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了各种公共经费之后,我们再来探讨使这些经费增加的一般和特殊的原因。
在一般的原因之中,第一是人民不愿意缴纳这些经费。这是由于他们总是怀疑征课过多,或者征收的税款被人贪污或浪费了,或者征课得不公平,他们认为用拖延和推诿的办法就可以把它完全逃避过去。所有这些都会增加不必要的征收经费的开支,同时也促使君王加强对人民的压制。
2.使各种租税加重的另一原因,就是强迫人民在一定时期用货币缴纳税款,而不允许人民在最适宜的季节用实物缴纳。
3.第三,征收权含糊不清,模棱两可。
4.第四,货币缺少和铸币混乱。
5.第五,人口少,特别是劳动者与工匠少。
6.第六,对人口、财富、产业的情况一无所知,这便造成因纠正计算上的错误而引起的无谓的开支循环和追缴新增加的补税额的麻烦。
7.现在谈特殊的原因。造成军费增加的原因,和那些使战争危险或战争威胁(不论这种战争是对外战争还是内战)增大的原因相同。
8.进攻性的对外战争往往是在公共利益的漂亮名义之下发动的。但是实际上它是由各种形形色色、不可告人的私人恶感所引起的。关于这种战争,我们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但是,特别在英格兰,却有一种不正确的见解经常对发动这种战争起鼓励作用。这种不正确的见解认为,我国人口过多,如果我们需要更多领土,则与其向美洲人购买,不如向邻国夺取来得便宜。还有一种错误的想法,认为君主的伟大与光荣,不在于团结一致和治理得很好的人民的人数、技术水平及勤劳程度,而在于领土的大小;不仅如此,而且还认为与其靠自己的勤劳从土地或海洋中获取财富,不如用欺骗和强夺手段向别人夺取财富来得光荣。
9.有些国家是不会进行由上述个人动机所引起的对外战争的,因为它们的统治者的收入很少,不足以进行这种战争。如果这种战争偶然发生,并且发展到需要增加捐税的程度,这时掌握征课捐税权力的人除了应努力扑灭战火之外,还要追问什么人、为了什么目的发动战争,并对战争的发动者严加责难,而不应支持他们。
10.防御战争是由于被侵入国家对战争没有准备而引起的。下述这些情况都可说是对作战没有准备:腐化的军官将残损物资冒充完善物资分发给军火库;军队征募得不合理;士兵不是司令官的佃户,就是司令官的用人,要不然就是因犯罪或负债而想逃避法律制裁的一些人;军官不了解自己的业务并擅离职守;军官由于不给士兵发薪饷而不敢处罚士兵等等。因此,国内经常保持戒备状态,乃是避免外国所发动的战争的最省钱的方法。
11.在欧洲,国内战争往往起因于宗教纠纷。这就是说,对背离正道的异端分子的处罚,不是课以恰当的、适度的罚款(这种罚款,每一个有良心的非国教徒都乐于缴纳,但如果是伪信者,则不肯缴纳,因此也就暴露了其为伪信者的面目),而是在公共场所,在无知的群众面前,或处以极刑,或褫夺其自由,或切断其肢体,因此引起内乱。
12.国内战争也往往起因于有些人幻想整个社会发生混乱可能改善他们的不佳处境那种事实。可是实际上,当这种混乱情况结束的时候,纵使他们能得生还,获得成功,恐怕他们的处境将会变得更坏,何况他们更有可能在斗争中丧命。
13.此外,人们认为多数政体都会在短短几年内使臣民的财富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认为现有的具有长期历史的政体并不是这个国家最好的政体;认为任何已经确立的王朝或君主并不比任何一个觊觎王位的人物好,甚至不比从所能做到的最完善的选举产生的人物好;认为政权是无形的,它并不一定和某一个人或某些人结合在一起。 [10] 所有这些想法,也都是引起内乱的原因。
14.国家的财富集中于少数人之手,同时又没有方法可以保证所有人民不至沦为乞丐、盗窃或者受雇为士兵,这种情况也是引起内乱的原因。
