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要起床喽,泰迪林克。”惠斯顿太太说,说完迅速地爬起来。
“你今天有什么事情要做吗?”惠斯顿问道。
“没事。”她回答。
那是四十年前的一个寒冷且灰蒙蒙的早晨,时间大约是七点。
惠斯顿生性不喜欢追根究底,所以只能躺在床上盯着妻子看。她是个漂亮的尤物,一头略短蓬松的黑色头发。她迅速穿上衣服,一件件随便地往身上套。她全身上下不修边幅,但这却让惠斯顿觉得莞尔和温暖,即使他还看到她随手撕下裙摆上的一条松了线的蕾丝,扔到梳妆台上。她站在镜子前,衣衫不整,草草地梳了梳蓬乱的短发。他多么爱她幼嫩肩膀的柔软和利落。
“起床吧!”她笑着对他说,“发出光来![1]”
他们结婚已有两年了!但每当她一离开房间,他依旧觉得似乎生命力、温暖和趣味也一并离开,他强烈意识到早晨的阴冷。
“她今天是哪里不对劲?”他疑惑着。往常,她不到九点绝不起床。但既然床铺已经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他也爬了起来。
他们住的是那种月租七先令六便士的小住宅。穿上衬衫裤子和系好皮带之后,他走下又陡又窄的楼梯。他听到她断断续续地唱着歌——她唱歌都是这调调。穿过狭窄的厅堂,他往厨房方向走去。他身材壮硕,大约二十八岁。他听见她往烧水壶里注水的声音,又听见她开始吹起口哨。他爱她利落地点燃一根火柴往瓦斯炉的喷嘴里送时闪躲的模样。然后,她以一个得意的小动作把烧水壶搁往火焰圈上。
当她转身看见丈夫的时候,她惊呼了一句:“泰迪林克!”然后她走入阴暗的厨房。她穿着一件绣有紫藤图案的黑丝绸和服式罩衫,两片衣襟用别针别在胸前。有只袖子松了线,裂开一个口,露出可爱的小手臂。
“为什么不把袖子缝起来?”他问,一想到她外露的手臂会冷到便觉心疼。
“哪里?”她问,左右打量,“啊,可恶!”当她看到裂口之后惊呼。然后,她开始利落而轻盈地把餐具铺排在桌子上。
他们住的是一栋老房子。厨房中等大小,但颇为阴暗。里面陈设简单,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突然,大门的邮箱盖传来声音。
“我去。”她大喊,一溜烟地跑过走廊。惠斯顿开始准备柴枝和引火物。
惠斯顿太太打开大门。邮差有张通红的脸,曾经当过兵。他此刻正笑得开怀。
“有几封你的信。”他说,声音充满讨好的味道。她用一只手整理头发,向邮差点了点头。
“真是谢谢你。”她说。
“不用谢我,没有一件是我寄的。”他笑着说,站在门槛上,没有打算离开。
“但如果不是好消息的话,你不会替我送来。”她说,开始检视邮件,立即忘记那邮差的存在。他站着观望她,等了一会儿,希望她会再跟他说说话。然而,她却浑然未觉地转过身。
“再见。”邮差说,有点沮丧。
“再见。”她大声地回答,但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对谁说话。
关上门后,她撕开一封薄薄的信封。里面是一张长形情人节卡片[2],漫画里画着一个男人悲哀地回首,却看到一个咧齿而笑的年轻女鬼。图说写着:“她的灿烂笑容仍然萦魇着我。”
她感到不悦,把信封和情人卡扔到地板上。第二个信封里面装着一方白色丝质手绢,她像鉴别似的闻了闻手绢的香气,又用手绢摩挲脸颊,然后撕开第三个信封。里面装的东西看似是条折叠整齐的白色西装胸襟袋。她使劲把它抖开,却发现那是一只白色棉布长筒袜,质地非常细致。随即,她便意识到袜头里面藏着东西。
她打开背后的门,走进起居室。里面的陈设相当雅致,壁炉架上放置着鎏光的玻璃器皿,墙壁上挂着水彩画。她把白手绢扔在圆桌上,然后伸手到长袜袜筒里。她习惯性地咬住下唇,努力去拿藏在最深处的东西。最后,带着一点点胜利的喜悦,她把东西拿了出来,用灵巧的手指打开这个小盒子,里面是一对珍珠耳环。她因为高兴而脸色绯红。然后,她匆匆走到镜子前面,试着将耳环戴到穿了耳洞的耳朵上。因为做这事需要费一点小气力,她再次咬住下唇。她把头歪向一边,手指摸索耳垂,神情充满好奇,又显得无比专注。终于,珍珠耳环戴好了,珍珠在她玫瑰色的小巧玲珑耳朵下方悬荡。她满意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摇晃着头,想看看耳环摇荡的模样。耳环轻轻摩擦她的脖子,带给她一丝丝寒意。她对着自己傻笑起来。然后,她突然转过身,拿起本来包裹在耳环上的小纸条,阅读上面的诗句:
珍珠诚美丽,佳人更美丽。
为我戴上它,我爱佩戴人。
她不喜欢这诗,嗤之以鼻地“哼”了一声,但随即快乐地走回镜子前,耳坠闪烁。
正在生火的惠斯顿见太太迟迟不回来,意识到她可能收到噩耗,于是一跃而起,快步走过走廊。听到脚步声,她吓了一跳,迅速转身,双颊绯红,蓝色的眸子警惕地观望。他站在门口,身材显得益发高大,他蓄着浓密的胡须,一双蓝眼睛显得非常宽厚。
“什么事?”他问,走进了起居室。
“情人节礼物。”她轻快地说,但又问心有愧地转身,走向圆桌。她抓过丝手绢,递到丈夫的鼻子下。
“闻闻看,多香。”她说。
“唔,”他说,“谁寄来的?”
