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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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现有居民的宗教、饮食、衣着、语言、习惯和利益

我们说过,在110万爱尔兰居民之中,约有80万是爱尔兰人;其中60多万人都住在十分简陋的小房子里。因此,我首先要谈一谈这些人的宗教、饮食等等,因为他们占全体居民的一大部分。但是也不完全忽略别种人的情况。

这些较穷的爱尔兰人的宗教叫做罗马天主教,其领袖是罗马教皇。所以他们都被很适当地称为天主教徒。这种宗教的圣经和礼拜仪式是全世界都知道的,因此,我只限于谈一谈我认为是这些爱尔兰人所特有的东西。首先,我认为牧师们都学识浮浅;可是他们的信徒却觉得他们有很大的学问,这是因为他们多少都能说些拉丁话,并且往往能用拉丁话来说服和他们争论的人;从而他们也被认为比他们的对手更正统、更能干。

他们的拉丁文读物是一些圣贤的传记和关于他们国家的神话故事。但是他们的高等学识则是烦琐哲学和他们祖先的家谱。这两项似乎都是圣保罗所谴责过的东西。

牧师大部分是从爱尔兰旧的世家中选出的;因此他们对于人民发生影响,不仅是由于他们的位置,也是由于他们的社会关系。

他们的说教方法似乎是用一些可怕的故事来恫吓他们的教徒,而不是依靠理论或圣经来进行说服。他们异常相信罗马教皇及其尊严,异常相信那些能够间接而又间接地获得天惠的人们的幸福。只有少数后来出过国的人,能够谈论罗马教廷的利益和教会教义之间的区别。普通牧师很少有离开过爱尔兰的。那些出过国的都是在修道院里成长起来的人,或者大部分是成为修道士的人;他们瞧不起英格兰人和新教徒,也不喜欢建立制造业和进行贸易。他们有时还通过预言他们要恢复他们昔日的财产和特权的办法,来安慰他们的教徒;这种预言是他们之中的一些能干人从旧约圣经中的先知们所做的预言引申出来的,这些先知们说,上帝许诺把犹太人和王国还给以色列人。他们不重视对着新教圣经所作的宣誓;他们很虔诚地拾起一块石头,对着石头发誓,把石头叫做圣书,而在对着新教圣经发誓时则不那么虔诚。但是在所有誓言之中,他们认为他们能够很随意地作出他们所谓的土地宣誓:这是一种用来证明伪造的文契、所有权、土地授受、租金支付等等的宣誓,目的在于使他们的同胞收回被没收的土地。他们很重视据说曾经住过圣贤的圣井、山岩和洞穴。他们不大怕死,如果要在树上或在绞刑架上被绞死的话,他们就会从能够看到这棵树或绞刑架的地方跪着向它走去。他们在被执行死刑的时候并不作任何表白,虽然他们从来没有犯过这样大的罪。简单地说,他们非常迷信,而且从前比现在迷信得更厉害;现在,由于常常和新教徒交往,他们对于他们的可笑习惯感到害羞了,因为这些习惯并不是要作为信条来遵守的东西。至于较富而受过较好教育的人,则和别的地方的天主教徒并无两样。穷人们在信仰他们的宗教时,宗教与其说是一种信条,毋宁说是一种习惯;他们所服从的似乎是他们的大公、旧地主、部族领袖,而不是上帝。当这些人倒了霉,被送到西班牙,或被安置在康诺特,不能再像以前一样的时候(大约在1656年),当冒险家和军士们成为他们的地主和保护者的时候,可以看出,他们已经前进了一步,对于教皇和他的按手礼,不再那么执拗拘泥了。最后,有些较高等的人物也不像以前那样认为教皇有俗世上的权力;他们开始说,最高的权力,即使是宗教方面的,也握在分散的教会和有资格的宗教会议手中,而不握在教皇个人手中,也不握在教皇和他的红衣主教们的手中。

爱尔兰新教徒的宗教在教义上和英格兰的教会是一样的;只是在戒律方面有所不同。

合法的新教徒认为教会的权力握在国王手中,而主教、大主教及其职员乃是在国王之下调节这种权力的最好的手段。长老会教徒也要通过各级国家的和地方的长老来做这种事,或许做得更多些。独立派教徒要使所有基督教主教会互相独立。再浸礼教会在戒律方面也是独立的;他们在婴儿洗礼方面,在这种仪式的内部的精神的意义方面,都和上述各派有所不同。教友派教徒行礼时不脱帽,彼此谈话用第二人称和单数;关于文官和武备,他们似乎和德国和荷兰的再浸礼教徒抱有相同的看法;他们和天主教徒一样,自以为是能够尽善尽美的。至于其他教派,则很难加以确定,也很难理解他们所说的究竟是些什么。

