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墨家的尚同说及其实践精神

李石岑Ctrl+D 收藏本站

今天讲墨家哲学。墨家哲学颇不易讲明:第一,不易确定它的社会背景;第二,不易把握住它的根本思想;第三,不易断定它对中国社会所发生的影响之大小;第四,不易断定它在战国以后是否消灭。我觉得这些要点,都非讲个明白不可。近来研究墨子的颇多,比过去的研究确实进步,不过能把握住墨家的根本精神的还是不多见。所以我们今天作这种讲演,也非有一种较大的努力不可。

一、墨家思想的社会背景及“墨”字的含义

墨家惟一领导者的墨子,大约生在孔子后十余年之间。关于墨子的年代问题,现在无暇讲述,这须有专题说明。孔子既生在封建社会外形上日趋动摇之日,到了墨子的时候,封建形态的恶化,便更加强了。墨子想维持封建社会的苦心,并不减于孔子,不过维持的方法却不同了。在某种意义说,墨子维持封建的热情,比孔子更有过之,虽然他表面上处处反对孔子。我们从他的学说和他们的实践精神,更可以证实这点。

春秋以前封建制度,在被剥削者方面说,大概可以分作三种,便是农奴、商人及手工业者和自由农民。自铁器的使用和灌溉的发明,而农业生产量遂日益加多,手工业亦因之而发达。与此相应的,如农业品交换及手工业品交换,亦日渐繁盛起来。商品经济在这时遂有一种空前的发展。现在讲到墨家,我们知道墨家是十足地代表商人和手工业者的思想。墨子在《节用中》上面说:“凡天下群百工,轮、车、、匏、陶、冶、梓、匠,使各从事其所能。”已足见当时“群百工”的发达了。《墨子》书中充满着“农夫蚤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升粟”,“妇人夙兴夜寐,纺绩织纴,多治麻丝葛绪,细布”,“百工修舟车,为器皿”这么一类的词句,足见墨子对于妇人百工的利益是极其关心的。站在商人和手工业者的立场,标榜功利说,开口讲利,闭口讲用,这是丝毫不足怪异的。我们正不必责他“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那种惟利是视的态度。不过他虽是站在商人和手工业者的地位,而于当时封建社会的维护,却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关于墨家,究竟所谓墨是何种意义,如果不先加以考察,则对墨家的社会背景,是不容易说明的。《庄子·天下》篇有云:

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谓墨。

照这段话看,所谓“墨”,绝不是姓。墨之所以为墨,似乎应有特殊的含义。江瑔作《读子卮言》,《论墨子非姓墨》,以为古之所谓墨者,“非姓氏之称,乃道术之称”。他并说明墨字之义,以为“墨字从黑,为会意兼形声字,故古人训墨为黑,又训为晦。引为之为瘠墨,为绳墨。是则所谓墨者,盖垢面囚首,面目黧黑之义也”。江瑔能见到墨子非姓墨,是他的特见,但由墨字一义之演引以解释墨家,似失之附会。近人有认墨为黥罪,因疑墨为刑徒,为奴役,遂谓墨家生活为一种劳役的生活,为一种黥墨罪人的生活,这种看法,似乎更失之附会的附会。我以为墨家的墨,即是绳墨的墨。大匠的惟一法宝,即是绳墨。孟子说:“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绳墨是大匠建立规矩的准据。“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当然绳墨是极其重要的。墨子在当时是一个著名的大匠,他的技术,强过公输子。我疑心所谓墨,是因为他的绳墨精巧过人,遂有墨者之称,人遂以墨子呼之。何以知道墨子的技术强过公输子呢?请看下面一段最有名的故事:

公输般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墨子闻之,起于齐;行十日十夜,足重茧而不休息,裂裳裹足,至于郢,见公输般。公输般曰:“夫子何命焉为?”墨子曰:“北方有侮臣,愿借子杀之。”公输般不悦。墨子曰:“请献千金。”公输般曰:“吾义固不杀人。”墨子起,再拜曰:“请说之:吾从北方闻子为梯将以攻宋,宋何罪之有……”公输般服。墨子曰:“然,胡不已乎?”公输般曰:“不可,吾既已言之王矣。”墨子曰:“胡不见我于王?”公输般曰:“诺。”墨子见王,曰:“闻大王举兵将攻宋,计必得宋乃攻之乎?亡其不得宋,且不义,犹攻之乎?”王曰:“必不得宋,且有不义,则曷为攻之?”墨子曰:“甚善,臣以为宋必不可得。”王曰:“公输般天下之巧工也,已为攻宋之械矣。”墨子曰:“令公输般设攻,臣请守之。”于是公输般墨子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般九设攻城之机变,墨子九距之。公输般之攻械尽,墨子之守圉有余。公输般诎,而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墨子亦曰:“吾知子之所以距我矣,吾不言。”楚王问其故,墨子曰:“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杀臣,宋莫能守,乃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虽杀臣,不能绝也。”楚王曰:“善哉!吾请无攻宋矣。”(《墨子·公输》)(《吕氏春秋·爱类篇》)(《淮南子·修务训》)(《战国策·宋策》)

太史公只有六个字叙到墨子的操行,便是“善守御,为节用”。我们从上面的一段文句,可以知道墨子确实是“善守御”的。但墨子所以“善守御”,是由于墨子的技术之精,即由于墨子的绳墨精巧过人。公输子和墨子比巧,还有一段故事。

公输子善其巧。以语子墨子曰:“我舟战以钩强,不知子之义亦有钩强乎?”子墨子曰:“我义之钩强,贤于子舟战之钩强。我钩强:我钩之以爱,揣之以恭。”……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公输子自以为至巧,子墨子谓公输子曰:“子之为鹊也,不如匠之为车辖,须臾留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为巧: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鲁问》)

公输子和墨子比巧,这一次又败于墨子。可证墨子的技术总在公输子之上。孟子说:“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墨子所以胜过公输子,固由于绳墨的精巧,所以能成其胜过公输子的“车辖”。但还有一点,公输子所不曾留意的,便是:“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墨子所以能成为墨者,这是一个绝大的关键。否则公输子也变成墨者了。这样看来,公输子单留意在规矩,墨子却进一步留意在巧了。孟子说“梓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墨子除“与人规矩”以外,更进一步“能使人巧”,这便是他成为墨者的根据,也便是他成为“巨子”的根据。(关于这点,随后说明)我们若不从这点研究墨之所以为墨,徒然掇拾一二字义,作朦胧仿佛的说明,是没有意思的。

墨家主要的是代表手工业者。墨子以大匠的资格,因其绳墨精巧过人,遂得墨者的称号,而墨子以“利于人”为号召,遂蔚成墨家的风尚,因而墨者遂成为道术之称。事迹昭然,无可辩饰;至于瘠墨、奴役均属后起之义。墨家既是代表手工业者,当然和那些从事农耕畜牧者,无论从气质上观察或从风俗习惯上观察,皆绝不相同。从事农耕畜牧者,他们是利用自然,爱好自然的;若从事手工业者,他们使用他们的奇技淫巧,以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所以墨家特重人为,特重功利,而有“非命”之说。而墨子又以“利于人”相号召,以“义”相号召,于是流风所播,莫不勤生薄死,以赴天下之义,遂积成一种游侠之风。从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出发,以达到“利”与“义”的鹄的(墨家说:义,利也。因其为利,所以为义),是墨家思想发展的路径。

