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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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读书是为了得到启迪,这是值得赞赏的,有的人是为了愉悦,这也无可厚非,但是也有不少人读书是出于习惯,在我看来,这既不算无可厚非,也不值得赞赏。可悲的是,我就属于最后那种人。跟人聊天,我会感到无聊,玩游戏会让我厌烦。有人说,自己思考问题可以给一个有头脑的人提供永不枯竭的思想源泉,可是我的思想眼看就要枯竭了。所以我只好跑去找我的书了,就像一个鸦片鬼去找他的烟枪一样。如果手头没有可读的书,哪怕读读百货公司的购物目录,要不翻翻旅行指南,我也会感觉好受些,而且我的确经常花好几个钟头津津有味地读这些目录和指南。有一阵子,我要是兜里不揣上一本旧书店的售书单,就不会出门。我只知道这样读书味道最好。当然,出于习惯读书同染上鸦片瘾一样该受谴责,所以我一直闹不明白,为什么有些读书很多的人会因为自己读书很多而傲慢地瞧不起不读书的人。从人世永恒的角度来说,一个人活一生究竟是读一千本书好,还是犁一千道田沟好呢?我们不必否认,读书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戒不掉的瘾——有这种瘾的人谁不知道?要是有很长时间没有书读,我们总会七上八下,想要发火、骂人,而只要翻开书页就会大松一口气——所以,我们也大可不必那么扬扬自得,还以为自己比那些个瘾君子或酒鬼能好到哪里去。

一个瘾君子不带足他的催命烟膏是不肯四处奔波的,我也一样,不带足了可以读的书是不敢出远门的。书是我离不开的必需品,坐火车时看到同车厢的人没有带一本书就出门,我会感到揪心地难受。可是每次我要动身出远门前,问题就大了。我吃过苦头。有一次,我因生病在爪哇岛的一个小山城被困了三个月,我看完了带去的每一本书,因为我不懂荷兰语,就只好去买当地学校的法语和德语课本来读,我相信聪明的爪哇人就是用这些课本来学法语和德语的。就这样,我又重读了二十五年前就读过的歌德的乏味剧作,拉·封丹的寓言以及温和而严谨的拉辛的悲剧。我最欣赏的是拉辛,不过我得承认一本接一本读他的剧作对一个患有结肠炎的人来说是有些艰难的。打那以后,我每次外出总会特意带上一个最大的袋子放换洗衣服,在边上塞满适合在各种不同场合和不同心情下读的书。这个袋子重得很,身强力壮的行李员背着它走不动路,海关官员用狐疑的眼光看着它,当我告诉他们那里面装的只是书时,他们吓呆了。麻烦的是,每次我突然想要读的那本书总是放在最底下,我必须把袋子里的所有东西都倒在地板上才有可能找得到。不过,要不是这样,我或许永远也听不到奥莉芙·哈代的奇异故事了。

那时我在马来亚四处游荡,如果所到之处有招待所或旅馆,我就住上一两个星期,有时也会因盛情难却而到某个橡胶园主或地区官员的家里住上一两天。后来我碰巧来到了槟榔岛,这是一个很温馨的岛上小城,岛上有一家我一直很喜欢的旅馆,不过外来的人在这里没什么事可做,我手里有大把的时间不好打发。有一天早上,我收到了一封信,写信的人我只知道他的名字,叫马克·费瑟斯通,是英国政府派驻当地一个叫登加拉的地区的行政官。当地的苏丹要举行一种泼水节,费瑟斯通觉得我可能会感兴趣。他说欢迎我去参加,也可以在他那里住上几天。我发电报告诉他我会去,第二天我就坐上火车去登加拉了。费瑟斯通在火车站接我。他三十五岁上下,身材高挑,相貌英俊,眼睛很好看,神情坚定而严肃。他上唇留着一绺铁丝般的胡子,眉毛浓密。他看上去不那么像政府官员,倒更像一个军人。他身穿白色帆布背带裤,头戴白色遮阳帽,显得非常精神。看得出来他是很讲究自己的穿戴风度的。他有点儿羞涩,这对一个身材高大、举止坚定的人来说有些怪异,不过我估摸这只是因为他还不习惯同作家这样的稀有动物打交道。我希望能尽量跟他和平相处。

“我的人会帮你拿行李的。”他说,“我们直接去俱乐部,把你的房间钥匙给他们,我们回到你的房间之前他们就会把你的行李整好的。”

我告诉他,我的行李可不少,我觉得不如都寄存在车站,我只拿上特别需要的东西就行了。可他不听我的。

“一点儿都不麻烦的。放在我家里安全些。行李总是留在身边才好。”

“好吧。”

我把房间钥匙与我的行李箱和书袋的取件票交给了站在费瑟斯通身边的一个华人男仆。车站外有一辆汽车在等着我们。我们上了车。

“你玩桥牌吗?”费瑟斯通问。

“玩的。”

“我以为大多数作家都不玩的。”

“是的。”我说,“作家圈子里的人都认为打牌是不够聪明的表现。”

俱乐部是一座平房,挺舒适,但不张扬,有一间很大的阅览室,一间弹子房里只摆着一张球台,还有一间不大的棋牌室。我们到达时,那里只有两三个人在读英语周报,我们穿过网球场,有两组对手在球场上打球,有些人坐在游廊上观看,一边抽烟,一边喝酒。费瑟斯通把我介绍给其中的一两个人。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他们很快就连球也看不见了。费瑟斯通问刚介绍给我认识的一个人想不想打一盘桥牌。那个人说可以。费瑟斯通又去找第四个牌友。他看见了一个人独自坐在那里,愣了一下,然后向那个人走去。他们两人说了几句话,便朝我们这边走来。我们一起走进了棋牌室。我们开始打牌,玩得很开心。我没有太关注那两位牌友。他们请我喝酒,我是这个俱乐部的新客,自然也回请了他们。我们喝的是威士忌,量很小,所以在打牌的两小时内,每个人都表现得慷慨大方,但大家都没喝多。过了两小时后,大家决定打最后一局,这时我们把威士忌换成了杜松子酒。最后一局打完了。费瑟斯通叫来记账的,把每个人的输赢都记下来。其中一人站起身说:

“我该走了。”

“回家?”费瑟斯通问。

“是的。”他点点头,然后转身对我说:“你明天还会在这里吗?”

“希望还在吧。”

他转身离去。

“我也该接上老婆回家吃饭了。”另一个人说。

“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走了?”费瑟斯通说。

“我没问题,你说什么时候走都行。”我回答说。

我们上车,朝他的住处开去。路上开的时间不算短。在昏暗的夜色下,我没看到什么景色,不过很快我就意识到我们开上了一个很陡的高坡。我们到达了他的官邸。

在那里度过的晚上没有任何特别之处,挺愉快,但也完全没有令人兴奋的事,像这样的场合我已经历过不知多少次。我并不期待这会给我留下什么印象。

费瑟斯通把我领进客厅,客厅看上去很舒适,但也毫不奢华。有几把铺着印花棉布的大藤椅,墙上挂着很多装在镜框里的相片,桌子上乱糟糟地放着很多报纸、杂志和文件,还有烟斗、装在黄色铁盒里的香烟和装在粉色铁盒里的烟丝。一排书架上很不整齐地摆着不少书,书脊上有潮湿的斑迹和白蚁啃过的痕迹。费瑟斯通领我走进了我住的房间,离开前问我:

“你可以在十分钟内收拾好,然后下来喝一杯杜松子酒吗?”

“没问题。”我说。

我洗了个澡,换好衣服,便下楼去了。我噔噔地走下木板楼梯时,费瑟斯通已经比我先梳洗停当,在那里调酒了。我们吃饭、聊天,我被邀请参加的那个泼水节要过一天才举行,不过费瑟斯通说他已经安排好那位苏丹,会在节日前一天接见我。

“他是个很有趣的老头儿。”他说,“他的宫殿可气派了,值得一看。”

晚饭后我们聊了会儿,费瑟斯通放了唱片,我们又一起看了刚从英国送来的插图报纸。然后各自休息。费瑟斯通来我的房间问我,是不是需要的东西都有了。

“我想你可能没带书吧。”他说,“我这里没有什么可读的书。”

“书?”我大声说。

我指了指我的那个书袋。书袋立在那儿,鼓鼓囊囊的,形状有些奇怪,活像一个喝醉了的驼背土地神。

“你那里装的都是书?我还以为是脏衣服或露营床什么的。有可以借给我看的书吗?”

“你自己找吧。”

费瑟斯通的家仆已经打开了袋子上的锁,但是看到了袋子里的壮观景象后他们望而生畏,没有再做什么。我凭着长期的经验,知道怎么把袋子里的书拿出来。我把袋子横倒在地板上,抓住皮的袋底,后退几步,把袋子拉走,一大堆书哗啦啦地散落在地板上。费瑟斯通的脸上露出惊呆了的神情。

“你难道每次外出都要带这么多的书?我的老天,这也太多了吧!”

