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言和语言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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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的声音只用于表达受到刺激的意欲及其活动;但人的声音帮助表达认知。与这一事实相关和吻合的就是:动物的声音几乎总是给我们留下令人不快的印象,也只有个别鸟儿的声音属于例外。

至于人类语言的起源,我们可以完全肯定地说:人类最先的语言只是一些感叹词,这些感叹词表达的不是概念,而是感情或者意欲活动,就像动物所发出的鸣响。各种不同形式的感叹用词很快就出现了,从这些各自不同的感叹语词进一步过渡发展出了名词、动词、代词,等等。

人类使用的字词是维持至为长久之物。一旦诗人、文学家把自己匆匆即逝的感受化为精确、恰当的字词,那这些感受就能在这些词语里存活,历经数千年,并能在每一个敏感读者的内心重又唤起这种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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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古老的语言就越完美,尤其就语法方面而言——这是广为人知的事实。从久远、高贵的梵文一直到并不规范的英文,我们看到的是逐级变坏了的语言。现在的英文就像是用不同料子的碎布片缝补而成的思想外衣。语言的这种逐步衰败就是一条可以用于质疑我们的那些乐观主义者的依据——这些乐观主义者露出一脸干巴巴的微笑,津津乐道于“人类不断进步”的理论。为了证明他们的理论,这些乐观主义者不惜歪曲两足种属的历史。但是,如何自圆其说却始终不是容易的事情。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忍不住想象一下那不管以何方式出自大自然怀抱的第一批人类的样子:这些人正处于全然的幼稚和蒙昧之中,思想因此粗糙和笨拙——偏偏是这种样子的人类,又怎么能够设计出那些极其巧妙的语言体系、多变和复杂的语法形式?哪怕我们假设了语言的词汇宝藏只是慢慢积聚而成?而在另一方面,无论在世界何处,我们都看到人类的子孙固守着祖辈的语言,在语言上作出的变动只是些微的和逐渐的。经验不曾告诉我们:随着人们世代更替,语言也在语法上完善起来;实际发生的却是相反的情形——就像我已经说了的。也就是说,语言持续变得越来越简单和越来越糟糕。不过,我们是否可以假定语言的发展过程和植物的生长过程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植物也从一颗普通种子长成,先是并不起眼的幼芽,慢慢地成长直至达到顶点,然后就逐渐变老、衰退——但是,在语言发展的情形里,我们却只了解到语言衰败的过程,而对之前语言的成长过程却毫不知情?这只是一个形象化并且是随意提出的假说;一个比喻,而不是解释!但真要对此作出解释的话,那这样的假设在我看来是最可信和最有说服力的:人类是本能地发明出自己的语言,因为人类本来就具有这样一种本能。由于这一本能的作用,人类不需要经过反省思维和有意识的目的,就创造出了对于应用和发挥自己的理性可谓必不可少的工具和部件——语言。语言一旦形成,人的这一本能就再也派不上用场了,在人类的世代更替中这一本能也就逐渐丧失了。所有发自纯粹本能的创作品,诸如蜜蜂或马蜂的蜂巢、鸟巢、海狸窝,等等,形态多种多样,但却又都合理适宜、恰到好处;各自都有其独特的完美之处,因为这些东西正好服务于建造它们的目的。对于这些作品所包含的高深智慧,我们只能赞叹不已。最早的和原初的语言正是这一类的作品,同样有着所有本能作品所特有的高度完美。深入探究语言的完美之处,把其特点引人反省思维和清晰意识的光线之中,则是语法的事情——但语法却是在数千年以后才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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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多国的语言不仅只是培养思想智力和文化的间接手段,其实,这种培养方式是直接的,其发挥的影响极其深远。所以,卡尔五世说过:“懂得了多种的语言,也就等于多活了几遍。”个中的原因如下。