“既然是情人节礼物的话,我怎么知道!”她说。
“怎么?我以为你不会有情人节礼物,现在,竟然从你不知道的人那里收到?”
“为什么不可以?我就是不知道是谁寄来的!”她说,故意逗他。她摇头,但又突然停住——她记起自己耳朵上戴着耳环。
他默默地站着一会儿,表情慢慢凝重。
“他们现在无权送你情人节礼物。”他说。
“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能收别人的情人节礼物?反正你也没送我任何情人节礼物。”
“我根本不知道今天是情人节。你真的不晓得东西是谁送的?”
“不知道,一丝丝概念也没有!看看,这手绢用淡紫色丝线绣着我的姓名缩写。E代表‘埃尔茜’。”她说,说着把手帕绣着字母的一角递给丈夫看。
“说实话吧!”他说,“你一定知道是谁寄来的。”
“我说过了,我不知道。”她说,又问,“你看到那幅漫画了吗?”
“没有。”他咕哝着说,然后看到了那只躺在桌上的白色长筒袜。“这也是情人节礼物?”他问,拿起袜子。她的脸变得通红,身体一动也不动。
“是从山姆·亚当斯[3]寄来的……”她回答,“他去年也送了我一只白色长筒袜。我是怕你气炸才没告诉你。”
惠斯顿捡起那张纸条,另一只手继续悬垂着长筒袜。
珍珠诚美丽,佳人更美丽。
为我戴上它,我爱佩戴人。
“该死的蠢货!”他生气地说,“白色长筒袜应该留给他自己穿,最适合他了!你去年干吗不告诉我?”
“因为我不想你生气。”
“我才要让那蠢蛋生气!”他说,愠怒地转过身。他并不英俊,粗糙的皮肤像得过天花似的满是坑疤。不过,他的脖子光滑,而且身体壮硕。另外,他还有双真诚而宽厚的蓝眼睛,当初就是这双眼睛让她一见钟情。他的其他优点还包括好脾气和易相处。
她害怕他会看到耳环,便不声不响地从他身边走过,回到走廊,然后再一次高声问他:
“你有看过那幅漫画吗?”
“没有。”他说,尾随她走出起居室。看到她赤裸的手臂仍然从罩衫撕裂的袖口外露,他便用大手轻柔地抓紧,满是疼惜。这动作让她意识到他有多爱她,有一刹那,她只觉得天地都静止了。
“好恐怖的漫画。”她指着走廊地板上的情人节卡片说,接着她飞快跑上楼,站到镜子前面,一面喘气,一面摘下耳环。
惠斯顿弯腰捡起那幅漫画。
“她明亮的眼睛仍然萦魇着我。”他低声默念漫画图说,“垃圾!”但这幅漫画并没有引起他太大激动。
“很恐怖吧!”她高声说,再次出现在楼梯顶端。
“一群白痴。”他说。
他站着看那漫画。她从楼梯轻快地往下走,走到最后几级时一跃而下,伸开双手,搂住他脖子,身体垂挂在他身上。因为喉咙被她的手腕挤压,他呼吸略感困难。他低下头,而她则继续垂挂着,并轻轻晃动身体。他喜欢被她搂住脖子的感觉,喜欢她全身重量加在他身上。接着,他双手把她抱起,带她走入厨房里。她卧在他臂弯里环顾了四周一眼。
“炉火又熄了。”她说,两手各抓住他一把头发,往下拉扯,让他点了点头。他把她放了下来。
她忙着准备早餐,而他则跪在壁炉前面,企图使它回复生气。弯着腰吹煤时,他脖子上青筋突现,显示出他的衬衫领口有点太紧。她喜欢他,但心思此时却不在他身上。想着那双耳环让她更感兴奋。她把它们藏在抽屉的一个小盒子里,那白色的精巧物件让她快乐无比。她一点也不在乎山姆·亚当斯。有一天在电车上,那个蠢蛋恰巧坐在她邻座,又邀她喝咖啡——有何不可呢?再说她挺乐意到餐厅喝杯咖啡的。不管怎样,那双耳环都是她心中的喜乐。等爱德华上班后,她便把耳环戴起来,再好好打扮打扮,享受一段欢乐时光。她有种获得了珍宝的美妙感觉。
他用食指搓搓一块微红的煤炭,然后起身,裤子的膝盖部位鼓胀。
“火还要多久会生好,泰迪林克?”她从洗碗槽那问他,声音响亮而愉快。他去看她。她转过身,把头靠在他肩膀上,对着他笑,样子妩媚,有点像罗姆尼画作中那个女孩[4]。
“你的情人节礼物让你心情大好喔。”他说,眉头间有一抹焦虑,但仍然面带微笑。
“才没有呢!”她高声说。
他卷起衣袖,把衣领往后翻,准备盥洗一番。她喜欢他的稳健,也因为他的稳健,让她自己无事一身轻,可以尽情享受戴耳环的乐趣。他使尽全力往脸上和脖子擦肥皂的样子让她莞尔。洗好之后,他开始把脸和胸膛擦干。他的头发在前额竖起,脸因为冷水刺激而发红,双眸清亮而湛蓝。
“你最近没有见过山姆·亚当斯吧?”透过毛巾的皱褶缝隙,他粗声粗气问她。
“有。有一天早上我在电车上遇到他。”
“你跟他说话了吗?”