他弯下腰,一本本拿起来快速翻阅。有各种各样的书。诗歌集、小说、哲学书、评论集(据说出版评论集不赚钱,但是这些书评读起来倒挺有意思的)、传记、历史书等。有的书适合生病时读;有的适合脑子特别清醒、只想跟自己较劲儿的时候读;有的书是你一直想要读,但在家里匆匆度日,总也找不到时间读;有的书适合坐在小轮船上穿越窄小的海域时读;有的适合在天气恶劣、船舱吱嘎作响、你只好死死攀住小木床才不会掉下来的时候读;有的书被选中纯粹是因为其篇幅长,方便在长途旅行不好带太多行李的时候带上;还有的书适合在你根本读不进任何其他书的时候读。最后费瑟斯通拿起了刚出版不久的《拜伦传记》。

“哇噢,这本怎么样?”他说,“我前不久刚读过书评。”

“我相信写得不错。”我回答说,“不过我还没读过。”

“我可以拿去看看吗?好歹今晚我有事可做了。”

“当然可以。你可以随便拿。”

“不用了,这一本就够了,晚安。八点半吃早饭。”

第二天早上我下楼时,领班男仆告诉我费瑟斯通六点开始一直在工作,要过会儿才来吃早饭。我一边等他,一边浏览他的书架。

“我看到你书架上有好多关于桥牌的书。”我们坐下来用早餐时我对他说。

“是的,每出一本我都会买。我特别喜欢。”

“昨天跟我们打牌的那个人牌技很好。”

“哪个?蒂姆·哈代?”

“我不知道。不是那个说要去接老婆的。是另一个。”

“对,那就是蒂姆·哈代。所以我才找他来打牌的。他平时不常来俱乐部的。”

“我希望他今晚还会来。”

“我说不准他会不会来。他住在三十英里外的一个橡胶园上,如果只是为了打一盘桥牌专程过来,路还是远了点儿。”

“他结婚了吗?”

“没有。啊,不对,他结婚了。不过他的妻子在英国。”

“独自住在橡胶园上的男人一定孤独得不行吧。”我说。

“哦,他倒不像有些人那样糟糕。我觉得他并不怎么愿意跟人打交道。我想他就算回到伦敦也会一样独来独往的。”

费瑟斯通说这些话的语气让我感觉有些怪怪的,我只能把这种语气形容成遮遮掩掩。他好像突然从我身边走开了,又好像一个人夜里在街上走着走着便停下了脚步,透过一扇亮着灯的窗户看见了一个舒适的房间,这时突然有人拉下了百叶窗。他平常跟人说话时总会坦诚地看着对方的眼睛,可这会儿他却躲开了我的眼睛,我感觉我在他的脸上读到了一丝痛苦的表情,这不是我的胡思乱想,有一阵子,他的脸上甚至像神经痛似的抽搐了一下。我想不出有什么可说的,费瑟斯通也不说话了。我意识到他的思绪已经离开了我,离开了我们在聊的话题,进入了一个我不知道的情境。不一会儿,他轻叹一声,声音很小,但明确无误,似乎要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我吃完早饭马上要去办公。”他说,“你打算做什么?”

“哦,你不用管我。我会随便四处走走,看看这个城市。”

“没什么可看的。”

“那更好。我不喜欢看风景。”

我发现上午待在费瑟斯通官邸的游廊上就够有意思了。在那儿观赏到的景色是我在马来联邦见到过的最迷人的。官邸建造在一座小山顶上,那儿有一个精心打理的大花园,树木繁茂,看上去非常像一个英国的公园。在宽广的大草坪上,有一些皮肤黝黑、瘦骨伶仃的泰米尔人在精心犁地,他们的动作非常优雅。小山下有一片茂密的树林,树林边上有一条宽阔蜿蜒的大河,水流很急。极目远眺,在河的对岸,登加拉郁郁葱葱的山岗绵延不绝。草坪修剪得很平整,让人感觉很像是英国的草坪,与四周野蛮生长的丛林形成有趣的对照,令人浮想联翩。我坐下读书、抽烟。对各种各样的人好奇是我的职业本能,我在心里问自己,这里的景色显得如此安宁,却又处处隐藏着躁动不安的阴沉沉的意味,这会给常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的费瑟斯通带来怎样的影响?这个环境无论怎样变化他都熟悉:黎明晨霭从河上缓缓升起,仿佛是在河面上笼罩了一层幽灵般的迷雾;中午艳阳高照;夕阳西下后,黄昏的影子从丛林中缓缓地爬出来,就像一支军队在一个陌生国度里小心翼翼地行进,很快就把四周绿茵茵的草地、鲜花绽放的大树和威严的肉桂树全都裹进了沉寂的浓浓夜色中。我有些纳闷,或许他也不知道自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看似到处一片温柔的景色,却时时透露出诡异而邪恶的意味,这种生存环境是否会令他神经绷紧,时常陷入孤独之中,给他的生活抹上一层神秘的色彩,以致他偶尔会感到自己在这里的生活——也就是一个年富力强的行政官、一个热爱运动的男人和一个品行端正的谦谦君子的生活——似乎并不那么真实呢?我有这样的奇思怪想,连自己都觉得好笑,因为前一天晚上我们聊过天,我肯定没有看出他的内心有任何的躁动不安。我认为他是个好人。他上过牛津大学,也是伦敦一个高级俱乐部的会员。他似乎特别看重社会等级。他是一位绅士,隐隐相信自己的社会等级要比他在生活中交往的大多数英国人更优越。我从他家餐厅里琳琅满目摆着的各式银奖杯推断出,他有出色的运动才华,他打网球和台球。每次度假他都会去打猎,因为担心身体发胖,他很注意饮食。他谈了很多他退休后想要做的事。

他热衷于过一个乡村绅士的生活。在莱斯特郡买一幢小房子,跟几个猎人或邻居一起打打牌。他退休后可以领养老金,自己也攒了一些钱。不过现在他仍努力工作,他的工作能力即便不算特别出众,肯定也是相当称职的。我毫不怀疑,在他的上司眼中,他一定是一位可靠的官员。他这种类型的性格我再熟悉不过了,也就引不起我的兴趣。他就像一部写得四平八稳的小说,故事也算质朴,文笔也通畅易懂,然而却没有什么特色,以致你会觉得这样的故事早就读过了,你会漫不经心地翻阅一下,心里知道它永远都不能给你惊喜,也不能让你感动。

可是人类是不可捉摸的,如果有人自称能洞察人心,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个傻瓜。

下午,费瑟斯通带我去见了苏丹。苏丹的一个儿子接待了我们,那是一个满脸笑容的羞涩青年,他同时充当苏丹的私人秘书。他身穿笔挺的蓝色西装,可是腰上缠着一条黄底白花的纱笼,头戴一顶红色圆顶帽,脚上穿一双美国名牌皮鞋。苏丹的宫殿是一座摩尔式建筑,很像一座巨大的玩具房子,粉刷成皇家专用的鲜黄色。我们被领进了一个十分宽敞的大厅,里面摆放着很像英国海边旅店里常见的那种家具,只是椅子上铺了黄色绸缎。地板上铺的是布鲁塞尔地毯,墙上挂着苏丹在各种国事活动中的照片,都镶在特别气派的镀金镜框里。一个柜子里摆放着完全用钩针编织的各种水果,琳琅满目。苏丹进来了,后面跟着几位随从。他五十来岁,身材矮壮,穿着长裤和黄白格子的上衣,腰间围着一条非常漂亮的黄色纱笼,头戴白色圆顶帽。他有一双很好看的大眼睛,目光友善。他请我们喝咖啡,吃甜点,抽雪茄。

他非常随和,同他聊天一点儿都不费劲。他告诉我,他从来没去看过戏,也没打过牌,因为他是个虔诚的教徒,他有四个妻子,二十四个孩子。他追求幸福生活的唯一准则似乎就是要遵循常规礼仪,必须在他四个妻子中间平均分配时间。他说跟某个妻子在一起待一个钟头就像待了一个月,而跟另一个就像只待了五分钟。

我告诉他,爱因斯坦教授——是不是伯格森呢?——在时间的问题上也说过类似的话,他的观点的确引起了世人很多的深思。我们很快就告辞了,苏丹送给我几张漂亮的马六甲黑白风景照。

傍晚,我们去了俱乐部,刚一进门,前一天跟我们一起打过牌的一个人马上从椅子里站了起来。

“来一盘?”他说。

“还缺一位吧?”我说。

“这里有人愿意玩的。”

“昨天跟我们打牌的那个人呢?”我忘记他的名字了。

“蒂姆·哈代?他没来。”

“没必要等他。”费瑟斯通说。

“他很少来俱乐部的。昨晚他来我都没想到。”

这两个人说的话很平常,可是我不知为什么似乎听出这些话的背后有一种奇怪的尴尬。蒂姆·哈代这个人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我甚至不记得他长什么样了。他本来就只是跟我们临时凑成一桌的牌友而已,可是我感觉他们两个人对他怀有不满。这不关我的事,谁跟我们一起打牌我都不在乎。可以肯定的是,我们这次打牌比平时更开心。对桌的人不停地互相调侃。我们没有很认真打牌。我们有说有笑。我不知道原因何在,只是因为他们对一个偶然凑在一起打牌的陌生人感到不那么害羞呢,还是因为我提到了蒂姆使他们两个人感到有些别扭?八点半我们散场了,我和费瑟斯通回到他的住宅吃饭。

晚饭后,我们坐在扶手椅上闲聊、抽雪茄。不知为什么,我们的交谈不那么顺畅。我换了一个又一个话题,似乎哪一个话题都没法引起费瑟斯通的兴趣。我不由得想到他是不是在过去的二十四小时里把要说的话都说完了。我感到扫兴,便不再说话。我们一直沉默下去。还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再一次感到这沉默的背后隐藏着某种我没有捕捉到的含义。我略感忐忑不安。这种怪异的感觉很像有时我们独自坐在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里,却分明感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屋里。不一会儿,我意识到费瑟斯通在直勾勾地盯着我看。那会儿我坐在一盏灯旁,他的脸在阴影中,我看不清他面部表情的变化。可是他有一双很大很亮的眼睛,在昏暗的阴影中发出亮光,就像靴子上的新扣子在发出反光似的。我很纳闷他为什么会这样看着我。我瞥了他一眼,看到他的双眼死死地盯着我,我淡然一笑。

“昨晚你借给我的那本书很有意思。”他突然打破沉默说道,我禁不住觉得他的声音很不自然,好像每一个字都是被一种看不见的力量从双唇间推出来似的。

“哦,那本《拜伦传记》?”我用轻快的语气问道,“你已经读完了?”

