视则联,岂非肉目之有差忒,而不足全凭乎?惟神目视物,以义理衡之。义理无远近,横直、水气之阻障以眩其目,故所见极真、极确,永无差谬。故据义理之目者,能见天主,固不藉肉目以定其有无也。

三、以目所不睹为无是心瞽

吾友利子曰:嗟,嗟!愚者以目所不睹之为无也,犹瞽者不见天,不信天有日也。然日光实有,目自不见耳。天主道在人心,人自不觉,又不思省,终其身不知天之有主,其为心瞽,可胜悯哉?

第七节 论天地万物有大主宰造之

一、造化之妙使人知天地主宰

万物之象列于天地,犹刊工镌文字于典籍中。愚者只见文字之外貌;明者见之,则透其文字中之精意焉。凡物纵至奇至妙,苟为耳目之所常寓,则不觉其妙,而以为平常云尔。欲究天地造化之妙,且当设有哲士于此,生长幽室,从未见天地万物之错陈。忽有一日,出睹万象,犹平人初登帝殿。天为宫阙之盖,日月为庭陛之燎,列宿为禁闼之棂星,金石为内府之宝藏,江湖为上林之池沼,花草为瓘瑜之文彩,禽兽为妇寺之珍膳也。夫亿万天神听天主使令,无限邪魔为天主舆隶,率土下民为天主臣子。各天之旋转,日月星辰之迟留伏匿,岁序四时之错行不忒,而递生万化各有一定之规,千古不爽。此等妙境,得之骤见,必悚然惊讶,深心羡慕,为谁主之?为谁造之?定想必有大能、大智主宰其间,而发敬畏之心。岂敢言偶然有此,无一主张是者哉?

二、从被造之物类推天地被造

噫嘻,几微一物,如房屋、楼台、器具。人见制作有法,必谓有主而造之。天地万象之大,宁曰:“无主而自生也。”西国古时有精于天文亚而基墨得者,以玻璃造天地之仪。内藏消息,层层相联;日月五星,各丽其天,各循其度,宛如一小天地。今使此奇器相传,入于子之手,子必惊骇,以为奇绝,必叩求何人之巧思神手而创造若此。若曰:“非人所造,乃浑然一玻璃自然而成此巧妙。”子必大笑,以彼为怪诞矣。法象如许之大,乃能无造作而自成之乎?

第八节 论天地万物主宰摄治之

一、天地万物运行不爽证天主立法

凡定一法律,必高明聪察之士方能恰当。其能立法,永远而不乱,则尤至明、至高者之所为也。子观天位乎上,地位乎下,日月星辰运旋不息,春夏秋冬错行不忒,火气水土变化无穷,飞潜动植各以其时,各适其用;千古未有差错,未有变易其性,改其本用者。可知立永远不爽之法,必至高、至明、至能之天主也。

二、天地万物运行不爽证天主运旋

又凡无心之物,自不知举动。设若一举、一动悉中其法,必有有心而最灵明者以运动之。譬如自呜钟,刻刻转动,自不知其动,按时即呜,毫不差爽。岂不有有明悟者,调停其机关而使之然也?今天地无心,而时时运行。卯在东、午在顶、酉在西、子在下。递报时刻,日日如此,岁岁如此、又照临生化,而自不知其动,不知其生,岂无有灵明者运旋而使之然乎?

三、万物各有本性证天主定其性

或曰:物各有本性,自然而然,又何必运之使然?

曰:因性而然似矣。但其性之然,从何而来乎?必先有定其性之所以然,然后能各因其性,而为自然也。倘无定各物之性者,而任物随意自取,且不能有性,焉能成自然之妙乎?

四、人有形有神证天地有天主

且以人身论之,人有形有神,二者相合而成其为人也。神在,则四体五官始能知觉运动。其灵神一离肉身,纵有五官四体,亦不能知觉运动,必至颓倒毁坏矣。今天地万物,使无灵明之主宰治之,则天地万物亦颓倒毁坏久矣。

五、万国人心皆知有天主

欲知天地有主,但观人人本心所向。万国人人,疾痛危难,动即呼天何以故?凡人有生来之本性,不可虚假,极其真实。必知有一天主,为人心共向之的,而非漫然向于虚空不可得之境,明矣。即万国典籍名论,亦各论一上天之主宰。虽其名称不同,解说不一,精、粗、偏、全种种不侔,亦必各寻一所事之主。岂今古万国之人心,俱参错而不可凭哉?

