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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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众多谜团一样,这个谜团最终有了解释。第二天,就在他们穿戴整齐准备出去吃晚饭时,一个叫巴斯特的先生来访。他是一名职员,受雇于波菲利昂火险公司,这些信息来自他的名片。他是“为昨天那个女士”而来,这个信息来自安妮,她已经把他领进餐厅了。

“打起精神吧,小伙伴们!”海伦喊道,“兰诺林先生来啦。”

连蒂比都来了兴趣。三个人赶忙下了楼,却发现来者并非想象中的放荡浪子,而是一个老成乏味的年轻人,两撇胡子往下垂着,是伦敦随处可见的那种,他的眼神是忧郁的,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常有这种怨愤的眼神出没。我们大概可以猜到,他是那种被文明进程吸引到城里的牧羊人或农夫的子孙,现在已经是第三代了;千千万万这样的人失去了靠体力谋生的生活,却又没能实现精神上的自足。他的身上依稀可见健硕的痕迹,淳朴的面容却已不见了踪影。玛格丽特注意到,原本他的脊背可能是挺拔的,他的胸膛可能是宽阔的。她不禁暗想,为了一袭华衣和几个念头而放弃身为动物的辉煌,这样做值得吗?对她而言,文化的作用已经显现,但是在过去的几周里,她对文化能否教化大多数人产生了怀疑,横亘在自然人与哲理人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大,难以逾越,众多好男儿在跨越这道鸿沟时都毁于其中。她对这种人再熟悉不过了——志向模糊,思想不端,读书只看皮毛。她对他开口打招呼的语气也了然于胸,只是没有料到,竟然看到了她自己的名片。

“你不记得给过我这个了吗,施莱格尔小姐?”他熟络地说道,却又显得不太自在。

“不记得了;我只能说不记得了。”

“呃,不过,事实就是这样。”

“我们在哪儿见过面的,巴斯特先生?这会儿我记不起来了。”

“是在女王音乐厅的一场音乐会上,我一说你就想起来了,”他有点自以为是地补充道,“那场音乐会的曲目包括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

“几乎每次演奏第五交响曲我们都去听,所以我不确定——海伦,你记得吗?”

“是有只浅黄色的猫在栏杆上走动的那次吗?”

他觉得不是。

“那我就不记得了。我对贝多芬的曲子特别有印象的就是那次了。”

“冒昧说一句,你当时还拿走了我的雨伞,当然,不是故意的。”

“很有可能,”海伦笑道,“因为我偷雨伞的次数甚至比听贝多芬还多。你拿回去了吗?”

“是的,谢谢你,施莱格尔小姐。”

“误会是因我的名片而起,是吗?”玛格丽特插话问道。

“是的,误会是因为——那确实是个误会。”

“昨天来访的那位女士以为你也来了,所以她可以在这里找到你?”她继续紧追不舍,因为他虽说要解释清楚,却给不出任何说法。

“是的,也造访了——一场误会。”

“那为什么——?”海伦开口了,但是玛格丽特把一只手搭在她胳膊上。

“我对我妻子说,”他语速更快地继续道,“我对巴斯特夫人说:‘我要拜访几个朋友。’巴斯特夫人对我说:‘那就去吧。’可是我离开后,她有重要的事情找我,因为这张名片,就以为我来这儿了,所以来寻我。对于我们可能无心给你们造成的不便,我深表歉意,也代她表示歉意。”

“没什么不便的,”海伦说道,“但是我还是不明白。”

巴斯特先生有点闪烁其词起来。他又解释了一遍,但显然是在撒谎,海伦觉得不应该就这么放过他,她有着年轻人的刻薄。她不理会姐姐手上的用力暗示,说道:“我还是不明白。你说你是什么时候来拜访的?”

