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狗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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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希  冀

几年前,我们(1)收到下列一封信——

敬爱的先生:

我给您写信,是想要求做点文学工作;您如果办得到,当请提供给我。我对这类工作的能力不小,学识也还相当可以。这种需求对我来说至关重要,但是我对报酬的要求却不高;我曾经在一个公学受过教育,后来是剑桥某个学院的进修学者。由于跟导师发生了一场争执,我没取得学位就离开了那所学府。是被勒令退学的,不许再返校。嗣后,我在大法院里当了一阵子见习生。接着又在巴黎住了几年。我懂法语,也能说法语,就好像那是我的祖国语言一样。完全为了文学上的目的,我也同样精通德文,我还阅读意大利文书籍。拉丁文我当然通晓。至于希腊文,我只想说全国的学者在这方面十之八九比我浅薄得多。我熟读古代史和现代史,尤其对政治经济学颇有研究。一个有教养的人必备的其他学识,除去自然哲学(2)之外,我一概没有忽略。我能用英文写作,而且写得很快。我是个诗人——至少我个人是这样估计的。我不是一名基督徒,品质也经不住审查——我这样说,是想让您明白,倒不是我有什么偷摸拐骗的毛病,而是指我住在一间肮脏的寄宿公寓里,大部分时间泡在酒馆里,也没钱付清那些我四处取得信任的杂货商催款的账单。我已有妻室和四个孩子——这种负担简直叫我没法儿无忧无虑。我刚过四十岁,由于没法理解三位一体(3)的说法而跟自己家庭早就闹翻了,因此身边压根儿也没有过一张票面为十镑的钞票。内人不是个高贵女人。跟她结婚纯粹是由于我决定摆脱那种所谓的“绅士”阶层的传统束缚而宁愿混在下层社会圈子里自由自在地生活。我的一生当然是个错误。真格的,生存本身——不就是一桩蠢事吗?

目前有两三家廉价惊险刊物的编辑部雇用我写稿。贵社致力于高雅的严肃文学,也许从来没听说过什么“廉价惊险刊物”。我给他们写的全是我们这伙人自己称之为“血腥而猥亵”的玩艺儿——他们各家相互转抄登载。我为此每周挣四十五个先令。只要每周给我三十个先令,我就愿意干贵社交下的任何工作,暂定为期六个月。我写这封信,是想把自己从目前污秽的处境中解救出来的最后一着了,可我并不存一线成功的希望。贵社如需要,我当前来拜访;除非贵社有意雇用我,千万别派人来找我,因为我为自己感到害臊。我住在格雷协会(4)街黄瓜大院三号——不过,如蒙赐函,即请寄至酒池街花狗酒馆格里麦斯先生转交可也。现在我已经把自己的身世和盘托出。贵社如果愿意,当可助我一臂之力。我并不指望此信会得到答复。

朱利叶斯·麦肯齐敬启

他确实把身世全都告诉我们了,他描绘的那种生活情景又是多么触目惊心呵!信里有些事没法儿不引人注意,不可能叫人只看一半就把它扔进废纸篓,毫不理睬。我们的确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也许两遍哩,然后便考虑信中真真假假的成分。那人当真是个上过某某公学的男孩,后来又是那所学院的一位学者吗?我们心中推断,就这方面来说,那番叙述还算真实可信。但是,他放弃依赖亲朋阔友的支持,到底是出于自称的那种认真考虑,还是另有其他造成这种断绝来往的不可告人的理由呢?我们在这方面不大信得过他。此外,他对自己的才能所下的断语,我们又能相信到什么程度呢?我们觉得除去他自封为诗人那一点之外,其余还都可信,只给打上一个小小的折扣。一个人懂不懂法语,自己心里完全有数,可是对自己创作的一行行押韵的玩艺儿究竟算不算诗却可能相当无知。他说他不信教,品质也经不住审查,这一点我们倒能领会。暗喻自杀那句话我们权当愚蠢的吹牛。我们庆贺他有四个孩子,却对他的妻子还不大了解。他声明自己一贫如洗,这我们也能相信。那段关于“传统束缚”的废话,则姑妄听之。他说他的一生是个错误,倒向我们道出了福音书中的真理。

至于所谓的“廉价惊险刊物”和“血腥而猥亵”,我们确实压根儿也没听说过,不过一个像我们这位通信者如此有才华的人居然为了每周挣四十五个先令而肯给那些廉价刊物写稿,我们倒认为这种做法委实不足取。然而现在却有一位获此报酬的人宁愿舍弃这种交易而同另一家只需给他三十个先令的杂志社打交道,这倒叫我们不可思议了。他谈到自己目前那种污秽处境时,我们都为他感到心酸。我们很了解那种境遇,可以准确无误地揣测出那位知识分子的落魄状况;他原本对文学事业怀有一片雄心壮志,却不幸掉进那个几乎把文学行当团团围住的、令人绝望的深渊。在这方面,我们像同舟共济的兄弟那样偏袒他。临到我们一想到酒池街花狗酒馆和格里麦斯先生就觉得还是不复信为妙——我们这样决定,按照他本人的说法,也不会叫他非常失望。朱利叶斯·麦肯齐先生呵!也许就在这一时刻,那些阔绰的叔伯姨婶正因为他一味在花狗酒馆里贪杯而扣紧腰包来反对他这位罪人咧。麦肯齐家族确有不少阔人。造成这种局面也可能是由于对三位一体缺乏理解的异端过失,可我们发现如今大多数家庭里,怀疑如此神圣的论题尽管大逆不道,却还不至于像一头栽进花狗酒馆那样严重而构成敌对的理由。这类麻烦事如果全是花狗酒馆造成的,我们即使插手干预,也会无济于事。

我们彻底打消了复信的念头,可是过了一天,我们忽然想到那些变成不体面的酒鬼的家伙不会在求助时把自我厌恶的心情倾吐出来。这人如果确实嗜酒成性,也决不会告诉我们他同酒馆有交往。他或许时常泡在酒馆里,却又痛恨自己这种行径。我们越这样想,越认为那封信的要点大概可靠。看来此人有意说实话。

赶巧那当儿有人要求我们为一部学术手稿三卷本编个索引。那家打算出版这部著作的出版商本来已经请一位职业编纂者搞过一个索引,可是编得实在太糟,根本没法儿用。干这种活儿得有点古典文学修养,尽管至多不过是熟悉罗马和希腊作家的姓名罢了,或许还得对后世诸家编纂者和注释者的大名略知一二。那位承担此项工作的先生分明失败了;我那位事业心很强的出版商朋友,某某先生,对我说谁要是能出色完成这项任务,他愿意慷慨支付二十五镑酬金。这个活儿在性质上明明微不足道,却需要一名学者卓越的学识,而且至少得花两个月工夫才能完成。起先我们看不起那个价儿,就说要求一位学者为如此菲薄的报酬而花费很多时间和劳动,实在难以启齿;但是,对朱利叶斯·麦肯齐先生来说,干两个月活儿净挣二十五镑,显然会是天赐之福。麦肯齐先生要是当真具有他所自夸的那种学识,照他所说的那样通晓拉丁文,全国的学者在希腊文方面“十之八九比我浅薄得多”,没准儿可以挣这二十五镑。我们实在不知道还有谁愿意为那点钱而肯正经八百地干那个活儿。于是,我们就写信约请朱利叶斯·麦肯齐先生前来会晤。我们的信虽然写得简短而谨慎,却也客客气气。一个如此有才华的人竟会为环境所迫而提出这种急需的要求,我们对此深表遗憾。可是我们没法儿应许什么;他如果应约前来,不会给他增添太多的麻烦,我们也许能建议他干点儿什么。朱利叶斯·麦肯齐先生在我们约定的那个钟点准时来到了。

他那副外表叫人见到真是说不出来的难过,至今我们仍然记忆犹新。他是个高个子,瘦骨嶙峋——受鞭笞者被捆绑在上面的那根柱子叫人联想到坚硬挺直,这个站在我们面前的人要不是哈腰曲背,我们真能说他瘦得简直像那根柱子了。大脑袋好像在奇窄的胸脯上面朝前探着。背弓着,两条腿弯曲得动摇不稳。他说他四十出头,我们曾经怀疑,如今更加怀疑,他是不是虚添了岁数,好歹为自己那副憔悴的倦容找个借口。他长着一头乱蓬蓬、脏里吧唧的厚发,色深而不黑,岁月还没有让它开始灰白。他留着勉强蓄起来的胡子,马马虎虎修剪过,茬儿多,参差不齐——仿佛是用钝剪刀在离下巴颏儿不到一英寸那儿剪过似的。他有两枚凸出而难看的牙齿,腮帮子塌陷。两眼也深陷,却炯炯有神,把整个脸都照亮了;所以不可能叫人一边瞧着他,一边认为他是个完全无足轻重的人物。他的两道眉毛又浓又粗,长得挺像样儿,眉宇间没有一根滋出来的硬汗毛——这对眉毛给他的容颜增添了不少气派。鼻子修长而匀称——可是红得像一颗硕大的红宝石。我们一看到他,就不由得把那个鼻子跟花狗酒馆联系到一块儿了。那不是一个长脓疮的鼻子,不是一个布满许多小颗粒红宝石的鼻子,而是一个长得蛮好、平平滑滑的红鼻子,一颗本身闪亮的红宝石。他穿一件挺长的棕色厚大衣,领子扣得严严实实,下摆几乎挨到了脚面。滚边磨破了,纽扣眼儿也破烂不堪,露出一半纽扣,绒领脏得五花斑驳。这正是十二月,需要穿件厚大衣,可是这件厚大衣看上去倒像是他因为实在没有别的衣服可穿才穿上的。甭说内衣,就连绒衬衫都没让人看到一寸。大衣下摆下面我们只看见一双破靴子和两条脏裤腿儿,那条裤子也已经破烂得简直到了没法形容的地步。我们一见他这副寒酸样儿,心里不由得嘀咕此人难道真是上流人家出身,眼下还是位学者吗?然而,他那股神情却叫我们相信他的自述完全真实可靠。我们瞧着他,觉得他确有敏捷的智力,称得上是个了不起的家伙,决不会对自己并没掌握的学识胡乱吹嘘。我们跟他握手,请他坐下,对他竟会落魄到这般地步低声说几句深表遗憾的话。

“我已经习惯了。”他说,语气中非但没有难为情的意思,反而还带点幽默感哩;一举一动也没有流露出低三下四的乞求样儿。他在我们对面坐下来,我们就拿起他那封信,又看一段,然后说我们不大明白他要养活妻儿子女,怎么居然会为了仅仅想改换一下工作性质就情愿放弃三分之一的收入呢。“你们不明白给那些廉价惊险刊物写稿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说,“我每天得干七小时的活儿,却厌恶自己所写的玩艺儿。我一寄出那封给你们的信就后悔了。我知道只有傻瓜才存希望。可我还是把信寄出了,于是就来到了这里。”

我们一边观察他的鼻子,一边觉得我们在向那位学者朋友,某某博士建议把他的手稿交到朱利叶斯·麦肯齐先生手中之前需要十分小心。如果那是一本印好了的书,那就不会担什么风险,可以试试看,可是我们那位朋友煞费苦心写成的高深论著还没有达到进印刷所那份荣誉。我们曾经怀疑它是否真有可能给印成书型,然而我们那位朋友不但是个有学问的人,而且生活富裕,迄今为止已经下定决心非把它出版不可。他希望无论如何也得把这部著作搞得完完整整,因此他所委托的那家出版社就找到我们,愿意付出索引编纂费二十五镑。但是,那部手稿万一出了什么岔子,他可就会失声恸哭,倒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代表整个学术界痛失良著。所以我们必须小心谨慎。我们又假装看那封信,好赢得时间做出决定,因为我们真让那只闪亮的鼻子吓住了。

这里要向读者交代一下,那个鼻子绝不是巴道夫(5)式的。我们如果读过莎士比亚作品,想必记得巴道夫的鼻子颜色和尺寸都挺吓人。它真像一口缸,所有从依斯脱溪泊那家酒馆地窖蒸馏出来的神圣粒子全上升到那里面去了,至少舞台演出给我们留下这样一种印象。眼下我们面前的那个鼻子却是端端正正的,要不是颜色怪,真可说是个挺威严的鼻子——因为鼻子这个器官往往体现统率的威力。我们正在琢磨这件事,拿不准该不该把我们朋友的手稿交给他,麦肯齐先生却插嘴道,“你们大概认为我是个酒鬼吧。”这个家伙靠天生的智力居然看透了我们内心深处的想法。