对于一种语言里面的每一个字词,我们不一定在其他语言里面找到精确的对应词。也就是说,由一种语言的字词所描述的总体概念,并非和另一种语言的字词所表达的总体概念一模一样,虽然很多时候不少概念确实精确对应,有时甚至是惊人的一致。例如,希腊词ζυλληε和拉丁语的“conceptio”[1],德语的“Schneider”和法语的“tailleur”[2]就属于这样的情形。但很多时候,不同语言的字词各自表示的概念只是相似和相关而已,它们之间还是有着某些微妙的差别。下面的例子可以帮助说明我的意思:

απαιδεντοζ、rudis、roh(希腊文、拉丁文、德文:粗糙、粗野)

ρφμη、impetus、Andrang(希腊文、拉丁文、德文:压力、冲动)

μηχαυη、Mittel、medium(希腊文、德文、英文:手段、工具)

seccatore、Qualgeist、importun(拉丁文、德文、法文:讨厌的人)

ingenieux、sinnreich、clever(法文、德文、英文:聪明、机敏)

Geist、esprit、wit(德文、法文、英文:精神、机智)

Witzig、facetus、plaisant(德文、拉丁文、法文:令人愉快的)

Malice、Bosheit、wickedness(法文、德文、英文:恶毒)

除了这些,还可以加上无数其他的,甚至是更加鲜明、有力的例子。我们可以采用逻辑学中常用的、以圆圈标示概念的形象化方法——这样,通过大致上互相覆盖、但不一定是相同圆心的含意圈,就可以把各种语言词语中的相同之处明白显示出来,如下图。

有时候,在某一语言里并没有描述某一概念的某一字词,而其他大多数,甚至所有语言却都有这样的字词。说明这种情形的一个相当离谱的例子就是法语竟然没有“站立”的动词。再有就是,在某一语言里,标示几个概念的唯独只有一个字词——这样,这一字词的准确含意就会被混淆了。例如,拉丁语的“affect”、法语的“naiv”和英语的“aonfortable”、“disappointment”、“gentleman”,等等。有时候某一外语词所表示的概念相当细腻和微妙,而我们自己的语言里却没有精确表达相同含意的字词。碰上这样的情形,着意于精确表达自己思想的人尽管照用这一外语词好了,不必理会死板、迂腐的语言纯正癖者的吠叫。在某一语言里无法找到某一确切的字词,以标示在另一语言里某一字词所标示的同一概念时,词典就得列出多个含意彼此相关的字词——这些字词也就是从不同的方面把接近这词的意思表达出来,就像上图所示那样。这样,这一字词所包括的含意范围就显示出来了。因此,例如,拉丁字“honestum”就用“诚实”、“正直”、“可敬”、“体面”、“荣耀”、“美德”等词解释。解释希腊词“σωφρευ”也是以同样的方式进行。这就是为什么凡是翻译过来的东西必然就是有所欠缺。任何有特色、精辟、别具深意的一段语言文字,在翻译成另一种语言以后,几乎都无法精确和完美地发挥出原文的效果。诗歌是永远无法翻译的,它们只能被改写——而这种改写始终是吃力不讨好的。哪怕翻译的是散文,那甚至最好的译文与原文相比,顶多就像是换了调子的一段音乐与原汁原味的这一段音乐之比。懂得音乐的人就会知道换了个调子意味着什么。因此,翻译过来的文字始终是死文字,其风格是牵强、僵硬和不自然的;要么,这些文字是灵活自在的——那就意味着这种翻译只取原文的大概和近似的意思,这种译文也就是不真实的。收藏译本的图书馆就像是挂满复制本的画廊。甚至古老著作的翻译本也只是代替品而已,与原作相比就像用烘焙以后的菊苣根块磨粉、冲泡而成的东西与真正的咖啡的比较。

