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41路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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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茨·毕勃科普夫被他先前那种毫无意义的生活投进了特格尔监狱,本书从他离开那里开始。他重新艰难地在柏林立足,最后总算成功了,他对此感到高兴,他现在发誓要规矩做人。

他站在特格尔监狱的大门前,他自由了。昨天他还同别人一道穿着囚犯制服,在后面的土豆田里耙地,此时,他却一袭黄色夏装地走了出来,他们在后面耙地,他则自由了。有轨电车一辆一辆地从他跟前驶过,他却把背紧靠着红色的大墙不走。看门人几次踱步过来给他指路,他就是不走。那可怕的时刻来临了(可怕,弗兰茨,为什么可怕?),四年到了。那两扇一年以来令他越来越反感的黑色铁门(反感,为什么反感),在他身后关上了。他被放出来了。别人坐在里边,做木器,刷油漆,分拣和粘贴物品,还得坐上两年,三年。他站到了车站所在的地方。

惩罚开始。

他抖抖身子,咽下一口唾沫。他踩踩自己的脚。然后他一跃而起,坐进了电车。置身于人群之中。出发。感觉像是坐在牙医那里,很像牙医用铁夹子钳住一颗牙往外拔,疼痛加剧,脑袋快要爆炸了。他回过头去追寻那面红色的大墙,但行驶在铁轨上的电车却载着他的人呼啸而去,只有他的脑袋尚停留在监狱的方向上。车子转了一个弯,树木,房屋跃入眼帘。热闹的人行道出现了,海洋大街,人们上车下车。他的心里有个声音在惊恐地叫喊:注意,注意,开始了。他的鼻尖冻僵了,他的面颊嗡嗡作响。“《12点午报》”,“《柏林报》”,“《最新画报》”,“新出的《广播报》”,“还有人要上车吗?”警察们现在穿蓝色制服。他又悄悄地下了车,融入人流。怎么了?没什么。站住,饿鬼,振作点儿,尝尝我拳头的滋味吧。拥挤,真是拥挤。叫人动弹不得。我这只家畜脑子大概一点脂肪也没有了,可能全被风干了。这都是什么事啊。鞋店,帽店,白炽灯,小酒店。人每天跑那么多的路,得有鞋穿才行呀,我们还有一个制鞋厂,我们愿意把这个记录下来。一百面发光的玻璃,就让它们发光,你不用费什么心的,你还可以打破它们,怎么回事,刚刚擦得锃亮的。罗森塔尔广场的铺石路面被人挖开,他同别人一道走在木板上。混在人群里,一切都被淹没了,你什么也看不出来,伙计。橱窗里的模特穿着西服,大衣,还有裙子,长筒袜和鞋。外面万物涌动,可——里面——一片虚空!它——没有——生命活力!一张张欢乐的面孔,一阵阵纵声长笑,人们三三两两地在阿辛格尔对面马路的安全岛上等候,抽烟,翻看报纸。那景象就像伫立的路灯一样——而且——变得更加僵硬。它们和房屋连成一体,全是白色,全是木头。

他沿着罗森塔尔大街往下走,看到一家小酒馆里一男一女紧靠窗子而坐,这时恐惧袭上他的心头:这对男女一杯接着一杯地往喉咙里灌啤酒,这有什么,不就是喝点酒吗,他们用叉子将肉块戳进自己的嘴里,然后又把叉子拔出来,也不流血。哦,他的身体抖作一团,我摆脱不了,我该去哪里?回答是:惩罚。

开弓没有回头箭,他乘电车走了好长的路来到这里,他已经获释出狱,必须从这里进去,而且还要进入到最里面去。

这个道理我明白,他独自叹息着,我必须呆在这里,我已经出狱了。他们必须放我出来,刑期已满,有规定的,当官的要履行自己的职责。我也确实进去了,可我不想,我的上帝,我不能。