“是他先跟我说话的。”
“我以为你不会跟他说话的。”
“我总不能一看到他上车便大喊:‘你不许跟我说话。’我能吗?”
他没有回答,直接走进厨房,一面走一面跟领口奋战。她没有注意他,但他的一举一动,甚至是扣袖扣的声音,都让她有一种轻松自在的感觉。他的存在是为了照顾她,让她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他早餐吃得很匆促,几乎有点狼吞虎咽。她并没有因此不快——他从没有什么举止会让她不悦。只不过,他的态度有时会让她恼怒。
“我打赌你一定像只喜鹊似的跟他聊天。”他说,放下刚刚长饮了一口的杯子。
“没有,才不是这样。”
“你们聊了些什么?”
“我不记得了。但他问我想不想参加圣派翠克节[5]晚上的舞会,我说没有人陪我去。”
“你想参加的话大可以参加。”
“我不想拖着一个老是注意着我一举一动的人参加。”
两人的谈话已经触及了一个痛处。
“我觉得奇怪,你怎么没有请他陪你去?”
“他说他会寄一张票给我。”
“你这该死、一无是处的女人!竟然跟他说话!”他生气地说,狠狠瞪着她,眼神充满敌意。他这种态度总是让她恨得牙痒痒,因为他的瞪视似乎带点鄙视意味。他的大嘴巴愠怒地嘟着,低着头。此时,他轮廓分明的五官和稳定的双眼似乎都因为被下半边的脸如野兽般的怒火丑化了。
“唉,亲爱的,如果我一整天都非得紧闭嘴巴,我一定会闷死。”她说。
他也知道,每当他去上班后,她都相当寂寞且无事可做,这让他的心情更加郁闷。
两人都带着怒意。就在他出门前的最后一刻,他因为觉得无法不去与她道别,所以还是亲了亲她。
“我晚上七点回家。”他说,“出门时小心点。”然而,他的吻对她殊少意义。他吻她仅仅是因为若不这么做,接下来的一整天他都会浑身不自在。换言之,他吻她是为自己,而不是为她。
过了一会儿,她走上楼,再次戴上那双她心爱的耳环。它们让她感到快乐——至于为什么,她既不明白也不想知道。每一次感受到耳环的重量,每一次摇晃脖子,每一次在镜子里看到它们在耳垂下跃动的模样,一阵欢愉都会涌上她的心头。
整个上午她都戴着耳环做家事。戴着它们去开门也让她兴奋不已。不知面包师傅会不会注意到她有什么不同呢?那天,她到过的每家店家都称赞她变得分外漂亮和迷人。
惠斯顿是一家小蕾丝公司的推销员,在周边地区推销。他一整天都忙不停,想着工作,想着怎样获得订单:他提着手提包匆忙赶火车,去找不同的零售商;中午在商务旅馆匆匆用餐,在火车厢里跟人谈论政治和最新颖的机器。他几乎没有意识到,他让自己这么忙碌、鞭策自己完成一桩桩大交易,是因为内心深处有某种东西啃咬着他,刺激着他:跟太太的龃龉让他焦虑,想用别的事情加以掩盖。
至于他太太,一想到丈夫便觉得生气,所以干脆把他忘掉。只要有他在,她便会觉得不快乐。他总是要介入她和她的快乐之间,切断她和快乐的联系。
2
婚前,她是个货仓女工,在亚当斯开的蕾丝工厂工作。她的雇主山姆·亚当斯拥有一家规模不大的工厂。他单身,大约四十三岁,因为养尊处优的生活而日渐发福,亮色红润,但身体健康。他蓄着一把军人样式的棕色八字胡,头发稀疏。因为生活安逸,他的眼神有点呆滞,但个性活泼且脾气温和。他爱喝酒,所以常常有惊人之举。
在所有女工里,他特别注意她。他常常造访货仓,身穿浅黄褐色的双排扣海军外套[6],黑白相间的格子裤,头戴一顶帅气帽子,上衣扣孔里还会插上一朵猩红色康乃馨。然后他会站着与她聊天。他在骑兵队当过军官,迄今仍然胸膛外挺。他总是戴着帽子,唯有如此才不至于损及他好看的外表。因为秃头和他的红润脸孔不太相称。
跟他聊天总让她觉得不太自在。她固然喜欢他的高雅发音和绅士腔调,但他说的话有点轻浮,特别是当他喝过酒后。
与此同时,惠斯顿也正在追求她。她也喜欢他。惠斯顿为人正派,让人觉得可靠。她也喜欢他的嗓音,这嗓音诚恳,予人温暖,所以,她觉得自己可以委身于他。
每年圣诞节,亚当斯都会在家里举办舞会,招待员工。第一晚招待的是内勤人员、监工和货仓女工,第二晚是招待工厂的工人。惠斯顿答应了陪埃尔茜·斯温出席舞会。当时他们还没有订婚,也尚未私订终身。但他问她是不是可以去接她,而她说可以。这是两年前的事。
