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阿皮亚都市饭店的老板查普林把我介绍给劳森的时候,我根本没有对他怎么注意。我们早早地坐在酒吧间里喝着鸡尾酒,我饶有兴味地听着岛上的各种流言蜚语。
我受到查普林的款待。他本来是一个采矿工程师,也许是由于他的性格特点,他竟然定居在一个无从发挥其专业特长的地方。可是,据说他是一个极有能耐的采矿工程师。他身材矮小,不胖不瘦,黑色的头发已经灰白,头顶更显稀疏,嘴唇上留着一小撮乱糟糟的胡须,整张脸由于日晒和烈酒的影响而显得红扑扑的。他身为饭店老板,却徒有虚名,尽管饭店的名字气派堂皇,但实际上那只是一座两层的木板建筑而已。饭店由他的妻子管理,那是一个年纪大约四十五岁、高挑瘦削的澳大利亚女人,威风凛凛,神色果断。这个容易兴奋、经常喝醉的小个子男人心里对她十分害怕。陌生人不久就听说他们家所爆发的争吵,为了让他俯首帖耳,那个女人连拳头和脚掌都用上了。特别出名的是,在他一夜醉酒之后,那个女人竟然把他在自己的房间里关了二十四小时,他根本不敢离开那所牢房,后来有人看到他有些可怜巴巴地站在游廊上跟下面街上的行人交谈。
他是一个相当有趣的人。他的人生丰富多彩,无论真实与否,他在这方面的回忆使得他的话儿值得倾听一番。因此,当劳森悠闲地走进酒吧间的时候,我对这样受到打扰心里颇为不快。时间还没有来到正午,查普林显然已经喝了不少酒,我毫无热情地在他的一再坚持下,接受了再喝一杯鸡尾酒的提议。我知道眼下他的头脑已经有些迷糊,要是再喝一巡,出于日常的礼貌,只好由我来付钱要酒,那样一来,他就会变得相当活跃,到那时,查普林太太就会恶狠狠地看着我了。
劳森的外表也毫无英俊动人之处。他身材矮小瘦弱,长着一张灰黄色的长脸,下巴狭长单薄,高高的大鼻子骨头突出,两道眉毛粗黑浓重,让他看上去样子古怪。他的两只乌黑的大眼睛倒极为动人。他乐呵呵的,但他的那副欢乐样子在我看来并不是出自内心,而只是表面上的,是用来欺骗世人的一副面具,而且我疑心那副样子还隐藏了自己卑鄙的天性。他显然渴望让人觉得他是一个“光明磊落”的汉子,一个亲热随便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狡猾诡诈,叫人难以捉摸。他用刺耳的声音说个不停,跟查普林彼此谈论着已经传为佳话的欢宴,谈论着在英国俱乐部度过的“喝得烂醉”的夜晚,谈论着曾经喝了惊人数量的威士忌后的狩猎探险,以及前往悉尼旅行,在那儿让他们引以为豪的是,他们竟然完全记不清从上岸到离开时的全部经历,两个人一个比一个讲得动听。真是一对酒鬼。如今四杯酒下肚,两个人都有些醉意朦胧,但就连在醉酒的时候,两个人之间也有巨大的差异:查普林显得粗野伧俗,而劳森即便醉了,身上仍然充满绅士的气派。
最后,他身子有些摇晃地从椅子里站起来。
“噢,我要回家去了,”他说,“晚饭前见。”
“太太好吗?”查普林问道。
“好。”
他走了出去,他用这个单音节词回答的语气有些不太寻常,我不禁抬起头来。
“好人啊,”查普林直截了当地说,“顶好的一个人,可惜的就是好酒贪杯。”他说话的时候,劳森已经走出门去,来到了阳光底下。
这种评论从查普林嘴里说出来,倒不无幽默的趣味。
“他一喝醉了,就想找人打架。”
“他经常喝醉吗?”
“每个星期,总有三四天都喝得烂醉如泥。是这个海岛让他变成这样的,还有埃赛尔。”
“埃赛尔是谁?”
“埃赛尔是他的妻子。他娶了老布雷瓦尔德的女儿,一个混血儿。他曾带着他的妻子离开此地,他只能这么做。可是埃赛尔受不了,他们就又回来了。要是他没有因为纵饮过度而死的话,那么总有一天,他会悬梁自尽的。好人哪。但是一喝醉了,就变得很难相处。”
查普林大声打了个嗝。
“我要去冲个淋浴,真不该喝最后那一杯。让人醉倒的总是最后那一杯。”
他决定到窄小的淋浴间去洗个澡,神色犹豫地望了望楼梯,随后站起身来,摆出一副做作的一本正经的样子。
“跟劳森交往对你大有好处,”他说,“他这个人博览群书。他头脑清醒的时候,会叫你感到相当诧异,而且为人也很聪明。值得跟他聊聊。”
查普林在这样为数不多的几段话中已把劳森的所有经历都对我说了。
黄昏时分,我顺着海岸坐车兜了一圈后回到饭店,劳森又在那儿。他身子笨重地坐在酒吧间的一把藤椅上,目光呆滞地望着我。他显然喝了整整一个下午,举止迟钝,脸上神色阴沉,充满恨意。他的目光在我的身上停留了一会儿,但是我能看出他并没有认出我来。周围有两三个别的人坐在那儿,摇动着骰子,他们都没有理会他,显然已经见惯了他的这种情况,不再加以注意。我坐到椅子上也开始玩起来。
“你们真是一伙爱好交际的人。”劳森突然说。
他从椅子上站起身来,两膝弯曲着,摇摇摆摆地朝门口走去。我不知道在这种景象中可笑的成分是否超出了可憎的成分。他走了以后,在座的一个人偷偷笑起来。
“劳森今儿醉得可不轻。”他说。
“如果我喝了酒就是他这副模样,”另一个人说,“我就把酒戒掉,不再喝了。”
谁会想到这个可怜的家伙本来是一个风流浪漫的人物,他的生活中竟充满了令人怜悯和恐怖的东西?理论家告诉我们这些东西都是取得悲剧效果的必不可少的因素。
接下来两三天,我都没有见到他。
一天傍晚,我正坐在可以俯瞰下面大街的饭店二楼的游廊上,劳森走上楼来,一屁股在我身旁的一把椅子上坐下。他头脑相当清醒,跟我随便说起话来,我有些心不在焉地回答着,他突然带着歉意地笑着又说道:
“前几天我醉得怪厉害的。”
我没有回答,实在也没有什么可说的。我大口抽着烟斗,希望把蚊子赶走,但是毫无用处。接着我就开始观看那些正在下班回家的当地人。他们迈开大步,缓缓走着,显得小心谨慎,而又不失尊严。他们赤裸的脚掌在地面上发出轻微的啪嗒声,听起来颇为奇特。他们那不是鬈曲就是直撅撅的浅黑色头发,也常常用石灰染成白色。他们的外表也跟别的人种极为不同,都长得身材高大,体态优美。接着,一群所罗门群岛上的居民唱着歌,从眼前经过,他们是这儿的契约劳工,身材要比萨摩亚人矮小纤瘦,皮肤墨黑,脑袋很大,毛茸茸的短发都染成了红色。不时有个白人驾着马车经过,或者把车直接赶进饭店的院子里。环礁湖里面,平静的水面上倒映着两三条纵帆船优美的影子。
“在这个地方,除了沉入醉乡,我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可做的。”劳森最后说。
“你不喜欢萨摩亚吗?”我漫不经心地问,想要找些话说。
“景色确实很美,对吧?”
要描述这座岛屿难以想象的绮丽之处,他选用的这个词儿似乎远远不够,我不禁笑起来,一边笑着一边转身朝他看去。他那双忧郁而好看的眼睛里流露出的神情让我大吃一惊,那是一种难以忍受的痛苦。两只眼睛里透露出的那种深切的悲哀情感,我觉得他绝对无法承受得了。可是那种神情一闪而过,他笑起来了。他笑得相当单纯,有那么一点天真,这种笑容使他的整张脸都发生了变化,因此我最初对他产生的厌恶也开始动摇起来。
“我最初到这儿的时候,把整个地方都跑遍了。”他说。
他沉默了一会儿。
“大约三年以前,我离开了这个地方,打算再也不回来了,但是后来仍然回来了。”他停顿了一下。“我妻子想回来。你知道,她出生在这儿。”
“哦,我知道。”
他又沉默下来,随后贸然谈论起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来。他问我有没有去过维利马。不知什么原因,他竭力想对我表现得亲切友好。他开始谈起斯蒂文森的作品,但话题不久就转到了伦敦。
“考文特花园剧场大概仍然相当热闹,”他说,“我想正如心里相当怀念以前这儿的一切,我也很想看那儿上演的歌剧。你看过《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吗?”
他问我这个问题,好像答案对他着实相当重要。我大概有点漫不经心地对他说我曾看过,他听了显得很高兴。他开始谈起瓦格纳来,并不是用音乐家的口气,而是作为普通人,觉得瓦格纳让他获得了他也无法解释清楚的情感上的慰藉。
“我想拜罗伊特实在是个值得一去的地方,”他说,“倒霉的是,我根本没有钱。当然,演出情况可能比不上考文特花园剧场,那儿灯光明亮,妇女们都穿戴得十分华丽,音乐也很动听。《女武神》的第一幕真不错,对吧?还有《特里斯坦》的结尾,真是妙极了!”
他的眼睛这会儿闪闪发亮,整张脸神采飞扬,似乎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他那灰黄色的瘦削的脸颊上微微有些泛红,我忘了他的声音刺耳难听,他的身上甚至还增添了几分魅力。
“的确,今晚我就想待在伦敦。你知道蓓尔美尔饭馆吗?以前我经常到那儿去。皮卡迪利广场的商店灯火辉煌,人群熙熙攘攘。我觉得站在那儿,看着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川流不息地经过,好像永远都不会停歇,实在令人震撼。我也喜欢河滨大道。关于上帝和查林十字架的那几行诗是怎么说的?”
我大吃一惊。
“你说的是汤普森的诗作吧?”我问道。
我念出了那几行诗。
当哀伤到了不能再哀伤的时节,
痛哭吧,面对如此惨重的损失。
闪闪发亮、交通繁忙的雅各天梯,
就搭在天堂和查林十字架之间。
他微微叹了口气。
“我读过《天堂猎犬》,写得真是好极了。”
“一般都这么认为。”我嘟囔道。
“在这儿,你碰不到什么读过书的人,他们认为那是卖弄炫耀。”
他脸上露出了怅惘的神情。我想我猜到了促使他前来找我的心情:我是与他怀念的那个世界,与他再也无从了解的一种生活连接的纽带。不久以前,我就待在他所热爱的伦敦,他对我充满了羡慕和敬畏。不过他也许开口说了不到五分钟,嘴里突然冒出几句口气激烈的话,让我大吃一惊。
“我真感到腻味,”他说,“实在感到腻味。”
“那你干吗不走呢?”我问道。
他变得脸色阴沉。
“我的肺不大好,英国的冬天现在我受不了。”
这时候,另一个人来到游廊上坐到我们身边。劳森又陷入了沉默,显得闷闷不乐。
“该喝上一口了,”新来的那个人说,“谁要跟我去喝杯威士忌?劳森?”