墨子既以大匠的资格来谈思想,当然三语不离本行,总是注全力发挥绳墨的功用的。本来工程师看世间一切万事万物,和一般人的眼光,是绝不相同的。一般人的眼光或习惯,对于一件东西的长广高,都是随意估计,若工程师便不然,他马上便要拿出他的绳墨去精密测量,某处是几丈几尺,某处是几寸几分,丝毫不容错过。墨子便是这样的一个人。所以他的全般思想,都站在尚同说的观点上面,站在齐一主义的立场上面。尚同和尚异,在哲学史上是两个主要类型。譬如就希腊哲学史看,爱利亚学派是属于尚同的一派,赫拉克利特是属于尚异的一派。从尚同出发,走上封建道德统治,走上有神论,走上形式论理,是极其自然的。墨家的《墨经》,我们可以断定是墨子的思想,因为《墨经》是完全发挥形式论理一方面的内容的。还有《墨经》中几何学、物理学以及其他科学的原理,除掉一个大工程师或一个大科学家之外,都非一个寻常人所能发表出来的。所以决定墨家的“墨”,也是决定墨家全般思想的一个要因。

墨家有巨子制度,关于“巨子”各家有各家的解释。但我都觉得不甚妥帖。我疑心“巨子”是手工业者中一种最高的权位,须是技艺最高、而又能“自苦为义”的人才有充当的资格。墨子当然是第一任的“巨子”。墨者为一种有组织的团体,我们在上面所记墨子往见公输般一段故事中,已可知之,因为墨子弟子三百人在宋城上持守圉之器以待楚寇,显然是一种有组织的行动。《庄子·天下》篇谓墨者:

以巨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冀得为其后世。

在这段话里面,我们又可以想见巨子制度的严格,与夫巨子的权威。不过关于巨子制度,究竟何时发生,如何演变,是无法探求的。《吕氏春秋》有两段关于巨子的记载,可以知道充当过巨子的几个人,然其人究俾有何种资格,亦无从得知。《上德》篇说:

墨者巨子孟胜,善荆之阳城君。阳城君令守于国,毁璜以为符。约曰:“符合听之。”荆王薨,群臣攻吴起,兵于丧所。阳城君与焉,荆罪之;阳城君走,荆收其国。孟胜曰:“受人之国,与之有符;今不见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其弟子徐弱谏孟胜曰:“死而有益阳城君,死之可矣;无益也,而绝墨者于世,不可。”孟胜曰:“不然,吾于阳城君也,非师则友也,非友则臣也。不死,自今以来,求严师必不于墨者矣,求贤友必不于墨者矣,求良臣必不于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义而继其业者也。我将属巨子于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贤者也,何患墨者之绝世也?”徐弱曰:“若夫子之言,弱请先死以除路。”还,殁头前于孟胜。因使二人传巨子于田襄子。孟胜死,弟子死之者八十三人,已致令于田襄子,欲反死孟胜于荆。田襄子止之曰:“孟子已传巨子于我矣。”不听,遂反死之,墨者以为不听巨子。

还有一段记载,乃是另记一人,见诸《去私》篇。

墨者有巨子腹,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腹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令吏弗诛,腹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

从上面两段记载,知道巨子制度很严厉,巨子之生杀人,总与义与不义有关系。孟子曰:“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墨家的巨子,和一般的墨者确实有舍生取义的精神。不过从上面两段记载里,并不能确定田襄子和腹的关系,也不知道他们的技艺的造就如何。他们似乎是一个将死,再传给别个,很像许多手工业者有一种绝技,非到临死时,不肯传给他的弟子似的。墨子虽然绳墨过人,技艺过人,确是因为他特别看重“义”,也许传到后代,只有守义一点遗传下来,其余的就忽略过去了。不过这些话,都是出于揣测,因为没有材料可考,这是很难决定的一个问题。

由上面的说明,我们可以知道墨之所以为墨了。更可以知道墨家所代表的思想,是商人手工业者的思想了。封建社会下商人和手工业者的思想并不害于封建社会的维护。尤其是墨子,他是主张“上同而不下比”的,他是承认“天”、“鬼”是实有的,天鬼实有的主张只有在封建统治尖锐化时才十分发达。关于这点,当在以下各节详为说明。

二、墨家思想产生的旁因

上面约略地说明了墨家思想的社会背景,我们要想进一步地了解墨家,便须推求墨家所以产生的旁因。大致可以这样说,墨家的产生是与当时的儒家思想有密切的关系的,也可以说为反抗当时的儒家,才有墨家思想的出现,现在说明如次:

《淮南子·要略》篇说:“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悦,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淮南子》这段话不必可信,然而我们不能不承认墨子是受孔子的影响的。墨子虽受孔子的影响,却是处处与孔子相反。正如夏曾佑所说的:“孔子亲亲,墨子尚贤;孔子差等,墨子兼爱;孔子繁礼,墨子节用;孔子重丧,墨子节葬;孔子统天,墨子天志;孔子远鬼,墨子明鬼;孔子正乐,墨子非乐;孔子知命,墨子非命;孔子尊仁,墨子贵义。殆无一不与孔子相反。”(见《中国历史教科书》)然则墨子思想之所以产生,完全是为孔子作反宣传,墨子本身没有什么中心思想可说,但实际上并不如此。《墨子·公孟》篇曾举出四种认为儒家思想应反对的理由说道:

儒之道足以丧天下者,四政焉:儒以天为不明,以鬼为不神。天鬼不说,此足以丧天下。又厚葬久丧,重为棺椁,多为衣衾,送死若徙,三年哭泣,扶后起,杖后行,耳无闻,目无见,此足以丧天下。又弦歌鼓舞,习为声乐,此足以丧天下。又以命为有,贫富、寿夭、治乱、安危,有极矣,不可损益也。为上者行之,必不听治矣;为下者行之,必不从事矣。此足以丧天下。

《墨子》所举四种反对的理由之中,第一种是“天鬼不说”。就这一点,便可以看到墨学的纲领。唯心论者大概对于这三点都是看得极其贵重的:便是神的存在、灵魂不灭和意志自由。肯定神的存在,即是尊天的思想,肯定灵魂不灭,即是明鬼的思想。前者说明宇宙之形上学的存在,后者说明个人之形上学的存在。但是单提出尊天明鬼,还是不够,因为对个人本身没有说明,因此墨子又提出一个非命说。非命即是反对宿命论(Fatalism,一译作命定论)。宿命论为决定论(Determinism)之一,也有把宿命论和决定论作同义的解释的。它们都和自由意志论相对待。质言之,非命说即是一种自由意志论。乃是认贫富、寿夭、治乱、安危并不是“有极”的,而是可以由个人的自由意志加以“损益”的。由此可知墨子的尊天明鬼和非命,即是承认神的存在、灵魂不灭和意志自由。墨子的立场,我们可以从这几点看得很明白。

