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发人生

夏目漱石Ctrl+D 收藏本站

青年时代我失去过两位兄长。他们两人都长期卧床,临终时肌肉刻印着饱受疾病折磨的痛苦影子。但是那长了很长时间的头发和胡子,直到死后依然浓黑如漆。头发尚不太显眼,不能随时剃去的胡须一味疯长,脏兮兮的,看上去怪可怜的。其中一位兄长那又粗又硬的胡子的颜色,我至今还记得。死时他的脸显得很凄凉,憔悴而瘦小。可唯独那副胡须长势旺盛,胜过健康的男人。两相对照,使人感到既可怕又可惨。

身罹大患,我的生生死死被弄得满城风雨,而且有那么奇怪的几天好似是在非生非死的空间里度过的。等我稍稍明白了存亡的场域之后,出于确认一下自我存在的愿望,赶紧揽镜自照一番。这时,几年前去世的兄长的面影猝然从冰冷的镜面一掠而过。形销骨立的双颊,失去体温的清黄的皮肤,深深凹陷毫无动感的眼睛,还有任其蔓延的头发和胡须,——不管怎么看,这些都应该是属于兄长的。

只是哥哥的头发和胡子临死时依然乌黑,而我的却不知何时夹杂了缕缕银丝,想来哥哥应该是在生出白发前死去的。死,也许这样更为好些。鬓角和两颊渐渐为白发所冒犯,仍然一心一意想活下去的我,和那些青春年少就舍世而去的壮士比起来,总有些羞羞答答,割舍不得。映入镜中的我的表情里,不用说流露着人生无常的困惑,也多少带有老而不死的惭愧。《为了青年人》一书中写道,人不论活到多大年纪都不会失掉少年时代的性情。我赞成这个说法。想起阅读这本书的情景,我真想回到那个时代。

《为了青年人》的作者,虽然长期为病苦所折磨,但直到临死始终保持快活的性情,是个不说谎话的人。然而可惜的是头发乌黑就死了,倘若他能活到六七十岁的高龄,也许不会说得这样绝对。想到这里,我还是有些可回忆的事。

自己二十岁时,见到三十岁的人就觉得有很大隔阂,等自己也到了三十,才明白其心情是和二十岁的往昔一样的。我在三十岁时,一接触四十的人,感到差异很大,可到了四十,回忆起过去三十岁来,才明白自己依然是以同样的性情生活着的。所以对史蒂文森1的话深信不疑,因而经世到今天。但是,从几茎白发可以看出外部萌生的老颓的征候,病里揽镜也和健康时的意趣迥然各异,在那一刹那的感情里,再也找不到年轻时的影子了。

为一头白发所迫,狠狠心老老实实跨进老迈的门槛呢,还是掩盖这头白发依然在青春的街巷徘徊呢?揽镜的瞬间没有想得这么多。在还没有必要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病中的我便疏远了年轻的人们。生病前和一位朋友一起吃饭,那朋友看了看我剃得很短的额角,问我是不是苦于此处为白发所侵才越修越高的。看我当时的神情,人家有充分的理由这样问。但是罹病后的我,变得十分达观而宁静,已经顾不得考虑什么白发不白发的事了。

今天病愈后的我,是活在病中自己的生命延长线上呢,还是回到了和朋友共餐时那种病前的青春年代呢?是打算阔步于史蒂文森所说的道路上呢,还是否定这位英年早逝者的话,决心进入老境呢?迷惘于白发和人生之间的人,在青年们眼中肯定是奇怪的,然而,对于他们来说,立身于坟墓和浮世之间而难以决定去留的时期,不久也会来临的。

桃花马上少年时,笑据银鞍拂柳枝。

绿水至今迢递去,月明来照鬓如丝。

注释

1 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1850—1894),英国著名小说家,著有《金银岛》《化身博士》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