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

茨威格Ctrl+D 收藏本站

我当时是怎么回到城里去的,这事我永远也搞不清楚了。我只知道,我当时走得很快,随着我的脉搏的每一下跳动,只有一个念头在一再重复:快走!快走,快离开这座府邸,脱离这个圈套。快逃,快跑,跑得无影无踪!永远不要再踏进这座别墅,永远不要再看见这些人,根本什么人也不要再见!躲起来,谁也不让看见,对谁也不再承担义务,再也不卷进任何圈套里去,我知道,我当时还试图继续往下想:辞去军职,到什么地方去寻些钱来,然后逃到异国他乡,远走高飞,这荒谬的要求再也够不着我;然而这一切与其说是清清楚楚的深思熟虑的思想,毋宁说是朦胧模糊的梦想,因为在这过程中我的太阳穴里只有一句话像铁锤似的敲个不停:走,走,走,快走吧!

后来从我那布满灰尘的鞋和裤子上被蓟草划破的口子看出,我大概在草地上、田野里、马路上乱跑了一阵。反正等我最后走上大路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落到了屋顶后面。有人猝不及防地从背后拍拍我的肩膀,我的确像个梦游人一样猛然惊醒过来。

“喂,东尼,你在这儿哪!好不容易,总算把你逮住了!我们到处找你,每个角落都找遍了,刚想打电话到城外你那骑士城堡里去问哪。”

我发现有四个伙伴围在我的身边,永远不会缺少的费伦茨在他们当中,还有约茨西和骑兵上尉斯泰因许贝伯爵。

“不过现在得快点儿!你想想,巴林凯突然闯来了,从荷兰还是从美国,天知道是从哪儿来的。全团的军官和服役一年的志愿兵,今天晚上他都请了。上校要来,还有少校,今天可是盛大的宴会,设在红狮酒家,时间是八点半。幸亏我们把你逮着了,要是你溜了,老头可要大发雷霆呢,你也知道,他喜欢巴林凯喜欢得要命。巴林凯一来,大家都得列队欢迎。”

我的神思还没有完全集中。我愕然问道:

“谁来了?”

“巴林凯呀!别装出那么一副蠢相!你莫非不认得巴林凯吗?”

巴林凯?巴林凯?我的脑子里还糊里糊涂、乱成一团,我得像从灰尘弥漫的旧货堆里取货那样费力地把这名字取出来。原来是他,巴林凯——这人一度是团里的mauvais sujet[1]。很久以前,我还远没有到这驻防地来服役的时候,他在这里当少尉,后来当过中尉,是全团最优秀的骑手,最狂的小伙子,没命地赌钱,疯狂地追逐女人。可是后来发生了一点难堪的事情,究竟什么事,我没有打听过。反正二十四小时之内他就脱掉了军装,然后闯荡江湖,浪迹天涯。大家讲了他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故事。最后他在开罗的谢菲兹饭店钓着了一个有钱的荷兰女人,从此时来运转,东山再起。这是一个拥有好几百万家产的寡妇,开了一家轮船公司,有十七艘船,在爪哇和婆罗洲还有好些面积可观的种植园。从此他就成了我们无形的守护天使。

我们上校布本切克在当年想必曾经帮助这个巴林凯度过了一个极为严重的困境,因为巴林凯对他和对我们团队始终矢志不贰,情形实在动人。每次他到奥地利来,总特地到我们驻防地来,慷慨解囊,花钱如流水,等走了几个星期,城里还在谈论他如何挥金如土。把旧日的军装再穿它一个晚上,又作为一名军官置身于伙伴之中,这成了他心里的一种需要。他在熟悉的军官席上一坐,轻松愉快,可以感觉出来,红狮酒家的这间粉刷得不太干净、四壁给烟熏得发黄的大厅就是他的家,远比阿姆斯特丹某条运河旁边他的那座封建宫殿亲切百倍。我们永远是他的孩子,他的兄弟,他真正的家。他每年都捐款给我们的障碍赛马作奖金,每逢圣诞节总会运来两三箱各色烧酒和香槟酒。每年元旦,上校有绝对的把握,准能收到一张票面极大的支票,用以充实存在银行里的全团同仁的金库。谁要是身穿轻骑兵的制服,领子上带着我们的领边,一旦遭难,完全可以指望得到巴林凯的帮助,只消写封信给他,一切都会弥缝妥帖。