“拜访?什么拜访?”他睁大眼睛问道,似乎她问的是个愚蠢的问题,这是那些身陷窘境的人最爱用的伎俩。

“今天下午的拜访啊。”

“当然是下午了!”他回答道,然后打量了一下蒂比,看看这个机智的回答有什么反应。但是蒂比本身就精于此道,他不留情面地问道:“周六下午还是周日下午?”

“周——周六。”

“是嘛!”海伦说道,“周日你妻子来这儿的时候,你还在拜访,这次拜访可真够长的。”

“我觉得这么说不公平。”巴斯特先生说道,脸色涨得通红,样子还挺好看。他的眼神中透着反抗。“我知道你的意思,但事实不是这样。”

“哦,那就别让我们费神了。”玛格丽特说,从深渊升腾起来的气味再次让她难受。

“是别的事情,”他坚决地说道,精心呈现的做派开始崩溃了,“我是在别的地方,跟你们想的不一样,爱信不信!”

“谢谢你过来把事情说清楚,”她说道,“剩下的自然就跟我们无关了。”

“是的,但是我想——我本来想——你读过《理查·弗维莱尔的苦难》[77]吗?”

玛格丽特点了点头。

“那是一本好书。我本想回归大地,就像结局部分的理查德那样,你们看不出来吗?还有,你们看过史蒂文森的《奥托王子》[78]吗?”

海伦和蒂比轻轻地哼了一下。

“那也是一本好书,在那本书中你能回归大地。我本想——”他咬文嚼字地说道。随后,透过他那云山雾罩的文化气息,一个坚如卵石的事实呈现了出来。“我整个周六晚上都在走路,”伦纳德说道,“我在行走。”一丝认同感掠过姐妹俩的内心。但是,文化的话题卷土重来,他问她们是否读过爱·维·卢卡斯的《开阔的路》。[79]

海伦说道:“毋庸置疑这又是一本好书,不过我倒想听听你的路。”

“哦,我在行走。”

“多远?”

“我不知道,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天太暗了,我看不清手表。”

“冒昧问一下,你是一个人在走路吗?”

“是的,”他回答,一边挺直了身子,“不过我们在办公室里就在谈论这件事了。最近办公室里经常说这些事情。那些同事说北极星可以导航,我在天体图上查过了,但是一出门,所有一切都乱套了。”

“不要跟我们说北极星了,”海伦打断了他,兴趣开始浓烈起来,“这个我还是略有所知的,它转呀转呀,而你也跟着转。”

“呃,我根本看不见它,先是因为街灯,后来是因为那些树,快天亮的时候,天色又阴下来了。”

蒂比不想冲淡他的喜剧气氛,便偷偷溜出了房间。他知道这家伙永远都不可能扯出诗意,也不想听他费劲了。玛格丽特和海伦留了下来。弟弟给她们的影响超乎她们的认知,他不在的时候,她们更容易情绪高涨。

“你是从哪儿开始的?”玛格丽特大声问道,“快好好给我们说说。”

“我坐上了去温布尔顿的地铁。走出办公室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我总得出去走一次,如果现在不去,将来再也没机会了。’我在温布尔顿简单吃了晚饭,然后——”

“但是那边的乡下不怎么样吧?”

“几个小时都有煤气灯。不过,整个夜晚都是我的,出去走走真好。很快,我就走进树林里了。”

“是吧,接着说。”海伦说道。

“你们都想不到,天色黑暗的时候崎岖不平的地面可难走了。”

“你真的离开大路了吗?”

“哦,是啊。我一直都想着离开大路,不过最糟糕的是,要找到自己的路更难。”

“巴斯特先生,你天生就是个冒险家,”玛格丽特笑着说,“连职业探险家都没有谁会尝试你的做法。你这次徒步没把脖子摔断,真算是奇迹了。那你妻子到底怎么说?”

“职业探险家绝不会不带灯具和罗盘就走,”海伦说,“而且,他们不可能徒步,那样会让他们疲乏的。接着说。”

“我觉得自己像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你们或许还记得,在他那本《少男少女》中——”[80]

“是的,但是树林呢,这些可是树林啊。你是怎么走出去的?”

