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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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加奈特有一个习惯,总爱下午出城到他的俱乐部里打会儿桥牌才回家吃晚饭。大家都喜欢跟他打牌。他牌技很高,每一手牌都出得很妙。他也输得起,赢了则总会说是自己运气好,而不会自夸牌技高超。他为人宽厚,即使他的搭档出错了牌,他也会找个借口替人家开脱。可是今天的情形有些让人吃惊,他在打牌的时候竟然没来由地用恶言恶语数落他的搭档,说他从没见过打得这么臭的牌;更让人吃惊的是,他不但出错牌——谁都想不到他会出这么大的错,而且当他的搭档多少想找回点面子而指出他打错了牌时,他竟毫无理由地大发脾气,一口咬定说自己根本就没出错牌。好在同他打牌的都是些老朋友,谁都没把他的无名火气当回事儿。亨利·加奈特是个证券经纪人,也是一家知名公司的合伙人,所以有个牌友便猜想是不是他看好的股票出了什么问题。

“今天行情怎样?”这个人问道。

“暴涨。连傻瓜都赚大了。”

看来亨利·加奈特的烦恼跟股票交易没有关系;不过谁都能看得出来,他一定是遇到什么麻烦了。他性情乐观、身体健康,也很有钱;既是个体贴的丈夫又是个慈爱的父亲。他平常总是开开心心的,大伙儿在打牌时喜欢讲的那些胡言乱语,也很容易引得他哈哈大笑;可是今天他却阴沉着脸,不声不响,双眉紧锁,嘴巴也噘着。不一会儿,另一位牌友为了缓解紧张的气氛,便挑起了一个他们都知道亨利·加奈特最喜欢谈论的话题。

“你儿子最近怎样,亨利?我看他在这次锦标赛上表现很棒啊。”

亨利·加奈特的眉头锁得更紧了。

“没有我期望的好。”

“他什么时候从蒙特卡洛回来?”

“昨晚回来了。”

“他挺好的吧?”

“我想是吧,不过我只知道他出了大丑了。”

“哦,怎么啦?”

“要是你们不介意的话,我们不谈这个了吧。”

那三个人好奇地看着他。亨利·加奈特则闷闷不乐地盯着绿呢台面。

“对不起,老伙计。该你叫牌了。”

他们在令人紧张的沉默中打牌。加奈特叫了牌,可是他的牌打得很糟糕,输了三墩,他一声都不吭。然后又开了一盘,打到第二局时加奈特拒绝了一次跟牌。

“一张牌都没有?”他的搭档问他。

加奈特气鼓鼓的,根本不搭理,到最后摊牌时竟然发现他藏了牌,也就是因为他藏了牌而输掉了这一盘。他这么心不在焉,也就不能指望他的搭档能不埋怨他几句了。

“我说你到底是怎么啦,亨利?”他的搭档说,“你好像不会打牌了。”

加奈特有些心神不宁。他自己输牌倒无所谓,可是因为自己走神儿连累了搭档输牌,他心里很不好受。他竭力振作起来。

“还是不要再打了。我本以为打上几盘我就会平静下来的,谁知我的心思根本就不在打牌上。跟你们说实话吧,我的心情糟糕透了。”

牌友们哄然大笑。

“你不用跟我们说,老伙计。这还看不出来吗?”

加奈特冲大家苦笑了一下。

“说真的,要是我遇到的事儿发生在你们身上,我敢打赌,你们也一样会受不了的。不瞒你们说,我遇到了一件特别棘手的事,要是你们几位老伙计谁能指点我该怎么处理这事儿,我一定感激不尽。”

“咱们一块儿喝一杯,你把来龙去脉跟我们说说。咱们这里有一位王室法律顾问、一位内政部官员,还有一位有名的外科医生——要是我们都不能给你出出主意的话,恐怕谁都无能为力了。”

那位王室法律顾问站起身,按铃叫侍应生过来。

“就是我那个倒霉儿子的事儿。”亨利·加奈特说道。

点好的酒端上来了。以下就是亨利·加奈特给他们讲的事情。

他说的那个倒霉儿子就是他的独子,名叫尼古拉斯,当然了,大家都管他叫尼基,今年十八岁。加奈特夫妇还有两个女儿,一个十六岁,一个十二岁。一般说来,做父亲的总会偏爱女儿,不过亨利·加奈特却似乎有些与众不同,尽管他也竭力表现得一视同仁,可他无疑还是更偏爱自己的儿子。他对两个女儿也很好,经常很随意地跟她们打趣逗乐,每逢她们的生日和圣诞节总会送给她们很漂亮的礼物;但他还是格外溺爱尼基,再好的东西他似乎都值得拥有。他把这个儿子看作生活中的一切,他的目光简直一刻都离不开这个儿子。这也难怪,因为尼基实在是任何父母都会引以为傲的儿子。