他从罗森塔尔大街上的蒂茨百货商店门口经过,向左拐入狭窄的素芬街。他想,这条街暗些,暗的地方会好一点的。监狱对囚犯实行隔离监禁、单独监禁和集体监禁。被隔离监禁的囚犯白天黑夜都不让出去,并且同其他的犯人隔开。受单独监禁的犯人住在单人牢房里,但在户外活动、上课和做礼拜的时候却和其他人一起。喧哗的车辆,伴随着持续的铃声,不停地从一栋栋楼的门前飞驰而过。屋顶在房子的上面,它们悬在房子的上面,他的双眼向上乱看:屋顶可千万别滑下来,但房子立得很直。我这可怜鬼该去哪儿,他拖着脚沿屋墙走动,没完没了。我是一个十足的大笨蛋,这里应该是可以穿过去的,五分钟,十分钟,然后喝杯白兰地,坐下来歇歇。相应的钟声响起之后,劳动随即开始。劳动只允许在规定的吃饭、散步和上课的时段内中断。散步的时候,犯人们必须展开双臂前后挥动。

一栋房子出现在眼前,他把目光从石板路上移开,他撞开一扇房门,他咕噜着从胸腔里发出一串悲伤的“哦、哦”声。他环抱双臂,这样,小子,你在这里就不会挨冻了。院门打开,有个人趿拉着鞋从他跟前走过,走到他身后站住。他此时呻吟起来,这让他觉得十分舒服。在第一次被隔离监禁的时候,他曾经一直这样呻吟,并且还为听见自己的声音感到喜悦,总算还有点东西,并非什么都完了。很多关在单间里的犯人都这样做,有的是开头,有的则是后来感到孤独的时候。他们于是开始这样做,起码还算有点人气,这使他们得到安慰。这个男人现在站在走廊里,街上可怕的喧嚣听不见了,叫人神经错乱的房子也没有了。他噘起嘴嘟哝着,以此给自己壮胆,双手握拳插在口袋里。他那裹在黄色夏装里的双肩紧绷着,做好了防御的准备。

一个陌生人站到了这位出狱的囚犯身旁,拿眼打量着他。“您怎么了,不好吗,身子疼吗?”来人问了好几声,他才回过神来,于是赶紧停止了嘟哝。“您不舒服,您住在这房子里?”这是一个长着红色络腮胡的犹太人,只见他个子矮小,身着风衣,头戴一顶丝绒帽,手里拄着一根拐杖。“不,我不住这儿。”他必须离开这个走廊,这个走廊曾经很不错。于是街景重现,门面,橱窗,穿着裤子或浅色长筒袜的模特一闪而过,全是那么迅速,那么敏捷,转瞬即变。由于他决心很大,所以他又来到了一幢房子的过道里,那里正好有人打开大门放车进去。他于是赶紧闪进邻屋楼梯口的一条狭小的过道内。这里没有车能够进来。他紧紧抓住栏杆柱子。他知道,在他握住它的时候,他想逃脱惩罚(哦,弗兰茨,你想干什么,你不会行的),他肯定要干,他已经知道出路在哪里。他又轻轻地哼起了他的音乐,嘟哝和咕噜,我再也不到街上去了。那个红胡子犹太人又进了屋,并未马上发现栏杆处那另外的一个人。而后,他听见了他的哼唱。“说说,您在这里干什么?你不好吗?”他松开紧抓栏杆的手,向院子走去。他的手触到门时,发现来人正是他在另一幢房子里遇见过的那个犹太人。“您走开!您到底想要干什么?”“什么都不干,行了吧。您如此叹息呻吟,问问您怎样总该可以吧。”对面的门缝里重又现出一幢幢房屋,云集的人群,滑动的屋顶。这位获释出狱者拉开院门,犹太人跟在后面喊道:“好了,好了,该发生的事情不会有多严重的。您是不会变坏的。柏林大得很。成千上万的人都能过的地方,哪还在乎增加个把人呢。”

这是一个高大阴暗的院子。他站在垃圾箱旁。突然,他对着墙响亮地唱了起来。他像手摇风琴的街头艺人那样从头上取下帽子。声音被墙反射回来。这很好。他的声音灌满了他的两耳。监狱里可是从来不许他用如此大的声音唱歌的。而他所唱的居然还从墙上发出回音?“一声吼叫如雷鸣。”战士般的坚定和强劲。接下来唱的是:一首歌里的“哟喂哇嘞啦嘞啦”。没人注意他。那个犹太人在门口接待他:“您唱得很好。您真的唱得很好。您可以用您的嗓子赚到金子。”犹太人随他来到街上,挽住他的胳臂,拉着他说个没完,直到最后他们——犹太人和这个着夏装的,五大三粗的,嘴巴紧闭、否则非吐出苦胆不可的家伙——一起拐进了葛尔曼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