“这么大一本书。我一直读到三点钟。”

“我听说写得很好的。我一直不觉得我对拜伦有多大兴趣。他身上有很多东西特别低劣,让人很不舒服。”

“你觉得他和他姐姐的事是真的吗?”

“奥古斯塔·李?我也不太清楚。我从没读过《阿斯塔特》。”

“你觉得他们是真的彼此相爱吗?”

“也许吧。大家不都认为这个女人是他唯一的真爱吗?”

“你能理解吗?”

“我不太能理解。但是这倒也不是让我特别震惊。我只是觉得这似乎太不合常理了。或许‘不合常理’这个说法也不很贴切。这种事情对我来说是不可理解的。我无法想象在怎样的情境下才有可能会出现这样的事。你知道吗,一个作家就是这样来认识自己所描写的人物的,也就是设身处地去领悟他们的内心感受。”

我知道自己表达得不够清楚,但我是想要描述一种感知,一种潜意识的活动,这种心理活动从经验来说是我很熟悉的,但是我找不到贴切的词语把它说清楚。我继续说:

“虽然他们只有一半的血缘关系,但我还是认为,正如习惯会扼杀爱情一样,习惯也会阻止爱情的发生。我很难想象,两个朝夕相处生活在一起的人,彼此那么熟悉,怎么会,或者为什么会,突然迸发出爱情的火花。更可能的是,他们是因为彼此产生了亲情而走到了一起,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亲情更与爱情格格不入的。”

我一眼瞥见了坐在阴暗中的这位老兄的脸上闪过了一丝隐约可见的微笑,他的脸色本来很沉重,可不知为何这会儿在我看来有些阴郁。

“你只相信一见钟情?”

“嗯,我觉得是这样的,不过前提是,有的人可能会相遇二十次才会彼此‘一见’。所谓‘一见’,有主动,也有被动的。我们平时遇见的大多数人都不会真的引起我们的注意。我们只会隐约记得他们留给我们的印象。”

“可是,我们常常听说两个人相识很多年,谁都没有想到过他们彼此有什么特殊的情意,可是这两个人突然就结婚了。这样的事你怎么解释?”

“好吧,如果你一定要这么咄咄逼人地跟我讲逻辑,非要我说得滴水不漏,那我只能说,爱情是一个特别的东西。一时冲动的激情毕竟不是促成婚姻的唯一因素,甚至可能也不是最好的因素。两个人结婚可能是因为他们太孤独了,也可能是因为他们是好朋友,很方便。虽然我说过亲情是爱情的最大敌人,但我从不否认,建立在亲情基础上的婚姻未必不是最幸福的。”

“你觉得蒂姆·哈代怎么样?”

这个问题让我感到惊讶,因为我觉得这似乎跟我们在交谈的这个话题毫无关系。

“我对这个人没有很多印象。我感觉他是个挺好的人吧。你为什么要问?”

“你觉得他跟所有人都差不多?”

“是的。他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吗?如果你提前跟我说过,我会对他更注意一些。”

“他很少说话,是不是?我想所有不了解他的人都不会去注意他。”

我试图回想起他的长相。在我们打牌的时候他唯一给我留下的印象是,他的手长得很好看。我不经意地想到过这双手不是我心里所想象的橡胶园主会有的。至于橡胶园主为什么会有跟别人不一样的手,我没有顾得上问自己。他的手很大,但形状很好看,手指格外长,连指甲的形状都令人赞叹。这双手很有阳刚之气,但又显得灵敏纤巧,令人感到不可思议。我留意到了这些特征,但没有多想。一个作家可以凭着本能和多年养成的习惯积累起一些自己意识不到的印象。这些印象当然并不一定与事实相符,比方说,你可能会在潜意识里记住一个女人的形象是皮肤很黑,身材高大,长着一对大眼睛,而事实上她可能身材娇小,肤色也很普通。但这并不重要。潜意识里的印象也很可能比事实更准确。现在,我竭力从自己的记忆深处唤起对这个人的印象,可是我感到我的记忆模糊不清。我只记得他的脸刮得很干净,是鸭蛋形的,但不瘦,因长期在热带地区晒太阳,他脸上的肤色黑里透白,隐约能看出他本来的肤色好像特别白。他的五官不是很清晰,不知道是我真的记住了还是这会儿我临时想象出来的,他那圆圆的下巴好像给人一种软弱的感觉。他有一头浓密的棕色头发,刚开始出现花白,额头上有一绺长发不停地挂落下来。他会时不时地随手把这绺头发往后一抹,这个动作已经成为他的习惯了。他有一双褐色的大眼睛,眼神温和,或许还有点儿忧伤,我可以想象这双眼睛有时会含情脉脉,动人心魄。

费瑟斯通停顿了片刻继续说道:

“我竟然会在这里与多年不见的蒂姆·哈代不期而遇,说来也真的是一件怪事。不过在马来联邦就是这样的。这里的人到处搬来搬去,你可能会刚到一个新的地方就遇见了你多年前在另一个地方认识的人。我最早认识蒂姆的时候,他还在希布库那一带经营一个橡胶园。你去过那里吗?”

“没有。在哪儿?”

“哦,是在北边,往暹罗的方向。那地方不值得去。跟马来联邦的每一个地方都一个样。不过倒也挺不错的。有一个特别热闹的小俱乐部,也有几个很体面的人。有一个是中学校长,还有一个警察局长,一个医生,一个政府官员,一个工程师。就那样的一帮人,你也知道的,还有一些橡胶园主,三四个女人。我在那里做地区行政长官的助理。那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蒂姆·哈代在二十五英里开外经营一个橡胶园。他跟他姐姐一起生活。他们自己有点儿钱,所以买下了这个橡胶园。那时橡胶生意好做,他干得不赖。我们彼此混得很熟了。当然,橡胶园主里头什么样的人都有,要碰运气。有些是非常好的人,但也有一些人并不那么……”他想要找到一个听上去不那么势利的词语,“嗯,这么说吧,他们不是你在家乡可能会碰上的。蒂姆和奥莉芙是同一类人,希望你能听懂我的意思。”

“奥莉芙是他的姐姐?”

“是的。他们过去日子过得挺惨的。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大概七八岁吧,他们的父母就离异了,母亲带走了奥莉芙,父亲带走了蒂姆。蒂姆去了克利夫顿,他们是西部地区的人。只在节假日回来。他的父亲是个退役海军军官,住在佛维伊镇上。可是奥莉芙跟她母亲去了意大利,她在佛罗伦萨接受教育,说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也会说法语。在那些年里,蒂姆和奥莉芙从没见过面,但他们一直保持着通信。他们小的时候感情很好,就我所能看明白的,他们当年在一起生活时家里常常闹个天翻地覆,你也知道的,如果两个人结了婚,却不能和睦相处,就会出现这种事情。就这样,他们只好各自谋生,很多事情都只能靠自己打理。母亲去世后,奥莉芙回到了英国,跟她父亲一起生活。那年她十八岁,蒂姆十七岁。一年后战争爆发,蒂姆入伍打仗去了,那时他父亲已经年过半百,在朴次茅斯找了份工作。据我所知,他喝酒太多,肝不好。战争结束前,他就垮掉了,因久病不愈而一命呜呼。他们家好像也没有什么亲友。他们是一个传统家族的最后一代,在多塞特郡有一座传了好几代的家族老宅,可是他们没有足够的财力住进那座老宅里去生活,所以那座宅子一直都是出租的。我记得我见过几张那座宅子的照片,是一座祖传老宅,灰石建筑,很气派,大门和格栅窗上镶着家族纹章。他们的志向就是挣到足够的钱可以住进这座老宅里去。他们常常谈起这座祖传老宅。他们从来不说自己日后会结婚成家,听他们的日常交谈,仿佛他们会永远生活在一起,这早已是一个不用说的定论似的。想想他们还都这么年轻,总让人听了感觉很奇怪。”

“他们那时多大了?”我问。

“我估摸那时蒂姆大概二十五六岁,他姐姐比他大一岁。我刚到希布库时,他们对我特别热情。他们很快就对我有了好感。你也知道吧,我们比那儿的人有更多共同语言。我想他们姐弟俩都很乐意跟我交往。他们在那儿并不特别有人缘。”

“为什么没有人缘?”