劳森似乎来自另一个遥远的世界。他站起身来。
“咱们下楼到酒吧间去吧。”他说。
他走了以后,我对他的看法仍然要比原先预料的好很多。他既叫我困惑不解,又引发了我的兴趣。几天以后,我遇到了他的妻子。我知道他们已经结婚了五六年,但我惊讶地发现她仍然极为年轻。劳森和她结婚的时候,她应该不会超过十六岁。她出落得漂亮可爱,皮肤并不比一个西班牙人黑,个子娇小,体态优美,手脚小巧,身材纤细柔软。她的眉眼十分秀丽,但是我觉得,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她那细巧的外貌。混血儿的外表通常有些粗陋,模样看起来有点不够精细,但她所展现出的那种细巧娇美却让你目瞪口呆。她有一种极为文雅的气质,因而当你在这种环境中见到她时,不由得感到十分惊讶。你会想到拿破仑三世宫廷里的那些引得全世界议论的著名美人。尽管她只穿着平纹细布的衣裙,戴着草帽,但是她的穿戴却显露出一个时尚女子的雅致。劳森最初见到她的时候,她一定极为娇艳迷人。
实际上只是在时间并不怎么久远之前,劳森才从英国来到这里管理一家英国银行设在当地的分支机构。他在旱季开始的时候到达岛上,就在这家饭店租了一个房间,他很快就跟当地的各色人等都相识了。岛上的生活轻松而愉快。他喜欢在饭店的酒吧间里跟人长时间地闲聊,也喜欢跟一群人在英国俱乐部里打台球,度过一个个欢快的夜晚。阿皮亚地处环礁湖边,店铺、平房,还有当地人的村落就散落在湖畔,他很喜欢这个城市。到了周末,他会骑马到某一个种植园主的家去,在山上度过两个夜晚。直到那时,他才明白什么叫自由或闲暇。他特别为这儿的阳光所陶醉。当他骑马穿过丛林的时候,周围的美景让他的头脑微微有些晕眩。乡间的土地肥沃得难以描述。一些地方仍生长着原始森林———那是一片杂乱奇特的树木、茂密的低矮灌木和藤本植物,让人感到神秘莫测,心神不安。
可是,最让他着迷的地点还是距离阿皮亚一两英里处的一个水潭,黄昏时他经常去那儿洗澡。那儿有条小河,汩汩地迅速流过岩石,形成了一个深深的水潭,随后清浅的河水继续向前流去,经过一片由巨大的石头围成的浅滩,当地人有时会到那儿去洗澡或者洗衣服。水潭周围的岸上密密丛丛地生长着许多椰子树,树木样子优雅,摇曳多姿,上面爬满了蔓生植物,倒映在绿色的水面上。这样的景色在德文郡的群山中也可见到,但两者之间仍然存在差别,因为这儿具有热带的丰饶、激情以及令人倦怠的芬芳气息。这种气息似乎会使人的心变软。水潭里的水很清凉,但并不太冷,经过白天的炎热之后更能体味到它的美妙。在那儿洗澡,可以让人的身心都神清气爽,振作起来。
劳森去的时候,那儿没有一个人,他先在岸边待了很久,然后才悠闲地在水里漂浮,接着在夕阳下擦干身子,感受着孤身独处和令人愉快的寂静的乐趣。这时他不再为伦敦,为他放弃的生活而感到惋惜了,因为眼前的生活看上去完满而美好。
他就是在这儿头一次见到了埃赛尔。
一天为了赶上次日每月一次的水运航班,他写信写到很晚。黄昏时分,他骑马朝水潭奔驰而去,那会儿,天色几乎已经暗下来了。到了那儿,他把马拴好,接着就悠闲地走到水潭边上。一个姑娘正坐在那儿。他走过去的时候,那个姑娘朝四周扫了一眼,接着就悄无声息地滑到水中。她就像一个水中仙女被一个正在靠近的凡人吓了一跳,转眼就消失不见了。他感到既惊讶又好玩,不知道那个姑娘究竟躲藏在什么地方,就顺水游去,不久就看到她坐在一块岩石上。那个姑娘望着他,眼睛里一点没有露出好奇的神色。他用萨摩亚语大声地跟她打招呼。
“你好。”
她也回答了一声,突然露出笑容,随后又把身子钻到水里。她游得十分轻松,头发飘展在身体后面。他看着她游过水潭,爬到岸上。跟所有的土著女子一样,她也穿着宽大的长罩衣游泳,那件衣服完全给水浸湿了,正紧紧贴在她那苗条的身体上。她站在那儿,漫不经心地把头发拧干,那会儿她比任何时候都更像一个在树林中或水里的野生动物。劳森看出她是一个混血儿。他朝她游了过去,钻出水来,用英语跟她说起话来。
“你游得很晚嘛。”
她把头发甩到脑后,让浓密的鬈发披散在肩膀上。
“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游泳。”她说。
“我也喜欢。”
她笑起来,显出当地人的那种天真坦诚的样子。她把一件干的长罩衣套到头上,拉了下来,再把身上湿的那件长罩衣拉到脚下拽出来。她拧干潮湿的衣服,准备离开。她犹豫地停顿了片刻,后来仍然慢悠悠地走开了。夜幕突然降临。
劳森回到饭店,对在酒吧间里掷骰子赌酒的那几个人描述了一番,很快就知道那个姑娘是谁了。她的父亲是一个叫布雷瓦尔德的挪威人,经常可以看到他在都市饭店的酒吧间里喝加水的朗姆酒。他是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头,样子就像一株盘根错节、枝干扭曲的古树。他四十年前来到这里的海岛上,当时他是一条帆船的大副。他曾先后做过铁匠、生意人、种植园主,一度相当富有,但是九十年代的猛烈飓风把他的种植园给毁了,如今他只靠一小片椰子树林来维持生计。他先后有过四个土著妻子,他会带着刺耳的笑声告诉你,他的孩子多得数也数不清。但是有些没活下来,有些出去闯荡世界了,眼下留在家里的就只有埃赛尔一个人。
“她是一个美人儿,”“莫阿纳号”的货物管理员纳尔逊说,“我对她做过一两个媚眼,但好像没有什么用处。”
“老布雷瓦尔德可不是那种傻瓜,小兄弟,”另一个叫米勒的人插嘴说,“他想找一个女婿,可以奉养他安度晚年。”
他们谈论那个姑娘的方式叫劳森感到十分不快。他提到了刚刚寄走的邮件,分散了他们的注意力。可是次日傍晚,他又前往那个水潭。埃赛尔也在那儿。夕阳的神秘,水的沉静,椰子树的轻盈优雅,都增添了她的姿色,使得她的艳丽富有深度,充满魔力,让劳森内心激动,产生了一种陌生的感情。那会儿,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一时心血来潮,不想跟那个姑娘说话,而那个姑娘也没有注意到他,甚至都没有朝他所在的那个方向看上一眼。她在绿色的水潭里四处游动,时而潜到水中,时而又到岸上歇息,仿佛那里只有她一个人,因为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对方看不见自己的形体。有些已经忘了一半的诗歌片段又浮现在他的脑海里,甚至模模糊糊地记起了他在学校读书时曾经粗枝大叶地学到的有关希腊的知识。最后那个姑娘脱下潮湿的衣服换上干衣服,悠然自得地离开了。他在那个姑娘原先站立的地方发现了一朵深红色的木槿花。那是她来洗澡时戴在头上的花儿,下水前从头上摘了下来,后来忘了重新戴上,或是不想再戴了。他把那朵花拿在手里观看,心里有种奇特的感情。他本能地想把花儿留下来,但对自己这样感情用事又感到恼火,就把花儿扔掉了。看着那朵花儿顺着河水漂走了,他心里感到一阵痛楚。
他不知道究竟是那个姑娘性格中的什么奇特因素促使她来到这个四周不大可能有人的隐秘的水潭。海岛的居民对水十分依恋。他们每天总要在哪个地方洗上一次澡,经常两次,但他们是成群地一起洗的,一家人一起洗澡时,充满欢乐的笑声。你也可以经常看到一群姑娘在小河的浅水处泼水嬉戏,阳光透过树丛在她们的身上留下斑驳的影子,其中也有混血女子。这个水潭看上去好像蕴藏着什么秘密,把埃赛尔不由自主地吸引前来。
如今夜晚已经降临,四周一片寂静,充满神秘。他轻轻地下到水中,免得发出一点声响。在温暖的夜色中,他懒洋洋地游起来。水中似乎仍然有着她苗条的身体留下的芳香。在繁星点点的夜空下,他骑着马返回城里,心里感到与世无争了。
且说他每天黄昏都去水潭,每天黄昏都能见到埃赛尔。不久,他就消除了埃赛尔的羞怯。那个姑娘变得顽皮而友好。他们一起坐在水潭上方的岩石上,河水就在旁边快速流过。他们并排坐在可以俯视水潭的岩石突出的地方,望着越来越浓的暮色正神秘地把水潭一点点地盖没。他们约会的消息不可避免地很快传开了———在南太平洋地区,大家对各人的情况都了如指掌———于是饭店里的那些客人经常粗野地拿他打趣逗乐。他面带微笑,听凭他们谈论,甚至对他们下流的暗示也懒得加以否认。他的感情是极其纯净的。他爱埃赛尔,就像一个诗人喜爱月亮一样。在他看来,埃赛尔不是一个普通女子,她并不属于这个世界,而是那个水潭中的精灵。
一天在饭店里,经过酒吧间的时候,劳森看到老布雷瓦尔德正站在那儿,身上像往常一样穿着破旧的蓝色工装裤。因为他是埃赛尔的父亲,劳森想过去跟他谈谈。于是他走进酒吧间,点头招呼,给自己要了一杯酒,然后相当随意地转过身子,邀请老头跟他一起喝一杯。他们谈了一会儿当地的事务。劳森局促不安地发觉那个挪威人正用狡黠的蓝眼睛瞅着他。老头的举止并不叫人感到愉快。他的言行里充满了阿谀奉承,但在那副曲意逢迎的样子背后,这个在跟命运的抗争中失败的老头让人感受到的,仍是以前他身上所剩的那股凶狠好斗的劲儿。劳森记得他曾是一条从事奴隶买卖的纵帆船,也就是太平洋上被人称作“贩奴船”的船长。他的胸口上还有一个很大的突起疤痕,那是他在跟所罗门群岛上的居民争斗中受伤留下的。这时候,午饭的铃声响了。
“噢,我得走了。”劳森说。
“为什么你不找个时间到我的住处玩玩呢?”布雷瓦尔德呼哧呼哧地说。“房子并不怎么气派,但欢迎你来。你认识埃赛尔。”
“我很乐意前去。”
“星期天下午最为合适。”
布雷瓦尔德的平房寒碜破旧,坐落在种植园中的椰子树林里,距离通往维利马的大道有一点路。紧靠房子的周围种着不少高大的大蕉树,叶子都已残破,看去好像一个穿着破衣烂衫的漂亮女子,透出一股凄凉的美感。一切都显得乱糟糟的,缺乏妥善照管。几只黑色的小猪瘦瘦的,脊背高耸着,四处用嘴乱拱。许多小鸡吱吱地叫着,在这儿那儿的垃圾堆里觅食。三四个当地人正懒洋洋地待在游廊上。听到劳森说要找布雷瓦尔德,老头就用沙哑的嗓音对着他喊叫起来。劳森发现他正在会客室里抽着一个用老石南根制作的烟斗。
