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前一章那样,一个个零零碎碎地描述人性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差异,有单调和贫乏之感。当一次只测量一种特质时,人类本性的真实多样性并不突出。人们可能会问:心理学为什么不用真实的整体本性来陈述它们如何不同呢?为什么心理学不像动物学描述动物的身体那样,通过把它们分为种、类、科、属来描述人的心理呢?为什么不说出直接看到的不同心理之间的差异呢?
动物学确实没有按照所有动物的身长、体重、颜色、器官的数量和骨骼的数量等的测量结果,列出它们的具体特质表。动物学一开始就用从表面上观察到的类型和种类,比如蠕虫和鱼,来描述它们的基本特征以及一种动物与另一种种动物之间的特征差异。如果心理的类型和种类也能同样地从表面上观察到,那么,从整体上描述人类本性的多样性也是有价值的。但是,心理的类型和种类并不像动物界中鸟类、鱼类和蠕虫类那样明显突出。
问题举例:表象的个体差异
作为一个问题以及处理问题的一个样例,我们可以按照表象的类型列出它们的特征,比如,根据视觉表象的生动性、真实性和普遍性列表,根据听觉表象的生动性和真实性列表,等等。
表象的早期科学研究注意到,有些人可以非常生动而真实地回忆起一种感觉的表象,但在其他感觉通道却没有这种效果。例如,有人闭上眼睛就可以回忆出以前见过的风景,清晰而详细,犹如拍摄的照片。可是,对过去的一段旋律、一次鼻孔发痒或一次身体挨打却不能产生同样的效果。因此,这些研究很自然地得出一个“视觉型表象”的概念。
对这种一种表象能力很强,而其他表象能力很弱的人,研究者稍不留意就假定这是一般规律,即假定如果人的一种感觉表象非常生动、真实和常用,就会降低其他感觉表象的生动性、真实性和使用频率。由此,就有人被称为视觉表象型,有人被称为听觉表象型,有人被称为运动表象型,等等。意思是视觉表象型的人比其他人的视觉表象更生动、清晰且使用频繁,而其他感觉的表象则不如其他人。听觉表象型的人或运动表象型的人也以此类推,如图27—1所示。
但是,对个体的实际考察表明,某种感觉表象的排他性和优越性只是一种特例而不是一般规律。甚至对人本性表面考察所得到的证据也一点都不符合图27—1所表现的模式。甚至那些毫不犹豫地相信人的本性会按照表象类型分布的人,也不会同意他自己的表象按照这种表象类型分布。梅伊曼实际认为,在他所有关于儿童的研究中,从未发现过一种这样纯粹的类型。“这种纯粹的表象类型在儿童中是多么的稀有!这一点被我们在苏黎世(Zurich)所做的广泛儿童调查所证实,我们没有发现一例完全符合这种纯表象类型的人。同样,我知道在整个关于儿童的研究领域中,也没有可靠的证据证明存在这种纯粹的表象类型。”(1907,vol.1,p.494)所以,研究者提出了新的中间表象类型,其中包括听觉—运动型、视觉—运动型、听觉—视觉型,甚至“视觉—听觉—运动—智慧型”(Segal,1908)!可是,这个问题一直到了贝茨(Betts,1909)在不同的感觉通道实际测量了足够样本数量的非言语表象的生动性和清晰性之后,图27—1中所画的那些交叉斜线才有了事实根据,而非想当然。
图27—1 视觉、听觉、运动觉以及触觉成像的发展水平的相互关系
注:该图表示根据纯类型理论,视觉、听觉、运动觉以及触觉成像的发展水平的相互关系。V、A、M和T这几条水平线分别是视觉、听觉、运动觉和触觉的生动性、保真度、频率水平标尺。左边代表低水平。12个个体分别通过横越代表个体能力的标尺的线表示。
这种学说的理论支柱之一是根据某种感觉表象的优势地位把人分为几种类型;之二是在表象的范围和完善程度方面,不同的感觉表象之间存在逆转关系。事实表明,这种观点是大错而特错的,只不过是武断地把人清清楚楚地分为几个类型而已。与之相反的观点才是正确的,即没有明显的类型,只有连续的等级分布;没有所谓少数的“纯”类型或多数的“混合”型,只有一般型;一种感觉表象的发展与另一种感觉表象的发展,它们之间的关系不仅是相反的,而且相关密切。图27—2所显示的才是有事实根据的关系形式。
图27—2 视觉、听觉、皮肤觉和其他感觉形式的相互关系
注:贝茨通过17名心理专业的研究生或者教师发现了视觉、听觉、皮肤觉和其他感觉形式的相互关系。水平线VV、AA、CC、KK、GG和OO分别是视觉、听觉、皮肤觉、运动觉、味觉和嗅觉的生动性、保真度、频率的标尺。标尺左边代表低水平。图中正交线代表个体。正交线之间画法(线、点,点和折线)的差异不显著,只简单地帮助读者认清每个个体的情形。
