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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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阿申顿被派到X市去执行任务时,他左思右想,只觉得自己的处境有些说不清道不明。X市是一个重要交战国的首都,只是这个国家出现了分裂,有一个势力庞大的政党反对战争,革命随时可能发生,虽说并非迫在眉睫。阿申顿接受的任务是去实地了解一下,在当前的局势下可能采取的最佳对策是什么,并且提出可行方案,如果他的方案获得派他去执行任务的那些要人的批准,他还要去付诸实施。他可动用的资金数额巨大。英美两国的大使都得到了指示,要尽一切可能为他提供便利,不过上头私下关照阿申顿要自己行动。他不能向这两个大国的官方代表透露任何可能不便让他们知道的消息,以免使他们陷入困境,而由于他或许有必要在暗中支持一个与执政党剑拔弩张的政党,而美英两国又同这个执政党关系极为密切,因此阿申顿还是不动声色地见机行事为好。派他执行任务的政要们不想让两国的大使发现当局派出了一名特工来做与他们背道而驰的工作,这会让他们难堪。从另一方面来说,在反对阵营中有一个代表也是有利的,万一形势突变,这个人有足够的资金可以动用,也可以赢得这个国家新上任的领导人的信任。

可是大使都是很讲究尊严的人,他们的嗅觉特别灵敏,能随时发现自己的权威受到侵犯的任何蛛丝马迹。阿申顿一到X市就立刻去拜见了英国大使赫伯特·惠瑟斯朋爵士,他受到了合乎常规礼仪的接待,但是那场面冷淡得足以让一头北极熊后脊背发凉。赫伯特爵士是个职业外交官,早已养成了一副令人肃然起敬的职业姿态。他对阿申顿要执行的任务只字未问,因为他知道问了也是白问,阿申顿一定会闪烁其词的,但是他刻意让阿申顿明白他是在执行一个愚蠢的任务。他用酸溜溜的、容忍的语气谈到了派阿申顿到X市来的那些要人。他告诉阿申顿,自己已接到指令要尽力帮助他完成任务,尽可能满足他提出的一切需求,还明确地说,如果阿申顿任何时候想要见他,只要说一声就可以。

“我已经收到了那个特殊要求,要我帮你用密码发电报,据我所知,那套密码已经给你了。另外,我收到发给你的密码电报后,也要转交给你。”

“我希望电报不会太多,大使阁下。”阿申顿答道,“我知道处理密码是特别烦人的事情。”

赫伯特爵士沉默了片刻。或许这不是他所期待的回答。他站起身来。

“麻烦你来一下领事处,我介绍你认识一下这里的参赞和秘书,你可以把电报拿给他们发。”

阿申顿跟着他走出了房间,大使把他交给参赞后,轻轻地跟阿申顿握了握手。

“希望很快能有幸再跟你见面。”他说完,微微点了点头,就走了。

这次会晤过程中,阿申顿始终保持镇定。他的职责要求他低调行事,他不想引起任何官方部门的人的注意。不过当天下午他给美国大使馆打去电话时,才发现了为什么赫伯特·惠瑟斯朋爵士会对他这么冷淡。美国大使是威尔伯·沙费尔先生,他来自堪萨斯城,还在很少有人想到战争即将爆发的时候,他就因服务政坛有功而获得了这个职位。他身材高大粗壮,满头白发,所以看上去不年轻了,但是身体保养得很好,精力充沛。他的脸方方正正的,面色红润,鼻头很短,下巴显得很坚毅。他脸上的表情很活泼,不停地做出各种逗人发笑的怪脸,看上去这张脸活像是用作热水瓶的红色橡胶捏出来似的。他热情地接待了阿申顿。看来他是个性格开朗的人。

“我想你已经见过赫伯特爵士了吧。看来你一定把他惹恼了。你想想,华盛顿和伦敦的人这么做是什么意思嘛,我们连内容都不知道就要求我们帮你发密码电报?你知道吗,他们根本没有权力这么做。”

“哦,大使阁下,我想这只是为了节省时间,减少麻烦而已。”阿申顿说。

“行吧,那你到底在执行什么任务呢?”

这个问题当然不是阿申顿准备好要回答的,但是他觉得如实说出来会并不明智,所以决定给他一个不会透露太多内情的含糊回答。从他对这位大使的观察中他已经看出,沙费尔先生无疑具有影响总统大选民意的才能,但他似乎并没有担当大使所需要的那种机敏,至少表面上还看不出来。他给人的印象是个喜欢鼓励的和善的人。如果跟他玩儿扑克,阿申顿或许会对他有所提防,可是就眼下面对的事情而言,他感到自己相当安全。他开始东拉西扯地谈起了世界大局,而且及时找机会询问大使对当下的局势有何见解。就像战马听到了出征的号角似的,沙费尔先生立刻发表了一通演讲,一口气说了二十五分钟,等他终于筋疲力尽地讲完后,阿申顿连连感谢他的热情接待,随即告辞。

他决定跟这两位大使都保持一定的距离,便埋头做起了自己的事,很快就谋划好了自己的行动方案。不过,一个偶然的机会使他可以帮赫伯特·惠瑟斯朋爵士一个忙,所以又跟他有了联系。他了解到沙费尔先生与其说是个外交家,倒不如说是个政客,他的见解之所以值得重视,原因在于他的职位而不在他的人格。他把自己荣登高位看作享受优越生活的机会,他处事过于热情,甚至达到了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地步。他对外交事务的无知使他在一切问题上都难以做出有价值的判断,不过他频频出席协约国大使的会议,常常开会到昏昏欲睡,根本无法做出任何判断。众所周知,他拜倒在一位瑞士美女的石榴裙下,不过从一个特工的眼光来看,这个女人的来历有些可疑。她同德国有些特殊的关系,她对协约国的支持就显得很可疑。沙费尔先生每天都跟她见面,当然受她的影响不小。最近有迹象表明,时不时地有非常机密的情报泄露出去,已经有人猜疑是不是沙费尔先生在每天同美女见面时不经意地说了什么,随即被传送到敌国的情报总部去了。谁都不会怀疑沙费尔先生的诚实和爱国,但是没有人能确信他的谨慎。这是一件不好处理的事,但无论是华盛顿还是伦敦和巴黎,都认为此事关系重大,所以阿申顿接到了指令去处理此事。当然,他被派到X市去执行这个任务并不是没有人协助的,他的助手中有一位精明强干、性格坚定的波兰加利西亚人,名叫赫伯图斯。他同此人联络后,发生了一件机缘巧合的事——这种巧事在特工部门偶尔发生:这位瑞士女人家里有个女仆生病了,这位女伯爵(她确有此身份)很幸运地从克拉科夫本地物色到了一位很受人尊敬的人来顶替这个女仆。事实上,此人在战前是给一位大名鼎鼎的科学家做秘书的,所以她去做一名女仆无疑游刃有余。

这个安排的结果是,阿申顿每隔两三天就会收到一份报告:详细记录这位迷人的贵妇家里发生的事情。虽然他并未了解到任何事实可以确认最近出现的那些猜疑,但他却了解到了其他一些也很重要的事情。从女伯爵与大使在她家里舒适地共进晚餐时的交谈中似乎可以知道,这位美国大使好像对他的英国同行颇为不满,他发牢骚说他只能跟赫伯特爵士刻意保持纯粹公事公办的关系。他甚至直言不讳地说他烦死了这个该死的英国佬装腔作势的德行。他是个堂堂的男人,一个纯粹的美国人,压根儿就用不着讲究繁文缛节。他们为什么不能像两个平常的伙伴一样交交心?毕竟血浓于水啊,他常说,要是他们能脱下正装,坐下来喝一瓶黑啤酒,把心里的想法都说出来,那要比整天一本正经地满嘴外交辞令更有助于赢得战争的胜利。两位大使之间关系不够和睦显然不是一件好事,所以阿申顿认为还是要问问赫伯特爵士能不能去拜见他。

他被领进了赫伯特爵士的书房。

“你好,阿申顿先生,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我希望你对一切都满意。据我所知,你发电报够忙的。”