“我挣扎着穿过一片树林,发现另一侧有条上坡路。我还以为那是北部丘陵呢,因为那条路通向远处的草地了。然后我就进入了另一片树林,到处是荆豆灌木丛,太可怕了,我真希望自己没来过。不过,突然之间有了亮光——当时我似乎正走在一棵树下面。后来我找到了一条路,通往下面的火车站,就坐上了第一班火车,回到了伦敦。”

“可黎明不是很美妙吗?”海伦问道。

他带着令人难忘的坦诚回答:“不。”这个字再次像一颗卵石扔了过来,将他谈话中原本看似不光彩、文绉绉的东西全部打翻在地,将让人厌烦的史蒂文森、“大地之恋”以及他那顶丝质高顶礼帽打翻在地。在这两个女人面前,伦纳德终于展现了自我,他开始滔滔不绝、眉飞色舞地说了起来,那种气势连他自己都不曾想到。

“黎明只是一片灰色,没什么好提的——”

“就是灰色的黄昏倒转了过来。我知道。”

“——我累得够呛,没心思抬头看天空,而且还很冷。我很高兴做了这件事,但是当时我真烦得没法说。同时——信不信由你们——我也饿得不行了。在温布尔顿吃的那顿晚饭——我本指望它能像其他晚餐一样让我支撑一个晚上,没想到徒步行走带来的差异这么大。唉,人走夜路的时候,恨不得把早餐、午餐和茶点都吃了,而我除了一包忍冬牌香烟之外,什么都没有。天哪,我感觉糟透了!回头看看,真算不上你们所谓的享受,更像是一种坚持。我确实坚持下来了,我——我是下定了决心。哦,去他的吧!有什么好处——我是说,一直待在屋子里有什么好处呢?一个人日复一日地循规蹈矩,忙忙碌碌,总有一天会忘了还有其他的活法。你总得出去一次,见识外面的世界,哪怕那儿没什么奇特的东西。”

“我觉得你是应该出去走走。”海伦坐在桌子的边缘说道。

听到女士的声音,他又收起了坦诚,说道:“真奇怪,这一切竟然都是因为阅读了理查德·杰弗里斯[81]的作品。”

“抱歉,巴斯特先生,你错了,不是这么回事,这一切是因为一些更伟大的东西。”

但是她无法阻止他继续说下去。杰弗里斯之后紧接着是博罗[82]——博罗,梭罗[83],啰里啰嗦。最后是史蒂文森,在点了一大堆书籍之后,激情终于过去了。对于这些伟大的名字,没有不敬的意思。错在于我们,而不在他们。他们希望我们把他们当作路标,如果我们因为自身的孱弱而错把路标当成了目的地,也不能怪罪他们。伦纳德已经抵达了目的地。当夜幕笼罩着萨里的一切,那些温馨的别墅再次进入永夜时,他造访这里的郊野。每隔十二个小时,黑夜的奇迹就会发生一次,但是他不辞辛劳亲自去领略了一番。在他狭小局促的内心深处,蕴藏着比杰弗里斯的作品更重要的东西——就是激发杰弗里斯去创作的那种精神;尽管他的黎明一片混沌单调,却是永恒日出的一部分,照亮了乔治·博罗笔下的巨石阵。

“那么你们不会觉得我很愚蠢吧?”他问道,那个天真温顺、自然本性的男孩又回来了。

“天哪,不会的!”玛格丽特回答道。

“要是我们这么想,老天也不会放过我们的!”海伦回答道。

“你们那么说,我很开心。可我妻子永远都不会理解——哪怕我解释好多天,她还是不理解。”

“不,那不是愚蠢!”海伦大声说道,她的眼睛闪烁着亮光,“你是拓展了自己的边界,我觉得你很了不起。”

“你不像我们一样只是满足于梦想。”

“虽然我们也出去走过——”

“我要给你看看楼上的一幅画——”