他身高六英尺二[约1.85米。——编者注],体态矫健,肌肉发达,肩宽腰细。他总是腰板笔挺,步态潇洒,宽宽的肩膀上顶着一个五官端正的迷人脑袋,一头略微卷曲的淡褐色秀发,两道漂亮的浓眉下有一双蓝色的眼睛,眼睫毛又黑又长,嘴唇红润饱满,晒得黝黑的皮肤很干净;他笑起来总会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他并不怕羞,但是举手投足显得谦逊,讨人喜欢。在社交场合,他举止从容,彬彬有礼,文静开朗。他的父母有教养,身体健康,为人体面,他在一个条件优越的家庭长大,也念过很好的学校,综合起来就造就出了一个人们心目中不可多得的年轻人的楷模。他看上去就是个诚实开朗、品行端正的人。他从来没有给父母带来过片刻的不安。他小时候很少生病,也从不淘气,稍大一点儿就能自己料理该做的事,上学后品学兼优,很受大家喜欢,毕业时捧得很多奖状,是学生会主席和学校足球队队长。还不止这些。十四岁那年,尼基就出人意料地表现出打网球的天赋。他父亲喜欢网球,而且打得很好,当他看出这孩子身上有成为网球明星的潜质后,他就开始悉心培养他。每逢假期他就请最好的职业选手来教儿子打球,到了十六岁,他已多次赢得少年组锦标赛。在网球场上他能轻而易举地把他父亲打得无还手之力,只因父子之情才使他没有因败得太惨而气急败坏。十八岁那年尼基进了剑桥大学,亨利·加奈特怀揣雄心壮志,期望他在大学毕业前就能代表剑桥参加比赛。尼基具备成为出色网球选手的所有条件。他个儿高,臂展长,跑得快,掌控时间恰到好处。他凭直觉就能预判球飞来的方向,看似不慌不忙就能跑过去接球。他发球有力,带有诡异的旋冲力,使对手很难接到;他的正手击球过网低、线路长,很精准,能给对手致命一击。他反手还有些偏弱,网前截击还有点儿慌乱,不过在他去剑桥前的整个暑假,亨利·加奈特请了英国最好的教练专门训练他这几项技能。他在内心深处还怀有一个更远大的梦想,虽然这个梦想他甚至对尼基也从未提起过,他渴望有朝一日能看到儿子参加温布尔登大满贯比赛,说不定他还有希望入选国家队,代表英国出征戴维斯杯呢。每当亨利·加奈特在想象中看到自己的儿子击败了美国冠军,跳过球网去跟他握手,然后从球场上走向发出一阵阵欢呼的观众席时,他便忍不住喉咙发紧,感到要哽咽。

亨利·加奈特是温布尔登赛事的热心观众,所以在网球界结交了很多朋友。有一天,他出席一次市政晚宴,邻座正好是其中的一位网球界朋友勃拉巴松上校;聊着聊着,他就谈起了尼基,想知道有什么机会可以让尼基在下个赛季能被学校选中代表剑桥参加比赛。

“为什么不让他去蒙特卡洛参加那里的春季锦标赛呢?”上校冷不丁说。

“噢,我觉得他还不够资格参加那个比赛。他还未满十九岁,去年十月才上的剑桥;他没有机会跟那些顶尖高手对决。”

“那是当然的,奥斯丁啦,冯·克拉姆啦,这些高手当然会把他打得落花流水,不过没准儿他也能侥幸赢个一两局呢;要是跟他对决的是些小字辈选手,他就没理由不赢下两三场比赛的。他还从没和一流选手交过手,这对他来说可是绝好的锻炼。参加这种级别的比赛可以学到的东西,远比你给他报名参加的那些海滨比赛要多。”

“我可连做梦都不会这样想的。我不想让他在学期中间离开剑桥。我总是要他牢记,网球不过是一种运动,绝对不能妨碍学业。”

勃拉巴松上校问加奈特学期什么时候结束。

“没关系嘛,也就只耽误他三四天,这肯定可以安排好的。你瞧,我们原本特别看好的球员中有两个已经让我们失望了,现在我们亟须填补空缺。我们要派出最好的选手去参赛。德国人派出了他们的最强阵容,美国人也一样。”

“这可不行,老兄。首先,尼基打得还不够好;其次,把这么个孩子送到蒙特卡洛去身边没人照料,我也不放心啊。要是我自己能一起去,兴许还可以考虑,可我根本走不开。”

“我会去的啊。我将作为英国队的领队随行,我可以照看他的。”

“你会很忙的,再说,我也不想让你承担这个责任。他还从来没有出过国,而且不瞒你说,他在国外的这些日子,我一刻也不会安心的。”