阿申顿坐下时看了大使一眼。只见他瘦瘦的身上穿着一件裁剪十分合身的燕尾服,黑色丝绸领带上缀着一颗很漂亮的珍珠;灰色裤子上有一条笔挺的直线,裤子上的条纹素雅而又鲜明,一双锃亮的尖头皮鞋好像从来没有穿过似的。很难想象他会穿着衬衫坐下来喝威士忌。他身材瘦高,简直是现代服装的标准模特儿,他直挺挺地坐在椅子上,像是坐在那里让人画官方肖像似的。他尽管神情冷淡,看上去挺无趣的,但其实是个挺英俊的人。他的灰白头发很整齐,在一侧分开,白皙的脸刮得很干净,直挺挺的鼻梁,灰白的眉毛下面有一双灰色的眼睛,他年轻的时候嘴形应该很好看,甚至有些性感,不过现在这张嘴上挂着一副坚毅的嘲讽表情,嘴唇苍白。从这样的一张脸上可以看到传承了几个世纪的良好教养,但看不出情感的流露变化。你永远不要指望这张脸上会突然迸发大笑,顶多只会稍纵即逝地露出一丝嘲讽的微笑。

阿申顿感到格外紧张不安。

“我怕你会认为我是在多管闲事,阁下,我准备好了你会叫我管好自己的事。”

“先说来听听吧。”

阿申顿说了他心里的想法,大使专心听着。他那双冷冷的灰色眼睛一直盯着阿申顿的脸,阿申顿可以看出他明显感到尴尬了。

“这些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有途径获得一些有时有用的情报。”

“我明白了。”

赫伯特爵士还是那样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脸,不过阿申顿惊奇地看到他那双刚毅的眼睛里突然流露出了一丝笑意。这张严峻而傲慢的脸瞬间变得非常迷人了。

“还有一件事或许要请你费心告诉我。一个人要怎么做才能同别人正常交往?”

“恐怕什么也做不了,阁下。”阿申顿答道,“我认为这是老天的恩赐。”

赫伯特爵士眼睛里的那道光消逝了,不过他的神态要比阿申顿刚进屋时显得略微客气了些。他起身,伸出手去。

“你来告诉我这些,做得很好,阿申顿先生。是我太疏忽了。冒犯那位毫无恶意的先生是我不可原谅的失误。不过我会尽力弥补我的过失。我今天下午就给美国使馆打电话。”

“不过也不必太着急,阁下,恕我斗胆提个建议。”

大使的眼睛眨了几下。阿申顿开始感觉到他似乎有了几分人味儿。

“我只会照章办事,认真处理公务,阿申顿先生。这是我性格中的一个弱点。”后来,在阿申顿要告辞时,他又说了句,“哦,顺便问一句,不知道你明晚能不能光临跟我一起吃饭。黑领带。八点一刻。”

他想当然地认为阿申顿一定会接受这个邀请,没有等他同意便对他点点头,送走了他,然后坐回到他那张巨大的写字台前。

阿申顿想到赫伯特·惠瑟斯朋爵士邀请他去赴宴,不禁有些忧虑。系黑领带说明赴宴的人数不会多,说不定只有大使的妻子安妮夫人(阿申顿尚未见过),再有一两名年轻秘书。可以想见,此次晚宴应该不会很热闹。有可能饭后会打桥牌,不过阿申顿知道,职业外交家一般牌技都不精:大致原因可能是,这样的大人物总是胸怀大志,他们不屑于浪费精力去玩这种琐碎的客厅游戏。从另一方面来讲,他又非常想见识一下这位大使在不那么正式的场合是什么风采。因为显而易见,赫伯特·惠瑟斯朋爵士绝非常人。他的外貌和气度无疑是他这个阶层的人所特有的,而有幸结识典型的名流总是妙趣横生。人们心中想象的大使就是他这样的人。他的品行要是稍有夸张,就会变得像漫画中的人物那样。他离可笑只差毫厘,你看着他时会不由得屏息凝神,仿佛在观赏一位走钢丝的演员在高空展示令人目眩的绝技。他肯定是一位有个性的人。他在外交界平步青云,虽说他的升迁无疑得益于他与名门望族的联姻关系,但主要还是凭着自己的本事。他总能适逢其时地知道必须坚定时就坚定,通融为宜时便能通融。他的仪表风度无可挑剔。他懂六七种语言,能说得流畅而准确;他头脑清晰,很有逻辑。他从不怕把什么事情都想得很透彻,但付诸行动时却又很善于审时度势,酌情权宜。他在五十三岁的年纪就早早登上了驻X国大使这个高位,而在战争及国内的党派之争所造成的极端困难局势下,他仍能应付自如,有手段、有自信,至少有一次还很有勇气。话说有一回发生了暴乱,一批革命党人闯进了英国大使馆,赫伯特爵士面对向他挥舞的手枪而临危不惧,站在楼梯口与他们舌战,成功劝说这些人都乖乖回家去了。显而易见,他会在巴黎走完仕途。他是一个你不得不佩服的人,但也是你不容易喜欢的。他属于维多利亚时代的外交家类型,往往堪当重任,而又自行其是,虽说有时不得不承认他有些高傲自负,但就办事成效而论,这也无可厚非。

当阿申顿驱车抵达大使馆的门前时,门顿时大开,有一位体格健壮、神情庄重的英国管家和三名男仆在门口迎接他。他被引到一道壮观的大楼梯上——前面刚说过的那件惊心动魄的事就发生在这道楼梯上,上了楼梯后,他又被领进一间巨大的客厅,厅内罩着的灯发出暗淡的光线,可他入门第一眼就看见了大厅里的家具都很气派,壁炉的上方悬挂着英王乔治四世身着加冕礼服的巨幅画像,壁炉内火光熊熊,他要拜访的主人坐在壁炉旁的大沙发上,听到管家通报了来客的姓名后,缓缓站了起来。赫伯特爵士朝他走来时,神态优雅极了,他穿着简便的晚宴外套,穿这种服装要显得气派庄重是极不容易的,但他照样气宇轩昂。

“我太太听音乐会去了,她一会儿就回来,她很想认识你。我没有请别人。我只想同你一人好好聊聊。”

阿申顿喃喃地说了几句客气话,心里却咯噔一沉。他不知道自己将如何度过这至少会历时两个钟头的单独会晤:他不得不承认,在这个人面前,他感到极不自在。

门又打开了,那位管家和一名男仆端着很沉的银餐盘进来。

“我总会在晚餐前喝一杯雪利酒。”大使说道,“不过倘若你已经养成了喝鸡尾酒的恶习,我也可以请你喝一杯似乎叫作干马蒂尼的饮料。”

尽管阿申顿此刻感到很不好意思,但他仍不甘心在这种事情上也表现得言听计从。

“我是与时俱进的。”他答道,“既然能喝上干马蒂尼,却还要选雪利酒,那就像能坐上东方快车,却还要去坐马车了。”

就这样寒暄了一阵后,两道大门又被推开了,中断了他们的谈话,只听一声通报:大使阁下的晚宴开始!他们便步入餐厅。餐厅极大,六十人在此用餐也不会拥挤,不过此刻只摆了一张不大的圆桌,所以赫伯特爵士和阿申顿当即入座。边上有一个巨大的红木餐柜,上面摆放着一大堆金银餐具,餐柜的上方,正对着阿申顿,挂着一幅卡纳尔[吉奥瓦尼·安东尼奥·卡纳尔(1697—1768),意大利画家,在英语国家通称为卡纳莱托。画作以描绘十八世纪的威尼斯风光知名。]的精美画作。壁炉上方则挂着一幅维多利亚女王少女时代的四分之三画像,头戴一顶小小的金王冠。在晚餐桌上服务的还是那位胖管家和三名高个子男仆。阿申顿有一个印象,觉得这位大使喜欢让人感觉到他很有教养,故意不张扬自己的奢华生活。他们仿佛是在英国的某一栋乡间大宅里用餐,仆人礼仪周全,菜肴丰盛而不铺张,因为一切都做得符合惯例,倒也不至于让人感觉烦琐得可笑。但是,这一经历却给阿申顿带来一番别样的滋味,因为他此刻脑子里难以摆脱一个念头:就在这大使馆墙外,生活在动荡不安中的民众随时可能发动流血的革命,而在不到两百英里远的战壕里,士兵正躲在猫耳洞里躲避着刺骨的寒风和无情的炮火。