这时门铃响了。马车来接她们去参加晚上的派对。

“哦,烦人,真讨厌——我忘了我们要出去用餐的;不过,你一定要再来啊,来聊聊天。”

“是啊,你一定——要来。”玛格丽特也附和道。

伦纳德异常激动地回应道:“不了,我就不来了。就这样更好。”

“为什么更好?”玛格丽特问道。

“不了,最好不要冒险见第二次面了。我会把跟你们的这次谈话作为我一生中最珍贵的东西,时时回味。真的,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这次谈话是不可复制的,对我来说真的很好了,我们最好到此为止吧。”

“这样的人生态度太悲观了,真的。”

“事情往往会弄巧成拙的。”

“我知道,”海伦脱口而出道,“但是人不会啊。”

这个说法他并不理解。他徒劳地继续着,真实的想象中混杂着虚无的幻想。他说得没错,但也算不上正确,一种格格不入的调子突兀地显现出来。他们感觉到,稍微拧一拧,乐器就合拍了,再稍微紧一紧,就永远都没声儿了。他向两位女士表达了万分谢意,但是再也不会造访了。气氛有点尴尬,随后海伦说道:“那就走吧,也许你最清楚;不过一定不要忘了,你比杰弗里斯更优秀。”他就这么走了。她们的马车在转角的地方赶上了他,擦身而过的时候,车上的人挥手致意,然后,马车载着才华横溢的客人消失在夜色中。

此刻的伦敦华灯初上。主干道上的电灯嘶嘶作响,发出刺眼的亮光,支路街巷上的煤气灯闪烁着淡黄或淡绿的微光。天空像是春天那一片火红的战场,但是伦敦毫无畏惧,她的烟雾冲淡了天空绚丽的色彩,悬在牛津街上空的云层就像精心描绘过的天花板,起到装饰作用,却不会让人分心。伦敦从来都无缘结识更加纯净的空气大军。伦纳德匆忙穿行在她五颜六色的通道里,完全成为这幅图卷的一部分。他的生活是灰色的,为了给它增添一点亮色,他划出了几个角落,留下了一点浪漫的空间。施莱格尔姐妹——或者,更准确地说,他与她们的交谈——就是要填补这样的角落,这也绝不是他第一次跟陌生人亲切交谈。这个习惯像是一种放纵,一种发泄,是一种最不堪的发泄,是出于无法克制的本能。在担惊受怕中,他只有把心声倾诉给没怎么见过的人,才能打消他的疑虑,不再谨小慎微。这个习惯给他带来了诸多恐惧,也带来了些许愉快的回忆。或许,他最深刻的幸福体会来自一次去剑桥的火车之旅,当时一个温文尔雅的大学生主动跟他说话,他们聊了起来,伦纳德慢慢地不再拘谨,说了一些自己的家庭烦恼,其余的则稍微提了一下。那个大学生觉得他们可以交个朋友,邀请他“餐后喝咖啡”,他接受了邀请,但是后来又胆怯了,待在他寄宿的廉价旅馆里,没敢有任何动静。他不想让浪漫奇遇跟波菲利昂公司产生冲突,更不想跟雅基产生冲突,生活美满幸福的人是不太能理解这点的。对于施莱格尔姐妹和那个大学生来说,他是个有趣的人,值得更多交往。但是,对他来说,她们是浪漫国度的子民,只能待在他给她们划定的角落里,就像图画,是不能逾越画框的。