那个晚上天气寒冷但干燥,天空上的月亮不断有缕缕云丝飘过。因为从她家到亚当斯的公馆只有大约一英里的路,所以埃尔茜决定步行前往。再者,对他们来说,出租马车也是负担不起的奢侈花费。她为自己那件朴素但剪裁合身的蓝丝绸晚礼服自豪,因为这衣服让她的好身材展露无遗。她身上披着一件大披肩,快乐地走过幽暗的街道;惠斯顿走在她旁边,口袋里放着她的舞鞋。经过公园的铁门时,她的心开始狂跳。城堡山岩耸立在他们旁边,又高又幽暗。她匆匆走过一棵棵光秃秃的树木,在黑暗中,路灯投射出黄色的光晕。墨黑色山岩伸向月影流动的天空,而方正的城堡,轮廓格外分明。
她到达得稍晚。在衣帽间里,她用颤抖的手指解下披肩,站在镜子前端详自己。两束松散的鬈发垂在脸颊两侧,长鬈发洒落后背。望着镜中人的蓝色双眸,她告诉自己,她一定办得到。
在大厅入口,她犹豫了一下,不敢进去。大厅里金碧辉煌,灯光闪耀,人影绰绰,许多人如鱼得水地玩乐着。然后,她听见了山姆·亚当斯银铃般的笑声。这笑声让她感到微微不舒服。他明显是喝了一些酒。
但她还是走了进去。同一时间,她看到山姆·亚当斯朝她走来。他身上的晚礼服很称头,但他的脸很红,泛着油光,秃头也闪闪发亮。尽管如此,他仍然长得高大和好看。有一会儿,他把她的手握在自己温暖的手掌里,而且没来由地放声大笑,表示欢迎她。她看到他头顶上冒着小汗珠,小树丛似的胡须后面露着两排大白牙,目光迟缓,蒙上一层欢闹的潮气。她纳闷他干吗直对着她笑。
“你终于来啦!”他说,朝她伸出一只手,“你就像王室成员一样姗姗来迟。”走向大厅时,她感到脚步虚浮,就像是身体浮在了半空中。不管你对山姆·亚当斯有什么批评,他都是个相当讨喜的人。
他对她比对谁都殷勤。这时她已几乎忘记惠斯顿的存在。一路下来,她感觉自己仿佛轻飘飘地悬浮在半空中。山姆·亚当斯的舞卡一直保持空白,为的是把自己第一支舞保留给她。
“但你跳舞跳得那么棒,我……”她说,心里感到害怕。
“不是这样的话,我又怎敢请你俯尊屈就呢!”他微笑着说。
她因为这话而脸红起来,但却没有取悦她。她答应跟他跳一支苏格兰漫步舞[7]和一支方块舞。
“但你可不能有所保留!”他说,显然语带真诚。这话让她高兴起来。
“就跳接下来第一支舞,好吗?”他看了看舞卡之后问她。
她红着脸答应了。于是他在五六支舞后填上自己的名字。
这时音乐响起,大厅里又闹哄哄了起来。他们一起共舞。
“地板还好跳吗?”他语带焦虑地问她。
“很棒。”她说。
“真的都没问题吗?”他反复问她。
她一直担心自己会跳得不好。但在他的协助下,她完全没有出错,舞步如行云流水。她感到满心欢喜。他的手牢牢搂着她腰际,仿佛在跟她说话似的,忽而将她抛出,忽而将她拉回怀中,随时提醒她需要注意的事情,提醒她该往哪个位置挪步。他是个真正的行家。
结束时,她激动得脸蛋泛红,直视着他,快快说了一句:“好美妙。”
他的嘴角泛起古怪的笑容,对自己的完美表现很得意。接下来他都在陪伴她。
她没看见惠斯顿。既然他没跳舞,那八成是去了打牌。她并不牵挂他。一切都显得朦胧,而她的血液似乎产生了某种微妙变化。很多男人都找她聊天,而她也跟他们寒暄。在场的女人都嫉妒她。她是众所瞩目的焦点。主人单挑她一个。她知道,除了她,山姆·亚当斯几乎没理会大厅里其他人,而她也只在乎他一人。
又一支舞跳罢,当她独自坐着休息时,哈利·亚当斯一跛一拐地向她走来。他是山姆·亚当斯的侄子,因为滑雪时扭伤脚踝,无法跳舞。他跟惠斯顿是好朋友。
哈利·亚当斯身材瘦削,一头黄棕色头发,满脸雀斑,年纪约三十岁。事实上,工厂里的事大都由他处理。
“我是狩猎场上的跛狗。”他说,在她身边坐了下来。
“真是可惜!”她回答。
“那些女生不是常常说,好男人都是不跳舞的?”他笑着说。
“我可没说过这样的话。”她说。
“你是没机会说罢了!玩得开心吗?”
“唔,开心极了。”
“我想也是,叔叔是个跳舞高手。陪我到牌室走走好吗?即便没有荣幸跟你跳舞,我也希望有荣幸被你挽着臂弯散步。”
她不太知道该如何接话。对她来说,他太彬彬有礼了,让她感到不自在。被他邀请陪他散步比山姆·亚当斯献的殷勤还要让她受宠若惊——却无法让她满足。
她陪着这个跛脚男人走过大厅。牌室里人人都在抽烟。
“你可以把这里喊作‘太虚幻境’。”他对她说。
“你都打哪种牌?是惠斯特牌吗?”她问。
“我打几便士输赢的扑克。”
她左右环顾,四周烟雾弥漫。有些人在打多米诺骨牌。骨牌的啪哒声和人语声此起彼落。然后她看到惠斯顿和一名男子在打克里比奇牌[8]。
“你是白色还是红色?”她问他,说着往计分板望去。
“红色。”惠斯顿沮丧地回答。他没有穿晚礼服,头发蓬乱,看来心情欠佳。
“哎哟,你处于下风呢!”