较穷的爱尔兰人的饮食,前面在第11章中已经讨论过了。

他们穿的是一种狭窄的粗绒,约20英寸宽,两英尺长,叫做一束,价值是三又二分之一便士到18便士。17束这种粗绒可以做一套男人的衣服,12束做一件斗篷。根据这种尺寸和穿这种料子的人数,可以看出,爱尔兰自己消费的羊毛约为它出口的羊毛的3倍;可是有人认为情况正好相反,也就是说,出口的羊毛为国内消费的羊毛的3倍。

谈到爱尔兰人的习惯,我是根据以下各项来推论的:他们的体质、气候、一般食物、财产和自由的情况、统治者和教师对于他们的影响,最后,既影响他们的良心又影响他们的本性的古老风俗。他们的相貌、身材、肤色和气色,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如别的民族的地方;他们的脾气也不比别的民族好。

他们 [133] 的懒惰,在我看来,并不是天性使然,而是由于没有就业机会和鼓励。 [134] 既然他们能够满足于马铃薯(种马铃薯,一个人的劳动能够养活40个人),既然他们能够满足于牛奶(在夏天,当他们用船、网、钓具或打渔技巧到处都能找到海扇、牡蛎、蠔子、螃蟹等等的时候,一头牛能供应3个人的饮食),既然他们能够在3天之内盖好一所房子,他们为什么需要劳动呢?他们被教导说,这种生活方式很像旧日的教长和后来的圣贤们所过的生活,他们是要靠这些教长和圣贤的祈祷和功劳而得救的,从而他们要以这些人为榜样,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要多花劳动来使生活过得好一些呢?既然把牲畜运到英格兰去要受罚,他们为什么要饲养更多的牲畜呢?既然商人们没有足够的资金来购买他们的商品,也没有其他更可爱的商品来换取他们的商品,他们为什么要生产更多的商品呢?既然英格兰的法令禁止和妨碍贸易,商人们怎样能够得到资金呢?而且,在对于立法权还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的地方,在自然权利和财产权受到各种阴谋和法令的破坏的地方,人们为什么要努力挣取财产呢?

人们还说爱尔兰人不忠、虚伪和偷窃。我认为,所有这些都不是本性使然的。他们不忠,是因为他们相信他们早晚会再强盛起来,因此他们不肯真正服从他们希望将来会成为他们仆人的那些人,也不肯说他们目前是安适的。这就是我所看到的他们的不忠之处;因为他们看到他们的原有财产为外国人所享有时,不仅心怀怨恨,而且确信他们不久就会收取回来。至于偷窃,那乃是所有像爱尔兰这样人口稀少的国家必然会有的现象。在这种国家里,不可能有很多的眼睛来防止这种罪行;在这种国家里,被偷的都是一些容易隐藏和容易被吃掉的东西;在这种国家里,很容易伤害告发这种罪行的人或焚毁他们的房屋。而且,这种人口稀少的国家是用原来为人口众多的国家制定的法律来治理的,对于很小的问题也要用属于极大案件的一切手续来加以审讯。在这种情形下,一定会有盗窃,何况这里既没有劳动的鼓励,又没有劳动的方法和手段,也不赡养没有劳动能力的人。

谈到较穷的爱尔兰人的利益,那显然在于把爱尔兰改变成英格兰的样子;要改善和修饰他们的房屋,好使英格兰妇女肯于嫁给他们做妻子;要改变他们的语言。他们的语言还存在着很明显的区别,这在现在是不必要的;这种语言使不懂得它的人们怀疑它是在说自己的坏话。他们的利益在于和英格兰人打交道,订立具有明确条件的租约;实行了这些条件,他们就成为绝对的自由民,不再受他们的地主的喜怒无常的随意的摆布,也不至再让他们的地主随意拿走他们的东西。他们的利益在于,当他们懂得什么人决定他们的幸福、什么人能够支配他们的土地和财产的时候,要使这些人满意于他们的忠顺;而不在于相信一个在罗马的人能够支配他们的今世的命运,并且能够使他们在以后得到永恒的快乐或受永恒的痛苦。他们的利益在于和那些给他们的国家带来技艺、文明和自由的人们联合在一起,并且仿效他们的榜样。

相反地,当他们跟着他们的主子们叛变、反对英格兰人的时候,他们得到了什么好处吗?即使那次叛变成了功,他们除了更受奴役而外,又能得到什么呢?叛变失败了,这些可怜的人丢掉了他们所有的财产,而他们的头子们却增加了财产,并享有他们所失掉的土地。现在,在爱尔兰,最穷的人也骑上了马,而以前最好也只能像野兽一样用腿跑路。他们现在穿得比任何时候都好;上流社会的人士都受到良好的教育,而一般平民也有了更多的钱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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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手抄本此处不另起段。

[2] 滕普尔(W.Temple)爵士也有这种看法;参阅滕普尔:《论荷兰联邦》,1673年版,第188页,以及滕普尔:《著作集》,1770年版,第1卷,第1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