去和这样一个备受赞誉的人物见面,这种机会在别的任何时候都会使我真诚地感到高兴。但是此刻我心烦意乱,想到欢天喜地、寒暄问好、祝酒致辞,我觉得这简直是天下最最难以忍受的事。所以我想方设法,尽快撤走,借口我感到不大舒服。可是费伦茨猛然大喝一声:“不行,今天可不许开小差!”说着已经挽住了我的胳臂。我只好很不情愿地表示屈服。他们拽着我走的时候,我脑子里乱哄哄的,听费伦茨讲,巴林凯如何如何帮助过谁摆脱困境。他曾经很快就给费伦茨的妹夫谋了一个职位;要是我们这些人不能更快地青云直上,只消乘船去找巴林凯,或者漂洋过海到印度去。约茨西这个身材瘦长、脾气乖张的小伙子不时在忠厚老实的费伦茨的这番感恩戴德、热情洋溢的长篇大论之中来上几句酸溜溜的话。他用讽刺的口吻说道,要是巴林凯没有钓着这尾肥头胖耳的荷兰鳕鱼,不知道上校是否也会这样亲热地迎接他的“小心肝”。话说回来,据说那女人比他大十二岁。斯泰因许贝伯爵哈哈大笑道:“既然要卖身,至少该卖个好价钱啊。”

尽管我当时昏昏沉沉,可是这次谈话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在脑子里,现在事后想想,我也觉得非常奇怪。往往会同时出现这样神秘莫测的现象:一方面,人清醒的思维麻痹了,另一方面,神经又在内部激动起来。当我们走进红狮酒家大厅的时候,由于纪律性的催眠作用,分配给我的工作,我都好歹办得像模像样。要干的活可真不少。一大堆横幅标语、旗帜和徽章,平时只有在举行团队舞会的时候才五光十色地挂出来,这下全搬来了。几个勤务兵高高兴兴地在墙上乒乒乓乓地敲打,旁边是斯泰因许贝在再三嘱咐号兵,什么时候该吹喇叭表示庆贺,怎么个吹法。约茨西因为一手字写得特别工整,所以领到的任务是写菜单,菜单上所有的菜都取了幽默的别有风味的名称。他们把安排席次的任务硬派给我。这当儿仆人已经把桌椅摆好,侍者把几十瓶葡萄酒和香槟酒叮叮当当地放到桌上,这是巴林凯用他的汽车从维也纳萨赫尔饭馆运来的。奇怪的是这阵忙乱的旋风使我心里舒服,因为它那喧闹的声音压过了我两个太阳穴之间的滞重的敲打和询问。

八点钟的时候,终于一切都安排就绪。现在还得赶回军营,迅速梳洗打扮,更换衣服。我的勤务兵已经得到通知。军装上衣和漆皮皮靴已经摆好。赶快用冷水冲冲脑袋,往表上看了一眼:一共还有十分钟。碰到我们上校,可得非常准时,分秒不差。所以我手脚麻利地脱去衣服,踢开沾满灰尘的皮鞋;我穿着汗衫短裤,站在镜子前面,打算把蓬乱的头发梳理整齐,可是正在这时,有人敲门。我命令勤务兵:“谁也不见。”他顺从地一个箭步跳了出去,在前屋里有人叽叽咕咕地说了一会儿。接着库斯马又返回来,手里拿着一封信。

一封给我的信?我正好穿着衬衫短裤站在那里,就那样取过了四四方方的一个蓝色信封。那信封又厚又沉,简直像个小邮包,我立刻感到手里抓了一把火。我根本用不着看字迹就知道写信的是谁。

我的本能迅速地对我说——以后再说,以后再说。别看信,现在别看!可是我早已违背我内心的本意一下拆开了信封,念着念着我两只手捧着的这封信窸窸窣窣地抖得越来越厉害了。

* * *

[1] 法文:坏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