我们刚一抬头观望,那人已经站起来了。他尽管弯着腿,哈着腰,却仍然高耸在我们面前。那股犀利的目光和那个几乎使他显出威严气派的鼻子,一下子把我们都镇住了。那件棕色旧大衣也好像大得出奇。他已经猜出我们的想法,我们不敢否认,只觉得脸上泛起一阵怯懦而无趣的微笑,就跟听到伙伴自我贬低时略表同意而鄙夷一笑那样。依我们之见,这种表情最怯懦,也最叫人讨厌。我们完全无意那样做,可又明知脸上正挂着那种笑容。“你们当然在那样想。”他说,“我过去是个酒鬼,现在不是了。没关系——我真希望你们没叫我来。我这就走。”

说着说着他就要告辞,我们却把他拦住了,费尽唇舌向他保证绝无半点冒犯他的意思。他否认受到了什么冒犯。这类事他早已见怪不怪,根本不会“叫他沮丧”。他竟然道出了这样令人心碎的话:“我早就不会生气了。你们当然把我当成酒鬼。我原本还会是个酒鬼,只因为——”

“只因为什么?”我问。

“算了,”他说,“我不想再废话麻烦你们啦。我猜想你们根本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做,对不对?”我于是向他解释,倒是有一件他可以干的活儿,却要看我敢不敢交托给他啦。我费了点劲儿才叫他又坐下来,听我讲明情况。我对他所提到的贪杯嗜好——照他现在所说,一种以前的嗜好,深表不安,可是对他的博学多识却深信不疑。我甚至确信他会对这方面的任何提问都能给予令人满意的答复,不会出现困窘。我们很快就发现在古典文学方面确实难不倒他。刚一提到那部论著的书名和性质,他就兴致勃勃地大谈特谈起来,尤其叫我们万分满意的是他起码对版本扉页这方面的知识非常熟悉。我们不禁担心他会不会对我们那位朋友的成就给予过分苛刻的评价。“这位博士只是一位业余著作家。”我们说,事先要求这个长着酒糟鼻子的家伙别太运用自己博学的知识。“就希腊和拉丁文学来说,”他说,“这里没有超出浅薄涉猎的范围。”他要是没在花狗酒馆里厮混而当上了《星期六评论》周报社编辑,该会是一位多么令人敬畏的人物呵!

我们想赶快结束这次谈话,就说我们会跟那位完成这部手稿的、学识渊博的博士磋商一下,并且暗示当然希望有人能为他的身份能力作一个证明。他居然厚着脸皮说——也许我们应该认为是大胆而真诚地说:“花狗酒馆老板格里麦斯先生,比谁都更了解我。”这真叫我们大吃一惊。“我并不是叫你们去向他打听我会不会拉丁文和希腊文。”麦肯齐先生说,“这方面该由你们自己来发现。”我们叫他放心,这方面已经不存在什么问题。“不过,他可以告诉你们,我决不会把你们的手稿典当掉。”这人如此豪迈,倒叫我们十分诧异。我们暗示总得有人对他的文学修养这一方面作个证明啊。那位每周付给他四十五个先令的先生——简而言之,就是那份“廉价惊险刊物”的老板,总可以告诉我们一些有关他的情况吧。他于是在一张碎纸片上写下一个姓名,又添上弗里特街附近的一个地址,我们记得在那儿见过一家杂志社的招牌,这当儿才晓得那原来是一种“廉价惊险刊物”。

告辞之前,他又站起来侃侃而谈,虽然我们也站了起来,他还是比我们高出一头。正是由于他低着脖子跟我们交谈,再加上天生来长得就高,无形中给他增添了一种十分优越的气势。他似乎使我们显得渺小,黯然失色,而且他自有一套对付我们的办法,因为他能低头俯视我们。壁炉前那块地毯上面有个脚凳,我们记得原想站在上面,好避开他的监视,可我们给绊倒了,只好一脚把它踢开,这一小小的挫折更增添了我们的自卑感。“我并不期望从中得到什么优厚的报酬,”他说,“我压根儿也没有那样指望过。除了贫穷之外,我还有其他种种不幸,简直倒楣透顶。”

“身体不大好吗?”我们问。

“不是——不完全是个人的事——不过没关系。我不该再拿自己的身世来打搅你们啦。你们若能帮我这个忙,那就可以把我从彻底落魄的处境中解救出来。”我们便向他保证,一定尽力而为;他答应过一个星期再来,随后就走了。

于是我们便为他采取种种步骤,首先想做的事一开始几乎使我们觉得荒唐可笑。那就是我们到花狗酒馆老板格里麦斯先生那里去打听一下朱利叶斯·麦肯齐先生的情况。格里麦斯先生尽管真的开着那家酒馆,仍然可能是个通情达理的人,说不定还是个正大光明的人。反正他要么告诉我们一点什么,要么什么也不肯说,从而证实我们的怀疑还是有一定的道理。我们在一小间挺整洁的后客厅里找到了格里麦斯先生,他正坐在里面,另外还有一位身穿黑丝袍、头戴小便帽的女郎在内,她那副外表尤其使我们惊叹不已,我们很快就发现那原来是格里麦斯太太。我们要是大胆运用自己的智慧来想象酒池街花狗酒馆的老板娘——格里麦斯太太的形象,准保跟眼前这位女郎的仪态大相径庭。她年轻漂亮,身材苗条,而且爱耍弄字眼,尽管偶尔犯些语法上的错误,这一点几乎叫我们觉得似乎有责任应该经常来这家酒馆打听朱利叶斯·麦肯齐先生的情况,顺便也好纠正纠正她的小错儿。格里麦斯先生四十岁上下——看来比他太太整整大十岁——一双灰眼珠,目光锐利,我们从他的嘴和下巴可以判断出他只要想干,就准能在午夜过后把捣乱的顾客轰出酒馆。我们连忙说明来意:麦肯齐先生找过我们,要求做点文学工作,他们可不可以跟我们说说他的来历。

“就拿写作这类玩艺儿来说吧,他跟全伦敦的作家一样聪明。”格里麦斯太太带劲儿地说。她的看法也许言过其实,却很有分量。我们说明目前特别想知道的是这位先生的品格和生活方式。格里麦斯先生对我们很有礼貌,坐在那里默默沉思该怎样回答才好。他那位更加友好、更加容易动感情的太太又准备打保票啦。“再也找不到哪位活着的绅士比他更诚实了——我说他是一位地地道道的正人君子,虽然有时穷得连件衬衫都穿不上。”

“我可认为他从来也没富裕得买得起一件衬衫。”格里麦斯先生说。

“我真想拿一件你的衬衫送给他,约翰,可我知道他决不会接受的。”格里麦斯太太说,“对了,您瞧,先生——我们对他很有感情,不管他手头有钱没钱,只要他想要点什么,那边那个年轻的女堂倌都会给他。他如果要一杯喝的玩艺儿——热饮或冷饮啦,啤酒或烈酒啦,她都不敢跟他提钱。是不是这样,约翰?”

“依我看,她可蠢得要命。”格里麦斯先生说。

“一点儿也不蠢;换了是我在那儿,也会那样;连你也会的,约翰。麦肯齐要什么,他就给什么,从来也没拒绝过。”格里麦斯太太一边说,一边举起拇指指着站在炉前地毯那边的她的丈夫——“我是说要酒和饮料什么的。可他在这家酒馆里从来也没有不付钱而白喝过一杯酒,也从来没从那个小筐子里取过一块饼干吃。麦肯齐是位地地道道的正人君子。”

这段证词很有分量,但是我们还没完全弄清真相。“他酒喝得很凶吗?”

“不凶,不凶,”格里麦斯太太说,“从不越轨。”

“他有许多不幸的烦恼。”格里麦斯先生插嘴道。

“这倒是实话,”那位女士说,“他遇到了可以说是天底下最烦人的事。你要是遇到那种麻烦,约翰,该怎么办?”

“我知道你该怎么办。”约翰答道。

“他娶了一个不争气的老婆,糟透了。”格里麦斯太太接茬儿说,“谈起喝酒——那个女人为了酒,样样事都干得出来。大冬天,她会剥光自己孩子身上的衣服,拿去当掉换酒喝。为了一口酒,她会夺走丈夫的口粮。她本人啊——可连一丁点儿女人的尊严都不顾了。她太乐意醉倒在街沟里,好让人把她收容起来——还有嘴里说的话,身上披的破衣烂衫,先生,她真是连一点女性的廉耻心都没有了。”

格里麦斯太太很有口才,使用鲜明字眼描绘了那桩“天底下最烦人的事”。这就是那个倒楣的家伙为了摆脱上流社会的“传统束缚”而娶了一个不正派的女人所得到的下场!但是,太太酗酒并不能说明全部问题。他本人那个酒糟鼻子也是一项对他不利的证据啊,何况他承认自己以前也是个酒鬼。“他本人不是也曾经好酒贪杯吗?”我们问。

“他当然贪过杯。”格里麦斯太太答道。

“人世间过去对他太不公道了,先生。”格里麦斯先生说。

“可他现在戒了,”那位太太接着说,“他要是还在喝,我们起码没见到过。至于那个女人,她不愿意在我们这儿露面。”

“丈夫和老婆往往不从同一头母牛身上挤奶喝。”格里麦斯先生插嘴道。

“麦肯齐可是天天待在我们这儿。”格里麦斯太太说,“他只要身上一有六个便士,就来这儿买一杯啤酒和一点吃的。我们还多奉送一些,这倒是事实。我们了解他现在的为人,也了解他过去的经历。论学识嘛,先生——无论什么语言,对他来说,都一个样儿,他全懂,就跟我懂得教义问答一样。”

“你不能为他说些比这更中听一点儿的话吗,波莉?”格里麦斯先生问。

“你不是也经常谈起教义问答吗,约翰?还说一个人不该再分心想到任何别的事情上面去——当然,管好花狗酒馆,又当别论。可是麦肯齐啊——他却记得整本整本净是学问的书。这儿来过几个外国人——我不知道他们是打哪国来的,反正不是从法国也不是从德国来的,可他跟他们聊起来,就好像他根本不是出生在英国似的。我认为从来也没有一个人像他那样有学问了。他会没完没了地朗诵自己作的诗,让你觉得就像蜘蛛吐丝织网那样倾吐出来似的。”我们不由得想到这间小客厅里必定出现过这样一种美妙而友好的情景:那个落魄文人在织他的网,格里麦斯太太坐在那儿,把毛线活儿放在膝头,着迷而钦佩地倾听着。谁经过这家小酒馆,都决不会想象到里面竟会出现这样一种景象。但是,人间确有许多叫我们料想不到的事!

格里麦斯先生又说了几句话就结束了我们这次交谈。“说实在的,先生,你要是能雇用他干些像样儿的活儿,就是在帮助一个见过好日子的人,一个只想得到帮助而能再见到好日子的人。他的学问全在这儿呐。”格里麦斯先生用手指指着自己的脑袋瓜。

“他的学问也在这儿呐。”格里麦斯太太一边说,一边把手捂在心口上。于是我们对这两位十分友好的朋友说,如果有必要跟麦肯齐先生进一步磋商的话,我们还可能再来打搅他们,然后就告辞了。他们夫妇俩确实提供了许多令人鼓舞的情况,并且保证随时欢迎我们再来,格里麦斯先生还亲自把我们送到门口。我们由此而对花狗酒馆产生了良好的感情。

从那儿出来,我们就径直奔向弗里特街附近那家“廉价惊险刊物”社。一路上,我们不得不思考格里麦斯太太说的话。那桩天底下最烦人的事!我们承认这全是大实话。人世间难道还有什么比一个堕落的妻子给丈夫带来耻辱更叫人心烦的事吗?我们刚跟格里麦斯先生分手——在那段访问期间,我们对他也确实了解不多——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很有把握地看出他为自己的身份地位感到得意,管自己叫做老爷啦,店掌柜啦,格里麦斯太太的丈夫啦,还可以从他在自家门口走进走出的步态看出他对自己的门庭没有什么感到难为情的地方。他在外头可以跟别人谈论自己的“夫人”,确信他所描绘的形象会给自己增添光彩。然而,朱利叶斯·麦肯齐呢,他一想到自己的老婆,脑海中就会浮现什么样的形象呢?我们记得他在信中说过“我已有妻室和四个孩子——这种负担简直叫我没法儿无忧无虑”。一想到这句话,连带方才在酒馆里听到的情况,我们原先看那封信时觉得那句话带有的夸大其辞的腔调,现在全消失了。有一个毫不在乎让人从街沟里揪起来收容的老婆,一个竟会把自己孩子的衣服典当掉换酒喝的老婆,这想必是一桩最烦人不过的事喽。