所以,学习一门外语的首要困难就在于把外语字词所具有的每一概念含意都了解清楚,甚至是在自己的母语找不到字词与这些概念含意精确对应的时候——而这种情形可是经常碰到的。因此,在学习一门外语时,我们就必须在头脑里划出更多全新的概念圈。这样,以前并没有的概念圈现在就出现了。也就是说,我们不仅学会了字词,而且还获得了概念含意。学习古老的语言就更是这样,因为古人的表达方式与我们今人的表达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其差别更甚于现代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别。这一点可以从这一事实反映出来:我们在把现代语言翻译成拉丁语时,不得不动用一些与原文完全不同的措辞和说法。事实上,在不少情况下,把一些思想内容翻译成拉丁文,就必须把这些思想内容全部回炉熔掉,然后重新铸造。在这一过程里,这些思想内容被拆卸为最基本的组成部分,然后再重新组合起来。这就是为什么通过学习古老语言,我们的思想智力能够获得这样大的促进。只有当我们正确把握了所学的语言通过个别字词所标示的种种概念;只有当我们在碰到这一语言的字词时就能直接想到与这些字词相对应的概念,而不是首先得把这些字词翻译成母语字词,然后才想起这些母语字词所标示的概念——这些母语字词所标示的概念可是永远不会与所学语言字词所标示的概念精确对应的,在词组方面也是同样的情形——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我们才算是掌握了所学习的这门外语的精髓,或者精神,对说这门语言的民族也才随之有了长足的认识。这是因为正如文如其人的内在精神,同样,一种语言与说这门语言的民族的精神也是密切相关的。但也只有当一个人能够不仅只是把书上的文字,而且还能把自己的思想和感受通过这一外语表达出来;这样,在直接以这一语言表达自己的时候,并不失去个性的特色。也就是说,外国听众能够领会、欣赏他的话语,就像他的同胞听他讲母语的时候一样——只有到了这个时候,他才算是完全掌握了这一门外语。

欠缺能力的人并非轻易就可以真正学会一门外语。虽然他们能够学到这门外语的字词。但在运用这些外语词的时候,他们想到的始终只是与之大概对应的母语词;他们也始终保留着这些母语词所特有的结构和习惯用法。这些人无法领会和吸收这一外语的精神,而这究其实又是因为他们的思维本身并非依靠自己的力量而展开,他们大部分的思维是借取自母语——母语中那些流行的既定词组、陈腐的套语对他们而言也就代表了自己的思想。因此,他们甚至在运用母语的时候,也总是用上老掉牙的习语(即英语的“hackney'd phrases”和法语的“phrases banales”);甚至在拼凑起这些词语的时候,也仍然是那样的笨手笨脚。这让我们看出这些人对其所用字词的概念含意不甚了了,他们的全部思维根本不曾越出字词的范围之外,他们的说话也就不比鹦鹉学舌强得了多少。基于与此相反的理由,如果一个人用词独到、别具深意和恰到好处,那就是一个可靠的外部显示:这个人有着高超的智力。

由上述可以清楚看出:学习了一门新的外语,我们也就随之形成了新的概念,赋予新的符号以含意;不少概念得到了更为细腻的划分,而如果不学这外语的话,我们有的只是由这些更细腻的概念所共同构成的、含意广泛和因此并不那么确切的笼统概念,因为在我们的母语里,标示这一大的概念只有一个字词;以前我们并不知道的某些相互的关联现在被我们发现了,因为我们所学的这一外语在其描述概念含意时有其独到的明喻或者暗喻;因此,学会了新的语言以后,事物的微妙之处、事物之间相同或者差别的地方以及事物彼此之间的关联,也就进入了我们的意识;这样,对每一样事物,我们都有了更加全面的看法。由此可以得出下面这些推论:在运用不同语言的时候,我们也就是以不同的方式思维。学习了一门新的语言,我们的思维就得到了新的修正、着上了新的色彩;所以,通晓多种的语言,除了带给我们许多间接的实际用处以外,同时也是一种直接的培养思想智力的手段,因为随着了解到概念的多个方面和细微的差别,我们对事物的观点和看法也就得到了校正和完善。掌握多种外语也使我们的思维更加灵活,更加自如,因为随着掌握了这些语言,概念就越发脱离了字词。而学习古老的语言尤其帮助我们达到这一目的,因为古老的语言与我们现在的语言差别很大——这种差别不允许我们逐字复述,而是要求我们把整个的思想重新熔铸,改换另一种形式(这是学习古老语言为何如此重要的一个原因)。或者,允许我用一个化学上的比喻,如果说在当代语言中互译顶多只需要把原文的复合句、长句分解为次一级的成分,然后再把这些成分重组起来,那么,把当代语言翻译成拉丁文则经常必须把要翻译的文字分解为最基本的成分(纯粹的思想内容),然后让它们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再生。例如,在现代语言里用名词所表达的,在拉丁语里则由动词表达,反之亦然。我们把古老语言翻译成现代语言时,也要经过同样的工序。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透过阅读诸如此类的翻译作品所获得的对古代原作的了解,离真实还差得远呢。