他围绕玛格丽特的名片所作出的举动是很典型的。他的婚姻算不上是个悲剧。只要没有钱,没有暴力倾向,悲剧就不会发生。他离不开妻子,也不想动手打她。任性刁蛮,邋里邋遢,这些够他受的了。就在这时,“那张名片”介入了进来。伦纳德虽然遮遮掩掩的,却疏于整理,把名片随手乱放。雅基看到了,于是开始了追问。“那张名片是怎么回事,嗯?”“是的,难道你不想知道那张名片是怎么回事吗?”“阿伦,施莱格尔小姐是谁?”这样的对话时有发生。几个月过去了,那张名片一再被提起,有时是当玩笑说,有时则承载着委屈,弄得越来越脏了。它跟着他们从卡梅利亚路搬到了塔尔斯山,还经常被拿给第三方看。几英寸[84]见方的一张纸片而已,却成为伦纳德和妻子灵魂争斗的战场。他为什么不说“一位女士拿走了我的雨伞,另一位把这张名片给了我,好让我打电话去取回雨伞”呢?因为雅基不相信他吗?部分是这个原因,但主要是因为他生性多愁善感。那张名片不会生出什么情感,但是它象征着有文化的生活,雅基绝不能毁了它。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自言自语:“嗯,不管怎么说,她不知道名片的底细。行啊,就让她不知道吧!”

可怜的雅基!她不是一个坏女人,还要承受太多的负累。她得出了自己的结论——她也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待时机成熟,她就依照这个结论行事。整个周五伦纳德都不跟她说话,而且晚上一直在看星星。到了周六,他跟往常一样进了城,但是周六晚上没有回来,周日早上也没回来,周日下午依然不见踪影。她越等越不耐烦,尽管现在已经不喜欢与人交往,也怕见其他女性,她还是去了威克姆街。她不在的时候伦纳德回来了。那张名片,那张要命的名片从罗斯金的书页里消失了,他猜到了原委。

“哟呵?”他大叫了一声,哈哈大笑着迎接她的归来,“我知道你去哪儿了,但是你不知道我去哪儿了。”

雅基叹了口气,说道:“阿伦,我真觉得你要解释一下。”随后就恢复了日常居家的神态。

此时此刻,要作出解释不太容易,而且伦纳德太愚蠢了,或者可以说,这个小伙子太明智了,不会想着去解释。他的沉默并不全是生意场造就的低劣产物,不是那种埋在《每日电讯报》后面、装模作样无中生有的沉默。探险者也是沉默不语的,而对于一个小职员来说,在黑夜里行走几个小时就是一种探险了。如果你曾经在南非草原上过夜,身边放着来复枪,体味过十足的冒险刺激,你可以嘲笑他。如果你认为探险是犯傻行为,你也可以嘲笑他。但是,如果你发现伦纳德是那样一个害羞的人,如果你发现是施莱格尔姐妹而不是雅基在聆听他关于黎明的描述,你就会感到惊讶了。

施莱格尔姐妹没有把他当成傻瓜,这让他万分欣喜,久久不能平静。一想起她们,他就精神焕发。在暮色渐浓的天空下,他一路神清气爽地往家走去。财富的隔阂莫名其妙地消除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对美好世界的认同,这种感觉他难以言表。“我的信念,”神秘主义者说,“只要有一个人相信,就会永存。”[85]他们一致认为,在日常的单调灰色之外,人生还有某种东西。他摘下高顶礼帽,拿在手里若有所思地抚摸着。他以前一直认为,那些未知的东西就是书籍、文学、妙谈和文化。通过学习,人就可以提升自己,在这个世界出人头地。但是那次短暂的交流让他突然有所领悟。所谓的“某种东西”难道就是在郊区的山野里摸黑行走吗?

他猛然发觉,自己是光着头走在摄政街上。伦敦一下子又回到了眼前。此刻,周围并没有多少人,但是所有从他身旁走过的人都用敌意的眼光看着他,而且因为这种打量是不自觉而为之,便显得愈发突出。他戴上了帽子。帽子太大了,他的脑袋就像布丁放进洗脸盆似的消失在里面,在弯曲的帽檐挤压下,两只耳朵向外张开。他把帽子往后戴了戴,这样就把脸拉长了许多,把眼睛和胡须之间的距离也显露了出来。如此一来,他避开了那些苛责的眼神。他在人行道上连蹦带跳地走着,一颗心在胸膛里怦怦跳动,谁也没觉得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