“他们挺独来独往的,谁都能看出来他们更喜欢自己在一起,不太喜欢跟别人交往。我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这种做法好像总会让别人很恼火。有的人总不喜欢看到别人不需要他们就能过得很好。”

“挺烦人的,是不是?”

“让别的橡胶园主耿耿于怀的是蒂姆总是我行我素,什么都按自己的来。别人只能开一辆破福特车出行,而蒂姆却有一辆真正的好车。蒂姆和奥莉芙来俱乐部时对大家都很热情,他们平时也跟大家打网球比赛,也会参加别的什么活动。但是他们总给人一种感觉,好像随时都巴不得回家。他们也会跟别人出去吃饭,跟大伙儿在一起也很开心,可是很明显可以看出,他们宁可待在自己家里。只要你是讲道理的,你就不能责怪他们。我不知道你是否经常去橡胶园主的家。这些人的家大都比较沉闷。总有很多华而不实的家具啦,银器装饰品啦,还铺一些老虎皮。他们的饭菜难吃死了。可是蒂姆的家弄得挺像样的。虽然没有什么豪华的东西,但是简朴、舒适,像一个家。他们家的客厅很像英国乡村人家的堂屋。你能感觉得到他们家的东西对他们都有特殊的意义,都是世代传下来的。住在这所房子里感觉挺畅快。房子位于橡胶园的中央位置,建在一个小山坡上,从屋里就可以看到一片橡胶树,还可以眺望远处的大海。奥莉芙花很多工夫料理他们家的花园,花园里树木繁茂。我从没见过长得这么漂亮的美人蕉。我以前常在周末去他们家。从他们家开车到海边也就半个钟头,我们会带上午餐去海边,在海里游泳,驾船出海。蒂姆在那里有一条小船。那些日子太棒了。我从来不知道还有比这更开心的日子。海滩漂亮极了,真的是好浪漫啊!晚上我们会玩玩牌、下下棋,或听听唱片。饭菜也好吃极了。都是我们平时吃不到的。奥莉芙教会了他们家的厨子做各种意大利饭菜,我们常常能吃到特别美味的意大利面和意大利烩饭什么的。我很羡慕他们的生活。那么宁静,那么其乐融融,每次他们谈起回到英国定居后要做什么的时候,我总会告诉他们,他们要是回国一定会留恋这里的生活。

“‘我们在这里是过得很幸福。’奥莉芙说。

“她看蒂姆的眼神很特别,总是从她长长的睫毛下缓缓地斜瞟一眼,挺勾人的。

“他们在自己家里时跟在外面时表现截然不同。他们之间非常亲密,无拘无束的。每个人都这样说,我还不能不说大家都喜欢去他们家。他们经常在家里请客。他们很善于让客人感到可以像在自己家里一样随便。去他们家是很开心的事,你知道我的意思吧。当然,谁都看得很清楚,他们俩的关系亲密无间。无论别人怎么说他们孤傲也好,自我中心也好,大家都不由自主地被他们之间的亲情所感动。谁都说他们简直就像两口子一样亲密。当我们见过一些夫妻如何相处后,我们就不得不感到,跟他们相比,很多婚姻关系实在太平淡乏味了。他们似乎总会在同一个时间想到同样的事。他们有时会讲一些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的笑话,然后笑得像孩子一样。他们彼此吸引,眼里只有对方,总是那么开心快活,使得别人跟他们在一起时也会感受到像是受了一种精神的洗礼。我实在不知道还能用别的什么说法去描绘这种感觉。当你在那所房子里住了两三天后离开时,你会感到自己吸收了一些他们的安静和温馨。就好像你的灵魂被清凉干净的水洗涤了。你会神奇地感到自己的身心更纯净了。”

听费瑟斯通用这种近乎高谈阔论的腔调侃侃而谈是很别致的。他穿着那件合身的白色短外套显得精神抖擞,嘴唇上的胡子修剪得那么利索,浓密的鬈发梳得纹丝不乱,因此在那一刻,他那高调的语言多少使我感觉有些别扭。可是我心里知道,他是在用一种笨拙的方式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

“奥莉芙·哈代是个怎样的人?”

“我让你看看。我有不少她的相片。”

他从椅子上站起身,走到一个架子上拿给我一本很大的相册。这些照片没什么特别的,有的是很多人在一起的合影,一个个面无表情,单调得根本分不清谁是谁。有的人穿着泳衣,有的人穿着短裤或网球服,大多时候脸是扭曲的,因为阳光晃得他们睁不开眼,或者一个个笑得脸都皱了起来。我认出了蒂姆,十年前的他跟现在没什么不同,照样还是有一绺头发挂落在额头上。看了这些照片后我对他的记忆更清晰了些。他在这些照片上显得年轻、清秀、俊朗。他脸上有一种灵动的表情,挺迷人的,这是我见到他的时候丝毫没有留意到的。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对生活的渴望,在渐渐褪色的相片上闪烁着,舞动着。我看了几张他姐姐的照片。从她穿泳衣的照片上可以看出她的身材很好,体态匀称而苗条,双腿细长。

“他们俩长得还挺像的。”我说。

“虽然姐姐比他大一岁,但他们简直像是双胞胎一样,长得太像了。他们都有鸭蛋形的脸,肤色都很白,脸颊上几乎没有血色,两个人都有一双淡棕色的眼睛,水汪汪的,很迷人,这样的眼睛会让你感觉,无论他们做什么,你都一点儿不会生气。他们俩都有一种漫不经心的优雅气质,因此他们不管穿什么,不管怎样不打扮,都很有吸引力。他可能现在已经没有了这种气质,但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肯定是有的。他们总是会让我想起《第十二夜》里的那对孪生兄妹。你一定知道我在说谁。”

“塞巴斯蒂安和薇奥拉。”

“他们似乎从来都不属于现在。他们身上有一种伊丽莎白时代的气质。我认为并不只是因为我还年轻才不由自主地感到他们不知为什么特别浪漫。我好像看到了他们生活在历史上的伊利里亚。”

我又看了一眼这些照片。

“这个姐姐看上去好像要比她的弟弟有性格得多。”我说。

“是的。我不知道你会不会说奥莉芙很漂亮,但是她真的太有魅力了。她身上有一种像诗歌一样的东西,可以说是一种很抒情的东西,使得她的一言一行,她的一切表现都有了丰富的色彩,也似乎使她超脱了一切世俗的烦扰。她的表情非常真诚,她的举止充满勇气,她的性格非常独立,所以——啊,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她的这种气质使得单纯的美貌显得单调乏味。”

“我听你这么说,感觉好像你爱上了她。”我打断了他。

“我当然爱过她。我就知道你会立刻猜出来的。我爱她爱得发狂了。”

“是一见钟情吗?”我微笑着问。

“是的,我认为是的,不过一开始差不多有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并不知道。当我有一天突然领悟到了我对她的感情时——我不知道怎么才能说得清楚了——那是一种说不清楚的震撼,影响了我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那是,那就是爱,我知道这种感情一直在我心中。不只是她的长相,虽然她长得太有魅力了,她的皮肤那么白,那么细腻,她的头发披在额头上是那么飘逸,她那双棕色的眼睛里流露着甜蜜的温情,又是那么坚定,远不止这些,跟她在一起会有一种美满的感觉,你可以完全放松,很自然,再也不需要装模作样。你会感觉到她是一个绝不会小里小气的人。你根本不可能想象她会去嫉妒别人,会耍弄心计。她的灵魂中似乎有一种天然的大度。你可以每次跟她待在一起一个钟头,一句话不说,却仍能感觉到这个钟头过得很愉快。”

“这种天赋难能可贵。”我说。

“跟她交往太开心了。只要你提出要做什么事,她总会高高兴兴地接受。她是我所见过的最随和的女人。你总可以在最后一分钟告诉她不能赴约,她虽然很失望,但也不会真的往心里去,下次你见到她时,她又跟往常一样亲切、恬静了。”

“你为什么不娶她呢?”

费瑟斯通的雪茄灭了,他把抽剩的烟头随手扔掉,不慌不忙地又点着了一根。他一时没有作答。生活在高度文明社会里的人听到一个陌生人问这么私密的问题可能会觉得奇怪,可是我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我已经习以为常。如此孤单地生活在天涯海角的人,终于可以同一个极可能此生再也不会见到的人说说心里话,把或许多年日日夜夜憋在心里的故事一吐为快,未尝不是一种释怀。我心里隐约感觉到,别人会因为你是一个作家而信任你,他们会以为他们告诉你的事情会引起你不带个人色彩的兴趣,使他们更容易袒露自己的心灵世界。再说,我们每个人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也都知道,谈论自己从来都不是一件索然无味的事。

“你为什么不娶她呢?”我又问了一遍。

“我心里可想呢。”费瑟斯通终于回答了,“可我对她说不出口。虽然她对我那么好,她又是很随和的人,我们交情那么深,可我总是感觉她身上有一种不可捉摸的东西。虽然她是那么简单,那么坦率和自然,可你始终会不由自主地感觉到她内心有一层孤傲的内核,仿佛她守护着心灵深处的什么东西,不是秘密,而是一种不能让任何一个活在俗世的人知道的灵魂的隐私。我不知道我说清楚了没有。”

“我觉得说清楚了。”