古希腊人缺少了从学习外语中所获得的好处。虽然他们为此节省了不少时间,但节省下来的时间却被大手大脚花掉——这可以从自由人每天在市集上溜达或者呆上很长的时间得到证明。这使我们想起那不勒斯的穷人和所有意大利人都热衷于“泡广场”的情形。

最后,从以上的讨论我们可以容易明白:观摩古老作家如何应用那在语法上完美得多的语言,并模仿他们的风格,实为最好不过的预先练习——它使我们慢慢学会灵活、技巧地运用自己的母语,完美表达自己的思想。这种模仿练习甚至是无可替代的,这就好比未来的雕塑家和油画家在着手自己的作品之前,同样有必要仿造和临摹古典的杰作以训练自己。我们也只有通过写作拉丁文才可以学会把遣词、造句看作是一种艺术,而供发挥这种艺术的原材料则是语言;因此,语言是我们必须尽量小心、谨慎处理的东西。对字词的含意和价值,以及字词的组合、语法的形式,我们就会打醒十二分的精神。我们就能学会精确掂量所有这些的轻重,从而得心应手地运用这些极具价值之物——它们在帮助我们表达和保存有价值的思想方面是最适合不过的了;我们也就学会对自己以之书写的语言心存敬畏。这样,我们也就不会听任一时的喜好而恶待语言、随意变换语言的规范。如果缺少了这种语言的预备性训练,那没完没了的写作轻易就沦为连篇的空话、废话。

不懂得拉丁语就像在一处美丽的乡村景点碰上了浓雾天气:视线范围极其狭窄,能够看清楚的只能是身边的事物,几步开外的东西都是模糊不清的。相比之下,会拉丁文的学者却可以有非常宽阔的视野——近代的、中世纪的、更古的时代均囊括其中。希腊语和梵文当然就更加大大地拓展了眼界。不懂拉丁文的人属于平民大众,哪怕他们在静电机方面称得上是技术高超的专家,在坩埚里已经提炼到了氟石酸的基本酸根。

在那些不懂拉丁文的作者写出的文章里,很快你们就会发现除了理发伙计式的瞎侃、啰嗦以外,别无其他。他们所用的法语语风和故作轻松的短语,使他们的文章往这一方向迅速发展。高贵的日耳曼人啊,你们转向了庸俗,那庸俗就是你们将要得到的。显示这种懒惰招牌式的例子和培养无知的温床就是希腊文,甚至拉丁文的著作在今日竟然胆敢附带德文注释出版!这是怎么一回事啊!在学习拉丁文的过程中,不断地接触母语,那又怎能把它学会呢?所以,“在学校里只能说拉丁文”是一条很不错的老规矩。事情的滑稽就在于教师先生无法自如写作拉丁文;作为学生则无法自如阅读拉丁文。所以,这些现象的背后就是懒惰及其产儿——无知,除此别无其他。这种情形确实是丢人的!无知就是不曾学会任何东西,而懒惰则将不会学到任何东西。抽雪茄、胡侃政治在今天已经赶走了深厚的学问,正如儿童图画书对于那些大小孩来说已经取代了文艺刊物一样。

4

随着概念的增加,一门语言的词汇也应相应增加——这是合理的和必然的。但如果没有前者,而只有后者,那只是显示了人们智力贫乏——因为人们的确很想拿出点点的东西,但苦于没有新的思想,所以就只能制造新词充数了。这种丰富语言的方式已经见怪不怪了,这也是当今时代的特色。但是,用新字词表示旧概念就只是新瓶装旧酒而已。