“你最好代他切牌,帮他转转运。”哈利·亚当斯笑着说。
“我可以吗?”她尖声说,为自己的重任感到兴奋不已。惠斯顿向椅背靠去。她探身到他前面,把牌切好。他拿到的牌一共是十点。
“你看!”她尖声说。
惠斯顿轻声地笑了一下,心里感到安慰。
就在这时候,山姆·亚当斯走了进来,一脸红通通。他已经更换过圈领。
“大家在这里玩得开心吗?”他喜洋洋地问道。
“开心得不得了。”有人这样回答。
“需要的东西都有吗?”他又问了一句,说完走到埃尔茜和侄子身旁。对惠斯顿来说,眼前老板庞大的身躯蕴含着某种压迫感。亚当斯这粗鲁的举止似乎有些唐突,他永远都是亲切和说话大声。
“啊,埃尔茜小姐,原来你跑来这里!”
“是来带些好运给惠斯顿的。”他侄儿语带讽刺地说。
“哈,真高兴听到这。斯温小姐确实会为人带来好运。你的牌局进行得怎样,惠斯顿?”
“还好。”惠斯顿回答,脸上涌起一片红潮。
“牌局还好?那就好。那么,埃尔茜小姐,tu me feras le bonheur(我有这份荣幸吗)?”说着臂弯朝向她。
“你要的是什么样的bonheur(荣幸),叔叔?”他侄儿明知故问。山姆·亚当斯放声大笑。
“别问蠢问题,孩子!”他说,一副乐不可支的样子。
埃尔茜不由自主地把手搭在他衣袖上。她隐约感觉自己做着不想做的事。然而,她确实喜欢挽着山姆·亚当斯的臂弯走到大厅。她只是讨厌他大声笑的样子。她有时也不喜欢他的声音。不过,当他沉默时,挽住这个笔挺男人的手臂在众人面前走过,还是让她感到非常骄傲,有鹤立鸡群之感。
期间,他带她到餐点桌拿了一些点心。餐点桌四周挤满人,仆人们忙得头晕眼花。看着山姆·亚当斯按照她的意思吩咐用人时,她感到非常得意。她甚至兴奋得吃不下。她拿了一杯香槟,但因为怕呛到,只敢小口啜饮。
她没注意到惠斯顿已经走进大厅。一如往常,他都是找些朴素、不爱交际和年龄莫测的小姐搭讪,这些人都非常爱他,他替她们效劳,因为他不忍她们受到冷落或轻视。但他却心不在焉:他只知道山姆·亚当斯正向埃尔茜大献殷勤,而埃尔茜的长鬈发掩映着酒杯,正小口地喝香槟,她注视着那个红脸男人说话,眼睛睁得大大的,就像是受到催眠。
惠斯顿从餐点桌为布菲特小姐奋力夺得一杯咖啡。他仍然可以听见山姆·亚当斯的说话声:受到酒精和面前漂亮女孩的影响,他越来越口沫横飞。他又说又笑,声音几乎就像马嘶声。惠斯顿犹如受这声音魅惑似的,朝他们走去,两只手各端着一杯咖啡。
这时,山姆·亚当斯正眉飞色舞地谈到自己在上一次巴黎革命期间那段激动人心的时光[9]。他从椅子上站起来,站在埃尔茜前面,抬头挺胸,假装自己受到某人的挑衅。然后他手一挥,比出挥剑的动作。
没想到他这一挥,却撞翻了惠斯顿端着的其中一杯咖啡。
“老天,烫死我了!”山姆·亚当斯喊道,姿势夸张地跳上跳下,一手拉开那被咖啡浇到的裤管。惠斯顿木然站着,上下打量他。埃尔茜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整个大厅一时鸦雀无声。
山姆·亚当斯脸色紫胀,抬头望着惠斯顿,竭力压抑自己的怒火。
“你走路不看路?”他说,声音里带着怒意。
“是你把我手中咖啡撞翻的。”惠斯顿说。
一个仆人拿着一块抹布匆匆赶过来。
“烫死了,真要命。”山姆·亚当斯说,然后推开那个想帮他擦干裤子的仆人。“别擦!别擦!你愈擦我愈烫。请恕我失陪,埃尔茜小姐,我得去处理一下这事。”
他情绪激动地离去,瞬间消失得无踪无影,在场宾客的笑意凝固在脸上,但很快又开始高声交头接耳。山姆·亚当斯刚才叫得那么大声,拉起裤管的姿势又是那么滑稽,让大家难以忍俊。
埃尔茜匆匆吃完手上的食物。哈利·亚当斯走过来帮助她化解尴尬。
“你觉得亚当斯先生真的很痛吗?”她问哈利,但语气中明显带着一点幸灾乐祸意味。
“但愿不会,”他回答,“他打翻的是caf au lait(牛奶咖啡)还是黑咖啡?”
“加了牛奶的。”
“就我所知,加了牛奶的咖啡温度会远低于沸点。所以,我想我们不用为他挂心。”
“那就好,”埃尔茜说,“如果是黑咖啡就糟了。”
“如果是那样就很可怕。”哈利·亚当斯说,“惠斯顿有没有被这吓了一跳?”
“我不知道。”她说。
“我们去看看他。”
说完便一跛一拐,带着埃尔茜,来到惠斯顿跟前。他旁边坐着布菲特小姐。
“刚才的意外真是要命!”布菲特小姐高声说,“但如果说这件事该怪谁的话,那应该是亚当斯先生自己的错。不过那真的纯粹是意外。我也很惶恐,因为毕竟是我那杯咖啡造成的。”
“没关系,”哈利·亚当斯说,“我叫女佣再端一杯给你。惠斯顿,看来你心情低落。”
“我是个笨蛋。”惠斯顿说。
“谁不会犯错?”哈利·亚当斯说,然后吩咐一个女佣去拿咖啡。
“你不是在怪自己吧?”埃尔茜问,因为看到他郁郁不乐的样子而心生怜惜。他突然望向她,两人眼神交会。他的眼神仿佛能穿透她那个跟山姆·亚当斯打情骂俏的潜层自我,直达她最里面的真我。这目光让她感到刺痛,于是她转头,因羞愧而脸红。然而她似乎无法抵挡那双真诚蓝色眼眸的影响力,它们似乎在向她索求什么。
“为了打翻一杯咖啡而自责?”他高声说,“才不会!”