他们说到这里就打住了,过了会儿,亨利·加奈特就回家了。不过勃拉巴松上校的建议还是让他感到特别得意,忍不住就把事情经过告诉了他妻子。

“想不到他竟然认为尼基已经有这么高的水平。他告诉我,他看过尼基打球,认为他的球技很好。他只需要多一些历练就可以登上新的高峰。我们还会看到这孩子打进温布尔登半决赛呢,老伴儿。”

出乎他意料的是,加奈特太太没有像他预料的那样激烈反对上校出的主意。

“孩子毕竟已经十八岁了。尼基从没捅过娄子,没有理由担心他现在会出什么差错。”

“我们得考虑他的学业,这可不能忘到脑后。我认为,让他在期末前不上课,我们不能首开这个坏的先例。”

“可就差三天有什么要紧的,让他错失这么好的机会太可惜了。我可以肯定,要是你问他的话,他准会巴不得去的。”

“嗯,我不想问他了。我送他进剑桥不只是为了打网球的。我知道这孩子很稳重,可是在他的前进道路上给他诱惑是愚蠢的。他还太年轻,不能让他自己一个人去蒙特卡洛。”

“你说他根本没有机会跟顶尖选手对决,这也难说啊。”

亨利·加奈特轻轻叹了口气。刚才在回家的路上,他在车里就想到了,奥斯丁身体状况不稳定,而冯·克拉姆最近竞赛状态不佳。假如说——只是想想有没有这种可能性而已——假如尼基运气不差,他就准能被选中代表剑桥参赛。当然,这都是没影儿的事。

“这可不行,亲爱的。我已经拿定主意,不会改变了。”

加奈特太太不再说什么了。不过第二天她就写信给尼基,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他,并提出了一个想法,如果他想去的话,她会怎样帮他说服他父亲同意。一两天后亨利·加奈特就收到了一封儿子的来信。信上说他听到这个消息兴奋得简直不知怎么好了。他说他已经去见过他的导师,导师也是个网球选手,他也找过了他所在学院的院长,院长碰巧也认识勃拉巴松上校,他们都不反对他在学期结束前就离开学校,两人都认为这是个他不该错过的好机会。他自己也看不出这会给他带来什么害处,只求父亲通融一次,下不为例,他言辞恳切地保证,下学期他一定玩命用功学习。这封信写得很动人。加奈特太太看着她丈夫在早餐桌上读完信,发现丈夫脸上露出了不悦的神情,可她仍表现得镇定自若。丈夫把信扔给了她。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认为有必要把我私下跟你的话告诉尼基。你这样做很不好。现在你把他完全搅得心神不定了。”

“我很抱歉。我只是想告诉他勃拉巴松上校对他评价这么高,好让他开心。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喜欢只告诉别人不好听的话。当然了,我也说得很清楚,他可能是去不成的。”

“你这样就弄得我里外不是人了。我就讨厌被儿子看作是个败兴专横的凶恶父亲。”

“啊,他才不会这么想呢。他可能会觉得你很傻,还不讲理,可是我敢肯定,他会理解你这么不近人情都是为了他好。”

“耶稣基督!”亨利·加奈特叹道。

他太太忍不住要笑出声来。她知道这一仗已经打赢。哦,天哪,天哪!让男人乖乖听话多容易啊。为了保全面子,亨利·加奈特硬撑了四十八个钟头,然后就屈服了,两周后,尼基就回到伦敦,第二天一早就动身去蒙特卡洛。吃过晚饭,待太太和大女儿离开餐桌后,亨利便抓住机会给了儿子一些忠告。

“在你这个年纪就让你一个人去蒙特卡洛这样的地方,我心里还是不踏实的。”他最后这样说,“不过事已至此,我只能希望你凡事都要头脑清醒。我也不想做一个恶父,不过有三件事我要特别提醒你千万不要做:一是赌,不可以赌博;二是钱,不要借钱给别人;三是女人,不要跟女人纠缠不清。只要这三件事都不沾,你就不会惹上什么大祸,务必记住。”

“好的,爸爸。”尼基微笑着说。

“这就算是我的临别赠言啦。我是懂得人情世故的,你要相信我,我这些话都是忠告。”

“我保证,一定牢记在心。”

“这才是好孩子。咱们这就上楼去找你妈妈她们吧。”