顺便在此一提的是:我们应用“前者”(Ersteres)和“后者”(Letzteres),应该只能是在这两个词分别代表了几个字词,而并非只是一个字词的时候,就像上文显示的那样。我提起这事只是因为我在上面现成就有一个例子。如果“前者”和“后者”代替的只是一个词而已,那还不如重复这一个词算了。希腊人一般都会毫不犹豫采用这种做法,但法国人都尽量避免重复用词。德国人则顽固坚持用“前者”和“后者”,有时候,读者被弄得都分不清何为“前者”、何为“后者”了。

5

我们对中国的汉字很不以为然;但是,既然文字的任务就是借用视觉符号,在人们的理性头脑里引发概念,那么,首先把只是指示了某一概念的听觉符号的符号展现给人们的眼睛,而那一听觉(发音)符号却首先是这一概念的承载物,那就是明显拐了一个大弯。我们的文字因而就成了一种符号的符号。这样,我们就会提出疑问:听觉符号比起视觉符号究竟具有什么优势,以致可以让我们放着从眼睛到理性的一条直路不走,而另绕这样一个大弯:亦即让视觉符号只有在经过听觉符号的中介以后才能向读者的头脑发话。实际上,让视觉符号直接承载概念,而并非只是标示其发音——就像中国人所做的那样——明显是更为简单的做法。事实的确是这样,因为视觉比听觉更能够察觉细微、多样的差别;并且,视觉可以允许多个印象同时并存,但听觉特性却由于唯独只存在于时间而无法具备同样的能力。解答上述疑问的理由或许是下面这些:1)由于天性使然,我们首先采用的是听觉符号,表达的也首要是我们的情绪;在这之后才一并表达我们的思想。因此,我们就先有了为耳朵而设的语言,在这之前我们甚至不曾想到要设计出一种为视觉而设的语言。在以后的时间里,在有必要设计出后者时,人们发现回头从听觉语言着手比另外设计,或者另外再学习一种全新的,甚至是全然不同的视觉语言更便捷和更省事,尤其是人们很快就发现不计其数的字词其实也就还原为那么一些音素。因此,借助这些音素就可以轻而易举表达出这些字词。2)虽然视觉比听觉能够把握和鉴别更多不同的变化,但是,要造成这些变化,而又没有类似可以为耳朵造成变化的相应工具,则是不可以的。并且,我们肯定不能以造成和变换听觉符号那样的速度——这是因为灵活舌头的作用——造成和变换视觉符号。聋哑人所用的有欠完美的手语就是这一方面的明证。所以,从一开始,这就使我们的听觉成了运用语言和以此方式运用理性的基本官能。所以,归根到底,只是外在的和偶然的原因,而不是源自语言的任务本质的原因,造成了这种例外情形:直接的方式并非最好的方式。因此,如果我们抽象、纯粹理论性和先验地考察语言文字,那中国人的处理方式是真正对头的;我们也只能责怪中国人学究气多了一些,因为他们没有考虑到现实处境可供另一种选择。与此同时,经验也让我们看到了中文所具备的一大优势,亦即在以中文字表达的时候,我们并不需要懂得中文:我们人人都可以以自己的语言阅读中文字;正如我们的那些数目字代表了泛泛的数目概念一样,中文字也代表了所有概念。那些代数符号甚至代表了抽象的量的概念。所以,正如一个曾五次到过中国的茶叶商告诉我的,在整个印度洋地区,中文字成为了公用的交际工具。来自各个不同国家的商人都能以此互相交流和理解,虽然这些人并没有一种共同的语言。我的这位英国朋友甚至肯定地认为:因为中文字具有这样的功能,将来终有一天中文字会传遍整个世界。J.F.戴维斯在《中国人》一书里的一段描述也与此看法完全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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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意为“受孕”、“把握”。——译者

[2] 意为“裁缝”——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