我们觉得没必要奉承那家雇用麦肯齐先生写稿的杂志社工作人员,不过我们还是尽力想表示友好,在举止和语气上装出一点同行的亲密劲儿。我们等了好久才给引见到一位先生面前,他坐在一间昏暗的斗室里,跟我们交谈时就把凳子转过来对着我们。我们相信他就是那位负责出版不止一种“廉价惊险刊物”的编辑,在他监管下,十来部连载小说正在同时发表呐。“哦!”他说,“你们也在耍这种把戏吗?”我们叫他放心,我们根本没耍什么把戏,只不过有一种想帮助一名不幸的学者的愿望罢了。“见他的鬼,”我们那位哥儿们说,“麦肯齐在这儿干得挺欢,何必要到别处去呢。说到头来,他毕竟是个酒鬼。你们想把他收买过去,是不是?你们不会把他留住很久的——到头来他又会挨饿。”我们向那位先生保证毫无收买麦肯齐先生的意思,并且摆出我们对文学行当属于自由职业的看法,因此麦肯齐先生向我们申请工作一点也不能算错;我们尤其不赞成那位哥儿们对他的严厉指责,而且要求他先不要做出什么决定,因为我们还不能完全肯定是否有什么文学工作可以提供给麦肯齐先生做呐。“没关系,”那位哥儿们说,把凳子转过去。“反正他不能同时给咱们两家干活儿——就是这样。他在这儿一周一周地挣他那份口粮,我猜想你们不会对他照顾到这般程度吧。”我们随后就离开了那里,抖掉脚上的尘土,对今后文学的伟大发展感到莫大的困惑。过去我们根本不知道有这类刊物存在——可它们确实存在,而且流传到成千上万的读者手中,使他们在生活和思维方式上或多或少都受到那些故事的引导。

但是,那位哥儿们说的话也可能有些道理。麦肯齐先生如果接受我们建议的工作而放弃目前干的活儿,会不会有损而无助于他的前程呢?我们只认识一位有学问的博士愿意自己掏腰包请人为他的手稿编制索引。至于让他给我们这家杂志写稿嘛,我们可太了解这门行业了,深知与其说麦肯齐先生博学的才华很可能有助于他试试这种工作,还不如说他近来的写作锻炼可能使他不那么适应了。一个人也许能看懂甚至能说十几种语言——“就好像他根本不是出生在英国似的”——却不见得能写出我们与之打交道的那种适合读者口味的时髦文章。他也可能好高骛远,写出来的东西高雅得不适合我们的要求。我们并没把头仰得老高,自命不凡。不过,仰的高度恰与某种类型的写作相适应。我们方才拜访的那位先生无疑需要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写作风格。也许麦肯齐先生已经完全适应他目前那帮读者的需要了。即使不是这样,我们也没法答应每周付给他四十五个先令,就连他只要三十个先令都办不到。真格的,再也没有什么比这种试图好心帮助一位中年人调换个工作岗位的事更悬乎的了。

我们想等麦肯齐先生再来时,把这一切都跟他讲明。这段期间,我们见到了那位博士,他十分乐意周济那位不幸的文人。听完我们的叙述,他真是着了迷,仿佛心目中已经看到他巴望的那项工作业已完成得那么完美无缺,肯定会使后世学者受益匪浅。他起先很想邀请朱利叶斯·麦肯齐到他身为教区长所住的宅邸去做客,我们向他解释目前恐怕还不太适宜;尽管如此,他还是幻想着跟那人建立深厚的友谊,那人可以跟他一块儿讨论古希腊文那个已废去的字母“F”啦,那人想必研究过希腊诗歌韵律,对波尔松(6)规定的准则有自己的见解啦,等等,等等。于是,我们拿到了那部手稿,得到了我们朋友的许可把它转交给麦肯齐先生。

麦肯齐按约定的时间又来拜访我们,鼻子好像红得更厉害了。我们察觉他吐出来的气息有股令人沮丧的酒味儿。格里麦斯太太说过他喝酒,却从不越轨,可是怎样才算不越轨呢?一个酒馆老板娘——即便她是格里麦斯太太——在看法上很可能跟我们大有出入。我们发现他好像更加粗俗,更加褴褛,几乎可以说更加狼狈不堪了。在前一阵子考虑他要求的过程中,我跟那位“廉价惊险刊物”的哥儿们,跟那位博士,甚至跟我自个儿研究磋商时都一直在袒护他,因此我可能把他估计得过高了。眼下,我见到他这副模样,当然没法儿相信他像个值得信赖的人。警察若在街头拐角发现他,肯定也会对他监视片刻的。他就像一般从小酒铺出来的人那样紧裹着那件旧大衣。两只眼睛还跟先前一样明亮,可我们觉得他把嘴角撇得更难看了,鼻子也更红了。我们几乎对他不再抱任何幻想。一开始,我们没跟他提起花狗酒馆,只说我们担心他一旦接下我们目前手中的一项工作,就会丢掉斗室里那位先生给他的更加持久的活儿。我们还向他说明今后不能保证继续给他工作。

他咒骂起那位坐在斗室里的先生来了,骂得那么凶,真叫我们大吃一惊;这样一来倒使我们多多少少恢复了那种对他几乎已经丧失的尊敬。很难解释我们为什么因为他咒骂得这样厉害,反倒尊敬他了。我们其实并不喜欢咒骂,要是哪位年轻投稿人在我们面前如此放肆,我们至少也会皱起眉头,表示不满。可我们并没对朱利叶斯·麦肯齐皱眉,却站起来,抬头瞧着他的脸,又觉得这人非同小可。我们尊敬他,也许是因为他一点儿也不怕我们。接着他表明他才不在乎——我们敢说,真是一点也不在乎——那位斗室里的先生。他很了解那位斗室里的先生,那位斗室里的先生也同样了解他。只要他把稿子送给那位斗室里的先生,后者就会求之不得地买下来,两百五十字一页,出价六便士。这是他写小说的稿酬标准,每周能挣四十五个先令。他不怕那位斗室里的先生。他跟那位斗室里的先生吵过嘴,两人彼此心照不宣,谁也甭说谁。他还暗示另有一批斗室里的先生,他也跟他们打过交道,其中没有一位愿意每周给他超过四十五个先令的待遇。因此,他不得不坐下来,每天都得耍七个小时笔杆子,每个月用的纸张笔墨还得由他自己从这笔钱里掏出十五个便士来购置。他曾经抱怨待遇太低,罢过一次工,因而有一两个美好的月份居然争取到每页稿子卖到七个半便士,可是那位斗室里的先生后来对他说这样下去可不行。他们也得活命啊。他写的玩艺儿固然吸引人,每页超过六便士的价格却不符合他们的行情。朱利叶斯·麦肯齐先生气呼呼地跟我们说了这一切。等我刚一提到格里麦斯太太,他的口气就变了。“嗯,”他说,“他们大概会说我两句好话的。他们夫妇俩是我如今最要好的朋友了。我觉得你们不应当太相信她,因为她也许为了要帮我的忙而会说瞎话。”我们叫他放心,格里麦斯太太说的每句话我们都相信是真话。

经过一番斟酌之后,我们便告诉他,那位博士已经授权让我们把那部著作交托给他,接着就把三卷手稿放在桌面上。他如果愿意承担这项工作,并且干起来,一旦完成,每卷便可以得到八镑六先令八便士的酬劳。此外,他要是真的安心干这个活儿,我们还可以通过格里麦斯太太预先转交给他一小笔款子。他起先显得十分高兴,我们向他解释怎样编这个索引的时候,他快速翻阅手稿,显示出他起码懂得这项工作的性质。可是,等我们一接触到细节,他就变得不那么高兴了。这个活儿在哪间工作室里干呢?我们一时差点儿想告诉他干脆就在我们自己这间办公室里做呗;幸好我们犹豫了,想到他一连两三个月跟我们厮守在一块儿,没准儿真会把我们也一齐毁掉咧。看来他目前有时在花狗酒馆,有时在自己的住处写稿。他一句话也没提自己的妻子,可我们理解他有时根本没法在家里干活儿。他并不想隐瞒在家里干活儿会有危险,也没要求立刻把手稿都带回自己的住所去。我们明白他要是想干起来,就得全部拿回去,因为这种活儿不可能分开来干,而需要前后来回参照。“我的处境很糟——确实糟糕透了。”他说。我们表示这部手稿万一遇到什么麻烦,出了岔子,我们可就吃不了兜着走啦。“那我还是放弃的好。”他又高耸在我们面前,一边直晃脑袋,一边说,“我没法儿期望别人信赖我。”我们却决定不应该就这样轻易地放弃。与其放弃,还不如由我们想方设法替他租个工作地盘,好歹安排一下。虽然我们给他找个房间得从那笔酬金里拿出每周十先令的租金,可是这项交易对他来说还是大有好处的。最后我们决定再去一趟花狗酒馆,跟格里麦斯太太商议一下。我们觉得一定可以跟她一齐给这个不幸的非凡人物安排那么一个行善计划。于是我们对他说,让我们再考虑考虑,然后就寄封信到花狗酒馆,他第二天早晨便可以收到。他恢复了信心,把大衣裹裹紧就告辞了。

他走后,我们便坐下来,一边瞧着博士那部手稿,一边琢磨自己办的事到底对不对。那部多年苦心经营的论著就放在那儿,我们那位年高德劭、可亲可敬的老朋友一心想靠它使自己跻入当今伟大的评论家行列。说真的,我们并没料想他会得到那份殷殷期望的荣誉,而是担心他会失望。如今人们对用词准确和诗歌韵律的热烈讨论并不像一百年以前那样流行了。很可能会发生失望和悲伤。那部托付给我们的手稿也可能丢失或者给毁掉,因此我们不能泰然自若地预料这类叫人伤心的事绝对不会发生。博士本人却好像没有预见到这种风险。我们跟他讲了麦肯齐的学识和不幸,他顿时希望尽快把这事办成,只约定在他返回教区长宅邸之前该跟麦肯齐先生会个面。

我们当天就去了花狗酒馆,发现格里麦斯太太独自一人在店堂里。麦肯齐上次离开我们的办公室,便径直到那里去把情况都跟她说了。她对这事一清二楚,非常乐意尽力相助。她当即承认手稿放在麦肯齐和他老婆的住所里很不安全。“他在黄瓜大院租了一个肮脏破烂的住处,”她说,“每月付五先令。全家凑合着挤在一堆;他居然能在那里干活儿——就是作家干的那类活儿——也真叫人纳闷儿。有时他实在干不下去就到我们这里来,坐在酒吧间那张小桌那儿写,一写就是好几个钟头。”我们便走进那个酒吧间,瞧瞧那张小桌。一个人居然能在那么昏暗不适的地方构思想象,洋洋洒洒地写出故事来,亦算得是个奇迹。那张小桌只是一条约摸十八英寸宽的长木板。我们走进去的时候,那里正坐着两个酿酒商的马车夫和三个邋里邋遢的女人。马车夫切开挺大块儿的面包和火腿,默不出声,慢条斯理地一本正经吃着。那三个女人坐在一张条凳上,我发现她们面前不像摆过什么盛筵的样儿。大概她们已经付过钱喝了点什么,否则这家酒馆根本不可能让她们待在那里。“眼下这里很空,”格里麦斯太太说,没有立刻理会那两个男人或那三个女人,“他有时会坐在那边旮旯里写作,可是房间里人声嘈杂,即使有颗炮弹落在里德街那边爆炸,大家也听不见;此外还烟雾腾腾,厚得都能叫人用刀来切。是不是,彼得?”她招呼的那个男人这当儿刚往嘴里塞进一大块三英寸见方的面包夹火腿,尽力想咽下去,好腾出嘴巴来答话。他费劲儿往下咽,却没成功,只好连连点了三下头。那团“胎块”又哽回到嘴里,他便慢慢细嚼起来。“这里的人都认识他,先生,”格里麦斯太太接茬儿说,“他会一个劲儿写啊,写啊,写啊,一连好几个钟头不停笔。谁也不去打搅他。是不是,彼得?”彼得这时已经把吃食咽下去一半,同意地咕哝了两声。

我们又回到酒吧间后部那间整洁的小客厅。依我看,那人明明没法儿在我刚刚见到的地方整理博士的手稿,因为他得同时把十几页稿纸铺开在面前工作。即使他能独自一人占据酒吧间,那里的条件也不适合干这种活儿。显然,他也不大可能被许可利用格里麦斯太太那间舒适的起居室。“我们怎样才能给他找个工作地点呢?”我向那位太太求助道。“他总会有个地方的,我敢保证,”她说,“他不能因为缺少一间工作室而丢掉这个活儿。”接着她便坐下来想办法。我正想建议给他在邻近租一间像样儿的房间,她却提出一个真叫我大吃一惊的办法。“我在自己的卧室里给他摆张大桌子,”她说,“这样他就可以在那里干活儿啦。看来再也没有哪个窝哪个角落比那里更合适了;他可以把那位先生的文章都摊在床上,又宽敞,又干净,又有条理。这不就行了吗?我会照管好,不让他把稿子弄丢。这不就行了吗?”