阿申顿根本无须担心他们的谈话会进行得不太顺利,而他原本以为这位赫伯特爵士可能会盘问他的秘密使命的顾虑也很快驱散了。大使阁下对他的态度不冷不热,好像他是一个拿了介绍信来求见的普通英国游客,他只想以礼相待而已。没有人会想到一场大战正在蔓延,因为他几乎没有提到这个话题,偶尔提及也只是为了表明他不是在故意回避这个令人心烦的话题。他大谈文学艺术,有意无意地证明自己读书勤奋,兴趣广泛,而当阿申顿谈到一些同他有个人交情而赫伯特爵士只是通过其作品才知道的作家时,他也会摆出一副纡尊降贵的友好姿态注意听他说,世上的所有大人物一般都是这样看待艺术家的。(不过,大人物偶尔也会画一幅画或写一本书,这时艺术家也就可以对他们以牙还牙。)他还顺便提到了阿申顿写的一部小说中的一个人物,故意不提坐在他眼前的这位客人就是那本书的作者。阿申顿钦佩他的礼貌涵养。阿申顿不喜欢有人同他讨论他的作品,因为作品一旦写成,他就真的没有多少兴趣再去谈论了,不论是当面夸奖他还是指责他,都一样会使他感到不安。赫伯特·惠瑟斯朋爵士恰如其分地表达了自己读过他的作品,以此满足他的自尊心,同时又只字不谈对自己读过的作品有何看法,免去了可能给他带来的不适。他还谈到了一些他在外交生涯中曾被派驻过的国家,以及在伦敦和别的地方他和阿申顿共同认识的人。他谈吐不俗,时不时穿插一些善意的讥嘲,算得上是风趣幽默了,也显得机智聪明。阿申顿觉得晚餐席间并不沉闷,但也不怎么有趣。要是这位大使不是那样无论谈到什么话题都只说一些正确的、明智的、不痛不痒的话,阿申顿肯定会更有兴趣。他感到老跟着这样一个严丝合缝的精致脑袋转,实在太费劲了,巴望能快点进入脱去上装随便聊聊的阶段,最好能把脚也跷到桌子上去!看来这根本指望不上了。不止一次,他发现自己在琢磨吃完饭后如何尽快体面告辞。他约了十一点在巴黎酒店同赫巴图斯见面。

晚餐结束了,咖啡端来了。赫伯特爵士很懂佳肴美酒,阿申顿不得不承认这顿饭吃得很好。上咖啡时也端来了利口酒,阿申顿喝了一杯白兰地。

“我有些多年陈的法国廊酒,你想尝尝吗?”

“不瞒您说,我认为只有白兰地值得一喝。”

“我也许同意你说的。不过这样的话,我得给你喝点儿更好的。”

他对管家吩咐了一句,不一会儿,管家拿来了一瓶还挂着蜘蛛网的酒和两只特大酒杯。

“我不是吹嘘,”大使一边看着管家把那金黄色的酒斟入阿申顿的酒杯,一边说道,“不过我敢斗胆说一句,既然你喜欢白兰地,你就一定会喜欢这个酒。这还是我在巴黎短期担任参赞时弄来的。”

“这么说来,我最近是在跟你的一位继任打交道啦。”

“贝尔灵?”

“是的。”

“你觉得这白兰地如何?”

“我觉得特棒。”

“那你觉得贝尔灵怎样?”

这问题接着上面的那个问题问得很怪,听起来有点儿滑稽。

“哦,我觉得他是个该死的傻瓜。”

赫伯特爵士靠到了椅子背上,用双手捧起那只巨大的酒杯,闻了闻酒香,然后缓缓地在这间庄重宽敞的客厅里环顾了一周。桌上多余的东西都已撤去,在阿申顿与大使之间摆了一瓶玫瑰。仆人走出去时顺手将电灯也关掉了,室内只有桌上的烛光和壁炉的火光。客厅虽然特别宽敞,但还是在肃穆中显得很舒适。此刻,大使的目光盯住了壁炉上方挂着的气度不凡的维多利亚女王画像。

“我说不上来。”他终于说了一句。

“看来他是要离开外交界了。”

“恐怕是吧。”

阿申顿用探询的目光快速瞟了他一眼。他应该是最不可能同情贝尔灵的人了。

“从目前的情形来看,”他接着说道,“我想他离开外交界是难以避免的了。我为他感到惋惜。他是个能干的人,会有人想念他的。我觉得他还很有前途。”

“是的,这样的话我也听到过。还有人跟我说过,外交部的人对他评价很高。”

“他有不少才能在这个枯燥乏味的行业中很有用武之地。”大使说道,还是露着那淡淡的微笑,神态冷淡而审慎,“他长得很英俊,是位儒雅绅士,彬彬有礼,法语说得很好,头脑也很灵活。他要是不走本来会干得很出色的。”

“很可惜,他浪费了这么好的机会。”

“据我所知,战争结束后他要去从事酿酒行业。说来也真巧,他要去的就是我买到这种白兰地的那家酿酒公司。”

赫伯特爵士把酒杯端到鼻尖,使劲吸了一下白兰地的浓香。然后他又抬眼看着阿申顿。每当他心里另有所思的时候,他看别人的样子就会显得很古怪,仿佛他眼睛里看到的是一些奇特而又令他厌恶的昆虫而已。

“你见过那个女人吗?”

“我同她和贝尔灵在拉鲁饭店吃过饭。”

“有意思。她长什么样?”

“很迷人。”

阿申顿想要给大使描述一番这个女人,但是他的另一半心思在同时回想着当初在饭店里贝尔灵介绍他认识这个女人时他产生的印象。他当时也很有兴趣结识一位闻名已久的女人。她自称名叫露西·奥本,而她的真实姓名却很少有人知晓。她刚到巴黎时是一个舞蹈团的成员,那个舞蹈团名叫“快乐女郎”,在红磨坊歌舞厅演出。她惊为天人的美貌很快引起了关注,一位富裕的法国制造商爱上了她,送给她一栋住宅,还送给她满身的珠宝首饰,可是没过多久便满足不了她与日俱增的物质欲求了。她走马灯似的换了一个又一个情人,迅速成了全法国最红的交际花。她的开销大得让人难以置信,她满不在乎地把她的仰慕者一个个弄得破产潦倒,还在心里讥笑他们。再富有的人最后也都应付不了她的穷奢极侈。战前阿申顿曾在蒙特卡洛赌场看到她一落座便输掉了十八万法郎,这在当时可是一笔天大的数目。只见她坐在那张大赌台前,身边围着一群好奇的看客,把一沓一沓的千元法郎掷了出去,神色镇定自若,要是她输的是自己的钱,这气派着实令人钦佩。

阿申顿结识她的时候,她已经过了十二三年这种放荡的生活,每晚彻夜狂舞豪赌,下午通常骑马散心,所以她其实已不很年轻,但却一点儿都看不出来:她的额头上没有一丝皱纹,那双水灵灵的圆眼睛周围几乎看不见一道鱼尾纹。最令人惊诧的是,尽管她日复一日地过着这种毫无节制的放浪生活,可她居然还保持着处女般的清纯气息。当然这是她精心保养的成果。她生就一副亭亭玉立的苗条身材,锦缎罗裙无数,每一条都裁剪得特别简单而合身。一头棕色秀发不加任何复杂装饰,加上她的鹅蛋脸、俊俏的小鼻子和蓝色的大眼睛,俨然就是安东尼·特罗洛普[安东尼·特罗洛普(1815—1882),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最出色的小说家之一。代表作有《巴塞特郡纪事》等。]小说里令人销魂的女主角。她就像珍藏版的纪念品一样,美得让人窒息。她肤若凝脂,白里透红,十分动人,她若涂脂抹粉,那也不是因为需要,而是为了肆意放纵。她身上散发着朝露般的纯真气息,既令人意想不到,又十分迷人。

阿申顿当然听说过,早在一年多前贝尔灵就成了她的情人。她早已名声在外,凡是跟她有染的男人都必会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不过这次的艳闻引起的议论比往常更多,因为贝尔灵没什么钱,而外界也从没听说过露西·奥本会青睐任何一个不是腰缠万贯的人。难道是她对这个男人动了真情?这似乎难以置信,可是还能有别的什么解释吗?说起来,贝尔灵倒也是任何女人都可能会倾慕的那种年轻男子。他三十出头,身材高挑,相貌英俊,举止优雅,有一股独特的魅力;总之,他的外表十分出众,走在路上也会引来行人频频回头多看他几眼。不过,跟多数英俊男子不同的是,他对自己引起的注目竟浑然不觉。当人们得知他是这位交际花的amant de cur[法语,意为心上人](这个词要比我们英语中的fancy man[意为情夫]好听得多)时,他成了众多女人倾慕的对象,同时也引来了很多男人的嫉妒。不久,谣言四起,说他要跟这个女人结婚,这使他的朋友们惊愕不已,也遭来了众人戏谑的嘲笑。后来又有消息传开,说贝尔灵的上级问过他传闻是否属实,他承认了。他很快遇到了压力,上头责令他打消这个不会有好下场的打算。有人向他指出,外交官的妻子肩负各种社会义务,而露西·奥本不能承担这样的义务。贝尔灵回答说,他早已做好随时离职的准备,一旦时机合适他就会提出辞呈。什么劝告他都不听,同他争辩他也不理;他已打定主意要结婚了。