严格地说,墨子反对儒家,并不在这几点上面。因为儒家也有尊天明鬼和非命的思想,并不是墨家独有的。也许墨家看到儒家对于这几点态度不鲜明,便特别抓住这几点尽力发挥。我们先从尊天一点看。孔子何尝不尊天?何尝不承认天有意志?譬如他说:“天生德于予。”又说:“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又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这些都是尊天的思想。不过孔子总是站在调和妥协的立场的,所以又把天解作没有意志。譬如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孟子亦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这么一来,儒家的天,就成为墨家攻击的目标了。再从明鬼一点看。孔子何尝不言鬼神,譬如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又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孔子所祭的鬼神,是有某种作用的鬼神,又何尝不是明鬼的思想?不过孔子又怕一谈到鬼神,人们便相率流为怪诞,而忘记了正当的操业,所以“不语怪力乱神”,所以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所以说“敬鬼神而远之”。足见孔子是个十足的骑墙派。于是儒家对鬼神的态度,又成为墨家攻击的目标。最后从非命一点看。儒家诚然相信有命,如孔子说:“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子夏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孟子说:“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曰有命。”又说:“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又说:“求之有道,得之有命。”这些都是宿命论的看法。可是儒家亦含有非命的思想。孔子昌言知命,所谓“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已含有“人定胜天”的思想。所以到后来的孟子,便从此点大发挥其“正命”之说。所谓“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而死者,非正命也”。如果一切听命数之自然,则岩墙不必避,而桎梏亦不足畏。可见正命之说,即隐含墨子非命的精神。又后来到了荀子的时候,更大倡其“制天命而用之”之说,便完全与墨家非命之说同。不过儒家终易走入术数观念,偏于命定的思想,所以又成为墨家攻击的目标。由是以论,儒家本身固明明含有尊天明鬼和非命的意思,不过为它的调和妥协的气质所掩,常有顾彼失此之处,所以引起墨子的非难。实则在这几点,不是真正非难的重心。

墨子对儒家真正非难的重心,乃是儒家的宗法观念。我们可以从几点分析出来。第一,墨子的根本思想为其尚同说(关于这点容在以后讲明)。既以尚同为立场,对于单着重家族、单着重等差的儒家思想,自然不免感觉到太狭隘,又太虚伪,譬如儒家的厚葬久丧,就是一种狭隘和虚伪的成见的暴露。厚葬久丧既有尊卑亲疏之狭隘的等差,又有扶起杖行之虚伪的哀戚,而于“富贫、众寡、定危、治乱”诸端,又根本不能有所补助。譬如他说:

若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此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仁者将求兴之天下,设置而使民誉之,终勿废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此非仁、非义、非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仁者将求除之天下,相废而使人非之,终身弗为也。(《节葬下》)

墨子认为厚葬久丧,并不足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质言之,厚葬久丧,只是个人之事,于国家,于社会,于人类大同,并没有什么影响。而儒家必以此为人伦之始,故墨子非之,在这点,可以看到儒家所重,是家族伦理,而墨家所重,却是世界伦理。第二,墨家特重实践,当然对于时间,对于事功,是看得极重的。而儒家乃提出三年之丧之说,又为各种处丧之法,则不特废事失时,抑且陷人类于饥寒疾病。《墨子·节葬》篇说:

处丧之法将奈何哉?曰:哭泣不秩,声嗌,缞绖,垂涕,处倚庐,寝苫枕块。又相率强不食而为饥,薄衣而为寒;使面目陷陬,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又曰:上士之操丧也,必扶而后起,杖而后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王公大人行此,则必不能蚤朝晏退,听狱治政。使士大夫行此,则必不能治五官、六府,辟草木,实仓廪。使农夫行此,则必不能蚤出夜入,耕稼树艺。使百工行此,则必不能修舟车,为器皿矣。使妇人行此,则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

照这样说来,厚葬久丧的结果,必至使人类变成游惰失业之人,甚或变成废物。本来儒家对于实践一层,也是看得极重的,不过儒家斤斤于厚葬久丧的末节,以致认废事失时为实践,“相率强不食而为饥,薄衣而为寒”为实践,结果有实践之名,而无实践之实,有实践之事,而无实践之功。若墨家便不如是。墨家的实践是在使妇人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使百工能“修舟车,为器皿”,使农夫能“蚤出夜入,耕稼树艺”,甚至使王公、士大夫能“听狱治政”,“辟草木,实仓廪”。而于“哭泣不秩,声嗌,缞绖,垂涕,处倚庐,寝苫枕块”诸末节,则并不重视。可见墨家的实践和儒家的实践是完全不同的。这个不同也反映儒家思想和墨家思想之根本的不同。第三,墨子尚俭尚质,而非难儒家的礼乐。孔子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孔子的意思,以为礼乐是维持宗法社会的重要精神工具,决不只是玉帛钟鼓之类可以代表的。孔子谈礼,总是拿礼与丧并举。譬如他说:“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又说:“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可见孔子认礼与丧有一种相互的关系。宰我和孔子谈到三年之丧,也谈到礼乐的问题。《论语·阳货》篇说: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宰我以为行三年之丧至于坏礼乐,而不知孔子提倡三年之丧,正所以维持礼乐,也正是维持宗法社会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墨子反对儒家的厚葬久丧,遂连带地反对儒家的礼乐。虽然儒家的礼和乐,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但在墨子的立场看来,是非一律加以反对不可的。儒家的礼和乐,无论说得如何高明,总不免“烦扰不悦”,“靡财贫民”的毛病,所以在尚俭尚质的墨子,是无论如何不能不加以摈弃的。关于这方面的话,下面再详。

儒家的思想从孝出发,孝为仁的初步功夫,孔子责宰我以“予之不仁”,是当然的结论。礼和乐是达到仁的两种手段,自非先贯彻初步的孝不可。宰我不能辨别孝与礼乐的重轻,所以发为三年之丧之问。孔子说明孝重于礼乐,自是他的宗法理论之一贯的主张。墨子反礼非乐,虽然他讨论的范围很广阔,实际上都是从反对儒家的宗法观念而发生的。这便是墨家思想产生的旁因。

三、墨子的根本思想——尚同说

关于墨子的根本思想,说者不一,有主兼爱的,有主明鬼的,有主功利的,有主实用的,实则都似未能把握墨子思想的全部。我以为荀子有一句批评墨子的话,实可谓一语破的,便是说:

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

齐一的思想成为墨子思想的中心。上面已经说过,尚同和尚异在哲学史上是两个主要类型。尚同的类型,在中国哲学史上,墨子是惟一的代表者。他把一切看成平等的,划一的。他以大匠的资格,用平等划一的眼光去看宇宙一切万事万物,是丝毫不足奇怪的,讲到政治方面,国家方面,更非力求平等划一不可。所以《墨子·尚同》篇说:

古者天之始生民,未有正长也,百姓为人。若苟百姓为人,是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千人千义。逮至人之众不可胜计也,则其所谓义者,亦不可胜计。此皆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是以厚者有斗,而薄者有争。

天下既已治,天子又总天下之义以尚同于天。

故当尚同之为说也,上用之天子,可以治天下矣;中用之诸侯,可而治其国矣;小用之家君,可而治其家矣。是故大用之,治天下而不窕;小用之,治一国一家而不横者,若道之谓也。故曰:治天下之国,若治一家,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