“坐下吧,不要拘束,”他说,“埃赛尔正在梳妆打扮。”
她进来了,穿着一件衬衫和一条短裙,头发是按照欧洲人的发式梳理的。尽管她身上没有了每天黄昏去水潭时的那种狂野、羞涩的风韵,但现在看起来却更加平常,也就更加容易接近。她跟劳森握了握手。这是他头一次碰到她的手。
“我希望你能和我们一起喝杯茶。”她说。
他知道她上过教会学校,她为他故意做出的那副客套样子,让他感到好玩,同时也很感动。桌子上已放好了茶点,过了一会儿,老布雷瓦尔德的第四个妻子就把茶壶拿来。她是一个相貌端庄的土著女子,已经不怎么年轻了,只能说几句英语,脸上老挂着笑容。茶点就是相当正规的一顿饭,许多涂黄油的面包和各种味道很甜的蛋糕给端了上来,谈话也是正儿八经的。随后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婆子轻轻走了进来。
“这是埃赛尔的外婆。”老布雷瓦尔德说道,同时声音很响地朝地上吐了口痰。
她坐在椅子边上,显得很不舒服,可以看出她平时很少这样坐,要是坐在地上也许倒会自在一些。她默不作声,用两只亮闪闪的眼睛凝神望着劳森。在房子后面的厨房里,有个人在拉六角手风琴,两三个正在唱圣歌的人突然提高了嗓门。他们唱圣歌倒并不是出于虔诚,而是为了从歌声中得到乐趣。
劳森走回饭店的时候,他莫名其妙地感到相当快乐。那些人杂乱无章的生活方式让他深受触动;布雷瓦尔德太太的笑容和温和的性情,那个矮个子挪威人奇异的人生经历,老外婆那亮闪闪的神秘的眼睛,都让他感到不同寻常,趣味无穷。这种生活比他所了解的任何生活更加自然,更接近亲切、肥沃的大地。在这个时刻,他对人类文明产生了反感,经过同这些更加具有原始天性的人们的轻微接触,他感到获得了更多的自由。
饭店已经叫他感到厌倦,于是他就搬了出去,住到一所属于他自己的整洁雪白的小平房里。房子面向大海,这样环礁湖那纷繁多变的色彩就时刻出现在他的眼前。他爱这座美丽的海岛。伦敦和英国在他的心目中变得无足轻重,他甘心情愿在这个被人遗忘的地方度过余生,这儿充满全世界最美好的东西,爱与幸福。他打定主意,无论会遇到哪种障碍,什么都无法阻止他跟埃赛尔结婚。
可是并没有遇到一点障碍。在布雷瓦尔德家里,他始终受到欢迎。老头对他奉承讨好,布雷瓦尔德太太则永远面带笑容。他也瞥见过几个当地人,他们似乎都属于这个家庭。有一次,他看到一个腰间系着拉瓦拉瓦的年轻人,他身材高大,身上刺着花纹图案,头发用石灰染成白色,正跟布雷瓦尔德坐在一起。据说这个年轻人是布雷瓦尔德太太的侄儿;但是他们多半待在他见不到的地方。埃赛尔跟劳森在一起时十分可爱。她见到他的时候眼睛里闪现出的光彩让他心花怒放。她显得娇艳动人,天真烂漫。她对他谈起她上过的教会学校,谈起那些修女,他听得如痴如醉。他和她一起去看每两个星期放映一次的电影,并在电影结束后举行的舞会上跟他跳舞。乌波卢岛上的娱乐活动本来就不多,所以大家从岛的四面八方纷纷赶来参加。在那儿,你可以见到当地所有社交界的人士:几乎不与别的族群交往的白种女人,神态优雅地穿着美国服装的混血儿,当地人,成群结队穿着白色长罩衣的皮肤浅黑的姑娘,还有穿着并不常见的帆布衣服和白色鞋子的年轻男子。一切都显得那么光鲜,那么欢快。埃赛尔高兴地向她的朋友展示这个始终与她寸步不离的白人爱慕者。流言很快就传开了,说劳森打算跟她结婚,埃赛尔的朋友们都羡慕地望着她。一个混血女子能让一个白人娶她,这是一件不同寻常的事儿,即便不那么正常的关系也比没有要强,但是谁也不知道那种关系最终会有怎样的结果。劳森身为银行经理,这种身份使他成为海岛上最理想的结婚对象之一。要不是他把全副心神都放在埃赛尔身上,他就会发现许多双眼睛都好奇地瞅着他,就会看到那些白种女人对他扫视的目光,察觉她们把脑袋凑在一起的窃窃私语了。
后来,那些住在饭店里的男子打算在上床睡觉前喝一杯威士忌,纳尔逊突然大声说道:
“嗨,据说劳森打算跟那个姑娘结婚了。”
“那他就是一个十足的傻瓜。”米勒说。
米勒是一个德裔美国人,把自己的姓氏从穆勒改成现在的姓氏,他身材高大,体形肥胖,脑袋光秃秃的,长着一张圆脸,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他戴着一副宽大的金边眼镜,这使他的样子显得和和气气,而他身上的帆布衣服也总是干净洁白。他是一个酒瘾很大的人,随时准备和“伙伴们”喝上一宿,但从来不会喝醉。他性情欢快,和蔼可亲,但为人十分精明。什么都无法干扰他的商业事务。他是旧金山一家商行派驻在这儿的代表,海岛上的一个货物批发商,销售印花棉布、机械等诸如此类的物品。他总摆出一副亲切友好的神气,那是他习惯采用的手法之一。
“他不知道自己会面对什么样的麻烦,”纳尔逊说,“应当把情况告诉他。”
“如果你听从我的建议,就不要去干涉那些与你无关的事儿,”米勒说,“当一个人打定主意要干傻事的时候,什么都阻止不了他。”
“我完全赞成和外面的那些姑娘快活一下,但要说到结婚,我要公开地说,鄙人一个也不要。”
查普林当时也在场,这会儿该他发言了。
“我见到很多小伙子这样干过,但是都没有好处。”
“你应该跟他谈谈,查普林,”纳尔逊说,“你比任何人都了解他。”
“我给查普林的建议是不要管这件事儿。”米勒说。
就算在那些日子里,劳森也不是很受欢迎,实际上没有哪个人对他具有浓厚的兴趣,肯为他的事儿花费心思。查普林太太跟两三个白种女人谈到这件事儿,但她们都光是表示这样实在可惜;当他明确地告诉她们他打算结婚的时候,看来为时已晚,再也无法采取什么行动加以劝阻了。
开始的一年,劳森过得十分幸福。在环抱阿皮亚的那个海湾上的一个地点,他租了一所平房,靠近当地人的一个村庄。房子朝着色彩鲜明的蓝色太平洋,美妙地掩映在椰子树丛中。埃赛尔在房子里走来走去,显得那样可爱,那样欢快,那样轻盈优雅,样子就像树林中的一头幼小的动物。他们时不时地发出笑声,说着一些毫无意义的话。有时候,饭店里的一两个客人会过来与他们一同消磨晚上的时光;星期天,他们经常到某个娶了土著女子的种植园主家去待上一天。偶尔,在阿皮亚开店的某个混血生意人会举行一场宴会,他们就去参加。如今那些混血儿对劳森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转变。由于他的婚姻,他成了他们中的一员,他们把他叫作伯蒂,跟他热烈拥抱,拍拍他的后背。他喜欢看到埃赛尔出现在这样的聚会上。那时候,她总是笑个不停,眼睛闪闪发亮。看到她那种喜洋洋的高兴神色也让他受益匪浅。有时候,埃赛尔的亲戚也会到他们的住处来,当然包括老布雷瓦尔德,她的母亲,还有她的表亲,一些亲属关系模糊的穿着宽大长罩衣的土著女子以及系着拉瓦拉瓦的男人和男孩子,他们的头发染成红色,身上刺着精细的花纹。他从银行回来,发现他们坐在那儿,他宽容地发出一阵笑声。
“可别让他们把咱们家吃穷了。”他说。
“他们是我的家人。他们提出要我帮助,我只好如此。”
他心里很清楚,如果一个白人娶了一个土著女子或混血女子,他就必须想到,他妻子的亲戚会把他看作取之不尽的财源。他用手捧住埃赛尔的脸,吻着她那鲜红的嘴唇。也许他无法指望埃赛尔明白,他的薪水养活一个单身汉绰绰有余,但要供养一个妻子和一家人就得细心规划。后来埃赛尔生下一个男孩。
当劳森头一次把孩子抱在怀里的时候,他心里猛然感到一阵剧痛。他没有料到孩子的皮肤竟然这样黑。不管怎么说,他只有四分之一的当地人血统,实在没有理由不像一个英国孩子。但这个孩子蜷缩在他的怀里,灰黄色的皮肤,头上已覆盖着黑色头发,两只乌黑的大眼睛,看上去完全就是一个当地孩子。由于他的婚姻,侨民中的白种女人都不再理睬他。以前他身为单身汉,习以为常地到一些男子家去吃饭,如今遇到他们,他们都显得有点局促不安,为了掩饰困窘的样子,他们都表现得过于热情友好。
“劳森太太好吗?”他们会说。“你真是一个幸运的家伙。真是一个漂亮女子。”
但是如果他们跟自己的妻子一起遇到他和埃赛尔,当他们的妻子纡尊降贵地朝埃赛尔点头时,他们就感到很不自在。劳森看到他们的样子禁不住哈哈大笑。
“他们沉闷乏味得就像一潭死水,整个这帮人都是如此,”他说,“即便他们不请我去参加他们那讨厌的社交聚会,也一点不会影响我今晚的睡眠。”
可是现在的情况叫他有点心烦。
那个深色皮肤的婴儿皱起眉头,那是他的儿子。他想起阿皮亚的那些混血孩子。他们的脸色看上去很不健康,灰黄而苍白;他们早熟得也令人生厌。他看到他们坐船前往新西兰上学,必须为他们选择一所接受当地血统孩子的学校。他们挤在一起,放肆而又胆怯,他们身上所具有的特点相当奇特地把他们和白人区分开来。他们之间讲着当地的语言,长大以后,因为血统的原因,他们只能领到低微的薪水。女孩也许可以嫁给一个白人,但男孩根本没有机会,要么娶一个跟他们一样的混血儿,要么娶一个土著女子。劳森打定主意,一定要把儿子带走,脱离这种屈辱的生活。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他都必须返回欧洲。他走进房去,看到埃赛尔虚弱可爱地躺在床上,身边围着几个土著女子,这样更增强了他的决心。如果他把埃赛尔带走,让她生活在自己的种族当中,她就会更加完整地属于自己。他对埃赛尔的爱无比强烈,因而希望她的整个身心都跟自己在一起。他清楚地意识到,埃赛尔跟当地的生活有着根深蒂固的联系,她心里总保留着一些他所不了解的东西。
