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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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马尔萨斯:《人口论》,2卷,1806年。

第四十二节 人口问题

一、 马尔萨斯的人口法则

自然对一切生物赋予了这样一种繁殖力,即如在繁殖方面无所妨碍,它的同类将很快蔽满整个地球。人口迅速增长的例证,特别是北美的情况。最可怕的战争和疫病,对这种繁殖力好像也难以抑制。唯一有效的限制繁殖的东西就是食物的数量。抑制生育的限制和预防性的措施。因此人口始终是随生活资料的增减而增减。一般分工的扩大不仅是人口增长的结果,而且也是它的原因。

猛烈的鼠疫的影响。哪一类战争才能防止人口增长呢? [25]

西斯蒙第对马尔萨斯人口论的批判。

二、 人口的历史

在低级的经济发展阶段,抑制性的限制占主要地位,而在经济高度发展的阶段,则预防性的限制占主要地位。因此,在高级阶段,对总人口数来说,出生率是低的。在国民的衰老期,抑制性的限制必将再度加强。

〔未开化人的例子:〕南美岛屿的费尔朗特人、澳洲的新荷兰土人等、美国狩猎民族、南洋群岛的土民、黑人土人等的人口状况。(人肉的嗜好、国民的淫乱、奴隶战争。)游牧民。(移民。)挪威从前的人口。如果国民财富不是处于迅速增长的时期,新一代的结婚一般只有在老一代的结婚自然消灭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因此结婚数和出生数最正确地与死亡率相联系。在人的寿命最长的地方,出生数最少,这一现象不过是表面的矛盾。因此,那些减少死亡率的因素,如医务警察、建筑警察等,一般也减少结婚数,直接的结婚奖励办法通常也促进死亡率的提高。在文化高度发展阶段平均寿命一般要增加,但同时单身汉也增加。这些关系的道德的和政治的条件和结果。

东印度、西藏地区的一妻多夫制、中国的弃婴、近东各国的一夫多妻制等。希腊及罗马后期的淫乱史。娼妇。作为由人口过剩引起的道德败坏的标志,特别必须举出离婚的频繁和所谓妇女解放。

三、 人口政策

人口的密度与高度发展的经济、政治、道德、文化阶段有内在的联系。一国的繁荣期是其人口最多同时他们的需要得到充分满足的时期。在重商主义时代,曾发生过于偏重人口数量的倾向。一般说来,许多国家在该国进入繁荣期以前都对国民人数的增加给予奖励,以后则设法限制人口增加。中世纪奖励结婚的方法大部分具有宗教的性质,即没有儿子的受到蔑视。路易十四的奖励金。外来的移民,特别欢迎来自文化高度发展国家的人。实际例子。这种移居是有危险的。更加有效的办法毋宁是在国内进行政策上的改革。但人口增加不可或缺的条件是财富的增加,或至少是它的更加 平等的分配。对迁往国外的加以限制性的禁止。

国家想要让达到顶点的人口维持静止状态,是非常困难的。与每个人的情况一样,在一国的衰老期也不免发生困难。在何等程度上才有可能限制结婚呢?与这一点联系起来看,奢侈是有益的。永久的、暂时的移居。一国的人口达到顶点的最可靠的标志是新建的宿舍。

在衰落的国家中重新需要在低级文化阶段曾受欢迎的人口政策。

〔参考文献〕聚斯米尔希:《人种变化的神的意志》(1761—1762),3卷,1775年第4版。比克斯:《人口的移动》,1833年。拜尔诺叶:《人口政策》,1840年。葛德文:《人口论》,1818年。

第四十三节 济贫制度

一、 贫困的原因

(1) 绝对的不能劳动 。这同人们的意志几乎没有关系,因此在各个文化阶段,大体上存在于同一范围。只是由于维持家族生活困难的增加,私生子的人数增加。

(2) 相对的不能劳动 。在没有劳动意志的场合——即低级文化阶段出现的乞丐生活;在人们想劳动却没有任何工作的场合——即失业。就失业而言,有的是暂时的、地方性的,只是在个别产业部门发生;有的是人口过剩引起的普遍的、永久性的。这在交易发达的时代更容易频繁出现。能够得到救济的过剩人口,通常不久就变成不能得到救济的过剩人口。

(3) 过多的支出 。这种情况导致贫困,总的说来,在任何文化阶段都是相同的。不过在低级阶段是用于救灾的支出,在高级阶段则是用于多子女抚养的支出。

贫民人数与罪恶事件发生次数的关系。

二、 济贫政策

为什么像移民政策这样简单的手段,总的说来不能产生什么效果?为什么像财产共有这样一种多少进步一些的手段完全不能产生什么效果?