“我揣摩这应该跟她的身世有关。他们从来没说起他们的母亲,可是我不知怎么有一个印象,他们的母亲是个多愁善感而又神经质的女人,她一手毁掉了他们的幸福,每一个跟他们家沾亲带故的人都讨厌她。我猜想她在佛罗伦萨过着乱七八糟的生活,我认为奥莉芙的优雅恬静是她凭着自我意志的约束形成的,她的孤傲是她筑起的一座城堡,可以保护自己的各种羞愧之事不让任何人知道。不过,这种孤傲实在太令人神往了。想想看,如果她爱上了你,如果你跟她结了婚,你就可以直接深入这个不可捉摸的内心世界去一探究竟,这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又令人激动的事啊!你会感到,如果你能跟她分享这个内心世界,那仿佛就是你一生的所有渴求都得到了升华。那个世界里并没有天堂。你知道吗,我心里感觉的这个世界就像蓝胡子公爵的妻子心里惦记着城堡中那个不准进入的房间一样。每一个房间对我都是开着的,可是只要我还没有走进最后一个紧锁着的房间,我就总是不得安宁。”

忽然有一个动静吸引了我的目光,是一只大脑袋的褐色小壁虎出现在墙顶上。壁虎是一种友善的小动物,在屋子里见到壁虎是好事。只见它停下一动不动,注视着一只苍蝇,然后突然向前扑去,苍蝇忽地飞走了,壁虎抽动了一下退了回去,很奇怪地又一动不动了。

“我一直犹豫不决还有另一个原因。如果我向她求婚,万一她拒绝我,以后不让我再去她家,我会受不了的。我可不喜欢出现那样的结果,我太喜欢去她家了。只要能跟她在一起我就开心得不行。可是你也知道,有些事是自己都控制不住的。最后我还是跟她说了,不过那几乎是阴错阳差发生的。有一天晚上吃过晚饭后,就我和她两个人坐在阳台上,我抓住了她的手,可她立刻抽了回去。

“‘为什么不行?’我问她。

“‘我不太喜欢有人碰我。’她说着,把脸侧了一下,微微一笑,又说:‘你不高兴啦?你可别在意,我就有这么个怪怪的感觉。我也没办法。’

“我对她说:‘我想知道你有没有想到过我特别喜欢你。’

“我想那会儿我一定尴尬极了,我可从来没有向任何女人求过婚啊。”说到这里,费瑟斯通的嘴里发出了一个声音,既不像是笑,也不像是叹息,“事实上,从那以后我也没再向任何人求过婚。她沉默了一会儿后,这样说道:

“‘我很高兴你喜欢我,可我不想让你超越这一步。’

“‘为什么不想?’我问她。

“‘我永远不会离开蒂姆的。’

“‘可他总会结婚成家的啊!’

“‘他永远不会的。’

“既然我已经说出口了,我想不如干脆继续说下去吧。可是我的喉咙发干,说不出话来。我紧张得直哆嗦。

“‘我深深地爱上了你,奥莉芙。我什么都不要,我就想跟你结婚。’

“她非常轻柔地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胳膊上,就像一朵花儿落到了地上。

“她说:‘不行,真的不行。’

“我不说话了。我实在说不出口我心里的想法。我本来就很容易害羞。她是个姑娘。我实在不好意思跟她说,夫妻一起生活和姐弟一起生活完全不是一回事。她是个正常的女人,身体也很好,她总想要孩子的吧,她也没有理由遏制自己的自然本能吧。她不能这样浪费自己的大好青春啊。可是她先说话了。

“‘我们不要再说这事儿了,好吗?’她说。‘是有那么一两回我想到过或许你喜欢我。蒂姆也留意到了。我很为难,我怕我们会做不成朋友了。我不想那样,马克。我们一直相处得很好,我们三个人,我们在一起度过了很多快乐时光。要是没有了你这个朋友,我都不知道我们该怎么办了。’

“‘这个我也想过。’我说。

“她问我:‘你觉得有必要这样吗?’

“‘亲爱的,我也不想这样啊。’我说。‘你要知道我是多么喜欢到你家来。我以前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体验过这样的快乐!’

“‘你没有生我的气吗?’

“‘我为什么要生你的气?这不是你的错。这只说明你不爱我。要是你爱我,你就不会在乎蒂姆怎么想的了。’

“‘你挺可爱的。’她说。

“她伸手搂住我的脖子,在我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我感觉她在心里敲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她把我认作第二个兄弟了。

“过了几周,蒂姆回英国去了。他们在多赛特的房子的租客要离开了,虽然还有人要租,但他还是认为自己应该回去跟人当面洽谈。同时他也想给自己的橡胶园添置几样新设备。他觉得可以顺便买一下。他估摸自己最多会离开三个月,奥莉芙决定不跟他一起走。她在英国几乎谁都不认识,对她来说那儿就是异国他乡,她并不介意一个人留下来,她想要好好料理橡胶园。当然,他们本可以让经理负责打理,但那不是一回事。割胶后要是出了什么差错,他们两个人谁都不在的话可能不行。我向蒂姆保证我会照顾好奥莉芙,她需要我帮忙的话,可以随时叫我。我向她求婚失败并没有改变我们的关系。我们依然相处融洽,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告诉蒂姆,反正他没有表现出任何已经知道的蛛丝马迹。当然了,我还是那么爱她,不过我憋在心里不说出来。你可能也知道,我是个很有自制力的人。我有一种感觉,我的这段恋情不会有结果。我希望总有一天我对她的爱恋会转变成友情,我们可以成为最好的朋友。可奇怪的是,我的初心始终没有变。我想我实在是陷得太深了,再也走不出来了。

“她去槟榔岛给蒂姆送行,等她回来时我开车去火车站接她,送她回家。蒂姆不在,我去他们家总有些不自在,不过我还是每个星期天都会去,一起吃午饭,然后到海边游泳。大家都很关心她,谁都请她住到他们家去,可她不愿去。她很少离开橡胶园。她有做不完的事。她经常看书。她从来不会觉得无聊。她似乎独自一个人就很快乐,她接待客人只是出于责任感而已。她不想让别人觉得她不好客。可是招待客人挺吃力的,她跟我说过,每次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她总会大松一口气,庆幸自己又可以独自享受家中无人打扰的清净。她是个好奇心很强的女子。很奇怪的是,在她这个年龄,她怎么会对人情交往和人生中的其他小小乐趣这么无动于衷呢?从精神上来说,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她是完全独立的。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看出来我爱她的,我觉得我自己肯定没有透露什么,可是我时不时地感觉到别人都知道了。他们猜想奥莉芙没有跟她的弟弟回英国是我的缘故。有一个女人,叫萨吉森太太,是警官的老婆,有一次还直截了当地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喜结良缘。当然,我只好装作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可她还是追问个不停。我不禁感到好笑。我在奥莉芙的心里完全没有地位,我甚至认为她已经完全忘记了我向她求过婚。我不能说她对我不好,我想她根本不会对任何人不好,她对我的态度非常随意,就像一个姐姐对弟弟那样。她比我大两三岁。她每次见到我都特别开心,她从来不跟我见外,她对我的态度可以说是挺亲密的,不过那种亲密是潜意识的,就像是对待一个在生活中熟得不能再熟的人,根本不会想到还要讲什么客套。在她眼里我或许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她穿了好久的外套,因为穿着还算合身舒适,她就不介意穿在身上了。我要是看不到她离爱我还差十万八千里,那我就是疯了。

“有一天,大概是在蒂姆要回来前的三四周吧,我到她家去看见她在哭。我吓了一跳。她一直是个泰然自若的人。我从没见过有什么事会让她这么难过。

“‘嘿,你怎么啦?’我问她。

“‘没什么。’

“‘跟我说说吧,亲爱的,’我说,‘有什么事让你这么难过?’

“她强挤出笑容。

“‘你的眼睛也太尖了,一下就看出了我有心事。’她说,‘我让你见笑了。我刚收到蒂姆的电报,说他不能按时回来了。’

“‘哦,真遗憾。’我说。‘这一定让你很失望。’

“‘我每天都在数着日子等他回来。我太想要他早点回来了。’

“‘他有没有说为什么要延期回来?’我问。

“‘没有,他说他在写作。我给你看他的电报吧。’

“我看出了她特别心神不宁。她那平静的眼神里充满了担忧,她眉头紧锁,忧心忡忡。她走进卧室,很快就拿来了那封电报。我感觉到在我读电报时她一直在忧虑地看着我。我记得电报是这么说的:亲爱的,我不能在七日回来。请原谅我。我已投入写作。最爱你的蒂姆。

“‘没事啦,说不定是他要买的机器还没弄好,他一定要随身带回来。’我说。

“‘等下一趟船运回来又有什么关系?本来也要在槟榔岛耽搁的。’

“‘也可能是租房子的什么事吧。’

“如果是房子的事,他为什么不说呢?他一定知道我有多么担心。’

“‘他没想到吧。’我说。‘不管怎么说,在你离开一个人后,你可能会意识不到不在身边的人会不知道那些你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事。’

“她又笑了,这回笑得开心了些。

“‘也许你说得对。说真的,蒂姆还就是这么个人。他向来都是这样马马虎虎的。可能是我小题大做了。我还是耐心地等他写信来吧。’