我们和格里麦斯太太之间眼下虽然关系处得亲切友好,可是如此扰乱她个人的家庭生活是否合适,似乎还是应该表示一下怀疑。“这样做格里麦斯先生恐怕不会赞成吧。”我们说。

“哦,约翰不会在乎的。只要麦肯齐及时离开,让约翰睡觉,那还碍他什么事呢?我们都不是早起早睡的人——这倒是实话。干我们这一行的,没法儿起早。但是,卧室从上午十点到下午六点总是空着的,他可以利用。来,上楼去看看吧,先生。”我们便跟随格里麦斯太太登上窄楼梯,到那间卧室去。“地方不大,不过放张桌子的地方还是有的,可以让他坐下来干活儿;这不是挺好吗?”

那是一间昏暗的小屋,矮屋顶下面有扇小窗户正对着酿酒厂那堵死气沉沉、又厚又高的墙。房间里倒挺干净,空气也清新,家具都是红木做的,老式样,又好又结实。格里麦斯太太的两三件长袍摊在床上,别的几件衣服都挂在门后挂钩上。房间里唯一不整洁的东西是“约翰的”一条裤子。他没把它放在不显眼的地方。可她一点也不觉得难为情,把它捡起来,折好,拍拍,放进一个宽敞的大衣柜里。“我们会把床上这些衣服都拿开,他就可以称心如意地把稿子全都摊开在上面啦。”

我们承认这种安排真有点叫我们吃惊。我们也是结了婚的人,如果提出邀请一位撰稿人——哪怕不是一位酒气熏天、酒糟鼻子的撰稿人,而是一位很有教养的撰稿人——在我们的私室里写文章,我们的太太该会怎么说呢?我们不敢相信格里麦斯先生会批准这项建议。一对夫妇的卧室总归有点神圣不可侵犯。朱利叶斯·麦肯齐先生老在里面露面,无疑会是一种亵渎。我们觉得还是应该向她说明这一切比较好。“您要知道,”我们说,“这样做似乎欠妥吧。”

“为什么欠妥?”她问。

“那是在您的卧室里啊,您要知道!格里麦斯先生肯定不乐意。”

“什么——约翰!他不会的。我明白你们在琢磨什么啦,先生,”她说,“这方面我们可跟你们大不一样。对我们来说,事情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们既没工夫,也没钱,也可以说没受过高深的教育叫我们能像你们那样胡思乱想。你们要是跟印第安蛮子一道旅行出游的话,无论见到他们哪位,都会请他到你的卧室里吃点东西,如果你真有东西给他们吃的话。我们这一辈子净跟印第安蛮子一道旅行出游呐,卧室对我们来说就跟别的房间一样。麦肯齐可以上楼来,我会给他摆好一张桌子,就放在窗口那边。”我没再跟她说什么,后来不禁思索了好几个钟头,心想人世间的男男女女如果都相信自己一向是在跟印第安蛮子一道旅行出游,会不会倒是一件好事呢。

我们从楼上下来,格里麦斯先生正在那间小客厅里。他看到自己的太太由一个陌生人伴随着下楼走进来,好像并不感到多么惊讶似的。她立刻说明原由,提出她想安排的办法——我发现她根本没要求他批准。我观察格里麦斯先生的脸色,觉得他并不太乐意,可是他抓抓脑袋,扬扬眉毛,一句话也没说就同意了。“你要知道,约翰,他决不可能在家里干那个活儿。”格里麦斯太太说。

“谁说他能在家里干活儿啦?”

“他也没法儿在咱们的酒吧间里干活儿——是不是?所以说,再也找不到一个更合适的地方啦。就这样决定了。”约翰·格里麦斯又抓抓脑袋,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我们在告辞之前,麦肯齐本人来了,当着我们的面,听人述说给他所做的安排。“您就爱操这份儿心,格里麦斯太太。”他只说了这么一句表示感谢的话。接着,格里麦斯太太便多少带点严厉的口吻跟他讲妥条件。他每天可以使用那间屋子五个小时——从十点到下午三点,或者从十二点到下午五点;他必须选定好,然后就严格遵守时间。“我可不许在楼上喝酒。”约翰·格里麦斯插了一句嘴。

“谁要求在那儿喝酒啦?”麦肯齐说。

“你眼下没要求,事后也许会的。我可不许,就是这样。”

“没问题,约翰。”格里麦斯太太点点头说。

“女人心眼儿都软——我是说在判断上——她们一动感情就不管好事还是坏事都肯干。”我们只听到格里麦斯先生对他那漂亮的妻子这样指责了一句。麦肯齐小声跟酒馆老板嘀咕几句,格里麦斯只顾摇头。我们心里完全明白,他并不喜欢这种安排,可又不愿违背太太那份好心。我们便跟这位学者约定一个时间在我们办公室里同我们的朋友——他今后的资助者会晤,然后就打算告辞。但是,在我们离开花狗酒馆之前,格里麦斯太太非要拿出她那种樱桃活力酒请我们喝一杯不可,我们百般推辞,酒还是放在一个闪亮的小圆托盘里给端来了,酒壶四周都嵌饰着金枝,四个小酒杯也是同样的装饰。格里麦斯太太给我们斟酒,轮到斟自己那个杯子时却很节省,只稍许倒了一点。一般来说,我们觉得跟格里麦斯夫妇谈天说地要比跟他俩一起吃喝轻松得多。杯子给递到我们手中,我们一时不知道别人是不是期望我们说点什么。我们还是等格里麦斯先生和麦肯齐也接到酒杯后再说吧。“十分荣幸你们光临小店。”格里麦斯先生敬酒道。格里麦斯太太也举起她那个几乎瞧不见酒的杯子,笑着对我们说:“请。”朱利叶斯·麦肯齐一仰脖儿就喝干了,真像一条饿狗吞吃一块肉似的,给他周围的几位朋友留下这样的印象,那就是他如果慢着点喝,肯定会其乐无穷,可现在连一半乐趣都没得到。我不由得想到麦肯齐要是像我这样慢慢品尝这种樱桃活力酒,准保会比他一举杯让酒那么冲地灌进喉咙更能使他心满意足。“挺烈的酒。”格里麦斯先生眼说,我们承认确实够凶的。“是我妈妈做的,过去常靠它维持考尔契斯区(7)那家‘猪和喜鹊’酒馆。”格里麦斯太太说。我们就这样了解到了不少格里麦斯太太的家史。她幼年的确是在印第安蛮子圈子里度过的。

接下来便是博士和麦肯齐先生的会晤。说实话,我们很担心我们这位年轻朋友会留给那位长者什么印象。那个酒糟鼻子我们当然跟博士提过,他只微微一笑,没当回事,可他是一位跟酒徒来往会感到被玷污的人,一位避开一切不愉快交往的人。有些罪恶由于引起我们注意的方式不同,我们对它的看法也就不尽相同。有人认为酗酒这种罪恶本身可怕得很,他们往往把这当成笑柄来谈。我们甚至当着自己的男孩面也把这当成相当荒唐可笑的事加以议论,尽管看到他们当中也有一个耽于此道而几乎伤透了我们的心。那位博学的诠释家听我们描绘了那个酒糟鼻子,好像认为那只是这个不幸的人不该受到的一部分苦难似的;但是他如果发觉那个倒楣的家伙确实酒气熏天,感情也许就会改变了。博士先行来到,那三卷手稿已经摆好在桌面上。他带着情人般的柔情抚摩着他的手稿,翻开这儿一页瞧瞧,打开那儿一页看看。样样都给安排得完美而细致,页码啦、页边的空白啦、章回编排啦、著者添加的附录啦,无一不备。“一生的精力,我的朋友;整整花了我一辈子工夫啊!”我们一边倾听博士数说他的著作,一边等那人到来,好把这项苦心经营的学术成果交托给他。这当儿,我们恨不得压根儿就没人来求我们插手干预这档子事。

麦肯齐来了,我们便给他俩彼此作了介绍。博士是位老派绅士,衣着十分整洁——全身一码儿黑,黑礼服、黑短裤、黑绑腿,下巴颏儿蓄着短胡子,脖颈那儿打着白领结。他其实只是一位教区长,可是他那个教区却给他权利可以管自己叫做主教,帽子上还有牧师的玫瑰花饰。他是一位个儿高、身材匀称而魁梧的绅士,人们对他不可能有丝毫放肆的举动。他那端端正正的圆脸异常慈祥,可也带有一股令人肃然起敬的神气。他挺富裕,雇得起两名副牧师,在某种程度上,一名高僧所享受的俸禄地产确实全归他一人所有。我们怀疑他是否真正懂得什么叫工作——哪怕在他十分感叹地谈到自己一生的劳累时,我们也有这种感觉。不过他对别人干活儿也并不苛求,而且殷切期望人间能够变得对他周围的人就像对他本人那样平稳而美好。他朝前走去,踌躇一下,就跟麦肯齐握手言谈。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在接下来的交谈中就退居幕后。现在该由博士本人来考核这位推荐给他的助手的学识啦——他如果想了解的话,还可以查明他的品德。

在举止上,麦肯齐比起跟我们谈话时要拘谨得多。博士站在桌前,两只手各自放在一卷手稿上面,言简意赅地说了几句话。谈到完成这部著作时十分谦虚,讲到喜爱这项工作时又很自负,两种态度搀和得很得体。他承认需要麦肯齐的协助,但是酬劳未免太低了——这可是那家出版商定的。要是麦肯齐先生发现这种劳动费时很久的话,他愿意再加点钱。接着,他便跟麦肯齐谈论起古希腊戏剧家,语气和态度并没有想考考他的意思,不过仍然能叫麦肯齐露露才学。在这方面,无疑那个站在那儿想找工作的、衣衫褴褛、酒糟鼻子、不体面的人更为精通。我们没发现他近几年接触过什么书籍,可他对那些老古董却好像记得很准确。提到需要参考什么书籍时,看来他确实知道怎样到大英博物馆的图书馆去查找。“我过去不这样寒酸时,”他壮起胆子说,“常到那里去。”博士顿时掏出一张票面为十镑的钞票,非叫他先收下不可。麦肯齐有点犹豫,我们就说这未免过早了吧,博士却非常坚决。“如果一名老学者不能帮助一名后进学者,”他说,“那我就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帮助另一个人啦。何况这也不是什么施舍,只是保证工作能够赶快进行罢了。”麦肯齐接过钱,咕哝一句保证尽力把这次工作做好的话,“我当然会勤勤恳恳地做。”

钱一过手,事情当然就算定下来了;但是,给这张钞票其实并非在于拍板成交,而是出于心中一时的慷慨冲动。如今要收回成命已经办不到了。博士对手稿的安全问题没有流露出一丝一毫不放心的神情。他真是天底下最好的绅士了,不想在这方面让他的雇员难堪。万一有什么风险,他现在就甘冒风险。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

然而,我们却没有当场把手稿交给麦肯齐,而是后来把它锁在我们的一个旧公文递送箱里,送到花狗酒馆去,把钥匙交给格里麦斯太太。我们又上楼走进那位太太的卧室,只见那张大桌子已经给麦肯齐摆好在窗户前面。它几乎占据了整间屋子,我们察觉到约翰·格里麦斯简直都没法儿绕过去走到他睡的那一边去了。一切都已经安排停当,麦肯齐明天便开始干活儿。

* * *

(1) 这里“我们”是指笔者所在的编辑部。

(2) 旧时用以指自然科学,特别是物理学。

(3) 三位一体,神学名词,指把上帝、耶稣和圣灵看作一体的那种说法。

(4) 格雷协会,伦敦四个具有授予律师资格权的法学协会之一。

(5) 巴道夫是福斯泰夫的仆从,由于好酒贪杯,鼻子特大而光亮,福斯泰夫称他为“明灯武士”。见莎士比亚剧作《亨利四世》《亨利五世》和《温莎的快乐娘儿们》。

(6) 理查·波尔松(1759—1808),英国博学多识的学者和评论家,记忆力特强,在古典文学上享有盛名,曾在剑桥大学三一学院任希腊语文教授。主要功绩在于订正埃斯库罗斯和欧里庇得斯的悲剧全文。他还精通法国文学、莎士比亚、弥尔顿、斯威夫特以及一些古代作家的著作,学识丰富得无人能与他相比。但他嗜酒如命,最后倒毙在街头。