此外,一方面允许某些人穷奢极侈,另一方面又任凭其他许多人饥饿致死,这也是内乱发生的原因。
根据不可靠而又不切实的理由施赐恩惠;对没有显著功绩的人物和党派给以巨额赏赐。这些都是使头脑不清的群众产生敌意的原因,而这些群众正是容易被少数阴谋者的火花点燃的导火线。
15.就宗教事务说,公共经费增加的原因,就是各教区与牧师职务的范围,没有随着天主教的改革、也没有随着殖民地和产业的变化而改变。既然现在宣传福音的牧师是向聚集在一处的许多听众讲道的,那么,教区不可以再加以扩大吗?换句话说,既然今日每一只羊不像以前那样每年要剪梳三四次,那么将羊群再加以扩大,难道不可以吗?英格兰和威尔斯居民大约不过五百万人,为什么需要五千以上的教区呢?这就是说,每个牧师只照管一千个人。可是在伦敦的中等教区,每个教区都有五千人。依据这个算法,英格兰和威尔斯只需一千个教区就够了。可是,那里现在却有近一万个教区。
16.把教区减少一半(按牧师待遇每教区一年平均只需一百镑计算),可以节约五十万镑。不仅如此,教区牧师人数如减少一半,则主教、副主教、牧师会、牧师宿舍以至大教堂——这些方面所花的经费,恐怕要在二、三十万镑以上——也只要现在的半数就够了。这样将使神的教会被人们崇奉得比现在更加虔诚,并且从古传下来的神圣的教会制度以及它们靠什一税来维持的做法,也不会受到损害。所有这些都可通过大规模的宗教改革以及和它相适应的方法得到实现。
17.但是,可能有人说,在一些荒僻的地区,一千人口也要住上八平方英里的土地。对这个意见,我作这样答复:像这样的地方简直没有。我所知道的最大教区,从没有超过三平方英里或四平方英里的,因此人民在这种地区的某一中心点每周聚会一次,没有一点困难。
18.不仅如此,我还认为,一个学问不大的副牧师假如生活优裕,并且任命适当,他每星期日是能够胜任愉快地在四个礼拜堂执行他的职务的。而确实有学问、口才好的传道师,可以每隔一个星期日在这些礼拜堂中讲道一次,这一星期日在这两个礼拜堂中讲道,另一星期日又在其他两个礼拜堂讲道。如再加上平日的教义问答与课外讲解,这样讲道也能够像现在一样进行,同时也能够施行祈求拯救时所需施行的向神祷告的仪式。因为基督的轭是容易的,他的担子是轻的。 [11]
19.但是,我想作如次结论,以结束这个问题的讨论。就是说,如果将英格兰与威尔斯划分为许多三平方英里的地区,则可作为教区的地区,不过四千而已。
20.将这些什一税割让,岂不是窃取圣物吗?如果有人这样说,我的答复是:如果把它用于保卫神的教会,以对抗土耳其人、罗马教皇以及皈依于这些人的民族,则这种割让并不是窃取圣物。更不用说将什一税的四分之三给予当这些津贴公布之时就已不在人世的牧师的妻儿了。
21.如果我不怕提出削减教会财源的建议的话,我倒认为削减每个剩下来的教区牧师的什一税及报酬的一部分,而让他部分地仰给于他的教徒的自由的捐献,倒是促进福音的方法。而且这种方法也不至触怒那些认为他们的全部俸禄应该依靠什一税来维持的人。
22.我还认为,由于英国男人比女人多 [12] (这种不平衡本身就妨碍生育),所以让牧师们恢复独身生活,或者不让结婚的人当牧师,是有好处的;因为事实上不难从五百万人中找到五千个能够并且愿意过独身生活的人,这个比例不过是千分之一。这样一来,不结婚的教区牧师就能够以他们现有俸禄的一半来维持他们现在用全部俸禄所过的生活。
23.但是,教区数目及牧师俸禄的削减要以下述条件为前提,就是这种削减必须不至于使现在的牧师蒙受损失。
24.至于削减行政及司法方面的经费,问题就在于废除不必要的、多余的以及过时的官职;也在于把其他官职的待遇减低到与执行职务所需要的劳动、能力及信任相适应的程度。因为有许多职务是完全由待遇很低的助理人员来执行的,可是他们的长官们——尽管他们完全不知道在职务上已经做了些什么和应该做些什么——所得到的待遇却比他们多了十倍。