无论在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里面,尚同的思想总是发达的,因为这是支配奴隶或农奴一种最好的精神武器。这时候最怕的是“百姓为人”,即百姓人自为政,不相统属,便是所谓“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千人千义”。照这样,所谓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根本没有形成之一日了。墨子所处的时代是封建社会,为彻底地维持封建起见,只有提出尚同之道。尚同即所谓“同一天下之义”。这是最妥当不过的办法。孔子的“正名”,孟子的“定于一”,荀子的“立隆以为极,而天下莫之能损益也”,实际上都是一种尚同的思想,不过他们的尚同,和墨子的尚同有别。他们的尚同,或尚同于名,或尚同于礼,这样还有推移变化的可能,未若墨子之“尚同于天”。尚同于名或尚同于礼,是名或礼,欲同一天下之义。而名或礼根本是认定的,人为的;若尚同于天,乃“天之欲同一天下之义”,天便成为永远不可移易的了。所以墨子说:“天下既已治,天子又总天下之义以尚同于天。”即此,可见墨子维持封建的苦心,比儒家更来得深刻。

实际上,儒家的尚同,在形式上看来,大部分是和墨家相同的。孟子说:“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大学》里面更剀切地说道:“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又申明《大学》之意说道:“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这几段议论都可以代表儒家的尚同思想,而与墨子的“治天下之国若治一家,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的思想,是互相发明的。我们并不能在这些议论里面,抉出儒墨的不同。还有,儒家提出一个“修身”的道理,所谓“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所谓“家之本在身”,所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乃至所谓正心诚意,格物致知诸端,这些便是墨子的尚贤之道。墨子的尚贤虽不单指天子,然而天子却是天下的最贤者。他在《尚同下》篇说道:

是故天之欲同一天下之义也,是故选择贤者,立为天子。天子以其知力为未足独治天下,是以选择其次立为三公。三公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天子也,是以分国建诸侯。诸侯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治其四境之内也,是以选择其次,立为卿之宰。卿之宰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其君也,是以选择其次,立而为乡长、家君。是故古者天子之立三公、诸侯、卿之宰、乡长、家君,非特富贵游佚而措之也,将使助治乱刑政也。故古者建国设都,乃立后、王、君、公,奉以卿、士、师、长,此非欲用说也,唯辩而使助治天明也。

从这段话看来,可知天子是天下的最贤者。墨子尚贤,不正是儒家的“家之本在身”的见解吗?由此可知,墨家尚同,儒家也未尝不尚同;墨家尚贤,儒家也未尝不尚贤。然则儒墨之间,不是根本没有区别可言么?却又不然。儒家尚同尚贤,是以人伦为标准;墨家尚同尚贤,是以天道为归趋。所以墨子的结论说:“此非欲用说也,唯辩而使助治天明也。”“助治天明”是墨子尚同的本意,也是墨子尚贤的本意。

墨子是称天而治的,他拿“天志”做万事万物的标准。所以这样说道:

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天志上》)

一切是非善恶,都以合乎天志与不合乎天志为准绳,这是多么直截的主张。他还有一段推崇天志的议论,值得我们注意。他说:

庶人不得恣己而为正,有士正之;士不得恣己而为正,有大夫正之;大夫不得恣己而为正,有诸侯正之;诸侯不得恣己而为正,有三公正之;三公不得恣己而为正,有天子正之;天子不得恣己而为正,有天正之。今天下之士君子,皆明于天子之正天下也,而不明于天之正天子也。是故古者圣人明以此说人曰:天子有善,天能赏之;天子有过,天能罚之。天子赏罚不当,听狱不中,天下疾病祸祟,霜露不时;天子必且犓豢其牛羊犬彘,洁为粢盛酒醴,以祷祠祈福于天,我未尝闻天之祷祈福于天子也。吾以此知天之重且贵于天子也。(《天志下》)

我们从上面几段话里面,可以检讨儒墨对天与天子的关系及儒墨对天的态度之不同。墨家认天能选择贤者立为天子,天子能选择其次立为三公,三公又选择其次立为诸侯,这种看法与儒家是相同的。譬如孟子说:“天子能荐人于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诸侯能荐人于天子,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于诸侯,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这种宝塔式的封建统治体系,在儒墨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因为都认天子之上有一个天。而天是有立天子、与天下的威权的。还有,墨家认天子以下皆“助治天明”,儒家也是这种看法。譬如孟子所引《周书》一段,所谓“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这不是“助治天明”的思想吗?这样说来,儒墨又走入相同的路向了。然而其中毕竟有分别。便是儒家所标榜的天,为假有的天,墨家所崇奉的天,却是实有的天。儒家认天意即民意,天与即人与,便是托天以授人的思想。所以孟子说明“天与”,非“谆谆然命之”之意,乃“以行与事示之”之意。何谓“以行与事示之”?即“荐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结果就达到“天与之,人与之”的结论。孟子最后引到《泰誓》一言,以申明人与之实,便是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可见儒家所标榜的天是假有的。若墨家便不如是。墨子认“天子赏罚不当,听狱不中”,便有“天下疾病祸祟,霜露不时”的昭示,这不是实有的天所昭示的吗?墨子既承认天是实有的,当然他的立场便与儒家完全不同了。

墨子是古代的天治主义的复活者,天治主义到了孔子手里,便变为人治主义了,不过演变到墨子时,却又将古代天治主义复活起来。可是这种复活的意义,和古代有不同,这是为封建统治的整个体系而复活的。在封建统治的整个体系中,如果不把天的权威立得稳定,如果不把天的意志弄得确实,那封建统治的根据就不免动移。如果照儒家那样,只标榜一个假有的天,至于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那就不免要破坏封建本身的体系了。封建社会的特质是宗教的确立,如果不尊重天志,试问宗教如何有确立的可能呢?关于这点,我在第一讲中已有说明。

上面已经把尚同、尚贤、天志这几点都讲明白了。我们可以知道墨子的主张是一贯的,便是都从尚同一点出发。因尚同故不得不尚贤,因尚同故不得不尊天。墨子学说中还有两个重要点,如兼爱、非攻,我们也不能不在这里彻底阐明。先讲墨子的兼爱。

兼爱也是尚同之必然的归结。墨子主兼不主别。他在《兼爱》篇所发表的重要主张,是“兼以易别”,“别非而兼是”。而对于兼与别之理,阐述至为详尽。看下面所引述的几段自明:

姑尝本原若众害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爱人利人生与?即必曰:“非然也。”必曰:“从恶人、贼人生。”分名乎天下恶人而贼人者,兼与别与?即必曰:“别也。”然即之交别者,果生天下之大害者与?是故别非也。子墨子曰:“非人者,必有以易之;若非人而无以易之,譬之犹以水救水,以火救火也。其说将必无可焉。”是故子墨子曰:“兼以易别。”

姑尝本原若众利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恶人贼人生与?即必曰:“非然也。”必曰:“从爱人、利人生。”分名乎天下爱人而利人者,别与兼与?即必曰:“兼也。”然即之交兼者,果生天下之大利者与?是故子墨子曰:“兼是也。”且乡吾本言曰:“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今吾本原兼之所生,天下之大利者也;吾本原别之所生,天下之大害者也。是故子墨子曰“别非而兼是”者,出乎若方也。

故兼者,圣王之道也,王公大人之所以安也,万民衣食之所以足也。故君子莫若审兼而务行之,为人君必惠,为人臣必忠,为人父必慈,为人子必孝,为人兄必友,为人弟必弟。故君子莫若欲为惠君、忠臣、慈父、孝子、友兄、弟弟,当若兼之不可不行也。此圣王之道,而万民之大利也。(以上均见《兼爱下》)

墨子除发挥“兼以易别”“别非而兼是”的议论以外,还举出“别士”“兼士”和“别君”“兼君”的言行,以证明“别非兼是”之理。所以他的兼爱说,仍是根据他的尚同的主旨而发挥出来的。尚兼不尚别,即是尚同不尚异的思想,是显而易见的。