(7) 此区是伦敦东部较贫困的地区。

第二部

结  局

此后一个月里,我们常见到朱利叶斯·麦肯齐先生,而且自由自在地待在格里麦斯太太的卧室里。我们出出进进花狗酒馆,仿佛这一辈子早就跟这家铺子挺熟似的,有时还在老板娘的小客厅里待一刻钟,跟她谈谈麦肯齐先生一家的前景。麦肯齐用我那位有学问的朋友馈赠的钱买了一套不算全新却还像样儿的衣服,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大英博物馆的图书馆里。他当然工作得挺辛苦,因为他并没完全放弃旧业。不到一个月时间,头一卷索引便接近完成,先给送到博士那儿去审查一下,不久又给退回来,还附带了大量赞语和少许意见。麦肯齐拿出真正学者的风度回信对那些意见一一作了答复,博士十分高兴。再也没有什么比讨论ĨÒ或ĨÔV(1)这两个希腊词汇各自的长处或者某处需要使用扬扬格或抑扬格这类问题而进行无休止的通信更使他高兴了。他发现那项工作的的确确在勤劳的手中进行,便不再嚷嚷着要尽早出版了,还私下让我们明白麦肯齐先生的报酬不局限于讲定的那笔钱。酬劳在很大的程度上确实是由我们来决定的,麦肯齐当然发现那位把手稿交托给他的作者是个最讲究实效的朋友。

一切都挺满意,麦肯齐在整整一个月里干得挺辛苦。据格里麦斯太太说,他只喝拼命干活儿的人需要喝的那口酒。至于那口她认为必要而又有益的酒到底有多大的量,我们并没细问。他当然保持可以工作的清醒头脑。总之,直到目前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谁知其中竟有一桩家丑给隐瞒起来了——还不如说,给暴露出来了,因为家丑包不住,早晚会露馅儿的。他有一部分钱落到了他太太手里,她便越发不检点了。那四个孩子在格里麦斯太太的关照下倒是穿上了像样儿的衣服;接着麦肯齐太太便出现在花狗酒馆,吵啊闹地也要一套新衣服。她并非只去了一趟,而是常会去;格里麦斯先生老是见到这家人在他的酒馆里出出进进,便开始抗议了。我们这当儿已经跟格里麦斯太太相处得很熟,她坦率地向我们表示她担心在那项工作没完成之前,约翰“就会发脾气啦”。“你们要知道,”她说,“那个女人常常露面,当然对我们这家酒馆大为不利。”最后麦肯齐太太也终于得到了几件女人服装——可是就在第二天,她和四个孩子又几乎给剥得精光。那个贱女人想必是泡在酒缸里了,因为仅仅一天的工夫她就把样样东西一扫而光。随后,她酩酊大醉地来到花狗酒馆撒酒疯,警察接到老板的紧急通知便把她带走了。

很难说最叫我们感到惊奇的到底是格里麦斯太太的忠诚,还是约翰的容忍。就在那天晚上,约翰大发脾气了,这是事后两天他太太才告诉我们的。她连忙把手稿锁起来,免得会让她丈夫拿去毁掉。他发誓第二天清晨就要把麦肯齐的劳什子全都清理出去。可是隔天上午,麦肯齐来了,爬上楼去工作,他却一句话也没跟那个垂头丧气、心灰意懒的家伙说。“您看,我了解他,知道怎样对付他,”格里麦斯太太说,“哪儿也找不到像他那样好的人了——多么善良啊。服务行业里再也找不到像他那样心肠软的人了。他一发火,什么吓人的话都说得出来,两只眼睛瞪得圆圆的——天啊,他会瞪着眼瞧你,可决不会动手打女人——就跟大主教一样讲理。”我们一边听她唠叨,一边心里想,哪儿会有人竟敢动手打——动手伤害——格里麦斯太太呢?

依我们看,警察在那种场合把麦肯齐太太带回到她的住处也就算交差了。可是,第二天她又醉倒在街头,让警察抬到拘留所去了。就在格里麦斯太太跟我们讲这件事的时候,麦肯齐已经到警察局去付罚金,把他的太太领回家去。我们惊讶地问,他干吗要把她领出来呢,干吗不让警察爱拘留她多久就拘留多久呢?“那由谁来照顾孩子?”格里麦斯太太反问道,好像我们的提问冒犯了她似的。她解释说像麦肯齐那样穷苦的家庭,老婆是绝对不可少的,哪怕她是个酒鬼。她尽管叫人难以忍受,可他需要她料理家务事啊。“做丈夫的好酒贪杯已经够呛了,”格里麦斯太太说——我们觉得语气中流露出为她自己所干的那一行多少靠之兴旺起来的那种罪恶略有歉疚之意——“可是一个女人要是犯了那个毛病,那可就——见鬼了。”我们想到那个没落文人付出地方长官对他妻子的不当行为所判处的罚款,把那个半裸体的堕落女人再次领回家去交给儿女,不禁觉得格里麦斯太太说的话很有点道理。

那天中午十二点钟左右,我们见到了他,他明明一直在借酒浇愁。我们没在小客厅里提起这件事,可我们觉得连格里麦斯太太都会承认他喝得确实过了量。他坐在卧室里,一只手托着腮发愣,桌上铺着一堆我们那位有学问的朋友的手稿。他方才一走进酒馆,格里麦斯太太就跟着上楼,把手稿拿出来交给他了,但是他并不想定下心来干活儿。“这类事全该了结啦。”他用浊重的沙哑嗓音说。我们喃喃地劝他该拿出点男子汉的气概来对待自己遇到的麻烦事。“男子汉气概!”他说。“唔,对,男子汉气概。男人当然应该是个男子汉大丈夫。可是有些事简直叫人没法忍受。我可受够了,非得了结不可啦。”

我们永远忘不了当时那幕情景。过了片刻,他突然站起来,近乎发狂了。论忍受,谁能做到一半他那样的忍受?有些事的确叫一个男人受不了。至于男子汉气概,他认为索性把老婆孩子和他自己一下子统统消灭掉才真正算得上男子汉气概。这个说话不真诚的人世间当然会谴责他这种行为,可是他一家人全从这个悲惨世界消失,进入了太虚境界,他还在乎什么呢?他们这家人还适合活下来吗?他的子女将来除了当小偷或者妓女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出路吗?那个可怜的婆娘,连起码的人性都让酒冲刷尽了——真格的,死亡对她来说不是一种恩赐吗?只有一件事使他下不了决心,那就是他把他们都消灭干净之后,万一他本人自杀没有成功,那该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他倒并非惧怕登上绞刑架,而是害怕那种成为负担的内疚,因为他倒是让别人摆脱了困境,轮到自己头上时却退缩了。他醉醺醺地说出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话,几乎连字眼都说得不太利落,却还是很有口才。我们心想说服他,告诉他教规是反对自杀的,他却嘲笑我们。他坚持有权使自己摆脱无力承担的沉重负担,摆出来的振振有词的论点大胆得真叫我们吃惊不小。他受的苦难既沉重又叫人彻底绝望,他也坦率承认自己堕落,这就一时剥夺了我们这种体面人对不体面人威慑的力量。我们跟他讲些至理名言,哪知这种机智当场就给撞得粉碎,碎片纷纷砸回到我们身上来。我们敢向他提出什么诺言,难道叫他再容忍容忍就会产生什么好结果吗?他那样做还会给他带来什么伤害吗?我们难道认为他要是给押上绞刑架,明知再过十分钟就会给带进老百姓称之为永生的境界,心里还会像他把老婆领出法庭,沿街回家,受到左邻右舍一片嘲笑的祝贺时那样难受吗?“人要是落魄到破罐破摔的地步,”他说,“人世间通常的束缚也就捆绑不住他了。”他尽管醉得口齿不清,前言不搭后语,理智却非常清醒;他嘲笑自己,嘲笑这个如此亏待他的人间。

我们想必跟他已经在那间卧室里待了一个多小时,却还没跟他分手。那天他明明干不了活儿啦,我们就索性把手稿收拢起来,建议他该跟我们一块儿出去散散步。我们把博士的手稿理在一起。他在一旁耐心瞧着,也没有拒绝我们的建议。我们觉得有必要请格里麦斯太太上楼来帮我们收好那部“巨著”,后来发现她居然那么了解这项工作,真使我们惊讶不已。除去博士的手稿之外,现在还有麦肯齐编好了的一页一页的索引——另外还有一些他进一步工作时需要参考的札记——格里麦斯太太对这一切都好像一清二楚似的。我们确信她熟悉古希腊悲剧家的姓名,必定能在字里行间给我们指出哪儿是合唱的段落。“呼吸点儿新鲜空气对你会大有好处的,麦肯齐先生,”她对那个不幸的人说,“兜儿里放块饼干再走。”我们把他带到街头,可他生气地拒绝收下那块硬塞进他手中的饼干。

那是一次令人难忘的散步。从酒池街尽头转弯进入格雷协会街,再朝霍尔伯恩区走去,我们顿时发现一个败落的大院入口处。他说:“我就住在那边。她眼下正在睡觉去掉酒意呐,孩子们都围在她的身旁,不知道妈妈一醒过来,还有没有钱再去喝一口。我原想请你们进去看看,可是那只会叫你们恶心。”我们并没要求进去;避免这样做与其说是我们自己不想去,毋宁说是为了不叫他难堪。看起来那里是一处肮里肮脏、瘟疫丛生、完全败落的地点。我们这位同伴原本出身于上流人家——财富和宠爱合起来使他娇生惯养地长大成人——得到过国家给予她最宠爱的儿子的那种教育机会,而且享受到了受宠者当中很少人能获得的那种教育的好处——可他如今给自己带来的境况却是黄瓜大院、一个醉鬼老婆和四个衣不蔽体、忍饥挨饿的孩子!世间再也找不到像他那样更体面、更光明的生活开端了——可也再找不到像他这样更低贱、更卑微的结局了。他曾经是个把时间和智慧都用来追求知识的人——甚至直到今天,他仍然对人的真正事业怀有崇高的理想——他工作勤奋,一向在工作——就我们所知,他从来没有那种单纯追求享乐的念头。弄到这步田地,全是出于他年轻时一念之差:“摆脱那种所谓的‘绅士’阶层的传统束缚而宁愿混在下层社会圈子里自由自在地生活。”他认为这样做会对他有好处。他的生活,正像他自己承认那样,确实是个错误。

我们路过那个大院,穿过那条街,从格雷协会广场走到法院街,再由小铁门进入林肯协会街,转弯通过老广场,我们知道全伦敦再也找不到一处比这儿更易于自杀的地方了——接着又穿过新广场——这里也自有一股不那么强烈的阴郁气氛,只是透着点儿疯狂,最后我们来到了圣殿园(2)。我们也纳闷干吗老钉在司法界周围这一带兜圈子,或许是因为他正在跟我们谈起自己青年时代的生活吧,当时他让剑桥大学除了名——他向我们承认那是由于他以为导师侮辱了他,便试图拧对方的鼻子来报复而惹出来的祸端——后来他打算当一名律师来抬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他指着老法院那座渐渐颓败的楼房昏暗角落里的一扇窗户,告诉我们说他有一年曾经在大法院里一位迦玛列(3)手下当学徒,而且干劲十足。我们当然问他为什么放弃如此诱人的锦绣前程。他尽管答得含含糊糊,我们却认为他并不想隐瞒事实。他学会了喝酒,那位迦玛列便亲自过问,斥责他染上了这种恶癖;那年年底,他也跟家里人势不两立地闹翻了,因为他对某些宗教信仰问题表达了异端的看法而惹恼了大家。后来他又对那位上帝的选民迦玛列说他爱什么时候喝醉就什么时候喝醉,他管不着,从而众怒难平,最后终于导致一切家庭关系都断绝了。随后他便浪迹在下层社会圈子里,于是生活就变成了目前这种样儿。