阿申顿初次见到贝尔灵时,他对这个人没有多少好感,觉得他有些孤傲。但由于在工作中接触多了,他渐渐发现他的疏离态度只是性格羞涩所致,对他有了更多了解之后,他反倒被他天性中的一种不多见的温和所迷住。不过他们之间的交往仍局限于工作关系,所以当有一天贝尔灵请他一起吃饭,认识一下奥本小姐时,他感到有些出乎意料,不由得纳闷儿是不是周边的人都已经冷落他了。去了之后他才发现,原来这次邀请纯出于那个女人的好奇。在那天的晚餐席间,阿申顿还颇为吃惊地了解到这个女人竟然有闲工夫读过他写的两三本小说(似乎还挺赞赏),而当晚让他感到惊奇的还不止这一件事。由于他一直过着平静而勤奋的写作生活,他从来没有机会接触高级妓女的圈子,所有时下当红的交际花他也只是知道名字而已。同样让阿申顿感到吃惊的是,他发现露西·奥本在神情举止和气度上与伦敦梅菲尔区的那种时髦女子没有什么区别,而那类女人他多少有些了解,为了写书也同几个走得挺亲近。相比之下,她或许略显得更急于取悦别人(的确她的性情中有一个表现很讨人喜欢,那就是她无论同谁交谈,总会对对方表现出很大兴趣),但她不像那些女人那么做作,她的谈吐也颇显智慧。在她身上见不到社交界近来沾染上的粗俗。或许她只是本能地感到自己的口中不该随便吐出脏话;或许她只是内心深处还保留着一点儿固执。看得出来她与贝尔灵在热恋之中。他们彼此的真情流露的确很感人。阿申顿同他俩告别时同她握了握手(她握住了他的手没有马上松开,那双晶莹的蓝眼睛盯着他的双眼),她说:

“等我们在伦敦住下来后,请你来做客,你会来的吧?你知道吗,我们要结婚了。”

“衷心祝福你。”阿申顿说。

“还有他吧?”她笑道,那是天使般的笑容,有着黎明的清新和南方春天的柔情。

“你从来没有在镜子里看自己吗?”

赫伯特·惠瑟斯朋爵士聚精会神地听着阿申顿描述那天晚餐的经过(阿申顿觉得自己的描述不无幽默)。他的冷峻目光中没有一丝笑意。

“你觉得他们的婚姻会成功吗?”他突然问道。

“不会。”

“为什么不会?”

这个问题把阿申顿吓了一跳。

“一个男人结婚不仅只是娶了个妻子,同时还娶了她的朋友。你有没有想过往后贝尔灵不得不同什么样的人打交道?声名狼藉、涂脂抹粉的女人,在社会上落魄的男人,一些吃软饭的和冒险家?当然他们会很有钱,她的那些珠宝就得值十几万英镑,他们当然可以在伦敦的波希米亚区大出风头。你知道所谓的攀高枝儿吗?一个品行不良的女人一旦结婚,就可以在她的圈子里赢得钦羡,她巧施计谋攀上一个男人,为自己赢得了尊贵。可是她嫁的那个男人呢,只会落得被人嘲笑的下场。她身边的朋友,那些老丑妇和她们养的小白脸,那些靠给生意人牵线搭桥而抽取一成佣金勉强度日的下三烂,就连这种人都不会把他放在眼里。他成了冤大头。相信我,一个人如果在这种处境下还能从容应付,那就不是品行格外高尚,就是特别厚颜无耻。再说,你认为这样的关系能长久吗?一个过惯了烟花生涯的女人将来能安于居家生活吗?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厌烦,变得不安分起来。爱情能持续多久?你想想,如果有一天贝尔灵不再爱她了,他不会为自己走错了这一步而感到懊悔苦恼吗?”

惠瑟斯朋又呷了一口他的陈年白兰地,然后抬头用好奇的眼神看着阿申顿。

“我说不清一个人如果一心只顾埋头去做他特别想做的事,不去考虑什么后果,算不算是个明智的人。”

“如果能当上大使,那肯定也算称心如意了吧。”阿申顿应道。

赫伯特爵士淡淡一笑。

“贝尔灵让我想起了当年我在外交部做小职员时认识的一个朋友。我不想告诉你他的名字,因为他现在可以说赫赫有名了,也很受人尊敬。他的仕途非常成功,可是成功的路上也经常有些荒谬的经历。”

他的话让阿申顿微微抬起了眉毛,他没想到从赫伯特·惠瑟斯朋爵士的嘴里会说出这样的话,不过他什么也没说。

“他是我的同事,聪明绝顶,这一点我相信没有人会否认,谁都从一开始就断言他会有大好前途。我也敢说他具备做外交官的所有条件。他家世代都是军人和海员,虽不算特别显赫,但也是很有名望的。他很懂得在上流社会中如何行事,既不莽撞也不胆怯。他读书很多,对绘画感兴趣。我甚至认为他的表现多少有点儿可笑,他想要紧跟潮流,急于追赶现代时尚,那时高更和塞尚还不怎么出名,可他已对他们的画作如醉如痴。虽然他的态度中有些势利的意味,渴望惊世骇俗,可他内心对艺术的热爱是完全真诚的。他太喜欢巴黎了,一有机会就跑到那里去,在拉丁区找个小旅馆住下来,想要接触到画家和作家。按照当时这类文人雅士的习惯,他们也能稍稍放下架子跟他有所接触,因为他毕竟也不过是个外交官而已,另外也会时不时地笑话他,因为他显然总端着一副绅士架子。但是他们又喜欢他,因为他随时乐意聆听他们的高论,每当他赞颂他们的作品时,他们甚至愿意承认他虽说是凡夫俗子一个,但骨子里还是有些货真价实的天赋的。”

阿申顿听出了他言语中的嘲讽,对他揶揄自己的行业付之一笑。只是他不明白他这一大通描述究竟有什么目的。大使一直绕来绕去不说清楚,一半是因为他喜欢这么吊人胃口,同时也因为他不知为何总有些不太愿意进入正题。

“可我的这位同事很谦虚。他总是对一切都很满意,当那些年轻的新秀画家和不知名的蹩脚作家纷纷抨击声名显赫的艺术大家,兴致勃勃地谈论一些唐宁街头脑冷静而又有文化的秘书们从未听说过的人物时,他总是张大了嘴巴认真听着。他心里知道这些人不过是一批平庸的二流角色,所以每次返回伦敦工作时他并不感到遗憾,只是当成自己刚刚观看了一场荒唐的闹剧,现在大幕已经落下,他也就理应回家了。我还没告诉你,他其实也是雄心勃勃的。他知道他的亲友都指望他有大成就,他也不想让他们失望。他对自己的能力心里完全有数。他一心想要成就一番事业。可不幸的是,他没有什么钱财,每年也就几百镑的收入,而他父母已双亡,他既无兄弟也无姐妹。同时他深知,没有亲属羁绊的自由对他来说倒也是一笔财富。他有无限的机会可以结交各类对他有用的人。你这样听下来是否觉得这个年轻人挺叫人讨厌的?”

“没有。”阿申顿这样回答这个有些突兀的问题,“多数聪明的年轻人都知道自己聪明。他们在盘算自己的前途时通常也肯定会有一些世俗的考虑。年轻人当然应该有志向。”

“那我接着说吧,有一次去巴黎时,我的这位朋友结识了一位很有才气的爱尔兰画家,名叫欧麦利。他后来当上了宫廷画家,为一些王宫贵族和内阁大臣画像,报酬很高。不知道你是否见过他为我妻子画的一幅肖像,一两年前展出过。”

“我没有见过。但我知道他的名字。”

“我妻子很喜欢那幅画像。在我看来,他的画总是很精细,很好看。他能把他要画的人物身上的特殊气质在画布上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当他画一位高贵女子时,他画出来的肯定是个高贵女子,绝对不会画成浪荡女人。”

“这个才能的确精妙。”阿申顿说,“那他是不是画一个荡妇也能一样画得很传神呢?”