25.当这些经费只是用来支付官吏的正当报酬的时候,其多余的部分就应该或是交还对君主缴付这些经费的人民,或是由君主保留以备充作公共经费之用。但切不可为了某些人的频繁请求而将这笔款项给予他们。因为将这种恩惠给予他们,只会使他们及其随从者懒惰,不顾国家的和他们自己的真正利益,同时也完全不顾和无视公共福利。
26.像这种事例可以举出很多;但是我不打算特别伤害哪一个人,所以我不想继续说下去。我只不过希望长久以来被弄错的事情能普遍得到纠正而已。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不至受到损害。因为如果所有的人都受到损失,那等于任何人都没有受到损失;如果所有的人都失去他们财产的一半,那么任何人都不会比现在更穷;和这一样,如果所有的人的财产都增加一倍,那么任何人也不会显得更为富裕。因为计算谁贫谁富,不是以财富的数量为根据,而是以财富的比例为根据。
27.削减各大学——我将花费不很多的伦敦四个法学协会 [13] 也包括在内——的经费,在于减少学习神学、法律及医药的学生的人数,其办法是减少这些行业的用途。
上面我已对神的事务作了叙述,下面想谈一下法律的事务。我认为,如果设有登记所有人们的土地财产以及财产转移证件和契约的地籍登记簿,同时又创设公共贷款银行和贷款业者,或以存款、金银器皿、珠宝、布匹、羊毛、丝绸、皮革、麻布、金属以及其他耐久商品为保证的信贷银行, [14] 那么,我确信诉讼案件和文书,绝不会超过现有的十分之一。
28.不仅如此,如果我们将法官及法院书记人数按照人口、土地及其他财富的状况加以调整,则剩下来的人数,绝不会超过现有的百分之一。因为我曾听到有人说,现有法官及法院书记人数比实际需要的多十倍,而现有的诉讼案件也比进行上述改革后可能有的多十倍。所以,整个说来,将来所需要的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员及司法人员人数,可能不到现有人数的百分之一,同时犯罪及犯法的机会也会大为减少。
29.至于医生,我们借助于最近对死亡表所作的考察,不难从死亡人数中得知伦敦有多少人患病,并从城市的得病率中发现乡村的得病率。参照这两方面的材料以及熟悉情况的医学院的意见,我们就不难计算全国需要多少医生, [15] 因而也能确定应该许可和奖励多少人去做医科的学生。最后,在计算出这些数字之后,也不难确定学习做外科医生、做药剂师以及做护士的学生的比例数。这样就可以去掉和清除这一神圣事业中无数无用的冒充者和骗子手;这一神圣事业乃是世俗职业中,我们的救世主本人在开始说教之后就委身从事的职业。
30.如果大家对上述各点没有异议,那么多少名牧师、医师及文官(即由各大学培养出来的人们)是公共服务所需要的呢?假定按现行办法需要一万三千人,则按我们所建议的削减办法,或许只需六千人。假定每年每四十人中有一人死亡,那么,各大学每年培养出来的学生不到三百五十人就够了。假如他们平均在大学学习五年,那么,经常在校学生的人数就应为一千八百人;在这里我是指那些立志以学问为职业和谋生之道的人说的。
31.我想指出的是,如果一千八百名学生即已够用,同时英格兰教区抚育的儿童和孤儿有四万人,那么这些儿童每二十人中就可能有一个是具有超人才智和前途光明的人。
可是,既然社会可以任意处置这些儿童,同时两家大学又都有经费来培养一千八百名以上的学生,那么,假如我们的教授是按这种办拉选拔和教育的,情况又将如何呢?不过关于这个问题,容在以后再谈。