“为打翻的牛奶而哭是无济于事的[10]。”布菲特小姐说。
“那要视乎你溅到的是谁。”那个侄子说。
“被溅到的是亚当斯先生的腿!”埃尔茜说,“但我却无法不笑。”
“可不是,”那侄子说,“那一跳活像只活泼淘气的小鹿[11]。”
“老天,烫死我了!”埃尔茜模仿山姆·亚当斯的口吻笑着说。不过,这时山姆·亚当斯已回到大厅。听到被她取笑,他不禁火冒三丈。他不能忍受别人奚落他,所以他刻意避开她。
当舞曲再度响起时,惠斯顿的情绪渐渐缓和下来。山姆·亚当斯试图恢复泰然自若的样子,却无法释怀自己刚才出丑的模样,对一切感到很不自在。他尽可能回避埃尔茜。她郁闷地坐在那里,只希望舞会快点结束。一度,惠斯顿曾经走过来——宣示主权的象征——跟她聊了聊天。
最后,轮到她和山姆·亚当斯一起跳这支方块舞了。他向她走过去,动作非常僵硬,先前那种欢愉的态度已经消失。因为神经紧张,他不时用指尖搓搓胡须。他也不再流汗。他与她交谈时,目光越过她的肩膀后方,没有正眼看她。她备感羞辱,却又无法拒绝与他共舞。她困惑而羞愧地挽住他手臂,往舞池走去,感觉得到惠斯顿的眼睛盯着她看。她整个晚上都在卖弄风骚,现在不禁后悔起来,也因此恨极了山姆·亚当斯。
在最后一分钟,当所有人都就绪,准备起舞之际,她忽然想要拿出手绢擦擦嘴巴。她慌慌张张地从口袋掏出手绢,匆匆抖开,感觉到亚当斯正在等她。然后,她惊恐万分地发现,她手上抖着的不是手绢而是一只白色长筒袜!她尴尬万分,一面把长袜塞回口袋,一面偷瞧四周,看看别人是否看到这糗事。
这时,山姆·亚当斯在她身旁爆出响亮笑声。因为心情紧张,她手忙脚乱,无法把袜子完全塞回口袋里。袜头还露在外面。最后,她干脆把袜子扔到地上。一下子,整个大厅在她眼中变成了红色,变得模模糊糊。人人都在窃笑。
山姆·亚当斯更是放声大笑,又把长袜从地上捡起,保持在如手臂一样的长度。整个大厅响起哄堂大笑。埃尔茜牙齿咬着下唇,窘得脸色紫胀。
几乎同一时间,惠斯顿从椅子跃起,冲上前,把长袜从山姆·亚当斯手中夺过。后者吃了一惊,向后退出两步。但惠斯顿没再理会他。
“走!”他对埃尔茜说,头朝着大厅入口方向点了点头。
她无地自容,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出大厅。
“哪些是你的东西?”他在衣帽间里粗声粗气问她,而没多久,两人便快步走到了公园。她紧紧搂住他手臂,心想刚才要不是有他保护,她将不知如何是好。
没多久后他们便结婚,而惠斯顿也换了一份工作。两人曾有过一个孩子,但已夭折。
3
以上这些都是两年前的旧事了。如今,埃尔茜已经习惯跟丈夫生活在一起,把他当成呼吸的空气一样天经地义。她在婚姻里找到真正的自由,不用再害怕什么。而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让她想要冒险。她有大把的精力,却无任何重要的事情可做。惠斯顿每天都要工作十小时,回家后又不喜欢说话。所以,当山姆·亚当斯重拾向她献殷勤的老把戏时,她深感刺激。她在街上碰到过他一两次,跟他聊过几句。她感觉自己比以前更了解男人,但她早已结婚。山姆·亚当斯确实是个讨喜的人,对她又极为恭敬。她虽然没有把这些恭维话照单全收,仍然芳心窃喜。
现在,他又送礼一副耳环给她。他们让她感到快活,所以她决定收下——为什么不可以呢!
那天下午,纯粹出于淘气心理,也是因为无事可做,她戴上耳环,在山姆·亚当斯通常会离开货仓的时间跑到市中心。闲晃一阵子之后,她看见他们叔侄二人从货仓走出来。看见她,两人脱帽致意。山姆·亚当斯朝她走来。
“最近可好?”他问,“今年收到几份情人节礼物啊?”
“一两份。”她回答。
“我猜,都是喜欢的东西吧?”
“有喜欢,也有讨厌的。”
“这样啊。我想,你扔掉讨厌的,留着喜欢的。”
“就是这样。”
“你留着礼物是因为送礼的人吗?”
“我不知道是谁送的。”
“一点概念都没有?”
“一丁点都没有。”
他向她使了个眼色,为自己擅于看穿女人的口是心非而得意。
“不管怎样,你应该喜欢那礼物吧?”
“非常喜欢。”她说,又出于调皮心态,轻轻摇头甩动耳环。
“那就好——戴着耳环以表示谢意,对不对?”