他平静地上班去了,出于朦胧的保密本能,他给一个在阿伯丁一家航运公司担任合伙人的表弟写了一封信,信上说他的身体状况(跟好多人一样,他也为了自己的身体状况而出国来到这儿的海岛)已经好多了,目前似乎没有他不返回欧洲的理由。他请求他尽量利用他的影响,为他在迪赛德找一份工作,无论薪水多么微薄都不要紧,因为那儿的气候特别适合像他这样一个身患肺病的人。书信从阿伯丁寄到萨摩亚要花五六个星期的时间,而且往来的信件肯定不止一封。他有充足的时间让埃赛尔在思想上做好准备。埃赛尔听到这个消息开心得像个孩子。看到她向朋友们夸耀说她要去英国了,他觉得很好玩儿。这对她来说是一个突破,她在那儿会变得相当英国化。随着出发日期的逐渐临近,埃赛尔也充满了兴趣,变得十分兴奋。最后来了一封电报,金卡丁郡的一家银行为劳森提供了一个职位,埃赛尔简直大喜若狂了。
经过漫长的旅程,他们终于在一个到处都是花岗石房屋的苏格兰小镇上安居下来。这时候,劳森意识到再次回到自己的种族当中生活对他是多么重要。回想在阿皮亚度过的三年时光,那简直就是一次流放,现在他又回到了看来似乎唯一正常的生活,不禁宽慰地松了口气。现在又可以打高尔夫球了,也可以钓鱼了,真正的钓鱼,心里真是舒畅。在太平洋地区钓鱼,几乎没有什么乐趣可言。在那儿,只要你把钓鱼线扔到水里,就能从到处是鱼的大海中把游动缓慢的大鱼一条接一条地钓上来。现在每天都会看到刊载当天新闻的报纸,会见到你可以交谈的男女同类了,心里真是舒畅。现在可以吃到不是冷冻的鲜肉,喝到不是罐装的牛奶了,心里真是舒畅。这儿不像太平洋地区,人们大都依靠自身的资源。他很高兴可以独自拥有埃赛尔。他们结婚两年了,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全心全意地爱她,眼前几乎一刻也不能没有她的身影,他需要跟她进行更加亲密的交流,而这种需求正变得日益急迫。可是,奇怪的是,在抵达英国的最初那阵兴奋过去之后,埃赛尔对新的生活似乎并没有表现出他原来预料的那样多的兴趣。她不习惯周围的环境,样子显得有点无精打采。当美丽的秋天变得阴沉惨淡,逐渐走向冬天的时候,她开始抱怨天气寒冷。她半个上午都躺在床上,一天的其余时间就坐在沙发上,有时看看小说,但是更多的时候,什么事都不做。她看上去十分痛苦。
“不要紧,亲爱的,”劳森说,“你很快就会习惯的。耐心等着夏天到来吧。到了那会儿,这儿的天气就几乎跟阿皮亚一样热了。”
几年来,他从来没有感到身体这样良好,这样强健。
在萨摩亚照管房屋的时候,埃赛尔总是随便应付一下,那没有什么关系,但在这儿就不合适了。如果有客人前来拜访,劳森不希望家里看上去乱糟糟的。于是他笑了笑,取笑了埃赛尔几句,就自己着手把房里的东西收拾整齐了。埃赛尔在一旁懒洋洋地看着他。每天她都花费好几个小时跟自己的儿子一起玩耍,用她自己乡土的婴儿语言跟他交谈。为了给她排忧解闷,劳森努力在邻居中结交朋友,他们不时去参加一些规模不大的聚会,在那儿,女士们唱着社交界流行的民歌,男人们则默默地待在一旁,和蔼可亲地露出满脸笑容。埃赛尔有些腼腆,看起来似乎不愿跟别人坐在一起。劳森有时会突然焦虑起来,问她是不是感到不快乐。
“不,我很快乐。”她回答说。
可是她的眼神朦朦胧胧,似乎隐含着什么想法,劳森猜不出那究竟是什么。她似乎变得有些孤僻,劳森感到自己对她的了解并不比最初看到她在水潭里洗澡时更深多少。他有种不安的感觉:埃赛尔对他隐瞒着什么东西。他爱慕埃赛尔,所以这叫他相当苦恼。
“你不是在想念阿皮亚吧?”有一次他问埃赛尔。
“哦,不———我觉得这儿很好。”一种模糊的疑虑驱使他在谈到海岛和岛上的居民时说了一些贬损的言辞。埃赛尔笑吟吟的,并没有回答。难得有那么几次,她收到从萨摩亚寄来的一包书信,接下来的一两天,她就神情呆板、脸色苍白地走来走去。
“说什么我也不会回到那儿去,”有一次他说道,“那个地方不适合白人。”
可是他发觉,有时埃赛尔在他不在家的时候,私下哭泣。在阿皮亚,埃赛尔很爱说话,嘴里滔滔不绝地说着他们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和当地的传闻,但现在她逐渐变得寡言少语,尽管他努力想让她开心一些,但她仍然无精打采。在他看来,埃赛尔对以往生活的回忆使她跟自己有了距离。他对那座岛屿和那片大海,对老布雷瓦尔德,对那些深色皮肤的当地居民充满了疯狂的妒意,现在一想到那些人,他心里就感到惊恐。每逢埃赛尔谈到萨摩亚的时候,他就冷嘲热讽,充满怨恨。晚春时节,白桦树都开始发出新叶,一天黄昏,他打了一场高尔夫球回来,发现埃赛尔并没有像平常那样躺在沙发上,而是站在窗口,显然是在等他回来。他一走进房间,埃赛尔便跟他打了个招呼。不过叫他诧异的是,埃赛尔用的是萨摩亚语。
“我受不了了,无法在这儿生活下去了。我恨这儿,我恨这儿。”
“看在上帝的分上,用文明的语言说话!”他气冲冲地说。埃赛尔朝他走过来,笨拙地用胳膊搂住他的身体,动作里透着野蛮的气息。
“咱们离开这儿吧,回到萨摩亚去。如果你让我留在这儿,我会死去的。我想回家。”
她的情绪突然爆发了,开始哭起来了。劳森的怒火一下子消失了,把她拉过来坐在自己的膝盖上。他对埃赛尔解释说他不可能辞去目前的工作,那毕竟是他们主要的收入来源。他原来在阿皮亚的位置早就安排了别人。要是回去的话,他会一无所有。他尽量设法把话说得通情达理,那儿的生活相当不便,他们必然会面临羞辱,那样也会给他们的儿子带来痛苦。
“苏格兰有着优质的教育和其他资源。学校条件完善,费用低廉。他可以去上阿伯丁大学。我要让他成为一个真正的苏格兰人。”
他们管他们的儿子叫安德鲁。劳森想要安德鲁成为一个医生,他将来会娶一个白种女人。
“我并不为自己有一半萨摩亚人的血统而感到羞耻。”埃赛尔闷闷不乐地说。
“当然不用这样,亲爱的。那没有什么可羞耻的。”
埃赛尔柔软的脸蛋贴在他的脸上,他感到自己极其软弱。
“你不知道我是多么爱你,”他说,“要是能让你知道我心中对你的爱意,我真愿意付出一切。”
他四下寻找埃赛尔的嘴唇。
夏天到了。高地的山谷里一片翠绿,芳香四溢。山上满是色彩鲜艳的石南花。在这个浓荫匝地的场所,一个晴天接着一个晴天。从大路上耀眼的阳光下,走到白桦树的树荫下,让人感到不胜舒畅。埃赛尔不再提到萨摩亚了,劳森也就不再那样紧张不安了。他以为埃赛尔已经甘心接受目前的环境,他觉得自己对埃赛尔的爱如此强烈,她的内心实际已容纳不了任何其他的憧憬了。有一天,当地的医生在街上挡住了他的去路。
“嗨,劳森,你太太现在在我们高地的溪流中洗澡,她应该小心一些才是。你知道,这儿可不像太平洋地区。”
劳森吃了一惊,无法神色镇定地加以掩饰。
“我不知道她在那儿洗澡。”
医生笑了起来。
“很多人都曾看到她。你知道,这引起了他们的一些议论,因为到桥上面的那个水潭洗澡,选择那个地方显得有点奇怪,那儿是不让洗的,但在里面洗一下实际也没有什么害处。只是我不知道那样的水她怎么受得了。”
劳森对医生提到的水潭并不陌生,他突然想到这个水潭和埃赛尔在乌波卢岛习惯每天黄昏都去的那个水潭在某种程度上倒很相似。一条清澈的高地小河蜿蜒流过满布岩石的水道,一路欢快地水花四溅地行进,随后形成一个平静的深水潭,水潭旁边有片小小的沙滩。水潭周围密密层层地满是遮天蔽日的树木,并不是椰子树,而是山毛榉。阳光断断续续地穿过树叶,照在亮闪闪的水面上。这幅景象叫他感到震惊。在他的想象中,他看到埃赛尔每天都去那儿,在岸边脱掉衣服,悄悄进入水中。水凉丝丝的,显然要比她在家乡所喜爱的那个水潭的水阴凉。埃赛尔似乎一时间又重新获得了以往的那种感觉。他发现埃赛尔又一次成为那个奇特、狂野的溪流女神。在他看来,是流水在向她发出召唤,真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他朝小河走去。他小心翼翼地穿过树林,长满青草的小路消除了他脚步的声音。不久,他就来到一个可以看到水潭的地点。埃赛尔正坐在水潭边上,低头看着水面。她静静地坐在那儿,看上去好像正无法抗拒地受到潭水的吸引。他不知道她头脑中乱糟糟地掠过一些什么奇特的念头。最后埃赛尔站起身来,有一两分钟消失在他的视线以外,随后又出现在他的眼前,埃赛尔穿着宽大的长罩衣,光着两只小脚,动作优雅地走过布满苔藓的潭岸,来到水边,把身子浸到水中,轻轻地没有溅起一朵水花。埃赛尔在水里静静地游来游去,游动的姿势里有种超凡脱俗的意味。他不知道这种景象为什么会如此奇怪地打动了他。他等待着,直到埃赛尔爬出水潭。她站了一会儿,湿漉漉的衣衫的褶纹都紧贴着她的身子,清晰地显露出她的体形。她用两只手缓缓地滑过自己的胸部,喜悦地轻轻舒了口气。随后她就失去了踪影。劳森转身走回村子,心里万分痛苦,因为他知道,埃赛尔对他来说仍然是一个陌生女子,他那饥渴的爱情注定无法得到满足。
他没有提到自己看到的一切,对整个事件完全不加理会,但是他用好奇的目光望着埃赛尔,试图猜出她头脑里的想法。他对埃赛尔越加充满柔情,想要凭借自己热烈的爱情让她忘掉自己内心深切的期盼。
后来有一天他回到家里,惊讶地发现埃赛尔并不在房子里。
“劳森太太在哪儿?”他向女仆问道。
“她带着孩子到阿伯丁去了,先生,”女仆答道,对他的问题有点奇怪,“她说她会坐最后一班火车回来。”
“哦,好吧。”
埃赛尔竟然一句话也没有对他提过这次短途旅行,他感到很恼火,但倒并没有心神不定,因为近来埃赛尔不时前往阿伯丁,去那儿逛逛商店,或许看场电影,他看到埃赛尔这样感到很高兴。他赶到车站去接埃赛尔,但埃赛尔并不在最后那班火车上,他突然惊慌起来。他回家来到卧室,立刻发现埃赛尔的梳妆用具都不在原来的地方了。他打开衣柜和抽屉,里面几乎空了一半。埃赛尔跑了。
他一下子怒火满腔。那天夜晚给阿伯丁打电话展开调查,时间已经太晚了,而他也知道他的调查可能会得到什么样的答案。埃赛尔极为狡猾地选了他们银行的定期结账日,让他根本没有机会去追赶她。他被自己的工作困住了手脚。他拿起一份报纸,看到次日早晨有一班开往澳大利亚的轮船。埃赛尔现在一定在去伦敦的途中,内心的痛苦让他禁不住抽泣起来。
“我对她已经仁至义尽了,”他大声说,“她竟忍心这样对待我,真是残忍,无比残忍!”