32.这里还可以再说明一下。由于有了前述的贷款银行,我们就能够了解所有商人的信用及资产情况,并可预防货币方面的一切不可思议的危险;由于对我国物产、工业品、消费量及进口情况有正确估计,我们就能够知道需要多少批发商来经营我国的剩余产品和别国的剩余产品相交换的业务,同时也可以知道需要多少零售商来从事把商品再分配到国内每个农村并收购这些农村的剩余产品的工作。根据这些计算,我认为这些商人大部分也可以削减。这些人本来就得不到社会的好评,因为他们只不过是互相以贫民劳动为赌注的赌徒;他们除了充当促进国家的血液和养分(即农业及工业的产品)循环的静脉和动脉之外,本身什么也不能生产。
33.如果将与行政、司法及教会有关的许多官职和费用削减,同时将那些对社会所作的工作微不足道但所得报酬却极可观的牧师、法官、医生、批发商、零售商的人数削减,则公共经费就会很容易支付,而它的征课也会变得非常公平了。
34.前面我们列举了六项公共经费,并约略谈到其中四项如何可以削减;下面我们要讨论其他两项。对这两项,我们却主张增加。
大体说来,我把这两项之中的头一项叫做贫民救济。这包括身体健康的老年人、盲者、跛者之类的收容所,和治疗麻烦的、慢性的、可能治愈以及不能治愈的内科及外科各种疾病的医院,以及治疗急性及传染性疾病的医院。此外还有孤儿、无家可归的儿童及弃婴的收容所。这些弃婴只要他们的姓名、家世和亲戚能够妥善保守秘密,不管其人数多么多,一律都不能拒绝收容。当这些儿童到了八岁或十岁的时候,可对他们进行选拔;通过这种选拔,国王可以得到执行各种事务所需要的最合适的助手。他们无疑会像他的亲生子女一样,忠心耿耿地为他服务。
35.这些并不是什么新奇而罕见的东西,只是在我国一向被人所忽视,因而被看成是罕见的新方案了。这类机构一向所获得的美满的结果,也是人所共知的;关于这一点,我们以后在别的地方再作详细叙述。
36.当所有无依无靠和没有工作能力的人都得到这样的扶养,而懒惰和盗窃成性的人都由法官加以管束并处罚的时候,我们就必须为所有其他贫民寻找一些固定的职业。这些人如果规规矩矩地从事劳动,是应该得到丰衣足食的。他们的儿女(假如年幼没有工作能力的话),也要像上面所说那样在其他地方得到抚养。
37.但是,这些职业将是什么样的职业呢?我认为,那是属于公共经费第六项中所列的职业。这就是:使所有公路加宽、坚固而平坦,借以大大减轻旅行和车马的费用和烦劳;疏浚河流,使其能够通航;在适当地方栽植有用的树木,以供采伐、观赏和生殖水果之用;修建桥梁和堤道;开采金矿、石矿和煤矿;冶炼钢铁等等各种职业。
38.我将所有这些事业,归类为如下几项:第一,本国所缺少的事业;第二,需要劳动多而需要技术少的事业;第三,一些在英国新创办的事业,而这些事业将可填补我们几乎完全破产的纺织业。 [16]
其次,人们可能会问,谁来供养这些人呢?我的答复是所有的人。原因是这样的:假定某一地区有一千人,其中一百人能够为全体一千人生产必需的食物及衣服,另外二百人生产可以和其他国家的商品或货币互相交换的各种商品,又四百人为全体居民的装饰、娱乐及庄严的气派服务;如果行政官吏、牧师、法官、医生、批发商及零售商人数为二百人的话,则全部共为九百人。在这种情况下,问题是,既然尚有充裕食物给那多余的一百人食用,那么他们如何得到这些食物呢?是靠乞讨呢,还是靠偷窃呢?他们是应该因行乞无所得而饿死,还是应该因行窃被查获而被处死刑呢?要不然,是应该把他们交给愿意接受他们的其他国家吗?依我看来,很明显,既不应该让他们饿死,也不应该将他们判处绞刑,也不能把他们送给别的国家。如果让他们求乞,他们就会今天饿得形容憔悴,明天狼吞虎咽地饱食一餐,这就要引起疾病并养成坏习惯。让他们行窃,情况也是如此。不仅如此,他们求乞或行窃的所得,也许会多于他们的需要,这就会使他们以后永远不想劳动;即使突然而意外地出现了最好的机会,他们也不肯劳动了。
39.由于所有这些理由,将剩余的东西给予他们,确是一种比较安全的方法。不然的话,这些东西也会丢失或被浪费掉。如果没有剩余,则可将别人的丰美食物的质量和数量减低一些;因为绝大多数的人的实际消费,都不少于维持生存的最低需要的二倍。