可是在这点就引起儒家的重大的攻击。孟子说:

墨子兼爱,是无父也。

兼爱便是“无父”,不知孟子根据何种论理?不过站在孟子的立场,骂墨子为无父,也自有一番道理。孟子秉承孔子由亲及疏,由近及远的宗法理论,以为爱应该是有差等的。而墨子却有“必为其友之亲若为其亲”的议论,这不是和孟子的思想根本相冲突吗?孟子还有一次批评墨家,也是关于兼爱的问题,也含着“无父”的讽刺,不过没有破口骂出“无父”而已。

墨者夷之因徐辟而求见孟子,孟子曰:“吾固愿见,今吾尚病,病愈我且往见,夷子不来。”他日,又求见孟子,孟子曰:“吾今则可以见矣。不直,则道不见,我且直之。吾闻夷子墨者,墨之治丧也,以薄为其道也,夷子思以易天下,岂以为非是而不贵也?然而夷子葬其亲厚,则是以所贱事亲也。”徐子以告夷子。夷子曰:“儒者之道,古之人若保赤子。此言何谓也?之则以为爱无差等,施由亲始。”徐子以告孟子。孟子曰:“夫夷子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彼有取尔也,赤子匍匐将入井,非赤子之罪也。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滕文公上》)

孟子听了墨者夷子“爱无差等,施由亲始”的话,发了一大套的议论,并且斥夷子“以所贱事亲”,斥夷子之道为“二本”而非“一本”,不是仍旧含着“无父”的讽刺吗?我们要知道:孟子讲爱,是极重等差的。他把亲、仁、爱三者分得很严格。他说:“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照这样说,对父母应亲,对民应仁,对物应爱,如果爱施及父母,岂不是把父母当作万物看待吗?这就无怪孟子要骂墨子为“无父”,并且进一步骂墨子为“禽兽”。实际上,儒家和墨家,各有各的立场。儒家正名,故主爱有等差;墨家尚同,故主爱无等差。若就封建意识说,儒家和墨家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区别的。

现在再讲非攻。

非攻也是尚同之必然的结论。非攻即是反对斗争。站在尚同的立场的人,反对斗争,主张和平,是最自然不过的事。康德所以主张永久和平,就因为他是站在尚同的立场上。墨子以为一般人都是近视眼,只看到小处的斗争是斗争,大处的斗争便认为不是斗争了。对小处的斗争加以非难,对大处的斗争,例如国与国的斗争,便不加以非难,这不是知二五而不知一十吗?墨子既以尚同为教,当然对这种国与国的斗争非加以攻击不可。我们看墨子《非攻上》篇说道:

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白黑之辩矣。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辩义与不义之乱也。

照这段话看来,墨子是认国与国的斗争为“不义”的,充其意非大家体认尚同之旨,达到永久平和不可。我们可以看到墨子的非攻,仍是从他的一贯的思想而来。墨子这种思想,也许是从儒家的不争之教演绎而出的,不过把这种思想扩大到国与国之间,至认攻国为非,这不能说不是墨子的独到之处。

以上关于墨子的尚同思想,已说明了一个大概。墨子惟其只看重一个同,所以注重非攻,注重兼爱。非攻还是消极的尚同,若兼爱乃是积极的尚同了。所以兼爱之说,很为尚等差的儒家所不满。墨子既以尚同为教,因而发展为以同一律为基本原理的形式论理。这并不是偶然的事。

四、墨子的形式论理

上面已经说明了墨子是中国的一个大匠,由其绳墨精巧过人,遂得墨者之称。我们更须知道,大匠的绳墨就伏着几何学上的点线面体,而形式论理便是由几何学推演而成的。然则墨家之有形式论理,自是必然的归结。

墨子在中国可称为形式论理学之祖。形式论理有三条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严格地说来,矛盾律和排中律都可归纳到同一律里面。墨子的根本思想既是尚同,因此创出一种论证同一的研究方法。他在《非命下》篇说道:

凡出言谈,则不可而不先立仪而言。若不先立仪而言,譬之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焉也。我以为虽有朝夕之辩,必将终未可得而从定也。是故,言有三法。何谓三法?曰:有考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恶乎考之?考先圣大王之事。恶乎原之?察众之耳目之请。恶乎用之?发而为政乎国家万民而观之。此谓三法也。

墨子所谓“立仪”,便是建立基本规律。他以为如果没有基本规律,便什么法则都谈不上。如果有了基本规律,就可以产生三个法则,便是“考之”“原之”“用之”的三个法则。“考之”“原之”的法则,是属于演绎法;“用之”的法则,是属于归纳法。但无论是演绎法或归纳法,都是从基本规律而来;用墨子的话表明,便是无论是“考之”“原之”“用之”的方法,都是从“仪”而来。这所谓“仪”,即是同一律,便是“考之”“原之”“用之”三者最基本的准据。

在这里我要讲到《墨经》的问题。我以为《墨经》(包括经上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六篇)虽不一定是墨子自己做的,但我们可以断定是墨子的思想,而且是墨子费过一番考虑的东西。因为《墨经》全体是站在形式论理的立场之上,和墨子尚同的主旨正相合,绝少含有辩证法的见地。这只要拿它和名家惠施、公孙龙之流的思想比较一下,便很容易明白。因为惠施、公孙龙的思想都含有很丰富的辩证法的要素,而墨子的思想是十足地以形式论理为其旨归的。我们若不从这点去看《墨经》,徒然执著几个名词去断定《墨经》是墨子所作,或断定是“别墨”所作,那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关于这点,俟将来讲到“墨家的观念论的辩证法”时更易明白。

《墨经》上论知识的来源,认知识有“闻”“说”“亲”三种,以为从传授得来的是闻知,从推论得来的是说知,从经验得来的是亲知。这不是很显明的将《非命》篇所说的“考之”“原之”“用之”作一种系统的阐明吗?前二属于演绎法,后一属于归纳法。但三者之中,尤以说知为重要,因为闻知不尽可信,而亲知又不免要受着某种制限。所以说知一项,《墨经》上阐明得比较多,这也可以体察到墨家的尚同之旨。

形式论理在印度、西洋都很发达,若中国则充分地表现在《墨子》一书中。形式论理大都分为三段推演。在印度为宗、因、喻,在西洋则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梁任公在《墨子学案》中曾引出几条,他说:

印度的因明,是用宗、因、喻三支组织而成。式如下:

宗——声,无常。

因——何以故?所作故。

喻——凡所作皆无常。例如瓶。

《墨经》引《说》就《经》,便得三支。其式如下:

宗——“知、材也。”

因——何以故?“所以知”故。

喻——凡材皆可以知。“若目”。

这条是宗在《经》,因喻在《说》。《经上》、《经说上》,多半是用形式。《经下》、《经说下》,则往往宗因在《经》,喻在《说》。如:

宗——“损而不害”。

因——说在余。

喻——“若饱者去余,若疟病人之于疟也。”

……

西洋逻辑亦是三支;合大前提、小前提、断案三者而成。其式如下:

大前提——凡人必有死。

小前提——墨子,人也。

断案——故墨子必死。

《墨经》中亦有用这形式的,例如:《下篇》中有一条:

大前提——“假必非也而后假。”

小前提——“狗,假虎也。”

断案——“狗非虎也。”