“他能的。只是现在他不太想画这种人了。那时候他住在谢尔什-米蒂大街上一间又小又脏的画室里,跟一个法国女人同居,就是你说的那种女人,他画过好几幅她的画像,画得像极了。”

阿申顿似乎感觉到赫伯特爵士马上要进入详尽的细节描述了,不禁暗自纳闷儿,他说了半天都没有说到点子上,会不会他说的这个所谓同事其实就是他自己呢?他开始听得更专注了。

“我的这位朋友很喜欢欧麦利。跟他交往很愉快,他是那种话很多但不会让人感觉啰唆的人。他有不折不扣的爱尔兰人天生健谈的才能。他聊起天来滔滔不绝,而我的这位朋友觉得很精彩。他很喜欢到他的画室去,坐在那儿看他画画,一边听他滔滔不绝地大谈自己的画技。欧麦利一直说要为他画一幅画像,这使他有些扬扬自得。欧麦利认为他与众不同,还说能展出一幅至少还有点儿绅士模样的人物画像,对他自己也有好处。”

“顺便问一句,这都是什么时候的事?”阿申顿问道。

“哦,那是三十年前的事了……他们俩常常谈论未来。听到欧麦利说,他要为我朋友画的那幅画像在国家画像馆展出的话一定会引来赞赏,我的朋友虽然嘴上说得很谦虚,但他心里毫不怀疑他的画像总有一天会在那里大放异彩。有一天晚上,我的朋友——我们就叫他布朗吧?——坐在他的画室里,欧麦利在紧赶慢赶地利用最后的日光要画完他为某个沙龙画的一幅他情人的画像——这幅画现在展出在泰特美术馆。欧麦利突然邀请他跟他们共进晚餐。他在等他情人的一个朋友过来,顺便说一下,他的情人名叫伊冯娜。他很想让布朗跟他们一起凑成四人一桌。伊冯娜的这位朋友是个杂技演员,欧麦利急于要请她为自己当裸体模特儿。据伊冯娜说,她的这个朋友身材特别好。她见过欧麦利的画作,很愿意做他的模特儿,安排这次晚宴就是为了把这事定下来。她那时正好没有演出,但很快又要在蒙帕纳斯剧场开演,趁这几天有空帮朋友一个忙,又能挣一点儿钱,何乐而不为。布朗对这个邀请很感兴趣,他从没见过杂技演员,便欣然接受了邀请。伊冯娜暗示说,这个女人也许会是他喜欢的类型,如果他真的喜欢,肯定不难说服她做他女朋友的。凭着布朗的轩昂气度和那一身英国装束,她准会把他看作英国大人物[原文为法语]的。我的朋友哈哈大笑。他没有把伊冯娜的暗示太当回事。‘谁知道呢?[原文为法语]’他说。伊冯娜用调皮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他坐了下来。时值复活节季节,天气很冷,但这间画室里却暖和舒适,虽然画室不大,屋内杂乱无章,窗台上还积着厚厚的灰尘,但整体气氛显得亲切又温馨。布朗在伦敦的韦弗顿街有一套很小的公寓,墙上挂了一些精美的版画,客厅里到处摆着些中国古代瓷器,但他暗自纳闷儿,为什么在自己那间雅致的客厅里完全感受不到他在这间乱糟糟的画室里所感受到的家的舒适和浪漫情趣呢?”

“不久门铃响了,伊冯娜把她的朋友迎了进来。她好像叫艾丽克丝,她进门后同布朗握了握手,刻板地客套了几句,像平时在烟草店里会遇到的某个胖女人那样故意摆出一副客客气气的模样。她披着一件长长的人造貂皮斗篷,头戴一顶巨大的猩红色帽子。她的这身打扮俗气得令人瞠目结舌,她长得也一点儿都不好看,一张宽大扁平的脸,嘴巴很大,鼻子上翘,一头浓密的金发,但一看就是染的,一双天蓝色的大眼睛,浓妆艳抹。”

阿申顿越来越确定,惠瑟斯朋是在讲述他自己的经历,否则他不可能在三十年后还记得这么清楚那个女人穿的什么衣服,戴的什么帽子。他感到好笑的是这位大使太单纯了,以为蒙上这么一层薄薄的窗户纸就能掩盖事实真相。阿申顿忍不住在心里猜测这个故事会有什么结局,想到这么一个冷漠、尊贵而一丝不苟的人也会有风流艳遇,他按捺不住好奇。

“艾丽克丝打开话匣子同伊冯娜聊了起来。我的朋友注意到艾丽克丝有一个挺奇怪的特点,可他却觉得很吸引人:她说话嗓音低沉沙哑,听上去像是她刚得过重感冒似的,他莫名其妙地觉得这个嗓音特别悦耳动听。他问了欧麦利她是不是平时说话也这样,欧麦利说自打他认识她以来就是这样的。布朗称之为‘威士忌嗓音’。欧麦利告诉了她布朗说的话。她咧了咧她的大嘴冲布朗微微一笑,说这不是喝酒的缘故,而是因为她经常倒立造成的,也算是她的一个职业病吧。接着他们四人去了圣米歇尔街附近一家小得惊人的餐馆,我的朋友只花了两个半法郎就饱餐了一顿,酒水也包了,他觉得这顿饭要比他在萨沃伊酒店或克拉里奇酒店吃的大餐还美味。艾丽克丝是个很健谈的姑娘,她用那浑厚粗哑的嗓音东拉西扯,布朗听得津津有味,甚至惊叹不已。她说了很多俚语土话,虽然有一多半布朗都听不懂,但他还是对她说得绘声绘色的这些粗话感到饶有兴味。她说话的腔调让人联想到热腾腾的沥青路,廉价酒馆里的金属吧台,还有巴黎贫民区行色匆匆的熙攘人群。那些俏皮、生动的形象比喻有一股力量,如香槟酒似的刺激着他已有些晕眩的脑袋。她是个来自底层的低贱女人,是的,她就是这样的人!但是她身上有一股火焰般燃烧的活力使你感到温暖。他意识到伊冯娜已经跟她说过了他是个单身的英国人,很有钱。他分明看到了她两眼滴溜溜地在打量自己,他佯装什么也没看见,不过他已经从她的眼神里读出了一句话:他看上去还不错[原文为法语]。他隐隐感觉这个发现很有趣:他也认为自己挺不错的。当然啦,她们东拉西扯地谈到了很多事情。她也并没有怎么关注他,事实上她们到底在说什么他实在一无所知,只能尽量表现出心领神会、很有兴趣的样子。不过她也时不时地会看他一眼,伸出舌头快速舔舔嘴唇,他觉得这是在向他暗示,只要他说出来要她做什么,她就会答应的。他在心里暗暗耸了耸肩。这个女人看上去健康而又年轻,有一种撩拨人的活泼,但是除了那沙哑的嗓音,她身上实在没有什么特别迷人的地方了。不过想想要是能在巴黎经历一桩风流韵事,他心里也是高兴的,这也是生活嘛,再想到她是个歌舞厅的杂技艺人,这也有点儿意思:等他到了中年后回想往事时,还能记得自己曾经得到过一位杂技演员的爱慕,无疑也是挺有趣的。不记得是拉罗什富科[拉罗什富科(1613─1680),法国箴言作家]还是奥斯卡·王尔德[奧斯卡·王尔德(1854—1900),爱尔兰作家、诗人、剧作家,英国唯美主义艺术运动的倡导者]说过,一个人年轻时犯错,是为了老了以后可以有所追悔。晚饭后他们又坐在那里喝咖啡和白兰地,聊到很晚才告辞出门,走到街上时,伊冯娜提议让他送艾丽克丝回家。他表示非常乐意。艾丽克丝也说她住的地方不远,所以他们就步行过去了。她告诉他自己有一套公寓房间,虽然她平日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演出,但她喜欢有个自己的住处,你知道,一个女人没有自己的住处是会叫人瞧不起的。他们很快便走到一条乱糟糟的街上,来到一栋破旧的楼房前。她摁响了门铃,等着门房来开了门。她没有邀请他进去。他拿不定是不是她认为这是不需要说的事。他突然感到一阵胆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有什么话可说的。于是两人陷入了沉默。气氛很尴尬。只听楼门嘎嗒一声开了。她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他,有点儿疑惑,他顿时羞得脑袋都晕了。她伸出手,感谢他送她回家,并跟他道了晚安。他紧张得心怦怦直跳。只要她请他进去,他会欣然接受。他要看到她做出一个想要请他进去的表示。他握了握她的手,也道了声晚安,抬了一下帽子,转身走了。他感到自己太傻了。他睡不着觉,在床上辗转反侧,反复想着她会把自己看作怎样的傻蛋,迫不及待地盼着天快点儿亮,他好赶快做些什么去挽回自己给她留下的丢人印象。他的自尊心严重受伤。为了抓紧时间,他上午十一点就去找她,想请她一起吃午饭,可是她出门了。他叫花店给她送去了一束花,晚些时间又去找了她一次。她已经回来过,但他去时又外出了。他便去了欧麦利家,希望能在那里碰上她,可她没在那里。欧麦利嬉皮笑脸地问他有何进展。为了保住脸面,他对欧麦利说,他没怎么把她当回事,所以很绅士地把人送到就离开了。但是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很忐忑,生怕欧麦利已经看出了他在撒谎。他给她送去一封快信,邀请她第二天一起吃饭,但是没有回音。他百思不解。他问了自己旅店的门房十多次有没有给他的信件,可是什么也没有。最后他几乎陷入了绝望,就在晚饭前又去了她家。门房说她在家,他便上了楼。他心里很紧张,按捺不住想要发火,因为她竟然如此漠视他的邀请,可同时他又特别想要表现得轻松自在。他登上了四层楼梯,楼道里黑乎乎的,气味很难闻,他按门房告诉他的房间号走到门外,摁了一下门铃。一阵静默后,他听到屋里有了声响,他又摁了一下。不一会儿,她就开了门。他确信她一丁点儿都认不出他是谁了。他大吃一惊,虚荣心受到了打击,但仍装出一副欢快的笑脸。