我们从圣殿园出来,走进弗里特大街一家餐馆,打算吃点东西。这当儿,散步和新鲜空气已经驱散了他身上那股酒气熏天的味儿,我明白吃点东西会对他有好处。我们各自要了一份羊排加热土豆和一品脱啤酒,头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像朋友那样围桌进餐。叫人感到奇怪的是,他那天跟我们交谈,多么像是具有双重的身份。他虽然一直显露出自己绝望的悲惨处境,话语里也不断这样提起,却能滔滔不绝地议论自己的经历和性格,就仿佛那全是另一个人的经历和性格似的。他甚至能嘲笑自己造成的这种不幸的生活错误,而且还能推测出它的结局。他很清楚死亡是他所能期望的唯一解脱办法了。我们不敢对他说,要是他的妻子死了,情况也许对他会变得好一些。我们只能说,要是他干些诚实的工作,那么工作本身就会给他带来宽慰,叫他忘却苦难。“你们不了解那种工作的污秽性质。”他对我们说。唉,我们多么清楚地记得这句可怕的话,连带他打的手势和两眼闪现的愤怒光芒呵!他在这个场合对待我们的态度完全变了,我们满意地发现他已经神志清醒,还联想到了他过去的交往。“这间屋子我记得清清楚楚,”他说,“想当年我又有朋友又有钱的时候,常到这里来。”确实,这里过去常是才子聚集之处,叫人难以忘怀。“我真没想到自己又会来到这里。”可是我们发现他吃不下摆在面前的食物。他咽下一两口肉,勉强吃点面包皮,不能像我们那样狼吞虎咽,吃得干干净净——我们还由于羊排块儿没能再大些而深感遗憾呢。他那杯啤酒倒是很快就给喝光了,我们提议他再来一杯。他有点不好意思,怪里怪气地眨眨眼,接受我们的建议,另一品脱酒也跟着消失了。我们是不是再请他来一杯,一时真有点犹豫不定,最后还是放弃了这种打算。他本人如果想要的话,还是能喝上第三大杯的,可他没有提出来。我们在餐馆门口跟他分手时,他向我们保证尽管他吃尽苦头,发了许多牢骚,还是会再加把力把博士交给他的任务完成。“不管我离开还是留下,”他说,“我都愿意自食其力。”那种打算离开的想法真有点可怕!他打算到哪儿去呢?

这三四天发生的倒楣事博士一点儿也没听说;工作又继续顺利进行下去;第二个月底,他又来到伦敦。他跟我们谈起那位受托管理他的财务的银行家啦,他的律师啦,还嘟哝着说想另找一名副牧师。可是我们明白他来伦敦是因为他好久没见到他那个了不起的心爱之物,实在憋不住了。他受不了就这样跟他的手稿分离,又天真地渴望其中一部分应该马上交到印刷所去。“人到了六十五岁,先生,”他对我们说,“可没有时间再拖拖拉拉地干活儿了。”然而,他这一辈子一直就是在拖拖拉拉地干活儿,我们倒真心实意地相信他要是知足地拖拖拉拉干到生命终了,这对他来说倒也不赖。如果麦肯齐对博士那部论著下的评语全是实话,那就是说博士的学识要比他本人的创见或判断力差得多。不过,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妄加论断。他决意出版那部著作,甘愿为他这种一时的兴致自行负担费用,不受别人的牵制,我们也就没法儿不让他同印刷所打交道了。

他很想见见麦肯齐,有一次甚至非常想亲眼看看他是怎样在工作。他当然可以在我们的编辑部同他这位助手会晤,全部手稿可以挺方便地放在那个公文递送箱里让人拿来再送回去。为了使大家都不丢面子,我们不大想带这位尊敬的牧师朋友到花狗酒馆去。我们虽然对他说过他的著作正在一家酒店里让人整理,可还是相信他会设想那是一家简朴的旅馆;他要是真给带领到一处他发现原来是个小酒馆的地方,肯定会大吃一惊的。何况格里麦斯太太,即使不是格里麦斯太太,格里麦斯先生也会反对另一位访问者闯进他们的卧室;麦肯齐本人见到牧师那副黑绑腿出现在他那寒伧的劳动场所,也会失去常态的。因此,我们向他编排了一些理由,使他起码目前同意把手稿拿到我们的办公室来给他看。我们自己便到花狗酒馆去同麦肯齐约定第二天的会晤。上次见到他大约是在一个星期前,那项工作进展得挺顺利。他告诉我们再有两周即可全部完工。我们还向格里麦斯太太打听了他的老婆的情况。她能告诉我们的是,那个婆娘没有再来花狗酒馆捣乱。不过她确信从麦肯齐同我们一齐散步穿过圣殿园那天起,警察不止一次拘留了那个酒鬼女人。

我们为了方才提到的那件事奔赴花狗酒馆,到那里时,天已经黑了,还下着蒙蒙细雨。这是一月底,下午六点钟左右。我们知道这个钟点在酒馆里根本找不到麦肯齐,不过格里麦斯太太也许可以派人把他叫来,或者至少可以代我们传个口信,定好那个约会。我们走进小客厅,他们夫妇俩正坐在里面呐,我们顿时从他俩的神情看出准是出了什么岔子。我们先告诉格里麦斯太太那位博士进城来了。“麦肯齐不在这儿,先生。”格里麦斯太太说,我们几乎察觉出她的声调变了。我们说明并没期望在这个钟点能找到他,问她能不能派人把他找来。她只摇摇头。格里麦斯背靠着炉火,站在那边,两只手插在裤兜里,直到此刻一句话也没说。我们又问那个家伙是不是又喝醉了,她又摇摇头。她可不可以转告他明天带着那个公文递送箱和手稿到我们那里去一趟?她还是摇摇头。

“我早就跟她说过,我再也受不了这种折腾了,”格里麦斯说,“可总是白搭。今天早上他又喝醉了——喝得烂醉如泥。”

“今天下午两点钟他来取手稿时,可跟你一样清醒,约翰。”这么一说,公文递送箱和手稿给拿出了花狗酒馆!

“那个女人昨天又在这儿几乎光着身子横冲直撞,”格里麦斯先生说,“我再也受不了啦。为了那个家伙我干了连他本人都不愿意干的事。这我明白,可我再也没法忍受啦。玛丽·安妮,你明天吃过早饭就把那张桌子给我腾出来。”这个男人通常总管他太太叫波莉,如今却叫她玛丽·安妮,可见这人说话是认真的。我们知道他是认真的,她心里也明白这一点。

“他没喝醉,约翰——没醉,下午他来取走那个匣子的时候一点儿醉意也没有。”我们理解她重复这种断言的意思。对我们来说,这多多少少是在为她自己违背信任而让麦肯齐把手稿从她看管下拿走这件事进行辩解,要么就是向我们保证,她再糟也没让那个家伙在不适合照管手稿的情况下把它取走,以致犯下了不得体的错误。至于说责怪她,谁又会那样想呢?麦肯齐无论什么时候拿着那个匣子从楼下走过,我们都不可能设想她会粗暴地拦住他。可是现在他真这样做了,我们虽然不能怪她,心里却十分沉重。那部手稿万一出了什么岔子,难道博士不会向我们大发脾气吗?看来得马上采取行动才是正理。我们于是建议最好派人到黄瓜大院去看一看。“我本来一发现这事就想去,”格里麦斯太太说,“可他不许我去。”

“今天晚上你甭想动窝儿迈出大门一步。”格里麦斯先生说。

“谁想动窝儿啦?”格里麦斯太太说。

我们觉得除去刚听到的事之外,想必还有什么别的事给隐瞒起来了。这真叫我们忧心忡忡。那个女人对我们的态度也变了,我们敢肯定这并非由于感情变了,而是由于一些把她吓坏了的情况促成的。她并不怕她的丈夫,而是怕她丈夫跟她说的话有道理。“要是还有什么别的事要说,就请赶快告诉我们吧。”我们与其说是在对那个女人不如说是在对那个男人央求。于是格里麦斯开腔了,把情况和盘托出。头天晚上,麦肯齐从格里麦斯太太手里接过去三四个金镑,这当然是博士给的一部分酬劳;今天一清早,麦肯齐的老婆就发了酒疯,整条酒池街出现一片骚动。她又疯疯癫癫地来到花狗酒馆撒泼,格里麦斯本人正使劲轰她出去——他是听到吵嚷之后,没来得及穿好衣服就匆匆奔下楼来的——这当儿,麦肯齐也同样醉醺醺地出现了。“不对,约翰——他没喝醉。”格里麦斯太太说。“别插嘴!”她丈夫喊了一声,接着往下说。那个家伙挣扎着把他的老婆揪出去,结果两个人都摔倒在地,一块儿在街头打滚儿。“我从窗户往外一看,那种情景真让人瞧着难过。”格里麦斯太太说。我们也觉得真让人“听着难过”。一个男子汉——这样一个男子汉竟然跟一个醉鬼女人在街沟里打滚儿——他本人也醉貌咕咚的——何况那个女人还是他的老婆!“花狗酒馆实在不能再容忍这种事啦;就是这样。”约翰·格里麦斯结尾道。

接着,格里麦斯太太也终于畅谈起来。这事全发生在清晨九点钟以前。“那个女人想必是整宿都在喝酒。”她说。“那个家伙想必也是。”约翰说。“不管怎样,他在吃中饭的时候还是回来了,而且神志清醒。我请他先别上楼,喝杯茶再说。就在你午饭后刚出门不久,他就来了,约翰。”

“以后不许他再在这儿喝茶。”约翰说。

“可他没喝。他对我说不想喝,就上楼去了。我又有什么法子?我不能跟他说不许上楼啊。对了——大清早那场混乱的时候,约翰对麦肯齐说了些什么以后别再来这儿的话。”

“我当然说了。”格里麦斯说。

“这肯定伤了点他的感情,”那位女士接茬儿说,“我以为他原本不会在意约翰说的话呢。”

“我就是要他在意。”

“他当时就存了心,先生,尽管大清早那个钟点他的头脑并不像原本应该的那样清醒。唔——他怎么办呢?他就上楼,把那些稿子都收拾好带走了。至少我是这样想的。稿子现在不在那儿了。你如果愿意的话,可以上楼去看看。对了,他下楼那当儿,我说不准自己是在厨房里呢——按说我并不经常放松监视酒吧间啊——还是在酒吧间里,要么就是正在忙着打酒,因为顾客要酒要得多的时候,先生,我有时也帮忙打酒——不过,我要是正在打酒,没直起腰来,就没法看见他抱着匣子走出去。威尔考克斯小姐倒是看见了。你们可以去问问她。”威尔考克斯小姐就是酒吧间那位女堂倌。我们并不想去盘问她,因为不管怎么说,反正那个匣子已经让麦肯齐拿走了。在这桩事情上,格里麦斯太太似乎是在为自己辩护,仿佛就要受到什么严厉的指控似的,可她的所作所为都纯粹出自一片善心,她在宽待麦肯齐的时候,也对我们表示了近乎过分的热情。

“万一出了什么岔子,那也不是您的过错。”我们说。

“也不是我的过错。”约翰·格里麦斯插嘴道。

“当然不是。”我们答道。

“我们没有什么错儿,”他接着说,“问题在于你没法儿把一个皮肤黑的人洗白,即使试一试,也都白搭。他不会再来这儿了,就是这样。男人喝醉了,我们并不在乎,只好容忍。他们不像娘们儿那样该死的无可救药。男人只要还能站稳,就会想法站稳脚跟,可是娘们儿一喝醉便撒野、发酒疯。没有几个人能把那个女人治服。她的劲儿可大了,非得我们四个人一齐上去才能把她揪住,但是她平生几乎什么活儿都没干过,神志清醒的时候也虚弱极了。”

全部情况我们现在都听说了;我们一边听着,一边已经决定自己有责任去黄瓜大院把手稿和匣子找回来。我们并不想去窥探那个家伙破破烂烂的家,可是为了博士我们不得不去安排明天的会晤,如果说那次会晤还有可能安排的话。我们打听那所房子的门牌号码,记住那个大院的入口处。接着,约翰和他太太小声嘀咕了一阵,最后丈夫表示愿意陪同我们前去。“那里简陋不堪,”他说,“不过他们都认识我。”格里麦斯太太也说:“他最好陪你们一块儿去吧。”我们当然高兴有这样一位伙伴同行,同时也乐意发现这位老板,尽管我们给他添了不少麻烦,还是很够交情地愿意为我们效劳。