用一种感觉表象的发展与另一种感觉表象的发展相反的关系来解释这种情况是有教育意义的,因为许多关于人类特质构成本性不同类型的理论与有关感觉表象类型说一样,都是注定要灭亡的。例如,气质就有同样的历史。一种极端的做法是给不同的气质命名,并划分为不同类型;又以为词语的对比可以作出真实表达;可是,理想上的类型与实际的分布不符,所以又填补了新类型。可是,做了实际的测量之后,很有可能发现的一种气质是:一般的乐观、易怒、冷漠、忧郁,中度的迟缓、敏捷、肤浅、紧张、狭隘、宽宏,适度的缓慢—肤浅、缓慢—紧张—狭隘,等等。结果会发现,任何“一般”的事物才是一种真实的类型。
多类型理论与单类型理论
关于人类特质的各种组合,即使是同性别、同种族、同成熟水平的个体,其本性之间也不免存在差异,这一点表现在前一节所举的例子中。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极端的观点:一种是多类型理论,即把人大致清楚地分为几个等级,要形容某个人,只需说出他属于哪一等。另一种是单类型理论,该理论认为所有的人都处在变化的连续体中,要形容一个人的本性,需看他与所谓单类型者相差的性质和数量如何。
按照单类型理论,可以构想出一个类别排列顺序,任何个体,如果他距离某个类别比距离其他类别更近,他就属于那个类别。而且离这个类别越远,人数就越少。而按照多类型理论,则不存在这种唯一确定的集中趋势。根据多类型理论,如果用一个数字,比如“K”,代表典型的所有本性,或者是类别排列中最好的一个,测量所有个体的差异,则在每一个个体中总会有一个与典型本性中最相像的本性,这样测得的差异总数会比都从某一个本性测得的差异总数极大地减少。而根据单类型理论,由于测量每个个体与任何一个K本性的差异,所以,这种差异总量的减少要比多类型理论少很多。
可以用图表清楚地解释这两个理论。按照我们的习惯,一组特质中的每个特质都可用一条水平横线来测量,线的中点代表众数,即在这个级别上的人数最多。要测量一个人的本性构成,只需要看他的每个特质在对应的每条水平横线上的位置,把每条水平横线上的位置点用斜线连接起来就代表他的特质组合。如果测量的人数一多,按照多类型理论,就如图27—3所示;按照单类型理论,就如图27—4所示。图27—3中的斜线可以用五条典型的斜线来代表,其余可作为细微的差别看待。图27—4却不能这样看待。在图27—4中指定一条单独的斜线作为标准比较近情理。
图27—3 特质组合的多类型理论图示
注:11条水平虚线(只在两端画出)分别代表特质组合中11个特质的等级。图中的每条斜线代表一个人在11项特质上所占的位置。
图27—4 特质组合的单类型理论图示
注:11条水平虚线(只在两端画出)分别代表特质组合中11个特质的等级。图中的每条斜线代表一个人在11项特质上所占的位置。
没有必要在这两个理论之间作出抉择,也没有必要确定如何调整之后所得到结果是真实的。凡是特质的联合测量,假如没有把它们一个一个地实际测量过,就不如老老实实地承认,我们对如何区别每一个人还全然不知。
然而,尽管有许多关于人类本性的研究者公开地或心照不宣地承认多类型理论得出的结论是真实的,而且用它来指导自己的研究方法、解释研究结果,并进行实际控制,但是,对他们来说,简单地考虑一些赞成单类型理论的观点也是会有帮助的。
首先,在相对精准的测量下所得到的预期支持多类型理论的证据,反而支持了单类型理论。当然这种情况确实很少。除非这种情况的数量大大增加,否则,我们不要根据它们做出推论。但事实却是,单类型理论是根据精确的测量提出的,而多类型理论则来自成见。
其次,许多多类型理论都假设有价值的特质之间存在负相关,此乃绝无仅有的。常人以为,善用眼与善用耳、灵活与精细、宽广与深刻、感觉的与理智的、善思的人与善行的人,诸如此类的特质组合都是相反的。但是,我们知道这不能代表人性的类别。如果我们画两条水平横线标尺,一条代表“视觉学习的能力”,另一条代表“听觉学习的能力”,再画出一千条斜线代表一千个人的学习能力。其结果的图形不会像图27—5那样,而会像图27—6那样。
图27—5 特质组合图示一
注:个体两个特质组合的图示,如果存在非常对立或相反的关系。图表组合与图27—1到图27—4中用到的一样。
图27—6 特质组合图示二
注:个体两个特质组合的图示,如果两者有紧密的正相关关系。
再次,那些强烈支持多类型理论,并习惯于用它来解释研究结果的研究者们,却发现实际符合这种理论的个体很少。例如,梅伊曼(1907,vol.1)一般来说明确地接受这个理论,并且要求在教育实践上应该特别关注小学生的类型。但在具体的细节上,他没有举例说明该理论。
他说:“通过建立类型,我们把自己定位于个体差异的无尽可能性之中……而且如果把个体放在某种类型下,我们可以因此而指出他身上一般人都有,又不同于其他人的某些性格。”(1907,vol.1,pp.331-332)