“‘我是来问问你今晚是否愿意跟我一起吃饭。我给你送过一封快信。’

“这时她才认出了他。可是她依旧站在门口,没有请他进屋。

“‘哦,不行。我今晚不能同你吃饭。我头痛得要命,要睡觉。我没能回信,你的信我不知道放哪儿去了,我也忘记了你的名字。谢谢你一番好意给我送来的花。’

“‘那你明晚可以跟我吃饭吗?’

“‘真不巧,明晚我已经有约,对不起。’

“没有什么可说的了。他不敢再向她提出任何别的要求,于是道了声晚安就走了。他似乎觉得她倒并没有恼他,只是把他忘得一干二净了。这让他感到屈辱。他再也没有见她一面就回到了伦敦,不知为何总是对此耿耿于怀。他根本没有爱上她,只是对她很生气,却又实在无法忘掉她。他倒也很坦诚地意识到,他的苦恼只是因为虚荣心受到了伤害。

“那次在圣米歇尔街附近的小餐馆里吃晩饭时,她曾提到过她所在的杂技团春季会去伦敦演出,所以他在写给欧麦利的一封信中故意用随意的语气写插了一句,大意是,如果他的年轻朋友艾丽克丝碰巧到伦敦来的话,他(欧麦利)不妨告诉他一声,他好去看看她。他想听她亲口说说她对欧麦利为她画的那幅裸体画有什么看法。没过多久这位画家写信告诉他,一周后艾丽克丝会在埃奇韦尔路的大都会剧场演出,他顿时感到热血涌上心头。他去看了演出。要不是他特意提早去,事先看了节目单,他准会错过她的表演,因为她的节目排在头一个。上场的有两个男演员,一胖一瘦,都蓄着大黑胡须,还有艾丽克丝。三人都穿着很不合身的粉色紧身上衣和绿色绸缎灯笼裤。两个男演员在一对高空秋千上表演各种杂技,艾丽克丝则在台上跑来跑去,给他们递手巾擦手上的汗,时不时地翻个跟斗。当那胖子把瘦子举到他的肩上时,艾丽克丝便爬上去站到那瘦子的肩上,吻一下自己的手背向观众致意。他们接着表演了自行车杂技。这种杂技如果是高手表演,也会很有情趣,甚至很美,可是现在台上的表演却实在粗俗,我的这位朋友感到十分难堪,都看不下去了。眼看着成年男人当众耍弄自己是挺让人难为情的。而可怜的艾丽克丝,嘴上露着僵硬的假笑,穿着那身粉红色紧身上衣和绿色缎裤,那样子简直惨不忍睹,他不禁暗自诧异,这样的人怎么值得他因为去她家时没被认出来而生气?演出结束后,他以屈尊的神态耸了耸肩,走到后台,给了一个先令叫门房把他的名片递给艾丽克丝。几分钟后她出来了。好像见到他还很高兴似的。

“‘哦,能在这个死气沉沉的城市里见到一个熟人真是太好了,’她说,‘嘿,你在巴黎就要请我吃饭的,现在你可以带我去了。我都快饿死了。我演出前从不吃东西的。你想想看,他们怎么可以把我们节目排在这么糟糕的顺序。简直是侮辱人。不过我们明天会去找经纪人好好说说。要是他们认为可以这么欺负人,那他们可就错了。哼,这怎么行?不行,绝对不行的[原文为法语]!还有那些观众也真够呛!没有热情,没有掌声,什么都没有。’

“我的朋友差点儿站不稳了。她是不是太把自己的表演当一回事了?他简直要笑出声来。但是她还用那沙哑的嗓音说着话,他听到这嗓音总会奇怪地感到紧张。此刻她穿着一身红衣服,还戴着他第一次见到她时戴的那顶红帽子。她看上去实在太招眼了,他根本不想带她去任何可能会被人看见的地方,所以提议去索胡餐厅。那时候还有双轮马车,这种马车要比当今的出租汽车更适合谈情说爱。我的朋友搂住艾丽克丝的腰亲吻了她。艾丽克丝平静地接受了,可是他却没有感到兴奋。后来在晚餐席间,他一直表现得很有风度,而艾丽克丝也对他和颜悦色。他们吃完饭起身出门时,布朗邀请艾丽克丝到他在沃弗顿街上的住处去坐坐,可她拒绝了,她说这次从巴黎过来有一个朋友同行,晚上十一点要跟他见面,因为她的朋友正好要去办一件生意上的事,她才抽空跟布朗一起吃饭的。布朗听了非常生气,但也不便当场发作。他们沿着沃多尔街走去(因为她说要去莫尼科咖啡厅),路过一家当铺时,她停下脚看着橱窗里的首饰,看到一副镶着蓝宝石和钻石的手镯欣喜若狂,而布朗觉得这手镯俗不可耐,但他还是问了问她是否喜欢。

“‘可它标价十五镑哪!’她说。

“他走进当铺,替她买下了。她高兴极了。快走到皮卡迪利广场时,她要跟他分手了。

“‘你听好了,我的小宝贝[原文为法语],我不能在伦敦同你见面的,我那个朋友醋劲儿可大了,所以我觉得你不如现在走开为好。下星期我会在布洛涅演出,你要不要过去看看?在那儿我就是一个人了。我那朋友要回荷兰了,他家在那里。’

“‘好吧,我会去的。’布朗说。

“他果真去了布洛涅——他请了两天的假——他心里的念头是要去挽回他受了伤的自尊心。他这么耿耿于怀也是够奇怪的。依我看,这似乎有些莫名其妙。他无法忍受艾丽克丝把他看作傻瓜。他觉得只要能从她的头脑中消除这个看法,他就再也不跟她来往了。他也想起了欧麦利和伊冯娜。艾丽克丝肯定跟他们说了这些事。想到这些他内心瞧不起的人会在背后笑话他,他简直忍无可忍。你是不是觉得这个人太自作自受了?”

“老天,我觉得不是。”阿申顿说,“所有理智的人都知道,在给人带来心灵折磨的情感中,虚荣心是最有摧残力的,也最普遍,最难以根除,同时人往往否认虚荣心的威力,这本身就是虚荣心的表现。虚荣心要比爱情更能消耗人的精力。随着年岁的增长,谢天谢地,你可以对爱情带来的恐惧和束缚置之不理,但是年岁不能让你挣脱虚荣心的羁绊。岁月可以减轻爱情带来的痛苦,但只有死亡才能终止受伤的虚荣心。爱情是简单的,不需要寻求伪装,而虚荣心会以一百种假象来欺骗你。它有时会表现为某种美德:可以幻化成勇气的源泉和雄心壮志的力量;可以强化恋人之间的忠贞和苦行者的坚韧;可以为艺术家渴望成名的火焰添柴加火,同时又能支撑和补偿诚实之人的节操;甚至可以对圣人的谦卑不屑一顾。世人都难以逃脱虚荣心的侵袭,如果你费劲去抵御它,它就恰好会趁你费劲时把你绊倒。对于虚荣心的侵袭任何设防都是无用的,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它会从哪个未设防的地方偷袭你。真诚并不能保护你不落入它的罗网,幽默也无法抵挡它的嘲弄。”

阿申顿停下了,倒不是因为他已经说完了他要说的话,而是因为他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他注意到了这位大使也想要说话,无心听他说个不停,只是出于礼貌才强忍着听他说下去。不过阿申顿的这番演讲倒也不是要开导大使,只是自己图个开心而已。

“到头来终究还是虚荣心可以使人不被倒霉的命运击倒。”