《墨子》全书,大半都是用这些论式构成。试在《天志》篇举几段为例。

上面的例子,都足以证明墨家的哲学大半是运用形式论理构成的。墨子既站在尚同的立场,用形式论理运用其思维,是当然的路径。我们若不从思维体系上去理解墨子,去研究《墨经》,是不能得到墨家的真精神的。

论理这个名词,在墨家叫做“辩”。《墨经》说明“辩”的地方很多:或说明“辩”的性质,或说明“辩”的作用,或说明“辩”的方法。在《小取》篇我们可以抓出很重要的一段。

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

开首六项是说明“辩”的作用和目的的。中间“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是说明“辩”的方法的。最后五句,是总论“辩”的性质的。最后五句,是形式论理的核心。观念论者每从思维看实在,以为思维可以决定实在,因此,完全趋重于概念的研究。他们不是因实授名,却是“以名举实”,即以概念决定实在。质言之,思维即实在,这是形式论理学者的根本立场。形式论理学者重“名”,重“辞”,重“说”,完全偏重概念的作用是必然的结果。

最末“以类取,以类予”六字,是全文的骨干。“类”即是“相似”,这个字对于形式论理的运用是很重要的。形式论理的基本规律,便是同一律,上面已有说明。他们所以推论万事万物,完全是以同一律作基础。同一律(Law of Identity)可以用“A是A”的形式表示出来,但形式论理学者有时看到宇宙万象是有变化的,并不完全同一,因此他们每每不说“A是A”,而说是“A是B”。“A是A”是完全立于同一的立场上,“A是B”便是立于一致的立场上了。同一是指的一个东西,一致就指两个东西了。即是说A与B二者虽不完全同一,但我们可以假定其有多少的相似点,因此结合以求其一致,而保持认识的统一。于是同一律就变为一致律(Law of Agreement)。同一律是“同”,一致律即是“类”。所谓“以类取,以类予”,即是说一致律为一切肯定判断的基础。

上面已经把墨家的形式论理说明了一个大概。可惜在本讲里面未便细说,但有了上面的说明,已经可以看到墨家的形式论理正是从它的尚同的主旨而来。现在说明墨家一个特色,便是它的实践精神。

五、墨家的实践精神

墨家的实践精神,可以分作两方面观察:一、对个人享受的节制;二、对社会福利的营求。而这两方面是互为因果的。墨家所以博得世间的好评,这两方面的实践精神实为其主要原因。我们看《庄子·天下》篇所记载关于墨家的一段重要文字,便可以知道:

不侈于后世,不靡于万物,不晖于数度;以绳墨自矫,而备世之急。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墨翟、禽滑釐闻其风而悦之,为之大过,己之大循,作为非乐,命之曰节用。生不歌,死无服……今墨子独生不歌,死不服,桐棺三寸而无椁,以为法式;以此教人,恐不爱人,以此自行,恐不爱己……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使人忧,使人悲,其行难为也。恐其不可以为圣人之道,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墨子虽独能任,奈天下何?离于天下,其去王也远矣。墨子称道曰:“昔者禹之湮洪水决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名山三百,支川三千,小者无数,禹亲自操橐耜,而九杂天下之川,腓无胈,胫无毛,沐甚雨,栉疾风。置万国,禹大圣也,而形劳天下也如此!”使后世之墨者,多以裘褐为衣,以跂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曰:“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谓墨。”……墨翟、禽滑釐之意则是,其行则非也,将使后世之墨者必自苦以腓无胈、胫无毛相进而已矣。乱之上也,治之下也。虽然,墨子真天下之好也。将求之不得也,虽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

在这段文句里面,有两句最吃紧,便是“绳墨自矫,而备世之急”。“绳墨自矫”是对个人享受的节制,“备世之急”,是对社会福利的营求。真正有对己对人的精神,是墨家的实践精神的大过人处。孟子也认识墨子这种特色,所以他说:

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

“摩顶放踵”,是对个人享受的节制;“利天下”,是对社会福利的营求。孟子表面上是骂墨子,实际上却是恭维墨子。毋怪墨子的思想成为当时的“天下之言”,而为一般人所归向的了。

单就个人享受的节制一点而论,墨家的最大特色,是“生不歌,死无服”。他们总是要人们先把生死一关勘破,生死的问题既看得轻,便对世间一切事都敢于放胆做去了。人们何以贪生?贪生的享受;又何以畏死?畏死的寂苦。惟其贪生的享受,所以耽于耳目之乐,用丝竹管弦之声,以悦其生;如果摈弃这种生的享受,则生的意趣便不能不转移到别的方向去,而营求社会福利之心,便油然而生。所以墨子倡“生不歌”。惟其畏死的寂苦,所以求死后的哀荣,用厚葬久丧以慰其死;如果轻视死后的生活,便不得不集中于生前,而勇猛精进的精神便不期而自至。所以墨子倡“死无服”。“生不歌,死无服”,一经把人生的路向决定,一经把生死的问题解决,当然对人事的努力,便能达到焦点,无所挂碍于怀了。

《庄子·天下》篇称“墨翟、禽滑釐……将使后世之墨者必自苦以腓无胈、胫无毛相进”,这是何等的精神!他们以大禹为法,以大禹之“腓无胈、胫无毛”为法,以大禹之“形劳天下”为法,所以说“不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谓墨”。可见墨家之所以为墨家,是要具备这么一种特殊的精神的。但这种精神之惟一的妨害物,便是“乐”。譬如久处温柔之乡,便乏远大之志,既拥裘马之富,岂甘藜蕨之施。墨子因此以为要锻炼这么一种特殊的精神,非提出一个“非乐”的口号不可。墨子所谓“乐”,不仅指丝竹管弦之乐,乃就一切人间的享受而言;又不仅关于日用饮食之细,并且关于国计民生之大。所以《非乐》篇说:

仁者之事,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且夫仁者之为天下度也,非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炙之味以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为不安也。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味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度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从这段话,可见墨子所说的“乐”,是范围极大的,和孔子、荀子的“乐”都不同。墨子的“乐”,是把一切“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都包括在里面。是就一切个人的享受说。墨子并进一步推论到王公士大夫力言为乐之不可。他说:

王公大人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蚤朝晏退,听狱治政,是故国家乱而社稷危矣……士君子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竭股肱之力,亶其思虑之智,内治官府,外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仓廪府库,是故仓廪府库不实……农夫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蚤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叔粟,是故叔粟不足……妇人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多治麻丝葛绪细布縿,是故布縿不兴。曰孰为大人之听治,而废国家之从事?曰乐也。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非乐》)

墨子更扩大论点,从历史上证明“非乐”的重要性。你看他和程繁一段谈话。

程繁问于子墨子曰:“夫子曰:‘圣王不为乐。’昔诸侯倦于听治,息于钟鼓之乐;士大夫倦于听治,息于竽瑟之乐;农夫春耕夏耘,秋敛冬藏,息于瓴缶之乐。今夫子曰‘圣王不为乐’,此譬之犹马驾而不税,弓张而不弛,无乃非有血气者之所不能至耶?”子墨子曰:“昔者尧舜有茅茨者,且以为礼,且以为乐。汤放桀于大水,环天下自立以为王,事成功立,无大后患,自作乐,命曰九招……。周成王因先王之乐,命曰驺虞。周成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武王;武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成汤;成汤之治天下也,不若尧舜。故其道逾繁者,其治逾寡。自此观之,乐非所以治天下也。”(《三辩》)