“奥莉芙是个很有自制力的人,我看到她用坚强的意志力振作起来了。她的眉头不再紧皱,她又恢复了她的平静和蔼、笑容可掬了。她一向温和贤淑,那天她温和得像个天使,简直令人心醉。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看得出她只是在尽力让自己显得通情达理,才控制住了自己的不安。她好像是预感到了什么不祥之兆。在邮件送到前的那一天我跟她在一起。她的忧虑让人看了更加同情,因为她在竭力掩饰,实在太吃力了。每逢邮件到达的日子我总会很忙碌,不过我还是答应晚一点儿会过去听听有什么消息。我正要动身去橡胶园时,哈代家的司机开车过来送口信,说他们家的保姆要我赶快过去见她的女主人。保姆老太太人挺好的,我平常总会给她一两块钱,说要是橡胶园里出了什么事,请她马上告诉我。我赶紧跳上车赶了过去。我赶到她家时看到保姆站在台阶上等我。

“‘早上收到了一封信。’她说。

“我打断了她的话,快步奔上台阶。客厅里没有人。

“‘奥莉芙!’我喊道。

“我冲到过道上,突然听到了一个几乎让我心跳骤停的声音。保姆紧跟在我身后,这时她推开了奥莉芙房间的门。我听到了奥莉芙的哭声。我走了进去。她扑在床上蒙头大哭,从头到脚都在颤抖。我伸手搭在她的肩膀上。

“‘奥莉芙,出什么事了?’我问。

“‘是谁?’她哭喊道。她突然猛地跳下床来,好像吓出了魂儿似的。然后看清楚了是我,便说:‘哦,是你啊。’她站在我面前,头往后仰,双眼紧闭,眼泪从脸上淌下来。那样子太可怕了。‘蒂姆结婚了。’她抽搐着说,整张脸被痛苦扭曲得面目狰狞。

“我得承认那一刻我感到一阵狂喜。我心里就像流过了一股电流,我想到这下我有机会了,她或许愿意嫁给我。我知道我这样想非常自私,不过你也可以想象的,这个消息实在让我感到太惊喜了。可是很快我就高兴不起来了,看到她那么伤心,我也沉浸在深深的忧伤中了。我伸手搂住了她的腰。

“‘哦,亲爱的,我很难过,’我说,‘别待在这儿了。我们去客厅,坐下来好好聊聊。我给你弄点喝的。’

“她听任我把她扶到隔壁的客厅里,在沙发上坐下。我叫保姆拿来了威士忌和调酒器,给她调了一杯很烈的混合酒,催她喝了一口。我抱住了她,让她把头枕在我的肩上。她顺从地听任我做着这些事。大颗的泪珠从她可怜的脸蛋上滚落下来。

“‘他怎么可以这样做?’她呜咽着说,‘他怎么可以这样做?’

“‘亲爱的,’我说,‘这是早晚会发生的。他是个年轻人,你总不能指望他永远不结婚吧?这是很自然的事。’

“‘不是,不是的,不是的。’她哭喊道。

“我看到她的手里紧紧攥着一封信,我猜想是蒂姆的信。

“‘他怎么说的?’我问。

“她惊慌地把手里的信猛地贴到胸口,好像生怕我会从她手里夺走似的。

“‘他说他也没办法,他说他只能这么做。这是什么意思?’

“‘这没什么啊,你也知道,他跟你一样是很有魅力的,人见人爱。我估摸他就是疯狂地爱上了哪个姑娘,而那姑娘也爱他。’

“‘他太不坚强了。’她呜咽道。

“‘他们动身了吗?’我问。

“‘他们昨天登船了。他说一切都还跟以前一样不变。他简直是疯了。我怎么还能住在这里?’

“她歇斯底里地大哭起来。看到这个一向心静如水的姑娘如此情绪崩溃,真的是一种折磨。我一直觉得她表面上平静可爱,内心却有很深沉的感情。可是看到她深陷悲伤之中,我的心都要碎了。我一把抱住她亲吻了她的眼睛,她沾满泪水的脸颊,还有她的头发。我想她可能都不知道我在做什么。我自己也不清楚我在做什么。我深深地被打动了。

“‘我该怎么办啊?’她哀号道。

“‘你为什么不嫁给我呢?’我说。

“她想要挣脱我的拥抱,可我不放开她。

“‘这好歹也算一条出路嘛。’我接着说。

“‘我怎么可能嫁给你?’她呻吟道,‘我比你大好几岁呢。’

“‘啊,别乱说,就大两三岁。我怎么会在乎呢?’

“‘不行,不行!’

“‘为什么不行?’我问。

“‘我并不爱你。’她说。

“‘这有什么关系?我爱你啊。’

“我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我告诉她我一定会尽我所能让她过得幸福。我说只要是她不愿意给我的东西,我可以什么都不要。我一直说个不停。我想要让她明白道理。我感觉到她不想跟蒂姆住在同一所房子里,所以我告诉她我很快就要搬到另一个地区去。我以为她会对这感兴趣。她不能否认我们一直相处得很融洽。过了一会儿,她真的有些平静下来了。我感觉到她是在听我讲。我甚至隐约感到她知道自己正依偎在我的怀抱中,而且感觉这样很舒坦。我叫她再喝了一口威士忌,又给了她一支香烟。最后,我觉得自己也许可以稍微开开玩笑。

“‘你应该知道,我真的是个很好的人哦,’我说,‘你错过了我可能就遇不到我这么好的人了。’

“‘你不了解我,’她说,‘你一丁点儿都不了解我。’

“‘我可以慢慢了解的。’我说。

“她微微一笑。

“‘你太好心了,马克。’她说。

“‘答应我,奥莉芙。’我恳求道。

“她深深地叹了口气,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地上,不过她的身体没有动一下,我感觉到了她依偎在我怀抱中的柔软身体。我等待着。我紧张极了,每一分钟都显得那么漫长。

“‘好吧。’她终于说出了这两个字,就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她在回答我的恳求之前已经过了很长时间。

“我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可是当我想要亲吻她的嘴唇时,她转过脸去躲开了。我想要马上跟她结婚,可是她非常坚定地表示反对,再三说要等蒂姆回来。你也知道,有时候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别人心里的想法,不用说出来就可以知道是什么意思。我看得出来,她还是无法相信蒂姆信中写的事情是真的,她可怜巴巴地希望那是写错了,他其实并没有结婚。我心里很痛苦,可是我太爱她了,所以就忍了。为了她我什么都可以忍。她甚至不让我告诉任何人我们已经订婚。她要我发誓在蒂姆回来之前一个字都不许说出去。她说一想到别人会来恭贺她什么的,她就受不了。就连蒂姆结婚的消息她也不让我透露出去。她在这件事上毫不让步。我有一种感觉,她是怕事情传开后就会变成铁定的事实,这是她不愿接受的。

“可是事情很快就不在她的掌控之中了。在这个东方国度,各种传言总是不胫而走。我不知道奥莉芙刚收到蒂姆结婚的消息时对保姆说了什么,反正他们家的司机告诉了萨杰森夫妇,下一次我走进俱乐部时,萨杰森太太就冲我嚷嚷起来。

“‘我听说蒂姆·哈代结婚了?’她说。

“‘是吗?’我随口应道,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她看我一脸茫然,便笑眯眯地告诉我,是她家的保姆告诉了她这个传言,她打电话去问奥莉芙这是不是真的。奥莉芙的回答怪怪的,她没有确认这是真的,只是说她收到了蒂姆写来的一封信,信里说他结婚了。

“‘她好奇怪,’萨杰森太太说,‘我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她说无可奉告,我又问她:你开心吗?她没有回答。’

“‘奥莉芙是一心一意对蒂姆好,萨杰森太太,’我说,‘蒂姆突然结婚,当然会让她感到措手不及。她对蒂姆的妻子一无所知。她心里不踏实。’

“‘你俩啥时候结婚呢?’她冷不丁问我。

“‘你怎么会问这么唐突的问题!’我说,想要一笑了之。

“她目光犀利地看着我。

“‘你可以用名誉保证你没有跟她订婚?’

“我不喜欢故意对她撒谎,也不想叫她多管闲事,可我又信誓旦旦地答应了奥莉芙在蒂姆回来之前什么也不说的。我不知所措了。

“‘萨杰森太太,’我说,‘要是有什么事可以说的话,我保证一定第一个就告诉你。现在我能对你说的只有一句话:我这辈子最想娶的人就是奥莉芙。’

“‘蒂姆总算结婚了,这是好事,’她说,‘真希望她快点儿嫁给你。他们姐弟俩是怎么回事啊,他们的关系不正常,他们太独来独往了,两个人眼里都只有对方,太过分啦。’

“事实上,我每天都跟奥莉芙见面。我感觉到她不愿意我跟她太过亲热,每次到她家,只要能在见到她时和告别时亲吻她一下,我就心满意足了。她对我很好,温柔体贴,我也知道她见到我挺高兴的,在我要离开时总会有些不舍。通常她总是沉默不语,可是打那以后,她变得很爱说话了,以前我从没听到过她说那么多的话。可是她从来不说将来的事,也从不提蒂姆和他的妻子。她跟我讲了很多她在佛罗伦萨跟她母亲一起生活的事。她过的日子特别孤单,身边只有用人和家庭教师,而她的母亲,据我猜测,风流韵事不断,结交了一个又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大利伯爵和俄罗斯王子。我估计她还没满十四岁就已经差不多什么事都知道了,所以她自然也就有些离经叛道,要知道,她在满十八岁之前根本就从没听说过什么为人之道,因为那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