赫伯特爵士一时沉默无语。他直勾勾地盯着前方,仿佛他的思绪忧伤地游离到了遥远的记忆地平线上。

“我的朋友从布洛涅回来后,发现自己疯狂地爱上了艾丽克丝,所以他又约了两周后她去敦刻尔克演出时再同她见面。在这两周里他什么心思都没有了,到了动身前的那个晚上——这次他只有三十六个小时的假——他浑身火烧火燎,根本无法入睡。在那以后他又去巴黎同她过了一夜。再后来,她有一周放假,他便说服她到伦敦来幽会。他知道艾丽克丝并不爱他。他只不过是她一百来个情人当中的一个。她也并不隐瞒自己不只有他这一个情人。他为此妒火中烧,但又知道自己不能表露出来,否则只会招来她的嘲笑或怒骂。她甚至都算不上喜欢他,愿意同他交往也只是因为他是一位绅士,穿着也体面而已。她很愿意做他的情妇,只要他对她的要求别太惹她烦就行。但事情也就到这一步了。他没有足够的财力向她认真求婚,不过即使有这个财力,就她这放任自由的性格来看,她也会拒绝的。”

“可是那个荷兰人是怎么回事?”阿申顿问。

“荷兰人?那纯粹是瞎编的。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她那时不想同布朗扯不清,就随便编造了这么个荷兰人来搪塞他。撒个谎对她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也不要以为他没有挣扎过要打消自己的一时狂热。他知道这是瞎闹,知道他们俩要是长期交往下去只会使他遭殃。他对这个女人有清醒的认识:她平庸粗俗,毫无情趣。他感兴趣的话题她一句也说不上来,也根本不想去谈,她想当然地认为他应该对她说的事情感兴趣,所以没完没了地跟他絮叨她跟团里的其他演员吵架啦,同经理发生纠纷啦,又和旅馆老板大斗了一场什么的。她说的这些事把他烦得要死,可是她那沙哑的嗓音却总是让他听了心怦怦跳,有时他都觉得要窒息了。”

阿申顿坐的椅子很不舒服。这是一把看上去古色古香的高级椅子,可是很硬,椅背很直。他巴望着赫伯特爵士能够想得起来回到刚才的那个房间去,那里有一张舒适的沙发。现在已经显而易见,他在讲的全是他自己的事,阿申顿感到他在自己面前这样赤裸裸地袒露内心世界未免有些唐突。他并不希望自己被人强行引为知己。惠瑟斯朋同他毫无关系。借着昏暗的烛光,阿申顿看到他面色苍白得像个死人,两眼发光,这样的眼神出现在这个平日总是冷峻而镇定的人身上,令人感到格外不安。他给自己倒了杯水;他已经说得口干舌燥,但他还是不管不顾地继续讲下去。

“最后我的朋友终于振作了起来。他对自己当时的处心积虑感到恶心。这件事一点儿都不美好,只能让人感到羞耻;最终还是一场空。他的满腔热情不啻于庸俗的滥情,同那女人让他感受到的庸俗一样。正好艾丽克丝要随团去北非演出六个月,至少在这段时间里他不可能见到她。他打定主意必须抓住这个机会彻底了断。他苦涩地感到艾丽克丝根本不会在乎。不到一个月她就会把他忘得干干净净。

“接着他的经历有了一些新的变化。他结交了几个好友,其中有一对有权有势的夫妇,他们有一个独生女儿,我也说不清是什么原因,这个女儿爱上了他。她身上的一切都与艾丽克丝恰恰相反:她很漂亮,是纯正英国人的美貌,蓝眼睛,白里透红的脸颊,身材高挑轻盈,就像《笨拙》杂志上杜穆里埃[乔治·杜穆里埃(1834—1896),法裔英国漫画家和作家]画的美人一样。她头脑聪明,博览群书,由于自幼生长在政界环境,她可以头头是道地谈论布朗感兴趣的那些话题。他有理由相信,只要他开口向她求婚,她就会接受。我已经跟你说过,他是个雄心勃勃的人。他知道自己能力出众,一心只想要有机会施展才能。这个女子与英国最显赫的家族有关系,他不可能傻到看不出这样的联姻会给他的仕途带来多大的便利。这真是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想想自己从此可以把那段不光彩的插曲彻底抛到脑后,这是多么大的解脱啊!同时他又感到莫大的幸福,从此再也不用对艾丽克丝大献殷勤,却屡屡碰壁,只能换来她表面上欢快的冷漠和毫无感情的亲切!的确,想想自己在另一个人的眼里是真的有分量的,这是何等的幸福啊!每次他一进屋就看到她立刻面露喜色,他能不感到得意,不为之感动吗?他并不爱她,但他觉得她还是很有魅力,他想要忘掉艾丽克丝,忘掉自己被她拖进了庸俗的生活。最后他下了决心。他向她提出了求婚,她接受了。她的父母也很高兴。婚礼定于秋季举行,因为她父亲要去南美洲参加一个政治活动,母女俩会跟他同行,也就是说,他们整个夏季都不在。那时正好外交部要派我的朋友布朗去里斯本担任外交职务,立刻要去赴任。

“他送走了他的未婚妻。说来也巧,事情出了变化:他要去里斯本接替职位的那个人还要留任三个月,所以我的朋友在这段时间就无事可干了。就在他盘算着自己该做些什么的时候,他收到了艾丽克丝的一封信,信中说她即将回法国演出,行程已经定好;她把自己会去演出的地方列了一个长长的单子,接着用友善的语气像是随意地告诉他,如果他能抽出时间过来一两天的话,他们一定会玩得很开心的。他猛地产生了一个疯狂的罪恶念头。如果她在信里表达了她急切想要跟她见面,他也许会拒绝的,但就是她那装得一本正经的漠然语气刺激了他。他突然很想见到她。他不在乎她是否粗俗低贱,她已经钻进了他的骨子里,而这也是他的最后一个机会。他很快就要结婚。失去这个机会,永远就不会再有机会了。他到马赛去接她,看着她从船上走下来,她是坐船从突尼斯来的。她见到他时很开心,这让他心怦怦直跳。他知道自己还疯狂地爱着她。他告诉她自己三个月后就要结婚了,希望能同她一起度过他最后的自由时光。她不肯放弃她的演出计划。她要是突然离开,会让杂技团的其他演员陷入困境,她怎么可以这样做呢?他提出他会补偿他们的损失;可是她听不进去;他们不可能在这么措手不及的情况下找到人来替代她的,况且他们也不能随便毁约,丢掉这个不错的合约可能也会失去以后的其他合约。他们都是说话算话的诚实人,他们不仅要对杂技团的经理负责,也要对观众负责。他气急败坏,眼看着自己的全部幸福就要因为这该死的巡演而毁掉,他觉得太荒唐了。再想想三个月后会怎样呢?到那时她该怎么办呢?哦,不行,他的要求太不合情理了!他告诉她说,他太喜欢她了。直到现在他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疯狂地爱她。既然这样,她说,那他何不跟他们的杂技团一路同行呢?有他陪在身边她会很高兴,他们可以一起度过这段开心的时光,三个月后,他就可以回去迎娶他的未婚妻,对谁都没有坏处。他犹豫了一会儿,可是既然已经见到了她,他受不了就这么匆匆地再次别离。所以他接受了。”

艾丽克丝又说:“‘可是你给我听好了,小家伙,你要知道,你可不能胡来。我要是太闹腾,我的经理会讨厌我的,我不能不为我的前途着想。要是我得罪了团里的老主顾,我会被炒鱿鱼的。虽然不会经常有这样的事,但你还是要明白,要是我偶尔跟某个喜欢我的人亲近一些,你可不许瞎闹。那不过是例行公事,没什么的。你还是我的心上人[原文为法语]。’

“他感到心里一阵撕心裂肺的绞痛,我想他那时一定面无血色,艾丽克丝都以为他要晕过去了。她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就这条件,’她说,‘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他接受了。”

说到这里,坐在椅子上的赫伯特·惠瑟斯朋爵士身体向前倾了一下,他脸色煞白,阿申顿觉得他也要晕过去了。他脸上的皮紧绷在头上,整张脸看上去就像个死人似的,只是额头上青筋毕露。他的沉稳神态荡然无存。阿申顿再次巴望他别再说下去了,看到他这样暴露自己的内心世界,他感到既害羞又紧张:没有人可以这样赤裸裸地向别人袒露自己。他忍不住想要大叫起来:

“别说啦,别说啦,我不想再听下去了。你会害臊死的。”