墨子的最大不可及处,便是摆脱一切享乐思想,亲自去做“中圣王之事”“中万民之利”的工作,而且从“腓无胈,胫无毛”做起,这是何等实践的精神!如果不认识墨子这种精神,那就讲“兼爱”,讲“非攻”,都只是糟蹋墨子。因为兼爱非攻,都不过是一种理想,墨子却要“摩顶放踵”地去达到这个理想,这岂是发发空议论的人所能做到的?程繁用“马驾而不税,弓张而不弛”的话微讽墨子,殊不知墨子之所以不可及,正是这一种“马驾而不税,弓张而不弛”的精神,毋怪《庄子·天下》篇称道墨子:“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使人忧,使人悲,其行难为也。”诚者!其道大觳,其行难为。但是这种大觳之道,难为之行,非有墨子那种精神,又哪个配干呢?墨子为贯彻个人的主张起见,不能不对个人的享受加以节制,即不能不非乐。然则墨子的非乐,在墨子的实践精神上,实有最重大的意义。

墨子的非乐,即含有一种反对艺术的思想,在这点,墨家哲学常为一般人所非难。实则墨子的反对艺术,是与他的崇尚功利相为消长的。墨子以为功利和艺术是绝对不相容的两种类型。要崇尚功利,便不得不反对艺术,要崇尚艺术,便不得不反对功利。这种看法,在过去的许多思想家,都认为是对的,而且这种思想也支配了很长时期的历史。荀子批评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殊不知墨子乃崇尚“用”而反对“文”。墨子以为“文”必流于弱,必流于靡,必至于“废大人之听治,贱人之从事”。这便是他所以提出“非乐”之意。他的“非乐”是与他的“节用”相为终始的。“节用”即崇尚“用”,“非乐”即反对“文”。《庄子·天下》篇说:“作为‘非乐’,命之曰‘节用’。”这两句话,说明了二者的关联。所以墨子非蔽于用而不知文,乃崇尚用而反对文。换句话说,即崇尚功利,反对艺术。前者着重在社会福利的营求,后者着重在个人享受的节制,在墨子书中,常表现这两种主张。

现在论到对社会福利的营求,在这里我们不可忽视了一个“用”字和一个“利”字。墨子的“用”和“利”,是范围很广的,绝不是财用的“用”,货利的“利”。如果需要补充的说明,我们可以说是功用的“用”,功利的“利”。功用或功利是含有严重的社会性的。西洋功利派伦理的标语,是“谋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即此可以想见功利的内涵意义。墨子以为凡是善的都是有用的,如果没有用,就算不得善。他在《兼爱下》篇这样说道:

用而不可者,亦将非之,且焉有善而不可用者?

善和用交互发展其内容,在中国伦理学史上是一个特色。这是儒家所不及的。再讲到利,墨家和儒家也表现一种不同的轮廓。儒家把义和利分开看,墨家以为义即是利,所以说“义,利也”。意思是说有利的即是合于义的。墨家常将爱利并举,所谓“爱利万民”,所谓“兼相爱,交相利”,所谓“兼而爱之,从而利之”。墨家的利,范围是很广的,所以讲到孝,也牵涉到利,所以说“孝,利亲也”。这都是和儒家不同的地方。不过儒家所谓利,单指货利说,所以孔子以“小人喻利”为非,孟子亦以“上下征利”相戒。如果单就货利说,那就墨子也是加以反对的。我们看墨子《节用中》篇所论述的一段,便可以明白:

古者圣王制为节用之法曰:凡天下群百工轮车匏陶冶梓匠,使各从事其所能。曰,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民利者,圣王弗为。古者圣王制为饮食之法曰:足以充虚,继气,强股肱,耳目聪明则止;不极五味之调,芬香之和,不致远国珍怪异物……制为衣服之法曰:冬服绀緅之衣轻且暖,夏服絺绤之衣轻且清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

墨子以为“诸加费不加民利则止”。可见墨子所谓“加利”,是在“加费”以外的东西。加费而又加利,即是义;加费而不加利,即是儒家所谓利。这样说来,儒墨虽不同又未尝不可求其一致点。现在讲到墨家的实践,墨家以为凡是为他人的福利的即是利,也即是义。有义即有利,有利则有义。这便是墨家的实践精神所在。我们且看《贵义》篇关于墨子的言论一段记载:

子墨子自鲁即齐,过故人,谓子墨子曰:“今天下莫为义,子独自苦而为义,子不若已!”子墨子曰:“今有人于此,有子十人,一人耕而九人处,则耕者不可以不益急矣。何故?则食者众而耕者寡也。今天下莫为义,则子如劝我者也,何故止我?”

墨子以为行义即是“利天下”之道,故以“自苦为义”相高。可见墨家“以自苦为极”的精神,即是贯彻它“自苦为义”的精神,亦即是贯彻它“利天下”的精神,这便是墨家的实践精神的正解。

在本讲第一段中,我曾记述墨子冒险访楚王,劝毋攻宋的一段故事,这是何等的实践的精神!无论这段故事是否可信,但在《墨子》书中所表现的这类的瑰意琦行,却是很多的。墨子本置生死于度外,故能“裂裳裹足,行十日十夜”,故敢大胆宣言:“虽杀臣,不能绝也。”而在对谈之顷,犹斤斤以“必伤义而不得”为戒,可见墨子的实践精神,总是一贯的。这段故事,正是墨子“自苦为义”的人格之充分地暴露。

不仅墨子如此,我们更可以从墨子的弟子观察他们的实践精神。《吕氏春秋》说:“墨子弟子,充满天下。”《淮南子》说:“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足见墨子弟子之多。但何以史书不传其名呢?这必是墨家专以实践为依归,于生死且不计,又何暇计及身后之名。孙诒让在《墨学传授考》绪言上说:“彼勤生薄死,以赴天下之急,而姓名澌灭与草木同尽者,殆不知凡几。”这是实在的情形。因为这样,我们现在要考察墨子弟子的生活情况,颇不易易。就中禽滑釐一人,是比较容易知道的,《备梯》篇说:

禽滑釐子事子墨子,三年,手足胼胝,面目黧黑,役身给使,不敢问欲。

禽子事墨子三年后的成绩,是“手足胼胝,面目黧黑”,我们就不难想见墨家的实践精神了。“手足胼胝,面目黧黑”,一定是墨子弟子的普遍情形。又《鲁问》篇说:

子墨子出曹公子而于宋,三年而反,睹子墨子曰:“始吾游于子之门,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朝得之则夕弗得,祭祀鬼神……”

由曹公子的谈话里面,也可以看到墨子之门,皆“短褐之农,藜藿之羹”,与“手足胼胝,面目黧黑”,正是一样的实践精神。这样看来,墨子所以为墨,和儒之所以为儒,确实是两样的。儒家虽重实践,但和墨家比较起来,便完全不同了。墨家既有这么一种特色,宜乎在当时蔚成一种特殊的风尚。