济贫救护政策历史中的根本思想如下:(1)当家族、组合、公共团体等紧密团结的时候,这些团体有力量维持它们的贫穷的成员。一旦国家使这些团体失去它们的政治作用,在济贫救护工作被削弱而且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国家就得自己承担这项工作。(2)在贫穷还不显著的情况下,即当它在政治上还不显著的时候,济贫救护工作可以委诸民间的自由的慈善团体。但如这种慈善行为已感不足,国家就必须代以强制规定并集中办理的慈善措施。这是因为从政治上和从道德上说都不能让贫民感到饥饿。

在中世纪受授施舍物是自由的。有一种所谓穷人经常出入门第的习惯关系。在中世纪虽已有自由乞丐这一行当,但为什么那时一般穷人却极其少有呢?济贫组合等组织的存在。教会尤其是寺院在济贫救护事业中的地位。各城市中济贫政策的开端,多数是与慈善营造物的管理相结合的。

济贫救护事业一经政府插手,它常常要向更多的方面扩展,这是一般的趋势。首先,政府有责任承担施舍物品的分配工作,使一般公众免受乞丐的骚拢。禁止乞丐这一行当直接含有保证养活贫民的意思。为帮助贫民而实施的直接税、奢侈税等等赋税。信奉旧教的多数国家处于这种半法定性的济贫救护 阶段。如果穷人进一步增多,就要采取半强制性的许多手段以提供施舍物品——如采用发表名簿或对那些不同情穷人的人规定其捐输金额等方式筹款。

最后,济贫税 本身一般是在大灾害发生之后,先在一些地方采用,以后被保持下来。它在信奉新教的各国和北欧许多国家占支配地位。

英国济贫税的历史。

在彻底实行无限制的济贫税的原则时,常常附有下列条件:(1)正确规定、大力维护居住权 ,像英国那样将济贫负担转嫁给别人是一种失策。在决定住所方面的繁琐、公共机关之间的手续、住所不定。如果将居住权扩大到更多的贫民区,负担的确可以得到更平等的分配,但对每个人的照顾将大为减少。(2)严格禁止乞丐 ——这是为了维护济贫制度和一般公众。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对乞丐的罚款。禁止施舍。但要实行这两种规定是困难的。(3)济贫税有逐渐增加 的倾向。英国贫民的轻率结婚和浪费。政府在帮助贫民时尽情满足他们的欲望是非常错误的。这等于命令他们结婚,禁止他们节约。新的实例。(4)最后,由于济贫税是强制富人缴纳的,这种征课从根本上损害了他们的慈善行为;同时,济贫税确保了贫民的权利,因而损害了他们的谦逊态度和感激心情。英国历来的济贫救护事业的态度。

英国济贫制度的改革(1834年以后)。

由国家或由富人出钱来扶助多数穷人,这在雅典和罗马以及与之相应的发展阶段都曾有过。雅典所固有的济贫救护,在雇佣市民时任意支给薪金、免费看戏及其他。罗马的施舍粮食、大赈济及其他。

〔参考文献〕卢格尔:《贫民史》,1793年。艾登:《英国劳动阶级的历史》,3卷,1797年。《关于济贫税的管理与实施向皇家委员会的报告摘录》,1833年。西尼尔:《关于济贫设施的报告》,1835年。劳:《关于英国新济贫法》(年鉴第2卷)。福德莱:《各国贫民的历史和道德》,1829年。巴尔吉孟:《基督教政治经济学,或法国和欧洲贫穷的性质和原因的调查》,3卷,1834年。纳维尤:《济贫法,其效果及原因》,1836年。吉朗多:《论社会慈善》,4卷,1839年。劳威茨:《国家对贫民的关怀》,1815年。汉逊:《济贫制度的批判》,1834年。蒂尔克:《对孤儿、贫民及难民的救护措施》,1839年。福格特:《汉堡济贫设施史汇编》,1838年。埃默曼:《那梭的贫民救护措施》,1817年。克韦尔贝格:《论东佛兰德的土民》,1819年。瓜里诺斯:《西班牙政治经济学文库》,2卷,1804年。

第四十四节 各种济贫制度的详细说明

一、 济贫救护的各种指导原则

(1)不预先研究贫民的全面情况绝不应开始救济。在进行慈善工作的前后须亲自作几次访问。物品的施舍仅占慈善行为的最小部分。(2)既应关怀贫民的身体,也应注意他们的精神状态。这时更应注重形式上的教育——需要僧侣的协助。与教会没有关系而专门从事济贫工作的僧官。(3)须预防特殊情况下的贫穷。这项工作应在节约和道德的基础上进行。(4)要尽可能做到救济以实物不如以工作,救济以货币不如以实物。(5)尽可能将贫民委诸其家族团体。这样做费用少,且对家族和贫民也都是道德的。在不能这样做的场合。(6)注意不要因为有施舍物品而直接或间接扩大贫困的范围。在发生饥荒、生产危机以及一切不可预测的灾害时更要注意。凡属惯常的贫穷当然具有令人厌恶的性质。(7)募来的款子要用光,但须节约。要照顾施舍人的个性。经常的或临时的募捐。