第九节 论造物主非拟议所尽

一、天主之理不可名言

未有天地之先,独有一天主。本无始无终,全智全能,全善全福。其体绝无声臭,至纯无杂,至灵不昧,至仁无私,至智无错。其始无往,其终无来。其无形之灵体,无所不在,而于物不杂,于物绝不同体;而能化生万体,弥六合,而六合不能载。主万物之变化,而永自不变。其于天地万物,比之太仓之梯米、沧海之一滴,不啻也。运万物而自至静,照顾万物而不烦,生万物而自无所由生,引导万品而令各得其所。至尊无对,至高无上。万物存而于其本体不增,万物毁而于其本体不减。所造万物,不藉质料,不劳心力,不废时候。既生之后,时时照临。一息间断,物遂消灭。元无名象,不涉思议。从古圣贤欲阐明天主之理而未得,盖愈想愈透,愈不可以名言。

二、天主可解以非而不可解以是

盖论天主之性,可解之以非,而不可解之以是。何也?所可言者,非天、非地、非人、非物、非神、非鬼、非道、非理、非性、非气,而天、地、人、物、神、鬼、道、理,性、气之大主宰也。命天以覆、地以载、人育、物生、神乐、鬼愁、道行、气运,而性毕具焉,以全造成保养之功效。

三、天主性体不可穷尽

总而言之,圣人既不能形容,愚者安能摹仿。如强欲为之解说,祗自昏懵而无逃大傲之罪。如人强欲仰视太阳之光,目已先眩也。人欲以其微悟,透明造物主之大理,犹如以萤火之光,而欲照明天地。意狂心乱,必不可得。若使人能尽透造物主之全解,则此天主之性体,亦有穷尽。非所以言天主矣。

四、姑称造物主为天主

今既无可称名,又不可不称名,姑称之为天主。盖人所见之物,惟天为大。又恐人即以天为主。故若云在天之主也。况言天,则万象统括其中。言天主,犹言天地万物之真主、万民之大父母云。 

第十节 论天主造成天地

夫天主造成天地,其说甚广虽数千百册,亦纪载不尽,今略陈其梗概。

一、天主造物与人不同

其一曰:天主造天地之功,与人造物之功,其不同有五处。盖人之造物,必须材料以成物之体,又须器具以裁物之料,又需时候以俟其成,又须劳心力以营其功。既造之后,又不能保其不坏。今天主造天地,绝不资物料,纯以无物化成万有,一也。绝不藉器具,惟出自全能,其所欲生即生,二也。绝不待时刻,瞬息而天地即立矣,三也。绝不费心力,随意而办,四也。既造之后,未尝有损坏,永保持之,五也。

二、天主造天地万物之序

其二曰:欲详知天主造天地之功,必须按天主《古经》及诸圣所传。约言:天主造成天地,虽不必费时刻须臾,但万类繁多,其中更有次第深意。故天主造成天地万物也,先造成四件。

1、造天堂之天

其一,造成天堂之天。天堂之天以外无物,此天为万物之界。其体内圆、外方、至高、至大、至光、至精,常静不动。以待他日灵明之物,立功上升,以享其乐。

2、造天地之体

其二,造成天地之体。形圆而德方。其中分别四层地狱:最下处所,在地中心,为永苦狱,以处邪魔、恶人,永不赦除;次外一层,为炼罪狱,凡善人或有过愆,而生前解补未尽者,至此受其苦罚,必炼净,乃得升天;又外一层,为灵薄狱,婴孩无知,未为善恶,无赏罚可加。处此非有所苦,第无升天之日耳;又外一层,为暂候狱,绝无苦恼,而有安乐。耶稣未降生前,天路未开,有德者暂处于此。后耶稣挈以同升。今为空狱矣,另有别篇详之。

3、造纯一之水

其三,从地而至天堂之天,纯一希微之水,以为万物之质。

4、化生九品天神

其四,化生九品天神,乃无象无形灵明,其多无数,分为九品,亦详别篇。

5、水、气、火、地,共成四元行

次以希微之水在地上者,化成气,气之上化成火,并地水共成四元行。地之于水、水之于气、气之于火、火之于天,层层包裹,如葱头相似。火上分成重重天,以旋转运动。次命地洼下盛水,以为湖海。命地突出而成山岳,以平地居人。又命余地发草木花果种种。其地中更有乐土,以待始祖之居。