六、墨家思想在中国社会的潜势力

一个社会的形成,是多方面的。其中有各种的社会环境,也有各式各样的思想。社会环境可以影响思想,思想也可以影响社会环境。其间的复杂关系,实非短时间可以说得明白。现在单讲墨家思想对中国的社会环境所发生的影响。中国本是一个特重神权的国家。天道观念在中国古代发达最早。“称天下治”,又是初民社会最便宜的一种政策,不过社会演进到孔子的时候,政策却变了,由天治主义转变为人治主义。孔子将古代的宗教思想盖上一层伦理的外衣,遂有“正名”思想的发生。“正名”的思想,在宗法社会中是需要的,可是在封建社会中,究不如天治主义来得有系统,又有力量。因为封建社会是以宗教为其主要的精神支配工具的。在这时,墨子遂提出他的尚同说,使古代的天治主义复活起来。墨子建立天鬼的思想,换句话说,建立神的存在和灵魂不灭的思想,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实种了一个不拔的根基,这种思想随着社会的演变而演变,却并没有消灭,谁说墨家思想在战国以后便已消灭了呢?在这里我们不妨作一种简单的考察。

先就思想方面观察。战国以后,有汉之董仲舒,提出天人合一说。他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就不能说和墨子的天志说没有关系。墨子说:“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意思是说人之有规矩,即以天之规矩为规矩。但董子说:

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人之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人生有喜怒哀乐之答,春秋冬夏之类也。喜,春之答也;怒,秋之答也;乐,夏之答也;哀,冬之答也。天之副在乎人,人之情性,有由天者矣。(《为人者天篇》)

这不是以天之规矩为规矩吗?不过墨子的思想,虽推重天志,却并不忽视人力,他所以提出非命,便是推重人力的表示。严格地说:墨子的思想已立了一个天人合一的基础。墨子之说,认天有威权,祸福只由人自召,顺天之志,便可得福,逆天之志,便不免得祸。董子之说,较墨子稍有不同,天固有威权,人亦有威权,人与天地可以相偶。譬如他说:

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疢疾,莫能为仁义,唯人独能为仁义;物疢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独能偶天地……是故凡物之形,莫不伏从旁折天地而行,人独题直立端尚,正正当之。是故所取天地少者,旁折之,所取天地多者,正当之,此见人之绝于物而参天地。(《人副天数篇》)

不过董子认人是“所取天地多者”,似乎天的位置仍高于人。后来到唐代刘禹锡的时候,才真的把天人合一的思想发挥了一番,刘禹锡和柳宗元论天,也成为中国学术史上一段佳话。柳宗元论天,偏于自然,似是道家的系统,若刘禹锡论天,则于自然与阴骘之说,两有所去取,似折中于墨家与道家之说而成者。他说:

世之言天者,二道焉:拘于昭昭者,则曰:“天与人实影响。祸必以罪降,福必以善来。穷厄而呼,必可闻;隐痛而祈,必可答。”如有物的然以宰者,故阴骘之说胜焉。泥于冥冥者,则曰:“天与人实刺异,霆震于畜木,未尝在罪;春滋乎堇荼,未尝择善。跖蹻焉而遂,孔颜焉而厄。”是茫乎无有宰者,故自然之说胜焉。……余曰:“天与人交相胜耳。其说曰: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强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天常执其所能,以临乎下,非有预乎治乱云尔;人常执其所能,以仰乎天,非有预乎寒暑云尔。生乎治者,人道明,咸知其所自,故德与怨,不归乎天;生乎乱者,人道昧,不可知,故由人者举归乎天,非天预乎人云尔。”(《天论》)

或曰:“子之言天与人交相胜,其理微,庸使户晓,盍取诸譬焉?”刘子曰:“若知旅乎?夫旅者群适乎莽苍,求休乎茂木,饮乎水泉,必强有力者先焉,否则虽圣且贤,莫能竞也,斯非天胜乎?群次乎邑郛,求荫乎桦榱,饱乎饩牢,必圣且贤者先焉,否则强有力者莫能竞也,斯非人胜乎?苟道乎虞芮,虽莽苍犹郛邑然,苟由乎匡宋,虽郛邑犹莽苍然,是一日之途,天与人交相胜矣。吾故曰:是非存焉,虽在野,人理胜也;是非亡焉,虽在邦,天理胜也。然则天非务胜乎人者也,何哉?人不宰则归乎天也。人诚务胜乎天者也,何哉?天无私,故人可务乎胜也。吾于一日之途而明乎天人,取诸近者已。”(《天论》)

刘禹锡之说,确实比董仲舒之说又进一步,因为他能说明天人交胜之理。不过认“天常执其所能,以临乎下”,“人之宰则归乎天”,似乎仍逃不出墨家的观点,所以天治之说,在中国思想家总保留相当的势力。

天与鬼是相因而至的,汉代神鬼之说大张,而方士迷信尤复肆其烈焰,于是中国乃有正式的宗教,始则为从印度输入的佛教,继则为自创的道教。而佛教与道教遂在中国社会拥有很长久的历史与势力。它们的兴起,不必和墨家的天鬼说有如何的关系,然而当时的社会相信鬼神,所受墨家的影响极大,这是毋庸置疑的。因相信鬼神至于相信一切阴阳怪诞之说,更进而至于皈依佛教,虔奉道教,都是意料中事。道教中的张鲁,以鬼道教民,与古代社会的神道设教,规模又不同了。王充生当鬼神说大炽之顷,对当时灵异怪诞之说,极尽辞辟之能事,尤其是对墨子的明鬼说,更排击之不遗余力。墨子《明鬼》篇,具引杜伯杀周宣王,庄子仪杀燕简公之事,以为鬼神不可疑,王充便认为是“似是而非,虚伪类真”之论。我们从王充对墨子明鬼说排击之力,也可见墨子明鬼的思想,在当时还有很大的力量。不过虽经王充之排击,而社会上对鬼神的迷信并不曾减杀几许,可见潜势力之大。

降至齐梁之际,因信佛者加众,而对鬼神的迷信,遂亦有加无已。范缜作《神灭论》以明无佛,实即谓离形无神,完全是无鬼论的论调。由范缜一篇文字,遂引起了许多非难诘责之辞。从曹思文、萧珍、沈约以至梁武帝,几乎当时的思想界全部出马,以驳倒范缜《神灭论》为鹄的,当时思想界的混沌,已可想见,下及宋代,因昌言阴阳二气,更畅谈其鬼神,在思想上又布满着许多迷雾。

再就社会方面观察。天鬼的观念在中国一般社会实据有庞大的势力。家家崇奉天神,认天是一个有意志的主宰,能降临祸福,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迷信。此外还有许多神殿,专以拜天为教,认天可以疗治疾病。这种尊天的思想,未尝不是从古代天治主义而来。至于神鬼之说,也盛行于中国各地。一谈到神鬼,几乎人人都可以诉说一大篇,并且可以提出许多证据。这可用三种原因说明:一、人死为鬼之说,几乎成为极普遍的迷信,而墨子的明鬼说要亦宜负重大之责任。二、儒家的丧礼祭礼,以鬼神来格来享为旨归,亦招致神鬼迷信之由。三、科学不发达,对各种怪异现象不能作有体系的说明。由以上三种原因,遂引起各种迷信之发达,并诱致各种宗教之发生。其后互相影响,互为因果,而宗教迷信遂一发而不可遏。上面已经说过,封建社会是以宗教为其主要精神动力的,中国的封建社会所占的时期很长,因此宗教迷信遂得大肆其威力。墨家的思想既以天鬼不说为足以丧天下,而极尽其鼓吹的能事,则在以后封建社会尖锐化之时,更安有不变本加厉之理。我所以认墨家天鬼的思想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实种了不拔的根基,便是这个缘故。