在苦恼中挨过两天后,他收到了埃赛尔的来信,信是用她那像小学女生一样稚嫩的笔迹写的,她写信总是很费劲儿。
亲爱的伯蒂:
我再也受不了了,我回家去了。再见。
埃赛尔
她没有说一句表示歉意的话,甚至根本没有要求他跟她一起走。劳森感到十分沮丧。他查到了那条轮船停靠的第一个地点,尽管他心里很清楚埃赛尔不会回来了,但他仍然给埃赛尔发了一封电报,恳求她回来。他可怜巴巴、充满焦虑地等待着,希望埃赛尔能回复哪怕只有一句表示爱意的话儿,但也没有回音。他度过了一段又一段心潮翻腾的时光。时而他告诉自己已经完全摆脱埃赛尔了,接着又想不给她钱,用这种手段逼迫她回来。他孤独愁闷,对埃赛尔和儿子朝思暮想。他知道,无论怎样自我排遣,只有一个解决方法,那就是随她而去。如今要是没有埃赛尔,他就再也无法生活下去了。他对未来的所有规划好似一所纸牌搭成的房屋,如今在一阵气急败坏的焦躁中,他把房屋推倒了,到处都是四散开来的纸牌。他并不在意自己是否会失去未来的机会,只想把埃赛尔找回来,别的事儿在他眼里都无足轻重。他尽快赶到阿伯丁,告诉银行经理他打算马上离开。银行经理加以反对,表示这样仓促的通知会造成麻烦。劳森不愿听从忠告,他打定主意,要在下一班轮船起航前获得自由。他终于把自己拥有的一切财物都卖掉了,登上了那条船的甲板,直到那时,他心里才恢复了几分平静。在此之前,那些同他有交往的人都觉得他的神志不那么正常了。他在英国采取的最后一项行动就是给身在阿皮亚的埃赛尔发了一封电报,告诉埃赛尔他就要去跟她团聚了。
到了悉尼,他又发了一封电报,最后随着黎明的来临,他坐的那条轮船穿过阿皮亚港口的沙洲,眼前又一次出现了散布在港湾各处的白色房屋,这时他不禁感到莫大的宽慰。医生和事务官都来到船上,他们俩都是他的老相识。看到他们熟悉的脸庞,他感到十分亲切。看在老交情的分上,他和他们一起喝了一两杯;同时也因为他心里极为紧张。他无法确定埃赛尔是否乐意见到他。当他坐上汽艇,接近码头的时候,他心神不安地朝等在码头上的那一小群人扫了一眼,埃赛尔不在那儿,他的心猛地往下一沉,但接着他看到了穿着蓝色旧衣服的布雷瓦尔德,心里又对他的岳父产生了好感。
“埃赛尔在哪儿?”他跳上岸后问道。
“她在家里,跟我们住在一起。”
劳森感到有些失望,但他仍然装出一副愉快的样子。
“噢,有我住的地方吗?大概我们需要一两个星期,才能安顿好。”
“当然有的,我想我们可以给你匀出一些地方。”
过了海关,他们去了饭店,有几个老朋友在那儿迎接他。大家一起喝了好几轮酒,他们才脱身离开。他们最终出了饭店朝布雷瓦尔德的房子走去,两个人都感到乐悠悠的。他在布雷瓦尔德家把埃赛尔搂在怀里,重逢的欢乐让他忘掉了所有的痛苦念头。他的岳母见到他很开心,岳母的母亲,那个年事已高、满脸皱纹的老婆子也是如此。几个当地人和混血儿也走进门来,他们在周围坐成一圈,满脸堆笑地望着他。布雷瓦尔德拿出一瓶威士忌,每个前来的人都呷了一口。劳森坐在当中,把他那深色皮肤的小男孩放在膝盖上,他们已经把他穿的英国衣服扒掉了,他全身光溜溜的,埃赛尔穿着宽大的长罩衣坐在一旁。他感到自己好像一个回头的浪子。下午他又前往饭店,回来的时候更加兴高采烈,他喝醉了。埃赛尔和她母亲知道白人有时会喝得烂醉,这种情况是可以预料得到的。她们把他扶上床去,同时温和地笑着。
过了一两天,劳森开始寻找工作,他心里清楚无法指望找到自己以前为了返回英国所放弃的那种工作,但是凭他所受的教育,到一家商行去找一份差事总是可以的,说不定这次变动并不会让他遭受什么损失。
“不管怎么说,你在银行工作是发不了财的,”他说道,“做生意才最为合适。”
他希望自己尽快成为一个必不可少的人物,这样就会有人跟他合作,几年以后,他必然会成为一个有钱人。
“我一安顿好了,咱们就去找一所木屋,”他对埃赛尔说,“咱们不能一直在这儿住下去。”
布雷瓦尔德的平房面积实在太小,大家都挤在一起,根本没有独处的机会,也谈不上什么安宁和清静。
“噢,不用着急。在咱们找到满意的住处之前,完全可以在这儿住下去。”
他花了一个星期才安排妥当,进了一家商行,那是一个叫贝恩的人开办的。可是当他对埃赛尔谈起搬迁的事儿时,埃赛尔说在孩子出生前,她想继续住在这儿,因为她又有了身孕。劳森想要跟她说理争辩。
“如果你不喜欢这样,”她说,“那你就住到饭店里去好了。”
他突然变得脸色煞白。
“埃赛尔,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呢?”
她耸了耸肩膀。
“既然咱们可以住在这儿,再拥有一所自己的房子,又有什么好处呢?”