“这地方真够凄凉的。”格里麦斯领我们走上那条狭窄的拱道时说。确实是一处凄凉的地方。那个大院本身展宽了一点,可是有了那条拱道就显得很小了,两边都有房舍。既没有明沟,就我们所见,也没有阴沟,碎裂的石板地滑溜溜的,净是泥巴,房舍之间这儿那儿遍地都是菜叶和萝卜头这类垃圾。那里拥挤着许多孩子,大院紧里边挂着一盏鬼火似的煤气灯,忽明忽暗,闪烁不定。不时传来一阵叫骂声,孩子们对这好像并不理会似的;四处还散发着一股霉烂的臭味儿,我们觉得那种环境真叫人没法生活下去。格里麦斯不再说话,领着我们朝大院左边当中那所房子走去,向一个坐在门前低台阶上的人打听麦肯齐在不在家。“原来是您,格里麦斯先生,对不?”那人没有动弹,说道。“对,我想他在家吧,可是警察把他太太带走了。”我们便从他身边进入那所房子,免不了踢到了他,为此表示歉意,那人却说:“没关系。”他没动窝儿,因此我们不踢开他,根本进不去。

看来麦肯齐租的是楼下两间屋,我们立刻走进去。屋里面没有点灯,不过我们看得见壁炉那儿闪着火光,很快就发现几个孩子出现在我们眼前。格里麦斯便向他们打听麦肯齐,一个姑娘告诉我们说他在里间屋呐。酒馆老板要一盏灯照亮儿,姑娘犹豫一下才把一节固定在小瓶上面的蜡烛头点着。我们很想借助这点微弱的亮光四下里看看,可是除了四个孩子之外,屋子里空空如也,其中三个孩子好像坐在地板上呐。格里麦斯拿着蜡烛,立刻进入另一间屋,我们就跟在他身后进去。那间屋里摆着两张床,他把那个瓶子高高举起,好让那点亮光照在其中一张床上,只见朱利叶斯·麦肯齐烂醉如泥地躺在上面呐。脑袋靠在墙上,身子横在床上,两只脚耷拉在地板上。他仍然穿着早上穿的那身衣服和那双脏靴子。我们从来也没见过这样凄惨、这样不幸、同时也这样具有说服力的景象了。他闭着两眼,面色如土,嘴巴张着,口水淌在胡子上,乱蓬蓬的深发由于两只手下意识地拨弄而披散在脸上。他费劲儿地打着呼噜,好像躺的姿势憋得他透不过气来似的;即使在这种醉态下,他的脸仍然在痛苦地抽搐。那四个孩子一连好几个钟头待在外间屋,很了解他们最尊敬的父亲所犯的毛病,甚至连走进去把他扶扶正,让他躺得舒服一点都不想干。他们又能干什么呢?他们经受长期的锻炼,经验告诉他们人只有靠睡眠才能醒酒,这对他们来说一点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不过是一种周期性的灾难罢了。“她现在总该承认他常常喝酒,也喝醉了吧。”格里麦斯低头瞧着那个男人说,暗指他太太那种温厚的倔脾气。他把蜡烛交给我们,带着又体贴又粗鲁的劲儿把麦肯齐的脑袋抬起来放好在枕垫上,两腿放平在床上;说粗鲁,是表现在他的动作上,而体贴却是真正的。然后他脱去那人的靴子,解掉那块围在脖子上的旧丝手绢,又把他的裤子抻抻直,上衣捋捋平。他简直就像是在为一具尸体做殡葬准备。顶大的姑娘这当儿站在我们身旁,格里麦斯便问她,她爹这个样子有多长时间了。“天黑前,杰克·霍加特把他带回来的。”姑娘说。不用说,杰克·霍加特就是我们方才看见坐在门前台阶上的那个人。

“那你妈妈呢?”格里麦斯问。

“还没吃晚饭巡警就把她带走了。”

“那你们这几个孩子——吃什么了吗?”姑娘摇摇脑袋。格里麦斯没有当即顾到这件事,只在忙着喊叫那个醉汉的名字,摇晃他的肩膀,寻找小桌上的一个破水罐,好用凉水泼在他的脸上——可是水罐里连一滴水也没有。他只好又叫他,摇晃他,麦肯齐终于张开两眼,半醒地呆呆仰视着我们。“嗨,伙计,”格里麦斯说,“醒醒,醒醒。”

“你最好想法儿起来一下,好不好?”我们问道。

他勉强支撑着想要坐起来,接着微微一笑——这一笑真是十分凄惨,叫人瞧着难受;随即露出一副十足的可怜相,我们觉得这大概是由于他一时意识到自己的堕落而流露出来的;然后他便仰面倒下,不省人事,死人一般麻木不仁地摆脱了痛苦。

“得到明天早晨他才会醒过来。”那个姑娘说。

“这倒是实话,”格里麦斯说,“他喝得这样烂醉如泥,叫我们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好随他去啦。咱们去找找那个匣子和手稿吧。”

我们低头瞧着这个男人,心想他原本是个绅士,又是个很有水平的学者,受过那么良好的教育,文学知识也那么丰富,真可以说很少有几个人能与他相比哟!我们从理性的角度来判断这件事,并不认为这样一回想他的过去就势必增强眼下这种情景的恐怖。这人如果是个鞋匠或者挖煤的,那么,看到那个姑娘站在醉鬼父亲的床榻旁边,母亲也给拘留了,可她竟然无动于衷,因为这类事在她已经司空见惯,这种情景倒会悲惨得能叫一名天使低泣!但是,一想到那人的出身、经历和原本会有的前程,一想到我们亲眼看见他一步一步腐败堕落下去,我们也就只有感慨系之的份儿了;要是他那玷污了的天资和白白浪费掉的才智并不那么有用于崇高的事业,我们也就不会有这种感触了。

我们到大院来的目的是想挽救那部手稿免遭灾难,所以我们才跟随格里麦斯进入里间屋。那当儿,酒馆老板正在问姑娘知不知道他爹从花狗酒馆带回来的一个黑匣子。“匣子在这儿呐。”姑娘说。

“那些手稿呢?”格里麦斯问。姑娘摇摇脑袋,我们俩便匆匆回到外间屋。我不记得是谁先发现了那幕可怕的情景,也不记得是不是那个姑娘指给我们看的。壁炉里整个儿填满了焚毁了的手稿。有的是整页都给烧毁了的碎片,有的是给烧焦了的纸片,围栏边上撒满了一地的纸灰。我们连忙跪下来察看,一时还以为这个可怜的家伙也许是在绝望中把自己写的稿子付之一炬,而对博士的手稿手下还是留了情。事实却并非如此。我们发现博士精心手抄的手稿已经给烧焦了不少。格里麦斯这当儿找到了那个黑匣子,只见它敞着盖儿,里面剩下的手稿也都给折腾乱了。不同卷的文稿和麦肯齐写的稿子搀杂在一起了,而且都给扯碎、弄皱,起了卷儿,就像一堆废纸给塞了进去似的——简直是乱七八糟的一大团。“这是妈妈干的,”那个姑娘说,“巡警把她带走后,我们又把这些放回了原处。”

什么也不用再问了——也甭打听什么有用的线索了。那天早晨发生的事根本用不着再详细查问了。够了,太够了,我们心里明白糟糕的事已经发生。我们跪在壁炉前,急忙用手从那堆灰烬里抢救出凡是还能找到的残余的手稿碎片,然后把它们全都放进那个匣子里,几乎泪汪汪地呆视着那堆破烂儿。“你最好去买点儿东西吃吧。”格里麦斯一边说,一边交给姑娘一个硬币,“老子喝醉了,叫孩子们挨饿,真够呛,先生。”随后,他拿起那个匣子,盖上盖儿,我们就跟他一起走出大院。格里麦斯送我们和那个匣子登上一辆出租马车之后,说道:“我明天会派人来,或者亲自来看看他。”方才我们愚蠢地请求那个醉鬼坐起来,一点儿也没想到从此以后再也跟他说不上话了。

我们坐马车回办事处,好把那个匣子存起来,等待明天的厄运,一路上心里只想着我们真不该得到这份苦难。我们纯粹出于善心,想为两个迥然不同的人——那位有学问的博士和那个红鼻头的酒鬼尽点力,结果却得到这样一个下场!帮助他俩其实我们什么好处也得不到。我们费了很大的劲儿是想把这两个彼此需要相助的人凑到一块儿——完全出自一片好心——到头来却得到了什么结果呢?我们跪在地上,花了半小时工夫在麦肯齐太太的炉灰里耙来耙去,干那种近乎斯文扫地的活儿,现在还不得不面对博士的愤怒啦、沮丧啦、谴责啦——更糟的是他的悲痛。至于麦肯齐,我们下定决心,不能再为他出什么力了。他自作自受;唉!我们干吗——干吗试图管一个这样堕落的人的闲事呢?我们在自己的办事处门前下了车,一想到明天会见到博士那副脸子,心就沉了下来。我们心想,眼下已经如此狼狈,明天上午再来到这里,更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呵!

第二天上午,我们还是硬着头皮来到办事处。读者诸君,想必有时也会有这种难以形容的、短暂忧虑而沉重的负担的感觉吧,它常常使人提心吊胆。这倒不是什么莫大的哀伤或者过分的恐惧所造成的,这种不愉快的心情出自这两种情绪的混合,也就是说等待着不知会遇到什么样的灾难而忐忑不安——我们但凡想得出办法,也许还可以逃脱这种灾难。可是,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根本看不出有什么逃脱的办法。下午一点钟,那位博士就会到我们这儿来,而且会满面春风地来到,盼望遇到他那位学识渊博的同行。我们该怎样向他透露这个坏消息呢?我们确实也可以通知他暂行推迟这次会晤,可是这样做即使有什么好处,也是微乎其微。我们早晚得见到这位受到伤害的希腊古典文学研究者;所以,我们尽管忧心忡忡,还是决定不应该推迟这一不幸的时刻。我们费了一小时工夫把那些残简碎片整理一下。第一卷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给毁了;第二卷几乎每一页不是给烧焦了,就是给撕得破碎不堪;第三卷只有一小部分受损。麦肯齐自己写的成品在遭遇上要比博士的手稿好一些,可是这并不能给人带来什么安慰。经过这次浩劫,我想麦肯齐那些玩艺儿对博士来说也不大可能再有什么用场了。凡是还能按页码连接起来的手稿,我们都按卷的顺序放在桌子上——原本挺大的体积如今已经缩成几乎跟一本可怜巴巴的布道书那样大小了——剩下的一些焚毁的碎片,我们就都放进那个匣子。然后,我们照旧各自坐在办公桌前面假装干活儿。我们的耳朵挺尖,在约定的时间过后一两分钟就听见博士登上楼来的脚步声。我们心头七上八下,扑通扑通直跳。我们在椅子上晃来晃去,站起来,又坐下,心里明白经不住这种尴尬局面。迄今为止,我们一直按照文学界适中的方式赞助那位博士——正像一位城里的文人会赞助一位乡下的文友那样——但是,如今我们却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学生惧怕老师那样怕他。可我们还得装出一点满不在乎的样儿呵!

没多会儿,他就面带和蔼的微笑出现在我们面前,那种微笑我们虽已见惯,眼下却把我们几乎压垮了。我们早就摸准他会带着那种微笑,而且特别担心这一点。“啊,”他握住我们的手,说道,“我还以为迟到了。原来我们的朋友还没到呐。”

“博士,”我们答道,“出了一件非常不幸的事。”

“非常不幸的事!难道麦肯齐先生故去了?”

“不是——他没死。他要是早就死了,那倒好了。他把您的手稿毁了。”博士的脸色一下子沉下来,两只手也同时耷拉下来,他愣在那儿呆视着我们。“用不着跟您说,博士,您也明白我的心情多么沉重,多么懊悔!”

“把它毁了!”随后我们就把他搀扶到那张桌子前面。他先察看那部手稿诱人而相对来说损伤不大的第三卷,似乎认为我们在戏弄他。“没有给毁掉啊。”他微微一笑,说道。但是我们还没来得及解释,他的两只手已经伸进那个匣子里的碎纸片。“我还健在,居然就让人把它烧掉了,”他感叹道,“我——我——我。”他从我们身旁走开,在办公室里从这头到那头来回遛了两趟,我们默默站着,耐心等待他大发雷霆。“我的朋友,”他踱完步,说道,“历史上有位伟大的人物也经受过这种悲痛。牛顿的手稿就给烧掉了。我只好把它带回家去,今后别再提它了。”我们真没想到博士竟会如此宽宏大量,他可是我们所遇见过的一位最善良的基督徒啦。

他说别再提它了,这倒有点办不到。我一心想把出事的经过情形跟他讲清楚,因为我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可他执意不想再听取任何细节;就在这当儿有人敲门,楼下那个仆役把格里麦斯太太领进来了。读者诸君都知道我们在这两个月里跟花狗酒馆老板娘相处得很熟,但是我们还从来没有在酒馆外面荣幸地遇见过她。“哦——先生。”她刚要往下说,一见那位博士就顿住了。

我们觉得还是应该给她介绍一下好。“格里麦斯太太,”我们说,“这位就是那位先生,他那部价值连城的手稿让不幸的酒鬼毁了。”

“哦,这——您就是那位博士吧,先生?”博士点点头,微微一笑。他想必心情十分沉重,却还能彬彬有礼地点头致意,和蔼地微笑。“哎呀,”她说,“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跟你们说才好!”