40.这些多余的人的工作,最好是无需耗用外国商品的工作。即使叫他们在索耳兹布里平原 [17] 建筑无用的金字塔,或将斯顿亨奇 [18] 的石块运到塔山 [19] 上面去,或做其他类似的工作,都没有关系。因为这类工作最少也能使他们的精神得到训练,养成服从的习惯,同时也能使他们的肉体在必要时能够从事有更多收益的劳动。
41.其次,我想说一说修筑公路、建设桥梁和堤道、疏浚河流,除了供游乐和观赏之外,还有什么好处,以证明上面的提案是十分有利的。对这一点,我认为,作为前述问题的一个例子,这些职业除了能从爱尔兰运来大批牛羊群之外,还可以使英格兰的马匹十分充裕。这些马匹所具备的美观、强壮、勇猛、敏捷和耐性等等许多优良特性,都在别国马匹之上,所以在整个欧洲是一种销路非常好的商品。而且这是由于英格兰土地的固有性质而来的,无法仿制,也不是别国所能抢走的。不仅如此,马这种商品,不管市场多么遥远,都能够将自己和商人一起运到市场去。
* * *
[1] 这大概是指在哈林顿(James Harrington, 1611—77)的罗塔俱乐部(Rota Club)中所展开的辩论和他的关于选举与主权的理论。吴德(Anthony Wood,1632—95)说,“配第博士为罗塔俱乐部的一个成员,他时时在俱乐部中诘难哈林顿”。他们二人争论,是因为意见分歧呢,还是纯粹出于爱好争论,这是个疑问。——赫尔
[2] 见《新约全书》,《马太福音》,第11章,第30节。——译者
[3] 参阅格兰特:《对死亡表的自然的和政治的考察》(G.Graunt, “Natural and Political Observation Made upon Bill of Mortality ”),第8章。——赫尔
[4] Inns of Court,指伦敦四个有检定律师之权的法学协会。——译者
[5] 将荷兰的登记制度和贷款业务介绍到英国来,是主张学习荷兰的人士的共同要求。参阅罗雪尔:《英国经济学史》(W.Roscher, “Geschichte des englischen Volkswirtschaftslehre ”)第63页;蔡尔德:《简短的观察》(G Child, “Brief Observations ”,1668),重印于《贸易新论》,第5页及第7页;滕普尔:《荷兰联邦的考察》(W.Temple, “Observations upon the United Provinces ”,1673),第83—85页和第200页。——赫尔
[6] 配第于1650年6月25日取得医学院教授候选人的资格。1655年7月14日,他被选为该院的评议员;但由于当时他在爱尔兰,直到1658年6月25日才就任这个新职务。见孟克编:《伦敦皇家医学院名册》(W.Munk, “Roll of the Royal College of Physicians of London ”),第二版,第1卷,第271页。他亦为1664年任命状所列的四十个评议员之一。见谷达尔:《皇家医学院》(C.Goodall, “The Royal College of Physicians ”),第70页。他所提的建议和这一团体的宗旨并无不合之处,这个团体就是“为了改进和整顿医术的行施,取缔这一事业中不合格、不学无术和不胜任的从业者”而设立的。——赫尔
[7] 在1662年左右,一般都认为英国的纺织业破产了。——赫尔
[8] 索耳兹布里平原(Salisbury Plain)为英格兰中南部威尔特郡(Wiltshire)的平原,离伦敦约九十英里。——译者
[9] 斯顿亨奇(Stonehenge)为索耳兹布里平原上的古代石柱群。——译者
[10] 塔山(Tower-Hill),山冈名,伦敦塔建立于其上。——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