“也许。”
他站得离她很近,脸色红润而口齿流利,显得居高临下。突然间,她对他产生了强烈反感。她也害怕起来,感到自己仿佛已落入他的股掌之中。她匆匆离开,但仍然感到他的控制力如影随形。回到家后,她心情越发沉重,非常沮丧。她觉得似乎她的生命一无是处。一切都不对劲。她摘下耳环,穿上围裙,开始准备晚餐。然而,她却无心工作。
惠斯顿回到家的时候脸色苍白,样子相当疲倦。他似乎也情绪沮丧。两个人都没心情哄对方开心。她吃饭时仍然穿着围裙,默默地吃着饭。
“你看来不是很开心。”她说。
“对。”他回答,但没有再多说什么。每当丈夫用三言两语打发她的时候,总是让她生气。出于恼怒,她开始断断续续地哼歌。然后她站起来,动手收拾桌子,而他甚至还没有吃完饭。他瞧了她一眼,但继续沉默。她开始洗碗。通常她都是把碗留到隔天清晨清洗,这样就能和丈夫一起享受晚上的时光。吃完饭后,他走到厨房的壁炉边,坐下来抽烟,默默瞪视着前方。她气炸了,因为他这种态度让她觉得自己犯了什么过错。最后,她也走到壁炉边坐下。
她知道他压抑着怒火。他手背上的青筋突现。他的衬衫袖口相当肮脏。
“你怎样处置那只白色长筒袜?”
“收到抽屉里。”
他默默而缓慢地吐着烟雾,显得很有男人味,样子若有所思。
“你留着它干什么?”
“拿来穿。连同去年收到的一只,刚好凑成一双。我现在就要去试试合不合穿。”
说罢,她便上楼了。愤怒的火苗穿过她丈夫全身,如同一团郁闷、滞重的火焰行将从他体内爆发为烈火。他坐着,设法压抑这火焰,默默抽烟,一动不动。
几分钟后,她回到厨房。
“好漂亮!”她说,故意要刺激他。
然后,她走到他面前,拉起裙边。她穿着一双灰色鞋子。他迅速瞄了一眼,接着断然地别过脸去。
“你说是不是很适合我?”她问。
但他不打算回答。于是,她绕着厨房跳起舞来,高高地踢起穿着白色长筒袜的脚踝。
“坐下,别像个傻瓜。”他厉声说,语带鄙夷。
“你就只会说这种话吗?”她回嘴。他的语气已经刺伤她,也将她的活力全部带走。她在他对面坐下,拉起裙边,露出白色的长筒袜。袜子多么漂亮啊!而他也很喜欢。但是,此刻他在生她的气,看到她的脚踝让他感到难受。
“你是存心告诉我,你打算穿着山姆·亚当斯送你的这双袜子?”
“为什么不可以?”她回答。
这个反问让他怒火中烧,几乎不能呼吸。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得出话来。
“它们是他自己的袜子吗?”他问。
“它们是我收到的情人节礼物。我不知道是谁送的。”
“真的?你最近见过他吗?”
“今天见过。”
接着,她听到他吃力地说出一句话,就像是从滞闷的胸膛里把字句逼出来似的:
“你跟他说话了吗?”
“是他先跟我说话的。”
现在她逐渐害怕起来,内心开始颤抖着。
“他说了什么?”
“他问我,有没有人送我情人节礼物。”
他的脸一下子阴云密布。他狠狠地盯着她,瞳孔放得大大,充满恨意。她心里害怕,却装作无所谓的样子。
“他还说了些什么?”
她觉得他的声音像是在审判她,却反而兴奋起来。她此时的心情已经完全错置。
“没有。他只问我,是不是因为送礼人而故意穿上袜子。”
他的脸慢慢变得狰狞。这时她真的害怕了,觉得自己并不认识眼前这个狞笑的人。
“哦——他真是这样说!”他的声音似乎并非发自他本身,毫无起伏、充满讽刺。
接着鸦雀无声。她宁可他动一动或说说话。只有他可以让两人脱离目前的僵局。但他却僵坐不动。她越来越疲惫。她应该撒个谎或挖苦他一下吗?她也已陷入困局。但一转念,她又觉得满不在乎:这一切都是他的错,难道他不是应该把她捧在手心吗?
“那你现在为什么要穿上它呢?只是为了惹我生气吗?”
这问题问得直接且伤感。她无法回答,在椅子上坐立难安。
“我知道你根本不在乎山姆·亚当斯……”他说,语气带着自信。他说的是事实,但她却不想承认。她讨厌他用道理而不是用爱来逼她就范。
“你明明讨厌他。难道你被他的钱打动了?还是被他入时的穿着迷昏了头?还是……”
这番话让她非常愤怒,也许这也是她鄙视自己的原因。
“我不觉得他很坏。”她反驳。
他静静看着她一下子。
“你看不出来?拜托!那秃头公猪从不放过任何女工,差只差在他是否逮到机会——”
“你又怎么知道!他没你说那么坏。”
“他不是坏,是坏透了。”
“你怎么知道?”她问
这话让他生气。火焰再次从他胸中窜起,差点让他完全失去自制力。他觉得自己快疯了。
“你是说你打算继续跟他往来?”他问。
这话让她生气。为什么他要用这些问题拷问她呢?他应该知道她不想跟山姆·亚当斯有任何瓜葛,而他应该好好对待她。她不愿意回答。
“你不回答是默认吗?”他继续追问,声音带有奇特的警觉。他眼睛狠狠地盯着她,就像两道强光,让她不敢直视。
“你所谓的‘继续往来’是什么意思?”她问,不甘示弱地仰着头。他满怀恨意,态度变得冷冰冰,嘴唇扭曲成一个奇怪的形状。
她感觉自己身体僵硬,心如槁木。
一会儿后,他因为怕自己失去理智,出手打她,便缓缓起身,走出屋外,踏上几级楼梯,来到小花园里,融入夜色中。远方低洼处,市镇上灯火通明。但他的心却因为愤怒和恨意,一片漆黑,再也没有东西可以感动他。他靠在花园的篱笆上,感受着漆黑的笼罩,充满杀意的狂怒。
她觉得生气和受到侮辱。他为什么选择这种方式处理问题呢?