〔参考文献〕吉朗多:《贫民的访问者》,1820年。缪赛尔:《爱国的幻想》,1卷,第73页。

二、 预防性的济贫设施

在低级经济阶段,这些措施几乎只限于在组合内部进行。后来,这些组合具有了正确的、精细核算的性质。即它们的成员不再作为普通的人,而是作为小资本的所有者而相互结合。

工人互助合作社 是教育工人独立生活的组织。

典当 、特别是带慈善性质的当铺。它的设施、利息及风险。

储蓄金库 ——利用它的阶级。存入储蓄存款、储蓄存款的最高和最低限度、利息、保证。储蓄与公安的关系。强制储蓄。

储蓄金库一般为下层阶级所利用,而生命保险 多为上层阶级中的一部分不富裕的人所利用。担负利息而取得资本的保险,分期付款而获得年金的保险。寡妇互助金组合,对债权者的保险,以及为其他目的保险等等。在保险人没有得到应有的关心时,这类事业是被禁止的。这种制度所固有的危险。丧葬费储蓄组合,结婚费储蓄组合。

〔参考文献〕塞莱第:《公立当铺史》,1752年。理查森:《储蓄银行编年史》,马尔库斯:《欧洲贮蓄金库》,1838年。德康多尔:《瑞士储蓄银行》,1838年。利特洛:《关于生命保险及济贫院》,1832年(季刊杂志第128号)。缪赛尔:《人寿长短的规律》,1840年。

三、 现行的各种济贫措施

婴儿院 ——这是使人们感到弃婴有困难的一种策略手段。这在一般道德上是有危险的。幼儿死亡率增大。

托儿所 ——这是否能减轻下层阶级的已婚者的负担,很令人怀疑,但它能降低死亡率,并且实际上缓和贫富悬殊。

孤儿院 ——最好设置巡回检察官,进行地方上的个别救济。对出院后的孤儿的监督。

〔参考文献〕伽尤阿尔:《关于法国的孤儿、私生子和孤儿院的调查》,1837年。伦格尔:《关于霍夫威尔的贫民教育制度的报告》,1815年。

人口稀少的地方目前对增加中的贫民仍采取轮番救济方法 (即只给予一定期间工作的方法)。巡回劳动者。这在道德上和治安上都是有危险的。用保证最低生活的方法将贫民移到垦区去是件好事。

平民工厂 ,凡是要求劳动的可以在这里得到工作,对那些不愿劳动的要强制他们劳动。英国平民工厂的历史。要使平民真正就业是有很大困难的。这在人口多的国家或人口少的国家都是一样的。在人口少的国家,恐怕只有丧失劳动能力才是贫困的原因。使用平民的行业。

囚犯的刑罚作业及过度劳动使成本降低。使用平民的行业会给自由劳动者带来危险性的竞争。出售平民工厂的产品会产生同样的后果。因此平民工厂所费不赀,开始时虽很热闹,但为时短暂不能持久。不过它在多数平民的衣食取暖方面和其他公共设施方面却是有利的。鲁姆福特式的菜汤和泰恩菜汤。

职业介绍所 。

济贫移民 。这对处于低级文化阶段的国家是有效的。在能够实行最集约的农耕的地方,使那些不能从事特定工作的平民开垦荒地,不能认为是有利的。

〔参考文献〕洛茨:《论公立平民工厂》,1810年。《关于波尔多、德累斯顿、戈塔、洛桑、曼海姆、慕尼黑、波茨坦、罗斯托克、锡耶纳、施特拉斯堡、的里雅斯特、威尼斯等地济贫设施内容的报告和规章制度》。《巴黎市慈善医院、收容救护所和抚恤救济费的管理》,1837年。坡迈乌斯:《农业移民及其利益》,1832年。博施:《论弗雷德里克索的移民及利用荒地和未开垦地的开垦以满足平民要求的方法》(克韦尔贝格译),1821年。劳威茨:《论贫民移民问题》,1821年。

四、 对所谓危险阶层的取缔

流浪汉 ,在小地方的领地内最多。他们的职业及其不正当的副业。唯一的救济办法是让他们定居。但这对流浪汉和公共团体都是困难的。因此政府规定公共团体的义务,对流浪汉实行拘禁。骗子 ——习惯、行话、绰号、纠集同伙的方法、分工等等。其防止方法——夜警、路灯、跟踪、禁止通行、制作黑名单、搜查住宅、侦察。娼妇 ——公娼、私娼、鸨婆、拉皮条。这一阶层与流浪汉、骗子的结合。勒令登记,给予警告,采取使他们以后易于改过的警察手段。

男女工人、特别是大都市的工人沦入这一可恶阶层的过程,以及应当采取的对策。

〔参考文献〕摩尔:《防御性的司法》,其中第241页及该处所开列的详细文献。柯尔克荷因:《伦敦的警察》及《泰晤士河的警备和商业》,1800年。弗莱吉尔:《关于大城市人口中的危险阶层》,1840年。杜夏特赖:《巴黎市的娼妓问题》,2卷,18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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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罗雪尔在《国民经济学体系》,第 1卷,第 241节中指出:只有阻塞粮食来源的战争可以防止人口增加。——日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