可是,他没有建立这样的类型。在他报告的大多数差异中,“典型”的差异是同一特质的两个极端之间的差异。在这些样本中的一些人明显地处于中间的位置,而且所有被试大多处在中间位置,这一点比相反的类型更有典型性。因此,在一些情况下,梅伊曼也确实承认这一点。
最后,我要提到的事实是,每个人的分类,从没有一个能圆满地符合多类型理论所需要的情况。在推崇这种学说的人当中,甚至最有科学头脑的人也举不出恰当的证据。即使他们没有必须分类的成见,他们自己也会感到所提供的证据苍白无力。斯特恩的《心理学的个体差异》(Psychologie der Individuellen Differenzen)是一部专门描述人类本性类型的著作。平心静气地仔细阅读这本书,是一种刺激精明学生产生疑问的有效方法,因为,处在中间位置的普通者确实比假设类型的人数出现的频数多,把所有类型的人数加起来也远没有普通人的数量多。
因此,斯特恩说:“我们知道以音高作为区分标准的话,音乐家和非音乐家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在气味的识别方面,香料商和普通人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在颜色知觉的精确度方面,画家和书虫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然而,在对音高最敏锐的非音乐家与最迟钝的音乐家之间不存在巨大的差距,而且有很大的重叠(See Spearman,1904b,p.90 and p.92)。后来,斯特恩自己也说,一些专门的训练是连接“巨大缺口”的桥梁。
斯特恩还提到了“外部观察型(可能就是实验科学家)和内省思考型(可能就是数学家或形而上学家)”(p.46)两种类型的人。但是,这两种类型的人可不是明显对立的人。实验科学家比普通人更有可能成为一名很好的数学家。数学才能和兴趣也绝非形而上学家所独有。善于外部观察的人也可能精于内省,而对自己内部思想生活有强烈兴趣的人对外部事物可能比一般人更能产生强烈的兴趣。
特质组合平均数量的个体差异
对于许多特质组合,可以从它们的细节中抽象出主要特质,从而简化为单一特质。比如,假设测量甲乙两个人在下列各项任务中的工作效率:(1)标记出A字母;(2)标记出含有a和t的单词;(3)在一张印有几个各种各样几何图形的纸上标记出其中的六边形;(4)在一张印有200个深浅程度不同的五种灰色正方形的纸上,标记出指定灰色程度的正方形;(5)在一张印有500个单词的纸上(其中有100个拼写错误的单词)标记出拼写错误的单词。假设结果如表27—1所示。
表27—1 作业效率个体差异计算表
注:用乙的得分分别减去甲的得分,分别等于2.1、2.1、1.8、-0.2、3.1。
如果我们不计其他具体差异,只从中抽取甲乙两人完成这五种任务平均效率上的差异,结果是:A=-4.8÷5=-0.96,B=+4.1÷5=+0.82,B-A=1.78。
这种从每种特质组合的一些细节中提取主要特质的方法,可以把一些非常不同的智力和性格特征整合为单一特质。这种方法在一般的思想方法上和科学的思想方法上是常有的事。从分辨某种长度、色彩、重量等所有精确度的组合中,我们可能得到一种特质,即感觉分类的精确度。从千百种习惯养成的快慢中,我们可以得到一种特质,即学习的速度。精确度、敏捷性、效率、耐久性、改进的数量、改进的速度、改进速度的加速度或减速度,这些在某个数值范围内测量个体在一组特质中的某一特质都是比较重要的。“思想的独创性”、“勇气”、“怯懦”、“易受暗示与否”、“学识”、“判断力”、“兴趣”和“好奇心”,这类词汇有一大堆,这里举的只是其中的几个例子而已。其中每个名词上都可以加上一个粗略地比较数量差异的形容词,用来表示一个人在某种特质上的相对位置。然而,其位置或数量是许多观察记录的总结。要想详细而具体地表示,应该把许多特质的观察结果综合到一起计算。
凡是用几个等级来表示综合特质时,第二十六章所讨论的单个特质的学理完全适用。再具体地说,除了很少的例外,单类型理论可以概括一切情形。因为,一种强势力要使人在单个特质上得到一定的效果比较容易;可是,要在许多特质的联合上发挥同样的效力,确实很难。所以,单以品茶或品酒而论,可以把人分为普通人和专家两个等级。可是,要把所有感觉的正确度综合到一起而论,就不容易划分等级了。同理,以拉丁文的知识而论,人可分为两组,一组是毫无所知,另一组是有些知识。可是,要把所有知识放在一起划分类别,就不能这样划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