在蒙特卡洛锦标赛上,尼基没能赢奥斯丁,也没能击败冯·克拉姆,但他没有丢脸。他爆冷战胜了一位西班牙选手,虽然败给了一位奥地利选手,但比分很接近,超出了大家的预料。在混合双打中,他甚至闯入了半决赛。人人都为他的风采所折服,他自己也非常享受比赛。大家一致公认他很有前途,勃拉巴松上校还跟他说,待他年岁稍长,再多与一流高手历练,日后一定能为他父亲争光。锦标赛结束了,第二天他就要飞回伦敦。这几天他一心想在赛场上发挥出最佳状态,每天都过得非常小心,很少吸烟,一滴酒都不沾,晚上早早上床睡觉;但是在返回伦敦前的最后一个晚上,他想见识一下闻名已久的蒙特卡洛的生活。赛会主办方为参赛选手举办了正式晚宴,宴会后,他跟其他选手一起走进了体育俱乐部。这是他头一回到这里来。蒙特卡洛到处是人,每个厅里都挤得满满的。尼基只在电影里看见过有人玩轮盘赌;他晕晕乎乎地走到第一张赌桌旁就停下了脚步,只见大小不同的筹码乱糟糟地散落在绿台布上;一名荷官用力转动轮盘,然后弹出一颗小白球。小球似乎无休止跳动着,最后终于停了下来,这时另一名荷官则面无表情地伸开双臂做一个姿势,把输家的筹码全都扒拉过去。

过了会儿,尼基溜达到了玩“红与黑”纸牌的赌台,可是他看不懂玩法,感觉索然无味。他看到另一个赌厅里挤了一群人,便信步走了进去。这里有很多人在玩百家乐,他立刻感受到了紧张的气氛。有一道铜栏杆把赌客和围在四周的看客隔离开来;赌客围桌而坐,一边九人,发牌人在中间,荷官在他对面。输赢的钱数额很大。发牌人是希腊辛迪加的成员。尼基看着他那表情漠然的脸。此人目光警觉,可是无论输赢,他的神情毫无变化。这场面太惊人了,让人感到奇怪,却又难忘。在一个节俭度日的家庭长大的尼基,看到翻一张牌就有上千镑的输赢,而输了的人竟然只当是开了个玩笑,一笑置之,这使他感到前所未有地刺激。实在是既可怕又兴奋。这时一个熟人走到他跟前。

“赢钱了吗?”他问。

“我没玩儿。”

“明智。这些把戏都是坑人的。一起喝一杯吧。”

“好的。”

一起喝酒的时候,尼基告诉他的朋友,这是他头一次走进赌场。

“噢,那你在离开前一定要小玩一把的。来了蒙特卡洛,不试试手气就离开,未免太傻了。就算输上个一两百法郎,也不会有多大关系的嘛。”

“我也觉得没什么的,不过我父亲非常反对我来这种地方,他特别嘱咐我有三件事千万不要去碰,第一件就是赌。”

可是喝完酒,离开了他的朋友后,尼基又溜达到了玩轮盘赌的一个台子前。他站了一会儿,看着输家的钱被赌场荷官扒走,又看到大把的钱付给赢家。不可否认,这真的是很刺激的事。他的朋友说得没错,来了蒙特卡洛不在赌台上试一把——就试一把!确实有些太傻了。这也算是个经历嘛,在他这个年纪,本来就该多经历一些事的。他想起来,自己并没有向父亲保证不赌钱,他只是保证一定牢记他的忠告。这不是一回事,对不对?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一百法郎的钞票,羞怯地放到了18那个数字上。他选择这个数字是因为这是他的年龄。他心怦怦地狂跳着,目不转睛地盯着轮盘转动起来;那个小白球像个顽皮的小魔鬼似的跳来跳去,轮盘转得越来越慢,那小白球迟疑地跳动着,看似要停下了,却又蹦了起来;最后竟在18这个数字上停住了,尼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大堆筹码推到了他面前,他双手颤抖着捧起这些筹码。看来有一大笔钱!他一时脑子乱了,根本没想到下一盘再下注;实际上他也无意再玩了,玩一把就够了;下一盘竟然还是18,他惊讶极了。那个数字上只放了一个筹码。

“老天爷,你又赢啦。”站在他身边的一个男人说。

“我?我没下注啊。”

“是你的,你下注了。就是原来的数字。除非你要求撤回,否则一直都留在那里的。你不知道吗?”

又一堆筹码推到了他面前。尼基的脑袋轰地旋转起来。他数了数赢到的钱:七千法郎!他蓦然感到自己身上充满了不知从哪儿来的力量,他觉得自己简直聪明绝顶。这么轻而易举的生财之道他从来没想到过,他那张率真迷人的脸上堆满了笑容。他那双明亮的眼睛对上了站在他身边的一个女人的视线。女人嫣然一笑。

“你运气真好。”她说。

她说的是英语,不过带一点儿外国口音。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我头一回玩儿。”

“所以你运气好啊。借我一千法郎,行不行?我带来的钱全输光了。半小时内我就还你。”

“好吧。”

她从尼基的那堆筹码中拿起了一个很大的红色筹码,道了声谢就消失不见了。刚才跟他说话的那个男人咕哝了一句。

“你再也见不着这一千法郎啦。”