如果他有多爱她一点点,她就会把事实告诉他,然后两人便可快快乐乐地将此事抛诸脑后。但他不让她有选择的余地,直接用羞辱和鄙夷来对待她。她怒不可遏,她恨他。然而,在心底深处,她又对自己的淘气行径感到恐惧。万一……
最后,她站起来,到屋外找他。他看见她从屋里走出来,站在花园下方的小院子里,环顾四周。因为四周一片黑暗,她没看到站在上面的他。接着,她绕到大门。他看到她白色长筒袜反射出微光。然后她消失了。一会儿后,她再度回到院子,到处张望。
“泰德!”她非常轻柔地喊道,“泰德!”
他无法回应,因为他的心变得无比倔强。她失魂落魄地走回屋内。这时,他开始后悔。然而,他仍然觉得自己身体麻木,动弹不得。他回想起她失魂落魄的样子,回想起她频频移动的白色脚踝。
最后,他慢慢往下走,回到屋里去。当他一进门那瞬间,她抬起头,感到害怕和畏缩。他的脸色煞白,一双眼睛黑沉沉。这震慑了她。她害怕他的情绪。这种害怕甚至摧毁她的怜悯之心,让她变得漠然。
但他却用恳求的姿态走向她。他受不了她因为他而瑟缩的模样。她也鼓起勇气,向他走去。他紧紧把她抱在怀里,那动作快得让她无法动弹,并感到害怕。他没说话,只是僵直地站立着,身体微微颤抖。她不太明白他的态度,感到恐惧和犹豫。她不敢信任这种剧烈起伏的情绪。
不过,她还是再次鼓起勇气,双手搂住丈夫脖子,把他的头拉近,吻他嘴唇。
“吾爱,吾爱!”她嗫嚅着说。
这只让他抖得更甚,搂她搂得更紧,但还是一语不发。她突然得到一个体悟:“他多么依恋我啊,仿佛他无比需要我!”但一种新的恐惧又降临,恐惧自己向丈夫吐露真心。
“吾爱!”她低语,内心带点狂喜,“吾爱!”
她搂住他,身体震颤着。
“我爱你。”她向他低语说。
被他紧紧搂住的时候,她感觉到丈夫的身体在激烈震动。他依旧没有说话。她非常震撼,非常困惑,相当害怕这种强烈的情绪。为什么他不说些什么,好让她可以明白他的心情,好让她以后可以执为凭据?她又该如何看待他这种让她恐惧的情绪呢?现在,他什么也没做,只管把头埋进她身体里,把她抱得紧紧的,这样她就永远不能逃离。
但她爱他。说到底,在她的骨髓深处,她是爱着他的。在此之前,她的爱从未扎根得如此之深。她很高兴。这爱让她觉得自己变得巨大。
第二天,她把白色长筒袜和耳环寄还原主,但自始至终没向丈夫提及耳环一事。
[1] 这句话出自《新约·马可福音》十四章四二节“起床,我们走吧!”和《新约·马太福音》八章三四节“那时人将会发出光来”。
[2] 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早期的维多利亚时代,情人节卡片通常都是些装饰精致的纸卷轴,有时还会以蕾丝镶边,卡片上面画着潘趣风格(punch)漫画或是前拉斐尔派油画,而且会附有诗歌。
[3]诺丁汉的第二商业广场(2 Commerce Square)有一家生产蕾丝的山姆·亚当斯公司(Samuel Adams and Sons)。
[4] 这幅罗姆尼(George Romney,1734—1802)的画作大概是“算命时的汉密尔顿女士”(Lady Hamilton in Fortune Telling)。
[5] 圣派翠克(St Patrick)是爱尔兰的守护圣徒。圣巴特里克节是每年的三月十七日。
[6] 一种双排扣的厚布短外套,原是供海军水手穿着,让他们在恶劣气候时可以保暖。到了十九世纪中叶,这种上衣在平民之间蔚为时尚。
[7] 苏格兰漫步舞(Schottisch):也称萧蒂什舞,源自波希米亚的一种民族舞蹈,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跳舞场非常流行。跳这舞的过程中有许多跑、单脚跳和踏步的动作。
[8] 克里比奇牌(Cribbage):一种可溯源至十七世纪的纸牌游戏,通常由两个人对打,以两种颜色木栓在计分板上标示双方得分。
[9]由于这故事的时代背景是一八七三年,那么,“巴黎上一次革命期间”指的应该是一八七一年三月爆发的那场革命,当时,巴黎公社(the Commune)因不满政府在普法战争战败后签订丧权辱国的和约,号召市民革命,占领了巴黎。
[10] 这是起源自十七世纪的谚语,意指“覆水难收”“为无法挽回的事情悲痛是不智的”。
[11] “活泼淘气的小鹿”一语典出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的《她在阳光和雨露中生长了三年》(Three Years She Grew in Sun and Shower)一诗:“她将如小鹿般活泼淘气/有时兴冲冲跃过草地/有时又奔上山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