劳森只得依了她的意思。
劳森每天下班回到布雷瓦尔德家,总看到平房里挤满了当地人。他们闲散无事,有的抽烟,有的睡觉,有的喝卡瓦酒,说起话来没完没了。那个地方又脏又乱。他的儿子满地乱爬,正跟当地一些孩子嬉戏玩耍,满耳朵听到的都是萨摩亚语。他养成一个习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总顺便到饭店去喝上几杯鸡尾酒,因为有酒壮胆,他才能安然面对接下来的夜晚和那群亲切友好的当地人。至于埃赛尔,尽管他从来没有像目前这样热烈地爱她,但他始终觉得她正悄悄脱离他的掌握。孩子出生后,他再次提出他们应当搬到自己的房子里去,却又遭到了埃赛尔的拒绝。在苏格兰的居留似乎使她背叛了自己的种族,如今她兴高采烈地回到他们中间,似乎转而完全奉行她原来那种当地人的生活方式。劳森酒喝得更厉害了,每个星期六晚上,他都到英国俱乐部去喝得烂醉如泥。
他有一个特点,每逢喝醉了酒,就爱跟人争吵。有一次,他跟雇用他的老板贝恩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贝恩就把他辞退了,他不得不另找一份工作。他闲散了两三个星期,在这段时间里,他不愿坐在家里,而是到饭店或英国俱乐部去闲荡并喝酒。那个德裔美国人米勒完全出于同情,把他带到自己的办公室里;不过米勒毕竟是一个生意人,尽管劳森在金融方面的技能很有用处,但是鉴于目前的情况,劳森几乎无法拒绝一份比以前要低的薪水,米勒毫不犹豫地表示愿意给他这样的薪水。埃赛尔和布雷瓦尔德都责怪他接受了这份工作,因为那个混血儿佩德森向他提出的薪水要高不少。可是一想到要听从一个混血儿发号施令,他就感到万分厌恶。埃赛尔在他的耳边唠叨个不停,他怒气冲天地嚷道:
“我就是死了,也不会给一个黑鬼干活。”
“你也许不得不如此。”她说道。
六个月后,他发现自己不得不接受这种无法改变的屈辱待遇。他渐渐无法抵挡自己对于烈酒的嗜好,经常喝得醉醺醺的,工作搞得一塌糊涂。米勒警告过他一两次,但劳森不是轻易就肯接受规劝的人。一天,在争吵过程中,他戴上帽子,走出门去。可是如今他已经声名狼藉了,谁也不会再聘用他。他闲散了一段时间,接着就得了震颤性谵妄。他身体痊愈后,感到既丢脸又虚弱,再也无法顶住持续的压力,就去找佩德森,请他给自己安排一份工作。佩德森很高兴有一个白人在自己的店里干活,而且劳森在计算方面的能力也很有用处。
从那时起,他的境况迅速恶化。白人对他神态冷漠,只是出于对他的鄙夷和怜悯,同时害怕他喝醉酒后的凶猛狂暴,他们才没有完全对他不理不睬。他变得极其敏感,时刻留神提防别人对他的冒犯。
他完全生活在那些当地人和混血儿中间,但是他不再具有白人的威望了。他们感到他讨厌他们,而他们也怨恨他那种神气活现的架势。现在他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他还要装腔作势。以前一直对他巴结讨好、曲意逢迎的布雷瓦尔德,如今也对他嗤之以鼻。埃赛尔嫁给他显然是一笔赔本买卖。家里出现了不光彩的场面。有一两次,两个男人挥拳打起架来。每逢发生争吵,埃赛尔总是站在自己的家人一边。他们发现他喝醉的时候反倒比清醒的时候好,因为一旦喝醉了,他就会躺在床上或地面上呼呼大睡。
后来他发觉大家有什么事儿瞒着他。
每当他回到平房用晚餐(也就是那种粗劣难吃、部分属于当地出产的食物)时,埃赛尔往往不在家里。要是他问埃赛尔到哪儿去了,布雷瓦尔德就说埃赛尔和她的这个或那个朋友一起去消磨晚上的时光了。有一次,他也到布雷瓦尔德提到的那所房子去找埃赛尔,结果发现埃赛尔并不在那儿。埃赛尔回来后,他问埃赛尔究竟到哪儿去了,埃赛尔回答说她父亲弄错了,她实际上是到某某人的家里去了。但他知道埃赛尔是在说谎。那会儿,埃赛尔身上穿着她最漂亮的衣服,两只眼睛亮闪闪的,显得非常娇艳可爱。
“不要跟我耍什么把戏,我的姑娘,”他说,“否则,我要打断你身上的每一根骨头。”
“你这个醉鬼。”她轻蔑地说。
如今他觉得布雷瓦尔德太太和老外婆看他的眼神都充满恶意,而布雷瓦尔德这时却不同寻常地仍对他相当和气,他把这种情况看作布雷瓦尔德对自己的女婿藏奸耍滑的得意表现。另外他也动了疑心,他以为白人都用好奇的眼神看着他。每当他走进饭店的酒吧间时,那儿的客人就会突然安静下来。这种现象让他相信他们谈论的话题就是自己。一定出了什么事儿,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有他一个人蒙在鼓里。他一下子感到妒火中烧。他认为埃赛尔一定跟哪个白人暗中勾搭,他一个接一个地对他们仔细察看,但没有看出一点儿蛛丝马迹。他相当无奈。因为找不到哪个人可以确切地证实他的猜疑,他就像一个满口胡言的疯汉走来走去,四处寻找着那个可以让他发泄怒火的人。最后出于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一个其实最不应当遭受他暴力行为的人。一天下午,他独自闷闷不乐地坐在饭店里,查普林走了进来,在他的身旁坐下。也许查普林是如今整个岛上唯一对他抱有同情的人。他们要了几杯酒,谈了几分钟岛上不久就要举行的赛马会。随后查普林说:
“我想我们都得掏钱来给女士们买些新衣服。”
劳森吃吃地笑起来。因为查普林太太掌管着金钱,如果她要为这项活动买一件连衣裙,她肯定用不着向她的丈夫要钱。
“你的太太好吗?”查普林问道,希望显得亲切友好一点。
“那跟你究竟有什么关系?”劳森说,他那两道黑色的眉毛皱了起来。
“我只是问一个表示礼貌的问题。”
“噢,把这个表示礼貌的问题留给你自己吧。”
查普林并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他在热带地区住了很长时间,又爱喝威士忌,外加受到家庭事务的影响,因而他跟劳森一样也不大能控制住自己的脾气。
“嗨,老兄,在我的饭店里,你要表现得像个上流绅士,否则,我就马上把你扔到街上去。”
劳森那愠怒的脸上变得红一阵黑一阵。
“我再告诉你最后一次,你也可以转告其他人,”劳森充满怒火、气喘吁吁地说,“如果你们当中哪一个家伙敢跟我的妻子鬼混,那他最好小心一点。”
“你认为哪个人想跟你的妻子鬼混?”
“我并不像你想的那么傻,我的洞察力跟大部分人一样好。我不客气地提醒你注意,事情就到此为止。我无法容忍什么偷鸡摸狗的勾当,决不容忍。”
“听我说,你还是走吧,等到头脑清醒了,再回来。”
“我想走的时候自然会走,一分钟也不会提前。”劳森说。
这种大话说得实在欠缺考虑,因为查普林身为饭店老板,这种经历使他掌握了与人交往的一种特殊技能,他更看中的是客人的地位,而不在乎是否有他们相伴。劳森的话刚说出口,他就发现自己的领子和胳膊被抓住了,整个人给猛地推到街上。他跌跌撞撞地下了台阶,来到明亮耀眼的阳光底下。
正是由于这桩事儿,他跟埃赛尔之间才头一次出现了暴力的场面。他深感羞辱,心里十分难受,不愿再回饭店,那天下午回家就比平时要早。他看到埃赛尔正在梳妆打扮,准备出门。平常埃赛尔总是穿着宽大的长罩衣,光着两只脚,黑头发上插着一朵花儿,懒懒散散地消磨时间;但是眼下,她穿上了白色长丝袜和高跟鞋,正在把她最新的那条平纹细布的粉红色连衣裙穿上身去扣好。
“你把自己打扮得十分漂亮,”他说,“究竟要到哪儿去呀?”
“到克罗斯利家去。”
“我和你一块儿去吧。”
“为什么?”埃赛尔冷淡地问道。
“我不想让你总是一个人四处游荡。”
“他们并没有请你。”
“我才不在乎这一点呢。没有我,你也去不成。”
“你最好先躺下,等我准备好。”
埃赛尔以为他喝醉了,一躺到床上,很快就会进入睡乡。他却坐到一把椅子上抽起烟来。埃赛尔越来越烦躁地看着他。等她准备好了,他也站起身来。正巧这时候平房里一个人也没有,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布雷瓦尔德在种植园里干活,他妻子到阿皮亚去了。埃赛尔正眼望着他。
“我不跟你一块儿去,你喝醉了。”
“这是谎话。没有我,你也去不成。”
埃赛尔耸了耸肩膀,想从他的身旁走过去,但他一下子抓住了她的胳膊,抱住了她。
“放开我,你这个讨厌的家伙。”她突然用萨摩亚语说。
“为什么你不想要我陪你去?不管你耍什么鬼把戏,我都无法容忍,我不是跟你说过这一点吗?”
埃赛尔捏紧拳头,朝他的脸上打去。他一下子失去了控制,所有的爱和恨都从心头涌起,他完全气疯了。
“我要教训你一下,”他嚷道,“我要教训你一下。”
他一把抓起正好放在手边的马鞭,狠狠地对埃赛尔抽去。她尖声喊叫起来,这种尖叫使他更加恼怒,他继续一鞭又一鞭地抽打着。埃赛尔的叫声在房子里回荡;他一边挥鞭抽打,一边嘴里咒骂,接着便把埃赛尔扔到床上。埃赛尔躺在那儿,因为疼痛和恐惧而呜咽起来。他丢下马鞭,冲出房去。埃赛尔听到他走了,停止了哭泣。她小心地朝四周看了看,随后站起身来。她感到身上很疼,但受的伤并不怎么严重。她看了看身上的连衣裙有没有撕坏。土著女子对于挨打早已习以为常。她并没有被劳森的这种行为所激怒。她对着镜子,梳了梳头发,两只眼睛亮闪闪的,透出一种奇特的神采。也许她从来没有像那时对他的感觉那样近于爱情。
可是,劳森不辨东西南北地朝前跑去,跌跌撞撞地穿过种植园,他突然感到精疲力竭,虚弱得如同一个孩子,一下子扑倒在一棵大树脚下。他感到痛苦和羞愧。他想到埃赛尔,在他那充满柔情蜜意的爱情中,他身体内部的所有骨头似乎都已变得酥软了。他想到了过去,想到了心中的期望,他被自己的行为吓呆了。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拥有她,他想要把她搂在怀中。他必须马上回去。他站了起来,但身子虚弱不堪,走路摇摇晃晃。他走进房子,埃赛尔正在窄小的卧室里,坐在镜子前面。
“哦,埃赛尔,原谅我吧。我十分羞愧,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他在埃赛尔面前跪了下来,怯生生地抚摸着她的连衣裙下摆。
“真不能想象我所干的事儿,太可怕了。我觉得我疯了,世上没有一个女人能让我像爱你那样爱她。为了让你免遭痛苦,我什么都愿意做,而我竟然伤害了你。我永远都不能原谅自己,但是看在上帝的分上,告诉我说你原谅我了。”
埃赛尔的叫声仍在他的耳边回响,叫他实在无法忍受。埃赛尔默默地望着他,他想去抓住埃赛尔的两只手,泪水从他的脸上淌了下来。他在羞辱中把脸藏在埃赛尔的裙兜里,虚弱的身子因为抽泣而不住颤抖。埃赛尔的脸上露出了全然轻蔑的神情,跟其他当地女人一样,她也看不起一个在女人面前低声下气的男人。一个可怜虫。埃赛尔一度几乎觉得这个人有几分男子汉的气概,而他如今却像条野狗似的趴在自己脚下。埃赛尔有些鄙夷地踢了他一脚。
“滚出去,”她说道,“我恨你。”
劳森想要去抱住她,但是被她推开了。她站起身来,脱下身上的连衣裙,甩掉脚上的鞋子,拉下长袜,随后换上原来那件破旧的长罩衣。
“你要到哪儿去?”
“那与你有什么关系?我要到水潭去。”
“让我也去吧。”他说道。
他问话的语气就像一个孩子。
“你就不能放手让我去吗?”