尼基的心头猛地一惊。父亲特别交代过不要借钱给别人。这事做得太蠢了!竟然借钱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可事实上,在借钱的那一刻,他满心都是对女人的爱,根本没想到拒绝。而那个大大的红筹码,它又不可能意识到自己是有价值的。哦,算了,反正还有六千法郎呢,他就再试一两次手气,赢不了的话就打道回府。他押了16号,这是他大妹妹的岁数,但是没赢;他又押了12号,那是他小妹妹的岁数,还是没中;他又随机试了几个数字,都没有押中。太奇怪了,他的窍门儿似乎瞬间失灵了。他决定再最后玩一把就收手,结果他又赢了。他把输掉的都赢了回来,还多了一些。一个小时后,他在多次的输赢中体验到了此生从未有过的兴奋和刺激。他发现自己面前堆了那么多的筹码,口袋里都要装不下了。他决定走了。他来到换钱的柜台,当他看到两万法郎的钞票铺开在他面前时,他简直喘不过气来了。他这辈子还从没见过这么多钱。他把钱装进口袋,正要转身离开时,那个刚才借了他一千法郎的女人走到了他跟前。

“我在到处找你呢。”她说,“我生怕你已经走了。真是急死我了,不知道你会把我想成什么人。这是你的一千法郎,非常感谢你借钱给我。”

尼基的脸涨得通红,他惊诧地看着她。他刚才冤枉人家了!他父亲说过,千万不要赌钱,可他赌了,赢了两万法郎;他父亲又说不要借钱给任何人,可他借了,借了一大笔钱给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结果人家还钱了。事实证明,他根本不是他父亲以为的那么一个傻孩子:他凭直觉就知道借钱给她是不会有事的,你看,他的直觉是可靠的。可是他太明显地表现出了大吃一惊的神情,那位娇小的女士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

“你怎么啦?”她问道。

“实话告诉你吧,我真没想到这钱还能还回来。”

“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你以为我是个——妓女?”

尼基的脸一直红到了头发根儿。

“不,当然不是。”

“我看起来像吗?”

“一点儿都不像。”

她穿得很素净,一身黑色,脖子上挂了一串金珠项链;款式朴素的连衣裙衬托出她娇小玲珑的身段;一张清秀的小脸蛋儿,头发梳得干净利落。她化了妆,但并不浓艳,尼基估摸着她最多也就比自己大个三四岁。那女子友善地冲他笑了笑。

“我丈夫在摩洛哥政府做事,我到蒙特卡洛来玩几个星期,因为我丈夫觉得我需要出来散散心。”

“我要走了。”尼基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话可说。

“这就走了?”

“嗯,我明天要早起,飞回伦敦。”

“可不是嘛,锦标赛今天结束了,对不对?我看你打球了,知道吗?看了两三场。”

“真的?我不知道你怎么就注意到我了。”

“你打球的样子很好看,穿着短短的球裤好可爱。”

尼基并不是个自负的年轻人,可他脑海中的确闪过了一个念头:也许她借一千法郎就是为了找机会跟自己搭讪。

“你去过尼克博克吗?”

“从没去过。”

“哦,到了蒙特卡洛,不去尼克博克怎么行。一起去跳会儿舞吧。老实说,我可是饿坏了,好想吃点儿培根煎蛋呢。”

尼基想起了他父亲的忠告:不要跟女人纠缠不清。可是现在情况又不同了,眼前这位娇小漂亮的女人,只要看一眼就知道是品行端正的。他心想,她的丈夫应该是个公务员。尼基的父母也有几位公务员朋友,有时他们会带上太太来家里吃饭。那些太太当然没有眼前这位女子年轻,也不如她漂亮,不过她确实同那些太太一样仪态端庄。再说,他刚刚赢了两万法郎,出去稍稍乐一乐,也不算过分吧。

“我很乐意跟你去。”他说,“不过我只能待一会儿,请你不要见怪。我在旅馆留了话,要他们七点钟叫我起床。”

“你想什么时间离开,我们就什么时间离开。”

尼基发现尼克博克真是个特别好玩的地方。他津津有味地吃掉了他的那份培根煎蛋,两人还喝了一瓶香槟。然后他们跳舞,那位娇小的女子说他跳得很优美。他知道自己舞跳得不错,加上她是个很好的舞伴,她的舞姿简直像羽毛般轻盈。她跳着听着就把脸颊贴到了他的脸上,两人的目光相遇,她的美目中笑意盈盈,使他不觉心怦怦狂跳起来。一个黑人女歌手用沙哑而性感的嗓音唱着歌。舞池里挤满了人。

“有人说过你长得很好看吗?”她问。

“好像没有吧。”他哈哈笑了一声。“老天。”他心里暗想,“我觉得她是看上我了。”

尼基也不是个傻子,他当然知道女人常常喜欢他。她说完这句话后,尼基便把她搂得更紧了些。她闭上眼睛,双唇翕动,轻叹一声。

“我要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吻你会不太好吧?”他说。

“你觉得他们会把我当成什么人?”