“渐渐地,我感觉到奥莉芙似乎又像以前那样镇定自若了,我想她是在努力适应蒂姆已经结婚的事实,不然我怎么会注意到她的脸色那么苍白,神情那么疲惫呢?我打定了主意要在蒂姆一回来就立刻催她跟我结婚。我随时可以请几天假,等到假期结束时我想我可以设法换一份工作。她需要的就是换换空气,去看看新鲜的风景。

“当然,我们会提前一天知道蒂姆的船抵达槟榔岛的时间,不过船到后他能不能及时坐上火车还是个问题,所以我给轮船公司写了封信,要求他们收到船抵岸的准确信息后立刻给我发个电报通知我。我收到了电报,马上就去找奥莉芙,可我发现她已经收到了蒂姆发给她的电报。船提前到了,他明天就会到家。火车预计早上八点到达,可是这里的火车通常会晚点一到六个小时,我想出了一个主意,让萨杰森太太邀请奥莉芙跟我一起到她家住一晚,这样她就不用大清早到火车站去等着,我们只要知道了火车什么时间到达再开车过去也来得及。

“这下我终于放下心了。我相信,事情到头来不会像奥莉芙感受的那么糟糕。我觉得她只是情绪太紧张了,一时反应过激而已。说不定她会喜欢她的这个弟媳。我看不出他们三个人有什么理由不能和睦相处。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奥莉芙说她不去车站接他们了。

“‘他们会很失望的。’我说。

“‘我宁可在这里等他们,’她微微一笑说,‘不要跟我争,马克,我已经打定主意了。’

“‘我已经在我那里订好了早餐。’我说。

“‘这好办。你去接他们,把他们带到你那里吃早饭,他们可以吃完早饭后再过来。当然,我会派车过去。’

“‘我想你不在的话,他们也不会在我那里吃早饭的。’我说。

“‘哦,他们一定会的。如果火车准点到达的话,他们不会想到在火车到达前吃早饭,到你那里后他们就会饿了。还要坐这么长时间汽车,他们不会什么都不吃的。’

“我想不明白了。她一直在急不可待地盼着蒂姆回来,可现在她却宁愿自己在家等着,而不想跟我们一起开开心心吃早饭。我估摸她是心里紧张,想要尽量拖延时间,晚一点儿跟这个来取代她位置的陌生女人见面。可是这个道理似乎也讲不通。早一个钟头晚一个钟头见面会有什么区别呢?不过我知道女人的心思总是不可捉摸的,反正我看得出奥莉芙没有心情听我继续劝说下去。

“‘你们出发时给我打电话,我好知道你们什么时间到。’她说。

“‘好吧,’我说,‘不过你要知道我不能跟他们一起过来的。我今天要去拿笃。’

“拿笃是一个镇子,我每周要去那里一趟接案子。通常要离开一整天,要坐渡船过河,挺花时间的,所以我总会很晚才回来。那个镇上有一些欧洲人,还有一个俱乐部,我通常会去俱乐部玩一会儿,聊聊天,看看大伙儿是否一切都好。

“‘还有,’我接着对奥莉芙说,‘蒂姆头一次带他妻子回家,我觉得他肯定不希望我在这里。不过你要是愿意请我过来吃晚饭的话,我会来的。’

“奥莉芙笑了笑。

“我想我已经不能再以主人的名义邀请谁来做客了,对不对?’她说,‘你得去问新娘了。’

“她这话说得很轻松,我不由得心里暗暗欣喜。我感到她终于决定去接受这个生活中的变化了,而且更让我高兴的是,她没有因此而难受。她留我一起吃晚饭。平常我去她家总会在八点左右告辞,回家吃晚饭。那天她表现得很温婉,甚至可以说是含情脉脉,我好几个星期没有这么开心了。我更爱她了,不可自拔。我喝了两杯杜松子酒,我觉得我在晚餐桌上表现得挺正常的。我知道我把她逗得哈哈大笑。我感到她终于抛开了这些日子笼罩在她心头的悲伤阴影。也正因为这样,后来发生的事并没有太干扰我的心境。

“‘时间不早了,你不觉得你该离开一个大家都认为还没出嫁的单身女子了吗?’她说。

“她说这话的声调平静而又欢快,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哦,如果你认为自己还保留着未嫁女子的名声的话,那你是在欺骗自己了。你肯定也不会以为这一带的女人不知道我这一个月里每天都来看你吧。大家都能感觉到,就算我们还没结婚,现在也该是要结婚的时候了。你不认为我还不如干脆告诉大家我们已经订婚了?’

“‘哦,马克,你可不能把我们的订婚太当真了。’她说。

“我哈哈大笑。

“‘你还能让我怎么想?本来就是当真的啊。’

“她摇了摇头。

“‘不是的。那天我是心里太难受,情绪失控了。你对我那么体贴。我答应你只是因为我不忍心拒绝你。可是现在我有时间冷静思考了。别觉得我不知好歹。我做错了。都怪我。你一定要原谅我。’

“‘啊,亲爱的,你在乱说些什么啊。你没有做任何对不起我的事。’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神态非常冷静。她的眼角甚至流露出一丝笑意。

“她说:‘我不能嫁给你。我也不能嫁给任何人。要是我觉得我还可以嫁人,那就太荒唐了。’

“我没有马上接话。她当时的状态非常怪异,我觉得还是不再跟她争辩为好。

“‘我也不能用武力逼你跟我结婚吧。’我说。

“我伸出手,她也伸出了她的手。我一把抱住她,她没有试图挣脱。她还是让我像平常一样吻了她的脸蛋。

“第二天早上我一个人去火车站接他们。这次火车倒是准点到达的。我站在月台上看见火车进站时蒂姆从他车厢里向我挥手,等我走向车厢时,他已经下车,然后把他的妻子搀扶下来。他热情地抓住我的手。

“‘奥莉芙呢?’他朝月台上扫了一眼,问道。‘这是萨莉。’

“我跟萨莉握了握手,同时解释了奥莉芙没来的原因。

“‘天还很早啊,是不是?’哈代太太说。

“我跟他们讲了我的安排,先把他们接到我那里吃早饭,然后坐汽车回他们家。

“‘我好想洗个澡。’哈代太太说。

“‘你可以洗的。’我说。

“说真的,她是个极漂亮的女人,十分妩媚,一双亮晶晶的蓝眼睛,鼻子娇小可爱。鼻梁很挺。皮肤白里透红,精致极了。一眼看去有点儿像哪个合唱团的小姑娘,当然了,你可能会觉得这种姑娘没有什么特别的,不过她就是这副模样才显得妩媚动人。我们驱车到了我的住处,他们两个人都洗了澡,蒂姆还刮了脸,我只跟他在一起待了两分钟。他问我奥莉芙知道他结婚了是怎么想的。我告诉他奥莉芙挺难过的。

“‘我也想得到,’他皱了皱眉头说,然后轻叹一声,又说,‘我只能这么做。’

“我不懂这话是什么意思。就在那时,哈代太太走了过来,她挽住了丈夫的胳膊,蒂姆抓住她的手轻轻地抚摩了几下。他看了妻子一眼,他的眼神里有一些喜悦,也有一些别有意味的深情,让人感觉有些好笑,仿佛他心里对这个女人并不是特别认真,只是在享受自己拥有了她的喜悦,同时也为她的美貌而自豪。她的确很可爱。她一点儿都不羞涩,我们认识还不到十分钟她就要我称呼她萨莉,她也非常善解人意。当然,那会儿她还沉浸在初来乍到的兴奋之中。她从没到过东方,这里的一切都让她兴致勃勃。显而易见,她很爱蒂姆。她的眼睛一刻都不离开他,聚精会神地听他说话。我们很开心地在一起吃了顿早饭,然后就分开了。他们坐上奥莉芙派来的车回家去了,我则坐进自己的车去拿笃了。我答应他们我从拿笃回来后会直接去他们家,事实上从我的住处过去也不顺路,我在车里带上了要换的衣服。我看不出奥莉芙会有任何理由不喜欢萨莉,她坦率开朗,天真活泼,她也非常年轻,我看不会超出十九岁,而且她那么漂亮迷人,不可能不会引起奥莉芙的好感。另外,我也是想给自己找个合理的借口在那个白天不去打扰他们三个自家人,不过在我从拿笃出发回来的路上,我心想等我到他们家时他们一定都会很高兴见到我的。我开车到了他们家,摁响了两三声喇叭,期待有人会出来。可是谁也没出来。他们家一片漆黑。我大为吃惊。四周悄无声息。我浑然不知是怎么回事。他们不可能不在家。太奇怪了,我心想。我等了一会儿,然后下车走上了他们家的台阶。走到台阶顶上时我的脚绊到了什么东西。我骂了一句,便弯下腰去看是什么东西,我感觉好像是一个人的身体。我听到了一声哭喊,然后看出了是他们家的保姆。我伸手去碰她的时候,她惊吓地连连后退,然后猛地号啕大哭起来。