劳森用手捂住脸,伤心地哭起来,而埃赛尔经过他的身旁,走了出去,她的目光冷冰冰的,充满敌意。
打那时起,埃赛尔就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了。尽管所有的人都聚集在面积不大的房子里,劳森和埃赛尔带着两个孩子,布雷瓦尔德、他的妻子和岳母,还有那些始终待在那儿或在周围游荡的关系模糊的亲戚和食客,大家不得不相当拥挤地生活在一起,但是劳森已经变得无足轻重,几乎不受哪个人的注意。他早上吃罢早饭就出门,只在吃晚饭的时候才回来。他不再跟人争斗,如果手里没有钱去英国俱乐部,晚上他就同老布雷瓦尔德和当地人玩红心牌戏来消磨时间。在没有喝醉的时候,他自惭形秽,无精打采。埃赛尔待他像一条狗似的。当他暴跳如雷的时候,埃赛尔偶尔会顺从一下,随之而来的仇恨却让她不寒而栗。后来他变得奴颜婢膝,哭哭啼啼,那时埃赛尔对他无比蔑视,真想朝着他的脸啐上一口唾沫。有时他蛮横动粗,但是埃赛尔已做好了应对的方法。如果他动手打人,她就又踢又抓,还用牙咬。他们之间发生了激烈的打斗,他并不总能占据上风。不久,整个阿皮亚都知道他们夫妻的关系很不好。几乎没有人对劳森表示同情。在饭店里,大家对老布雷瓦尔德没有把他赶出家门都感到相当惊讶。
“布雷瓦尔德是个脾气相当暴躁的家伙,”其中一个人说道,“要是他哪天把一颗子弹射到劳森的体内,我也一点不会感到奇怪。”
埃赛尔仍然每天黄昏都到那个静寂的水潭去洗澡。那个水潭似乎对她具有一种超凡的吸引力,正如你能想象到的那样,大海那清凉的、带着咸味的浪涛同样也会叫一个具有灵魂的美人鱼痴迷向往。有时候,劳森也去。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促使他到那儿去。他的到场显然叫埃赛尔感到很恼火。也许是因为他希望在那儿重新感受到最初见到埃赛尔时充满内心的那种销魂荡魄的喜悦;也许跟那些害着疯狂单相思的人一样,仅仅感到只要坚持去爱,就能逼迫对方接受。一天他又缓缓地走到那儿,心里产生了如今他很少出现的一种感觉。他突然感到与世无争了。黄昏正在逐渐降临,暮色似乎紧贴着椰子树的树叶,看上去好似一小片薄云。微风悄悄地拂动树叶。树顶上面挂着一个月牙儿。他走到岸边,看到埃赛尔正仰面浮在水里,长发飘荡在身体周围,手里拿着一朵很大的木槿花。他站住脚,停了片刻,以便仔细观赏,埃赛尔的样子真像奥菲利亚。
“嗨,埃赛尔。”他欢快地大声说。
埃赛尔猛地做了一个动作,手里红色的木槿花掉在了水面上,悠然地向远处漂去。她又划了一两下水,直到可以踩到水底了,才站起身来。
“走开,”她说道,“走开。”
劳森笑起来。
“别那么自私。水潭有充足的地方,可以供咱们俩一起洗澡。”
“为什么你不能让我独自待一会儿?我就想一个人待着。”
“真该死!我也想洗澡。”他心情愉快地回答说。
“你到桥那边去。我不希望你待在这儿。”
“我对这一点深表歉意。”他仍然面带笑容地说。
他一点也不生气,几乎没有注意到埃赛尔正满腔怒火。他开始脱下上衣。
“走开,”她尖声叫道,“我不想让你待在这儿。你就不能让我清静一下吗?走开。”
“别傻了,亲爱的。”
埃赛尔弯下身子,拾起一块边角锐利的石头,飞快地朝他扔过去。他闪躲不及,石头正好击中了太阳穴。他大叫一声,伸手捂住了头,把手拿下来的时候,上面已经沾满了血。埃赛尔仍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处,气得直喘粗气。他变得脸色煞白,什么话也不说,拿起上衣走了。埃赛尔又把身子钻到水里,让河水把她缓缓地带到下游的浅滩。
石头造成了一个锯齿形伤口,接下去的几天,劳森只好头上缠着绷带,四处走动。他编了一个听上去可信的谎言,打算在俱乐部的那群人问起他这场意外时加以解释,但他根本没有机会来使用这个谎言。谁也不提这桩事儿。他看到他们偷偷摸摸地朝自己的脑袋瞥上几眼,但是都没有开口说话。沉默只能说明他们知道他是怎么受伤的。眼下他已经确定埃赛尔有一个情人,大家都知道那个人是谁,而他却连一点可以追踪的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他从没有见到埃赛尔跟哪个人在一起,也没有人表现出想要跟埃赛尔在一起的愿望,或者对他的态度露出什么奇特反常之处。他气得七窍生烟,却找不到哪个人可以发泄自己的怒火,于是酒喝得越来越多。就在我来到海岛之前不久,他又一次患上了震颤性谵妄。
我是在一个叫卡斯特的人家里见到埃赛尔的。卡斯特和他的土著妻子住在距离阿皮亚有两三英里的地方。我跟他打了一阵网球,我们打累了,他提出去喝杯茶。我们走进房子,在乱糟糟的起居室里,看到埃赛尔正跟卡斯特太太在聊天。
“嗨,埃赛尔,”卡斯特说,“我不知道你在这儿。”
我禁不住好奇地对她仔细端详,想要弄清楚她身上究竟有什么东西竟会让劳森如此神魂颠倒。但是这种事儿谁又说得清呢?她确实娇艳可爱,让人想起红色的木槿花,萨摩亚灌木树篱中常见的花朵,样子总是那样雅致,那样娇柔,那样充满激情。不过考虑到那时我了解的有关她的大量传闻,最叫我感到吃惊的,还是她所表现出的青春活力和淳朴天性。她寡言少语,有点儿羞涩,身上没有一点粗俗或爱好炫耀的地方,也没有表现出混血儿常有的那种兴高采烈的样子。几乎无法相信她会是一个泼妇,但他们夫妇间发生的激烈争吵说明了这一点,而且这种情况如今也变得尽人皆知。她穿着漂亮的粉红色连衣裙和高跟鞋,看上去样子很像一个欧洲人。你几乎无法猜想在当地这种愚昧落后的生活背景下,她会感到自己更加舒适自在。我认为她一点也不聪明。如果一个男人跟她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原来促使他对自己的意中人发生兴趣的那股激情已经渐渐消退,开始产生厌倦,我一点也不会感到惊讶。在我看来,她的天性实在叫人难以捉摸,好像一个念头出现在人的意识中,但在被用话语说明前又倏忽不见了;她身上的特殊的魅力就表现在这种方面。不过那也许只是一种幻觉。如果我先前对她的情况毫无了解,我就只会把她当作一个娇小漂亮的混血儿看待,与其他混血儿并无什么区别。
她跟我谈到了各种不同的话题,这些话题都是他们跟萨摩亚的陌生游客经常谈起的。她谈到了旅行,问我是否到帕帕瑟去滑过滑水岩,是否打算住在当地人的村子里。她还跟我说起苏格兰,我似乎听出她想要多谈谈她在那儿的豪华住所,甚至天真地问我是不是认识这位太太或那位太太,她们都是她住在英国北部时结识的。
接着,米勒,那个身材肥胖的德裔美国人,走了进来。他非常热情地跟周围所有的人握了握手,坐了下来,用他那欢快、响亮的嗓音要了一杯加苏打水的威士忌。他太胖了,全身汗水淋漓。他摘下金边眼镜,把镜片擦擦干净。那时你就看到原来在那副很大的圆镜片眼镜后面显得相当温和的小眼睛,露出精明、狡猾的目光。在他来之前,房里的气氛有点儿沉闷,但他是一个很会讲述逸闻趣事的心情欢快的家伙。不久,他就用说笑打趣的话让那两个女人,也就是埃赛尔和我朋友的妻子开心地笑起来。在这个岛屿上,他以善于博得女士的欢心而出名。你可以看到这个肥胖臃肿、又老又丑的家伙身上仍然具有潜在的令人着迷的地方。他的幽默能让周围的人听懂,言辞充满了活力和自信,而他那美国西部地区的口音又给他的讲述增添了特别的风味。最后他转身对我说道:
“噢,要是咱们想要回去吃晚饭的话,那么最好现在就走。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用车子带你回去。”
我对他表示感谢,接着站起身来。他跟其他人握了握手,迈着沉重坚实的步子走出房子,爬上他的汽车。
“真是个娇小的美人儿,劳森的妻子。”我们驾车朝前行驶的时候,我开口说。
“他对埃赛尔太坏了,老是揍她。一听说男人殴打女人,就叫我火冒三丈。”
我们又朝前行驶了一会儿,随后他说道:
“他和埃赛尔结婚真是十足的傻瓜,我当时就这么说。如果没有结婚,他就可以支配埃赛尔。他疑心很重,他就是这样,疑心很重。”
一年行将结束,我离开萨摩亚的时间也日益临近。我坐的那条轮船定于一月四日开往悉尼。大家在饭店里庆祝圣诞节,举行了一些适当的仪式,但看起来不过是为新年所做的排练而已。我们这些习惯在酒吧相聚的人决定在新年前夕痛快地玩上一晚。大家吃了一顿热闹的晚餐,随后步态从容地前往英国俱乐部,也就是一幢简易的木板房屋,去打赌注台球。俱乐部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大家忙着下注打赌,但有些人的球技实在不高,而米勒却不是这样,虽然他喝酒喝得跟别人一样多,年岁又比无论哪个人都要大好多,但是他敏锐的目光和稳健的出手却一点也没有受到影响。他心情愉快、温文尔雅地把年轻人输掉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一个小时以后,我感到厌倦,走出门去,穿过马路,来到海滩上。那儿有三棵椰子树,好像三个月宫仙女正等着她们的情人从海中踏浪而来。我在一棵椰子树下坐下,观看着环礁湖和夜空中汇聚的群星。
我不知道劳森原来晚上究竟待在哪儿,但是在十点到十一点之间,他上俱乐部来了。他步履蹒跚地顺着满是尘土的、空旷的马路走来,心里感到烦闷无聊。他来到俱乐部后,并没有去台球房,而是先到酒吧间去独自喝上一杯。眼下当很多白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他对加入他们的行列心里会有些顾忌,所以需要喝上一杯烈性威士忌来给自己壮胆。他手里拿着酒杯站在那儿,忽然米勒朝他走了过来。米勒穿着衬衫,手里仍拿着球杆,朝酒吧间的伙计瞥了一眼。
“出去,杰克。”他说。
那个伙计是个当地人,穿着白色短上衣,腰间系着红色的拉瓦拉瓦,他一句话也不说,悄悄地溜出小房间。
“听着,劳森,我一直想跟你说几句话。”那个胖乎乎的美国人说。
“噢,那倒是这个该死的海岛上免费的、不用花钱、无须自掏腰包的一桩少有的事儿。”
米勒把他的金边眼镜往鼻子上按了按,让它更加稳固一些,随后用冷漠、坚定的目光盯着劳森。
“听我说,愣小子,我知道你又动手殴打你的太太了。这种情况是我无法容忍的。如果你不马上罢手,我会把你这个肮脏的小矮个子身上的每一根骨头都打断。”
这时劳森知道了他长久以来一直想要查明的情况。原来那个人是米勒,看到这个肥胖秃顶的人的模样,他那光溜溜的圆脸,双下巴,金边眼镜,他的年龄,他那好像一个叛教牧师的温和精明的神气,再想到那样苗条、纯洁的埃赛尔,他一下子感到不寒而栗。无论劳森的身上有什么缺点,他都不是一个胆小鬼。他一句话也不说,挥拳狠狠地就朝米勒打去。米勒赶紧用拿着球杆的手挡住他的拳头,接着猛地抡起右胳膊,把拳头打向劳森的耳部。劳森比美国人要矮上四英寸,而且身体也不够结实。他在疾病、令人倦怠乏力的热带气候以及烈酒的影响下,变得虚弱不堪。他立刻直挺挺地倒了下去,昏昏沉沉地躺在酒吧柜台的脚下。米勒摘下眼镜,用手帕擦了擦镜片。
“我想现在你知道会有什么结果了。我已经给了你警告,最好不要忘了。”
他拿起球杆,走回台球房,那儿闹哄哄的,谁也不知道刚才发生的事儿。劳森站起身来,用手摸了摸耳朵,那儿仍在嗡嗡作响。随后他悄悄地溜出了俱乐部。
我看到一个人穿过马路,在黑暗的夜色中只是一团白色,但是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他走到海滩上,从我坐在底下的那棵椰子树旁经过,低头望着地面。那会儿我才发现原来那个人是劳森,他肯定喝醉了,我就没有开口。他继续犹豫不决地朝前走了两三步,接着又折了回来。他走到我的面前,弯下身子,瞅着我的脸。
“我就想是你呀。”他说。
他坐下来,掏出烟斗。
“俱乐部里太热了,而且闹哄哄的。”我主动开口说道。
“你干吗坐在这儿?”