可是这个人已经丝毫没有羞耻心了。

“就这样,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三个月,一路同行,逗留于一个又一个死气沉沉的小乡镇,在脏乱不堪的旅店房间里过夜。艾丽克丝不让他带她去住像样一些的旅馆,她说她没有合适的衣服去住好的旅馆,住在这种她平时住惯了的小旅店里她反倒更舒服;她不想让她团里的伙伴说三道四,觉得她是在显摆。他总是一连好几个钟头坐在简陋的小咖啡馆里。杂技团里的人都把他当作兄弟一样,平时都对他直呼其名,常跟他开些粗俗的玩笑,见面会跟他勾肩搭背。在他们忙不过来的时候他也替他们跑跑腿。他在经理的眼睛里看到了善意的蔑视,那些搭舞台的工人对他随便打趣,他也只好忍着不当一回事。他们一路都坐的是三等车厢,他会帮他们拿行李。他是个酷爱读书的人,但是在这三个月里他竟没有翻开过一本书,因为艾丽克丝很讨厌看书,还觉得读书的人都是装模作样。每天晚上他都去歌舞厅去观看她那下三烂的演出,还得佯装很喜欢,赞扬她的演出很有艺术性。如果演出顺利,他得祝贺她;如果某个惊险动作演砸了,他又得宽慰她。演出结束后,他就去咖啡馆等她,她要卸妆换衣服,有时她会匆匆跑来对他说:

“‘今晚不用等我了,亲爱的[原文为法语],我有事。’

“然后他就要忍受妒忌的煎熬。他感到揪心的难过,他不知道还有哪个男人受过这样的罪。她会在凌晨三四点钟回到旅店,惊讶地问他为什么还没睡。睡觉!他难过得心如刀割,怎么能睡得着呢?他答应过不干涉她的行动。可是他没能信守诺言。他好几次跟她大吵大闹,有时还动手打她。这时她就会失去耐心,劈头盖脸地直说她讨厌死他了,收拾东西就要走。于是他就苦苦哀求她不要离开,说他什么都答应,什么都服从,发誓一定忍气吞声。蒙受这样的屈辱太可怕了。他真可怜。可怜吗?不!他一生从没感到这么幸福过。他是在阴沟里打滚,可是他滚得很开心。他对自己过去的生活厌烦透了,现在的生活才让他感到浪漫,妙不可言。这才是现实生活。眼前这个嗓音沙哑、邋遢又丑陋的女人竟然那么活力四射,对生活有那么强烈的热情,她甚至也把他自己的生活变得充满活力。他好像真的看到了有一团宝石般的火焰在燃烧。现在还有人读佩特[沃尔特·佩特(1839—1894),英国著名文艺批评家、作家,1873年出版《文艺复兴史研究》,提出“为艺术而艺术”的美学主张,成为唯美主义运动的理论家和代表人物。佩特将审美感觉视为人生的唯一重要经验,认为人生的成功就是通过艺术审美摆脱庸俗的功利追求,让“宝石般的强烈火焰一直燃烧”。]吗?”

“我不知道。”阿申顿答道,“我不读。”

“只有三个月的好时光。啊,时间过得太快,转眼就过了几个星期!有时他竟胡思乱想,觉得不如干脆放弃一切,从此就跟这些杂耍艺人混下去算了。那些人渐渐地也很喜欢他了,他们还说他只要稍微练一练也可以跟他们一起登台献艺的。他知道他们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并不是认真的,不过这个想法让他听了心里痒痒的。不过这些都是不切实际的,不可能有任何结果。他的脑子里也压根儿没有想过三个月后他真的会不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履行他的义务。他是个头脑冷静、逻辑缜密的聪明人,当然知道为了艾丽克丝这样一个女人去牺牲自己的一切,未免也太荒谬了;他有雄心壮志,仍渴望有权势;再说了,他也不能让那个爱他又信任他的姑娘心碎。她每周都给他写信,她只盼着能早些回来,她度日如年,而他呢,他心里暗暗巴望最好有什么变故使她不能如期回来。他只想能再多一点儿时间!或许只需要有六个月的时间,他就能摆脱自己的痴情。现在他已经对艾丽克丝有些讨厌了。

“终于到了最后一天。他们俩似乎彼此无话可说了。两人都挺伤心的;不过他知道,艾丽克丝只是不愿中断一个还不错的习惯而有所遗憾,二十四小时后她就会精神十足地跟她的那些流浪艺人伙伴一起开心如初了,就像从来没有遇见过他这个人似的。他心里只想着第二天他就要回巴黎去见他的未婚妻和她的家人了。在临别前的那个晚上,他们相拥而泣。如果那时她要求他不要离开她,他或许也会留下来的;可是她没有说,她也根本没有这个想法,她把他的离开看作是注定的事,她伤心落泪并非因为她如何爱他,只不过是因为他很不高兴。

“第二天早上,她还在熟睡,他不忍心叫醒她告别,便悄悄溜下床,拿上行李出门,乘火车去了巴黎。”

阿申顿转过头去,因为他看见了两滴泪珠从惠瑟斯朋的眼眶里滚落下来,他都没想要掩饰。阿申顿又点了一支雪茄。

“他回到巴黎后,那家人一见到他就惊呼起来。他们说他瘦得像个鬼了。他说他生了一场病,只是不想让他们担心而故意没有告诉他们。他们对他依旧盛情不减。一个月后他就结婚了。他如鱼得水,得到了不少可以让自己脱颖而出的机会,他也的确脱颖而出了。他的升迁令人瞩目。他如愿以偿平步青云,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地位权势,诸多荣誉加身。哦,他已称得上功成名就,成了众人羡慕的佼佼者。可是这些都只是过眼云烟。他只感到厌烦,厌烦得对什么都没有兴趣。他厌烦自己刚娶的这位高贵人家的美貌千金,他厌烦自己在这样的生活中不得不去应酬交往的那些人;他是在演一幕喜剧,有时他感到,这样无休无止地戴着一副面具活下去,实在令人忍无可忍,有时他觉得自己再也忍受不下去了,但他还是咬咬牙忍受了。有时他朝思暮想地渴望见到艾丽克丝,恨不得一枪打死自己,也要比忍受这相思之苦的煎熬好受些。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她。再没见过。他从欧麦利的来信中得知她嫁人了,离开了杂技团。想必她现在该是个胖老太婆了,这已无关紧要。问题是他虚度了自己的一生。他甚至从没给自己娶的那个可怜千金小姐带来过片刻的幸福。他除了怜悯什么也不能给她,这种事又怎么可能长年累月地隐瞒下去呢?有一次他在痛苦煎熬中跟她说了艾丽克丝的事,此后她便妒火难消,整天折磨他。现在他明白了,他本来就不该娶这个女人。如果当初就明明白白告诉她,说他实在不愿意娶她,那么不出半年,她就不会再感到难过,到头来还是会高高兴兴地嫁给别人。对她来说,他做的牺牲是徒劳无益的。他太清醒地意识到,人只能活一生,想到自己的一生白白浪费了,他感到格外悲痛。这是他永远无法弥补的终生遗憾。听到别人说他是个坚强的人,他只觉得好笑,他知道自己像水一样虚弱,漂浮不定。所以我要告诉你,贝尔灵做得对,即便他们的恩爱只能维持五年,即便他毁掉了自己的前程,即便他的婚姻到头来或许就是一场灾难,但我还是认为是值得的。他不会留下遗憾。他会实现自己的价值。”

说到这里,房门开了,一位贵妇人走了进来。大使瞟了她一眼,他的脸上顿时掠过一道冷冰冰的憎恨,转瞬即逝。他随即站起身来,脸上恢复了镇定,又是一副彬彬有礼的神态了。他脸色憔悴地朝进来的人笑了笑。

“这是我夫人。这位是阿申顿先生。”

“我没想到你们会坐在这儿聊天。为什么不到你的书房去?我看阿申顿先生这么坐着一定难受极了。”

她身材高挑,约莫五十来岁,已人老珠黄,不过看得出曾经是有过几分姿色的。她显然家境不错,让人想到在温室里长大的异国花草,已经开始枯萎。她身着一袭黑裙。

“音乐会怎样?”赫伯特爵士问了一句。

“哦,挺好的。有勃拉姆斯的协奏曲和《女武神》[德国作曲家瓦格纳的著名四部曲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的第二部]里的‘魔火音乐’,还有德沃夏克的几支匈牙利舞曲。我觉得他们演奏得有点儿太炫耀了。”她转向阿申顿说,“你一个人坐在这里跟我丈夫聊天,我希望你没有感到烦闷。你们都聊了些什么?文学艺术?”

“不是,我们聊的是作品的素材。”阿申顿答道。

说罢,他便告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