“怎么回事?”我大喊道,随即我感觉到有一只手抓住了我的胳膊,又听到了一个说话声:主人,主人!我转身看到黑暗中站着一个人,我认出那是蒂姆的领班男仆。他惊慌地喘着粗气断断续续地说了几句。我惊恐地听他说。他告诉我的事无法用语言描绘。我一把推开了他,冲进了房子。客厅里一片昏暗,我开了灯。我第一眼见到的是萨莉,她蜷缩在一把扶手椅上。我的突然出现把她吓了一跳,她大叫起来。我几乎说不出话来。我问她是不是真的。她告诉我说是真的,那一刻我顿时感到整个客厅在我周围转了起来。我只好坐了下来。

“我听说的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当蒂姆和萨莉坐的汽车开到了他们家门前的车道上时,蒂姆摁了几下喇叭通报他们到了,家里的男仆和保姆都跑出屋来迎接他们,就在那时,他们听到了一声枪响。他们冲进了奥莉芙的卧室,发现她躺在穿衣镜前的血泊中。她用蒂姆的左轮手枪对自己开了一枪。

“‘她死了吗?’我问萨莉。

“‘没有,他们叫来了医生,医生把她送医院去了。’

“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甚至没有顾得上告诉萨莉我要去哪里。我起身踉踉跄跄地走到了门口。我坐进自己的汽车,叫我的司机没命地开到了医院。我大步冲进了医院,问医院里的人奥莉芙在哪里。他们想要拦住我,我一把推开了他们。我知道急诊病房在哪里。有一个人死死攥住了我的胳膊,可是我用力挣脱了他。我模模糊糊听到有人告诉我,医生吩咐了谁也不能进去。我置之不理。病房门口有一个保安,他伸出手拦住我。我冲他骂了一句,叫他滚开。我记得当时我的举动引起了一片骚动,我已经昏了头。病房门开了,医生走了出来。

“‘谁在那儿闹?’他说,‘哦,是你。你要干什么?’

“‘她死了吗?’我问。

“‘没有。不过她已经没有知觉。也就一两个小时的事了。’

“‘我要见她!’

“‘不行!’

“‘我跟她订婚了。’

“‘你?’他大喊道,即使在那样的时刻,我都能看出他用很奇怪的神情看着我,‘这就更好解释了。’

“我听不懂那是什么意思。我已经吓傻了。

“‘你一定要救救她。’我大喊。

“医生摇摇头。

“‘你要是见到她,就不会这么指望了。’他说。

“我大惊失色地瞪着他。在沉寂中我听到了一个人在上气不接下气地大声抽泣。

“‘那是谁?’我问。

“‘她弟弟。’

“这时我感觉到有人拉住了我的胳膊。我转身看出是萨杰森太太。

“‘可怜的孩子,’她说,‘我为你难过。’

“‘她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傻事啊?’我呻吟道。

“‘走吧,听话,’萨杰森太太说,‘你在这里一点儿用都没有的。’

“‘不行,我必须在这里。’我说。

“‘这样吧,你到我的办公室去坐会儿。’医生说。

“我已经浑身瘫软,任由萨杰森太太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扶进了医生的办公室。她叫我坐下。我根本想不到现在发生的都是真事。我只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个噩梦,总会醒过来的。我不知道自己在那里坐了多长时间。三个小时,四个小时。最后医生终于走了进来。

“‘一切都结束了。’他说。

“这时我控制不住自己了,我开始大哭起来,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实在太伤心了。

“第二天我们把她埋了。

“萨杰森太太回来时,到我家陪我坐了会儿。她要我跟她一起去俱乐部。我没有心情去。她很关心我,可我还是把她打发走了。我试图看书,可是一个字也看不进去。我感觉自己的心已经死了。我的男仆进来开亮了灯。我头痛欲裂。过了会儿,我的男仆又进来告诉我说有一位女士要见我。我问是谁,他说他也不知道,但是他认为应该是普塔坦橡胶园的主人刚娶的太太。我想象不出来她会有什么事找我。我起身走到门边。男仆说对了,来的是萨莉。我请她进来。我发现她脸色苍白得像个死人。我很同情她。在她这个年纪遭遇这样的事情真是太不幸了,而对于一个新娘来说,第一次跟丈夫回家就有这样的遭遇也真够悲哀的。她坐下了,她非常紧张。我跟她随便聊了几句,想让她放松下来。她用那双很大的蓝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眼神里只有恐惧,看得我很不自在。她突然打断了我的话。

“‘我在这里认识的人只有你,’她说,‘所以我只能来找你。我要你帮我离开这里。’

“我惊得目瞪口呆。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问。

“‘我不需要你问我问题。我只想要你带我离开这里。马上。我要回英国去!’

“‘可是你不能就这样离开蒂姆啊。’我说,‘你要好好地振作起来。我知道你很难受,可是你要为蒂姆想想。我的意思是,他会很惨的。如果你对他有一点点的爱,你最应该做的就是尽量减少一些他的痛苦。’

“‘哦,你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哭喊道,‘我也不能告诉你。太可怕了!我求你帮帮我。要是今晚有火车的话,让我马上走。只要我能到槟榔岛,我就可以坐上船。这个地方让我再待一晚都不行。我会发疯的。’

“我完全被闹糊涂了。

“‘蒂姆知道吗?’我问她。

“‘我从昨晚起就没见过蒂姆。我再也不会见他。我宁可死。’

“我想要拖延一些时间。

“‘可是你怎么能不带自己的东西就走呢?你拿行李了吗?’

“‘这有什么关系啊?’她不耐烦地哭喊道,‘我路上要用的东西都带了。’

“‘你有钱吗?’

“‘钱够了。今晚有火车吗?’

“‘有的,’我说,‘午夜后就有一趟。’

“‘谢天谢地!你能帮我安排好吗?出发前我可以待在这儿吗?’

“‘你让我太为难了,’我说,‘可是我也不知道怎么做才好。你知道吗,你现在做的事可不是闹着玩的。’

“‘如果你知道所有真相,你就会明白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你这样做会在这里闹得满城风雨的。我不知道别人会说什么。你想过这会让蒂姆多么难堪吗?’我既担心又有些生气了。‘老天知道,我可真的不想多管闲事。可是你想要我帮你,总得让我多知道一些事情真相,好让我有理由相信我这样做是对的。你必须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说不清是怎么回事。我只能告诉你我什么都知道了。’

“她双手蒙住脸,浑身哆嗦起来。然后她猛地抖了一下,好像是要挣脱什么恐怖的景象。

“‘他没有权利娶我。他们之间简直太不人道、有悖伦理。’

“她说这话时,嗓音变成了撕心裂肺的尖叫。我真的担心她会马上发狂。她那张娃娃似的漂亮脸蛋上布满了恐惧,那双眼睛瞪得好大,简直就像再也闭不上了。

“‘你不再爱他了吗?’我问。

“‘我还能爱吗?’

“‘如果我拒绝帮你,你会怎么做?’我问。

“‘我想这里总会有个神父或者医生,你总不能拒绝带我去见他们吧。’

“‘你是怎么到这里来的?’

“‘那个男仆开车送我过来的。他不知从哪里弄到了车。’

“‘蒂姆知道你走了吗?’

“‘我给他留了一封信。’

“‘他会知道你到这里来了。’

“‘他不会阻拦我的,这个我可以向你保证。他不敢的。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你也别阻拦我。我说了,要是让我在这里再待上一晚,我会发疯的。’

“我叹了口气。不管怎么说,她已经到了可以自己拿主意的年龄了。”

我,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作者,半天说不出话来。

“你明白她是什么意思了吗?”费瑟斯通问我。

他愁眉苦脸地看了我很长时间。

“她说的只能有一个意思。这是不可说的。是的,那会儿我是听明白了。一切都已不言而喻。可怜的奥莉芙,可怜的好姑娘。我想我是失去了理智,就在那一刻,我只感觉到眼前这个有一头秀发、惊恐地瞪着眼睛的漂亮女人实在太恐怖了。我恨她。我一时语塞不知说什么好。过了会儿,我告诉她我会照她说的做。她甚至都没有说一声谢谢。我想她已经知道我对她产生了恻隐之心。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我逼着她吃了一些东西,吃完后她问我有没有多余的房间可以让她去躺一会儿,到该去车站的时间她再起来。我领她去了我的客房,然后回到了客厅。我坐在那里等着。我的老天,我从来没感到过时间会过得如此缓慢。我以为十二点的钟声永远不会敲响了。我给火车站打了个电话,他们告诉我火车要到两点左右才会到站。到了十二点,她回到了客厅,我们在那里坐了一个半小时。我们彼此没有什么要说的话,所以谁也没说话。然后我把她送到了车站,安顿她坐上了火车。”

“这事引起了风言风语吗?”

费瑟斯通皱起了眉头。

“我也不知道。我马上请假离开了。假期结束后我换了一个工作。我听说蒂姆卖掉了那个橡胶园,又到别处另外买了一个。可是我不知道在哪里。结果我在这里遇到了他,刚见到他时我简直不敢相信。”

费瑟斯通站起身,走到一张桌边给自己调了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四周一片静寂,我只听到远处传来嘈杂而单调的蛙叫声。突然,停在树上的一只鹰鹃鸟喳喳叫了起来,先是三声半音阶降调,接着五声,然后四声。这个音调此起彼伏,持续变化,简直令人发狂。它逼着你不能不去听,还要一声一声去数,就因为你不知道接下去会有几声,这个悬念不停地折磨神经。

“这只混账的鸟!”费瑟斯通说,“看来今晚我睡不成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