时间不早了,尼基说他真的应该回去了。

“我也走吧。”她说,“你顺路把我送到我的旅馆好吗?”

尼基结了账。账单的金额大得让他吃了一惊。不过他口袋里揣着那么多钱呢,他当然可以毫不在乎。他们坐进了一辆出租车,她紧紧地依偎在他身上,他吻了她。她好像挺喜欢。

“老天。”他暗想,“会不会要发生什么事了?”

不错,她是个有夫之妇,但是她的丈夫在摩洛哥呢,而且事情明摆着,她的确是看上了自己。这有什么问题呢?是的,父亲给过他忠告,叫他不要跟女人纠缠不清,但是,他又回忆了一次,自己并没有真的保证过他不会这样做,只是保证自己会牢记父亲的忠告。可不是,他没忘啊,就在这一刻他不是还牢记在心吗?不过,事情总是在变化的。她是个可爱的小尤物,一个艳遇的机会从天而降,白白放过未免太傻了吧。到了她住的旅馆后,他付了车费。

“我走回去吧。”他说,“刚才那地方太闷了,我想呼吸点儿新鲜空气。”

“上去坐会儿吧。”她说,“我想给你看看我儿子的照片。”

“啊,你有儿子了?”他惊叫道,有点儿沮丧。

“是的,他很可爱。”

他跟着她上了楼。他一点儿也不想看她儿子的照片,但是他觉得出于礼貌,还是要装出想看的样子。他生怕自己丢丑;他忽然想到,她带他上楼看照片是在委婉地提醒他自作多情会错了意。他跟她说过自己十八岁。

“看来她是把我当成了小毛孩子。”

他开始懊悔不该在夜总会花那么多钱喝香槟了。

可是她根本就没给他看什么儿子的照片。他们刚一进屋,她就转过身来,张开双臂紧紧搂住他的脖子,贴住他的双唇热烈地吻了起来。他长这么大还从未有人这么深情地吻过他。

“亲爱的。”她说。

刹那间,他父亲的忠告又一次闪过了尼基的脑海,随即就被他忘到了脑后。

尼基睡觉很警醒,一丁点儿声音就会把他惊醒。两三个小时后他突然醒来,一时弄不清自己身在何处。房间里并不是很暗,因为浴室的门半开着,里面的灯没有关掉。突然,他感觉到有人在屋里走动。这时,他什么都想起来了。在屋里走动的正是他那个娇小的女友,他刚要张口说话,却发现她的举动有些异样,便把话咽了回去。她走动的样子格外小心,好像生怕吵醒他似的;有两三次她停住脚步,朝床上张望一眼。他一时不知道她到底要干什么,不过他很快就看清楚了。她走到了他搭衣服的椅子前,又朝他躺着的方向望了望,停了几秒钟,而他感觉这几秒钟好像没有尽头。四周一片寂静,尼基觉得都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了。她悄无声息地慢慢抓起他的外套,把手伸进口袋里,掏出了尼基如此得意地赢来的那一沓每张一千法郎的钞票。她又把外套放回原处,在上面盖了几件其他衣服,让人看不出动过的样子。接着,她手里攥着那些钞票,又一动不动地站了好一会儿。尼基强压住冲动,没有当即跳起来抓住她,一半是因为过于吃惊而呆住了;一半是想到自己身处异国他乡的一家陌生旅馆里,嚷嚷起来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她又瞅了他一眼,他眯着眼,确信她会以为自己还在熟睡中。屋里这么安静,她不会听不到他均匀的呼吸声。她断定自己的举动没有惊醒他,便万分小心地蹑手蹑脚走到房间的另一边,那里窗前的一张小桌上摆着一盆瓜叶菊。尼基这会儿已经睁大了双眼盯着她。那株瓜叶菊显然是松松地放上去的,只见她拎着花茎便整个儿提了起来;她把钞票放入花盆底部,又将瓜叶菊放了回去。这真是个藏东西的好地方!谁都不会猜到那株盛开的瓜叶菊底下竟然会藏着东西。她用手指把花盆里的泥土压实,然后不发出一丁点儿声音,蹑手蹑脚地从房间那头走回来,溜回到了床上。

“宝贝儿。”她亲昵地叫了他一声。

尼基呼吸沉稳,就像一个熟睡中的人。女人翻了个身,很快进入了沉睡之中。尼基躺着一动不动,但他的脑子快速转动着,刚才看到的那一幕使他大怒,他愤愤不平地在心里暗自念叨:

“她就是个下贱的婊子,还胡扯什么可爱的儿子、什么丈夫在摩洛哥工作啦,都见鬼去吧。我真是瞎了眼!她是个可恶的贼,就这么回事儿。拿我当傻子呢。她要是以为这样就能得手,那就错啦。”

这钱是他靠脑瓜子聪明赢来的,他早就盘算好了怎么花:他一直想要一辆自己的汽车,甚至认为父亲没有给他买一辆车实在太小气了。说到底,一个大小伙子总不会喜欢老开着家里的公用车到处转的啊。哼,这回他要给老头子上一课,自己买一辆。两万法郎差不多就是两百英镑,可以买一辆很像样的二手车了。他决意要把这钱拿回来,不过还没想好怎么做。他不想吵闹起来,毕竟他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现在又在一家他完全陌生的旅馆里;这个不要脸的女人很可能在这里有同伙,他倒并不怕跟人公平打斗,可万一有人掏出枪来对准他,那就傻眼了。再说了,他又十分理智地想到了另一个问题:他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这钱是他的。要是大闹起来,那女人一口咬定钱是她的,他将有口难辩,八成会被扭送到警察局。他真不知该如何是好。很快他听到了女人均匀的呼吸声,知道她睡着了。她刚才毫不费力地得手,所以现在应该坦然入睡了。尼基特别生气,自己躺在床上睡不着,烦得要死,而她却睡得这么踏实。他突然计上心头。这个主意简直太妙,他拼命克制住自己,才没有立刻从床上跳下来去付诸实施。她的把戏自己也能玩啊。她偷走了他的钱;那行,他可以再偷回来,这样不就扯平了嘛。他决定悄悄等待,等到确定这个贼婆子是在沉沉大睡就动手。他觉得自己等了很长时间。见她一动不动,呼吸均匀得像个孩子。

“亲爱的。”他终于轻轻叫了她一声。

没有回应。也没有动静。她睡得死沉死沉的。他轻手轻脚地溜下床,动作特别慢,每移动一下就停一会儿。他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看看自己是否惊动了她。她的呼吸还跟刚才一样平稳。在他等待的这会儿工夫,他仔细观察了房间里家具的位置,以免自己走到窗口去的时候会碰到桌子或椅子弄出响动来。他走了两步,停了一会儿,接着又走了两步;他的脚步很轻,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他足足花了五分钟才走到窗边,在那儿又等了一会儿。这时床上突然传来嘎吱一声,把他吓了一跳,原来只是那女人在睡梦中翻了个身。他咬牙站在原地等待,一边默数到一百。女人睡得像根木头似的。他无比小心地抓住那瓜叶菊的花茎,轻轻地把它拎出花盆;另一只手伸进花盆,当他的手指碰到了钞票时,他的心都快从嗓子眼儿里跳出来了。他紧紧抓住了钱,慢慢地拿出来,然后把植物放回盆里,小心压实土壤。他一边做着这些事,一边用一只眼睛盯着躺在床上的人。她仍然一动不动。他又停了一会儿,然后轻手轻脚地溜到放衣服的椅子边,先把那沓钞票放回到外套口袋里,接着穿上衣服。他足足花了一刻钟才穿好,因为他不能弄出响动。他很庆幸自己的晚礼服里穿的是一件软衬衫,比浆洗得硬硬的衬衫更容易穿起来没有声响。只是不照镜子系领带有些难度,不过他很聪明地想到,系得不太正也没有关系。他的心情好了起来。现在看来,整件事情似乎就像一场好玩的闹剧。他终于全都穿好了,只有鞋子还没穿。他把鞋子拎在手里,打算到走廊上再穿。他穿过房间走到了门口,脚步实在很轻,连睡觉最浅的人都不会被惊醒。可是,上了锁的门总得打开,他很慢地转动钥匙,但还是咔嗒响了一声。

“谁?”

那个女人猛地在床上坐了起来,尼基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他使劲保持头脑冷静。

“是我。六点钟了,我得走了。我不想吵醒你。”

“噢,我忘了。”

她又倒头躺到了枕头上。

“既然你醒了,我就穿上鞋子吧。”

他在床边坐下,穿上鞋子。

“你出门时别弄出响动。旅馆的人会不高兴的。啊,我好困。”

“你继续睡你的觉。”

“走之前亲我一下吧。”他弯下腰亲吻了她,“你真是个可爱的男孩儿,美妙的情郎。一路顺风。”