“我在等着大教堂的午夜弥撒。”
“要是你愿意,我跟你一起去。”
劳森如今相当清醒。我们默默地坐在那儿抽了一会儿烟。环礁湖里不时传来大鱼溅起水花的声响。稍远一点,靠近环礁湖缺口的地方,显露出一条纵帆船的灯光。
“你下个星期坐船回去,是吧?”他问道。
“是的。”
“又一次回家,真叫人高兴。可是那样我绝对受不了。你知道,那儿天气太冷。”
“眼下在英国,大家正在炉火旁索索发抖呢。想到这一点,真是奇特。”我说。
周围连一丝风也没有,柔和的夜色好像施了魔法似的让人着迷。我身上只穿了薄薄的衬衫和一套白帆布衣裤。我体味着令人倦怠的美好的夜晚,舒坦地伸展开四肢。
“这样的除夕是不会让人想对未来做出立志从善的决心的。”我笑着说。
他没有回答,我不知道我随口说的一句话在他的头脑里引起了怎样的思绪,因为他很快就开口说起来。他声音低沉,面无表情,但是他说话的腔调表明他受过教育。他的鼻音和粗鲁的腔调一度让我的耳朵深受其害,现在听他这样讲话让人感到欣慰。
“我把事情搞得一团糟,显然是这样,对不对?我掉到了陷坑坑底,无法脱身出去。‘眼前是一片沉沉的黑暗’。”我感到他在引用这句诗的时候脸上露出了笑容。“而奇怪的是,我看不出自己究竟错在哪儿。”
我屏住了呼吸,因为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一个人向你赤裸裸地展示灵魂更让人肃然起敬的了。接着你又发现没有哪个人像他那样无足轻重,那样低下,以至身上的一点火花都会引起别人的同情。
“如果我能看出那都是我的过错,事情就不会如此糟糕了。不错,我好酒贪杯,但如果事情是另一种样子,我就不会喝酒上瘾。我不会真正喜欢上烈酒的。我想我不应该跟埃赛尔结婚,要是我只是养着她,就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是我确实那么爱她。”
他说话的声音不住颤抖。
“她不是一个坏人,你知道,真的不是。只是我运气不好。我们本来可以十分幸福。当她离开的时候,我想我应该放她走的,但我不能那样做———当时我对她痴迷眷恋,而且我们还有孩子。”
“你喜爱孩子吗?”我问道。
“那时喜爱的,你知道,有两个孩子。但是眼下,他们对我没有那么重要了。在无论什么地方,你都会把他们当作本地人。我也得用萨摩亚语来跟他们说话。”
“一切重新开始为时太晚了吗?你能不能鼓起劲来离开这儿呢?”
“我没有力气了,不行了。”
“你仍然爱你的妻子吗?”
“现在不了,现在不了。”他重复着这句话,声音里透出惊恐的样子。“我现在也完全搞不清楚了,我落魄潦倒了。”
大教堂的钟声响了起来。
“如果你真想跟我一起去参加午夜弥撒,咱们最好现在就走吧。”我说。
“好吧。”
我们站起身来,顺着马路朝前走去。大教堂完全是白色的,面向大海,巍峨壮观,相比之下,新教教堂看起来就像一些普通的礼拜堂。路上只有两三辆小汽车,却有大量轻便马车,不少马车就靠在路边的墙上。大家从岛屿的四面八方赶来参加弥撒,从敞开着的高大的门洞里,可以看到里面挤满了人,高高的圣坛上灯火辉煌。人群中只有几个白人,有一些混血儿,但绝大多数是当地人。所有的男子都穿着长裤,因为教会认定拉瓦拉瓦颇不得体。我们在教堂后面找到座位坐了下来,那儿靠近敞开的门口。不久,我用眼睛随着劳森的目光,看到埃赛尔和一群混血儿走了进来。他们都穿戴得十分漂亮。男人都围着既高又硬的领子,穿着闪闪发亮的皮靴。女人则戴着宽大的色彩鲜艳的帽子。埃赛尔穿过走道的时候,朝她的朋友们点头微笑。弥撒开始了。
弥撒结束后,我和劳森站在一侧看着人群鱼贯而出,随后劳森向我伸出手来。
“再见,”他说,“希望你归途愉快。”
“哦,但是我走之前仍会见到你的。”
他吃吃地笑起来。
“问题是你究竟想见到我喝醉酒的时候呢,还是我头脑清醒的时候。”
他转身离开了我。我记得他那又大又黑的眼睛,在两道浓眉下狂热地闪闪发亮。我犹豫不决地停下来,一点也不感到困倦。我想无论如何,要再到俱乐部去盘桓一个小时,然后再上床歇息。到了那儿,我看到台球房里已经空无一人,但酒吧间里有五六个人正围坐在一张桌子周围打扑克。米勒在我走进去的时候抬起头来。
“坐下来跟我们打一盘。”他说。
“好吧。”
我买了一些筹码,就开始跟他们一起打牌。当然,这是世上最令人着迷的游戏。我停留的时间从一个小时延长到两个小时,随后又延长到三个小时。尽管时间这么晚了,但那个当地的酒吧间伙计心情欢快,毫无倦意,在我们身旁为我们提供酒水,还不知从哪儿弄来一块火腿和一个面包。我们继续打牌。大多数人都喝了好多酒,对他们的身体有害无益,但大家在牌桌上正打得兴起,谁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我出手不大,既不想赢,也不担心输掉,但我看到米勒打牌时心神无比专注。他跟其他人一起一杯接一杯地喝着,却始终头脑清醒,保持冷静。他的那摞筹码在不断增加,面前放着的一张整洁的小纸片上,记录着他借给其他陷入困境的牌手的不同钱数。他对那些输钱给他的年轻人露出了亲切的笑容。他老是无休无止地开着玩笑,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各种趣闻逸事,但是遇到抽补牌的机会,他从来都不错过;其他牌手的任何表情也不会逃过他的眼睛。最后晨光带着一点局促不安的羞涩神气,悄悄钻进窗户,好像它无权来到这儿,接着白天降临了。
“噢,”米勒说,“我想我们相当隆重地送走了旧的一年。现在让我们再用累积赌注来一盘,然后我就钻进蚊帐去睡觉。别忘了,我五十岁了,我无法再熬着不睡了。”
清晨美丽而清新,我们都站在游廊上,面前的环礁湖好像一大片五彩缤纷的玻璃。有人提出到湖里去泡一泡再上床睡觉,但是谁也不愿意去,因为湖水黏糊糊的,脚踩下去也有危险。米勒的汽车就停在门口,他提议把我们带到水潭去。我们跳上汽车,顺着那条荒僻无人的大路朝前行驶。我们到达水潭后,那儿的天似乎还没有亮。树下的潭水仍然处在幽暗之中,夜晚的寂静笼罩着一切。我们都兴高采烈,但没有毛巾,也没有任何可替换的衣服,我一贯行事审慎,不知道洗完澡后怎样擦干身体。我们每个人都穿得不多,很快便脱下身上的衣服。纳尔逊,那个小个子货物管理员,头一个脱光了衣服。
“我要到水底去看看。”他说。
他跳进水中,不一会儿,另一个人也跟着跳进水中,但水并不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又钻了出来,随后,纳尔逊也浮出水面,匆忙朝岸边游来。
“嗨,把我拉出来。”他说。
“怎么啦?”
显然出了什么问题。他脸上露出了惊恐的神情。两个人把手伸给他,他爬了出来。
“嗨,水底下有个人。”
“别傻了,你喝醉了。”
“噢,要是没有的话,就让我得震颤性谵妄好了。不过,我告诉你们,水底下确实有一个人。我都吓得要发疯了。”
米勒打量了他一会儿。这个小个子脸色煞白,浑身上下不住哆嗦。
“来吧,卡斯特,”米勒对那个高大的澳大利亚人说,“咱们最好下去看看。”
“他站在那儿,”纳尔逊说,“全身穿着衣服。我看到他了。他想要抓住我。”
“别说了,”米勒说,“准备好了吗?”
他们跳到水中。我们在岸上静静地等着。他们在水下待的时间长得似乎超出了任何一个活人可以屏气的时间。接着卡斯特出来了,后面紧跟着米勒,他的脸涨得通红,好像马上就要愤然发作的样子。他们拖着后面的什么东西。另外一个人跳到水里去帮他们,三个人一起把那个东西拖到水边,接着把它推到岸上。这时我们发现原来那是劳森,他的外套里系着一块大石头,跟两条腿捆在一起。
“他是打定主意不想活了。”米勒说,一面把他那双近视眼里的水擦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