“跟我们说什么?”博士问。

“又出了什么事?”我们紧问道。那个女人站在我们面前浑身直发抖,接着一屁股坐进椅子。我们脑中顿时闪现出这样一种想法:那个醉娘们儿在狂怒之下又让花狗酒馆遭了殃——也许放火把它烧了,也许伤害了格里麦斯先生本人,也许捣毁了瓶瓶罐罐啦,窗户玻璃啦,煤气灯啦。反正干出了什么事,使得格里麦斯这家人要向我们或者博士索赔,眼下这个女人就是先来这儿抗议的。唉——我们好心好意想帮助朱利叶斯·麦肯齐这样一个人,这种轻率的举动所造成的后果,何时才会终了呵!“您要是有什么话要说,就赶紧说吧。”我们低沉地说。

“他已经,他——”

“难道把自己也毁了?”博士问。

“唉,是啊,先生。他确实已经——抹了脖子啦——眼下正停尸在花狗酒馆里呐!”

朱利叶斯·麦肯齐终究得到了这样的结局!不用说,我们直到此时此刻那种对他十分仇恨的感情突然一下子消失了。这个负担过重而苦苦挣扎、深受虐待而被人遗弃的可怜虫呵!人世间苛待了他,苛待得几乎叫人抱怨上苍。这个可怜的人一直愿意工作,一直勤勤恳恳地干他那一行,也有干活儿的能力;同时他也曾经跟他的厄运做过英勇的斗争,认识到有责任抚养他的孩子和那个给他带来毁灭的贱女人,而且一心一意想那样做。依我们看,他那种酗酒的恶习倒像是她的邪恶反映,而不是他本人趋向堕落的后果。但是,仍然值得怀疑的是她是否跟他学会了那种恶癖呢。自从花狗酒馆的左邻右舍认识他俩那天起,他俩实实在在都是酒鬼;不过大伙儿说,除非她当众发酒疯,让他丢了脸,他才借酒浇愁,除此之外,大家都没见他喝醉过。就是这样一个人,如今竟得到了这样的下场!他从青年时代起就大声疾呼,要求自由,独善其身,反对父亲和家庭的管束,反对他的学院导师的指责,反对所有的牧师、教师和导师的教导,反对人间传统的束缚,结果得到的就是这样的残局!他齐耳割断了自己的脖颈,这当儿正停尸在花狗酒馆里,等待验尸官判定是不是自杀!

格里麦斯太太是来告诉我们下午四点钟验尸官要到花狗酒馆去,说她丈夫希望我们也能到场。我们最近常见到麦肯齐,在他一生最后的岁月里那么关心他的工作,简直叫我们没法儿拒绝这一请求,尽管并无传票非叫我们去不可。接着,格里麦斯太太变得健谈起来,把她所知道的有关麦肯齐的生平一古脑儿都向我们倾吐出来。麦肯齐跟那个女人已经结婚十年,而且在结婚之前当然是个酒徒。“至于她嘛,几乎是靠杜松子酒哺养大的,”格里麦斯太太说,“尽管他并不知道此事,可怜的人。”不管这话是真是假,反正她结婚之后不久就酗酒了,于是他就时而灰心丧气,时而又竭力设法改善他和孩子的处境,一生就这样来回交替地度过去了。格里麦斯太太说他俩一旦兴致来了——女的先开始,男的便跟上——就会把可以过两周日子的钱全都在两天之内耗尽在酒费上。“他俩说过在四十八小时内能把价值四十先令的酒统统喝光,这对他俩来说就跟玩儿似的,一点儿事都没有。”那位博士惊恐地举起手来。格里麦斯太太又接着说:“那可决不是我们提供的酒。约翰确实不许我们这样供应他俩。”

她坐了半个钟头光景,一直在给我们讲那人的生活经历;不过,这一切读者诸君已经听得够多的了。到底是什么恶魔唆使那个女人在自己家里把她丈夫接近完成的工作成果焚毁呢,我们却没听说。毫无疑问,必是两人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吵,那个男人想必再也没法忍受下去了。“他也有感情啊,先生,确实有,”格里麦斯太太说,“他明白一个女人应该正派体面,尤其是做妻子的更应该如此;我敢说约翰和我都同情他,为他难过。约翰有时会对他说句刺耳的话,可他会为了做一桩对麦肯齐有利的事而愿意跑遍全伦敦。约翰不会说自己受过教育,但是他确实尊敬学问。”

格里麦斯太太讲完这些话就走了,撇下我们单独跟博士在一起。他当即同意陪我们一道去花狗酒馆;我们还有一个钟头的时间可以耽搁,就议论起那个不幸的人。我们拿不准这当儿该不该提一下那部被焚毁的手稿。如果该提,当然不会是博士本人提出来。这场跟手稿有关联的悲剧使他觉得眼下甚至提一下自己的损失也不大恰当。博士谈论的话题是这样一个人,既无希望,又无信仰,又无恐惧,以这种方式结束生命,该是咎由自取——正像达恩莱(4)对博斯威尔(5)这样说过,博斯威尔又反唇相讥那样。“上帝的宽恕是无限的。”他低下头,闭上眼,十指交叉着说。那人如果还活着,吓唬他两句还是合乎情理的,而眼下人都死了,还要百般责备,就几乎不近人情了。

我们在指定的钟点来到花狗酒馆,发现那里聚集了一大群人。验尸官已经坐在格里麦斯太太那间小客厅里,人们告诉我们说那具尸体已经给安放在酒吧间里了。验尸手续很快就办完了。验明的结果是他喝醉了酒,身心痛苦,就在一阵低落的情绪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他自杀那当儿,他的老婆正从拘留所给押上警车送往警察局。他并非一文不名,因为他给了孩子钱,让他们出去买早饭吃,还特别关照那个顶小的孩子,一个刚刚学步的三岁小不点儿,要多加小心——随后他就自杀了。大姑娘回到家里,发现他躺在地板上已经断气。我们给唤去作证,在博士陪同下进入酒吧间。唉!就是那张给抬到楼上老板娘卧室里去让麦肯齐干活儿的桌子——那张我们跟他围坐在一起共同研究过博士手稿的桌子,现在又给抬下楼来做别的用场。我们对这件事没说什么,只提出我们知道这人既勤勉又有才能;此外,唉!我们在他死亡前一天夜里见到他烂醉如泥,瘫倒在床,不省人事。

这个场合最叫人难过的景象莫过于麦肯齐妻子的出现——我们以前从没见过她。她是由一名警察带来的,她是不是还处于监管之下,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她不是由于警察为了保持体面、就是邻居的照顾而穿上了一套显得太大太长的旧黑袍子,还戴上一顶几乎把脑袋都包起来的无边黑女帽。她是个瘦小女人,我们瞥见她脸色苍白,精疲力竭,脸上没有可怜的麦肯齐那类酒徒一向带有的标志。她给领到验尸官面前,在答话时声音低得根本传不到我们的耳中。那名跟我们交谈的警察说她并不太难过——眼下她麻木不仁,内心感觉不到什么痛苦。“此刻她只是有点害怕罢了,先生。”那名警察说。我们朝桌子那边瞥了一眼,只能看到前不久还是一个活人的身体轮廓。我们真想再瞧一次他的面容,似乎有一种病态的强烈好奇心想亲眼看一下那种可怖的景象。可是我们并不希望别人觉出我们有这种念头——尤其是不想让我们那位博士朋友觉察出来。于是我们就避免拥到桌子上首那边去。博士本人一直默默待在室内远离那个场合的一个旮旯里。这事一提交给陪审团审议,他们当即判定这人是由于酒醉,失去理智而自杀的。这就是学者朱利叶斯·麦肯齐的结局。

第二天,博士带着我们那个黑匣子返回乡间,我们很欢迎他还能继续利用那个像一口小石棺似的玩艺儿。至于我们给他带来了这样一场大灾难,他一句谴责的话也没说,既没口头抱怨,也没书面斥责。当初那位伟大的哲学家也曾经受过这样的痛苦,这种想法似乎抚慰了他。我们再次道歉,他却面带和蔼的微笑,说道:“如果连牛顿都能忍受,我当然也办得到。”我们之间又做了磋商,主要是我们提出来的,最好再找一位年轻学者到他的教区宅邸去,从那堆废纸堆当中把我们这位朋友的学术大厦重建起来。博士也给予我们些许鼓励,于是我们就开始四处寻访;可是就在这当口,我们收到下列一封信——

“一八某某年某月某日写于某教区

“敬爱的  先生:

感谢你们竭力想为我另找一名助手,以便重新整理编排我那部研究古希腊戏剧家韵律的论著所剩下的残简碎片。你们的允诺可谓一种额外的好意。”真是一位可亲、彬彬有礼的老绅士!因为我们十分理解这些词句里并无一点讽刺的意味。“你们的允诺可谓一种额外的好意;但是经过一番仔细研究和慎重考虑之后,我决定放弃这项计划了。已经给毁掉的那部分不可能再复原,而且也许并不值得复原。我已经老了,再也没法儿重新提笔,也许我压根儿就不适合搞学术工作,不该指望得到什么顺利的成功。我从此不想再回顾我那没有诞生的婴儿的灰烬,却愿意回忆这场灾难给予的教训以安慰自己;我现在也极明白从那种苛刻而公正的批评所得到的安慰恐怕更难以找到啦。我一想到自己幻想成为一名学者的努力化为泡影,就会转念想到那个人可怕而致命的灾难;在学识上,他可比我完备成熟得多。

你们无论何时有空来到乡间,都请记得我本人和小女竭诚欢迎你们光临我们这一教区。

你们最忠诚的。

  ”

我们后来一直没有时间接受博士盛情的邀请,也没再看到那个黑匣子,那里面盛着博士不愿再回顾的那个没诞生的婴儿的灰烬。我们想象得到他站在那里,思潮起伏,一只手按在匣盖儿上,却从不敢启锁。真格的,我们并不怀疑那把钥匙跟其他一些他珍藏的物品,诸如他夫人的一绺头发啦,那个没能活到站在他膝头上玩耍的男孩的小鞋啦,等等等等,都一起给收起来了,因为那位博士是个心肠软的人,是个靠回忆往事度日的人。

我们常去花狗酒馆拜访格里麦斯夫妇,坐在那里谈论麦肯齐和他的家庭。他的老婆后来很快就从那个地段消失了。没人知道她和四个孩子的下落。随后不久,格里麦斯先生也带着老婆离开了。但是不能说他们也消失了。有一天,他一边搔着头皮,一边感叹地对我说他已经——发财了。“我们买了一幢挺舒适的房子,就在考尔契斯区以外两英里那儿,”格里麦斯太太得意洋洋地说,“连带三十亩地,只不过叫约翰高兴高兴罢了。至于花狗酒馆,我可腻味透了,再在那里待上一年,准保把我累成皮包骨头。”我们观察她,并没看出她会变成那个样儿。我们瞧瞧约翰,觉得他也并没有那种得意洋洋的劲儿。

谁盘走了格里麦斯夫妇那家酒馆继续经营下去,我们可就压根儿也没再去酒池街打听。

1870年

* * *

(1) 希腊文中的两个冠词,前者为第一格中性,后者为第二格中性或阳性。

(2) 伦敦圣殿骑士团的圣殿,现为法学协会的两个会所,即内殿法学协会和中殿法学协会。它们是伦敦四所享有检定律师权力的法学协会中的两所。

(3) 见《圣经·新约·使徒行传》第五章第三十四节,一位犹太学者和经学教师,后成为保罗使徒。此处指法官。

(4) 亨利·斯图尔特·达恩莱伯爵(1545—1567),苏格兰贵族,玛丽女王的第二任丈夫,詹姆士一世的父亲。1566年,他暗杀了他夫人的秘书,不久他本人也被神秘地谋杀。

(5) 詹姆士·海帕布恩·博斯威尔公爵(1535—1578),苏格兰贵族,苏格兰女王玛丽的第三任丈夫,一般认为他是谋杀达恩莱伯爵一事的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