尼基走出旅馆大门才感到自己安全了。天色破晓,晴空无云,游艇和渔船一动不动地停泊在静静的海港。码头上渔夫开始为一天的工作做准备。街道上空无一人。尼基深深吸了一口早晨的清甜空气,顿时感到头脑清醒、神清气爽。他也感到喜气洋洋。他昂首挺胸、大摇大摆地朝山坡上走去,一路经过赌场前面的漂亮花园,挂着露珠的花儿在晨曦中晶莹闪亮,娇艳诱人,他一直走到了他住的酒店。酒店里忙碌的一天已经开始。脖子上围着围巾、头戴贝雷帽的搬运工在大堂里忙着打扫。尼基上楼走进了自己的房间,洗了个热水澡。他躺在浴盆里,心满意足地想着,自己终究不是某些人以为的傻瓜蛋。洗完澡后,他做了会儿健身操,穿好衣服,整好行李,便下楼去用早餐。他胃口好极了,不吃清淡的欧陆早餐!他吃了柚子、麦片粥、培根煎蛋,新鲜出炉的面包卷,香脆美味,吃到嘴里就化了,再抹上果酱,又喝了三杯咖啡。虽然早餐前他已经感觉身心舒畅,一顿饱餐后就更快活了。他点上了最近刚学会抽的烟斗,付了账单,上了等在门外接他去机场的汽车。机场在戛纳城的另一边,一路平坦,到了尼斯就开始盘旋在山上了,山下是蓝蓝的大海和长长的海岸线。他不由得暗暗赞叹,这风景真是太美啦。他们经过了尼斯,清晨的尼斯显得多么欢快而亲切。不一会儿,他们的车就驶上了一条沿着海岸线伸展的笔直大道。尼基付账单用的不是昨晚赢来的钱,而是他父亲给的;他兑换了一千法郎付了尼克博克的餐费,而那个女骗子也把借去的一千法郎还给他了,所以他现在口袋里还揣着两万法郎的钞票呢。想到这里,他觉得应该把这些钞票拿出来好好看看。这钱差点儿不翼而飞了,所以在他心里似乎有了双倍的价值。他在酒店换上坐飞机穿的衣服时,为保险起见把钱放进了后裤兜里,现在他从裤兜里把钱掏出来一张张数了起来。可是出了件怪事。本该有二十张钞票,现在却有二十六张了。他闹不懂是怎么回事。他又数了两遍,毫无疑问,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现在手里有两万六千法郎,而不是本该有的两万法郎。他百思不解,心想会不会是自己昨晚赢的钱要比他记得的多。但是这怎么可能呢?他清楚地记得换钱柜台上的那个人把钞票摊开在台上,五张一排,一共四排,他自己也数过的。突然间,他想到了一个答案:当他取出瓜叶菊,把手伸进花盆时,他把摸到的钞票全都拿了出来。这个花盆显然就是那个小贱人的储钱箱,他拿出来的不只是自己的钱,还有她的积蓄。尼基在车座上往后一靠,爆发出一阵狂笑。这真是他想都想不到的趣事。想到她早上醒来后,到花盆里去找她巧施妙计偷到手的钱,却发现钱已经不见,而且连她自己的钱也已不翼而飞,他笑得更厉害了。事已至此,他也毫无办法了;他既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带自己去的那家旅馆的名字。就算他想把她的钱还给她,他也做不到的。

“也可以说是她自作自受。”他暗自说。

以上就是亨利·加奈特在桥牌桌上讲给朋友们听的事情经过。早一天晚上吃过饭后,他的妻子和女儿离开他们父子后,尼基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讲了一遍。

“你们知道吗?最让我生气的是,他还那么扬扬自得,说是猫吞了金丝雀。你们知道他讲完后跟我说什么吗?他睁着那双天真的眼睛看着我说:‘爸爸,我忍不住在想,你给我的忠告也不是全对的。你说不要赌博——可我赌了,还赢了不少;你说,不要借钱给别人——可我借了,结果人家还给我了;你说,不要招惹女人——可我招惹了,还白赚了六千法郎。’”

三个牌友听了哄然大笑,这使亨利·加奈特的心情一点儿也没好转。

“你们这些家伙尽管笑吧,可是你们知道吗?我现在的处境太难堪了。儿子一向仰视我、敬重我,我说什么他都当作《圣经》里的真理,可现在呢,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得出来,他只把我看作一个絮絮叨叨的老傻瓜。我再跟他说‘孤燕不成夏,独木难成林’也没有用了;他不明白这纯粹是个侥幸,他认为这都是因为自己聪明绝顶。这会毁了他的。”

“你确实有点儿傻,老伙计。”一个牌友说道,“这也是不可否认的,对不对?”

“这我知道,我也不喜欢这样。可是公道何在?命运没有权利跟人开这种玩笑。说到底,你们总该承认我的忠告是好的吧。”

“非常好。”

“这倒霉孩子玩火就该烧疼手指头的,可是瞧瞧,他没有。你们都是久经世事的,请你们告诉我,现在这个情况我该怎么办。”

但是,他们谁也没法告诉他。

“要我说啊,亨利,如果我是你,我根本不愁。”那位律师说话了,“我相信你儿子天生好运,从长远来看,这可比天生聪明或天生富贵好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