6、造天上日月五星

次造天上日月五星,各丽一天,以为七政。又一层造众星辰,各天以其本星为名。今依中华所名名之:一月天、二水星天、三金星天、四日轮天、五火星天、六木星天、七土星天、八列星天、九与十皆洞明天(亦曰水晶天)、十一宗动天然。此天地诸星,非灵觉之物。诸星丽天,如木节之在板,其体比天更硬、更坚,能发光辉。此详见《历法书》中。

7、命水中生水族

次命水中生水族,如蛟龙、鱼鳖之类。又复命生气族、飞禽,如凤凰、鹰雀之类。

8、命地生走兽

次命地生走兽、牛马、狮象之类。此三族物类,但有知觉而无灵明。天主赋之本性 ,令各能生养,各传其类,各适其用。

9、最后造人

万物已备,方造二人。一男一女,男曰亚当,女曰厄襪。与之权能,主持世界之物,享用之。欲使人知恩认主,常感而事之也。二人之身,当始造时,即如成人,赋之灵心以全其性,包含万物之美。盖有体如天地四行,能生长如草木,能知觉如禽兽,又能明理如天神。故人为形物之最贵、最灵。而天主造天地万物之功,俱已全备矣。

三、天主造天地之大要领

或曰:天主既欲造成天地,何不于无穷世之前造,而直待此时造之?

曰:天主造成天地之意,不可以人意定之。其期或先、或后,自有适当其可者。要之先生、后生,总是一理。人但识其造成世界,独加意人类,有如此其贵重者,皆望以登天堂事主享福,是大要领处。若论所生,定然着一时候,岂必先生者为爱之深,后生者为爱之浅乎?即令先生亿万年无穷世之前,而是前生之人又疑曰:何不早辟数千年、万年?则安有已时乎?此非穷理者所宜枉费心思也。

第十一节 论天主为万有无原之原

一、天主为万有之元有

或问:天主生天地万物是矣,不知谁生天主?

余曰:噫!天主为万有无原之原。胡询其所从生乎?天主有所从生,则非天主矣。盖有始者必出于无始。天地有始,始于天主之全能。则天主为万物未始有始之始矣,何更求之有哉?若必云天主有所从生,则将穷夫生天主者,又从何年耶。递推原本,既不可至于无穷,必有所止极。则最先最初,无所从生者。乃吾所谓天主造物者也,世无可比。浅譬之树木焉,其叶花实必出于枝、枝出于干干出于根。至于根,则为花实枝叶本原,又何复问根之根也哉?又譬之数焉,亿出于万,万出于千,千出于百,百出于十,十出于一。一也者,亿万千百十之原,诸数之始者也,又何复问一之一者哉?若问树之根,数之一,亦为物耳,则必复有所从生。余曰:论根一字,则指树木花果之原,无可复推矣;论乙一字,亦诸数之始,更无他数在一前也。若论其为物也,如一人、一马、一树,则必生于前人、前马、前树。穷其前人、马、树所初出,则必出于天地穷第一人、马、第一树木也。而天地间最初人、马、树木,既不复有人、马、树木所从生。则皆为天主大造物之所化生也。而天主自超万物之上,自在万有之先,无所从生,而实为自有,且为万有之元有者也。

二、天主为无始无终者

盖物有有始有终者,草木、禽兽及人之肉躯是也。有有始而无终者,天地、神鬼及人之灵魂是也;其为无始无终者,惟至尊天主。无穷妙体者已矣。盖天主无穷妙体,则无他物在前焉。

三、当感谢天主恩泽

呜呼,天地万物皆天主为人所生,则天主实万物之天主,吾侪之大父母也。要在认得真、爱得切,图成天主之肖子、功臣,斯不负其生养、保存至恩。而日后复命,可永远享无疆之真福矣。今欲稍知其恩,姑举其一。试思天地或无日,万民俱坐长夜。忽见太阳东出普照六合,则必大欢,而转思谁命此日宠出照临,岂不大谢造物至恩。乃今无日,不见太阳之光,胡可忽天主恩泽,不致感谢哉?举一太阳,而水、火、衣、食,种种日用之物,可推类矣。圣博纳文有云:“若尔生而瞽、而聋、而喑、而瘫、而死,幸蒙天主洪恩,复苏尔身,开尔聋聩,解尔口舌,救尔诸疾。尔既含灵觉,敢忘其再造之恩,而不图所以报之乎?”今天主保全尔身,令汝未死、未聋、未瞽、未喑、未病。尔自思其恩,不亦更大?於既病、既死,而复赐尔安康耶。尔尚未兴感谢一念,不图所以报其恩万分之一,而可乎?而忍乎?思之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